數學學門召集人
純數組李瑩英 、 應數組楊肅煜 2018年9月7日
科技部自然司
數學學門新進人員研習會
簡報大綱
科技部組織概況
一
自然司專題補助與核定情形
二
數學學門專題補助與核定情形
三
數學學門審查重點及相關補助說明
四
科技部學術倫理處理及審議要點
五
2
科技部組織概況
3
部長
政務次長
政務次長
主任秘書
常務次長
國際 聯絡 處
法規 會
資訊 處
政風 處
主計 處
人事 處
秘書 處
產學 及園 區業 務司
前瞻 及應 用科 技司
科學 發展 及國 際合 作司
人文 及社 會科 學研 究發 展司
生命 科學 研究 發展 司
工程 技術 研究 發展 司
自然 科學 及永 續研 究發 展司
綜合 規劃 司
科學技術發展諮議會
科技部組織架構
4
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
國際合作委員會
地球永續防災 科(第三科)
化學與貴儀科 (第二科)
數學與物理科 (第一科)
純數、應數
一般物理 統計
凝態物理
有機與無機
物化與分析
貴重儀器
大氣、海洋、
地質、地物、
防災、永續、
空間資訊
召集人 與複審 委員
相關中 心與平 台
數學研究推動中心
物理研究推動中心
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
化學研究推動中心
貴重儀器中心
地球科學研究推動中心
地科領域共用設施服務 平台
5
科技部自然司與數學學門承辦人
林敏聰 司長 郭箐 副司長
陳守達 助理研究員 林蕙昕 助理
6
純數組召集人及審議委員
召集人 李瑩英教授 台灣大學 數學系
謝銘倫 研究員
中央研究院 數學所 夏良忠 教授
師範大學 數學系 何南國 教授
清華大學 數學系
黃毅青 教授
中山大學 應數系 許正雄 教授
中央大學 數學系
7
應數組召集人及審議委員
召集人 楊肅煜 教授
中央大學 數學系 班榮超 教授
東華大學 數學系
陳隆奇教授 政治大學 應數系
董立大 教授
中山大學 應數系 薛克民 教授
台灣大學 數學系
劉晉良 教授
清華大學 計算與建模科學研究所
8
自然司專題補助與核定情形
9
科技部專題計畫補助經費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自然 工程 生科 人文(含科教)
百萬 元
105 106 107
各領域補助計畫金額
年平均總經費:150.3 億元
10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自然 工程 生科 人文(含科教) 整體
萬元
105 106 107
近3年各領域補助計 畫之每件平均金額
科技部專題計畫補助平均經費
11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107申請與通過情形
備註:1.資料來源:彙整自各學術司。
2.統計範圍:一般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特約研究計畫、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人文社會經典譯 注計畫;含整合型及個別型。
107年度大批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結果
領域 申請件數 核定件數 通過率 預核(多年期) 核定件數
通過率 (含預核) 自然領域 2,844 1,576 55.4% 584 63.0%
工程領域 6,190 2,812 45.4% 1,342 55.2%
生科領域 5,063 2,244 44.3% 1,538 57.3%
人文(含科教)領域 6,725 3,158 47.0% 1,320 55.7%
合計 20,822 9,790 47.0% 4,784 56.9%
12
自然司近三年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統計
申請件數 (A)
核定件數 (B)
通過率 (B/A)
預核(多年期) 核定件數
(C)
通過率 (含預核) ((B+C)/(A+C)
核定總金額 (D)
平均金額 (D/(B+C))
105
2,870 1,601 55.8% 616 63.60% 3,091,945,751 1,394,653
1062,857 1,573 55.1% 641 63.29% 3,141,245,551 1,418,810
1072,844 1,576 55.4% 582 62.99% 2,989,792,059 1,385,446
三年
8,571 4,750 1,839 9,222,983,361 1,399,755
統計範圍:一般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特約研究計畫。
13
自然司107補助大批專題研究統計
學門分類 申請件數
(A)
核定件數 (B)
通過率 (B/A)
預核(多年期) 核定件數
(C)
通過率 (含預核) (B+C)/(A+C)
核定總金額 (D)
平均金額 (D/(B+C)) 大氣科學 195 110 56.4% 14 59.33% 154,039,000 1,242,250
化學 515 291 56.5% 157 66.67% 866,896,000 1,935,036 永續發展 136 67 49.3% 40 60.80% 144,386,000 1,349,402 地球科學 281 160 56.9% 11 58.56% 319,870,000 1,870,585 防災科技 307 166 54.1% 3 54.52% 144,185,000 853,166 物理 470 269 57.2% 231 71.33% 858,982,059 1,717,964 空間資訊 121 64 52.9% 2 53.66% 44,128,000 668,606 海洋科學 187 101 54.0% 7 55.67% 136,703,000 1,265,769 統計 187 107 57.2% 43 65.22% 115,491,000 769,940
數學 441 239 54.2% 74 60.78% 203,506,000 650,179
新興領域 4 2 50.0% 0 50.00% 1,606,000 803,000
小計 2,844 1,576 55.4% 582 62.99% 2,989,792,059 1,385,446
過去五年申請件數:311, 371, 385, 407, 441, 通過率約54% ~ 57%
14
自然司近3年核定計畫主持人年齡分布統計
5
501
786
655
181
1
469
790
670
186
1
394
818
670
198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30歲 30-39歲 40-49歲 50-59歲 ≧60歲
105 106 107
15
數學學門專題補助與核定情形
16
數學學門107年申請數及通過率
441 239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申請數 通過數(不含預核)
數量
申請數及通過數
54.20%通過率
17
過去五年申請件數:311, 371, 385, 407, 441, 通過率約54% ~ 57%
107年度計畫申請與核定概況
年度大批計畫 申請 核定
一般型計畫 402 217
新進人員計畫 22 13
優秀年輕學者計畫 13 5
特約研究計畫 4 4
小計 441 239
預核案件數 74 74
總計 515 313
核定通過率 54.20% ( 當年度 ) 60.78% ( 含預核案 )
18
數學學門近3年計畫件數及核定經費
469 301 498 316 515 313
168,307
185,465
207,056
0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105 106 107 經費(千元)
件數
總申請數(含預核) 通過數(含預核) 使用經費
19
107年度次領域研究計畫經費分布圖
代數, 4.28%
數論, 5.41%
幾何與拓樸, 12.08%
分析, 13.28%
微分方程與動態系統, 29.08%
機率理論與應用, 4.49%
離散數學與組合學, 12.48%
數值分析與科學計算, 12.46%
跨領域數學科學, 6.44%
107年度數學學門次領域研究經費分佈 圖
(22件,1310.3萬)
(39件,2535萬)
(46件,2,539.2萬)
(17件,913.1萬)
(80件,5918.6萬)
(16件,871.1萬)
(17件,1101.6萬)
(36件,2459.1萬)
(40件,2702.6萬)
1. 107年度補助計畫總件數:313件(含預核案)。
2. 107年度補助總經費:新台幣 20,350.6萬元。
3. 本圖顯示百分比為"各次領域經費"占"全部經費"之百分比,括 號內為該次領域當年度之執行計畫件數及補助經費總額。
20
107年度研究計畫經費級距分布圖
1
13
37
84
62
32
16 15
13 12
2 3 5
2 1
6 9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90 90-100 100-110 110-120 120-130 130-140 140-150 150-160 160-170 >170
計畫件數
107年度數學學門研究計畫補助經費級距(萬元)分佈
21
107年度研究單位計畫件數分布圖
28 26
24 22
19
16 16
11 10
9 8 8
7 6
5 5 5 5 5 5
0 5 10 15 20 25 30
計畫件數
107年度數學學門研究單位計畫件數分佈
22
數學學門審查重點及相關補助說明
23
數學學門各次領域及代碼
純數組
M 0201 -- 代數
M 0202 -- 數論
M 0203 -- 幾何與拓樸
M 0204 -- 分析
M 0205 -- 微分方程與動態系統(部份) 應數組
M 0205 -- 微分方程與動態系統(部份)
M 0206 -- 機率理論與應用
M 0207 -- 離散數學與組合學
M 0208 -- 數值分析與科學計算
M 0209 -- 跨領域數學科學
學門審查時,會依申請人計畫書所選填之次領域,經適當分類後審查。
24
數學學門實際運作情形
l
兩組開會之主席分別由兩位學門召集人擔任。兩位召集人之研究領域應 各屬不同組別。共同會議或學門對外代表則由兩位學門召集人負責。l
兩組審議委員之遴選維持相同標準,曾任審議委員之數學界同仁可視情 況再回任,以適才適所為優先考量。l
年度第一次審議會由學門兩組共同召開,討論審議委員之主審工作內容、審核原則、挑選書面初審委員之原則等。
l
兩組召集人對審查案件進行初步篩選分類,分配主審委員 ,
並在審議會 中完成書面初審委員之建議名單。l
複審會議初期兩組分別討論,後期再共同開會審查。
對通過邊緣之案件 和多年期計畫,由全體委員共同逐案討論。l
純數與應數兩組的審核標準與評比原則一致,
學門經費亦由兩組共同 使用。l
重要議題如吳大猷獎、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延攬研究學者申請案、博士後研究學術著作獎等皆由兩組共同討論。
25
20 30 40 50 60
跨領域、特約、攻頂、自由型卓越、國家型、
卓越領航(自)、尖端(生)、卓越團隊(生) 吳大猷獎(42歲以下,30萬)
獎
勵
年齡
補
助
總統科學獎(200萬) 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100萬) 傑出研究獎(90萬)
新進人員 研究計畫
(五年內的新進人員)
哥倫布計畫
愛因斯坦計畫
一般型計畫
博士後研究員(最長1年期,聘期最高限6年)
研究學者暨執行計畫(獲博士學位並工作3年後申請)
大專生 研究計畫
(大二以上,8個月)
博士後學術著作獎(10萬)
計畫主持人 學術表現 持續提升
大專生創作獎(2萬)
研究職涯各階段獎勵補助
26 優秀年輕學者計畫(45歲以下)
獨立博士後研究(獲博士學位3年內申請)
26
計畫補助簡介
l
計畫類型主要分為專題計畫(包含一般、新進人員、優秀年輕學者、特約研 究計畫)、延攬研究學者、卓越領航、攻頂、產學、國家型計畫、部會科技 合作計畫、技職校院應用性先期計畫、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計畫、產 學合作計畫、國際合作計畫等。l
專題計畫主持費(本部主動核給)為新台幣每月15,000元。
l
數學學門專題研究計畫107年平均每件每年經費65.02萬元。
27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l
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 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 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l
新進人員計畫有較寬鬆之評比標準:新進人員計畫:計畫書占80%,研究表現占20% 一般專題計畫:計畫書占60%,研究表現占40%
提醒事項:
l
新進人員第一次向科技部提出專題計畫申請案者,請儘可能於9月中旬前 提出多年期(一般為兩年)計畫,
採隨到隨審辦理。
約二月完成審查及核 定程序。l
新聘人員第一次向科技部提出一般專題計畫申請案者,亦可隨到隨審。28
優秀年輕學者計畫
l
主持人年齡45歲以下。(例:108年度申請資格為1974年1月1日以後出生)l
女性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2年(須附證明文件)。l
本計畫申請執行之期間至多4年。目的:為培育具有研究潛力之年輕優秀學者,給予充分之經費補助,進行 基礎及應用性之研究,使其研究能力及成果加速提升,特增列本計畫。
提醒:本類申請案如未獲得推薦者,回歸一般專題計畫類別,由學門續審。
29
30
年輕學者養成計畫-
項目
Einstein Program
(愛因斯坦培植計畫) Columbus Program
(哥倫布計畫)
精神 跳躍思考、勇於創新、大膽築夢 探索未知、放眼國際、追求卓越 目的 鼓勵多方面與自由嘗試各種發想,發掘
有潛力的新興議題進行探索
對於有潛力的重大創新構想給予充分資源,
長期投入,競逐國際
申請人
32歲以下的年輕研究人員,具備博士學位 35歲以下的年輕研究人員,具有博士學位
名額 每年50名為原則 每年30名為原則
補助 特色
1.鼓勵構思具創新性的研究題目及計畫內容。
2.補助計畫總經費約新臺幣500萬元/年為原 則。
1.探索並發掘重要且具前瞻創新性的研究計 畫,並鼓勵至國外實驗室或研究中心進行 交流,進而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計畫,並與 國際組織或聯盟交流,接觸最新的科研方 向與最尖端的科研人員以拓展視野
2. 補助計畫總經費約新臺幣1,000萬元/年為 原則。
評審 重點
1.申請人企圖心、宏觀想法及發展潛力 2.研究目標為科學或社會重要未解問題,並
具論述基礎
3.研究團隊建立與培養規劃
1.申請人企圖心、宏觀想法及過去研究表現 2.研究目標為科學或社會重要未解問題,並
具論述基礎
3.研究團隊建立與培養規劃 4.國際合作經驗與未來規劃
核定清單之補助項目
¢
業務費
研究人力費(應於說明欄內詳列學生類別、名字和年級等)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研究設備費¢
國外差旅費:定額補助 (必須隨計畫提出申請)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差旅費
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差旅費
國外差旅費因出國目的不同,經由校內行政程序簽准後即可變更使用 及報銷¢
主持費及管理費由本會主動核給31
經費使用注意事項
¢
以下為幾種容易遭審計單位檢視之情形:
購置與計畫非明顯相關之設備、耗材,例如高級鋼筆、數位相機…。
頻繁且不尋常的國內差旅。
剩餘經費過多(整體剩餘超過20%)。
任用資格不符之人員。¢
經費流用視其需求合理性審核,請參考科技部規定(流進流出上限50%)。¢
多年期計畫經費追加視其合理性以及當年度學門經費審核。當年度核給之 經費無法於該同年度追加。32
自然司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流程
l
審議委員會原則上依計畫次領域分派主審。(1、2月)l
主審推薦二至三位初審者,徵得審議委員會同意。(1、2月)l
彙整初審意見,視需要抄送請申請人答辯。(3、4月)l
審議委員會經討論,評比排定推薦優先順序。(4、5月)l
審議委員會確認最後結果及建議核定經費。(6月)l
核定結果並通知執行機關。(7月)l
申覆:有異議者得於9月初前提出申覆,由申覆審議委員會審核。33
數學學門專題研究計畫審核原則
l
學門審議會評比全部之申請案,參考書面審查意見、申請書內容及申請人 近五年的研究表現及主審委員學術判斷,經整體交叉評比後,由審議會共 同建議計畫等級。
l
新進人員計畫:計畫書占80%,研究表現占20% 一般專題計畫:計畫書占60%,研究表現占40%在“通過”邊緣的計畫以【新進人員】計畫優先核給。
34
數學學門專題研究計畫審查重點
l
計畫書撰寫評審要項如下:1. 研究主題及內容與本學門之相關性
2. 研究主題在科學上之重要性及創新性
3. 主持人勝任本計畫之程度
4. 主持人對國內外相關研究現況瞭解程度
5. 計畫執行方法及步驟之可行性及創新性
6. 計畫書撰寫之嚴謹與論述
l
研究表現評審要項如下:1. 研究成果在學術上之重要性及創新性
2. 研究成果所刊登之刊物在國際上之水準
3. 研究成果中主持人之主導性
4. 研究成果在總量上的表現
5. 近三年來所獲經費之執行效益
6. 上期計畫成果報告
35
l
新進人員一般研究成果相關資料較少,所以計畫書內容之審查相對重要(占 80%)。l
主題選取:擬定一個短期研究方向,可能超出目前能力所及但是重要的方 向,希望於未來三年朝這方向前進。不要侷限於太小的題材。l
嚴謹詳實的計畫書:動機、問題的描述、相關結果、可能的解決辦法。l
建立良好的研究態度。
注意事項
36
l
計畫書內容應避免:¡ 直接複製剪貼本人或他人文章 (切記應遵循學術倫理規範)。
¡
只引用老舊的文獻,或是只引用本人及指導教授之文獻。¡
格式凌亂,不易閱讀。¡
過於簡略。l
計畫成果結案報告撰寫應符合規範。
l
Tex tools -- 中研院數學所網頁>常用連結http://www.math.sinica.edu.tw/www/tex/default14.jsp
其他注意事項
37
自然司專題計畫主持人近五年研究成果表
l
五年內具代表性研究成果至多六篇。l
近五年內獲獎情形及重要會議邀請演講至多五項。l
近五年內其他資料:例如擔任國際重要學術學會理監事(IMU, ICIAM, AMS, SIAM, etc.)、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目前國內學者欠缺此項)。l
近五年內重要研究成果簡述(至多一頁)。
提醒事項:
l
評比非以SCI論文數量考量,質重於量。好的publication固然重要,但研 究內容更重要。l
對新進同仁之期許:當國際上有你的研究領域的研討會時,你能獲邀參加 演講。38
其他各類補助及獎勵
l
傑出研究獎:分基礎研究類、應用研究類。
獲獎人由本部頒發獎勵金新臺幣九十萬元及獎狀一紙。
累獲2次傑出獎者,得申請特約研究計畫。
l
傑出研究獎另以專簽之審查委員會審查,非學門審議委員會處理之業務。39
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l
候選人資格: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具備下列條件:
(1) 年齡在四十二歲以下;
(2) 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下;
(3) 未曾獲得本會傑出研究獎。
l
由學門審議委員會主動遴選候選人,並經本部吳大猷獎相關審查機制 審查後,由本部決定最終獲獎名單。l
獲獎人除本會頒發獎牌一面及一次發給獎勵金30萬元。l
獲獎人數每年45名(含5個競爭名額),自然司分配7名。l
詳見科技部首頁>線上申辦>專題研究計畫>其他相關辦法表格。40
博士後研究學術著作獎
l
申請資格:(1)申請機構: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經本部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構。 (2) 現職為申請機構內任職一年以上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3) 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於國內任博士後研究期間投稿並發表之著作。
l
補助項目:(1) 獲獎人員由本會頒發獎金新臺幣10萬元及獎牌一面。 (2) 獲獎人數每年以40名為原則。
l
利用科部網站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詳見科技部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獎勵科技人才
41
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l
補助延攬對象:科技部講座、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獨立博士後研究 學者。
l
申請期限:(1) 科技部講座:採隨到隨審方式。
(2) 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
依科技部規定期限,每年辦理一次。
l
補助期限: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至少一年,至多為三年。惟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至少為三年, 至多為五年。
l
研究學者人事費之補助期間,以一年為一期,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
42
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l
助理研究學者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 現任或曾任國外大學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助理研究員之國外科技人才, 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
(2) 獲得博士學位後,至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
工作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
l
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指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內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傑出且具有發展潛力之 本國籍人士或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科技人才。
(1) 男性申請人須義務兵役服役期滿退伍、退役(替代役)或免役。
(2) 女性計畫主持人獲得博士學位後,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一胎得延長
兩年。
43
其他補助事項
科國司(科學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l
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含大陸) (學門審議會審查)l
補助邀請大陸地區重要科技人士來台短期訪問 (推動中心審查)l
補助兩岸科技研討會 (推動中心審查)l
邀請國際科技人士來華短期訪問 (推動中心審查)l
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推動中心審查)l
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學門審議會審查)l
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含博士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學門審議會審查)l
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學門審議會審查)自103年1月起審查通過者補助為亞太地區3萬元、歐美地區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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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團隊參與國際學術學會會議 (推動中心審查)l
國合人才培育(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 (學門另行成立審議會審查)l
雙邊合作補助(國合加值MAGIC方案) (本司國合審議會審查)產學司(產學及園區業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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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補助(產學加值鼓勵,或稱達陣ARRIVE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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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加值方案(MA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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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部鼓勵所有計畫主持人放眼全球,透過國際合作,持續進行多元 原創性之前沿研究。l
對象:執行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得於計畫執行期間(隨到隨審)提出 申請國際合作加值經費。l
經費加值:申請案經審查同意後,追加國際交流所需經費。l
主持費加值:主動增核執行加值國際合作之研究主持費每月新臺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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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加值鼓勵方案(達陣方案ARR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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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鼓勵科技部研究計畫引進產業資金,引導學術研究鏈結產業需 求,並促進其研究成果產業化。l
對象:本部補助之研究計畫衍生產學合作研究案。l
經費加值:申請案經審查同意後,追加合作案企業就與研究計畫相關部 分,已撥付挹注金之百分之十。(經費支應”應“為專款)l
追加經費之支用:研究主持費除研究計畫原核定金額外,追加之研究主 持費,每月不逾新臺幣80,000元;研究主持費及研究人力費,得自申請 受理當月起核給。l
申請當次所出具之企業已撥付挹注金(不含歷次企業挹注金)須至少三十萬 元。依據:方案申請須知 (107年7月26日科部產字第1070052381號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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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學術倫理處理 及審議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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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學術倫理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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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依據「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106年4 月 10 日 1060410料部綜字第 1060022022A 號令修正)
l 為確立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客觀公正之處理程序,訂定本要點。
l 適用情形:適用於申請或取得本部學術獎勵、專題研究計畫
或其他相關補助之研究人員。
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
本要點所稱違反學術倫理,指研究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有嚴重影響本 部審查判斷或資源分配公正之虞者:
一.
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二.
變造: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三.
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四.
隱匿其部分內容為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五.
未經註明而重複發表,致研究成果重複計算。六.
研究計畫或論文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七.
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八.
其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經本部學術倫理審議會議決通過。49
學術倫理審議會就初審結果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之案件進行 審議,如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證據確切時,得按其情節 輕重對當事人作成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分建議:
違反學術倫理之處分方式
(一) 書面告誡。
(二) 停止申請及執行補助計畫、申請及領取獎勵(費)
一年至十年,或終身停權。
(三) 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費用、獎勵(費)、獎金或獎勵金。 (四) 撤銷所獲相關獎項。
資訊公開:學術倫理案件經學術倫理審議會審議作成處分建議者,
經審議會視情節輕重決議後公開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