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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文

I. 佛教傳入南亞簡述

佛教發展於印度,其後分成兩大系統向國外傳播發展:向北方流傳到中國內 地及西藏,再傳到韓國、日本、越南等地,屬於北傳佛教;向南方流傳到斯里蘭 卡,然後再傳到東南亞的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及中國去南傣族等地區,

屬於南傳佛教。

西元前三世紀,佛教由印度傳入斯里蘭卡,經過當地大寺派保守傳統比丘僧 團的整理,傳入緬、泰、老等東南亞地區,後來分成兩派:大寺派比丘屬於上座 部(Theravda)佛教,堅持上座部佛教尊重傳統精神,而無畏山寺派採取開放的 態度,與印度佛教各派進行交流,更容納大乘佛教各派。南傳佛教因其三藏及注 釋都使用巴利語1,故又稱巴利語佛教。南傳佛教以斯里蘭卡為起點,先後傳到 東南亞的其他地區,和當地民眾的日常生活深度地整合起來,二千多年間佛教因 為政治動盪而偶然衰落,一旦政治再穩定下來,當地人往往又從其他地區引入佛 教,以致佛教仍然是人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份。

II. 南亞佛教的發展概略

甲、 斯里蘭卡佛教

一、佛教傳入斯里蘭卡

在西元前第三世紀後期,印度阿育王(公元前269~232)護持佛教,

舉行第三次結集後,向外地派遣九個傳教僧團,其中一支由摩哂陀長老領導至斯 里蘭卡,當時的斯里蘭卡社會制度和文化和印度大陸相似2,他第一次說法即得 到國王的皈信,使上座部佛教在斯國弘揚,國王並在首都阿耨羅陀建造大寺供養 僧團,佛教迅速發展起來。不久,阿育王出家的女兒僧迦密多比丘尼,也受邀請 帶著菩提樹分枝到達斯國,成立比丘尼僧團。以後佛教二百年的發展,都以大寺 教團為中心。

天愛帝須王受摩哂陀長老的引導皈信佛教後,請求摩哂陀在全島各地建立

“戒壇”傳授戒法,使僧種住世不斷,佛法長久興盛。摩哂陀長老帶來的佛教填 補了當時斯國人民的信仰空間,解答了他們一系列人生的問題,並豐富了斯國的 文化,如栽植大菩提樹的分枝、建築佛寺、建築佛塔、引入三藏,促進斯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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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陀時代佛陀活動地區平民所使用的方言。

2奉行四姓制度和信奉婆羅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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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展3,佛教在他所領導的僧團推廣下,慢慢和當地的社會深度地整合起來。

二、佛教在融入當地的生活

佛教自傳入斯里蘭卡後很快地成為斯里蘭卡的國教。直到西元十世紀中期,

國王和王后都必須皈信佛教,這個傳統直到殖民地時代才終結。

佛教的戒法也影響到當地的生活。南傳佛教國家,每月規定有四個佛日4, 特別是十五日,當地曾禁區止每月十五日(斯國阴曆)買賣。過去有多位國王,

曾公布“禁止殺害畜生”的命令,奉行佛陀不殺的教誡。

國家與佛教有極密切的關係。當政府有任何重大事件,習慣上會先詢佛教僧 團的意見,而佛教也一樣,須依賴政府的護持5。國王雖有很大權力,但沒有力 量命令僧團,僧人也從未把力量反對政府,只有以佛教的力量,協助政府。

佛教對國家和人民的貢獻,是普遍而偉大的。因為僧人有豐富的學識,高深 道德的修養,人民從僧人受教育,及道德熏陶,佛寺就是文化淘治和教育的地方。

國王以僧為師,貴族子女也從僧人學習。佛法廣被,使人民得到幸福安樂,國家 和平富強。

三、佛教的興衰交替

西元十一世紀初,南印度陀密羅族朱羅人侵入斯里蘭卡,統治斯國達53 年,斯國的陀密羅族人因此信仰婆羅門教,毗舍取婆訶一世(西元1055~1 114)復國後,佛教衰微,清淨的比丘不足十人,於是遣使緬甸,邀請緬甸孟 族僧團至斯國弘揚佛法及傳授比丘戒法。十三世紀以後,斯里蘭卡長期戰亂頻 仍。十六世紀以後,西方葡萄牙、荷蘭、英國殖民者前後入侵,統治斯國長達4 41年,他們提倡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受到極大壓迫。在殖民地時代,由於殖 民者信奉的是不是佛教,佛教徒就成了當地人的本土文化的象徵,是團結當地人 重要的力量。

四、現代佛教的復興

十九世紀後葉睛群有志護衛教的佛教徒,以佛教作為民族象徵來喚醒民眾,

起來用間接的方法抵抗英國殖民政府。斯國终於在1948年2月4日脱離英國 獲得獨立。復國後的斯國政府大力推動佛教,特別是佛教教育,現時信仰佛教的 人口比例約七成,另外一成半是信奉印度教的泰米爾人。斯國佛教的實踐成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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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也帶來了三藏註釋到斯國,後來有比丘用巴利文及僧伽羅語著作,這促進了斯國文學的發展

4即佛制的八日、十五日、廿三日、三十日(月小為廿九日),為八戒日,佛教徒在八戒日會守持 八戒(除五戒外,還守身不帶香花裝飾品、不臥高廣大床、過午不食等戒),換上白衣,到寺院聽 法誦戒。

5 如有比丘犯了淨戒,失去比丘身份,僧團判定還俗,也須依靠政府的力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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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重,弘法工作以向人民宣傳教義為主流,政治氣氛淡薄。佛教僧伽結合佛教會 兩大在家組織,共同合作領導國內廣大佛教徒從事宗教實踐、教育、慈善等活動。

另外,斯里蘭卡人熱心向外國弘法,表現積極,成就巨大,豐功偉績,能使很多 外國人歸信佛教,成績可觀。

乙、 緬甸佛教

一、佛教傳入佛教

緬甸在西元五、六世紀已經傳入了上座部佛教,後來大乘佛教及密宗也慢慢 傳入緬甸。西元1044年,阿奴律陀(西元1044~1077)建立強大的 蒲甘王朝,熱忱擁護佛教改革,特別是上座部佛教,不久,上座部佛教興盛發達,

普及全國。而原先的各派,包括蒲甘原有的上座部、大乘佛教、密教,以及婆羅 門教,漸被淘汰消失。

阿奴律陀王又與斯裡蘭卡通好,派遣僧團往斯裡蘭卡,迎請斯國佛教巴利三 藏,王又令在各地興建許多佛塔、佛寺,塑造佛像。蒲甘著名的瑞海宮佛塔,蒲 甘王朝統治的二百多年期間,有很多有德行的學僧到期里蘭卡求法學戒,回國各 自努力弘法,雖然因為「小小戒6」而分裂成為不同派別,但大家都奉行同一套 的三藏經典,所有大致都能和諧共處。

蒲甘王朝後,緬甸進入長達二百五十年的 “戰國時代”,直到西元155 5年,全國長期戰爭不息,各地人民流離失所,災難不盡,很少有和平安定的時 期,但南北的主要國家仍然奉行上座部佛教,期間有大量的巴利文和緬文的佛學 論著成書,佛教學術尤為興盛。

東固王朝統一緬甸後直至1752年,佛教繼續在緬甸傳播,其中一位國王 莽應龍一生篤信佛教,在位三十年,護持佛法。他一生中印製很多佛經,分發各 地;供養僧眾,在緬甸境內許多原有佛塔的周圍,加建佛寺;他隆王(西元16 29~1648)在位時,設立 “僧王”制度,積極支持對僧團的管理。

二、佛教的衰落

1885年英人占並全緬甸統治後,佛教全面開始走向衰落7。佛教喪失國 教的地位,沒有中央組織。過去有僧王管理全國佛教,在英人統治後,僧人已喪 失過去愛國王和官員尊敬的地位;甚至有時僧王職位也被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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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例如,有一派認為比丘到村裏托缽要衣覆右肩,有一派認為比丘到村裏托缽可露右肩。

7而以寺院為單元,過去是一村一寺,漸漸兩三村或三四個村才有一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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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代緬甸的佛教

殖民地時期,緬甸僧人與人民的團結,努力發揚佛教,佛教才能繼續生存。

和斯里蘭卡一樣,佛教成了民族主義的象徵。所以,緬甸民族獨立運動多以佛教 名義,有很多出家人直接參加,後來成為緬甸首相的領導人,最初就向全國人民 聲明以“佛法的護持者”自稱。

緬甸經多年奮鬥犧牲下,爭取國家獨立的願望終於獲得實現。緬甸獨立不 久,佛教在政府協助下,於1950年公布了三個規章,由國家協助管理僧團:

一、設立僧伽法庭;二、設立宗教部;三、設立佛教評議會。1954年5月1 7日“衛塞節”,緬甸佛教在國家贊助下,舉行“第六次結集”。

1962年軍人政變,成立軍政府,采取佛教與政治分離政策,讓宗教純粹 獨立,僧團對政治的影響大不如前,雖然政治上的影響力大不如前,但仍然和民 眾的日常生活深度結合。

丙、泰國佛教

一、佛教傳入泰國

泰人未立國前,佛教已傳入泰境,最早的說法,是印度阿育王時代已傳入,

但這說法只是傳說,未能證明。泰族人正式建國是在西元1257年,就是“素 可泰”王朝(西元1257~1436年),當時泰國境內已有自北印和柬埔寨 統治泰國期間傳入的大乘佛教和自緬甸蒲甘王朝傳入的上座部佛在流傳,但並沒 有形成一個主流的宗派,其次,一般人民也信鬼神,吉蔑族人有部分兼信婆羅門 教。

二、佛教在泰國大盛

“素可泰”王朝的坤藍甘亨王造寺供養處六坤來的高僧,禮請斯裡蘭卡僧團 的出家人至素可泰弘揚佛法。自斯裡蘭卡上座部佛教在泰國獲得發展後,原自柬 埔寨傳入多數人信仰的大乘佛法,逐漸滅亡。“素可泰”王朝的坤藍甘享王,努 力提倡佛教,他分別從周邊各國輸入各種文化、藝術和技術。他又創立泰文。坤 藍甘亨特別尊重佛教,當時他和大臣、人民,不論男女,都信仰佛教。除了建成 大量佛寺外,還創立「僧爵制度」,系統化管理僧伽事務,為現代的僧王制度定 立基礎,後期的泰王也很護持佛教,特別是對佛教教育的推動,也以身作則,開 創男子一生人出家一次的風氣。

泰國在大城王朝(西元1350~1766年)時期歷經多次戰亂,期間甚 至被緬甸破國,但佛教根基已成,並未受太大影響。當波隆科斯(西元1733

~1758)在位期間,斯裡蘭卡由於國家僧團及佛教衰微,使僧團戒法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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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遣使至泰國,禮請泰國僧團前往傳授戒法。

曼谷王朝期間,拉瑪一世建都曼谷,建成大量佛寺,他又加強對僧伽的管理,

在1782年及1801年中,他公布約十個敕令,強調國王有護持僧團的責 任。1788年,佛教召開僧伽長老會議,僧王任主席,決定在大舍利寺,整理 結集三藏,又編印其它藏經及注釋,分送各地佛寺,供比丘們研讀。從此研究佛 法風氣盛行。

拉瑪二世年輕時也曾出家為比丘,受佛教教育,學業大進,曾撰寫文學多種,

並推動巴利文佛法教育獲和改革8。拉瑪四世(西元1851-1868)登基 前受父命曾出家二十七年,他登基後一方面要應對西方列強的殖民主義,一方面 繼續關心佛教改革,制訂多種管理佛教僧團規約,勸令僧人嚴橋梁遵守戒律,加 強僧伽教育,拉瑪四世的一個兒子後來也出家成為比丘。拉瑪五世(西元186 8-1910)時代,為了擺脫外國控制,發憤圖強,特銳意維新,改革行政,

實施新教育,努力建設,廢止奴隸制度,保持國家獨立,是印支半島中少有能保 持獨立的國家。他又委托在母旺尼哉寺出家的王弟金剛智在1888年,領導編 修巴利三藏,他對現代的巴利文佛教的推動可謂居功至偉,他又命令訂立僧團約 章,成為法規,傳於後世,僧王也著有多種泰文佛學課本及研究書,嘉惠後人學 習佛法,作受教育之用。拉瑪七世時,再修訂改編五世王時代的巴利三藏,使更 臻精確完備。然後號召全國人民出資助印,全藏共四十五冊(表佛陀說法45 年),審現在泰國最完備的巴利三藏。拉瑪八世(西元1934-1946)時,

佛教僧伽組織,曾仿國會形式,以僧王為最高領袖,並設有僧伽部長、僧伽議會、

僧伽法庭。

經過多位國王的努力,泰國形成有組織和系統的佛教組織,在社會各級推動 佛教教育和研究,他很熱心推動佛教向外國發展,有大量的西方人到泰國求戒學 法,發展至今,在世界各地都有泰國的僧伽組織,現在泰國佛教徒占總人口約9 5%以上。

III. 南傳佛教的特色

甲、重視傳統,源遠流長

自佛滅後一百年的部派佛教起,先後出現了二十多個部派。現在主流的南傳 佛教是傳至斯里蘭卡的上座部流傳下來的,他們一直重視保存傳統的戒法和教 法。在戒法上,他們嚴格地遵守著佛陀所制定的規章戒律為已任,過著佛說最簡 單的生活方式,嚴格地遵守著佛陀所制定的規章戒律,身披黃色的佛制“三 衣”,沿門托缽,過午不食。除了上座部外,現時各國還有各種部派流傳,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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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他將原巴利文考試制度改革分為九級考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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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還有大眾部等,但在部派間主要分別在戒,在佛法教義上分歧不大,所以二 千多年來,即使部派之間時有競爭,但一直都能共存至今。

乙、經論教法特徵

南傳佛教以五部經藏為教義核心,包括《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 部》和《小部》9,論藏以七部論(《阿毗達摩》)為主10,另外還有大量佛學研究,

經論成書後二千多年來一直都很少更改,力圖保持原貌。經藏的主題是四聖諦,

即探究苦的成因和滅苦之道。論藏涉及較廣的題目,學術系統非常精細深廣,包 括宇宙論、心理學、人格論等。在實踐上,南傳國家盛行禪修,非常普遍修習禪 定和內觀禪,有很多的禪修中心供人使用,禪修中心尤其在緬甸盛行,不論是政 府官員和平民都習慣到禪修中心禪修。

丙、深入社會

南傳佛教國家國民日常生活深受佛教影響,國民也非常重視佛教,男子短期 出家蔚然成風,一生人都會至少出家一次,在泰國,甚至有公司提供有薪出家假 期。雖然實行政教分離,僧人一般情況下不會干擾政府施政,但國民仍尊重僧人 的意見。另外,佛教組織也是提供各種社會服務。日常生活中,由小孩出生、嫁 娶、生日、新居落成到葬禮,人們都習慣迎請僧伽到場祝福,無論是特別的節日 如新年或平日,人們也會定期在佛寺聚會。

丁、國家直接支持傳教

從古至今,南傳佛教流傳地區各國政府都積極支持佛教僧伽,範圍從學習巴 利文、佛學研究、經典結集、佛教傳教、建築到管理僧伽上都大力支持。例如,

緬甸政府自今仍保持對有成就的僧人賜封號的習慣。

 

9 前四部和北傳佛教的《阿含經》大致內容相同,但在一些重要篇章中有明顯分岐,例如對慧解 脫阿羅漢的理解不同。

10包括《法聚論》、《分別論》、《論事》、《人施設論》、《界論》、《雙論》和《發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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