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工友管理之研究分析-以開水工商為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工友管理之研究分析-以開水工商為例"

Copied!
12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 公共事務管理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工友管理之研究分析-以開水工商為例

研 究 生:黃文璉 撰

指導教授:李玉芬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2)
(3)
(4)
(5)
(6)
(7)

謝 辭

以 不 惑 之 年 再 續 學 生 之 夢 , 實 屬 難 得 。 二 年 來 的 學 習 歷 程 , 再 次 體 會 到 老 師 的 傳 道、授 業 與 解 惑;同 學 的 熱 情、扶 持 與 真 誠,以 及 家 人 的 體 諒 、 包 容 與 付 出 等 寶 貴 的 價 值 , 直 讓 我 在 人 生 的 旅 途 中 增 添 許 多 難 忘 的 回 憶 。

能 完 成 這 份 論 文 , 最 要 感 謝 的 是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李 玉 芬 老 師 , 從 當 初 題 目 的 選 定 , 到 最 後 完 稿 那 一 刻 , 恩 師 自 始 至 終 不 辭 辛 勞 , 細 心 及 耐 心 的 給 予 個 人 指 導 與 鼓 勵 , 引 領 我 進 入 學 術 的 殿 堂 , 使 我 領 悟 到 「 積 蹞 步 , 方 足 以 至 千 里 的 道 理 。 」 豈 一 聲 感 激 能 以 言 語 。

此 外 , 亦 要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孫 本 初 老 師 , 在 百 忙 之 中 撥 冗 細 心 審 閱 論 文 內 容 , 給 予 個 人 許 多 的 省 思 與 啟 發 , 萬 分 感 謝 ; 更 要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侯 松 茂 老 師 , 對 論 文 嚴 謹 的 審 查 與 巨 細 靡 遺 的 建 議 , 讓 我 獲 益 匪 淺 , 永 誌 難 忘 。 還 要 感 謝 在 台 東 大 學 二 年 期 間 , 曾 在 課 堂 教 導 過 我 的 師 長 , 靳 菱 菱 老 師 、 王 聖 銘 老 師 、 彭 堅 汶 老 師 、 蔡 西 銘 老 師 、 何 清 治 老 師 、 王 鴻 濬 老 師 等 , 感 謝 你 們 的 諄 諄 教 誨 。

在 論 文 的 研 究 過 程 中,我 體 會 到「 不 經 一 番 寒 徹 骨 ,焉 得 梅 花 撲 鼻 香 」, 沒 有 辛 勤 的 努 力 , 就 沒 有 豐 碩 的 成 果 。 在 此 , 也 要 感 謝 所 有 接 受 訪 談 的 同 仁 們 , 由 於 你 們 相 關 資 料 的 提 供 及 協 助 , 此 論 文 方 得 以 順 利 完 成 。 另 外 還 有 班 上 的 2 8 位 同 學 們 ,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 有 你 們 如 昱 光 般 的 關 懷 , 給 予 我 莫 大 的 敦 促 激 勵 , 使 得 資 質 才 識 魯 鈍 的 我 , 在 此 溫 馨 的 環 境 中 , 能 順 利 畢 業 , 非 常 感 恩 。

最 後 , 要 謝 謝 在 天 上 的 父 親 , 並 感 謝 從 小 辛 苦 栽 培 我 的 母 親 , 以 及 摯 愛 不 渝 的 太 太 美 菊 、 大 兒 子 識 恩 、 小 兒 子 顗 恩 , 你 們 一 直 在 我 求 學 的 過 程 中 給 予 我 支 持 及 鼓 勵 , 使 我 無 後 顧 之 憂 , 如 今 才 能 讓 論 文 順 利 付 梓 。 對 我 而 言 , 雖 然 這 段 歷 程 已 經 結 束 , 但 學 習 的 路 途 是 無 止 盡 , 此 階 段 的 結 束 象 徵 著 另 一 個 階 段 的 到 來 , 期 許 自 己 在 下 個 階 段 能 夠 更 加 精 進 成 長 。 再 次 獻 上 我 最 誠 摯 的 敬 意 與 謝 意 給 我 的 家 人 、 師 長 、 同 學 、 同 仁 及 好 友 們 , 謝 謝 你 們 。

黃 文 璉 謹 誌 2008 年 6 月 於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8)
(9)

工友管理之研究分析-以開水工商為例

作者:黃文璉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公共事務管理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中文摘要

在學校裡,工友的職位最低,待遇最少,且工作內容繁雜,若再加上內外在 的種種因素,極易造成管理上的問題。研究者身為工友管理者,責無旁貸的理應 重視這群被忽視的默默工作者,因此,本研究藉由文獻分析與深度訪談等研究方 法,針對開水工商的工友及其所屬的工作單位主管,藉由質性研究的分析,以了 解工友在學校工作的情況與問題,並探討工友管理的情形,進而研擬出提升工友 管理的有效方法,希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或相關學校在工友管理工作的實質參考。

經研究分析後發現,工友在工作中所產生的問題如下:

一、工作負荷過大及專業知能不足導致工作壓力大。

二、年齡過大造成學習意願低落。

三、對「工友」的職稱感到自卑,且自我肯定感受偏低。

四、對薪資感到不滿意,且考核的結果亦影響到工友的工作態度。

經研究分析後發現,在工友管理的層面上所產生的問題如下:

一、人力配置不當使得工作與專長無法符合及工作負荷無法均等。

二、工作單位主管對工友的要求不一致,且欠缺工作激勵。

三、工友考核的內容與作法欠缺周延的考量。

經研究分析後發現,研擬出提升工友管理的有效方法如下:

一、建立工友的分工與團體工作制度,且加強工友的學習進修能力。

二、定位工友的角色並提高其自信心,且研議更改適切的「工友」稱謂,以 提高社會地位。

三、研議擴大工友薪資級距的範圍或學校輔以工作加班津貼。

四、召開工友座談會,在溝通與了解中調配人力與工作。

五、採取多元溝通的民主領導方式、建立工作單位主管的責任態度。六、擬 定公平公正的工友考核制度。

關鍵詞:工友、工友管理

(10)
(11)

The Research Analysis of Janitor Management - to Take Kaishui Vocational Senior High School as an Example

Author: Wen-lien Huang

Institute of Regional and Policy Development,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Of the bottom rank at the workplace, school janitors are badly paid but given a variety of tasks. Problems of janitor management are likely to emerge if we combine a number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As a supervisor of janitors at my school, I must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the forgotten group. This paper, therefore, aims to investigate the work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school janitors, discuss the ways in which they are managed and suggest effective ways of janitor management by conducting qualitative research analysis and by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archival research and depth interview. The target group includes janitors and their officers at Kaishui Vocational Senior High School. I hope this report may present itself as a reference for officers at both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other schools with similar situations.

After conducting the research analysis, I found that school janitors face work-related problems as follows:

1.pressure of work resulting from a heavy load and a lack of expertise 2.a lack of willingness to learn because of age

3.a sense of inferiority to the title of school janitors and a lack of self- assurance

4.a sense of dissatisfaction with the income; besides, the work attitude of school janitors may be influenced by the results of assessment

After conducting the research analysis, I found the following problems of janitor management:

1.job roles are not properly assigned according to janitors’ expertise; lack of equity in work load

2.the different standards of the officers towards the janitors; lack of incentives 3.the inadequacy of the content and measurements of assessment

After conducting the research analysis, I suggest that the

following ways which might be effective in promoting janitor management:

(12)

1.to establish a collaboration and group work system for school janitors and meanwhile enhance thei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2.to define the role of school janitors as well as boosting their confidence; to modify the title of janitor so as to elevate their social rank

3.to plan to enlarge the income brackets of school janitors or to reward them with overtime pay

4.to start a meeting in order to understand and communicate with the janitors before the allocation of human power

5.to lead the janitors in a democratic way and by consulting the team; to ask officers of school janitors to build up a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6.to draw up an equal assessment program for school janitors

Key words: janitor, janitor management

(13)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範圍與限制 ... 4

第四節 章節安排與研究流程 ... 5

第五節 名詞解釋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工友管理之演進 ... 8

第二節

工友的角色與功能 ... 10

第三節 工友的薪資與考核 ... 13

第四節 人力運用與管理之理論探討 ... 17

第五節

學校工友管理的相關研究探討 ... 2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30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0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31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36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39

第五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 42

第六節

研究倫理 ... 44

第七節 資料分析步驟 ... 45

第四章 訪談結果分析 ... 48

第一節 工友在學校工作的情況與問題 ... 48

第二節

工友管理的情形 ... 62

第三節 提升工友管理的有效方法 ... 7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80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80

第二節

建議 ... 83

(14)

參考書目 ... 87

中文部分 ... 87

英文部分 ... 90

附錄一 工友管理要點 ... 91

附錄二 事務管理規則 ... 97

附錄三 機關學校工友薪餉核支標準表 ... 103

附錄四 訪談同意書 ... 104

附錄五 訪談內容確認單 ... 105

附錄六 開水工商工友平時考核表 ... 106

附錄七 開水工商工友年終考核表 ... 107

(15)

表 次

表 2-1 工友管理的演進階段表 ... 8

表 2-2 國民所得統計表 ... 15

表 2-3 學校工友管理的相關研究彙整表 ... 25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 37

表 3-2 專家學者名單一覽表 ... 41

表 4-1 工友的工作環境配置表 ... 49

表 4-2 工友的工作性質區分表 ... 50

表 4-3 勞務型工友的工作內容一覽表 ... 51

表 4-4 行政業務型工友的工作內容一覽表... 53

表 4-5 工友對考核方式意見表 ... 61

表 4-6 工友背景資料表 ... 63

表 4-7 領導方式比較表 ... 66

表 4-8 工友管理的問題與解決方法對照表... 74

(16)

圖 次

圖 1-1 開水工商工友管理組織架構圖 ... 2

圖 1-2 研究流程圖 ... 6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31

(17)

第一章 緒論

本 章 旨 在 針 對 研 究 主 題 , 敘 述 其 研 究 背 景 、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研 究 問 題 與 範 圍 以 及 研 究 限 制 、 研 究 流 程 與 章 節 安 排 及 名 詞 解 釋 等 , 分 別 加 以 說 明。且 為 維 護 研 究 倫 理,本 研 究 所 有 的 討 論 對 象,均 用 化 名 或 符 號 表 示 之 。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學 校 為 達 成 教 育 目 標 及 有 效 運 作 , 乃 分 職 設 置 了 校 長 、 主 任 、 組 長 、 教 師、職 員 及 工 友 等 人 員,期 能 分 工 合 作,提 升 教 學 品 質。學 校 分 工 精 細 , 每 個 人 各 司 其 職 , 其 中 如 果 一 個 角 色 失 衡 , 都 可 能 牽 一 髮 而 動 全 身 , 影 響 學 校 教 育 整 體 功 能 的 發 揮 甚 鉅 。 所 以 不 論 職 位 的 高 低 , 對 校 務 的 正 常 運 作 都 十 分 重 要 , 更 何 況 工 友 也 是 學 校 中 重 要 的 一 份 子 。 楊 煥 烘 (1980)指 出 : 工 友 的 素 質 良 窳 , 足 以 影 響 學 校 行 政 效 率 , 過 去 優 秀 的 工 友 , 甚 至 可 以 代 替 書 記 、 管 理 員 等 , 如 有 特 殊 技 能 之 工 友 , 還 可 以 代 替 木 工 或 水 電 工 , 減 少 學 校 許 多 的 財 力 負 擔 。 吳 清 山 (1997)亦 指 出 :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 工 友 和 學 生 是 構 成 學 校 組 織 的 主 體 , 教 師 要 提 高 教 學 效 果 ,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能 , 行 政 人 員 及 工 友 則 提 供 有 效 的 支 援 。 而 顏 嘉 億 (2000)更 指 出 : 工 友 扮 演 著 支 援 行 政 、 機 動 修 繕 及 協 助 教 師 的 角 色 。 可 見 工 友 在 學 校 中 是 不 可 忽 視 的 角 色 。

「 工 友 」 區 分 為 「 普 通 工 友 」 及 「 技 術 工 友 」, 一 般 統 稱 為 「 工 友 」,

實 際 上 兩 者 雇 用 的 條 件 是 不 相 同 。 依 據 行 政 院 工 友 管 理 要 點 (如 附 錄 一 )規 定,「 普 通 工 友 」的 條 件 是 只 要 具 備 國 民 小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或 具 有 同 等 學 歷 , 且 品 性 端 正 無 不 良 紀 錄 及 年 滿 十 六 歲 以 上 , 經 醫 療 院 所 體 格 檢 查 其 體 力 足 以 勝 任 所 指 派 之 工 作 者,由 機 關 主 管 核 可 即 可 擔 任;「 技 術 工 友 」的 條 件 除 應 具 備 「 普 通 工 友 」 的 規 定 外 , 須 加 以 具 備 工 作 所 需 之 技 術 專 長 , 且 經 過 考 驗 合 格 者 , 方 可 任 用 (行 政 院 , 2005a)。 然 而 這 群 在 基 層 工 作 的 工 友 並 非 具 有 公 務 人 員 之 身 份 , 他 們 不 但 要 從 事 所 謂 「 藍 領 階 級 」 的 工 作 , 又 必 須 受 公 務 人 員 相 關 法 規 的 限 制 , 因 而 塑 造 出 工 友 與 學 校 教 師 或 職 員 較 為 不 同 的 價 值 觀 。 他 們 在 心 理 方 面 , 難 免 會 有 因 位 於 最 低 階 層 , 而 被 教 師 或 職 員 瞧 不 起 的 自 卑 想 法 ; 在 生 理 方 面 也 會 有 著 「 做 粗 工 、 送 公 文 我 來 , 其 他 再 議 」 的 消 極 做 法 。 以 致 於 少 數 人 有 「 反 正 只 要 我 不 犯 錯 , 你 又 能 拿 我 奈 何 」 的 心 態 。 於 是 , 團 體 中 會 形 成 「 相 安 無 事 」 的 氣 氛 , 更 有 「 井 水 不 犯 河 水 」 的 默 契 , 長 久 以 來 , 就 算 有 心 奉 獻 者 也 往 往 採 取 「 默 不 作 聲 」 的

(18)

作 法 , 以 免 招 致 「 別 破 壞 團 體 紀 律 」 的 反 感 。 尤 其 是 在 工 友 的 平 均 年 紀 越 趨「 高 齡 化 」之 下,其 心 態 更 為 封 閉 保 守,而 新 進 成 員 看 到 資 深 者 的 樣 態 , 自 然 而 然 的 也 融 入 其 中 。

開 水 工 商 是 一 所 偏 遠 地 區 的 公 立 綜 合 高 中 , 學 校 中 設 有 學 術 學 程 及 多 種 職 業 類 別 的 課 程。目 前 全 校 班 級 有 25 班,學 生 數 有 508 人、教 師 65 人 、 職 員 22 人、工 友 8 人,全 校 總 計 為 603 人,算 是 一 所 小 規 模 的 學 校。學 校 位 居 鄉 下 , 同 仁 之 間 接 觸 互 動 頻 繁 , 或 有 婚 喪 喜 慶 , 或 有 急 事 幫 忙 , 總 會 有 同 仁 伸 手 , 因 此 , 即 使 是 外 地 到 此 任 職 的 教 職 員 , 也 很 快 的 被 這 股 情 感 而 融 入 這 個 團 體 , 所 以 人 情 味 濃 , 彼 此 不 傷 情 感 , 應 該 是 這 所 學 校 獨 特 的 味 道 吧 !

學 校 有 它 一 定 的 行 政 組 織 體 系 , 而 工 友 管 理 的 組 織 體 系 (如 圖 1- 1)亦 同 。 總 務 主 任 身 負 工 友 管 理 之 責 , 其 下 設 置 庶 務 組 長 一 人 , 負 責 工 友 的 行 政 業 務 工 作 。 目 前 開 水 工 商 有 8 位 工 友 , 其 中 包 括 5 位 技 術 工 友 及 3 位 普 通 工 友 。 分 別 分 配 到 校 長 室 、 教 務 處 、 學 程 辦 公 室 、 文 書 組 、 出 納 組 及 庶 務 組 等 不 同 單 位 工 作 。 由 於 每 個 工 友 的 工 作 地 點 不 同 , 所 以 會 有 不 同 的 工 作 單 位 主 管 , 況 且 在 每 個 工 友 的 工 作 內 容 不 相 同 的 情 況 下 , 他 們 所 遇 到 的 情 形 及 問 題 亦 不 相 同 。 因 此 , 如 何 將 工 友 管 理 的 工 作 , 達 到 盡 善 盡 美 , 使 其 發 揮 最 大 功 效 , 實 為 一 大 學 問 。

總 務 主 任

庶 務 組 長

普 通 工 友 ( 文 書 組 )

普 通 工 友 ( 校 長 室 )

技 術 工 友 ( 工 友 室 )

技 術 工 友 ( 工 友 室 ) 普 通 工 友

( 印 刷 室 )

技 術 工 友 ( 庶 務 組 )

技 術 工 友 ( 出 納 組 )

技 術 工 友

( 學 程 辦 公 室 )

圖 1- 1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 開 水 工 商 總 務 處 (2007 年 )

(19)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常 言 道 : 「 一 顆 螺 絲 釘 足 以 影 響 整 部 機 器 的 運 轉 機 能 」 , 而 工 友 在 學 校 的 組 織 環 境 中 , 就 如 同 一 部 機 器 中 那 顆 平 常 不 起 眼 的 小 小 螺 絲 一 般 , 看 似 普 通 平 凡 , 但 問 題 總 在 不 經 意 及 不 重 視 之 中 產 生 。 除 非 學 校 發 生 突 發 性 的 停 電 或 停 水 狀 況,才 想 到 工 友,且 緊 急 催 促 著 高 喊:「 工 友 呢 ? 工 友 呢 ? 趕 快 請 他 們 處 理 」 , 那 種 急 促 且 嚴 厲 命 令 式 的 口 吻 , 試 想 , 若 用 在 教 師 或 職 員 的 身 上 , 適 當 嗎 ? 工 友 在 學 校 中 的 職 位 低 , 所 以 地 位 卑 微 , 很 少 會 受 到 注 意 與 肯 定 。 也 因 如 此 , 工 友 在 沒 有 升 遷 管 道 , 亦 缺 乏 研 習 進 修 機 會 , 又 無 公 務 人 員 資 格 的 這 群 基 層 工 作 者 , 鮮 少 受 到 關 注 。 多 數 工 友 也 自 認 為 薪 水 低 , 所 以 工 作 最 好 不 要 太 多 , 一 天 過 一 天 , 薪 水 照 樣 領 , 但 是 為 了 考 核 的 等 第 , 又 可 以 爭 翻 天 。 由 於 工 友 平 均 學 歷 低 , 總 認 為 是 被 看 不 起 的 一 群 、 沒 有 人 會 採 納 他 們 的 意 見 , 自 主 性 低 , 所 以 對 於 指 派 的 事 務 性 任 務 工 作 , 只 要 求 有 完 成 就 好 , 並 不 特 別 講 求 時 效 。 長 年 累 月 以 來 , 造 成 工 友 給 人 是 既 消 極 又 難 管 的 刻 板 印 象 。

學 校 裡 , 工 友 的 職 位 最 低 , 待 遇 最 少 , 且 工 作 內 容 繁 雜 , 以 致 工 作 情 緒 低 落 , 若 再 加 上 內 外 在 的 種 種 因 素 , 則 極 易 造 成 行 政 管 理 的 衝 突 , 而 導 致 校 務 推 展 困 難 , 使 學 校 組 織 效 能 低 落 。 近 年 來 , 工 友 受 到 社 會 上 自 我 意 識 及 人 權 意 識 高 漲 的 影 響,與 過 去 的 默 默 承 受,有 相 當 大 的 差 異 性。因 此 , 藉 由 探 討 其 導 致 問 題 的 因 素 , 以 謀 求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 如 此 , 方 能 達 到 有 效 管 理 的 目 的 。 學 校 向 來 以 教 育 為 目 標 導 向 , 凡 事 以 教 學 為 先 , 整 個 教 育 重 心 落 在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身 上 , 行 政 人 員 與 工 友 雖 提 供 有 效 的 行 政 資 源 , 但 在 整 個 行 政 體 系 中 經 常 忽 略 工 友 的 存 在 性 , 往 往 使 得 工 友 處 於 邊 緣 化 , 因 此,造 成 他 們 對 組 織 參 與 感 太 弱,長 期 以 來 產 生 工 友 自 我 肯 定 不 高 的 情 況。

但 學 校 組 織 是 整 體 性 的 , 缺 一 不 可 , 小 小 螺 絲 釘 也 會 影 響 到 整 體 的 發 展 。 因 此 , 如 何 在 面 對 改 變 的 環 境 中 , 不 但 管 理 者 能 促 使 工 作 者 的 工 作 能 力 做 最 大 的 展 現 , 而 且 工 作 者 亦 能 達 到 生 理 與 心 理 的 滿 足 , 實 為 現 今 身 為 管 理 者 所 需 面 對 的 最 大 問 題 。

研 究 者 在 開 水 工 商 任 職 十 七 年 以 來 , 從 導 師 、 組 長 、 到 現 今 擔 任 總 務 主 任 職 務 , 對 工 友 的 認 知 是 從 陌 生 、 接 觸 、 熟 悉 , 進 而 研 究 。 因 此 對 工 友 所 面 對 的 種 種 問 題 , 譬 如 : 工 作 環 境 、 工 作 性 質 、 工 作 內 容 、 角 色 扮 演 、 人 際 互 動 、 人 力 運 用 等 , 皆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了 解 , 但 礙 於 目 前 國 內 對 於 學 校

(20)

工 友 管 理 的 研 究 , 可 說 是 付 之 闕 如 , 舉 例 而 言 : 從 國 家 圖 書 館 遠 距 圖 書 服 務 系 統 (2007)輸 入 關 鍵 字 「 工 友 管 理 」 後 , 僅 有 1篇 期 刊 是 「 關 於 中 小 學 工 友 管 理 制 度 」的 研 究。再 輸 入 關 鍵 字「 工 友 」後,雖 總 共 有 16筆 發 表 文 獻 , 但 其 中 與 學 校 工 友 方 面 的 相 關 研 究 文 章 僅 有 3篇;另 外 從 全 國 碩 博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2007)輸 入 關 鍵 字 「 工 友 管 理 」 後 , 竟 發 現 無 此 相 關 研 究 , 但 再 輸 入

「 工 友 」二 字 時,就 有 8篇 論 文 研 究,但 其 中 關 於 研 究 學 校 工 友 相 關 問 題 的 也 僅 有 5篇 論 文,而 此 5篇 論 文 皆 是 研 究 有 關 小 學 工 友 的 問 題,由 此 可 見「 工 友 管 理 」 這 方 研 究 稀 少 之 程 度 。 身 為 工 友 的 管 理 者 , 有 感 於 國 內 對 學 校 工 友 管 理 相 關 研 究 之 稀 少 , 希 冀 經 由 本 研 究 的 分 析 結 果 , 能 有 助 於 了 解 工 友 在 學 校 工 作 的 情 況 與 問 題 , 探 討 學 校 工 友 管 理 的 情 形 , 經 由 分 析 研 究 後 研 擬 出 提 升 工 友 管 理 的 有 效 方 法 , 藉 以 提 供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或 相 關 學 校 在 工 友 管 理 時 的 參 考 , 此 為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動 機 。

貳、研究目的

由 前 述 可 知 , 工 友 在 學 校 的 組 織 之 中 是 最 低 階 層 的 , 也 是 旁 人 所 最 不 在 意 的 一 群,但 需 要 他 們 時,卻 又 能 適 時 發 揮 功 效,因 此 身 為 工 友 管 理 者 , 責 無 旁 貸 的 需 找 出 問 題,了 解 問 題,也 藉 由 研 究 之 路 尋 找 出 解 決 問 題 之 道。

具 體 而 言 , 本 文 研 究 的 目 的 , 有 下 列 三 點 :

一 、 了 解 開 水 工 商 的 工 友 在 學 校 工 作 的 情 況 與 問 題 。 二 、 探 討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管 理 的 情 形 。

三 、 研 擬 提 升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管 理 的 有 效 方 法 。

四 、 根 據 研 究 的 結 論 ,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以 提 供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或 學 校 相 關 人 員 在 工 友 管 理 工 作 上 的 實 質 參 考 。

第三節 研究問題、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問題

依 據 前 述 的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本 文 的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一 、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的 基 本 背 景 為 何 ?

二 、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的 工 作 情 況 為 何 ?

三 、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在 工 作 中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為 何 ? 四 、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管 理 的 情 形 為 何 ?

五 、 提 升 開 水 工 商 工 友 管 理 的 有 效 方 法 為 何 ?

(21)

貳、研究範圍

本 研 究 以 開 水 工 商 的 8 位 工 友 及 5 位 工 友 的 工 作 單 位 主 管 為 研 究 對 象 , 藉 由 質 性 研 究 的 方 法 , 針 對 工 友 管 理 的 各 種 問 題 分 別 加 以 研 究 分 析 , 以 研 擬 出 提 升 工 友 管 理 的 有 效 方 法 。

參、研究限制

本 研 究 從 資 料 蒐 集 、 訪 談 大 綱 設 計 到 資 料 分 析 的 過 程 , 將 力 圖 合 乎 科 學 研 究 之 精 神 。 但 可 能 侷 限 於 研 究 者 個 人 的 職 務 、 學 識 、 能 力 與 時 間 之 不 足 , 以 及 各 種 主 觀 及 客 觀 因 素 , 產 生 如 下 的 研 究 限 制 。

一、研究推論的限制

由 於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對 象 侷 限 於 開 水 工 商 的 組 織 體 系 , 因 此 分 析 結 果 會 因 學 校 特 性 而 有 所 差 異 , 故 尚 待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和 驗 證 。

二、研究方法之限制

本 研 究 採 用 訪 談 方 式 進 行 質 性 研 究 , 受 試 者 極 可 能 受 到 態 度 上 或 情 緒 上 的 主 觀 判 斷 而 有 所 影 響 。 另 外 , 在 訪 談 中 , 由 於 施 測 者 身 為 工 友 管 理 者 之 職 務 關 係,受 試 者 可 能 出 現 不 符 實 際 之 回 應。因 此,

在 結 果 上 會 有 測 量 誤 差 的 存 在 , 在 內 容 分 析 及 解 釋 上 , 也 會 產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偏 差 。

第四節 章節安排與研究流程

壹、章節安排

第 一 章 : 緒 論 。 分 為 研 究 背 景 、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研 究 問 題 與 範 圍 以 及 研 究 限 制 、 研 究 流 程 與 章 節 安 排 及 名 詞 解 釋 , 共 五 節 。

第 二 章 : 文 獻 探 討 。 分 為 工 友 管 理 之 演 進 、 工 友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 工 友 的 薪 資 與 考 核 、 人 力 運 用 與 管 理 之 理 論 探 討 及 學 校 工 友 管 理 的 相 關 研 究 探 討 , 共 五 節 。

第 三 章:研 究 設 計。分 為 研 究 架 構、研 究 方 法、研 究 對 象、研 究 工 具 、 研 究 的 信 度 與 效 度 、 研 究 倫 理 及 資 料 分 析 步 驟 , 共 七 節 。

第 四 章 : 訪 談 結 果 分 析 。 分 為 工 友 在 學 校 工 作 的 情 況 與 問 題 、 工 友 管 理 的 情 形 及 提 升 工 友 管 理 的 有 效 方 法 , 共 三 節 。

第 五 章 : 結 論 與 建 議 。 分 為 研 究 發 現 與 建 議 , 共 二 節 。

(22)

貳、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1- 2),從 設 定 研 究 方 向,介 紹 研 究 背 景 , 說 明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針 對 研 究 問 題 與 範 圍 來 選 擇 適 當 的 研 究 方 法 , 並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與 理 論 加 以 分 析 探 討 , 經 由 探 討 中 擬 定 出 研 究 設 計 的 內 容 , 且 藉 由 適 當 的 研 究 工 具 進 行 資 料 的 釐 清 與 實 證 的 結 果 分 析 , 最 後 提 出 本 研 究 的 結 論 與 建 議 。

研 究 背 景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研 究 問 題 與 範 圍

文 獻 分 析 與 理 論 探 討

研 究 設 計

結 論 與 建 議 結 果 分 析

圖 1- 2 研 究 流 程 圖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整 理

(23)

第五節 名詞解釋

本 研 究 依 所 探 討 問 題 之 相 關 重 要 名 詞 加 以 說 明 , 使 讀 者 能 有 明 確 的 概 念 , 為 方 便 本 文 討 論 , 茲 將 下 列 之 名 詞 分 別 予 以 解 釋 及 定 義 。

壹、工友

工 友 為 學 校 組 織 成 員 之 一 , 其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如 同 行 政 人 員 , 係 支 援 行 政 及 敎 學 之 工 作,對 行 政 之 運 作,亦 占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而 工 友 之 定 義 , 依 行 政 院 頒 訂 之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二 編,工 友 管 理 第 三 百 二 十 八 條 規 定 (如 附 錄 二 ), 係 指 各 機 關 編 制 內 非 生 產 性 之 普 通 工 友 及 技 術 工 友 (簡 稱 技 工 )而 言 。 本 研 究 所 指 工 友 , 係 指 開 水 工 商 正 式 編 制 內 的 普 通 工 友 與 技 術 工 友 之 統 稱 。

貳、工友管理

在 學 校 事 務 管 理 中 , 大 致 可 分 成 人 事 與 工 作 兩 大 部 分 。 工 友 的 管 理 亦 是 如 此 。 工 友 的 職 務 雖 居 於 學 校 事 務 工 作 中 最 低 階 層 , 但 其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仍 不 容 忽 視 , 必 須 要 有 完 善 的 管 理 , 方 不 致 影 響 學 校 教 學 及 行 政 運 作 。 依 行 政 院 頒 訂 之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二 編,工 友 管 理 第 三 百 二 十 九 條 規 定 (如 附 錄 二 ), 工 友 管 理 係 指 工 友 之 人 事 及 工 作 等 管 理 事 項 。

(2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有 關 文 獻 之 探 討 , 共 分 成 五 節 , 第 一 節 為 工 友 管 理 之 演 進 , 第 二 節 為 工 友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 第 三 節 為 工 友 的 薪 資 與 考 核 , 第 四 節 為 人 力 運 用 與 管 理 之 理 論 探 討 , 第 五 節 為 學 校 工 友 管 理 的 相 關 研 究 探 討 。

第一節 工友管理之演進

「 工 友 管 理 」,係 指 各 機 關 編 制 內 非 生 產 性 之 普 通 工 友 及 技 術 工 友 的 人 事 及 工 作 等 管 理 事 項 。 茲 將 有 關 工 友 管 理 不 同 階 段 之 演 進 情 形 (如 表 2- 1) 逐 一 詳 述 如 下 。

表 2- 1 工 友 管 理 的 演 進 階 段 表

階 段 別 內 容 一、各 機 關 自 訂 規 章

分 別 管 理 階 段 (1955 年 以 前 )

由 各 機 關 自 訂 規 章 僱 用,從 事 機 關 內 若 干 事 務 性、勞 務 性 之 工 作,如 辦 公 廳 舍 之 清 潔 維 護 及 環 境 整 理,乃 至 簡 單 之 技 術 性 操 作 及 機 具 維 修 工 作,無 統 一 之 工 友 管 理 法 規 。

行 政 院 於 1955 年 5 月 籌 設 成 立 「 事 務 管 理 訓 練 委 員 會 」 。

行 政 院 於 1957 年 7 月 改 設 為「 事 務 管 理 改 進 委 員 」。

其 主 要 工 作 為 訂 定「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及「 事 務 管 理 手 冊 」,以 作 為 各 機 關 辦 理 事 務 性 工 作 之 依 據,並 督 導 各 機 關 執 行 工 友 管 理 及 考 核 其 成 果 。

二、事 務 管 理 訓 練 委 員 會 及 事 務 管 理 改 進 委 員 會 管 理 階 段

(1955 年 ~ 1960 年 ) 行 政 院 於 1957 年 8 月 頒 布「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中 之「 工 友 管 理 」一 編,對 於 工 友 之 設 置、僱 用、服 務、請 假 、 休 假、待 遇、考 核、獎 懲、退 職 及 撫 卹 等 事 項,均 予 明 定 , 至 此 , 正 式 確 立 了 工 友 管 理 的 建 制 。

三、行 政 院 秘 書 處 管 理 階 段

(1960 年 ~ 1971 年 )

行 政 院 於 1960 年 11 月 裁 撤 「 事 務 管 理 改 進 委 員 」 , 改 由 行 政 院 秘 書 處 接 辦 。

四、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管 理 階 段 (1971 年 至 今 )

行 政 院 於 1971 年 11 月 指 定 人 事 行 政 局 為 主 管 機 關 , 接 辦 工 友 管 理 業 務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整 理

(25)

壹、各機關自訂規章分別管理階段(1955 年以前)

工 友 制 度 形 成 的 背 景,主 要 係 基 於 設 職 分 工 的 需 要。政 府 機 關 運 作 時,

所 產 生 之 若 干 事 務 性、勞 務 性 之 工 作,如 辦 公 廳 舍 之 清 潔 維 護、環 境 整 理 , 乃 至 簡 單 之 技 術 性 操 作 工 作 , 若 完 全 由 職 員 自 行 處 理 , 就 人 力 運 用 而 言 , 殊 不 經 濟 , 因 此 政 府 機 關 乃 增 加 專 門 處 理 勞 務 性 或 雜 務 性 質 工 作 的 人 員 , 此 人 員 稱 之 為 工 友。在 1955 年 以 前,政 府 並 無 訂 定 相 關 法 規 及 設 置 相 關 機 構 來 司 職 工 友 的 管 理 , 因 此 工 友 的 僱 用 及 其 工 作 內 容 , 乃 由 各 機 關 自 行 訂 定 規 章 , 並 無 統 一 之 工 友 管 理 規 定 。

貳、事務管理訓練委員會及事務管理改進委員會管理階段 (1955 年~1960 年)

政 府 鑒 於 各 機 關 對 於 工 友 在 管 理 上 依 法 無 據 , 因 此 行 政 院 乃 於 1955 年 5 月 籌 設 成 立 「 事 務 管 理 訓 練 委 員 會 」 , 此 為 工 友 管 理 制 度 形 成 之 草 創 機 構。直 至 1957 年 7 月 行 政 院 乃 將「 事 務 管 理 訓 練 委 員 會 」更 改 成 立 為「 事 務 管 理 改 進 委 員 會 」,其 主 要 工 作 為 訂 定「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及「 事 務 管 理 手 冊 」 , 以 作 為 各 機 關 辦 理 事 務 性 工 作 之 依 據 , 並 督 導 各 機 關 執 行 工 友 管 理 及 考 核 其 成 果。因 此 在 1957 年 8 月 頒 布 之「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中 列 有「 工 友 管 理 」 一 編 , 對 於 工 友 之 設 置 、 僱 用 、 服 務 、 請 假 、 休 假 、 待 遇 、 考 核 、 獎 懲、退 職 及 撫 卹 等 事 項,均 予 明 定,至 此,正 式 確 立 了 工 友 管 理 的 制 度 。

參、行政院秘書處管理階段(1960 年~1971 年)

在 事 務 管 理 改 進 委 員 會 成 立 3 年 後 , 由 於 立 法 院 認 為 此 一 機 關 執 行 改 進 成 效 不 彰 , 於 是 行 政 院 乃 於 1960 年 11 月 將 之 裁 撤 , 而 有 關 事 務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工 友 管 理 部 分 ), 則 由 行 政 院 秘 書 處 接 辦 。

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管理階段(1971 年至今)

經 過 行 政 院 秘 書 處 10 年 管 理 時 間,行 政 院 鑑 於 工 友 管 理 事 項,頗 多 涉 及 工 友 的 權 利 及 義 務,乃 於 1971 年 11 月 規 定 在 工 友 管 理 未 設 專 責 機 構 前,

暫 時 指 定 人 事 行 政 局 為 主 管 機 關 。 而 人 事 行 政 局 自 接 辦 工 友 管 理 業 務 後 , 對 於 工 友 之 人 事 管 理 措 施 即 不 斷 研 究 改 進 , 研 議 修 正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工 友 管 理 編 之 有 相 關 條 文,期 使 工 友 管 理 制 度 更 臻 完 備。且 行 政 院 從 1998 年 起 , 為 保 障 工 友 權 益 , 亦 將 工 友 納 入 勞 動 基 準 法 適 用 範 圍 , 使 工 友 的 權 益 獲 得 更 進 一 層 的 保 護。也 由 於 此 法 規 之 故,行 政 院 乃 於 2005 年 將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改 成 事 務 管 理 手 冊 規 範,並 回 歸 相 關 法 令,所 以 當 年 即 頒 布「 工 友 管 理 要 點 」, 以 作 為 各 機 關 學 校 訂 定 工 友 工 作 規 則 及 勞 動 契 約 之 依 據 。

(26)

第二節 工友的角色與功能

壹、工友的角色

開 放 的 社 會 中 , 每 個 人 都 在 這 個 體 系 中 扮 演 自 己 的 角 色 , 而 每 個 人 會 因 其 特 殊 目 的 及 認 知 取 向 而 有 不 同 的 角 色 , 也 因 角 色 的 不 同 而 有 各 種 角 色 扮 演 的 功 能 。 從 社 會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說 明 了 角 色 具 有 兩 種 涵 義 , 其 一 是 指 個 人 在 社 會 團 體 中 被 賦 予 的 身 份 及 該 身 份 所 應 發 揮 的 功 能 , 其 二 是 指 個 人 角 色 所 具 有 的 行 為 組 織 (張 春 興 , 1989)。 就 工 友 角 色 的 形 成 而 言 , 可 分 為 兩 大 原 因 , 其 一 是 基 於 維 護 官 吏 的 尊 嚴 , 其 二 是 基 於 設 職 分 工 的 需 要 (陳 國 輝,1993)。而 設 職 分 工 的 需 要 乃 認 為 機 關 成 立 後,所 產 生 的 的 雜 物,如 環 境 維 護 、 公 文 傳 遞 , 乃 至 簡 單 的 技 術 性 工 作 等 , 皆 由 職 員 自 行 處 理 , 對 於 人 力 的 運 用 不 經 濟 , 委 由 工 友 專 責 代 勞 , 可 以 節 省 工 作 人 員 的 時 間 , 以 處 理 更 重 要 的 業 務 , 符 合 依 職 責 分 工 的 原 理 。 焦 熙 昌 (2004)在 研 究 學 校 體 系 中 工 友 的 角 色 時 特 別 指 出 : 工 友 的 工 作 項 目 是 多 元 而 複 雜 的 , 舉 凡 收 費 、 影 印 、 傳 遞 公 文 、 銀 行 繳 款 、 修 繕 、 打 掃 、 校 園 除 草 、 水 電 、 木 工 、 接 電 話 、 及 從 事 校 長 和 主 任 臨 時 交 辦 事 宜 等 , 相 當 瑣 碎 , 因 此 工 友 在 學 校 中 , 會 因 缺 乏 一 套 清 楚 的 工 作 任 務 , 就 會 感 覺 凡 事 無 法 自 己 做 主 的 茫 然 , 因 此 產 生 無 法 自 我 認 同 , 進 而 影 響 工 作 的 情 緒 及 壓 力 。 再 者 , 工 友 也 常 常 無 法 避 免 來 自 上 司 、 同 事 、 學 生 , 或 一 般 人 士 之 角 色 期 待 , 以 至 產 生 角 色 之 衝 突 , 甚 至 影 響 學 校 的 經 營 與 發 展 。 所 以 在 開 放 社 會 環 境 結 構 迅 速 變 遷 下 , 工 友 的 角 色 也 相 對 的 受 到 重 視 , 如 此 使 得 工 友 需 要 對 其 角 色 重 新 面 臨 調 整 的 考 驗 。 茲 將 工 友 角 色 的 定 位 分 別 陳 述 如 下 。

一、工友角色在學校中的定位

學 校 是 一 個 正 式 組 織 , 其 反 應 了 團 體 的 層 級 結 構 關 係 。 學 校 工 作 團 隊 體 系 是 社 會 功 能 化 學 習 的 場 所 , 學 校 也 是 一 個 社 會 , 而 個 體 與 社 會 是 連 結 的 關 係 。 角 色 是 把 個 體 與 社 會 連 結 起 來 的 中 介 物 , 而 使 得 個 體 與 社 會 之 間 產 生 關 連 , 讓 個 體 把 角 色 扮 演 的 能 力 去 符 合 社 會 對 其 角 色 的 期 望 , 並 享 有 角 色 的 權 利 及 應 盡 角 色 的 義 務 。 工 友 雖 在 學 校 層 級 結 構 中 位 於 最 低 階 層 , 但 是 他 們 在 學 校 中 亦 佔 有 重 要 的 地 位 , 而 其 角 色 即 是 在 行 使 學 校 對 工 友 的 期 望 。

(27)

二、工友角色在社會中的定位

陳 奎 喜 (1980)指 出 : 角 色 具 有 社 會 化 的 能 力 , 社 會 化 的 功 能 在 於 發 展 個 人 的「 責 任 感 」與 培 養 個 人 的「 能 力 」,而「 責 任 感 」包 含 遵 從 社 會 的 共 同 價 值 體 系 及 盡 其 在 社 會 中 特 定 的 角 色 義 務 ;「 能 力 」 則 包 含 扮 演 個 人 角 色 時 所 需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及 扮 演 社 會 角 色 , 並 能 符 合 他 人 期 望 的 適 當 行 為 的 社 會 能 力 。 所 以 工 友 在 學 校 組 織 中 扮 演 好 自 己 的 角 色 , 就 已 經 具 備 有 社 會 化 的 功 能 。

三、社會階層對工友角色之影響

社 會 的 成 員 因 權 勢 、 財 富 、 或 聲 望 的 高 低 不 同 而 被 安 排 在 不 同 層 次 的 地 位 或 團 體 裡 , 亦 可 以 說 社 會 階 層 是 一 種 社 會 不 平 等 的 表 現 。 而 社 會 階 層 涵 蓋 了 社 會 地 位 ( social status )與 社 會 階 級 ( social class )兩 個 概 念,所 以 社 會 階 層 則 是 由 一 群 擁 有 相 同 或 類 以 社 會 地 位 的 人 所 形 成 (蔡 文 輝,1985)。張 華 葆 (1987)指 出,社 會 階 層 是 一 個 科 學 概 念 , 意 謂 不 同 社 會 階 層 的 社 會 成 員 , 在 聲 譽 地 位 及 權 力 財 富 方 面 都 不 相 同 。 在 社 會 階 層 中 , 社 會 中 的 每 一 個 成 員 依 據 其 財 富 、 收 入 、 職 業 、 教 育 、 家 世 等 被 安 排 在 一 定 的 位 置 上 , 一 般 將 社 會 階 層 分 為 上 層 階 級 、 中 層 階 級 、 下 層 階 級 三 個 不 同 的 等 級 。 社 會 階 層 除 了 有 具 體 的 內 涵 , 如 財 富 及 職 業 之 外 , 還 具 有 特 殊 的 意 識 型 態 , 包 含 了 價 值 觀 念 、 道 德 規 範 、 生 活 方 式 等 。 所 以 社 會 是 分 工 的 組 織 , 即 所 謂 每 個 人 有 不 同 的 工 作 崗 位 , 因 此 將 個 人 分 配 到 不 同 的 崗 位 。 而 要 用 什 麼 準 則 來 分 配 工 作 呢 ? 有 些 學 者 的 看 法 認 為 重 要 性 高 的 職 位 , 社 會 階 層 就 高 ; 另 一 派 學 者 責 任 則 認 為 是 因 職 務 所 需 要 的 才 能 與 訓 練 , 所 受 訓 練 越 多 者 , 社 會 階 層 就 愈 高 (張 華 葆 , 1987)。 而 學 校 的 工 友 一 直 認 為 他 們 是 社 會 階 級 中 最 低 層 者 , 是 因 為 學 校 組 織 中 , 為 了 分 工 的 結 果 而 有 此 職 稱 , 但 是 從 另 外 一 方 面 來 思 考 , 如 此 分 職,亦 是 激 勵 個 人,使 其 努 力 奮 發 向 上 階 層,如 此 形 成 社 會 流 動 , 促 進 社 會 的 發 展 。

貳、工友的功能

工 友 的 管 理 重 點 乃 在 於 使 工 友 的 功 能 發 揮 , 以 達 成 工 作 任 務 的 目 標 。 學 校 賦 予 工 友 的 工 作 內 容 , 會 因 學 校 規 模 大 小 及 工 友 數 量 多 寡 , 而 有 所 不 同 , 因 此 每 個 學 校 的 工 友 職 掌 及 工 作 量 也 不 盡 相 同 。 依 據 研 究 者 的 觀 察 ,

(28)

工 友 在 學 校 中 具 有 支 援 、 服 務 、 出 納 、 園 丁 、 修 繕 、 潛 在 教 育 及 公 關 等 多 種 功 能 , 茲 說 明 如 下 。

一、支援的功能

工 友 在 支 援 學 校 運 作 的 體 系 中 包 含 教 學 與 行 政 系 統 。 支 援 的 角 色 通 常 表 現 於 教 學 教 具 的 管 理 、 行 政 業 務 的 協 助 、 教 職 員 工 福 利 的 協 助 等 。 另 外 亦 提 供 教 學 活 動 中 的 間 接 支 援 人 力 、 活 動 場 所 的 協 助 佈 置 、 公 務 聯 絡 遞 送 及 校 園 安 全 維 護 等 皆 屬 之 。

二、服務的功能

學 校 教 育 中 的 主 角 是 學 生 , 教 學 的 主 體 是 教 師 , 關 係 密 切 的 是 社 區 家 長 。 因 此 , 學 校 的 職 員 及 工 友 , 都 應 具 有 服 務 之 信 念 , 服 務 學 生 , 服 務 教 師 以 及 服 務 家 長 , 為 學 校 盡 一 分 心 力 , 幫 助 學 校 達 成 教 育 的 目 標 。

三、出納的功能

學 校 的 員 額 編 制 中 有 出 納 組 長 , 出 納 的 帳 務 是 較 繁 瑣 的 , 因 此 在 無 職 員 協 助 出 納 組 長 時 , 就 須 委 託 工 友 來 擔 任 臨 時 的 出 納 助 理 角 色 , 或 需 協 助 薪 資 劃 撥 作 業 、 或 需 處 理 收 入 登 帳 作 業 , 或 需 到 郵 局 寄 送 支 票 等 , 皆 由 工 友 來 擔 任 輔 助 出 納 之 角 色 , 所 以 工 友 亦 需 要 具 備 出 納 的 基 本 知 識 。

四、園丁的功能

優 美 的 校 園 環 境 是 提 供 師 生 良 好 學 習 環 境 的 場 所 , 校 園 草 皮 需 要 人 定 期 的 整 理 , 景 觀 花 木 需 要 人 定 期 的 照 料 , 而 工 友 是 扮 演 這 個 角 色 的 最 好 人 選 , 因 為 老 師 需 要 從 事 教 學 的 工 作 , 職 員 需 要 從 事 行 政 的 工 作,所 以 校 園 的 除 草 及 修 剪 花 木 等 工 作,都 需 要 工 友 來 擔 任。

是 故 他 們 也 需 要 充 實 園 藝 方 面 的 專 業 , 較 能 適 應 這 方 面 的 角 色 。

五、修繕的功能

行 政 的 工 作 就 是 提 供 優 質 的 資 源 , 讓 教 師 及 學 生 學 習 及 成 長 , 所 以 在 一 天 的 學 校 生 活 當 中 , 師 生 的 使 用 , 難 免 會 有 各 項 校 舍 水 電 需 要 修 繕 , 或 有 機 器 設 備 的 故 障 , 或 有 桌 椅 門 窗 玻 璃 的 損 壞 , 這 時 需 要 藉 助 工 友 來 協 助 學 校 處 理 機 器 設 備 及 校 舍 的 修 繕 工 作 , 所 以 工 友 也 需 要 具 備 這 些 修 繕 的 專 業 。

(29)

六、潛在教育的功能

教 育 不 可 忽 視 潛 在 課 程 的 影 響 力 , 至 少 要 避 免 成 為 學 校 教 育 的 負 面 障 礙 。 謝 金 青 (1991)指 出 : 校 園 職 工 人 員 , 或 司 設 備 維 修 、 安 全 管 理 , 或 司 圖 書 教 具 出 借 等 , 與 學 生 接 觸 頗 為 頻 繁 , 其 言 行 、 舉 止 等 , 皆 成 為 學 生 潛 在 模 仿 的 對 象 , 其 所 扮 演 之 潛 在 教 育 角 色 不 容 懷 疑 , 因 此 教 育 職 員 工 的 態 度 及 行 為 是 重 要 的 。

七、公關的功能

因 為 教 師 的 工 作 在 於 教 學 , 而 學 校 之 電 話 接 聽 的 工 作 就 落 在 工 友 的 身 上 , 所 以 接 聽 電 話 的 禮 節 及 外 出 聯 絡 事 宜 的 角 色 扮 演 , 皆 影 響 學 校 之 形 象 , 進 而 對 學 校 的 經 營 管 理 也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

由 上 述 可 知 , 工 友 在 學 校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及 功 能 中 , 不 僅 擔 任 協 助 行 政 推 動 者 的 角 色 , 更 具 有 輔 助 教 學 幕 後 者 的 功 能 。 從 古 至 今 , 工 作 不 分 貧 富 貴 賤 , 每 個 人 各 司 其 職 , 將 工 作 視 為 是 神 聖 的 一 件 事 , 盡 其 能 事 的 做 好 , 雖 然 工 友 在 學 校 的 階 級 最 低 , 但 其 角 色 與 功 能 卻 佔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

第三節 工友的薪資與考核

工 友 在 學 校 每 天 的 工 作 付 出 , 相 對 的 , 即 是 薪 酬 獲 得 的 要 求 。 郭 紫 薇 (2003)指 出 : 薪 資 , 是 引 發 工 作 動 機 的 誘 因 之 一 , 更 是 解 決 基 本 生 活 的 條 件 , 它 可 以 使 員 工 在 物 質 生 活 及 精 神 生 活 上 獲 得 滿 足 , 也 具 有 引 導 員 工 朝 目 標 而 努 力 的 基 本 功 能 。 而 考 核 亦 攸 關 著 薪 資 所 得 的 多 寡 , 雖 然 考 核 的 目 的 , 是 在 提 升 及 改 善 工 友 做 事 的 效 能 與 效 率 , 清 楚 的 了 解 每 位 工 友 的 工 作 能 力 及 工 作 成 效 , 但 考 核 的 結 果 , 總 會 影 響 著 工 友 有 形 的 薪 資 多 寡 及 無 形 的 心 理 調 適 。 因 此 工 友 對 於 每 年 一 度 的 年 終 考 核 , 總 抱 著 既 期 待 又 怕 受 傷 害 的 心 態 。 茲 將 工 友 的 薪 資 與 考 核 分 別 探 討 如 下 。

壹、工友的薪資

薪 酬 之 滿 意 度 和 員 工 投 入 組 織 的 情 形 有 相 關 的 存 在 , 所 以 , 薪 資 的 多 寡 , 會 影 響 其 工 作 的 表 現 (石 延 良 , 1997)。 薪 資 對 不 同 的 人 而 言 有 不 同 的 涵 義 , 對 某 些 人 , 薪 資 是 取 得 社 會 地 位 的 途 徑 , 但 對 另 一 些 人 而 言 , 薪 資 則 可 能 是 受 器 重 的 一 種 形 式 , 但 對 大 部 分 的 人 來 說 , 薪 資 決 定 了 他 們 生 活 水 平 的 高 低 。 況 且 工 作 上 之 薪 資 , 不 僅 能 激 勵 員 工 的 工 作 表 現 , 也 會 因 對 薪 資 的 不 滿 足 而 引 起 不 良 的 工 作 反 應 , 造 成 員 工 倦 怠 、 缺 勤 等 。 不 可 否 認

(30)

的 , 薪 資 也 與 各 需 要 層 次 相 互 聯 繫 , 例 如 高 薪 資 可 以 提 供 安 全 舒 適 的 生 活 與 階 層 地 位 的 表 徵 , 所 以 薪 資 除 了 可 以 滿 足 我 們 生 活 上 基 本 的 需 求 外 , 又 可 以 在 精 神 上 獲 得 適 度 的 滿 足 , 更 是 員 工 向 上 努 力 的 原 動 力 之 一 。 因 此 薪 資 是 否 得 到 滿 足 與 工 友 是 否 投 入 組 織 之 工 作,有 著 相 對 的 關 係。亦 因 如 此,

了 解 薪 資 相 關 之 決 策 理 論 將 有 助 於 探 討 工 友 薪 資 相 關 的 結 構 問 題 。

隨 著 時 代 進 步 , 薪 資 設 計 的 考 慮 要 素 亦 隨 著 更 改 , 但 大 致 上 是 朝 著 勞 資 雙 方 協 議 以 及 考 慮 員 工 需 求 之 方 向 前 進 。 國 內 學 者 諸 誠 明 、 戚 樹 誠 、 李 長 貴 (1996)在 廣 範 蒐 集 並 探 討 國 內 外 薪 資 設 計 相 關 文 獻 後 , 歸 納 出 以 下 四 項 較 廣 受 大 家 接 受 的 要 素 , 包 括 職 務 基 準 性 薪 資 、 保 健 基 準 性 薪 資 、 績 效 基 準 性 薪 資 及 技 能 基 準 性 薪 資 , 茲 分 別 陳 述 如 下 。

一、職務基準性薪資

組 織 基 於 內 部 公 平 性 之 考 量 , 針 對 公 司 內 各 項 工 作 之 價 值 , 訂 立 一 基 準。在 此 方 面,通 常 學 校 中 一 般 教 師,大 學 畢 業 即 以 180的 薪 點 起 薪,若 是 碩 士 畢 業 的 最 高 俸 點 為 650薪 點,而 事 務 管 理 規 則 中 的

「 工 友 管 理 編 」 規 定 , 工 友 的 學 歷 僅 需 國 小 程 度 即 可 , 因 此 , 教 師 與 工 友 由 於 學 歷 之 不 同 起 薪 較 低 則 較 無 爭 論 , 但 仍 有 下 述 兩 種 問 題 存 在 。

(一 )以 薪 資 級 距 而 言 :

從 「 機 關 學 校 工 友 薪 餉 核 支 標 準 表 」 (如 附 錄 三 )的 薪 資 級 距 可 知 (行 政 院,2005b),普 通 工 友 的 薪 點 最 低 是 90,最 高 是 150 薪 點 , 技 術 工 友 的 薪 點 最 低 是 120, 最 高 是 170薪 點 , 但 同 樣 是 學 校 成 員 的 教 師 薪 點 而 言 最 低 是 180, 碩 士 畢 業 是 650薪 點 , 差 異 甚 大 。 以 一 位 普 通 工 友 依 不 同 學 歷 初 任 用 的 薪 資 本 餉 及 專 業 加 給 之 和 為 例 : 國 民 小 學 學 歷 者 , 月 薪 23,895元 ; 國 民 中 學 學 歷 者,月 薪 25,435元;高 級 中 學 (高 職 )以 上 學 歷 者,月 薪 為 26,975 元 。 以 上 三 種 不 同 學 歷 初 任 者 , 雖 然 起 薪 有 學 歷 之 差 距 而 不 同 , 但 只 要 每 年 考 核 都 是 正 常 的 過 關 、 正 常 的 升 級 , 國 民 小 學 學 歷 者 , 只 需 13年 就 能 達 到 工 友 薪 俸 的 最 高 額 ; 國 中 學 歷 , 只 需 10年 就 能 達 到 工 友 薪 俸 的 最 高 額;高 中 學 歷,只 需 7年 就 能 達 到 工 友 薪 俸 的 最 高 額 , 其 最 高 薪 資 皆 為 30,050元 。 然 而 現 今 教 育 水 準 普 遍 提 高 , 工 友 擁 有 高 中 職 以 上 程 度 者 比 比 皆 是 , 相 對 的 , 其 薪 點 便 很 快 到 達 年 功 俸 , 而 無 法 繼 續 提 昇 , 因 此 會 有 不 願 繼 續 學 習 及 努 力 之 傾 向 。 故 極 可 能 導 致 長 期 欠 缺 激 勵 工 作 的

(31)

動 機 , 因 而 產 生 工 作 倦 怠 或 倦 勤 的 情 形 發 生 , 以 致 造 成 工 友 的 工 作 效 率 不 彰 。

(二)以 技 術 工 友 與 普 通 工 友 勞 役 平 均 及 工 作 項 目 而 言 :

此 面 向 爭 議 較 大 , 通 常 學 校 中 , 男 性 工 友 擔 任 勞 務 性 質 或 修 繕 工 作 居 多 , 但 女 性 工 友 大 都 分 配 較 不 屬 於 勞 務 性 質 的 行 政 業 務 性 質 工 作 為 主 , 亦 都 以 協 助 行 政 人 員 辦 理 業 務 居 多 , 此 容 易 造 成 勞 役 不 均 , 進 而 影 響 其 工 作 態 度 。

二、保健基準性薪資

主 要 是 基 於 外 在 的 考 量 , 對 勞 動 市 場 實 施 價 值 之 調 查 , 藉 以 定 位 及 衡 量 某 項 工 作 薪 資 之 標 準 。 保 健 基 準 性 薪 資 主 要 是 保 障 員 工 的 工 作 價 值 , 但 工 友 工 作 類 型 分 歧 , 且 男 性 及 女 性 通 常 擔 任 之 職 務 亦 有 所 不 同 , 故 無 法 與 某 類 工 作 之 薪 資 作 一 比 較 。 從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2008)公 佈 的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表 (如 表 2- 2)可 得 之。以 2007年 為 例,平 均 每 人 的 國 民 所 得 為 495,170元 ; 相 對 的 以 一 位 150薪 點 年 功 俸 的 普 通 工 友 而 言 , 每 月 薪 資 為 30,050元 , 若 當 年 度 考 核 甲 等 的 2個 月 獎 金,再 加 上 1.5個 月 的 年 終 獎 金,故 其 全 年 薪 資 所 得 為 465,775元,相 較 之 下,現 階 段 工 友 之 薪 資 較 國 民 年 平 均 所 得 495,170元 為 低。顏 嘉 億 (2000)在 學 校 工 友 薪 資 問 題 之 探 討 中 也 指 出 : 工 友 現 階 段 之 薪 資 標 準 仍 不 及 國 民 年 平 均 所 得 , 可 以 說 是 相 當 低 收 入 之 人 口 , 因 此 工 友 對 薪 資 滿 意 程 度 應 當 不 高 , 亦 是 薪 資 結 構 中 的 問 題 所 在 。

表 2- 2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表 年 別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GDP)

國 民 生 產 毛 額 (GNP)

平 均 每 人

國 民 所 得 備 註 2003 10,519,574 10,848,447 421,377

2004 11,065,548 11,437,647 443,019 2005 11,454,727 11,745,593 452,947 2006 11,889,823 12,201,522 468,756 2007 12,587,659 12,964,861 495,170

以 新 台 幣 元 為 計 價 單 位

資 料 來 源 : 1.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表 (2008年 ) 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14616&CtNode=3564

2.研 究 者 整 理

(32)

三、績效基準性薪資

組 織 基 於 員 工 達 成 任 務 時 激 勵 之 考 量 , 以 員 工 表 現 為 基 準 之 薪 資 。 工 友 之 考 核 與 一 般 教 師 方 式 相 同 , 考 核 甲 等 以 上 者 皆 可 獲 得 一 個 月 之 績 效 獎 金 , 若 已 達 到 年 功 俸 之 工 友 則 有 二 個 月 之 績 效 獎 金 。 由 於 績 效 評 估 , 並 非 容 易 之 事 , 因 此 , 要 鑑 別 出 工 友 的 努 力 與 否 , 並 無 法 以 此 來 達 到 真 正 激 勵 之 效 果 , 況 且 亦 有 可 能 因 人 為 因 素 而 影 響 到 考 核 的 結 果 。

四、技能基準性薪資

組 織 基 於 鼓 勵 員 工 學 習 , 並 能 因 應 工 作 或 其 職 務 變 遷 之 適 應 能 力 , 以 員 工 之 技 能 基 礎 為 基 準 之 新 資 。 技 能 性 基 準 薪 資 其 主 要 之 目 的 是 要 增 進 員 工 學 習 , 鼓 勵 員 工 之 技 術 精 進 。 而 學 校 中 之 工 友 , 顧 名 思 義 是 以 技 術 或 勞 務 為 基 準 , 其 工 作 性 質 常 依 學 校 之 需 要 而 有 所 調 整 , 因 此 , 工 友 擁 有 一 定 之 學 習 能 力 對 學 校 而 言 , 較 能 符 合 行 政 之 所 需 。 但 此 項 薪 資 規 劃 , 卻 未 見 到 落 實 於 工 友 的 薪 資 結 構 中 , 是 故 無 法 激 勵 他 們 繼 續 學 習 之 意 願 , 進 而 造 成 學 校 人 力 資 源 無 法 發 揮 最 高 效 益 , 形 成 人 力 之 浪 費 。

上 述 四 項 是 國 內 學 者 專 家 廣 為 接 受 的 , 且 認 為 是 設 計 薪 資 時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因 素 。 而 針 對 上 述 四 項 因 素 中 , 根 據 陳 文 俊 (1989)的 研 究 指 出 : 員 工 在 評 估 薪 資 公 平 性 時 , 通 常 會 考 慮 內 外 的 不 公 平 性 , 即 職 務 基 準 性 薪 資 及 保 健 基 準 性 薪 資 因 素 , 至 於 績 效 基 準 性 薪 資 與 技 能 基 準 性 新 資 , 雖 然 根 據 學 者 認 為 這 兩 項 因 素 不 論 是 雇 主 在 設 計 薪 資 時 或 是 員 工 在 薪 資 滿 意 上 較 不 受 重 視 , 但 亦 達 顯 著 水 準 。 顯 示 企 業 界 決 定 薪 資 時 及 員 工 本 身 針 對 薪 資 之 滿 意 與 否 皆 相 當 重 視 這 四 項 因 素 。 而 工 友 的 薪 資 結 構 在 各 項 薪 資 決 定 因 素 中 , 仍 可 見 到 相 當 多 的 問 題 , 其 中 以 未 能 激 勵 工 友 為 主 要 問 題 , 雖 然 有 績 效 獎 金 之 設 計 , 但 由 於 大 多 流 於 形 式 , 故 未 能 達 到 激 勵 之 效 果 , 反 而 常 因 考 核 問 題 而 造 成 另 一 負 面 效 果 。

貳、工友的考核

工 友 雖 非 公 務 人 員 但 其 具 有 公 務 員 受 考 核 之 義 務 及 享 有 考 核 獎 金 及 晉 升 之 權 利。而 工 友 的 考 核 係 依 據 行 政 院 工 友 管 理 要 點 第 六 項「 考 核 與 獎 懲 」 規 定 實 施 , 其 內 容 訂 定 如 下 。

工 友 在 機 關 服 務 至 年 終 滿 一 年 者,機 關 應 以 年 終 考 核;服 務 未 滿 一 年,

而 已 達 六 個 月 者 , 應 予 以 另 予 考 核 。 但 具 有 經 各 機 關 相 互 同 意 轉 僱 , 年 資 銜 接 , 具 有 證 明 文 件 、 因 機 關 裁 併 隨 同 移 轉 繼 續 僱 用 或 在 同 年 度 內 , 普 通

(33)

工 友 、 技 術 工 友 相 互 改 僱 者 , 准 予 併 計 年 資 辦 理 年 終 考 核 或 另 予 考 核 。 工 友 年 終 考 核 以 一 百 分 為 滿 分 , 分 甲 、 乙 、 丙 三 等 , 其 各 等 分 數 為 甲 等 : 八 十 分 以 上 ; 乙 等 : 七 十 分 至 八 十 分 之 間 ; 丙 等 : 七 十 分 以 下 者 。 各 等 第 評 定 後 之 作 業 如 下 述 說 明 。

一、甲等

考 核 經 評 定 為 甲 等 者 , 晉 本 餉 一 級 , 並 給 與 一 個 月 餉 給 總 額 之 一 次 獎 金 ; 已 支 本 餉 最 高 級 者 , 晉 年 功 餉 一 級 , 並 給 與 一 個 月 餉 給 總 額 之 一 次 獎 金 ; 已 支 年 功 餉 最 高 級 者 , 給 與 二 個 月 餉 給 總 額 之 一 次 獎 金 。

二、乙等

考 核 經 評 定 為 乙 等 者 , 晉 本 餉 一 級 , 並 給 與 半 個 月 餉 給 總 額 之 一 次 獎 金 ; 已 支 本 餉 最 高 級 或 年 功 餉 級 者 , 晉 年 功 餉 一 級 , 並 給 與 半 個 月 餉 給 總 額 之 一 次 獎 金 ; 已 支 年 功 餉 最 高 級 者 , 給 與 一 個 半 月 餉 給 總 額 之 一 次 獎 金 。

三、丙等

考 核 經 評 定 為 丙 等 者 , 留 支 原 餉 級 。

開 水 工 商 的 8 位 工 友 , 皆 已 達 到 年 功 餉 最 高 級 , 即 年 功 俸 , 沒 有 所 謂 晉 級 問 題 , 只 有 考 核 獎 金 多 寡 的 問 題 , 而 這 正 是 工 友 們 最 在 意 的 。 依 考 核 規 定,若 被 評 定 甲 等 者 可 以 領 得 2 個 月 的 獎 金;被 評 定 乙 等 者 只 能 領 到 1.5 個 月 的 獎 金 ; 被 評 定 丙 等 者 , 沒 有 獎 金 。 目 前 的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法 規 定 , 甲 等 不 得 佔 全 體 數 的 75%比 例 上 限 , 開 水 工 商 的 8 工 友 中 , 甲 等 最 多 只 能 6 位 , 也 就 是 乙 等 至 少 要 2 位 , 若 無 重 大 疏 失 者 , 不 予 以 考 列 丙 等 。 而 考 核 的 結 果 乃 攸 關 考 核 獎 金 的 多 寡 , 這 也 就 是 工 友 們 在 意 的 癥 結 點 。 例 如 以 普 通 工 友 年 功 餉 之 最 高 等 級 的 薪 資 30,050 元 為 例:考 核 甲 等 者,可 領 2 個 月 的 考 核 獎 金 60,100 元;若 考 核 乙 等 者,只 可 領 1.5 月 的 考 核 獎 金 45,075 元,

兩 者 相 差 15,025 元,對 一 個 工 友 而 言,是 一 巨 大 數 字 差 異,所 以 每 年 一 到 評 定 考 核 之 前 , 工 友 的 態 度 總 不 免 刻 意 表 現 積 極 , 以 獲 得 上 司 的 肯 定 , 但 是 礙 於 甲 等 名 額 之 限 制 , 難 免 會 造 成 工 友 之 間 或 是 與 工 作 單 位 主 管 之 間 的 微 妙 互 動 關 係 。 所 以 評 定 工 友 的 考 核 對 工 友 管 理 單 位 而 言 是 個 既 困 擾 又 棘 手 的 問 題 , 對 工 友 而 言 是 個 既 期 待 又 怕 受 傷 害 的 心 理 情 節 。

第四節 人力運用與管理之理論探討

工 友 在 學 校 的 動 態 工 作 中 乃 著 重 在 人 力 的 運 用 及 人 員 的 管 理 , 人 力 運 用 得 當 , 即 可 使 工 友 發 揮 最 大 的 效 率 ; 人 員 管 理 得 當 , 更 可 增 加 組 織 內 部

(34)

人 員 的 向 心 力 。 本 節 茲 將 人 力 運 用 與 管 理 之 相 關 理 論 分 別 加 以 探 討 後 詳 述 如 下 。

壹、人力運用的目的

人 力 運 用 乃 是 運 用 人 力 資 源 來 從 事 人 力 需 求 與 分 配 的 作 業 , 其 目 的 在 於 保 持 人 力 用 於 需 要 的 地 方 ,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在 於 求 得 適 當 人 力 的 需 求 量 , 以 維 持 其 功 效 與 經 濟 (蕭 維 民 , 2001)。 管 理 者 為 使 人 力 能 獲 得 充 分 運 用 , 必 須 規 劃 所 需 的 人 力 、 尋 找 人 力 、 選 擇 運 用 的 方 式 、 工 作 與 人 力 的 搭 配 等 (Dessler,2000)。 所 以 人 力 能 被 運 用 , 表 示 人 力 資 源 沒 有 浪 費 , 若 是 人 力 未 能 適 當 應 用 , 則 顯 示 人 力 資 源 的 浪 費 (林 建 煌 , 2002)。 而 透 過 人 力 妥 善 運 用 , 組 織 才 可 以 達 到 下 列 目 的 (張 添 洲 , 1999)。

一、人 盡 其 才:乃 是 希 望 優 秀 的 人 才,都 能 為 組 織 所 羅 致 的 理 想 境 界 。 二、才 當 其 位:使 組 織 有 方 法 足 以 明 瞭 每 一 個 組 織 成 員 的 性 格 與 優 點,

而 能 把 他 安 置 在 一 個 適 宜 的 崗 位 , 達 到 適 才 適 所 的 意 願 。

三 、 才 盡 其 能 : 組 織 要 用 各 種 完 善 的 人 事 制 度 與 鼓 舞 方 法 , 使 每 個 組 織 成 員 能 發 揮 其 內 在 的 潛 力 , 全 部 用 之 於 組 織 , 而 且 願 意 為 其 職 務 貢 獻 心 力 , 勞 而 無 怨 。

四 、 事 竟 其 功 : 讓 組 織 成 員 每 個 人 都 能 發 揮 工 作 效 率 , 使 其 對 負 責 的 部 門 能 夠 圓 滿 達 成 任 務 , 避 免 失 敗 。

貳、人力運用的操作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範 疇 中 , 主 要 著 重 在 可 應 用 於 實 際 人 力 資 源 的 實 務 運 作 觀 點 , 亦 是 組 織 為 了 因 應 環 境 變 化 及 不 同 的 方 案 策 略 , 而 進 行 人 力 資 源 的 預 測 與 需 求 規 劃 , 達 成 內 在 與 外 在 的 適 應 , 取 得 優 勢 , 使 組 織 中 的 人 力 運 作 能 符 合 組 織 的 目 標 (張 火 燦 , 2000)。 茲 將 人 力 運 用 的 操 作 內 容 要 項 , 敘 述 於 下 。

一、人力資源的規劃

人 力 資 源 的 規 劃 包 含 人 員 的 需 求 、 招 募 、 調 配 、 任 用 、 訓 練 等 重 要 課 題 的 規 劃,經 由 定 義 組 織 之 目 標,或 落 實 政 策 與 法 規 的 執 行,

對 於 組 織 內 外 的 資 源 、 機 會 與 威 脅 , 來 進 行 環 境 評 估 , 建 立 起 達 成 目 標 的 整 體 策 略 。 或 是 另 外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方 法 , 分 析 工 作 內 容 性 質 與 被 管 理 者 應 具 備 的 能 力 需 求 與 差 異 , 作 為 人 力 資 源 開 發 過 程 的 依 據 以 招 募 及 任 用 合 適 的 人 員 (張 添 洲 , 1999)。

(35)

管 理 者 藉 由 從 事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的 過 程 , 瞭 解 人 力 的 需 求 與 任 用 的 標 準 , 完 整 的 進 行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 其 具 備 的 優 點 包 括 提 供 人 力 運 用 的 方 向 、 降 低 改 變 所 造 成 的 衝 擊 、 將 浪 費 與 重 複 降 至 最 低 及 設 定 準 繩 , 以 利 執 行 等 四 個 優 點 (林 建 煌 , 2002)。

二、工作的設計

在 工 作 設 計 完 成 規 劃 之 前 , 要 先 進 行 的 是 工 作 分 析 。 組 織 必 須 將 要 交 給 被 管 理 者 的 工 作 進 行 分 析 , 瞭 解 哪 些 工 作 是 可 以 交 給 被 管 理 者 做 的 ? 需 要 哪 些 能 力 與 技 術 ? 被 管 理 者 該 如 何 做 ? 這 樣 才 能 有 清 楚 的 工 作 說 明 與 工 作 規 範 , 對 於 工 作 結 果 才 能 有 清 楚 的 評 價 。

再 者 , 經 由 工 作 分 析 , 其 必 須 決 定 所 須 完 成 的 任 務 內 容 、 執 行 的 人 選 、 任 務 編 組 、 工 作 流 程 及 清 楚 的 工 作 說 明 , 合 併 或 擴 充 而 產 生 新 的 工 作 或 進 行 工 作 輪 調 , 並 且 鼓 勵 被 管 理 者 將 工 作 視 為 有 意 義 且 重 要 的 。 在 工 作 設 計 中 有 幾 項 重 點 要 素 , 經 由 工 作 特 徵 模 型 對 於 工 作 的 主 要 構 面 的 分 析 , 可 以 得 知 工 作 設 計 應 考 量 包 含 如 下 (林 建 煌 , 2002)。

(一 )技 術 : 視 要 求 活 動 多 樣 性 的 程 度 而 定 , 所 以 工 作 者 可 使 用 若 干 不 同 的 技 術 與 才 能 。

(二)任 務 的 一 致 性 : 視 一 個 工 作 要 求 完 成 作 業 的 完 整 程 度 而 定 。 (三 )任 務 的 重 要 性 : 是 否 具 重 要 性 , 視 工 作 任 務 影 響 生 活 與 其 他 人

工 作 的 程 度 而 定 。

(四 )自 主 性 : 視 工 作 任 務 是 否 提 供 自 由 、 獨 立 、 個 人 可 自 由 排 定 工 作 進 度 與 決 定 完 成 工 作 的 步 驟 。

(五 )回 饋 : 視 工 作 的 成 果 , 是 否 能 使 個 人 直 接 清 楚 得 知 自 己 工 作 表 現 之 程 度 而 定 。

再 者 , 工 作 中 也 應 安 排 訓 練 的 機 會 , 此 部 份 包 含 清 楚 的 工 作 說 明 及 各 種 必 要 的 職 前 與 在 職 訓 練 。 訓 練 包 含 認 知 、 態 度 與 技 巧 的 學 習,可 以 透 過 資 料 研 讀、講 演 法、示 範、練 習、參 觀、多 媒 體 教 學 、 小 組 或 分 組 討 論 、 座 談 會 等 方 式 來 達 成 (吳 美 連 、 林 俊 毅 , 2002)。

三、組織的設計

在 教 育 工 作 管 理 與 行 政 管 理 中 , 組 織 設 計 被 視 為 重 要 的 環 境 課 題 。 組 織 設 計 包 含 工 作 時 間 表 的 選 擇 , 如 彈 性 時 間 、 核 心 工 作 時 間

(36)

與 休 息 時 間 的 設 計 , 以 及 管 理 者 的 權 責 、 層 級 與 運 作 的 體 制 等 (Weick,2001)。 而 張 添 洲 (1999)則 提 出 組 織 設 計 的 重 點 需 包 含 下 列 四 點 。

(一 )事 權 統 一 、 講 求 效 率 : 組 織 中 的 各 個 執 掌 劃 分 , 必 須 有 橫 向 與 縱 向 的 區 別 , 組 織 內 部 有 明 確 的 權 責 層 級 , 以 求 事 權 統 一 , 使 之 有 效 率 。

(二 )結 構 精 簡 、 加 速 決 策 : 組 織 內 減 少 層 級 , 可 以 縮 短 溝 通 流 程 , 使 決 策 迅 速 , 水 平 式 的 管 理 也 可 以 讓 被 管 理 者 得 到 相 對 的 重 視 與 平 等 。

(三 )協 調 配 合 、 維 持 平 衡 : 組 織 要 能 有 效 發 揮 功 能 , 達 成 目 標 , 需 要 各 單 位 的 協 調 與 配 合 , 而 非 消 極 性 的 相 互 牽 制 。

(四 )機 動 靈 活 、 維 持 彈 性 : 組 織 的 設 計 必 須 隨 者 環 境 的 變 遷 、 組 織 的 成 長 、 政 策 的 目 標 , 而 有 所 調 適 , 隨 時 因 應 各 種 突 發 事 件 , 配 合 業 務 之 需 要 而 對 組 織 結 構 加 以 調 整 。

由 權 變 觀 點 出 發 , 可 以 看 到 不 同 情 境 下 , 隨 環 境 的 變 化 , 採 取 可 行 的 組 織 設 計 策 略 不 同 , 如 組 織 成 員 的 人 數 是 管 理 者 作 為 的 主 要 影 響 因 素 , 當 規 模 增 加 時 , 則 協 調 的 問 題 也 會 增 加 , 因 此 , 設 計 的 內 容 必 須 是 符 合 該 組 織 所 需 要 的 結 構 與 規 模 的 大 小 (林 建 煌,2002)。

參、管理的目的

人 類 自 從 有 群 聚 生 活 便 有 管 理 。 自 從 第 一 次 工 業 革 命 使 生 產 方 式 發 生 巨 大 變 革 以 來 , 人 類 便 開 始 對 管 理 方 法 有 特 定 的 需 求 , 直 到 第 二 次 工 業 革 命 後,管 理 即 開 始 被 視 為 特 別 理 論 而 加 以 研 究 (林 建 煌,2002)。成 中 英 (1995) 指 出 : 管 理 是 科 學 、 哲 學 與 藝 術 一 體 的 結 晶 , 它 的 過 程 具 有 目 標 性 、 方 法 性 、 投 入 性 、 時 空 性 與 發 展 性 , 它 的 階 段 分 為 文 化 管 理 、 科 學 管 理 和 哲 學 管 理 , 它 的 層 次 分 為 手 、 腦 、 心 、 道 。 而 朱 榮 智 (1999)亦 強 調 : 管 理 必 需 講 求 清 晰 觀 念 、 明 確 原 則 和 科 學 方 法 。 而 亦 有 學 者 簡 單 的 點 出 , 管 理 就 是 一 種 和 他 人 及 透 過 他 人 有 效 完 成 活 動 的 程 序 (羅 虞 村 , 1999)。

管 理 是 一 種 科 學 亦 是 一 種 藝 術 。 因 為 一 切 的 科 學 知 識 與 方 法 必 須 應 用 , 但 應 用 時 則 需 講 求 藝 術 。 所 謂 管 理 是 一 種 科 學 , 乃 是 說 明 管 理 的 理 論 基 於 學 者 們 不 斷 的 研 究 創 新 , 已 有 若 干 原 理 法 則 可 適 用 於 解 決 管 理 上 的 若 干 問 題 。 而 所 謂 管 理 是 一 種 藝 術 , 則 是 說 明 管 理 上 的 若 干 原 理 法 則 , 並 非

「 放 之 四 海 而 皆 準 , 行 諸 百 世 而 不 惑 」 , 它 即 使 是 應 用 於 相 同 的 環 境 , 亦

(37)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的 結 果,因 此,「 原 則 」的 應 用 固 然 有 助 於 管 理 功 能 的 發 揮 , 但 應 用 的 藝 術 卻 也 是 同 等 的 重 要。它 的 方 法 運 用 是 科 學 的,以 知 識 為 本 位,

以 系 統 判 斷 組 合 為 工 具 , 它 是 人 類 認 知 活 動 和 認 識 的 一 種 成 果 , 是 一 套 可 以 學 習 和 應 用 的 系 統 知 識 。 而 透 過 正 確 的 管 理 方 式 , 則 可 以 為 組 織 達 成 下 列 目 的 (張 添 洲 , 1999)。

一 、 個 人 方 面 : 在 於 能 把 握 人 性 , 尊 重 人 格 , 發 揮 人 員 的 潛 能 , 從 而 提 升 工 作 績 效 , 達 到 自 我 肯 定 的 態 度 。

二 、 組 織 方 面 : 在 於 鼓 舞 工 作 人 員 的 工 作 情 緒 , 激 勵 其 服 務 精 神 , 而 能 共 同 為 組 織 的 目 標 而 努 力 , 達 成 和 諧 有 效 率 的 工 作 環 境 。 三 、 經 濟 方 面 : 即 以 最 低 廉 的 成 本 或 代 價 , 換 取 最 大 的 利 潤 或 效 益 。 四 、 社 會 方 面 : 使 組 織 與 被 管 理 者 之 間 、 組 織 與 外 界 組 織 之 間 有 合 理

的 互 動 關 係 , 提 高 組 織 的 和 諧 與 聲 譽 。

肆、管理的功能

正 確 的 管 理 , 不 但 可 以 發 揮 組 織 人 員 的 潛 能 、 提 升 工 作 績 效 、 亦 可 鼓 舞 工 作 人 員 的 工 作 情 緒、激 勵 其 服 務 精 神,而 能 共 同 為 組 織 的 目 標 而 努 力,

達 成 和 諧 有 效 率 的 工 作 環 境 , 如 此 則 能 夠 以 最 低 廉 的 成 本 或 代 價 , 換 取 最 大 的 利 潤 或 效 益 , 使 得 組 織 與 被 管 理 者 之 間 、 組 織 與 外 界 組 織 之 間 有 合 理 的 互 動 關 係 , 提 高 組 織 的 和 諧 與 聲 譽 (張 添 洲 , 1999)。 而 組 織 的 存 在 乃 為 達 成 某 種 目 的 , 所 以 管 理 者 就 應 為 其 定 義 目 的 與 達 成 目 的 。 為 使 組 織 目 標 得 以 達 成 , 因 此 必 須 有 一 套 適 切 的 程 序 , 而 管 理 者 即 在 發 揮 管 理 的 功 能 , 此 功 能 分 別 為 規 劃 、 組 織 、 領 導 與 控 制 (林 建 煌 , 2002)。 雖 然 , 每 項 功 能 視 為 獨 立 的 功 能 , 但 管 理 者 必 須 同 時 執 行 此 四 項 活 動 , 並 且 每 一 活 動 會 影 響 其 他 活 動 , 亦 即 這 些 活 動 是 相 關 聯 且 互 相 依 賴 的 。 茲 將 管 理 的 四 項 功 能 分 別 敘 述 如 下 。

一、規劃

Dror(1973)指 出:規 劃 係 指 為 達 成 目 標,藉 期 望 的 手 段,對 未 來 所 要 採 取 的 行 動 , 先 做 準 備 的 過 程 。 Jones(1984)亦 指 出 : 規 劃 是 指 發 展 一 套 計 畫 、 方 法 和 對 策 , 以 緩 和 某 種 需 求 , 解 決 某 項 問 題 。 吳 定 (2003)則 說 明 規 劃 是 管 理 者 為 解 決 問 題 , 採 取 科 學 方 法 , 廣 泛 蒐 集 資 訊 , 設 計 一 套 以 目 標 取 向 、 變 革 取 向 、 選 擇 取 向 、 理 性 取 向 、 集 體 取 向 之 未 來 行 動 替 選 方 案 的 動 態 過 程 。 由 上 述 各 學 者 之 解 釋 可 知 , 規 劃 是 在 執 行 任 何 一 方 案 的 前 置 作 業 , 有 良 好 完 善 的 規 劃 , 才

數據

圖    次
表   2- 3  學 校 工 友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作 者 / 年 份  研 究 主 題   研 究 範 圍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重 點   劉 美 娜   2004 年   從 員 額 精 簡政 策 探 討 勞務 外 包 在 國民 小 學 實 施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 碩 士 論 文 )。   桃 園 縣 國民 小 學   訪 談 法   員 額 精 簡 政 策 對工 友 員 額 精 簡 產生 之 影 響,以 及 探討 工 友 在 學 校 存在 的 價 值 。   劉 國
表   3- 1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表   受 訪 者   代 號   職     稱   性   別   年   齡 年 資 受     訪     者     特     點   A  技 術 工 友   男   58  29  工 友 中 年 紀 最 大,在 校 年 資 也 最 久,喜 歡 聊 天、個 性 不 拘 小 節 。 B  技 術 工 友   男  46  20  技 工 當 中 的 工 頭 (人 稱 領 班 ),沉 默 寡 言 , 做 事 認 真 負 責 。   C  技 術 工
表   4- 1  工 友 的 工 作 環 境 配 置 表   工 友   代 號   工 友  類 別   工 作 單 位  主 管   工 作  地 點   工 作 地 點 與 工 作 單 位主 管 辦 公 室 相 同 與 否 A  技 術 工 友   庶 務 組 長   工 友 室   否   B  技 術 工 友   庶 務 組 長   工 友 室   否   C  技 術 工 友   學 程 主 任   學 程 辦 公 室   相 同   D  技 術 工 友   出 納 組 長   出 納 組
+3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Since it is so, what do we cultivate for?People are looking for the ways to improve the mental state, and the courage or wisdom to face the hard moments.. But the ways of improving

Microphone and 600 ohm line conduits shall be mechanically and electrically connected to receptacle boxes and electrically grounded to the audio system ground point.. Lines in

Therefore, this paper bases on the sangha of Kai Yuan Monastery to have a look at the exchange of Buddhist sangha between Taiwan and Fukien since 19th century as well as the

• Utilize feedback from school administrations, teachers, and students to continuously make improvements. • Jointly interpret and make sense of data and generate ways to use

Therefore, the focus of this research is to study the market structure of the tire companies in Taiwan rubber industry, discuss the issues of manufacturing, marketing and

The purpose of this thesis is to investigate the geometric design of curvic couplings and their formate grinding wheel selection, and discuss the geometric

Therefore,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utilize and manage the coastal lands in Tao-Zhu-Miao region, this study will intensively explor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and use and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discuss the library materials distribution problem of urban public library systems which according to Apte and Mason’s (2006)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