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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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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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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生 态 环 境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发布

(2)

目 录

前言...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评价指标体系...3

5 评价方法...15

6 指标核算与数据来源...16

(3)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 和推动铜冶炼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 和改善环境,特制定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 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 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4)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铜冶炼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六类 , 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原料与产品特征 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铜冶炼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 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 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粗铜冶炼、粗铜精炼、铜电解、湿法炼铜企业,不包括铜矿采选、以及 废杂铜 回收企业的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1248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5467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467 阴极铜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YS/T 70 粗铜

YS/T 318 铜精矿质量标准及铜精粉质量标准 GB/T 534 工业硫酸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248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HJ 70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 氮氧化物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 氮氧化物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5)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T56 固定污染源 二氧化硫测定 碘量法

HJ/T57 固定污染源 二氧化硫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 二氧化硫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538 固定污染源 铅的测定 火焰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40 固定污染源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 2013 年第 21 号)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 2013 年第 33 号公告)

《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4)》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年第 29 号公告)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原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 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2014 年第 31 号)

3 术语和定义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 铜冶炼业

本指标体系所指铜冶炼业包括粗铜冶炼、粗铜精炼、铜电解、湿法炼铜企业,不包括铜矿采选、

以及以废杂铜为原料的再生铜冶炼企业。

3.1.1 粗铜火法冶炼企业

指以铜精矿作为冶炼原料,采用火法熔炼工艺,产出粗铜的企业。

3.1.2 铜精炼企业

指以粗铜为生产原料,采用火法精炼和电解精炼工艺,产出阴极铜的企业。

3.1.3 铜湿法冶炼企业

指以难选氧化铜原矿或精矿为原料,采用酸性溶剂或碱性溶剂浸出,再将浸出液中的铜提取出来 , 生产阴极铜的企业。

3.2 限定性指标

指对清洁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对铜冶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水 平评定时必须首先满足的先决指标。本指标体系将限定性指标确定为:部分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单 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新鲜水耗、冶炼回收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特征污染物产生 量、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废物处理处置等指标。

3.3 熔池熔炼

将炉料直接加入鼓风翻腾的熔池中迅速完成气、液、固相间主要反应的熔炼方法。这种强化熔炼 的冶金方法适用于有色金属原料熔化、硫化、氧化、还原、造锍和烟化等冶金过程。主要指富氧底吹、

(6)

富氧侧吹、富氧顶吹、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强化旋浮铜冶炼等富氧熔炼工艺。

3.4 闪速熔炼

是充分利用细磨物料巨大的活性表面,强化冶炼反应过程的熔炼方法。将金属硫化物精矿细粉和 熔剂经干燥与空气一起喷入炽热的闪速炉膛内,造成良好的传热、传质条件,使化学反应以极高的速 度进行。主要用于铜、镍等硫化矿的造锍熔炼。

3.5 富氧熔炼

空气中含有 21%(体积比)的氧,如果把纯氧掺进空气中,使得其中的氧大于 21%,这样的混合 气体就称做富氧空气。凡是采用富氧空气的熔炼过程,都称做富氧熔炼。

3.6 吹炼工艺

将压缩空气在有石英溶剂存在的情况下,吹过炉内熔融的冰铜,除去其中的铁和硫及部分其他有 害杂质,获得粗铜的冶炼过程。

3.7 火法精炼

指以粗铜为原料,在熔融高温条件下,除去矿产粗铜和再生铜中的硫、铁、 铅、锌、镍、砷、锑、

锡、秘和氧等杂质,产出火法精铜的冶金过程。

3.8 电解精炼

指利用铜和杂质的电位序不同,在直流电的作用下,阳极上的铜既能电化溶解,又能在阴极上电 化析出,而杂质部分进入电解液,部分进入阳极泥的过程。

3.9 湿法炼铜

湿法炼铜其本质是通过置换反应获得单质铜,通常采用用硫酸将铜矿中的铜元素转变成可溶性的 硫酸铜,再将铁放入硫酸铜溶液中把铜置换出来。

3.10 浸出工序

采用稀硫酸溶液将矿物中的铜和其他可回收的有价金属溶解出来的过程。

3.11萃取工序

指浸出液中的铜进入有机萃取剂,然后通过废电解液的反萃使铜进入反萃液中成为富铜液的过程。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指标选取

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

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排”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 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 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 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 指标基准值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

(7)

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 明确要求的就执行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 型制革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因此,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 价基准值代表了钛冶炼行业主要生产工艺的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 种选择来评定。

4.3指标体系

铜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 1~表 3。

(8)

表 1 粗铜火法冶炼企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

权重值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 及装备指

0.30

*熔炼工艺 / 0.2 闪速熔炼或熔池熔炼 富氧鼓风炉

2 吹炼工艺 / 0.1 连吹炉或转炉

3 制酸工艺 / 0.2 二转二吸制酸,转化率≥99.6%,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

制酸 二转二吸或其他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工艺

4 *生产规模(单系统) 万 t 0.2 ≥12 ≥10

5 自动化控制 / 0.1 计算机全自动化控制 半自动化控制

6 余热利用装置 / 0.1 采用高效的余热换热器,

余热用于发电 采用高效的余热换热器,余热用于供给热水或热空气

7 废气的收集与处理 / 0.1 炉体密闭化,具有防止废气逸出措施。在易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的位置设有废气收集

装置,并配套净化设施 8

资源能源

消耗指标 0.16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粗

铜) 0.5 ≤150 ≤180 ≤240

9 单位产品耐火材料消

kgce/t(粗

铜) 0.3 ≤10 ≤15 ≤50

10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m3/t(粗铜) 0.2 ≤12 ≤15 ≤18

11 资源综合 利用指标

0.2

*冶炼综 合回收

%

0.4 ≥98.5 ≥98 ≥97

12 硫 0.2 ≥99.5 ≥98 ≥97.5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0.1 ≥99.5 ≥98 ≥97

14 污酸综合利用率 % 0.1 ≥98 ≥96 ≥95

15 工业固

体废物 砷滤饼 % 0.1 企业内部综合利用,利用

率≥90 委托处置,综合利用率≥70

(9)

综合利

16 用率 其他工业

固体废物 % 0.1 ≥95 ≥85 ≥75

17

污染物产

生指标 0.2 废 水

单位产品废水

的产生量 m3/t(粗铜) 0.1 ≤8 ≤10 ≤12

18 *单位产品 As

的产生量 g/t(粗铜) 0.1 ≤6 ≤8 ≤10

19 *单位产品 Pb 的

产生量 g/t(粗铜) 0.1 ≤5 ≤8 ≤10

20 *单位产品 Cd

的产生量 g/t(粗铜) 0.1 ≤1.5 ≤2.5 ≤3.5

21

废 气

*单位产品二氧 化硫的产生量

(制酸后) kg/t(粗铜) 0.1 ≤12 ≤16 ≤20

22 *单位产品氮氧

化物的产生量 kg/t(粗铜) 0.05 ≤0.8 ≤1 ≤3

23 单位产品烟尘

的产生量 kg/t(粗铜) 0.1 ≤5 ≤10 ≤20

24 *单位产品 As

的产生量 g/t(粗铜) 0.1 ≤35 ≤50 ≤70

25 *单位产品 Pb 的

产生量 g/t(粗铜) 0.1 ≤80 ≤120 ≤160

26

废 渣

单位产品废渣

的产生量 t/t(粗铜) 0.05 ≤0.78 ≤1.2 ≤1.6

27 废渣含铜率 % 0.05 ≤0.8 ≤1.2 ≤2

28 *单位产品砷滤

饼的产生量 t/t(粗铜) 0.05 ≤0.02 ≤0.03 ≤0.04

29 原料与产 品特征指

0.04

铜精矿 / 0.3 达到 YS/T 318 标准要求

30 粗铜 / 0.4 达到 YS/T 70 一级品要求 达到 YS/T 70 二级品要求

(10)

31 硫酸 / 0.3 达到 GB/T 534 优等品要求 达到 GB/T 534 一等品要求

32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0.10

*环境政策、法律法规

标准执行情况 / 0.1

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 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 时”制度

3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0.1 对没有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的结果,依据 GB 18597、GB 18599等的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34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35 *清洁生产审核 / 0.1 按政府规定要求,制订有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对铜冶炼全流程(全工序)定期开

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

36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0.1

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无跑、冒、滴、漏现象,设立环保标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齐 全。

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 正常运行。

37 环境管理体系 / 0.1 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38 能源管理体系 / 0.1 按照 GB/T 23331 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39 *排污口管理 / 0.1 排污口设置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要求

40 环境应急 / 0.1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可及时应对重大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1 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管

理 / 0.05 符合国家标准 GB17167 与 GB24789 的要求

42 环境信息公开 / 0.05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环境信息

注:(1)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2)污染物产生指标中废气的相关指标均指废气制酸后的相关指标。

(3)单位能耗计算按照 GB 21248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第 5 款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计算。

(11)
(12)

表 2 铜精炼企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

权重值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

装备指标 0.30

火法 精炼

精炼工艺 / 0.15 火法精炼直接产精铜,或粗铜经火法精炼后铸成阳极板再行电解。

2 精炼设备 / 0.15 回转炉 反射炉

3 浇铸设备 / 0.1 连续浇铸 自动定量浇铸 圆盘浇铸

4 电解

精炼

电解槽材质 / 0.1 无衬聚合物混凝土电解槽 混凝土结构,内衬软聚

氯乙烯塑料、玻璃钢或 HDPE膜防腐

5 压滤设备 / 0.1 选用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的浆泵;高压隔膜压滤机

6 废气的收集与处理 / 0.1 具有防止废气逸出措施。在易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的位置设有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7 酸雾的收集与处理 / 0.1 设有酸雾收集、处理装置

8 防腐防渗措施 / 0.1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污水系统具备防腐防渗措施

9 自动化程度 / 0.1 计算机全自动化控制 半自动化控制

10 余热利用装置 / 0.1 具有余热锅炉或其他余热利用装置

11

资源与能 源消耗指

0.16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阴极铜) 0.3 ≤100 ≤140

12 单位产品电耗 kW•h/t(阴极

铜) 0.2 ≤230 ≤260 ≤280

13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m3/t(阴极铜) 0.2 ≤3 ≤4 ≤5

14 电流效率 % 0.2 ≥98 ≥95 ≥93

15 残极率 % 0.1 ≤14 ≤15 ≤18

16 资源综合 利用指标

0.2 *铜冶炼综合回收率 % 0.3 ≥99.8 ≥99.7 ≥99.6

(13)

17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 % 0.3 ≥99.5 ≥98 ≥97

18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

用率 % 0.2 ≥95 ≥85 ≥75

19 电解液循环利用率 % 0.2 ≥99.5

20

污染物产生指标 0.2 废 水

单位产品废水产

生量 m3/t(阴极铜) 0.1 ≤2 ≤2.5 ≤3

21 *废水中单位产

品 As 的产生量 mg/t(阴极铜) 0.1 ≤2 ≤4 ≤6

22 *废水中单位产

品 Pb 的产生量 g/t(阴极铜) 0.1 ≤2.0 ≤2.5 ≤3.0

23 *废水中单位产

品 Cd 的产生量 g/t(阴极铜) 0.1 ≤0.8 ≤1.0 ≤1.2

24

废 气

单位产品烟尘产

生量 kg/t(阴极铜) 0.15 ≤0.08 ≤0.2 ≤0.4

25 单位产品二氧化

硫的产生量* kg/t(阴极铜) 0.15 ≤0.4 ≤0.6 ≤0.8

26 *单位产品氮氧

化物的产生量 kg/t(阴极铜) 0.1 ≤0.2 ≤0.5 ≤0.8

27 酸雾的产生量 mg/m3 0.05 ≤20 ≤45

28

固废

单位产品阳极泥

产生量 % 0.05 ≤0.3 ≤0.5 ≤0.8

29 单位产品炉渣产

生量 % 0.05 ≤1.5 ≤3 ≤5.0

30 炉渣中含铜率 % 0.05 ≤15 ≤25 ≤35

31

原料与产 品特征指

0.04 阴极铜 / 1.0 符合 GB/T 467 的质量标准

(14)

32

清洁生产

管理指标 0.10

*环境政策、法律法

规标准执行情况 / 0.1

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 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 保“三同时”制度

3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0.1 对没有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的结果,依据 GB

18597、GB 18599 等的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34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

工作

35 清洁生产审核 / 0.1 按政府规定要求,制订有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对铜冶炼全流程(全工序)定

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

36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0.1

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无跑、冒、滴、漏现象,设立环保标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齐全。

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 设备正常运行。

37 环境管理体系 / 0.1 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38 能源管理体系 / 0.1 按照 GB/T 23331 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39 *排污口管理 / 0.1 排污口设置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要求

40 环境应急 / 0.1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可及时应对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1 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管

理 / 0.05 符合国家标准 GB17167 与 GB24789 的要求

42 环境信息公开 / 0.05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环境信息

注:(1)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2)污染物产生指标中废气的相关指标均指废气制酸后的相关指标。

(3)单位能耗计算按照 GB 21248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第 5 款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计算。

(15)

表 3 铜湿法冶炼企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

权重值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

装备指标 0.30

湿法炼铜工艺 / 0.2 直接浸出-萃取-电积 焙烧-浸出-萃取-电积

2 浸出工艺 / 0.2 搅拌浸出 原地堆浸

3 萃取工艺 / 0.2 混合澄清萃取箱 离心萃取器 萃取塔

4 酸雾的收集与处理 / 0.2 设有酸雾收集、处理装置

5 废气的收集与处理 / 0.1 具有防止废气逸出措施。在易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的位置设有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6 防腐防渗措施 / 0.1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污水系统具备防腐防渗措施

7

资源与能 源消耗指

0.16

单位产品电耗 KW.h/t(阴极

铜) 0.2 ≤1800 ≤2500 ≤3000

8 单位产品酸耗 t/t(阴极铜) 0.2 ≤1.0 ≤1.2 ≤1.6

9 单位产品萃取剂耗 kg/t(阴极铜) 0.2 ≤3 ≤5 ≤8

10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m3/t(阴极铜) 0.2 ≤4 ≤10 ≤16

11 铜浸出率 % 0.3 ≥98 ≥90 ≥85

12 资源综合 利用指标

0.2 *铜冶炼综合回收率 % 0.3 ≥96 ≥90 ≥84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 % 0.2 ≥99.5 ≥98 ≥97

1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 % 0.2 ≥95 ≥85 ≥75

15 浸出液循环利用率 0.1 ≥98 ≥95

(16)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

权重值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6 萃取液循环利用率 0.1 ≥98 ≥95

17 电积母液循环利用

率 % 0.1 ≥96 ≥95 ≥94

18

污染物产

生指标 0.2

单位产品电解废液

的产生量 m3/t(阴极铜) 0.2 ≤1.8 ≤2 ≤2.5

19 浸出渣中含铜 % 0.1 ≤0.5 ≤0.8 ≤1.5

20 单位产品阳极泥产

生量 % 0.1 ≤0.8 ≤1.0 ≤1.4

21 酸雾的产生量 mg/m3 0.2 ≤20 ≤45

22 单位产品废水量 m3/t(阴极铜) 0.1 ≤4 ≤5 ≤6

23 *废水中单位产品

As的产生量 mg/t(阴极铜) 0.1 ≤10 ≤14 ≤18

24 *废水中单位产品

Pb的产生量 g/t(阴极铜) 0.1 ≤4.5 ≤5.0 ≤5.5

25 废水中单位产品 Cd

的产生量* g/t(阴极铜) 0.1 ≤1.2 ≤1.5 ≤1.8

26

原料与产 品特征指

0.04 阴极铜 / 1.0 符合 GB/T 467 的质量标准

32

清洁生产 管理指标

0.10 *环境政策、法律法

规标准执行情况 / 0.1

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 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 同时”制度

3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0.1 对没有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的结果,依据 GB 18597、GB 18599等的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34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工

(17)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

权重值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35 清洁生产审核 / 0.1 按政府规定要求,制订有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对铜冶炼全流程(全工序)定期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

36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0.1

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无跑、冒、滴、漏现象,设立环保标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齐 全。

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 备正常运行。

37 环境管理体系 / 0.1 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38 能源管理体系 / 0.1 按照 GB/T 23331 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39 *排污口管理 / 0.1 排污口设置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要求

40 环境应急 / 0.1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可及时应对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1 企业计量器具配备

管理 / 0.05 符合国家标准 GB17167 与 GB24789 的要求

42 环境信息公开 / 0.05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环境信息

注:(1)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2)污染物产生指标中废气的相关指标均指废气制酸后的相关指标。

(3)单位能耗计算按照 GB 21248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第 5 款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计算。

(18)

5评价方法 5.1指标无量纲化

不同清洁生产指标由于量纲不同,不能直接比较,需要建立原始指标的隶属函数。



 

 

k ij

k ij ij

g

x g

g x x

k 不属于

属于

, 0

, 00 ) 1 (

Y

... (5-1)

式中:

x

ij——第

i

个一级指标下的第 j 个二级指标;

gk——二级指标基准值,其中

g

1为Ⅰ级水平,g2为Ⅱ级水平,g 为Ⅲ级水平;3

) (

Y

gk

x

ij ——二级指标x 对于级别ij g 的隶属函数。k

如公式(5-1)所示,若指标x 属于级别ij

g

k,则隶属函数的值为 100,否则为 0。

5.2综合评价指数计算

通过加权平均、逐层收敛可得到评价对象在不同级别

g

k的得分

Y

gk ,如公式(5-2)所示。

i

k k

n j

ij g ij m

i i

g

w Y x

1 1

)) ( (

Y 

...(5-2) 式中:

wi——第

i

个一级指标的权重,

ij 为第

i

个一级指标下的第 j 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其中

1

m

1

 

i

w

i

1

1

 

ni

j

ij

m

为一级指标的个数;

n 为i ——第

i

个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的个数。

Yg1——等同于Y , Yg2等同于Y , Yg3等同于Y 。

当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某类一级指标项下某些二级指标不适用于该企业时,需对该类一级指标项 下二级指标权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二级指标权重值计算公式为:

 

ij ij ij

'

………. (5-3)

式中:

'

ij为调整后的二级指标权重,

ij 表示参与考核的指标权重之和。

5.3综合评价指数计算步骤

第一步:将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现有企业相关指标与Ⅰ级限定性指标进行对比,全部符合要求 后,再将企业相关指标与Ⅰ级基准值进行逐项对比,计算综合评价指数得分

Y

I,当综合指数得分

Y

I

≥85分时,可判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为Ⅰ级。当企业相关指标不满足Ⅰ级限定性指标要求或综合指数 得分

Y

I<85分时,则进入第二步计算。

(19)

第二步:将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现有企业相关指标与Ⅱ级限定性指标进行对比,全部符合要求 后,再将企业相关指标与Ⅱ级基准值进行逐项对比,计算综合评价指数得分

Y

II,当综合指数得分

Y

II

≥85分时,可判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为Ⅱ级。当企业相关指标不满足Ⅱ级限定性指标要求或综合指数 得分

Y

II<85分时,则进入第三步计算。

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不再参与第三步计算。

第三步:将现有企业相关指标与Ⅲ级限定性指标基准值进行对比,全部符合要求后,再将企业相

关指标与Ⅲ级基准值进行逐项对比,计算综合指数得分,当综合指数得分

Y III

=100分时,可判定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为Ⅲ级。当企业相关指标不满足Ⅲ级限定性指标要求或综合指数得分

Y III

< 100分时,表明企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

表 4 铜冶炼行业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Ⅰ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同时满足:

——Y 85

——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Ⅰ级基准值要求。

Ⅱ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同时满足:

——Y 85

——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Ⅱ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

Ⅲ级(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满足Y 100

6指标核算与数据来源 6.1指标核算

6.1.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指冶炼出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能源总和折标煤。

n

i f

i 1

E E

E P

 

………. (6-1) 式中:

E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折标煤,kgce/t;

E ——统计期内各工序能耗折标煤,kgce;i

E ——统计期内其他辅助生产系统能耗折标煤,kgce;f

P ——统计期内产品产量,t。

6.1.2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是指每生产单位产品在每个工段中所取新鲜水的总和。

(20)

n i i 1

P W

w  

………. (6-2)

式中:

w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m3/t;

W

i——统计期内 i 工序新鲜水耗, m3

P ——统计期内产品产量,t。

6.1.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是指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 量的百分比。

总用水量是指生产过程中取用新鲜水量和重复利用水量之和。

% 100

r t

r

 

W W

R W

………(6-3)

式中:

R

—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

W

r—总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用水量和串联使用水量),m3

W

t—总生产过程中新鲜水量,m3。 6.1.4冶炼综合回收率

产品中的某种元素质量占原料中此种元素质量的百分比。

i i

i

R C

Z

………(6-4) 式中:

R

i——元素 i 综合回收率,%;

C

i——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中元素 i 含量,t/a;

Z

i——同一计量时间内,原料中元素 i 含量,t/a。

6.1.5阳极泥产生率

指铜电解精炼过程中,阳极泥产生量与电解铜产量的百分比。

D R

P

………(6-5) 式中:

D

—阳极泥产生率,%;

R

铜电解精炼过程中阳极泥产生量,t;

P

统计期内产品产量,t。

6.1.6总硫利用率

原料中的硫在冶炼过程中通过各种回收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所达到的利用率,不包括进入水淬渣中 的硫、废气末端治理产生的废渣及尾气排入环境中的硫;废气中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回收生产副产品 , 计入总硫利用率。

(21)

%

 100

s s s

S

R P

………(6-6)

式中:

R

s—总硫利用率 %;

P

s—冶炼过程中得到回收利用的硫总量,t/a;

S

s—原料中含硫量,t/a。

6.1.7污染物产生指标

即产污系数,指单位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在末端处理装置(企业污水处理厂、脱硫装 置)进口产生的污染物的量。

P F pwx Dwx w

  ………(6-7)

式中:

p ——wx 废水中污染物x的产生指标, g/t;

D ——wx 废水处理站进口污染物x的浓度,mg/L;

F ——统计期内废水产生量, mw 3

P ——统计期内产品总量,t。

P F pgy Dgyg

 ………(6-8) 式中:

p ——gy 废气中污染物x的产生指标, g/t;

D ——gy 废气脱硫后污染物x的浓度,mg/m3;

F ——g 统计期内废气产生量, m3

P ——统计期内产品总量,t。

6.2数据来源 6.2.1统计

企业的原材料及能源使用量、产品产量、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量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等,以年报 或考核周期报表为准。

6.2.2实测

如果统计数据严重短缺,资源综合利用特征指标也可以在考核周期内用实测方法取得,考核周期 一般不少于一个月。

6.2.3采样和监测

污染物排放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并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见 表 5。

表 5 污染物的测定及参考标准

(22)

污染物监测项 测定位置 标准号或文件

废水 铅

污水处理站进口

GB 7475、GB 7470 或 HJ 700

镉 GB/T 7471、GB 7475 或 HJ 700

砷 GB 7485、HJ 700 或 HJ 694

废气

颗粒物

废气处理设施进口[a]

HJ 836

氮氧化物 HJ/T 42或HJ/T 43

二氧化硫 HJ/T 56、 HJ/T 57 或 HJ 629

铅及其化合物 HJ 657或 HJ 538

砷及其化合物 HJ 657或 HJ 540

[a] 单位时间单位产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以及颗粒物中的金属产生量均在脱硫装置进口测定。

數據

表 1  粗铜火法冶炼企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值 I 级基准值 II 级基准值 III 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 及装备指 标 0.30 * 熔炼工艺 / 0.2 闪速熔炼或熔池熔炼 富氧鼓风炉2吹炼工艺/0.1连吹炉或转炉3制酸工艺/0.2二转二吸制酸,转化率≥99.6%,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制酸 二转二吸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4*生产规模(单系统)万 t0.2≥12≥10 5 自动化控制 / 0.1 计算机全自动化控制 半自动化
表 2  铜精炼企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值 I 级基准值 II 级基准值 III 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 装备指标 0.30 火法精炼 精炼工艺 / 0.15 火法精炼直接产精铜,或粗铜经火法精炼后铸成阳极板再行电解。2精炼设备/0.15回转炉反射炉3浇铸设备/0.1连续浇铸自动定量浇铸圆盘浇铸4电解精炼电解槽材质/0.1无衬聚合物混凝土电解槽 混凝土结构,内衬软聚氯乙烯塑料、玻璃钢或HDPE膜防腐5压滤设备/0.1选用能满足企业正常
表 3  铜湿法冶炼企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值 I 级基准值 II 级基准值 III 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 装备指标 0.30 湿法炼铜工艺 / 0.2 直接浸出-萃取-电积 焙烧-浸出-萃取-电积2浸出工艺/0.2搅拌浸出原地堆浸3萃取工艺/0.2混合澄清萃取箱离心萃取器萃取塔 4 酸雾的收集与处理 / 0.2 设有酸雾收集、处理装置 5 废气的收集与处理 / 0.1 具有防止废气逸出措施。在易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的位置设有废气收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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