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各護理站阿長、護理師 重要資訊 請看 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 、 「醫療輔具」
醫院端申請流程
說明:
1.
一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之民眾(舊名:殘障手冊)方才能申請補助。2. 生活輔具:列舉常用(輪椅、特製輪椅、氣墊床、病床…等)共 173 項 醫療輔具:列舉常用(氧氣機、抽痰機、血氧機…等)共 18 項
3. 生活輔具→社會局撥款;醫療輔具→衛生局撥款。
但民眾送件申請窗口一律對戶籍公所。
4. 民眾在醫院端準備資料:(1)醫師診斷證明(2)輔具評估報告書 5. 費用:(1)醫師診斷證明 1 份$120
(2)輔具評估報告書,評寫 1 份 600 元(另計代印紙張費 1 張 2 元)
6. 輔具中心個管員 邱思雁 #53745;1383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民眾 2. 欲了解輔具申請補助之民眾
主護人員
請檢視是否有身心障礙手冊
(有)請攜帶手冊至輔具中心 (無)請民眾先申請 ICF身心障礙手冊
*ICF(民眾至公所拿 身心障礙 1.申請表 2.鑑定表)
輔具中心
1. 檢視身障手冊障別等級是否符合要申請的輔具 2. 進行收案
3. 協助指引列印”輔具評估報告書”
(代印紙張費 1 張 2 元) 4. 再次告知總申請流程
主護人員
(民眾返回病房告知)
會診相關科
復健科(生活輔具)
胸內外、心臟…等(醫療輔具)
(生活輔具、醫療輔具-壓力衣) 評估完 3 天後
民眾攜帶當事人證件自行到
復健科櫃台
領取1.醫師診斷書 2.輔具評估報告書
並在住院組櫃台蓋大印章 住院醫師指派復健/呼吸 治療師至病房進行輔具評估
民眾進行公所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