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1
「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分工表
辦理 年度
實施策略 具體作法 主辦單位 協辦
單位 98 99
配合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春暉專案計畫,訂定校園菸 害 防 制 計 畫 ( 含 獎 勵 措 施),且置專責人員或成立 相關組織推動校園菸害防 制工作。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各級學校
本部相關司處
(高、技、國、訓)
國健局
ˇ
建立並執行所屬學校菸害 防制工作之抽查機制。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
國健局 ˇ ˇ (一)
擬 定 與 推 動 菸 害 防 制 政 策
設 立 菸 害 因 應 與 輔 導 機 制,如:建立自主管理機 制、訂定菸害事件處理流程
( 含 菸 害 反 應 網 絡 或 管 道)。另大專校院依菸害防 制法,宜訂定校內管理規範 或辦法,並積極倡導校園不 販賣菸品,營造無菸校園環 境。
各級學校 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辦理菸害防制教育績優學 校 及 創 新 教 學 方 案 之 選 拔,並舉辦成果觀摩會。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
國健局 ˇ
設 置 或 連 結 菸 害 防 制 教 育、無菸環境、戒菸教育資 源網站(如:菸害防制教育 相關法令、活動、課程教材 等資料庫)。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各級學校
國健局 ˇ ˇ
教師運用現有菸害防制教 材,以充實相關課程中有關 菸害之防制教育。
各級學校 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策 略
(二) 推 廣 菸 害 防 制 教 材 及 教 學
鼓勵師生進行有關菸害防 制的調查或行動研究方案。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 ˇ
1
辦理 年度
實施策略 具體作法 主辦單位 協辦
單位 98 99
舉辦級任及專科教師菸害防制研習活動。
國健局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
ˇ ˇ
辦理學校護理人員、衛生組 長、軍訓教官、生輔組長等 相關人員菸害防制研習活 動。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
國健局 ˇ ˇ
(三)
培 訓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人 員
辦理校內教職員工菸害防 制教育研習活動。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補助大專校院舉辦反菸及
拒菸相關的宣導活動。 教育部(軍) 國健局 ˇ 補助學校辦理以校園教職
員工生及家長為對象的反 菸及拒菸活動,例如:宣導 講座、影片觀賞、行動劇、
藝文活動、親子共學、菸害 體驗營等。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
國健局
ˇ ˇ
輔助學校透過異業結盟或 引進民間團體或社區資源 之管道,建立夥伴關係,共 同推動拒菸及反菸之宣導 活動,例如:成立菸害防制 社團、培訓拒菸大使或小尖 兵、舉辦拒菸日活動、拒菸 作品和活動之創意競賽、徵 選平面及電子教學媒體及 互動式網路媒體、零售商介 入—不販售菸品予 18 歲以 下青少年等。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地 方政府(教育處、衛生 局)
國健局
ˇ ˇ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策 略
(四)
辦 理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活 動
結合當地醫療機構,定期舉 辦吸菸教職員工生之 CO 檢
測。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2
辦理 年度
實施策略 具體作法 主辦單位 協辦
單位 98 99
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訂定高 中 職 以 下 校 園 禁 止 吸 菸、大專校院室內場所禁止 吸菸的管理規範,以建構無 菸害校園環境。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加強健康無菸校園環境佈 置,如張貼禁菸海報標語、
建置無菸專欄、無菸教室佈 置競賽、無菸公廁等活動。
各級學校 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 ˇ ˇ
加強校園安全巡邏稽查,取 締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吸 菸 行 為,並嚴禁學校合作社及販 賣物品之廠商在校園內販 賣各式菸品。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營
造 無 菸 校 園 環 境 策
略
運用相關資源,如志工家長 團隊、學生社團、教職員社 團等,合力推動無菸校園活 動,並邀請校園周邊之社區 團體及商家加入無菸社區 營造活動(如:推動無菸商 店、無菸家庭)。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針對健康教育教師、護理人 員、輔導人員等,辦理有關 戒菸教育與諮商技巧之訓 練,並且針對種子教師推動 戒菸教育績效優良者予以 獎勵。
教育部:國中小(體)
高中職(中辦)、大專
(軍訓處春暉專案)、
地方政府(教育處、衛 生局)
國健局 ˇ ˇ 戒 菸 教 育 策 略
訂定吸菸教職員工生之戒 菸介入計畫,並且針對有意 願戒菸之教職員工生提供 戒菸相關服務及資源(如:
設置戒菸資訊站)、或轉介 至專業戒菸機構(如:戒菸 門診、戒菸治療團體、戒菸 專線、戒菸網站等)。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3
辦理 年度
實施策略 具體作法 主辦單位 協辦
單位 98 99
可自行辦理或引進衛生與醫療等機構之相關資源,對 吸菸學生實施戒菸教育活 動,包括戒菸教育團體課程 及個別輔導等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與當地之戒菸治療機構合 作,轉介校內有吸菸之教職 員工生接受戒菸諮商與戒 菸治療。
各級學校 國健局、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ˇ ˇ
辦理吸菸學生成功戒菸獎
勵措施(如:改過銷過)。 各級學校 地方政府
(教育處、衛生局 ˇ ˇ 戒 菸 教 育 策 略
研發多元學生戒菸教育模 式 與 適 宜 的 戒 菸 成 效 指 標,以評估戒菸教育實施成 效。
國健局 教育部(軍、中辦、
體)、地方政府 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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