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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神話之外:植物中的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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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桃的神化與神話

榮格說:「原始意象或者原型,是一種形象(無論這形象是魔鬼,是一個人 還是一個過程),它在歷史進程中不斷發生並且顯現於創造性幻想得到自由表 現的任何地方。因此,它本質上是一種神話形象。」1易言之,這些反覆出現或 重複產生的意象,在最早的文學──神話之中,就已初步形成;而文學之所以 能感動人,也是在於「它的神話成分,它的『原力』,它的『神妙』」;「通 曉神話的基本規則,有助於文學語言的精確閱讀」2。職是之故,要瞭解桃的文 學原型,就必須從文藝創作的源頭──作為無意識心靈最初顯現的遠古神話與 原始意識中,尋找初民對神桃文化產生崇拜心理的原由。

第一節 桃林的神化:不虞匱乏的象徵

桃樹是原產於中國北方的重要果樹之一。早在殷商時代,初民就已完成桃樹 由野生到人工栽培的過程3;至遲在南北朝時,桃樹的栽培技術就已相當發達4 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桃樹與古代中國人民的日常生活一直有著極密切的聯繫,

也因為這分熟悉和利用,初民逐漸賦予桃特定的神性功能,敷衍出極富特色的桃 民俗;而「桃」也成為具有特定象徵意涵的原型符號。由於每一個原型都是在遠 古人類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經過世世代代的歷史積累起來的典型的心理經驗,

若從植物特徵與初民生活的關係著手,對桃與桃花的實用價值進行初步認識,應 有助於吾人對桃的神話與原始意象的了解。

一、 神話之外:植物中的桃

(一) 花灼葉蓁

桃花,薔薇科李屬落葉性小喬木,高約丈餘。葉片長橢圓形或橢圓狀披針形;

1 榮格:〈論分析心理學與詩歌的關係〉,《榮格分析心理學──集體無意識》,頁 106。

2 魏克利:《神話與文學:當代之理論與實際》(1966 年版),轉引自李達三:《比較文學研 究之新方向》第七章,〈文學與神話〉(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2 年 4 月),頁 234-235。

3 河北藁城的商代遺址中曾有桃核出土。參見《藁城台西商代遺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7 年 10 月),頁 79-81。

4 按:[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一書,對桃樹的繁殖方法、培植技術已有相當詳細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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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新葉長出後同時開花,花冠紅或紫紅,由五片花瓣組成。果實呈圓形、橢圓 形或扁圓形,顏色黃白、乳白或帶有紅暈,外皮被有細毛。桃性耐旱,也較耐寒;

十分容易栽植;原產於中國的西北和西部,栽培歷史達三千年以上──早在周 代,《詩經.周南》就首先在詩句中讚美了桃花,首開以桃花的鮮豔可人取喻女 子。而漢武帝擴建上林苑,詔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據《西京雜記》記載,

所獻之桃有十:秦桃、榹桃、緗核桃、金城桃、綺葉桃、紫文桃、霜下桃、胡桃、

櫻桃、含桃等5,少數甘美可食,但更多取其繁花豔色足以粧點園林,所謂「春 色明上巳.桃花落繞溝」6、「占斷春光是此花」7,以桃色花香點綴了深宮後院 的春景。《舊唐書.太宗紀》亦載:「貞觀十一年,唐國獻金桃銀桃,詔令置於 苑囿。」8 桃遂成為中國各處園林不可或缺的重要觀賞花種之一,更成為文人反 覆吟詠的題材。

(二) 養顏可口

桃不僅賞心悅目,並且「秀色可餐」Ą將桃花與鮮魚、鮮豆苗及薑絲等一起 烹調,滋味十分鮮美。或用酒浸桃花,製成桃花酒,常飲之,能強身健體,並令 人容顏姣好。如《太平御覽》卷九六七引《太清諸卉木方》曰:「酒漬桃花而飲 之,除百病,好容色。」9除了食用,桃之花還有多種用途:將花朵曬乾後研成 粉末,再製成面霜塗抹,也可使皮膚細白紅潤。《本草綱目》說桃花「令人好顏 色,悅澤人面」10。虞世南《史略》記載:「北齊盧士琛(深)妻,崔林義之女,

有才學,春日以桃花靧兒面,咒曰:『取紅花,取白雪,與兒洗面作光悅。取白 雪,取紅花,與兒洗面作光華[澤]。取雪白,取花紅,與兒洗面作華容。』」

11可謂民間美容偏方。又 古人很早就發現桃的藥用和養生價值──桃的花、枝、

葉、根、核仁等,均可入藥;可以生津、潤腸、活血、消積、補心、養肝氣等,

可以說全身都是寶。《焦氏易林》即云:「桃李花實,累累日息;長大成熟,甘

5 [西漢]劉歆:《西京雜記》卷一,〈上林名果異木〉廿八(曹東海 注譯:《西京雜記新譯》,

臺北:三民書局,1995 年 8 月),頁 42。

6 梁簡文帝:曲水聯句詩,《藝文類聚》第四卷「歲時部中.三月三日」。

7 [唐]白敏中:〈桃花〉詩。

8 參見《廣群芳譜》卷五十四,頁 1288。

9 [宋]李昉:《太平御覽》(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年 3 月),第七冊,頁 756。

10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二十九(臺中: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出版,1994 年 6 月),

頁 998。

11 引自《太平御覽》卷二十,時序部五.春下,第一冊,頁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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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可食,為我利福。」12 尤其桃實鮮美多汁,香甜可口,營養豐富,品種又多,

自是桃樹最具經濟價值的一部分Ą由於桃子這般美好,所以古代帝王常用它作為 賞賜屬下的珍品,最著名的故事,莫過於《晏子春秋》中的「二桃殺三士」了。

河北深州則流傳著劉秀在精疲力竭時,以桃裹腹、擺脫追兵的軼事,劉秀即帝位 後,感念其桃,下令封它為「桃王」,深州蜜桃遂成為「貢桃」。即使是來不及 採收、已經掉落地上的爛桃,在先民惜物巧思下,也能變化出甘美滋味。《齊民 要術》記載:「桃爛自零者,收取,內之於瓮中,以物蓋口。七日之後,既爛,

漉去皮核,密封閉之。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13 不僅別有風味,保存期限 更久。無怪乎以農耕為生活重心的先民們,一再以豐產實用的桃為歌頌對象了。

(三) 子繁味辛

桃性早熟,三年便結子。據《本草綱目》記載:「桃性早花,易植而子繁,

故字從木、兆,十億曰兆,言其多也。」14 因為易植而子繁的特性,頗有「生 生不息」的意味。此外,根據《本草集解》記載,「桃 味辛氣惡,故能厭伏邪 氣」15,桃實與桃木遂成為人們寄託「子孫繁衍、家吉宅安」的對象。《齊民要 術》便說:「東方種桃九根,宜子孫,除兇禍」16。然而也因為桃性早熟,「七、

八年便老化,老則子細;十年則死」17,桃的樹齡其實不長,必須年年栽種,所以 有「短命花」18之稱。然而桃實卻因汁多味鮮,榮膺賜福、賜壽、賜子的西王母 之園中仙果──蟠桃,甚至傳說食之可以止飢長生,不勞不死;由此見出桃背後 的神話與傳說,是以如何深厚的力量支持崇桃信仰。

二、 桃林的神化

在上古初民心中,植物各種規律的變動,同時顯示了生命和創造的奧祕,也

12 [漢]焦延壽:《焦氏易林》卷一,〈泰之第十一,小過〉(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7 年 6 月),頁 52Ą

13 [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種桃柰第三十四.桃酢法(繆啟愉 校釋:《齊民要術校釋》,

臺北:明文書局,1986 年 1 月),頁 191。以下引文逕標頁碼。

14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二十九,頁 995。

15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二十九《集解》云:「桃味辛氣惡,故能厭伏邪氣,制百鬼,

今人門上用桃符,以此。」頁 1001。

16 賈思勰:《齊民要術(校釋)》,頁 191。

17 賈思勰:《齊民要術(校釋)》,頁 190。

18 [明]文震亨:《長物志》,〈花木.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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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了更新、成長、永生的奧祕,尤其是樹木,往往被看作有生命的精靈19。以 桃帶給人類的利用與厚生,很難不在原始初民們心目中烙下深印。因此溯自上古 神話起,桃不僅成為具有神性的聖木,並與不少著名神話人物關係密切,最有名 的便是與夸父追日神話的結合。《山海經.海外北經》記載:

「夸父與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飲,飲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未 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為鄧林。」(《山海經校注》,頁 239-240)

言夸父逐日未成,中道渴死;身後棄杖化為鄧林。畢沅云:「鄧林即桃林也,鄧、

桃音相近。高誘注《淮南子》云:『鄧,猶木。』20是也。」《列子.湯問》中 也有一段異文,描述得更為詳細:

「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于隅谷之際,渴欲得飲,赴飲河、渭。河、

渭不足,將走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棄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鄧林。

鄧林彌廣數千里焉。」21

相較於《山海經》,這則記載強調了中道渴死的夸父,以身後膏肉滋潤棄杖,

化為一大片鄧林。關於夸父追日的神話,一般人多著眼於夸父的生前的努力,從 而解釋為「表達人類對抗和征服大自然的強烈願望和精神」。但在另一層次上,

其實也可以看成是一個講述鄧林──即桃林──來源的推原神話,並隱隱呈現原 始初民與大自然的關係。畢沅解釋《山海經》此段文句,因鄧、桃音近相通,注 云「鄧林即桃林」;此說雖甚晚出,但未見學者異議,故本文也沿用其說。除了 訓詁學上的依據,桃林與夸父關係並不遙遠:

「又西九十里,曰夸父之山,其木多椶枏,多竹箭,其獸多 牛羬羊,其 鳥多鷩,其陽多玉,其陰多鐵。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是廣員三百里,

其中多馬。」(《山海經.中山經》,頁 139-140)

《列子.湯問》的「鄧林彌廣數千里」即上文所示「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的桃 林。夸父所化之山,與幅員廣大的桃林緊相依傍;故將夸父棄杖所化的鄧林解釋

19 [英]弗雷澤:《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第九章〈樹神崇拜〉。弗氏指出:在人類發展 史中,確實曾存在過樹神崇拜的信仰,把自然界的植物視為有意識的生命體,頁 167-183。

20 《淮南子.墬形訓》:「夸父棄其策,是為鄧林。」高誘注曰:「夸父,神獸也,飲河渭不 足,將飲西海;未至,道渴死。見《山海經》。策,杖也,其杖生木而成林。鄧,猶木也。

一曰仙人也。」頁 63。

21 《列子譯注》,〈湯問篇〉,頁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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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桃林,地理位置與夸父山相去不遠,亦合情理。但為何夸父棄杖特別化為桃林,

而不是別種林木呢?這就必須從神話本身進行探求。

關於夸父逐日的神話,在《山海經.大荒北經》另有一段記載: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成都載天。有人珥兩黃蛇,把兩黃蛇,名曰夸父。

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于禺谷。將飲河而不 足也,將走大澤,未至,死于此。」(《山海經》,頁 427)

這段文字,在呈現追日之前,先簡述了夸父的族系,以及操蛇的不凡。又《山海 經.海外北經》云:

「博父國(夸父國)在聶耳東,其為人大,右手操青蛇,左手操黃蛇。鄧 林在其東,二樹木。一曰博父。」22

由上可知,無論是「珥兩黃蛇,把兩黃蛇」之后土與信的後裔,或是「其為 人大,右手操青蛇,左手操黃蛇」的巨人夸父,他的不凡與神性,已無庸置疑;

只是原本在〈海外北經〉「與日逐走」的神人,在〈大荒北經〉與《列子.湯問》

中卻成了「不量力」的莽夫。雖然日月經天乃自然現象,非可逐而得,但夸父逐 日之舉究竟是否「不量力」,以及逐日原始動機何在,則須從神話產生的背景─

─初民對生活現實的反映──來考察。

關於夸父逐日的原因,《山海經》未有相關記載,歷代作家普遍解釋為夸父 與日「競走」,也就是「賽跑」。如陶潛〈讀山海經〉詩說:「夸父誕宏志,乃 與日競走」,《昭明文選》李善 注〈西京賦〉、〈鸚鵡賦〉時,也都作「與日 競走」。但回歸《山海經》自身神話系統中來看,《山海經》中關於太陽的最著 名的神話,即前章言及的扶桑載日、衍生出「十日并出」的神話,也就是羿射九 日的背景Ą據《淮南子.本經訓》記載:

「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猰貐、鑿齒、九嬰、大風、

封豨、修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殺九嬰於凶水之上,

繳大風於青丘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修蛇於洞庭,擒封豨於桑林。

萬民皆喜,置堯以為天子。」(《淮南子.本經訓》,頁 117-118)

22 袁珂:《山海經校注》海經卷三〈海外北經〉,頁 240。袁珂以為「博父國」當即「夸父國」

之誤,否則後文不需用「『一曰』博父」。「二樹木」蓋謂鄧林二樹而成林,言其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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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則神話的意蘊,其實象徵遠古時代不僅有過大洪水,也有過一個乾旱酷熱 的時代。但因為古人不瞭解乾旱炎熱的自然現象,特別是當乾旱威脅到他們生存 的時候,就歸咎於太陽太多。然而面對生活環境的未知多變與生存的威脅,原始 人也會有渴望去改造現實、支配自然、尋求穩定安樂生活的強烈願望Ą這樣的理 想,就寄託於神話來表現了。「十日神話」產生於這樣的背景,「羿射九日」神 話,可能就反映了抗旱救災的母題Ą所以「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或想「與日 競走」之說,或許不是神話的原貌23,而是初民企圖解除乾旱酷熱的一種努力。

弗雷澤指出:原始初民相信人類與自然存在著某種交互感應的關係,人可以 通過各種象徵性的活動把自己的願望、意志強行投射到自然中去,達到操縱和控 制自然客體的目的,這類象徵性的活動便是所謂「交感巫術」的實際表現24。面 對這場可怕旱象,原始初民就曾試圖以巫儀的方式祈願,如《山海經.海外西經》

記載:「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殺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鄣其面,十日居上。女 丑居山之上。」25女巫女丑,嘗試主持禳日祈雨儀式,但最終還是被無情的十日

「炙殺」,活活烤死。用同樣觀點審視夸父逐日神話,夸父比女巫女丑更有禳日 祈雨的義務。首先,在《山海經》中,凡「珥蛇」、「踐蛇」者,非神即巫26

23 劉城淮認為:原始社會的人們生產、生活水平低下,沒有舉行什麼競賽活動的可能,所以不 會在其作品中反映(競走)。再者,上古人民限於其客觀、主觀的條件,不可能為著諷刺某 一社會現象才去創作神話。故可斷言「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之說,不是夸父追日神話原 有的內容,而是出自後人的手筆;「與日競走」之說亦然。又,劉氏認為夸父是為了根除並 懲處旱災的炮製者──太陽而追日。原因之一即神話的背景是乾旱,夸父又在找水途中倒下,

說明人們需要水;其杖化為鄧林,則是希望用森林之蔭來抗擊太陽,遮護人民。理由之二是:

由這則故事演化成《二郎捉太陽》的神話,也反映出懲處乾旱的禍源,根除旱災的願望。理 由之三,這則故事與其他地區流傳射日除旱的神話,同屬一個類型。《中國上古神話》(上 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099 年 10 月),頁 444-446。其說筆者以下觀點略有不同。

24 參見弗雷澤:《金枝》第三章〈交感巫術〉,頁 21-23。

25 袁珂:《山海經校注》海經卷二〈海內西經〉,頁 218。袁珂案:「女丑疑即女巫也。古天旱 求雨,有暴巫焚巫之舉。… 乃以女巫飾為旱魃而暴之焚之以禳災也。… 及十日炙殺女丑,

乃有『堯使羿』或堯自身上射九日之舉也。」

26 見袁珂:《山海經校注》。如〈海外西經〉:「巫咸國,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 蛇。在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頁 219)王逸注楚辭〈離騷〉:「巫咸,古神巫也。」

(游國恩 主編:《離騷纂義》,頁 372。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3 年 9 月。)〈大 荒南經〉:「南海渚中,有神,人面,珥兩青蛇,踐兩青蛇,曰不廷胡余。」郭璞注:「(不 廷胡余)神名耳。」(頁 370)〈大荒西經〉:「西海陼中,有神,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 兩赤蛇,名曰弇茲。」(頁 401)〈大荒西經〉:「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 珥兩青蛇,乘兩龍,名曰夏后開(啟)。」啟即〈離騷〉與〈天問〉中(啟棘賓商,九辯九 歌,《天問纂義》,頁 201),三度賓于天帝,而得九奏之樂者。(頁 414)〈大荒北經〉:

「北海之渚中,有神,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赤蛇,名曰禺疆。」(頁 425)〈海外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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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夸父為后土與信的後裔,也是一族之長,也就是說夸父是其部族(夸父國 或博父國)的首領兼大巫。在古代社會裏,「王」的名號與祭司的責任是分不開 27,人們甚至視國王為具有魔力的魔術家,或會給人間以風、以雨、以成熟的 米穀的神人。王身繫部族生命的興衰,巫則是聯接已知與未知的仲介;古代的帝 王(行政首領)往往身兼巫責(宗教首領),必須對人間的事變災異負責,如古 代宗教主或神的受難一樣,國王也往往因人民願望不遂必須引咎。例如《說苑》、

《荀子》、《淮南子》、《尸子》、《帝王世紀》等書均載有「湯之時,七年旱,

以身禱于桑林」的本事28。由帝王主持的春祈秋報是上古先民最重要的祭祀活 動,直到春秋時期,帝王諸侯還負有求雨的巫責29。再從其族系來看,共工生后 30,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共工是水神,后土是龍,亦即掌管雨水的神。身為 共工的後裔,夸父有可能也是雨師。因此,夸父揮杖「逐」日,或許反映的是由 於人間的乾旱與炎熱、身兼巫師的首領為了消滅旱災而禳日的「模擬巫術」。

當科學日益昌明,神話在科學的檢驗下,常被視為迷信、荒謬、不合邏輯、

缺乏意義;然而如果將時空背景作另一種調整,重新認識神話,可以發現:神話 是人類曾經的相信,是原始人類對生存環境曾有的解讀方式。以太陽神話為例,

從十日并出、夸父逐日到羿射九日,都表現了這樣的原始思維。在與自然抗爭的 矛盾中,初民企圖對自然現象進行探求、解釋與控制,卻時常意識到自身能力的 缺乏;於是在現實的生活基礎上,不自覺地憑藉主觀、片面的幻想,去達到理解、

征服自然的願望,借助想像的力量以彌補自身認識能力的不足,因而產生了形象 化的「神話」。在夸父追日的神話形象中,不僅顯示了初民努力征服自然、想要

「北方禺彊,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青蛇。」袁珂以為禺彊似海神,又職兼風神。(頁 248)據上述文字可知,凡「珥蛇」、「踐蛇」者,非神即巫。

27 弗雷澤指出,把王位稱號和祭司職務結合在一起,這在古義大利和古希臘是相當普遍的。古 代國王不止是被當成祭司,而是被當作神靈而受到尊崇,經常被期望能賜與國家風調雨順五 穀豐收。《金枝》第二章,頁 17-19。

28 參見鄭振鐸:〈湯禱篇〉,或參見第二章第三節。

29 《晏子春秋.諫上》載:齊國大旱,「景公出野居暴露,三日,天果大雨。」(《晏子春秋 集釋》,頁 55。臺北:鼎文書局,1977 年 3 月。)

30 《山海經.海內經》:「炎帝之妻,赤水之子聽訞生炎居,炎居生節並,節並生戲器,戲器 生祝融。祝融降處於江水,生共工。共工生術器,術器首方顛,是複土穰,以處江水。共工 生后土,后土生噎鳴,噎鳴生歲十有二。」(袁珂:《山海經校注》,頁 471。)又《左傳》

昭公二十九年記載:「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后土為社。」(楊伯峻:《春秋左傳注》

卷五十三,頁 1503。臺北:源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2 年 4 月。)《國語.魯語》上云:

「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國語正義》卷四〈魯 語〉上〈展禽論祭爰居非政之宜〉,頁 108。)均以后土為共工之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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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環境的積極奮鬥意志,也展現了上古先民對自然的認知假設與幻想風貌。只 是夸父最後還是失敗了,為了部族利益而犧牲。直至日落西山31,祈雨禳日的模 擬巫術始終不靈,夸父也因為極度缺水而死,徒留唏噓… 。

儘管夸父壯志未酬,卻不減其神性──「棄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鄧林」Ą 為了避免後繼者再被太陽炙殺、或中道渴死的悲劇再發生,夸父用自己的身體滋 養土地與所攜之杖,化身為果實鮮美多汁的桃林,也藉此使部族得到重生。所以 夸父肉體雖死,但化身為有蕡桃林,警惕後世有意禳日之人不會再重蹈他飲水不 足、中道犧牲的遺憾,成就了精神上的不朽──這才是夸父逐日神話的深層意 涵。所以,樂蘅軍說:

「杖化鄧林是夸父信念的持續存在,鄧林也是人類生命的長青樹林。這是 夸父這一悲劇英雄通過他虛死而實生的行動,傳達給人類的永恆意象。」32 夸父棄杖在他死後的膏肉滋潤之下,化為鄧林,即桃林Ą易言之,夸父雖然 犧牲,但身後鮮美的桃林則足以使面臨乾旱的部族得到拯救,使得神化後的桃林 成為一種美好生活、美好幸福的象徵。所以陶潛對夸父意志如是歌頌:「夸父誕 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傾河焉足有!余跡 寄鄧林,功竟在身後。」33作為神話中傳承夸父遺志的桃,不僅帶給部族不虞匱 乏的希望,也成為隱逸詩人陶潛的心跡所寄Ą!

三、 桃林的特定意象

桃林在中國廣布豐產,與桑林一樣,也常作為先民社祭的聖所Ą箇中原因,

或許不僅是因為桃木味辛能厭伏邪氣、桃實味鮮能消渴止饑;更重要的是,與夸 父結合的鄧林神話使桃衍生了承繼英雄遺志、象徵生生不息的深層意涵,並進一 步成為陶潛寄託不虞匱乏的樂土(桃花源,詳後)象徵。其實在陶潛心寄鄧林之 前,「桃林」在文獻記載中已有類似意象:

31 夸父逐日到「禺谷」,即虞淵,也稱禺淵、隅谷。《山海經.大荒北經》郭璞 注:「禺淵,

日所入也。今作虞。」(袁珂:《山海經校注》,頁 427。)禺谷即日所入之處;呼應「入日」

句。

32 樂蘅軍:〈悲劇英雄在中國古神話中的造象〉,《古典小說散論》(臺北:純文學出版社,

1976 年),頁 48。

33 陶潛:〈讀山海經〉十三首之九。詩中的「虞淵」即「禺淵」,傳說中的日入之處。方祖燊:

《陶潛詩箋註校證論評》(臺北:蘭臺書局,1977 年 10 月),頁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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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乃偃武修文,歸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野,示天下弗 服。」(《尚書.周書.武成》)34

「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服;車甲 衅而藏之府庫,而弗復用。… 然後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禮記.樂 記》第十九)35

「既濟河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

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Ą」(《孔子家語》卷八36

「縱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虛,偃干戈,振兵釋旅,示天下不復用 也。」(《史記.周本紀》37

以上文獻皆敘述周武王克殷滅紂後,解散了軍隊,遣散戰馬於華山之南,放 牧戰牛於桃林之野,刀兵入庫,對天下宣示太平,不再用兵。西晉平吳統一中原 時,於首都洛陽舉行的一個上巳活動「華林園會」,即與這個典故有關:「咸寧 中,吳既平,上將為桃林、華山之事,息役弭兵,示天下以大安。」38「反戰」

遂成了桃林的另一層深意。西晉的傅玄與東西晉的鮑敬言,在文章裡都曾用過桃 林的典故,如傅玄〈桃賦〉云:「嘉放牛于斯林兮,悅萬國之乂安。」39《抱朴 子》外篇〈詰鮑〉亦云:「休牛桃林,放馬華山,載戢干戈,載槖弓矢,猶以為 泰…」40可見桃林並非僻典。然而周武王何以選擇桃林?這要從歷史和地理兩方 面來討論。

34 舊題[漢]孔安國 傳:「山南曰陽,桃林在華山東,皆非長養牛馬之地,欲使自生自死,示 天下不復乘用。」

35 王夢鷗:《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 年 3 月),頁 645。

36 [魏]王肅:《孔子家語》卷八,辯(辨)樂解第三十五。《孔子家語譯注》,桂林:廣西 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 年 5 月,頁 277。

37 《史記.周本紀》第四,三十六頁。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頁 73。

38 劉義慶:《世說新語.識鑒篇》注引〈竹林七賢論〉。活動內容尚存於王濟:〈平吳後三月 三日華林園詩〉、程咸:〈平吳後三月三日從華林園作詩〉、張華:〈太康六年三月三日後 園會詩〉等作品中。詳見楊玉成:〈世紀末的省思:《桃花源記幷詩》的文化與社會〉(《中 國文哲研究通訊》1998 年 12 月,第 8 卷第 4 期),頁 95-98。

39 [清]嚴可均 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臺北:世界書局,1961 年 3 月),第四 冊〈全晉文〉卷四十五「傅玄」第九頁。

40 [晉]葛洪:《抱朴子》外篇,卷四十八。何淑貞 校注:《新編抱朴子.外篇》(臺北:國 立編繹館,2002 年 2 月),頁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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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地名的桃林,學者普遍認為即「桃林塞」41。商、周時期有一種「塞」

或「關」的防禦措施,平時往往不駐兵,必待戰時才防守;桃林塞就是桃林地區 之內一段地形險要、易守難攻的關隘。它的確切位置眾說紛紜,比較多的說法是 說函谷關42,或是潼關43一帶,均為兵家必爭之地。地理上,桃林塞雖為兵家必 爭之地,卻不適合長養牛馬;周武王在此縱馬牧牛之舉,實欲使牛馬自生自死,

此後偃干戈、振兵釋旅,向天下宣示不再用兵,從此過著太平安樂的日子。

而歷史上的桃林,在尚未用於戰爭而設關塞之前,應是一處地域廣大、桃花 遍野、道窄難行之地,也就是夸父山之北的那一片鄧林。雖然為了形勢需要,桃 林成為險要關塞,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口的增長,城池規模不斷擴大,原本 的關塞也由最初單純的軍事防禦功能,逐漸成為人口集中、貨物交易的集散地;

然而當頻繁的戰爭不再,人們也在此得到了一個較為長期的和平生活環境。

在夸父神話中,桃林成為使夸父一族不虞匱乏的象徵;從《尚書》到《史記》

的記載,則可以看出,桃林已不僅僅是抽象的象徵,更是周武王落實不復用兵、

宣示天下太平的具體所在。無論是精神層面或事實層面,神化後的桃林或地理上 的桃林,都已成為人們憧憬幸福美好的寄託;也為後世兩個反映戰亂時期人民願 望的故事──陶淵明的〈桃花源記〉和《幽明錄》「劉晨阮肇游天台」──提供 了一個樂園的藍本,成為中國人心中最理想的太平安樂的象徵。

41 張懷銀、何耀鵬:〈桃林塞、胡關歷史地名考略〉,《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3 年,

第 2 卷第 2 期,頁 50-01。

42 張維慎:〈「桃林塞」位置考辨〉,《蘭州大學學報》,2001 年,第 29 卷第 5 期,頁 71-77。

該文有五種說法,作者持第三說:桃林塞為涵谷或涵谷古道。然其他說法實與涵谷相去不遠。

43 由於不少文獻或詩詞作品均引用此典,明注或暗引為其所在地為潼關,故筆者增列此說。如 杜甫:〈潼關吏〉一詩:「哀哉桃林戰,百萬化為魚;請囑防關將,慎勿學哥舒。」(《全 唐詩》,卷 217_32)又《史記.項羽本紀》正義引《括地志》云:「函谷關在陝州桃林縣西 南十二里Ą」(《史記會注考證》卷六,頁 146)《史記.趙世家》正義引《括地志》則云「桃 林在陝州桃林縣,西至潼關,皆為桃林塞地Ą」(《史記會注考證》卷四十三,頁 685)但在 此筆者僅著意於桃林曾為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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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桃木的神化:免於恐懼的象徵

一、 光明的表徵──桃與日出

中國上古神話中,最著名的聖樹首推扶桑若木Ą因為桑樹除了具有養蠶治絲 以及結生桑椹的實際功能,「日出扶桑」、「空桑生聖人」,以及九千歲生一實 的不死藥神話,在在使人加深聖桑具有神祕咒術力量的印象;桑林也成為古代社 祭的神聖空間。但桃的利用厚生也不遑多讓,可謂中國上古神話中,僅次於扶桑 的第二大神木。關於扶桑最著名的神話就是「日出扶桑」(參見第二章第三節),

然而日出與桃在神話中似乎也結下了不解之緣:

「度朔山有大桃木,盤屈三千里,上有金雞,日照則鳴,於是晨雞悉鳴矣。」

1

「東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樹,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一天雞,日 初出,光照此木,天雞則鳴,群雞皆隨之鳴。」2

桃都山即度朔山,前章已論。該山上「盤屈三千里」的大桃樹則顯然非比尋 常。從時空特徵觀之,這株大桃樹的空間位置在四方中的東方(五行屬木),時 間在一日之晨,桃的花季在四季中的春天──世界更新,具有自然界復活的意義

──正是中國神話中最具有光明和生命特徵的位置。卡西勒(Ernst Cassirer)說:

「在神話思想中,空間和時間從未被看作是純粹的或空洞的形式,而是被看作統 治萬物的巨大神祕力量。」3 盤屈三千里的大桃木本已非人間所有;再加上桃木 所在之日出東方的時空組合,由此可見桃與太陽光明的神性是相呼應的。再配合 桃樹上「天雞(金雞)一鳴天下白」,桃的神性,在「日初出,先照此木」的欽

1 [清]黃奭 編:《漢學堂知足齋叢書》輯《河圖括地象》附地圖(河圖括地圖)(北京:書 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 7 月),下冊,頁 1182。

2 《玄中記》,魯迅輯錄古籍叢編:《古小說鉤沉》所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 年 7 月),頁454。《述異志》(北京:中華書局,1991 年,與《前定錄》等十一種書合輯)也有 類文:「東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樹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雞,日出照此木,天雞則 鳴,天下雞皆隨之鳴。」卷下,頁29。

3 [德]恩斯特.卡西勒(Ernst Cassirer, 卡西爾, 1874-1945):《人論》(An Essay on Man)

第四章,〈人類的空間與時間世界〉(臺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11 月再版四刷),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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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下,儼然成為一株可媲美扶桑的太陽神樹了。事實上,以桃作為迎接日出的神 樹神話,與扶桑極為相近:

「蓬萊之東,岱輿之山,上有扶桑之樹。樹高萬丈,樹巔常有天雞,為巢 於上。每夜至子時,則天雞鳴,而日中陽烏應之;陽烏鳴,則天下之雞皆 鳴。」4

「巨洋海中,升載海日,蓋扶桑山有玉雞,玉雞鳴則金雞鳴,金雞鳴則石 雞鳴,石雞鳴則天下之雞悉鳴。」5

同樣作為迎接日出的神木,兩造神話相同之處,除了都是高大異常、提供太 陽升降的神樹,桃與桑的樹巔也都有作為「神鳥」的天雞棲息其上。太陽與神鳥 的關係,前章已論;證諸漢墓出土的帛畫和壁畫,也常見太陽、神鳥並畫,或日 中有烏的圖像6。如《淮南子.精神訓》云:「日中有踆烏」(頁100),即三足 烏(高誘 注),別稱日烏、金烏、金鴉,也在名稱上呈現「鳥神崇拜與太陽崇 拜的有機迭合」(蕭兵語,參見前章)。楊慎說:「日中有金雞」7,李白的〈夢 游天姥吟留別〉有「半壁見海日,空中聞天雞」句(《全唐詩》卷174_4),皆 本於此。王孝廉說,用飛鳥作為太陽象徵的神話是世界上許多民族共有的現象8 然而天雞的作用不只是太陽的代稱,還蘊含有雞啼報曉,映得旭日東昇,人類萬 物復甦,生命又重新開始的意義;所以太陽、天雞並舉,天雞就成了象徵天明曉 日、生命再生的太陽神鳥。卡西勒(Ernst Cassirer)說,神話思維的特徵之一是

「從單純的共在關係中直接發現因果」9,因此與太陽神話一同出現的天雞或金

4 [晉]郭氏:《玄中記》。魯迅輯錄古籍叢編:《古小說鉤沉》所輯,頁 455。

5 [漢]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頁 6。

6 如山東長清孝堂山祠堂隔梁石底面的天象圖、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的非衣帛畫等,均在 日中畫有神鳥。詳見信立祥:《漢代畫像石綜合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 年 8 月),

163、191。而作為生命復活和生命永生象徵的太陽樹、太陽花、太陽鳥的合一,其典型圖像 則可見於湖北隋縣戰國曾侯乙墓出土衣箱圖繪,詳見靳之林:《生命之樹》(中國社會科學出 版社,1994 年 4 月),頁 12。

7 《歷代史料筆記叢刊》之《戒庵老人漫筆》([明]李詡 撰,北京:中華書局,1999 年 12 月)卷七〈十二生肖〉:「楊升菴慎曰:日中有金雞,… 月中有玉兔。」頁 268。

8 例如埃及的太陽神就是鷹頭。王孝廉:《中國的神話世界(下冊)──各民族的創世神話及信 仰》,頁490。

9 [德]恩斯特.卡西勒(Ernst Cassirer, 卡西爾):《象徵形式哲學》第二卷,見《矢田部達 郎著作集》第十卷,頁149,東京:培風館昭和 58 年版。轉引自葉舒憲:《探索非理性的世 界》,頁 74。葉舒憲說,神話思維有其特殊的客觀觀念和因果觀念,它不對事物進行由表及 裡的分析,而是『從單純的共在關係中直接發現因果』(卡西勒語)。如夏季的來臨同燕子的 出現有一種現象上的共在關係,於是便用燕子代表即將到來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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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是象徵光明與再生的太陽神鳥;而桃樹也同扶桑一樣,成了光華四射、具有 光明與再生隱喻的太陽神樹。

唐.獨孤授〈蟠桃賦〉云:「(蟠桃神木)配若木以相望,冠扶桑而特起;

乃煥初陽之杲杲,壓巨海之漫漫。… 」10文中使神桃與扶桑、若木相提並論的 特質,即在於三神木皆與初陽有關。同樣作為太陽樹,高大的扶桑樹上有天鷄,

高大的桃都樹上也有天鷄;扶桑在東方,桃都樹也在東方。由於神話是口傳的文 學,在流傳過程中,難免發生變異而產生類文,所以桃木也有可能就是若木(參 見第二章第三節)──日出桃木或許只是日出扶桑神話的變異。

儘管太陽出自桃樹的例子並不多見,但由於桃的種種特徵與作用易與太陽發 生聯想,兩者意象遂緊密結合在一起。例如在早春二月盛開的滿樹紅色桃花,就 比扶桑若木容易被初民的「類比思維」設想為日出時燦爛的朝霞11。如韓愈〈桃 源圖〉詩所吟:「種桃處處惟開花,川原遠近皆紅霞。」(《全唐詩》卷338_11)

一樹紅豔的桃花又有如一輪緣木冉冉上升的紅日,如《太平御覽》卷一八九引師 曠問天老曰:「井上種桃,花落井,二不祥也。」12卷六二○《尸子》曰:「日 在井中,不能燭遠。」(第五卷,頁862)桃花落於井中之所以不祥,就是因為 桃象徵光明的太陽;太陽墮入井中,不能照射四方,使得黑暗降臨,自然成為不 祥之兆了。不僅滿樹紅色的桃花象徵太陽,桃實也具有太陽光明的特徵,如《抱 朴子》云:「崑崙山有玉桃形如世間桃,但光明洞澈。」至於何謂玉桃,《齊民 要術》云:「玉桃,服之長生不死。若不得早服之,臨死日服之,其尸畢天地不 朽。」13 則桃不僅僅是光明的太陽樹,食之不死不朽,也具有生命樹的特質。

前章已論及:作為太陽神樹的扶桑,必定具有高聳通天的宇宙樹特質,太陽 方能據以升降;同時又具有日復一日的再生特質,所以它也是一棵生命之樹。綜 上所述,同樣作為太陽神樹的桃,也以自身的神性,象徵光明與再生,呈現光明 樹、生命樹的實質意義。桃在神話思維中於是產生了多重的隱喻,而由此生成的 豐富意象,也為後世文學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表現媒介。

10 清聖祖 敕撰:《廣群芳譜》(國學基本叢書四百種,V.24,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8 年 6 月),頁 1295。以下該書引文,逕標頁碼。

11 星舟:〈神桃五題──中國神話敘事結構研究之二〉,《華中理工大學學報》,1994 年第 1 期,

85。作者以為扶桑和桃都樹原本不是自然界的樹木,而是朝雲的神化形態。特別是桃樹,

燦爛的朝霞與燦爛的桃花在色彩上極其相似,所以神話記載太陽樹的深層意象是指東海日出 時雲霞烘日的自然景觀。

12 《太平御覽》,第二卷(冊),頁 781。

13 [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引《神農經》之說,《齊民要術校釋》,頁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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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神性的展現──桃與羿死

關於羿的形象,最為人知悉的,便是以善射著稱的射日英雄14。其實在射日 之外,羿的功績不僅止於此。《墨子.非儒.下》云:「古者羿作弓Ą」(《墨 子閒詁》,頁181)在人類剛從野獸群中分離出來的野蠻時代,人類尚未有足夠 力量和防禦工具可與凶猛的野獸相對抗,但弓箭則可以達到在較安全的距離外殺 傷野獸的目的;所以古人才將這個重要的發明,歸給了羿15。起源神話的特徵之 一就是將某項事物的整理者或專精者奉為始祖。《呂氏春秋.勿躬》也記載道:

「夷羿作弓。」(《呂氏春秋新校釋》,頁 1088)然而古人以羿為弓箭的發明 者(參見第二章第三節,注56),不僅因為他是神射手16,他還是可以自由上下 於天帝之都、崑崙之墟、受天帝之命,持正義之弓,特地下凡為民除害的英雄。

如《山海經.海內經》云:「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羿是始去恤下地之 百艱。」(《山海經校注》,頁466)。所以羿更大的功績在於除去為害人間的 毒蛇與猛獸Ą相關記載如下:

1. 《山海經.海外南經》:「羿與鑿齒戰於壽華之野,羿射殺之在昆侖虛 東。羿持弓矢,鑿齒持盾,一曰戈。」(頁198)

14 筆者按:作為上古神話傳說中的射日英雄羿,與歷史傳說中恃射荒淫的有窮氏后羿,名同而 實為兩人Ą這一點,最早在洪興祖 注〈天問〉有關羿一段的文句時,已經提出來:「此言射 河伯、妻洛嬪者,何人乎?乃堯時羿,非有窮羿也。革孽夏民,封豨是射,乃有窮羿耳。」(《天 問纂義》,頁213。)此外,前輩學人已有多方論證Ą參見袁珂:《山海經校注》海經卷十三

〈海內經〉,頁 467-468,或本節注 20、注 24。本文所言之羿,則專指上古神話中的射日英 雄羿。

15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關於弓箭的發明者說法不一。羿之外,尚有《說文》卷五「矢」部:「古 者夷牟初作矢。」(《說文解字注》,頁228)《山海經.海內經》:「少皞生般,般是始為 弓矢。」(《山海經校注》,頁466)《荀子.解蔽》:「倕作弓,浮游作矢,而羿精於射。」

(《荀子集解》,頁267)等等。

16 在先秦及後世典籍中,有不少關於羿善射的記載,如《論語.憲問》:「羿善射。」(《四 書集注》,頁94)《荀子.王霸》:「羿、蠭門者,善服射者也。… 射遠中微,則莫若羿、

蠭門矣。」(《荀子集解》,頁140)《淮南子.脩務訓》:「羿左臂脩而善射。」(頁 337)

《孟子.告子》上:「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四書集注》,頁172)人民對於他箭術 的歌頌,也是哄傳一時,如《莊子.桑庚楚》:「一雀適羿,羿必得之。」([清]郭慶藩:

《莊子集釋》,頁814。臺北:貫雅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1 年 9 月)可見其眼力及射藝之 好。《管子.形勢解》:「羿,古之善射者也。調和其弓矢而堅守之,其操弓也,審其高下,

有必中之道,故能多發而多中。」(頁1037。臺北:臺灣古籍出版社,2000 年 4 月)《韓非 子.說林》下:「羿執玦持扞,操弓關機,越人爭為持的。」(《韓非子校釋》,頁637。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9 年 5 月)可見其箭術之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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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楚辭.天問》:「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嬪?」

洪興祖 補注:「河伯溺殺人,羿射其左目。」17

3. 《淮南子.氾論訓》高誘注:「河伯溺殺人,羿射其左目;風伯壞人屋 舍,羿射中其膝,又誅九嬰窫窳之屬,有功於天下。」(頁233)

4. 《路史.後紀十》注引《江源記》曰:「羿屠巴蛇于洞庭。」18

除了翦滅凶惡動物,懲治風神、水神,羿更受堯之託,把夸父、女丑都沒有 解決的問題,用帝俊所賜的神弓,射落造成大乾旱的太陽,解救萬民於水火:

「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猰貐、鑿齒、九嬰、

大風、封豨、修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殺九嬰於凶 水之上,繳大風於青丘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脩蛇於洞庭,禽封 豨於桑林。… 於是天下廣狹、險易、遠近,始有道里Ą」(《淮南子.

本經訓》,頁117-118)

然而或許是操之過急、救民心切,羿渾然忘了顧及十日的身分:

「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閒,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淵。

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山海經.大荒南經》,頁381)

雖然羿是奉帝俊之命下凡為民除害,但十日是帝俊的孩子,也是既定事實。因此 羿的射日之舉,名為奉命行事,且有恩於人民;但在另一方面,則等於用帝俊所 賜的彤弓素矰殺了帝俊的孩子,得罪了帝俊,因此屈原才會有所感慨:

「馮珧利決,封豨是射;何獻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天問》)

言羿憑著天帝所賜的神弓獵射到大野豬,把它最好的部位薰蒸出香氣來祭獻 天帝,天帝猶不順羿之所為也。陳炳良說:羿是在商人的社祀──祈雨聖地「桑 林」擒獲封豨;但桑林本是犯罪者和凶獸之逋逃藪,是禁止凡人進入的「免罪所」

(Asylum),羿竟擅闖禁地並且擅殺封豨,所以天帝也為他觸犯禁忌而氣憤19 雖然〈天問〉中屈原所提及的羿,似乎有把天神之羿與有窮氏后羿混淆的嫌疑,

17 《天問纂義》,頁 212-213。筆者按:〈天問〉這一段文句,便是學者認為屈原將歷史上的后 羿和神話中的羿混同所在。參見本節注14。

18 [宋]羅泌:《路史.後紀》第十卷,第九頁。臺北:中華書局,1965 年。

19 陳炳良:〈中國古代神話新釋兩則〉之一「桑林」,《神話.禮儀.文學》(臺北:聯經出 版公司,1985 年),頁 9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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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的過程也還有一大段未知的空白,但「舊恨」加上「新仇」,羿之失寵於帝 俊已不難想見20

然而羿畢竟是有恩於民、有功在身的神人Ą儘管失寵於天帝,但卻受到掌管 不死藥的西王母的肯定Ą《山海經.海內西經》記載,可以往來天地間、作為人 神交通管道的聖山崑崙,其重重險阻,只有像羿這樣仁勇雙全的英雄才能上得去:

「海內崑崙之虛,在西北,帝之下都。崑崙之虛,方八百里,高萬仞。上 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面有九井,以玉為檻。面有九門,門有開明獸 守之,百神之所在。在八隅之岩,赤水之際,非仁羿莫能上岡之岩。」(《山 海經校注》,頁294)

只是失寵的英雄也難免一死,所以羿不畏艱險、越過重山峻嶺,來到西王母 所居的崑崙山──崑崙開明北有食之長壽的不死樹(參見第二章第三節)──向 西王母求取不死之藥,企圖重回天庭Ą不死藥雖然求到了,羿竟然還是與它失之 交臂──不死藥為羿妻所盜。《淮南子.覽冥訓》云:「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

姮娥竊以奔月。悵然有喪,無以續之。」(《淮南子》,頁98)高誘注云:「姮 娥,羿妻。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未及服之,姮娥盜食之,得仙,奔入月中,

為月精也。」雖然東漢以後羿的神話才與嫦娥21奔月的仙話合流22,卻也間接暗

20 袁珂《山海經校注》云:「十日者,帝俊之子也。羿射十日,得罪天帝,故天問紀其事云:

『馮珧利決,封豨是射,何獻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不若』云者,天帝有憾於羿之射殺 其子也。推想羿必因此降謫凡間,故其後乃有往求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嫦娥竊以奔月之事。

此羿自非代夏而有天下、任用寒浞、受其愚弄、『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烹)之』之有窮 后羿。然羿與后羿故事,先秦典籍即已混殽不清。…高誘 注《淮南子》(〈俶真篇〉、〈氾 論篇〉)已屢辨之,今郭注亦同高說,知二者實殊不宜混同也。」(頁467-468)又,《太平 御覽》卷八○五引《隋巢子》云:「幽、厲之時,奚祿山壞,天賜玉玦于羿,遂以殘其身,

以此為福而禍Ą」(第七卷,頁499)玦,指撥弦的「扳指」,以狩獵為生的鄂倫春人就極重 視扳指。然而這個神賜的「護身符」後來竟然成了害羿身殘的致命傷,由此亦可窺見羿失寵 之一斑。

21 「姮」字先秦古籍與《說文》中均無之,當系涉「娥」字而誤,應作「恆」;而「恆」字又 為「常」之義,漢朝人避文帝劉恆之諱,寫「恆」作「常」,故人們又叫恆娥為常娥,而「常」

字又涉「娥」字而加女旁變成「嫦」,所以姮娥即嫦娥。參見劉城淮:《中國上古神話》,

496-497。

22 胡萬川說:「羿和嫦娥的關係在文獻中被認定為夫妻,是東漢以後的事。東漢的高誘和許慎 在注解《淮南子》的時候,才都特別指出,嫦娥是羿的妻子。注解之所以要特別指出羿和嫦 娥的夫妻關係,就等於說明了一個事實,即在《淮南子》的資料裡,羿和嫦娥的關係確實不 清楚。而另一個可能恐怕是在《淮南子》著述的時代,羿與嫦娥的關係還在發展之中,直到 東漢高誘、許慎的時代,才定型為夫妻。」胡萬川:〈嫦娥奔月神話源流〉,王曾才 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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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了具有神性的羿之死不可避免。但從另一個層面上講,好比在逐日神話中,夸 父的死也是不可抗拒的;然而夸父死後卻取得了變形再生的神性。蕩除百害、有 恩於天下的羿也是如此:

「羿除天下之害,死而為宗布,此鬼神之所以立。」(《淮南子.氾論訓》,

233)

羿死後,被人們尊為打擊災害、捍衛人民的宗布神(禳除災害之神)23,《淮 南子》還將他與社神、稷神並列24,羿終於回到仙班。前章已論:原始人透過神 話,使感情上的渴望不死與理智上的必然死亡得到平衡;在此我們則看到,神話 中的英雄卻要透過死亡,才能重生(或回歸為神)──這就是廣泛出現在許多不 同的民族神話中的「原型回歸」類型神話。神話中,盤古(化生)、炎帝女(變 成精衛鳥)的死都是典型的「原型回歸」。王孝廉說:

「在直線時間觀念下,死亡是一切的終止;可是在古代人圓形循環的時間 信仰下,死亡並不具備否定的意義,而無寧可以說是全宇宙以及個人生命 取得再生的契機。」25

由此可知,在古人圓形循環的時間信仰下,羿的死雖為必然,卻不代表結束;

他還必須經歷人間的劫數,才能回歸神的身分。但羿是具有神性的英雄,英雄的 死自然不平凡──桃與羿的關聯就在於羿之被殺。關於羿的死,古書所載大體如 下:

1. 《孟子.離婁.下》:「逄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

於是殺羿。」26

2. 《離騷》王逸 注:「羿畋將歸,使家臣逄蒙射而殺之。」27

《歷史月刊》(臺北:歷史月刊雜誌,1999 年),卷 140,頁 49。

23 「宗」,是禳祭驅除災害之意,是消極的祛除;「布」就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酺神,是積 極的呵護。關於「宗布」二字的詳細解釋,請參見蕭兵:《太陽英雄神話的奇蹟》(伍),

284-288。

24 與以上引文同一出處:「炎帝於火,而死爲灶;禹勞天下,而死爲社;后稷作稼穡,而死爲 稷;羿除天下之害,死而爲宗布。此鬼神之所以立。」高誘注云:「(羿)有功於天下,故 死託祀於宗布。… 此堯時羿,非有窮后羿。」(《淮南子.氾論訓》,頁 233)

25 王孝廉:〈死與再生──回歸與時間的信仰〉,《中國的神話世界(下冊)──各民族的創 世神話及信仰》,頁579。

26 朱熹:《四書集注》(臺北:學海出版社,出版項不詳),頁 117-118。

27 游國恩 主編:《離騷纂義》(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3 年 9 月),頁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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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淮南子.說山訓》:「羿死桃部,不給射。」(頁 278)

4. 《路史.後紀十三》:「(羿)將歸自畋,龐門取桃棓殺之。」28 在「羿射九日」的神話裡,他不避艱險,一舉射落九個太陽,拯救生靈於水 火,從而戴著神聖的光環走進神話英雄之列。然而他卻死了,被自己的臣下逄蒙 所殺,死於桃木棒下29。「逄蒙」與第四則的「龐門」音近,又作「逢蒙」或「蠭 門」,應該都是同一人,是跟從羿學習射箭之弟子。《荀子.正論》云:「蠭門 者,天下之善射者也。」30逢蒙的射藝也是受到肯定的。但因為他的箭術無法超 越羿的成就,認為唯有殺了羿,才能臻於射藝的巔峰。然而上射九日、下剋百兇、

戰無不勝的大英雄羿,豈有輕易任人宰割之理?關鍵就在於擊殺羿的工具──桃 木棒。《淮南子.詮言訓》云:「羿死於桃棓。」高誘注云:「棓,大杖,以桃 木為之,以擊殺羿;由是以來,鬼畏桃也。」31 逢蒙用桃木大棒殺死了羿,從 此以後,鬼都害怕桃木。其實鬼怪畏懼桃木,另有淵源;應該說,因為桃是具有 光明神性的聖樹,不僅惡鬼忌憚它,連大英雄羿都難逃它的威脅32Ą王逸 於《楚 辭章句.天問》「羿焉彃日?烏焉解羽?」句下謂:「堯命羿仰射十日,中其九 日,日中九烏皆死,墜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又《山海經.大荒東經》謂十 日皆載於烏,日墮烏死,故有學者以為羿之射日象徵帶來黑暗33。相對於有光明 神性的桃,以及暗示「逢明」的逢蒙,羿被逢蒙以桃棓擊殺的神話,似乎成了光 明與黑暗的輪替、黎明取代夜晚的表述。所以具有東方和早晨特徵的神桃,會成 為羿的剋星;桃的神性,由此可見一斑。

28 [宋]羅泌:《路史》,〈後紀.十三上〉,第七頁。臺北:中華書局,1965 年。

29 筆者按:羿之死為必然,也是中國「善騎者墮,善游者溺」的悲劇觀的表現。桓寬《鹽鐵論.

論菑(災)》云:「羿、敖以功(巧)力不得其死Ą」(王貞民 譯注:《鹽鐵論譯注》五十 四卷,頁 315。臺北:建宏書局,1997 年。)所以蕭兵說:「英雄往往毀滅在自己的力量和 武藝上。」如說羿死於逢蒙的暗箭下,逢蒙是羿的學生,箭與逢蒙反而成了羿的剋星。或說 死於桃木棒下,《淮南子》也用「王子慶忌死於劍,羿死於桃棓,子路葅於衛,蘇秦死於口」

說明所長和所貴,恰成了他們命中的剋星。參見蕭兵:《太陽英雄神話的奇蹟》(伍),頁 243-245。

30 《荀子集解》([唐]楊倞 注,[清]王先謙 集解,臺北:世界書局,1961 年 11 月),頁 224-225。

31 《淮南子》,頁 235。又,段玉裁以為「棓」是「棒」的異體字。

32 楊景鸘說:「我以為正因為桃有辟邪降凶的特性才能殺死羿,而非羿死於桃棓之下,桃才有 了辟邪降凶的特性。高誘的注是本末倒置了。」(氏著:〈方相氏與大儺〉,《中央研究院 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31 本,1960 年,頁 163。)故筆者這一小節的標題是「神性的展 現」,下一小節才要詳述「辟邪的由來」。

33 古添洪:〈希拉克力斯和后羿的比較研究〉,《從比較神話到文學》,頁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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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辟邪的由來──桃與鬼惡

在《禮記》中,門和戶被列為七祀34之一,可見自先秦以來,上自天子,下 至庶人,皆崇拜門神。門之有神由來已久,但門神之由抽象而至具象,成為中國 民間常見的神祇之一,卻是東漢以後才有的事。根據漢末應劭所著《風俗通義》

中的記載:

「上古之時,有荼與鬱壘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度朔山上,章桃樹下,簡 閱百鬼。無道理妄為人害,荼與鬱壘縛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縣官常以 臘除夕飾桃人、垂葦茭、畫虎於門,皆追效於前事,冀以衛凶也。」35 與上述引文大體類似的文字,屢見於漢代諸書。如蔡邕《獨斷》云:

「海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蟠屈三千里,卑枝東北有鬼門,萬鬼所出 入也。神荼與鬱壘二神居其門,主閱領諸鬼,其惡害之鬼,執以葦索食虎。

故十二月歲竟,常以先臘之夜除之也。乃畫荼、壘,幷懸葦索於門戶,以 禦凶也。」36

還有《齊民要術》引《漢舊儀》曰:

「東海之內,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千里。其卑枝間,曰東北鬼門,萬 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鬱 』,主領萬鬼:鬼之 惡害人者,執以葦索,以食虎。黃帝法而象之,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荼,

鬱 ,持葦索禦凶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37

除夕飾桃人、立桃梗於門戶,固然只是一種民間風俗,但云「黃帝法而象之」 可知起源甚早──它所根據的神話,並不是漢代才流傳,而是本自更早的《山海 經》佚文:

34 《禮記.祭法》第二十三載:「王為群姓立七祀,… 諸侯為國立五祀,… 大夫立三祀,… 適 士立二祀,…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竈。 」(王夢鷗:《禮記今註今譯》,

742。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 年 3 月。)七祀中都有「門」或「戶」。

35 [東漢]應劭:《風俗通義》祀典第八,(臺北:中國子學名著集成編印基金會印行,1978 年),頁207-208。

36 [東漢]蔡邕:《獨斷》(四部叢刊之廿五,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1 年)卷上,頁 7。

37 《齊民要術校釋》卷十桃九,頁 575。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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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科由 1998 年開始,成為香港中、小學核心課程之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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