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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攻擊行為視為可觀察的外顯行為,忽略了行 為者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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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內容旨在就國內、外相關資料進行文獻探討,以作為本研究的 理論基礎。全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說明間接攻擊的意義,整理學者 們對於攻擊行為的理論,釐清間接攻擊的定義與相關研究,第二節探 討自我概念的意義,瞭解自我概念的定義與發展,第三節彙整攻擊行 為與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間接攻擊的意義

壹、 攻擊定義與類型

一、攻擊的定義

人們對於攻擊的探究已屆數十年,從研究攻擊行為的心理與社會 因素到調查其所關聯的風險等,都逐步的被證實與釐清,並且根據理 論與研究結果設計出許多適合孩童或成人的輔導策略。究竟何謂攻 擊?兒童之間所有的推、撞、打行為都可以被定義為攻擊嗎?還是必 須具備惡意傷害的心態才能將此一行為歸類為攻擊呢?Kavoussi 等人 認為在研究攻擊行為中,最大的困難在於其缺乏一致的定義(Ramirez, 2003)。由於每個人所認定與判別的標準有所差異,因此在概念上產生 許多不同的看法,雖然攻擊的定義莫衷一是,但卻是普遍存在人類或 其他動物身上的行為。西爾茲(Sears)、佛里曼(Freedman)和蓓蘿

(Peplau)認為在為攻擊性行為下定義前應先考慮以下三點(民 75):

(一)意圖:在定義攻擊行為時,將之單純的定義在「傷害他人的 行為(hurtful behavior)」,亦或是須考慮此人「傷害他人的企圖(hurt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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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ntions)」呢?

(二)道德規範:在界定攻擊行為時,是否認為攻擊必須是反社會

(antisocial)的行為呢?又,是否須考慮不同的社會文化中的不同規範 呢?

(三)情緒:界定攻擊行為時,是否須考慮攻擊者的情緒(aggression feeling)呢?

學者定義攻擊行為時,根據不同標準有不同的考量,以下內容就過 去國內外學者的看法,探討攻擊行為的定義。Dollard, Doob, Miller, Mowrer 和 Sears 於 1939 年將攻擊定義為行為目標是傷害行為指向者

(蘇建文,民 87),此一定義指出了攻擊者必須具有傷害他人的動機,

而非單純考慮行為的結果。

Buss(1961)採行為主義的觀點認為攻擊行動是「將有害的刺激施 與至其他個體的行動」。將攻擊行為視為可觀察的外顯行為,忽略了行 為者的意圖。社會學習論者 Bandura(1983)則認為,攻擊是一種包含 有產生傷害和破壞效果之行為,以及社會標籤過程(social labeling process)的複雜現象。此觀點認為判定攻擊行為的標準會受到不同社 會文化的影響而有所不同,因此必須考量攻擊者的「傷害行為」及被 害人的「社會評價」。

Baron 與 Byrne 認為一項攻擊行為,應以行動者的意圖來定義一項 行動式的攻擊,而非行動的結果(巴巴利亞、歐茨和費德門,民 90)。

夏費(Shaffer)(民 85)將攻擊分為行為與意向兩方面,行為定義是指 任何將有害的刺激傳至其他個體身上的行動;意向定義為任何意圖要 傷害其他生物的行為。而 Lagerspetz 與 Björkqvist (1994)等人的看法 與後者相同,認為攻擊是個體企圖傷害其他有機體的反應(西爾茲、

佛里曼和蓓蘿,民 75;史密斯和麥基,民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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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興(民 80),將攻擊定義為以敵意的行動傷害別人或破壞物體 的一切作為,稱之為攻擊。時蓉華(民 85)綜合上述學者看法,歸納 出以下幾項攻擊行為的特點︰

(一)攻擊行為是有意圖的行為,透過動機指使,而個體必須必須 有意識、有目的的去傷害他人。

(二)攻擊行為是外顯的行為,是可視的外部表現行為。

(三)攻擊行為是傷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不僅是傷害他人的身 體健康還包括心理健康,損傷心理,造成心理上的痛苦也視為攻擊行 為。

由以上的論述可以得知,學者們對於攻擊行為的定義很難有一定的 標準尺度,即使以攻擊者的意圖來判定仍有其困難,因為個體的企圖 是很難為他人所觀察的,必須依據攻擊行為發生時的情境與特殊的社 會背景脈絡而定。

總而言之,研究者認為攻擊者利用各種方式,包括推、打、口語羞 辱、排斥或社交上的操控等等,企圖致使他人在身體或心理上受到傷 害的行為,即為攻擊。清楚的攻擊定義,能幫助我們釐清並定義生活 中學童們所表現出的行為。

二、攻擊行為的類型

人類攻擊行為的類別根據學者們依不同的判準、目的、行為表現方 式、涉及範圍來定義,如此更顯現攻擊行為的複雜性,因此攻擊行為 的類型相當多樣化,較常見的分類如下:

(一)依據攻擊的目的(動機)來分類

如皮玉鳳(民 78)、洪莉竹(民 82)、張莉莉(民 81)、時蓉華(民 85)、Dodge(1980)、 夏費(民 85,民 91)依攻擊行動的目的通常可 分為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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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敵意性攻擊(hostile aggression):行動者的主要目的是危害 或傷害受害者(身體上、言語上或藉著破壞他人的工作或財產) 一種源於憤怒感,旨在將痛苦加諸於人的攻擊行為。

2.工具性攻擊(instrumental aggression):一個人為達非攻擊 的目的,而以攻擊為手段來達成某種目的,而非以造成傷害為目的。

3.防衛性攻擊(defensive aggression):係指當個體生命遭受 威脅時的防衛反應。

(二)依攻擊的對象分類

如張春興(民 78)把攻擊依對象不同分成兩類:

1.直接攻擊(direct aggression):對所欲攻擊的對象直接予以 侵害。

2.替代性攻擊(displaced aggression):由於無法確切掌握挫 折刺激來源或是源自權威,所以以攻擊其他的人或破壞物體來代替 原來的對象。

(三)依據攻擊的方式分類

如時蓉華(民 85)就攻擊行為所使用不同的方式分類,可分為以 下幾項:

1.言語攻擊(verbal aggression):使用言語、表情對他人進行 攻擊,例如:諷刺、誹謗、謾罵等。

2.動作攻擊(behavioral aggression):使用身體的一些部位如 手、腳,以及利用武器對待他人。

3.破壞物品:個體以破壞物品表示攻擊行為。

除了上述三者外,Etscheidt(1991)統合攻擊與暴力行為,整理出 另一種攻擊方式:敵意的人際互動行為,係指與人交往時表現出不悅、

藐視、干擾、敵意等情緒,具體行為包括羞辱、恐嚇、威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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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 Buss 與 Durkee 在其「敵意和罪惡感量表(Hostility & Guilt Inventory)」中,首先利用直接與間接的方式將攻擊行為分成兩大類五 小項(顏綵思,民 93):

(一)直接攻擊

1.身體攻擊:係指涉及身體的攻擊行為,如:鬥毆、拳打腳 踢,不包括破壞東西。

2.言語攻擊:藉著口語表達的方式,呈現對他人負面情緒,

如:爭辯、喊叫、詛咒、威脅。

3.否定主義:通常是否定權威的行為,從消極的不順從乃至 公然違背規則皆屬之。

(二)間接攻擊

1.間接攻擊:以輾轉、非直接的方式表達攻擊,如:惡作劇、

留言、誹謗。

2.易怒性:係指個體在他人稍微觸犯後,過度反應產生的行 為,如大發雷霆、莽撞無禮等。

Buss 與 Durkee 所指涉的間接攻擊與 Lagerspetz、Björkqvist 等學者 隨後所提出間接攻擊的概念並不相同(e.g., Björkqvist et al., 1992;

Björkqvist et al., 1994; Lagerspetz et al.,1988)。Björkqvist 等人認為「直 接攻擊」包含肢體與言語的攻擊;而「間接攻擊」則是攻擊者操控他 人去攻擊受害者,取代自己與受害者直接面對面的攻擊,或是操弄團 體中的社交網絡(social network)將受害者排拒在團體之外,以達到使 他人遭受心靈上痛苦的目的。下一節,將就間接攻擊的意義做更進一 步的釐清與探討。

貳、 間接攻擊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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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攻擊的調查起源於 1969 年 Feshbash 的研究。二十年後,

Lagerspetz、Björkqvist 和 Peltonen(1988)使用「間接攻擊(indirect aggression)」這個名詞來描述兒童企圖排斥或拒絕他人參與其社交圈的 行為。

一、間接攻擊的定義

利用操控社交網路、同儕關係或散佈謠言等方式來傷害對手,此類 較狡猾的攻擊形式,國內外學者使用了不同的名詞來代表,以下為研 究者所彙整的定義:

(一)間接攻擊

學者 Björkqvist 與其伙伴致力於研究間接攻擊多年,他們認為所謂 的間接攻擊(indirect aggression)乃個體利用社交操控的方式,隱蔽或 迂迴地的攻擊受害者,儘可能使攻擊者不被指認,進而減少受到受害 者的報復或他人責難的可能性(e.g., Björkqvist et al., 1992; Björkqvist et al., 1994; Lagerspetz et al.,1988)。與 Buss(1961)年所定義的間接攻擊 有很大的不同,在此強調非直接傷害身體的方式。此類的攻擊行為包 括:操控他人去攻擊對手,將某人排斥在團體之外,散佈惡意的謠言 或說他人閒話等等。

Lagerspetz 與 Björkqvist (1994)指出間接攻擊最普遍的特徵是攻 擊者可以避免被他人認出,藉此減少被反擊的機會與迴避其他成員對 攻擊者的非難。Archer(2001)認為間接攻擊與關係、社會攻擊最大的 不同在於間接攻擊是發生在個體背後,而非直接面對面的衝突,而間 接攻擊強調個體在生氣時表現出的行為,關係、社交攻擊則不強調個 體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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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利亞(Paplia)等人認為間接攻擊也稱為關係性攻擊、隱性攻 擊、或心理攻擊行為,都是利用損害或干擾他人之人際關係、名聲、

或心理舒適感為目標的攻擊行為,其表現的形式有:散佈謠言、惡意 攻擊、威脅收回友誼、或將某人排擠在團體之外等(巴巴利亞,民 90)

(二)關係攻擊

Crick 與其研究夥伴將此類攻擊行為稱為關係攻擊(relational aggression),並將之定義為:有目的的透過操弄人際關係去傷害他人的 社交網絡,這樣的行為時常出現在友誼的關係或社會團體中。關係攻 擊與間接攻擊的差別在於,關係攻擊強調透過傷害他人的關係,損害 被害者對於友誼、受到團體接納的感受(e.g., Crick, 1995, Crick, 1996;

Crick & Grotpeter, 1995)。Vaillancourt、Brendgen、Boivin 與 Tremblay

(2003)認為間接攻擊是隱蔽在自然的生活情境中,而關係攻擊行為 可以是隱蔽、間接的(例如:暗地裡散佈謠言、說他人壞話等。),也 可以是公開、直接的(例如:直接威脅他人若不順著自己的要求就要 收回友誼關係等)

(三)社交攻擊

社交攻擊(social aggression)此一名詞首先由 Cairns 等人於 1989 年提出,他們所描述的社交攻擊是利用離間(alienation)、排斥與毀壞 他人名聲來操控團體對某人的接受度。Galen 與 Underwood(1997)認 為社交攻擊是直接傷害他人的自尊、社交地位或是兩者。利用直接的 口語拒絕、負面的(negative)面部表情或身體動作,也可以使用間接 的惡意中傷毀謗、社交排斥(social exclusion)等。社會攻擊涵蓋的範 圍較間接與關係攻擊來的廣,並沒有像前二者特別強調人際關係的傷 害,而是將焦點放在對他人自尊與社會地位的傷害(Galen &

Underwood,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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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er 與 Coyne(2005)等學者們認為上述三種說法之間的相同處 大於相異之處,其所指涉應是同一種行為、概念,並主張以「Indirect aggresssion」代表之(Coyne, Archer, & Eslea, 2006)。Björkqvist 於 2001 年針對了這三種不同的名詞,提出了看法。他認為這三者不同名詞所 指涉的行為是相似的,即他與 Lagerspetz 等人在 1988 年定義此種攻擊 行為是一種社交操控,個體利用他人當做攻擊的工具,取代自己直接 的攻擊。

因此本研究採用最原始 Björkqvist 與其研究夥伴所訂定的名詞「間 接攻擊」來代表此類的攻擊行為,本篇研究一併搜羅這三種名詞所做 的研究,參考其內容整理於文獻中。

參、 間接攻擊的發展

間接攻擊被認為是一種較複雜的攻擊行為,有些學者認為在八歲以 前,此類行為尚未發展完全,而在青春期中期達到了頂峰,因為使用 此類攻擊方式取決於個體的成熟(包括口語能力和社會智能)與其所 處的社會網絡(Björkqvist et al., 1992)。Björkqvist、Lagerspetz 與 Kaukiainen(1992)研究顯示肢體的攻擊行為在青春期間驟減,男性取 而代之的是較多的口語、間接的攻擊行為。他們能延緩直接傷害對手 的衝動,而以較細微精緻的間接攻擊方式達到目的,評估對手報復的 能力,盡量避免被反擊,將危險降到最低,而女性則較常表現間接攻 擊。許多研究顯示隨著年紀的增長,兒童所使用的攻擊類型也隨之更 具變化性(Lagerspetz & Björkqvist, 1994)。

Björkqvist 等人在 1994 年提出的「效率(effect ratio)」與「危險率

(danger ration)」用來解釋間接攻擊在年齡發展上的影響。依攻擊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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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來看,身體的攻擊不論對男性或女性都具有較高的危險性:在社會 上,他們必須承受被人們譴責的風險;身體上,也必須承擔可能因此 受傷的可能性。由於女性先天體力上的限制,與語言、社交能力的發 展較快的優勢,使得她們使用間接攻擊的時間較男孩來的早,其使用 頻率相對的也較高。

有些學者不同意這樣的看法,他們的研究發現即使是相當年幼的兒 童除了使用身體的直接攻擊之外,也能夠使用複雜的操控策略去傷害 他(她)的同伴(Bonica, Arnold, Fisher, Zeljo, Yershova, 2003;Brengen, Dionne, Girard, & Boivin, 2005;Hart, Nelson, Robinson, Olsen, &

McNeilly-Choque, 1998;Ostrov & Keating, 2004)。鄭明芳(民 93)探 討國內幼兒間接攻擊的表現情形,研究發現間接攻擊很早就出現在幼 兒身上,不管是教師或是幼兒都能察覺到這種特殊的攻擊類型。

肆、 間接攻擊的相關研究

以下就間接攻擊相關研究中有關性別、年齡與家庭社經地位的文獻 資料整理如下:

一、間接攻擊與性別

許多比較兩性攻擊行為的研究中,皆顯示男孩表現出較多的攻擊行 為(夏費,民 91;Buss & Shackelford, 1997;Lagerspetz & Björkqvist, 1994)。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早期研究總是聚焦於總體的攻擊行為,

然而,近十年來考慮到不同的攻擊形式後,學者們開始質疑這樣的看 法。

開始有學者們認為就攻擊行為來說,男女生在性別上的差異應是

「性質」上的不同,而非「數量」上的差異(Crick & Grotpeter,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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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Eatough, & Shevlin, 2005;Vaillancourt, Brendgen, Boivin, &

Tremblay, 2003)。越來越多的研究都證實女性的行為確實是具攻擊性 的,只是她們選擇使用不同形式的攻擊(林淑菁,民 94;鄭明芳,民 93;藍珮君,民 94;Björkqvist et al., 1994)。男孩不論是工具性或敵意 性的目的上,較常以顯性、直接攻擊形式表現出來,利用身體或口語 公開地攻擊、傷害其目標,女孩則傾向於使用間接攻擊 (林淑菁,民 93;Bjorkqvist et al., 1992;Bonica et al., 2003;Crick & Grotpeter, 1995;

Lagerspetz et al., 1988;Phelps, 2001 ; Lagerspetz, & Bjorkqvist, 1994) McEvoy、Estrem、Rodriguez 和 Olson(2003)比較三種間接攻擊 常用的工具:教師評量社會行為量表(Preschool Social Behavior Scale Teacher, PSBS-T)、同儕評量社會行為量表(Preschool Social Behavior Scale Peer, PSBS-P)、直接觀察法。研究發現不論哪種研究方式皆顯示 男孩有較多的身體攻擊行為,女孩則偏好使用間接的攻擊類型,而男 孩不論身體或間接攻擊皆高於女孩。此發現與 Henington、Hughes、

Cavell 與 Thompson(1998)利用同儕提名的方式比較國小中低年級兒 童間接攻擊的結果相同。

Ostrov 與 Keating(2004)利用觀察法與教師評量的方法調查學齡 前幼兒的間接攻擊,證實幼兒在四歲多時即會表現出間接攻擊,且女 孩表現出較多的間接攻擊,而男孩則是表現較多的身體、口語攻擊。

Crick 與 Grotpeter(1995)研究結果顯示間接攻擊是青春期少女典型的 攻擊類型。Björkqvist、Lagerspetz 與 Kaukiainen(1992)認為直接與間 接攻擊的使用在性別的差異上是確定存在的現象,而且出現在青春期 階段當中。

是什麼樣的因素造成男女生在間接攻擊上產生性別差異,就學者所 提出的觀點,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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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效率」與「危險率」的考量

Björkqvist(1994)等人藉由「效率」與「危險率」來解釋攻擊類 型中的性別差異。攻擊者首先會評估攻擊策略能產生的效果,與其結 果可能對自己的身體、心理或社交上造成的危害,進而判斷何種攻擊 方式能夠最大化效率、最小化危險率,即採用此一攻擊方式。女性在 體力上較男孩來的弱,因此,女孩們如果使用直接的身體攻擊方式要 承擔的風險較高,傷害他人的效率相對較為不彰。因此當女孩考慮效 率和危險率時便會傾向訴諸口語、間接的攻擊(特別偏好使用間接攻 擊),只有在必要時刻才使用身體性的攻擊。

(二)社會智能與口語能力的發展的影響

Björkqvist、Österman 與 Kaukiainen(2000)認為所有的衝突類型 都需要運用社會智能,不論是利社會行為或是反社會行為,但是社會 智能與間接攻擊的相關大於口語攻擊,而與身體直接的攻擊行為較微 弱,愈複雜的攻擊形式需要更佳的社會智能。有效的間接攻擊需要一 定程度的社會智能,透過社交操控去增加傷害他人的機會(Björkqvist et al., 1992)。Kaukiainen、Björkqvist、Lagerspetz、Österman、Salmivalli、

Rothberg 和 Ahlbom(1999)利用同儕評量技術來探討三種攻擊類型

(physical, verbal, and indirect aggression)與社會智能、同情心之間的 關係,研究發現三個年齡層(10、12 與 14 歲)學生的間接攻擊與社會 智能顯著地呈現正相關。由於女孩的社交能力發展較快,在青春期階 段女孩們的攻擊行為可能轉變成間接的表現方式,而男孩社會智能發 展速度較慢,所以在青春期階段男女在間接攻擊上有性別差異存在。

Björkqvist 與 Lagerspetz 等人(1992, 1994)發現動物與年幼的兒童 缺乏口語能力,因此主要常見的攻擊方式是透過身體的侵犯。當口語 能力隨著年紀增長,他們不僅僅使用較和平的溝通方式,也利用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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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攻擊的工具。待其社會智能發展,他們能輕易的操弄更複雜、更精 緻地攻擊策略,使攻擊對象受到傷害而不被發現。根據研究皆顯示女 孩的口語能力與社會智能的發展較男孩優異,因此認為這是造成男女 在間接攻擊上差異的原因。Bonica 等人(2003)利用教師評量來調查 3~5 歲幼兒的間接攻擊,研究證實口語能力與間接攻擊具有正向的關 係。

(三)男女在友誼關係、人際網絡的不同

過去認為男孩和女孩的攻擊性是由生物機制所決定的,而不是社會 因素所造成。但近幾年的研究普遍認同生活中的經歷藉由有效路徑對 大腦產生形塑的化學作用,個體的攻擊行為不僅僅受到荷爾蒙或激素 的控制,更重要的是整個複雜社會環境的影響(Ramirez, 2003)。Xie、

Cairns 與 Cairns(2002)利用敘事分析(narrative analysis)調查五百多 位四年級和七年級學生的間接攻擊,認為兒童或青少年如果位居於社 交網絡的中心位置,他們會發現自己可以有效地利用間接攻擊,因此 可能增加其利用間接攻擊的機會。

Lagerspetz 等人(1988)判斷造成性別上差異的可能原因在於女孩 們的人際網絡大多較為親密,在這樣的背景下提供她們許多練習的機 會。1994 年後續研究發現大部分女孩們的友伴人數較少,大多是成雙 成對的,友誼關係相對顯得緊密,因此學者推斷此種社交結構使得女 孩們格外重視與同伴間的友誼。當其他同儕發現友誼對女孩們來說是 如此重要時,於是利用操控社交關係,增加間接傷害他人的行為與企 圖。

國內學者林淑菁(民 94)調查國小高年級學生的間接攻擊與其友 誼之關係,研究結果顯示間接攻擊的女生人數比例大於男生。除此之 外,也發現間接攻擊兒童的朋友數,比外顯性攻擊型及非攻擊型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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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多,其友誼品質的整體表驗貨是友誼品質的正面向度,如:幫助、

安全與信任、陪伴、親密這四種,都比外顯性攻擊型兒童高,甚至也 比一般非攻擊型兒童來的高。

仍有研究發現,間接攻擊在性別的差異上並不顯著。Loukas、Paulos 與 Robinson(2005)利用自我評量調查 745 位青少年外顯型與間接攻 擊,研究結果並沒有發現性別上的差異。Salmivalli 與 Kaukiainen(2004)

利用 Björkqvist 等人所設計的「直接與間接攻擊量表」(Direct and Indirect Aggression Scales)研究 10、12、14 歲三個年齡層兒童的行為,

結果並沒有證實男女在間接攻擊上的差異。此外 Hart 等人(1998)請 幼稚園教師評定俄羅斯兒童的間接攻擊,亦沒有發現男女間的差異。

Tapper 與 Boulton(2004)從同儕評量、自我評量與觀察法三種方式來 調查 74 位國小三、六年級的兒童,不論哪種方式所得的結果皆沒有發 現間接攻擊在性別上的不同。Green(1996)從針對成年人的研究中也 發現男女性在使用間接攻擊上並沒有差異。

藍珮君(民 95)修訂 Grotpeter 與 Crick 於 1996 年所編製的「兒童 社交行為量表-同儕版(Children’s Social Behavior Scale-Pear

Report)」調查台北縣市國中女生間接攻擊的表現狀況,研究發現國中 學生在間接攻擊方面有性別上的差異,女生為間接攻擊者之人數比男 生多。莊季靜(民 95)利用藍珮君所修訂的量表調查國中階段學生,

研究發現在間接攻擊的人數上,雖然女生確實多於男生,但其差異並 沒有達到顯著水準。

二、間接攻擊與年齡

間接攻擊與年齡的關係,學者提出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隨著年齡 的增長,不論男孩女孩表現間接攻擊的情形會增加。有些學者的研究 並沒有發現這樣的關係,但卻發現攻擊的類型在時間的改變上具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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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的穩定性,說明如下:

(一)攻擊行是隨著年齡產生階段性改變

Coie 和 Dodge 認為學齡階段的兒童隨著年齡增長攻擊行為會減 少,但在攻擊的形式上會有所改變(夏費,民 90)。Björkqvist 等人進 行一系列的相關研究後提出攻擊行為會隨著年齡增長而產生階段性改 變的看法。年幼的兒童缺乏口語能力,因此其攻擊行為多為直接的、

身體性的類型,包括打、推、踢、撞、咬等等;待兒童們的口語能力 增進,直接的口語攻擊便隨之增加,例如:辱罵、責備等;社會智能 的發展提供兒童們第三種攻擊策略層次開展的機會,也就是間接攻擊 的使用,將社交網絡當作帶給他人傷害的攻擊手段(Björkqvist et al., 1992)

Craig(1998)針對加拿大國小高年級的學生進行調查,研究發現 男孩的攻擊行為確實會隨著年齡而改變,從身體攻擊轉變為較多的口 語攻擊,但是在這個年紀中女孩的間接攻擊,並沒有隨著年齡發展而 有所增加。

(二)穩定性的研究

Vaillancourt、Brendgen、Boivin 與 Tremblay(2003)針對三千多位 4~7 歲加拿大兒童進行了為期四年的縱貫研究,研究結果並沒有支持 Björkqvist 等人對於「兒童攻擊類型的改變與成熟有關」的看法,但其 研究發現間接攻擊和身體攻擊在時間上具有穩定性。個體並沒有因為 成熟的因素(例如:口語能力的增進、社會智能的發展)而改變其攻 擊形式,攻擊的類型所呈現的是穩定性,過去慣用的攻擊方式會延續 至將來。此研究的限制在於所蒐集的資料來自兒童熟悉的家人,因此 結果僅能顯示兒童與親密家人的互動,而且其研究對象的年齡也較 Björkqvis 的研究對象來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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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Björkqvist 等人的看法,間接攻擊的發展受到成熟因素的影 響,他們主張八歲女孩的攻擊行為尚未發展完全,直至十一歲以後間 接攻擊的使用才會比較普遍(Björkqvist et al., 1992;1994)。他們認為在 青少年這個年紀裡,間接攻擊能有效地傷害女孩們在團體中的社交地 位。

鄭明芳(民 94)針對國內幼稚園中班、大班與國小一年級學童進 行間接攻擊的探討,研究發現幼兒的間接攻擊並沒有隨著年齡的增長 而有所改變。

三、間接攻擊與其他

Bonica 等人(2003)利用教師評量的方式,請熟悉幼兒的教師們評 量班上 3~5 歲幼兒的間接攻擊,並比較口語能力、家庭社經地位的關 係。研究發現家庭社經地位較高的幼兒表現出較多的間接攻擊。

McNeilly-Choque(1996)同樣藉由教師評量的方式瞭解幼兒的間接攻 擊,研究指出家庭社經地位較高的幼兒表現較多口語、非口語的間接 攻擊,而低社經地位的幼兒則傾向表現較多的身體、外顯型攻擊行為。

Hart 等人(1998)針對俄羅斯的幼兒與其家庭進行調查,研究發現間 接攻擊與父母親的教育程度與幼兒的攻擊行為並無相關存在,但與父 母的管教態度、婚姻關係等對於兒童直接與間接的攻擊行為會產生影 響。

國外對於間接攻擊的研究已數十年,除了上述對於性別、年齡的探 討之外,學者也針其他與間接攻擊相關的議題進行研究。包括:探討 基因與環境對此類攻擊行為的影響、兒童學業成就與間接攻擊的關 係、攻擊者的信念、人格特質、社會文化與攻擊方式的關連性等等,

以下為研究者所整理的間接攻擊相關研究,依據其調查年代整理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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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國外學者對於間接攻擊之相關研究

年代/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攻擊行為工具

研究結果

2006 Crick, Ostrov, Werner.

224 位 三年級國小學童 為期一年的縱貫研究

利用同儕提名方式(Children’s Social Behavior Scale )

此篇研究推翻過去人們普遍存在的看法「女孩們 著經歷溫和無危險的童年」,取而代之的是研究 者認為女孩們確實像男孩一樣經歷著明顯的調 適困難,而間接攻擊就是兒童未來社交心理調適 危機的重要指標。

2005 Brendgen, Dionne, Girard, Boivin.

234 對 6 歲雙胞胎

(控制遺傳因素)

利用教師評量(Preschool Social Behavior Scale)與 同儕提名(Direct and Indirect Aggression Scales)方式進行

加拿大學者企圖探討基因與環境因素分別對於 身體與間接攻擊的影響。研究發現身體攻擊行為 中大約 50%~60%可以由遺傳因素解釋,而大量 的環境因素影響著間接攻擊,間接與身體攻擊行 為共享大部分基本遺傳因子,但是在環境因素上 只有少部分重疊。

2005 Tapper, Boulton

77 位 國小三~六年級學童 以自然情境觀察法進行,

使用無線麥克風與隱藏式攝 影機記錄學童行為

從行為主義的理論為基礎,調查國小學生對於三 種不同攻擊類型的反應,檢視同儕與受害者的反 應是否增強了攻擊者的行為。不論何種攻擊形 式,比較受害者與攻擊者後發現攻擊者受到較高 比例的支持,而同儕們的支持提供了攻擊者相當 程度的正增強。

2005 Updegraff, Thayer,

185 對青少年手足與其父母親 利用家庭訪問與一系列的電 話訪談進行調查。

調查父母的教養方式對手足間接攻擊與手足關 係品質的影響。結果顯示手足間的間接攻擊與其 關係中的親密、消極態度有關。間接攻擊也與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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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1

國外學者對於間接攻擊之相關研究

年代/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攻擊行為工具

研究結果

Whitemena, Denning, HcHale

子關係的品質、父母不同態度、面對手足衝突處 理策略有關。

2004 Woods, Wolke

1016 位 二、四年級國小學童 以標準化的個別訪談進行調 查。

研究顯示直接攻擊行為與學業成績低落沒有關 係存在。然而,學童二年級時的高學業成就,可 以預測其四年級時使用較多的間接攻擊(例如:

社交排斥)。

2001 Phelps.

491 位 三~六年級國小學童 利用自我評量方式進行調查。

The Social Experience Questionnaire

(Crick & Grotpeter, 1996)

調查兒童在成為直接或間接攻擊受害者時的處 理方式。研究結果發現兒童贊同使用內隱、或關 係疏離的策略處理間接攻擊,使用訴諸外顯行為 的方式處理直接攻擊。而年紀較大的兒童傾向使 用較多內隱的策略。

2002 Xie, Cairns, Cairns

510 位 四、七年級學生 利用敘事分析進行調查。

女孩傾向利用間接攻擊傷害同性,而男孩則是使 用較多的身體、直接的方式攻擊男性友人。位居 於社交網絡中心地位的人表現出較多的間接攻 擊。兒童當下或將來的調適困難與間接攻擊行無 關,但與身體攻擊有關。

2000 Tapper , Boulton

130 位 國小三、六年級學生 利用兒童攻擊行信念問卷進 行調查。

研究發現男孩在身體、口語或直接攻擊行為上抱 持較多的工具性表徵(instrumental

representation),而女孩則是多抱持著傳達性表徵

(expressive representation)。

(18)

續表 2-1

國外學者對於間接攻擊之相關研究

年代/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攻擊行為工具

研究結果

2000 Owens, Shute, Slee

15 歲青少女

利用焦點團體、雙人或個別訪 談進行調查。

採用質性調查方式,洞察青少女的間接攻擊本 質,從女孩們的描述中瞭解間接攻擊可能造成的 影響,歸納出遭受攻擊的個人特質。研究發現當 地的少女對於相關的輔導策略大多抱持悲觀看 法。

1994 Österman, Björkqvist, Lagerspetz, Kaukiainen, Huesmann, Fraczek

404 位 八歲國小學童

五種不同族群(芬蘭、瑞典、

非裔美人、高加索與波蘭人)

同儕評量

Dierect and Indirect Aggression Scales (Björkqvist et al., 1992)

研究發現攻擊方式與文化有很大的關聯性。不同 的文化背景對於攻擊的規範不盡相同,進而影響 兒童的攻擊行為。

(19)

第二節 自我概念的意義

自我概念在心理學的研究上倍受重視,從早期的心理動力論到近年 的認知發生論,心理學家們都同意自我概念是人格結構中的核心構 念,在心理健康上扮演極要的角色(趙曉美,民 90;楊國樞,民 63)。

因此本節將探討自我概念的相關理論與研究,分述如下:

壹、 自我概念的定義

現代社會心理學有關自我概念(self-concept)的理論源自於十九世 紀之心理學大師詹姆士(William James),在其「心理學原理」著作中 對於「自我」所做的定義為「自我所知覺、感受與思想為一個人者。」

他認為自我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被認知的客體(self as

known),又稱「經驗的自我(empirical self)」,是經驗與意識的客體,

是「所有一切個人可以稱為屬於他的全部東西」;第二部份為「認知的 主體(self as knower)」,又稱為「純粹的自我(pure ego)」,是個體能 經驗、知覺、想像、選擇、記憶和計畫的主體,所謂自我概念乃指自 我的客體而言,是個人對自己所知覺的影像,包括自我評價的過程,

而感受到自尊或自我接納(郭為藩,民 85)。

張春興(民 66)整理美國心理學家羅傑士(Rogers)對自我概念的 看法,歸出納以下四點:

一、個人對自己的瞭解和看法稱為「自我概念」。其中主要包括「我 是個什麼樣的人(What I am?)」與「我能做什麼事?(What I can do?)」 包括個人的知覺、意見、態度、價值觀等,合而構成具有獨特個性的

「我」。

(20)

二、自我概念是主觀的,個人對自己的看法未必與自己所具備的客 觀條件相符合。

三、個人時時以自我概念為依據,評量自己待人處世的經驗。

四、自我概念可隨個人經驗的增多而改變,而且由自我概念可發展 形成高層的「社會我(social self)」與「理想我(ideal self)」。

從 Rogers 的觀念中,可以發現自我概念與個人經驗相互影響,而 個體的自我概念又影響可能產生的行為,在社會團體中與他人、環境 互動,進而修正、改變個體對自我的概念。此觀點與 Marsh 與 Shavelson

(1985)認為個體透過經驗與詮釋其所處的環境,進而建構出自我概 念的看法相似。

1902 年社會心理學者 Cooley 提出「鏡中自我(the looking glass self)」的概念,認為個體對自己的定義會受他人如何看待自己而有所 影響。每個人都像是一面鏡子,透過與他人交往,反映出他人所表現 過的事情,並且依據他人的回應,想像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而後 形成對自己的看法與評價(董秀琳,民 95;Cooley, 1902)。由上述理 論可以得知個體生活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中,參與的社會團體不一,依 他人不同的對待反應造成個人不同的自我概念。

Harter 認為自我概念(self-concept)是個體對於自己形象之認知。

它是有關於我們所相信的自己究竟是誰—一個有關我們的能力與特質 的總體心像,決定著我們如何感覺自己,並指引著我們的行動(夏費,

民 90)。

國內學者楊國樞(民 63)與張春興(民 78)認為自我概念是個人 心中對自己的印象,個體對自身存在與多方面知覺的總和與評價,其 中包括個人對自己性格、能力、興趣、慾望的瞭解,個人與別人和環 境的關係,個人對於處理事物的經驗,以及對生活目標的認識與評價

(21)

等。此外。有些學者將自我概念定義為個人對自己所認知的形象

(image),對自己的看法、態度和情感,包括個人的生理條件、能力、

性格、興趣、價值觀、職業、社會角色、家屬和朋友關係…等的瞭解

(徐光國,民 85;郭為藩,民 85;張欣戊,民 90)。

大多數研究自我理論的學者們認為自我概念是發展的,不是與生俱 來的。Gordon 於 1968 年主張自我不單單是一種物件(not a thing),而 是一個復合的過程,是個體不斷解釋的活動,當個體主觀思考存在時,

便產生了自我概念的結構(游麗蓉,民 92)。郭為藩(民 85)從兩種 角度探討自我概念的結構:

一、由自我的組成成分分析自我概念結構,包括:

(一)軀體我(corporal self):係指對於自己的肢體、外貌及生理 需要的認知。

(二)社會我(social self):係指個人對於其在社會生活中所擔任 之多項角色的認定,個體需將不同的角色加以整合,才能擁有適切的 行為表現。

(三)心理我(psychological self):係指個體對於某種信念、意願 及價值觀的認定。

二、從動態的、性質的、形式的層次分析自我概念,包括:

(一)投射我(projective self):係指個體透過想像,以為他人對 於自己的投射性看法。

(二)現象我(phenomenal self):係指個體對於自身主觀性的想法。

投射我與現象我之間的差距是決定個體適應狀態的重要因素,由於此 觀點與想像之中他人對於自身的觀點不盡相同,故又稱為主觀的自我。

(三)理想我(ideal self):係指個體育達成的完好形象。理想我是 一個假想的目標,如果與現象我之間保有適當的距離,則可成為個人

(22)

行動與決定行動的參照架構。

游麗蓉(民 92)主張自我概念有其動態與靜態的特質,靜態面是 屬於人格的一部份;而動態面乃指個體在社會經驗與活動中所獲得自 我印象,所以自我概念可視為一個非固定的人格結構體與週遭社會環 境互動歷程的自我觀感。

綜合上述學者對自我概念意義的探討,瞭解自我概念是指,個體知 覺到自己是一個獨立於其他物體的客體,有自己獨特的氣質與經驗,

在社會團體中與他人互動,接收到他人對自己的回應與看法,藉由對 以上種種認識的總合,便稱做自我概念。

貳、 自我概念的發展

心理學家認為自我概念並非與生俱來的,而是從嬰兒時期隨時間的 更迭與生活經驗的過程中發展的(邱皓政,民 92)。詹姆士(William James)認為嬰兒的意識呈現一片模糊狀態,直至個體能將自我從週遭 環境中抽離出來,自我概念才逐漸發展,個體約於三歲之後,強烈的 自我意識逐漸萌芽,自我概念亦隨著身心發展擴展其他範圍,隨著環 境與時間的變化更趨於成熟(黃淑玲,民 84)。這一段社會化的經驗,

包含著父母的教養、與他人之間的互動以及生活所遭遇的種種事件逐 漸建構出個人的自我概念(self-concept)。

學者 Hurlock 於 1978 年指出個體自我概念的形成遵循一可預知的 模式發展。個體之不同形式的自我在不同時空中,以不同的方式發展。

例如個人基本的自我與社會的自我,始於早期的家庭生活經驗,其中 又以母親的影響最大,以後再受家庭以外的環境,包括諸多重要他人

(老師、同儕)所影響,而此種自我概念的發展也是後期發展的基礎

(23)

(吳麗卿,民 92)。

Mead(1934)認為自我概念的形成與發展包括以下三個階段(陳 美芬,民 84):

一、準備階段:此時兒童經常模仿環境中他人的行為,其中又以父 母的影響最大。

二、遊戲階段:兒童此時較準備階段更具創造力,並且採行社會角 色進行遊戲,裝扮成父母或教師的角色。

三、自我發展階段:係指兒童能在真實的社會情境中扮演角色,真 正瞭解自身對於團體的重要以及團體對於自身的重要。

郭為藩(民 85)將自我概念的發展略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我中心期: 自我中心期(egocentric stage)約指個體出生後 第八個月至三歲,是生物我或驅體我顯現的時期,初期嬰幼兒還分不 清自己所扮演的角色,逐漸發展出身體屬於我的觀念,並將自己的身 體當作一種獨立存在的客體。

二、客觀化期:客觀化期(objectified stage)乃指三歲到青春期階 段,這一時期個體受社會文化的影響最深、團體意識的發展最重要的 時間,透過一連串「角色(roles)」的認定,使自我的心理內容客觀化,

而他們的行為表現也逐漸與社會規準取得一致。兒童開始學習並進而 認同各種社會角色,準備從生物我進化社會我的階段,每種角色都附 帶著一整套社會所期許的行為規範。此時期的學童,因為社會我方始 發展,最擔心歸屬感與自重感的消失,遊戲與學校生活是影響自我概 念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主觀化期:主觀化期(subjectified stage)是青春初期至成年約 十年的時間,是個體發展、整合自我概念的主要階段,自我概念逐漸 趨於成熟。兒童透過學習,吸收社會文化的客觀素材,加以組合消化

(24)

形成一種評量事物的尺度,開始慢慢地形成個人的價值體系,為了尋 求自我認同,所以在生活方式、看法與態度,都展現著獨立自主,由 社會我進化到心理我。

由上述的觀點可以歸納出自我概念在我們長大成人前就已逐步形 成,個體藉由與環境、他人的互動,受到自己所表現的行為、他人的 反應、人際關係與文化特色等等的影響逐漸建構出來,往後依循此概 念成為行為表現的準則。

參、 自我概念的特徵

Shavelson 等人於 1976 年參考英國心理學家 Vernon 提出的智力階 層模式後,首先提出「自我概念的階層模式」,並對自我概念此一構念 定義做了多方探討,認為自我概念的內在本質是相當抽象及繁瑣的,

要做釐清或驗證性的測量並不容易,但是,若從建構論的觀點來看,

自我概念是個人對自己的知覺,這些知覺透過他對環境的經驗和互動 以及受自己重要他人的影響而形成(吳裕益和侯雅齡,民 89)。

Shavelson 等人提出了自我概念具有以下七種特徵:(侯雅齡,趙曉 美,民 90)

一、組織性(oorganization):雖然個人對自我的知覺非常分歧與複 雜,但個體會將與自己有關的各種複雜的訊息轉成較簡單的形式或類 別(category),並將這些自我概念以有組織、結構的方式存在於個人 的認知系統內。

二、多面性(multifaceted):自我概念是多層面的,其中可能包含 學業、非學業等層面的自我概念。每一特殊層面都與個人之獨特經驗 以及複雜的生活情境有關。

(25)

三、階層性(hierarchy):自我概念的各面向可形成縱向階層組織,

如最底層為「特殊情境下的具體行為經驗」,往上一層是「各種特殊層 面的自我概念」,逐層向上,最高層為「一般性自我概念」

四、穩定性(stable):自我概念的穩定性由下往上遞增。即個體的 一般性自我概念較穩定,如果要改變,必須有許多特殊情境改變才會 影響到它的改變,而越接近底層的自我概念,則越容易隨著特殊情境 而變化。

五、發展性(developmental):幼兒的自我概念是整體的、未分化 的,隨著年紀增長與經驗累積,自我概念會逐漸分化成不同向度、層 面的自我概念。

六、評價性(evaluation):個人不只在某一特殊情境或某一類情境 中發展自我的看法,自我概念還具備描述自己以及評價自己的功能,

並感受到自尊或自我接納。

七、區別性(discrimination):自我概念應與其他的心理相關構念,

如智力、焦慮有所區別。此外,自我概念內的許多構念彼此間也應能 區辨出來,例如:個人學業成就的高低與學業自我概念的相關應遠較 社會或身體方面的自我概念相關高。

在 Shavelson 等人提出了階層模式後,許多驗證性的研究與工具的 發展也相繼的進行探究。吳裕益與侯雅齡(民 89)便依據 Shavelson 等人提出的理論,建構出「國小兒童自我概念量表」。

肆、 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

席吉爾(Sigelman)與夏費(Shaffer)(民 90)認為在整個生命過 程中,我們透過自己的社會互動塑造新的自我概念,自我發展和社會

(26)

發展自嬰兒期開始就緊密交織在一起。白博仁(民 88)的研究發現國 小學生的背景變項(性別、年級、學校地區、社經地位)、男性化特質、

女性化特質、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對自我概念具有顯著的聯合預測力,

以下就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進行探討。

一、自我概念與性別

許多研究顯示自我概念似乎會隨著年級的增長而有所改變。洪若和

(民 84)以國小、國中的普通班學生為對象,以自編的兒童自我概念 量表進行資料蒐集,結果發現在國小階段自我概念傾向女生優於男 生,但至國中階段則相反,說明性別與年級在自我概念上可能具有交 互作用。顏綵思(民 93)編修莊榮俊於民國 90 年編製的國民中學學生 自概念問卷調查國中學生與國小高年級學童的自我概念,研究發現不 同性別之國中小學生其自我概念具有顯著的差異,女生的自我概念比 男生更為正向積極。郭怡汎(民 92)等人的研究也顯示出自我概念在 性別上的差異。相反的,侯雅齡(民 87)所做的研究發現,男女生在 自我概念的確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女生的「學校自我概念」高於男生,

而男生則在「外貌自我概念」、「身體自我概念」、「情緒自我概念」上 高於女生。

國內學者周佑玲(民 90)、周玗霈(民 94)、洪聖陽(民 91)、陳 李綢(民 72)與盧銘欽(民 69)皆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童的自我概念進 行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高年級學童在自我概念上並沒有顯著差 異。

不同的研究中針對不同的年齡,採用不同的研究工具,其所得到的 研究結果不一致,自我概念在性別上究竟有無差異,仍舊沒有一個定 論,研究生認為由於社會對於男女的期待與規範有所不同,在不同層 面的自我概念上會有些許差異存在。

(27)

二、自我概念與年齡

根據文獻資料可以發現自我概念在人的一生中呈現動態的發展,不 少研究探討自我概念隨著年齡會有怎樣的變動,以下為國內外學者們 的研究發現。

Dusek(1987)與 Monge(1984)的研究皆發現自我概念會隨著受 試者的年齡而增加,個體會更確切的瞭解自己,自我概念會逐漸變的 明顯而確實。兒童前期屬於極端個人中心,所以兒童會過分膨脹其自 我概念,但隨著年齡增長並與外界充分互動之後,這種不真切的自我 感會逐漸消失而產生自我概念的降低,一直到進入青春期左右,生理、

心理的急遽變化使得個體在自我概念各向度上產生上升或下降的不一 致情形,研究發現四年級兒童的自我概念顯著的高於五、六年級學童。

洪若和(民 84)、郭怡汎(民 92)等人的研究同樣顯示出自我概念 會隨年齡而增加。顏綵思(民 93)研究國小高年級與國中生的自我概 念發現,不同年齡之國中小學生之自我概念具有顯著差異,國小五年 級學童的自我概念比國三學生更為積極正向。周佑玲(民 90)、林家屏

(民 91)和盧欽銘(民 70)的研究卻發現我國兒童及青少年多數的自 我概念特質並未隨著年齡增加而改變。

雖然從以上的探討裡仍無法確切知道自我觀念與年齡的關係,但能 肯定的是自我概念是變動的,個體依循自身發展經驗與環境間互動而 產生改變。

三、自我概念與其他

家庭是影響兒童自我概念最早、最廣且深的因素。大多的研究皆指 出兒童的自我概念與家庭生國關係密切,父母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對 兒童會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陳立人和鄭宇梁(民 83)以國小五、六年級學生為對象,研究發

(28)

現家長社經地位能有效預測自我概念,在其所整理的文獻中,也歸納 出自我概念與社經地位具有正向關係。洪若和(民 84)、許憶真(民 93)與謝慈容(民 93)針對國小中高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獲得與上 述研究相同的結果,國小學生的父母教育程度與社經地位愈高,其自 我概念就愈正向。顏綵思(民 93)研究發現,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國 中小學生之自我概念並不具有顯著差異。

大多數的研究支持,個人的家庭社經背景與自我概念有所關聯,家 庭對於個體的自我概念影響甚大,父母的教育與職業,影響著整個家 庭的教育理念、環境與收入,因此父母社經地位較高的兒童其自我概 念較正向。

第三節 攻擊與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

有些學者們認為兒童自我概念的發展,與他們能否成功處理與同儕 們的關係有很高的相關,此章節主要探討攻擊行為與自我概念的相關 研究。

壹、 攻擊行為與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

學者們認為自我概念是一個人人格形成的重要核心,影響著自我概 念引導個體組織與處理關於自我的訊息,在個體長大成人前就已經形 成,並且時時刻刻反映在個體行為之中(曾瑞真,民 90)。基於這樣的 看法,攻擊與自我概念之間究竟存在著何種關係,以下為學者們的研 究。

洪榮照(民 87)認為自我概念可以預測個體之攻擊行為表現。

Lochman、Lampron 與 Rabiner(1989)發現自我概念較低的男孩會表

(29)

現出較多的攻擊行為。顏綵思(民 93)探討國小高年級學童與國中青 少年的自我概念與攻擊行為之相關情形,研究結果指出自我概念與攻 擊行為之間具有顯著相關。自我概念越低者,具有較多的攻擊行為,

包括身體攻擊與口語攻擊行為。程紋貞(民 85)的研究指出低自我概 念者具有較多的整體性及言語性攻擊行為。顏綵思與程紋貞的研究皆 發現性別與自我概念為預測攻擊行為之重要因子。

綜合以上有限的研究中可以得知,自我概念與攻擊行為之間確實存 在著微妙的關係,低自我概念者多半表現出較多的直接攻擊行為,而 不同類型的攻擊行為與自我概念的關係是否有不同呢?

貳、 間接攻擊與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

綜觀國內外有關間接攻擊與自我概念的相關研究相當少,以下僅就 有限的文獻進行探討。根據程紋貞(民 84)的研究顯示不同自我概念 者在不同攻擊行為上的表現有所不同,低自我概念者在暴力性、言語 性、發洩性與整體性攻擊行為的表現頻率高於其他中、高自我概念者。

其中缺憾的是他並沒有考慮傷害他人人際關係這類的攻擊行為,因此 在他的研究中無法得知自我概念與間接攻擊的關係。

藍珮君(民 94)翻譯並修訂 Grotpeter 與 Crick(1996)所編製的「兒 童社交行為量表-同儕版(Children’s Social Behavior)」,調查國中女生 的攻擊行為,利用 2000 年林幸台、張小鳳、陳美光等人所翻譯修訂「田 納西自我概念量表第二版」探討自我概念,在進行單因子多變量變異 數分析後發現,間接攻擊者與非間接攻擊者在自我概念上的差異達到 顯著。國內僅止此篇文獻探討間接攻擊與自我概念的關係,由於藍珮 君(民 94)所做的研究對象僅止於國民中學的女學生,因此在推論性

(30)

上仍舊受限。

從以上的文獻回顧可以發現,間接攻擊是在性別、年齡、與自我概 念的關係尚未有足夠的資料來給予定論,因此研究者期望藉由探討國 內國小高年級學童的間接攻擊,使國人對於此一影響學童身心的行為 有更深入的瞭解。

數據

表 2-1   國外學者對於間接攻擊之相關研究 年代/  作者  研究對象/  研究攻擊行為工具  研究結果  2006  Crick,   Ostrov,   Werner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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