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教練: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教練: "

Copied!
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飛鏢隊際聯賽(JHDL)競賽規程

教育部體育署 110.3.8 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100007458 號函備查 壹、比賽宗旨:為提升國民中學飛鏢運動團隊合作及技術水準,特舉辦國民中學隊際飛鏢聯

賽,以倡導校園學生飛鏢運動風氣,促進學生團隊合作精神。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競技飛鏢總會

肆、協辦單位:各縣市體育(總)會飛鏢委員(協)會、各縣市飛鏢協會 伍、比賽時間:

一、預賽(排名):預定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4 日(六)。

二、甲乙級聯賽:預定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5 日(日)。

陸、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樹體育館 柒、參加單位及資格:

一、凡全國各縣市之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綜合高級中學國中部,且符合本聯賽學籍規定之 學生,經由就讀學校統一報名,方得參加比賽。

二、學籍規定: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在籍在學學生,中輟生或休學學生,不得報名 參賽。

三、本聯賽為團隊隊際聯賽,分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每校男、女子組均得報名 1 至 2 隊為限。每隊選手人數以 4 至 6 人為限,各隊選手報名人數未達 4 人,不得報 名。

四、學校報名聯賽之團隊領隊、教練職務者,以學校教職員或正式外聘飛鏢教練擔任為 限。若教練為外聘飛鏢教練,請學校於報名時,提供該外聘教練之聘任證明文件影 本,否則不予受理。

五、報名男子組或女子組聯賽之學校數在 4 校以下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舉行,學 校不得異議。

捌、報名與相關規定: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9 日(五)晚上 12 時前截止。

二、報名費用:免報名費。

三、報名手續:報名表(如附件一)及外聘教練證明文件影本,請以 WORD 電子檔於截止日 前,電傳本會 EMAIL 信箱 ctdf0306@gmail.com,逾時或資料不全者,不受理報名。

四、比賽期間,參賽學校所需費用請自理,報名選手得依個人需要,自行投保人身險。

五、比賽期間,本會將辦理公共意外險,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六、各校選手報名後,未獲得主辦單位同意,不得更換名單及隊別,違者取消該隊參賽 資格。各校參加本聯賽所填報之個人資料或外聘教練所附之聘任證明文件,僅供本 次賽事用途使用。

七、抽籤:110 年 4 月 12 日(一)下午 2 時,在主辦單位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松河街 384 號 5 樓)舉行,歡迎報名學校參加抽籤,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八、有關報名或比賽相關事項,請至本會 FB『中華民國競技飛鏢總會 CTDF』搜尋下載,

或洽本會(115004 臺北市南港區松河街 384 號 5 樓洽詢,電話:02-2732-1422,傳

(2)

2

真 02-2733-3569。)

玖、競賽器材設備:主辦單位與飛鏢產業公司合作提供之電腦飛鏢機台,本學年採用鳳凰 (Phoenix)機台,軟式飛鏢(選手自備)。

拾、比賽規則:採用軟式飛鏢比賽規則。

拾壹、一般規定:

一、報名本聯賽之隊伍,應自報名表中之學生名單,遴派下列各項比賽規定人數參加:

(一)個人賽:每隊 4 人參賽。採 301 分;Open In / Open Out,3 局 2 勝制。

(二)雙人賽:每隊分兩小隊(每隊 2 至 3 人)參加不同分組比賽,兩小隊在該分組賽 時,不得互換名單。採 501 分;Open In / Open Out,3 局 2 勝制。

(三)四人團隊賽:每隊 4 人參賽。男子組採 701 分;女子組採 501 分,Open In / Open Out,3 局 2 勝制。

(四)各隊參加雙人賽或四人團隊賽時,出賽人數不足 2 人或少於 4 人時,則該場比 賽,以敗場論。

二、雙人賽分小隊及分組後,或個人賽、四人團隊賽分組後,在比賽開賽前,各校須自 報名表中選手名單,填寫各項比賽之出賽及出場順序名單表(附件二),送主辦單位 備查及公布。各項比賽開賽後,即不可更換名單及順序。比賽時,雙方隊伍應相互 確定出賽名單及順序。

三、預賽將依據男、女子組報名隊數,先進行分組單循環,再進行單淘汰排名賽制,並 依成績排名順序,由預賽前 8 名隊伍晉級參加甲級聯賽,第 9 名以後隊伍參加乙級 聯賽。

四、若學校報名 2 支隊伍,均進入預賽前 8 名時,同意該校 2 支隊伍報名表內選手,相 互調整名單及隊別(1 隊參加甲級聯賽,1 隊參加乙級聯賽),並於甲級、乙級聯賽開 賽前 1 小時,將出賽名單及出場順序表,送達主辦單位競賽組(主控台)登錄備查,

未於規定時間內送達學校,不得調整名單及出場順序,由預賽成績排名在前之隊伍,

則參加甲級聯賽,排名在後隊伍,參加乙級聯賽。

五、若依第四款規定辦理時,致使甲級聯賽學校隊伍不足 8 隊時,其所出缺之名額時,

則由預賽排名第九名以後學校依序遞補。

六、若本學年參加乙級聯賽學校獲得前 2 名隊伍,將與甲級聯賽最後 2 名學校隊伍參加 晉級賽,獲勝前 2 名下學年參加甲級聯賽,後 2 名學校參加乙級聯賽。

七、本學年參加甲級聯賽學校,預定自下學年直接參加甲級聯賽;其餘報名學校參加乙 級聯賽,

八、選手出場比賽,須攜帶學生證明文件,未攜帶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九、各校領隊、教練、選手在比賽場地內,禁止吸菸、嚼檳榔、喝酒、喧嘩或破壞比賽 器材等影響比賽行為,違者取消比賽資格,並請其離開比賽會場。

十、參賽學校選手須穿著同款同色之統一隊服,且有領上衣印有校名、運動長褲、運動 鞋出賽,不得穿著牛仔褲、短褲、裙子、拖鞋、涼鞋、戴帽或頭巾出賽;參加雙人 賽或四人團隊賽選手之上衣樣式,須同款同色。

十一、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得由大會視場地安排情況,調整比賽進度,各隊不得異議。

拾貳、聯賽規定:

一、每場比賽經大會宣告開賽後,逾時 3 分鐘未到指定比賽鏢靶出賽時,以敗場論。

二、比賽進行中,比賽選手不得接打電話,不得與領隊、教練或其他隊友或其他人員等 交談,違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三、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冒名者及被冒名者,皆以棄權論,其所參賽紀錄一律取消,

並取消各項比賽資格。

(3)

四、比賽發生非規則或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主辦單位審判小組會判定,其判定即為 終決。

五、計分方式:以比賽電腦鏢靶顯示之分數為準,選手於比賽中對於顯示分數有疑慮,

應先暫停比賽,向現場裁判人員提請裁決或更正

六、開鏢:第 1 局採投擲硬幣決定先攻權,第 2 局由第 1 局負方先攻,若雙方各勝 1 局 時,第 3 點採比紅心方式決定先攻權(若先投者的鏢正中紅心區,應先把鏢從鏢靶 取下後,再由另一位選手投鏢)。

七、各項比賽成績名次換算積分表,如附下表(參考 2020 WDF 銅牌級賽給分基準):

成績名次 團隊賽 雙人賽 個人賽

冠軍 45 45 45

亞軍 28 28 28

季軍 17 17 17

殿軍 17 17 17

5 至 8 名 11 11 11 拾肆、獎勵:

一、男女組之甲、乙級比賽之三項比賽決賽前 8 名成績換算後之積分總和,依據總積分 錄取獎勵名次。

二、男女組之甲、乙級各錄取前 3 名,發給學校獎盃一座,每位選手頒給獎牌 1 面。

三、男女組之甲、乙級各錄取前 8 名,每位領隊、教練、聯絡人及選手頒給獎狀乙紙。

拾伍、罰則:

一、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選手出賽,經查屬實,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資格,所有已完成 比賽之成績均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所有獲得之成績,繳回所領之獎牌、獎狀、獎 盃,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

二、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按規定停止該選手出賽外,並報請有 關單位議處。

三、外聘教練或選手資格,經查證不符合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負責。

四、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總會轉報教育部體育署查處。

五、違反上述一、二、三款所列情事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並停止該學校參加本會 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拾陸、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確之決定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選手的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半小時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半小 時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所有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予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

得由其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否則以棄權論。

四、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 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五、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拾柒、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4)

4

109 學年國民中學飛鏢隊際聯賽(JHDL)報名表

校名: 縣市 國民中學,或 高級中學(國中部) 校址:

領隊:

教練: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Email:

選手名單:

1、國男組(每隊最少 4 人,最多 6 人)

A 隊 姓名 年級 B 隊 姓名 年級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2、國女組(每隊最少 4 人,最多 6 人)

A 隊 姓名 年級 B 隊 姓名 年級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注意事項:

1.男、女子組最多 2 隊,若只報 1 隊時,請填報名表 A 隊表格內。

2.選手經報名後,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更換隊別。

3.非報名表內選手,不得列為出賽名單及出場順序,否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及成績。

4.教練若為外聘時,請附學校教練外聘證明文件。

5.各隊不足 4 人。不得報名。

請蓋學校章戳

(5)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飛鏢隊際聯賽 出場名單及順序表

校名 組別 □男子組 □女子組 隊別 □A 隊 □B 隊 賽別 □預賽排名 □甲級聯賽 □乙級聯賽 教練簽名

比賽項目別 選 手 名 單 及 出 場 順 序

個人賽 1 2 3 4

雙人賽Ⅰ隊 1 2

雙人賽Ⅱ隊 1 2

四人團隊賽 1 2 3 4

本表選手名單,需填自報名表內名單,各項比賽分隊與分組開賽後,不得更換名單及順序

...

附件二

109 學年度國民中學飛鏢隊際聯賽 出場名單及順序表

校名 組別 □男子組 □女子組 隊別 □A 隊 □B 隊 賽別 □預賽排名 □甲級聯賽 □乙級聯賽 教練簽名

比賽項目 選 手 名 單 及 出 場 順 序

個人賽 1 2 3 4

雙人賽Ⅰ隊 1 2

雙人賽Ⅱ隊 1 2

四人團隊賽 1 2 3 4

本表選手名單,需填自報名表內名單,各項比賽分隊與分組開賽後,不得更換名單及順序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13.違反本契約第 8 條第 15 款第 1 目、第 2 目、第 3 目第 1 子目、第 19 款及第 15 條第 14 款第 3

1.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5 款、第 7 款情形之一,依同條 第 2 項前段得追償損失者,與追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2.違反採購法第

高中部國文科 1 實缺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規定為準 備取 若干 高中部英文科 1 實缺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規定為準 備取 若干 高中部數學科 1 實缺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規定為準

1、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6 款前 段、第 12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3 項前段 2、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第 4

13.違反本契約第 8 條第 17 款第 1 目、第 2 目、第 3 目第 1 子目、第 18 款第 3 目第 1 子目(適用勾選本子目選項者)至第 3 子目及第 14 條第

為確保考生權益,各項報名繳費最後1日 15:30 之後,不得以郵 局匯款方式繳費(限以 ATM

制定校本的「就學政策」 ,以便教職員能按程序及早協助經常遲到/缺課 的學生。(詳情可參閱教育局通告第 1/2009

亞洲棒球錦標賽冠軍戰於本月 20 日在台中洲際棒球場開打,由中華隊對上亞錦賽 常勝軍日本隊。儘管日本隊首局先馳得點,中華隊在第 2 局又以一記滿貫砲立即追 回三分。最終比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