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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第二次招生簡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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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4 月 25 日 新北教中字第 1080701770 號函核定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 原住民藝能班第二次招生簡章

校  址:20843 新北市金山區美田里文化二路 2 號 聯絡電話:(02)24982028 分機 220

傳 真:(02)24988161

網 址:http://www.cshc.ntpc.edu.tw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5 日

(2)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第二次招生簡

壹、依據一、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二、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

貳、招生對象:招收品德優良、具學習潛力或有意願傳承原住民文化之國中應屆原住民族畢業生。

(招生地區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 參、招生名額

一、招生名額:正取14 名,備取 10 名。

二、若錄取報到未達14 名,所缺名額留用至第三次招生。

肆、報名作業

一、一律由學生所就讀國中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二、各國中校內報名結束後,彙整資料於108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至 108 年 5 月 6 日

(星期一),請將報名資料正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收,以郵戳為憑。郵寄 報名資料前,請先傳真至(02)24988161,並來電(02)24982028 分機 220 與註冊組 長確認。

三、報名費: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臺幣 100 元整。

(一)報名學生為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 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二)報名學生為中低收入戶子女者,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40 元整,應檢附鄉(鎮、市、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四、報名應備表件

(一)報名表(附件 1)。

(二)多元學習表現資料表(附件 2)。

(三)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需附有登記報名生本人為原住民族籍)。

(四)多元學習表現證明文件:原就讀國中核章之「學生服務時數資料」、「學生個人獎懲明 細表」、「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才藝競賽表現之獎狀證明」(無則免附)、「原住民族 語認證證明表」(無則免附)。

(五)報名學生資料經審查後,若有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得逕以不錄取處理。

(3)

項目 上限 積分計算標準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服務學習 15 分 每學期服務滿6 小時以上 5 分

才藝競賽表現 5 分

◎個人賽

全市:第1 名 1.5 分、第 2 名 1 分、第 3 名 0.5 分。

全國(含國際):第 1 名 3 分、第 2 名 2.5 分、第 3 名2 分、第 4 名至入選 1 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族語認證 5 分 通過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 明考試者:5 分

品 德 表 現

無記過紀錄 20 分

完全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20 分 銷過後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10 分 銷過後警告(含)3 次以下紀錄者:5 分 出缺席 15 分 每學期出缺席紀錄良好且無曠課紀錄者:5 分

總積分 60 分

比序順次 總積分→品德表現→多元學習表現→無記過紀錄→出缺席→服 務學習→族語認證

三、學生依前項規定比序後仍超額時,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 當之處理。

陸、錄取公告:10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前,於本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及備取名單 柒、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

一、複查(或申訴)時間:10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下午 1 時至 3 時。

二、學生於公告錄取名單後,若有疑義,應於規定時間內,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 寫「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附件 3)」,向「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招生委員 會」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一)複查(或申訴)者請親自或傳真複查(或申訴)表至新北市立金山高中教務處申請;傳真 複查(或申訴)表者請務必主動電話確認。本校招生委員會於 108 年 5 月 16 日(星期 四)下午 4 時前通知成績複查及申請事項結果。

(二)地址:20843 新北市金山區美田里文化二路 2 號。

(三)電話:(02)24982028 分機 220。傳真號碼:(02)24988161。

三、不受理「國中教育會考」、「多元學習表現」及「品德表現」成績複查(或申訴)。

捌、報到入學

一、凡錄取學生,須於108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 下午 1 時至 4 時,持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健 保卡,以及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附件 5),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 資格。

(4)

二、錄取報到學生畢業證書、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影本,由就讀國中統一寄達本校教務處。

三、已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於108 年 5 月 21 日(星期 二)

下午 3 時至 5 時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 6),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 送本校教務處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四、108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在本校網站及校門口公布缺額及備取登記名單 五、凡備取錄取生須於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 下午 1 時至 3 時,持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健

保卡,以及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附件 5),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 資格;備取已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於108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至 5 時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 6),由學生或法定代理 人(或監護人)親送本校教務處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六、凡已報到之學生,未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聲明者,不得再行報名參加108 學年度之 高中、高職、五專等各項入學管道,各國中亦不得為其辦理報名,違者取消該生各項入學 資格。

玖、其他事項

一、未經本校原住民藝能班錄取之同學,仍可報名參加108 學年度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等管 道。

二、申請人所填各項資料倘有不實,雖經錄取,亦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有關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或認定有所爭議時,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四、本校為綜合高中,自高二起開設社會學程、自然學程、電子商務學程、商業經營學程、

餐飲管理學程、觀光事業學程、應用英語學程提供選擇。

五、本校備有學生宿舍,可提供申請。但於週五(或其他假日前一天)下午 5 時 30 分起至週日 (或其他假日)下午 6 時期間,不提供住宿。(請自行考量車程及交通便利性)。

六、欲了解更多本校原住民藝能班的相關資訊(如:課程、活動及畢展等),可至本校網站點選

「圖書館網頁」即可。(http://www.cshs.ntpc.edu.tw) 拾、附件

1、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報名表

2、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多元學習表現資料表 3、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結果複查申請書

4、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結果通知書 5、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 6、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5)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報名表

志願學校

學校代碼 014338 畢 業 國 中 學校名稱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學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

號 班級 座號

出 生 年 月 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符合 者請 擇一 打

學生類

別 □1.原住民生(未具族語認證) □2.原住民生(具族語認證) 減免報

名費身 分別

□1.低收入戶 □2.失業勞工子女 □3.中低收入戶

備註:1.請使用 A4 白色紙列印,以上各欄請學生詳實填寫,字體應工整清晰。

2.請影印特殊身分學生類別證明文件,並浮貼在下面空白處,相關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以內。

3.若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項證明文件。

學生簽名: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

該生上列資料經原就讀國中學

校確認無誤,謹此證明。

附件1

學生證影本

浮貼處

(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摺疊)

(正面) (反面)

特殊身分學生證件影本

浮貼處

(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摺疊)

(正面) (反面)

(6)

承辦人簽章

教務主任簽章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7)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資 料 表

(採計在校前五學期)

項目 內 容 上限 得分

多元 學習 表現

服務 學習

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七上(5 分)

七下(5 分)

八上(5 分)

八下(5 分)

九上(5 分)

15 分

才藝 競賽 表現

類別 名稱 成績 得分

5 分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賽:全市第 1 名 1.5 分、第 2 名 1 分、第 3 名 0.5 分。

全國(含國際)第 1 名 3 分、第 2 名 2.5 分、第 3 名 2 分、

第4 名至入選 1 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族語認 證

通過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者

(5 分) 5 分

品德 表現

無記過 紀錄

完全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20 分)

銷過後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10 分)

銷過後警告(含)3 次以下紀錄者 5 分

20 分

出缺席

每學期出缺席紀錄良好且無曠課紀錄者5 分。

七上(5 分)

七下(5 分)

八上(5 分)

八下(5 分)

九上(5 分)

15 分

總積分 就讀國中

教務處核章 附件2

(8)
(9)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 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

收件編號: 第1 聯 學校收執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複 查 (或申訴)

學 生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班 級 聯 絡 電 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事由

具體說明

附註:

1.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本校公告錄取名單後,若有異議應於 108 年 5 月 15 日(星期 三)下午 1 時至 3 時,填妥本表提出複查(或申訴),逾時不予受理。

2.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妥本表後,親自或傳真向本校辦理(傳真電話:(02)2498- 81861,並請來電:(02)2498-2028 分機 220)確認。

3.不受理「國中教育會考」、「多元學習表現」及「品德表現」成績複查(或申訴)。

(請核騎縫章)

---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 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

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

第2 聯 複查(或申訴)者存查聯

茲受理並收執 ( 學校全銜 ) 年 班學生 提 出之「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收件編號:

附件3

(10)

),將於 108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下午 4 時前通知複查(或申訴)結果。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錄取結果 複查 (或申訴)結果通知書

收件編號: 第1 聯 學校存查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複查

(或申訴) 學生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班 級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事由 及 具體說明

如複查(或申訴)表所述

學校招生委員會回覆:

□經複審後,錄取結果無誤。

□經複審後錄取。請於 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至 3 時持學生證或身分證及本通 知書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請核騎縫章)

---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結果通知書

收件編號: 第2 聯 複查(或申訴)者收執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4

附件4

(11)

學校招生委員會回覆:

□經複審後,錄取結果無誤。

□經複審後錄取。請於 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至 3 時持學生證或身分證及本通 知書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 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

本人 參加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 能班招生入學,得獲錄取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原住民藝能班,茲依錄 取學校規定辦理報到手續,並恪守下列規定:

壱、 依「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招 生簡章」規定:本人未依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 行報名參加其後 108 學年度之高級中等學校、五專等各項入學管 道,違者取消入學資格。

弐、 本人之國民中學畢業證書,因原畢業學校尚未辦理畢業典禮,故 將遵照貴校所規定之期限前繳交畢業證書。

此致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學生簽名:         

簽 章 : ( 法 定 代 理 人 ) ( 或 監 護 人

)  

聯 絡 電 話 : ( 法 定 代 理 人 ) ( 或 監 護 人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月 日

附件 5

(12)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 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1 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家長或監

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學生簽章: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 、 日期:108 年 月 日 高中教務處蓋章

---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 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2 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家長或監

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原住民藝能班招生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學生簽章:

附件6

(13)

於108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至 5 時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自送至本 校教務處辦理;備取生於108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 下午 3 時至 5 時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 (或監護人)親自送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2.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3.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慎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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