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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 27 屆金篆獎-書法暨硬筆書法比賽辦法
一、辦理宗旨:為發揚中華文化、推廣書法,舉辦書法暨硬筆書法比賽,藉此鼓勵書法 學習風氣,並提升文化涵養。
二、主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四、參賽對象:凡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公私立學生與民眾,對於書法或硬筆書法 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分二類三組:
(一)書法類:小學組、中學組、社會組 (二)硬筆書法類:小學組、中學組、社會組 六、比賽相關規定:
(一)各類組別比賽字體規定如下:
類別
組別 書法類 類別
組別 硬筆書法類
小學組 楷書 小學組(三四年級) 楷書 中學組 楷書 小學組(五六年級) 楷書
社會組 字體不拘 中學組 楷書
(二)比賽方式
1.書法類採現場書寫方式。
2.硬筆書法類採郵寄方式,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 10 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酌量 增減)參加決賽。一人選擇一類參賽,不可重複報名。
(三)書法類比賽題目現場公布;硬筆書法類比賽題目由主辦單位公布於金陵女中 網站。題目皆由主辦單位訂定,內容以弘揚倫理教育為主題。
(四)工具、用紙:
1.書法類:工具自備,一律以傳統毛筆直式書寫;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 一張﹝手工宣紙﹞,紙幅約 34cm×66cm。中小學一律使用有格手工宣紙,格子 約 7.5cm×7.5cm,社會組為無格手工宣紙。
2.硬筆書法類:工具自備,以鋼筆、原子筆、鋼珠筆三者擇一書寫;紙張以 A4 紙列印書寫,格式請上金陵女中網頁下載。
3.作品須親自落款署名,落款包含學校或服務單位名稱(若無可免)、年級、
姓名。
4.另附『金篆獎-書法暨硬筆書法比賽注意事項』請參賽者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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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參賽對象:
(一)小學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國小者,皆可自由報名或統一由學校代 為報名。
(二)中學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的國、高中者,皆可自由報名或統一由 學校代為報名。
(三)社會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者得自由報名。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17 日止。
九、報名方式與比賽日期: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請上金陵女中首頁填寫報名資料
(http://www.glghs.ntpc.edu.tw),或掃描 QR Code,每 周二早上 10:30 於學校網頁公布報名名單。
(二)書法類及硬筆書法類決賽比賽時間:110 年 11 月 13 日(六)
。上午 9:30 報到,10:00~11:00 比賽。地點:金陵女中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 656 號)[本校因場地限制,無法
提供停車,請各位參賽者多利用公共運輸工具。]
(三)硬筆書法類:作品於 10 月 17 日前郵寄或親送至金陵女中,以郵戳為憑。
十、注意事項:
(一)書法類及硬筆書法類決賽者可於11 月5 日(五)後至本校最新消息逕自下載比賽秩 序冊,當日不另發秩序冊。
(二)書法類及硬筆書法類決賽者比賽當天請攜帶證明文件,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小學組─健保 IC 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中學組─學生證正本。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學生証正本(就 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十一、評審時間:110 年 11 月 13 日(六)下午 十二、評分標準:
(一)筆勢與功力:占 60%
(二)整潔與美觀:占 40%
(三)作品若有錯字者,予以扣分且不列入前五名。
十三、評審與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獎項內容:*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三)各組依參賽件數及作品內容擇優頒發 1~5 名,可獲贈獎金及獎狀乙幀。佳作 5~10 名,可獲贈獎狀乙幀。
(四)各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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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比賽獎金:
名次 組別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小學組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中學組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社會組 8,000 6,000 5,000 4,000 3,000 硬筆書法比賽獎金:
名次 組別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五名 小學組(三四年級) 1,500 1,000 500 小學組(五六年級) 1,500 1,000 500 中學組 2,000 1,500 1,000
十四、頒獎:得獎名單於 110 年 11 月 15 日(一)下午公布於本校網頁,110 年 12 月 25 日(六)在金陵女中公開頒獎,請獲獎人員務必出席領獎。
十五、作品處理
(一)凡得獎作品版權屬金陵女中,並有印刊、展覽之權利,得獎作品概不退還。
(佳作不在此限)
(二)書法類未得獎作品及佳作可於 111 年 1 月 30 日(日)前至金陵女中警衛室領回
,逾期則由學校代為處理,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三)硬筆書法類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十六、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 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傳染,進入校園請配合實名制登記、量測體溫、佩戴口罩,並 請參賽選手全程配戴口罩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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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篆獎-書法暨硬筆書法比賽注意事項
1. 比賽開始前請先將身份証明文件置於桌面,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小學組─健保 IC 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中學組─學生證正本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 學生證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2. 為維持桌面整潔,書法類參賽者請攜帶書法黑色墊布。
3. 比賽前請先核對紙張左下角之編號。
4. 各組落款須書寫姓名,中學組、小學組須另加校名。
5. 報到時間為當日上午 9:30,9:50 比賽說明,9:55 發題目,比賽時間 10:00-11:00
,10:00 開始比賽後即不可任意出入比賽場地。
6. 書法類暨硬筆書法決賽,小學組以楷書書寫、中學組以楷書或行書書寫,社會組字 體不拘書寫。一律使用規定紙張,每人 1 張,紙張除非有破損,否則不接受換紙,
書法類比賽社會組用紙為無格紙,不得換有格紙,但可自行畫格線,惟不得事先畫 格襯墊。
7. 比賽開始後,桌面只允許有書寫工具,不得參考字帖也不得將字帖放置桌面。並請 於比賽期間關閉所有 3C 產品(手機、音樂、鬧鈴等)。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比 賽資格。如要拍攝自己作品存檔,請於比賽結束後再拍,比賽期間禁止開機拍攝。
8. 作品完成之參賽者可先行離開,切勿逗留觀摩他人作品,以免干擾其他參賽者;若 有干擾他人比賽,經檢舉屬實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9. 作品完成後,請將作品放置於桌面,由工作人員統一收整。
10. 比賽試場不提供參賽者洗滌用具。書法類參賽者將硯台多餘的墨水倒入試場中的墨 水桶中,再將毛筆用衛生紙擦拭後帶走。
11. 比賽期間,陪賽者一律至比賽場地外等候,請勿喧嘩或於比賽場地逗留。(休息區將 依報名人數再做規劃)
12. 如有未盡事宜或爭議由評審裁定,俟董事會開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