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09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普特教 師的合作教學與合作諮詢研習
實施計畫
一、研習依據:依本中心109 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 研習目標
(一) 促進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教師之合作。
(二) 認識特教學生之個別化需求。
(三) 協助融合教育環境中教師於特教學生學習調整與應用。
三、研習對象及人數:公私立各級學校普通班教師,每場30 人。
四、研習場次日期:請擇一期報名
(一) 第 1 場:10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 (二) 第 2 場:10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 (三) 第 3 場:109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 五、報名期限
(一) 第 1 場:即日起至 5 月 8 日截止。
(二) 第 2 場:即日起至 5 月 12 日截止。
(三) 第 3 場:即日起至 5 月 19 日截止。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信義區永春國小(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225 巷 48 號) 七、研習課程表:(課程如有修改,以網路公告為主)
(一) 第 1 期
時間 節數 課程名稱 課程講座
5/13 (三)
13:30
~16:1 0
3
1. 普通教師與特教教師之合作教 學運用
2.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特殊需求彙 整。
3. 融合教育中的學習調整
顏瑞隆主任 臺北市西區特教中心
(二)第 2 期
時間 節數 課程名稱 課程講座
5/20 (三)
13:30
~16:1 0
3
1. 普通教師與特教教師之合作教 學運用
2.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特殊需求彙 3. 融合教育中的學習調整整。
莊雍純老師 臺北市中山國小
(三)第 3 期
時間 節數 課程名稱 課程講座
1
5/27 (三)
13:30
~16:1 0
3
1. 普通教師與特教教師之合作教 學運用
2.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特殊需求彙 3. 融合教育中的學習調整整。
莊雍純老師 臺北市中山國小
八、研習方式:講授、經驗分享。
九、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3 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 (1 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 研
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 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 理薦派報名。
(二)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 3 日內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 知錄取,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十一、注意事項
(一) 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交通資訊詳下:
1、捷運:板南線後山埤捷運站。
2、公車:32、46、212、232、240、257、261、277、279、281、
284、286、299、611、817、1552,永春國小站。
(二)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 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
(三) 防疫期間為維護研習品質,恕不接受現場報名,敬請配合。
(四)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 日告悉本 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 天內提出 具體事由填具請假單(可在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查詢使用),回覆本中 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記。如無故缺席累計3 次者,將於「臺 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3 個月。
十二、聯絡方式:張芳睿組員,聯繫電話:2861-6942 轉 216,傳真:2861-670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覈實核銷。
十四、其 他:本研習計畫奉中心主任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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