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徵件須知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提前養成人文及社會科學人才扎根,培育學生人文暨社會關懷 素養,依據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公告受理申請高級中等學校 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二、 計畫類型及申請對象:
(一)A 類計畫:高中人文及社會科學實驗班課程
由設有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
該資優班或實驗班成班運作至少三年,且高一及高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業課程學分 數至少六學分(不含原高中正式課程學分)。
申請計畫於審查通過,由本部媒合大學輔導、規劃及協助執行,每學年應開設下列 課程,作為高中人文及社會科學資優班或實驗班正式課程,實施年級及學分數並應 符合規定:
1.人文及社會科學導論課程 / 高一 / 二至三學分 (由大學教師協助) 2.經典閱讀課程 / 高一或高二 / 二至三學分 (由研究生或專家學者協助) 3.專題寫作課程 / 高一或高二 / 二至三學分 (由高中教師執行)
(二)B 類計畫:高中人文及社會科學導論課程
由設有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
該資優班或實驗班成班運作至少三年。
申請計畫於審查通過,由本部媒合大學輔導、規劃及協助執行,於高一開授人文及 社會科學導論課程,每學年至少二學分,作為該高中正式學分課程。
(三)同一大學得同時輔導不同高中辦理 A 類及 B 類計畫,同一高中不得同時申請 A 類及 B 類計畫,應擇一。
(四)審查通過之申請案,由本部媒合大學輔導高中執行,不得有異議。
(五)本部得視計畫申請及審查結果,建議通過案件之調整或合併。
三、計畫期程:
(一)計畫全程自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分年實施:
1.第一年計畫:自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十二 個月。
2.第二年計畫:自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十二 個月。
3.第三年計畫: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十二 個月。
(二)本計畫第二年及第三年不受理新計畫申請。第一年審查通過之計畫,採逐年考核,
其執行成效及後續計畫規劃將作為次年是否續予補助之依據。
四、經費處理原則:
(二)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1.應於前款規定期限內分別以書面及線上申請,始完成申請作業。
2.應於收件截止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一式七份,含正本一份及影本六份,並附電 子檔光碟七份(註明學校名稱及申請計畫類型)。申請文件免備函,掛號寄送本部 指定地點。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計畫申請書:A 類計畫應包括以下第一至五項,B 類計畫應包括第一至四項。
(1) 封面(如附件二)。
(2) 計畫申請表(如附件三)。
(3) 計畫內容(如附件四):應含未來三年(一百零四至一百零六學年度)人文 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高一及高二課程安排、相關學科任 課教師名單及學經歷,以及未來三年專題寫作課程之教學計畫及教師分工(B 類可免填寫未來三年專題寫作課程之教學計畫及教師分工)。
(4) 高級中等學校執行意願書(如附件五):申請學校應於計畫執行過程中,配 合本部執行學生問卷調查及教學成效調查,並應提供學生成績及畢業班升學 調查資料。
(5) 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執行報告(如附件六):申請學 校須繳交過去三年(一百至一百零二學年度)該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 類)資優班或實驗班執行報告,含教學及課程內容、所有學生專題報告作品 全文。
4.計畫申請書無需編列經費預算,計畫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媒合之大學依計畫執行需 求編列經費項目及金額。
5.計畫申請書應以 A4 規格紙張印製;文字以直式橫書繕打方式編排並編製頁碼,
主文以不超過二十頁為原則,其餘為附錄、圖片及照片。封面勿加付膠膜。
6.申請資料應完備,不接受事後補件或抽換;資料不齊全、未裝訂完備、不符規定 或逾期送出者均不受理,申請資料審查完畢亦不予退還。
六、審查作業:
(一)依據計畫申請情形,由本部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及會議審查,
必要時得請申請單位列席報告。
(二)審查原則:
1.符合本計畫目的及推動重點。
2.計畫申請書內容完整性與妥適性。
3.執行本計畫的專業能力及行政配合。
4.計畫團隊(高中與大學輔導單位)合作機制建立及規劃之完整性。
5.年度重點任務是否確實完成並達到預期成效(本指標適用於第二及第三年計畫之 審查)。
七、執行成效考核:
(一)期末成果考核:
1.考核時間:每年於計畫執行第九至第十個月期間辦理為原則。
2.考核方式:由本部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小組,以書面審查、成果發表會或簡報 之方式辦理,必要時得由小組進行實地訪視。計畫執行成效作為次年是否續予辦 理之依據及日後申請相關計畫審議之參考。
(二)受補助大學及高中團隊應配合本部推廣及管考作業,提供執行進度報告書或期末成 果報告書,出席相關會議及活動。
八、成果結報:
(一)計畫期程結束後,高中應完成成果報告書,交由受補助大學於二個月內併同經費收 支結算繳交至本部指定地點。未於期限內提出者,視同計畫未完成,將列入次年考 核之參據。
(二)成果報告書含紙本及電子檔光碟,應依指定格式撰寫,裝訂成冊,免備函逕送本部 指定地點。成果將登載於本部相關網站供各界查詢參考。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計畫一經核定,不得任意變更。因故撤銷或逾期未執行者,最遲應於計畫核定後 三個月內備文說明。
(二)計畫執行期間應確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最終成果產出之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 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 權人之授權。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計畫人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計畫執行 相關成果,本部基於非營利推廣之需,享有使用權,其使用範疇,於計畫核定後請 撥經費時一併簽署確認。
(三)本徵件須知除由申請單位考量自身資源條件提報計畫至本部審查外,本部得視計畫 申請審查結果及典範推廣之需要,主動邀請合適之高中提送計畫書,由本部審查後 媒合大學辦理。
(四)各受補助計畫應協助各項推廣計畫,如受本部之邀,應派員配合參與本部相關工作 或協調會議、成果展示、發表或研討會,並遵守相關會議決議及審查意見。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部相關函文或公告辦理。
附件一
補助大學輔導高中辦理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經費說明
一、由高中提出計畫申請,審查通過後,本部媒合大學輔導高中辦理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 才培育,由大學提出經費申請及辦理經費請撥與核銷。
二、經費補助原則:
(一)A 類計畫全額補助開設人文及社會科學導論與經典閱讀課程、辦理研討活動及教師 與學生出席暑期專題討論研習營隊等所需經費,每一大學輔導1 高中每年補助經費 以新臺幣(以下同)120 萬元為上限,同一大學輔導之高中每增加 1 校,經費增加以 60 萬元為限。本部補助經費得包括經常門及資本門,經常門經費得包括人事費及 業務費,人事費得補助計畫主持人、專(兼)任助理費。資本門經費補助之設備購置,
以5 萬元為上限。
(二) B 類計畫全額補助每學年開設至少 2 學分之高中人文及社會科學導論課程所需經費,
每案每年補助經費以經常門業務費20 萬元為上限。
三、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本部核定補助經費以 1 次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大學於收到本部核定通知後檢據憑撥。
(二)經費請撥及核銷,應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附件二
【封面】
電子檔案藍字部分請自行刪除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計畫申請書
計畫類型
(請勾選) □
A 類 □ B 類 申請學校
(請填寫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全銜)計畫申請人
姓名 單位/職稱
聯絡人姓名 單位/職稱
聯絡人電話 (公) (手機)
聯絡人
電郵地址 傳真
號碼 申請單位地址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計畫申請表
計畫類型
(請勾選)
□ A 類 □ B 類
申請學校
(請填寫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全銜)編號
(由本部填寫)計畫申請人 姓名 /職稱
E-mail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計畫期程 104 年 8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
計畫申請人
(請簽章)
計畫聯絡人
(請簽章)
校長
(請核章)
附件四
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計畫書
壹、申請單位介紹
(以申請單位本身教學能量、行政及特色等為說明重點。)
貳、計畫推動重點及執行方法 參、預期成果及效益評估 肆、計畫成員分工情形
計畫職稱 姓名 計畫分工內容 備註
計畫申請人 (例:相關計畫執行經驗)
計畫聯絡人
(表格如有不足,請自行加設)
伍、課程計畫 說明:
1. 請填寫未來三年(104 至 106 學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 優班或實驗班高一及高二課程安排、相關學科任課教師名單及學經歷。
2. 請填寫未來三年(104 至 106 學年度)執行本計畫專題寫作課程之教學 計畫及教師分工(B 類可免填寫未來三年執行本計畫專題寫作課程之教學 計畫及教師分工)。
(人文及社會科學導論及經典閱讀等專業課程內容,如學科領域、主講教
授等,由本部媒合大學安排,無需列入計畫內容。)
附件五
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執行意願書
壹、立意願書人:_____________(高級中等學校名稱)
貳、合作意願內容:於計畫執行期程,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執行學生問卷調查。
二、執行教學成效調查。
三、每年提供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後之學生成績及畢業班升學調查相關資料。
參、基本資料:
學校名稱:
地址:
電話:
簽署單位:_____________(高級中等學校名稱)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執行報告
計畫類型 A 類
申請單位
(請填寫高級中等學校全銜)計畫申請人 姓名 /職稱
計畫期程 104 年 8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
(請填寫過去三年(100-103 學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 班之教學計畫、課程安排、推動內容、執行方法、執行成果等項,請條列式說明)
過去三年 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 高一、高二 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業課程一覽表
學年度 班級名稱 專業課程名稱 學分數 任課教師 科別/現職 教學內容
102 高二甲班
1.專題寫作 2
王大年 國文科 文學研究法
陳大年 公民科 社會科學研究法
林大年 歷史科 歷史學研究法
2.經典閱讀 3 張大年 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 臺灣史 許大年 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 文化研究
102 高一甲班 3.人文社會科學導論 3
廖大年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法律學導論 方大年 臺灣大學人類學系 人類學導論 吳大年 臺灣大學哲學系 哲學導論 102 學年度共計 3 門課 8 學分 (藍字為填寫範例) (表格如有不足,請自行增列)
102 102
101 學年度共計 門課 學分 100
100
100 學年度共計 門課 學分
說明:
1. 本表內容(不計專業課程一覽表)以 A4 紙張 2 頁以內為限。
2. 其餘相關資料,含過去三年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實驗班之
專業課程內容、上課時數、所有學生專題報告作品全文(PDF 檔)
。等,請
以光碟繳交,需含目錄 txt 檔。如檔案過多,可設置成資料夾,資料夾名稱
為「06.其餘相關資料_學校名稱」。學生專題報告作品個人資料應予去識別
化或取得個人書面同意。
附件七
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申請文件檢核表
請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前,以郵寄方式檢送計畫申請書一式 7 份,含正本 1 份及影本 6 份,
並附電子檔光碟 7 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請使用大型牛皮紙標準信封封裝申請文件,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 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類計畫」,免備函,掛號寄至:
收件人: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
地址:11529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 128 號/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813 室
相關問題,請聯繫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
徵件事宜聯絡人:潘韋岑,公務手機號碼為 0916-470933
計畫辦公室聯絡人:陶孟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請勾選確認以下各項皆已置入信封袋,並請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計畫申請書 一式 7 份,
含正本 1 份 及影本 6 份
A 類計畫應包括以下第 1 至 5 項 B 類計畫應包括第 1 至 4 項
□ 1.封面(附件二)
□ 2.計畫申請表(附件三)
□ 3.計畫書(附件四)
□ 4.執行意願書(附件五)
□ 5. □ (1)過去三年人文及社會科學(含語文類)資優班或 實驗班執行報告(附件六)
□ (2)附件六所列之其餘相關資料(僅須以電子檔形式 繳交,如檔案過多,可設置成資料夾,資料夾 名稱為「06.其餘相關資料_學校名稱」)
計畫申請書應以 A4 規格紙張印製;文 字以直式橫書繕打 方式編排並編製頁 碼,主文以不超過 20 頁為原則,其餘 為附錄、圖片及照 片,依序排列裝訂
(訂書針於左上角 斜釘即可)。封面 勿加付膠膜。
□電子檔光碟 一式 7 份
光碟片外觀請標註:
1. 申請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 2. 學校名稱:○○○
3. 計畫類別:○類(A 類或 B 類)
總資料夾名稱為「高級中等學校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_學校名稱」
資料請存取成 PDF 檔,檔名請依此範例設置:
01.封面_學校名稱
02.計畫申請表_學校名稱 03.計畫書_學校名稱 04.執行意願書_學校名稱 05.執行報告_學校名稱 06.其餘相關資料_學校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