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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度 佛 教印 度 佛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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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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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 度 佛 教

(2)

 印度佛教可概分為五個時期:

一、原始佛教

二、 部派佛教

三、 初期大乘

四、 中期大乘

五、 後期大乘

(3)

原 始 佛

(4)

 瞿曇佛陀於西元前四六三年在迦毘羅衛 城,即今尼泊爾邊境)誕生,自三十五 歲悟道,至西元前三八三年入滅,其間 對弟子之教示,於滅度之後,由弟子們 結集之;這一段時期之佛教,即稱為「

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

(5)

 佛陀的說法,最初乃以記憶或誦讀互相傳授,

其後始以巴利語撰寫,經(巴 sutta )中最古 老的要數經集(巴 Sutta-nip ta  )、法句經(

巴 Dhamma-pada )、如是語經(巴 Iti-

vuttaka )、無問自說經(巴 Ud na  )等,以

上諸經及律(巴 vinaya ),皆被承認為佛陀

所說之法,至於是否雜有弟子的言論在內,則

無法判別,故一概冠以「原始佛教」之名稱。

(6)

 為其後大小乘根本教理之基礎,即三法印

(或四法印)、十二緣起、四諦,皆以「

緣起說」為依準。緣起說為佛陀教法之代 表,乃佛教與世界上其他宗教或古今任何 哲學流派區別之根本特徵。

 於原始佛教教理中,三法印為緣起說之基

礎,十二緣起、四諦則為緣起說之一種型

態。

(7)

三 法 印

 可作為佛教特徵之三種法門。即諸行無常、諸法

無我、涅槃寂靜等三項根本佛法。此三項義理可

用以印證各種說法之是否正確,故稱三法印。小

乘經典若有此「無常、無我、涅槃」三法印印定

其說,即是佛說,否則即是魔說。此語未見於巴

利語系經典。漢譯雜阿含經卷十則有類似之說法

(8)

 ( 一 ) 、諸行無常,又作一切行無常印、一切有為法無 常印,略稱無常印。一切世間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 生不能了知,反於無常中執常想,故佛說無常以破眾 生之常執。

 ( 二 ) 、諸法無我,又作一切法無我印,略稱無我印。

一切世間有為無為諸法概皆無我,眾生不能了知,而 於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眾生之我執。

 ( 三 ) 、涅槃寂靜,又作涅槃寂滅印、寂滅涅槃印,略

稱涅槃印。一切眾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

轉三界,故佛說涅槃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滅

涅槃。

(9)

維摩詰經玄疏

 如《大智論》說聲聞經有三法印。無常、無我

、寂滅涅槃印。小乘經有此印。即是小乘了義 經。行人稟教能得道也。若無三法印即是不了 義經。聞者未必出離生死。

 一切大乘經但有一法印。所謂諸法實相。若大 乘經有實相印。即是大乘了義經。聞者乃可得 菩薩道。

 若無諸法實相印即是不了義經。聞者多墮二邊

不能得無生忍也。

(10)

 復次若無實相印。雖說種種願行猶濫魔之所說

。所以者何。魔王亦能說種種願行。但不能說 諸法實相。故大智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 皆是魔事。諸法實相即是真性解脫之異名也。

 問曰。聲聞經何故但用三法印。摩訶衍教何故 但用一實相印。

 答曰。聲聞根鈍著重故。須說三法印令厭生死

苦欣涅槃樂。菩薩大悲根利易悟。生死即涅槃

相,能不捨生死不取涅槃入不二法門。故佛但

說諸法實相印也。

(11)

四法印

 四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皆苦,涅槃寂靜」

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係對現象及諸法之客觀性 觀察。即就時間上而言,現象乃經常生滅變化之無常存 在(諸行無常);於空間上、理論上而言,現象界之諸 法必與他物相互關連和合,無一為孤立獨存者(諸法無 我)。

 如此對現象活動情形,作法則性之觀察,即一般所謂之

緣起說。緣起通常即以此二命題為基礎而成立;而反過

來說,通過緣起之觀察,才能把握諸行之無常性、諸法

之無我性。

(12)

 對現象、諸法之價值觀,有「一切皆苦」、「

涅槃寂靜」二法印。即於現實之凡夫輪迴界中

,充斥著不滿、苦惱,而無法獲得絕對之淨福

,故深感「一切皆苦」;反之,以脫離輪迴之 理想境地為絕對之淨福者,稱為「涅槃寂靜」

。此種對現實之苦與其原因理由,兩者間之關 係,作法則性之觀照,即稱為「流轉緣起」;

而說明理想狀態以及達到之方法者,稱為「還

滅緣起」。對於「苦」在何種因素下發生、存

在,佛陀舉出十二項具體條件(流轉緣起、順

觀),稱為「十二緣起」,更以還滅緣起、逆

觀來說明滅此條件即滅苦。

(13)

四聖諦

 諦,審實不虛之義。即指苦、集、滅、道四種 正確無誤之真理。此四者皆真實不虛,故稱四 諦、四真諦;又此四者為聖者所知見,故稱四 聖諦。

 四諦大體上乃佛教用以解釋宇宙現象的「十二 緣起說」之歸納,為原始佛教教義之大綱,乃 釋尊最初之說法。四諦依次稱為苦聖諦、苦集 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聖諦,或苦聖諦、苦 習諦、苦滅諦、苦滅道聖諦,或苦諦、苦集諦

、苦盡諦、苦出要諦,或苦聖諦、集聖諦、真

聖諦、道聖諦。

(14)

 其中,苦與集表示迷妄世界之果與因,而滅與道 表示證悟世界之果與因;即世間有漏之果為苦諦

,世間有漏之因為集諦,出世無漏之果為滅諦,

出世無漏之因為道諦。

 據 《 中阿含 》 卷七 《 分別聖諦經 》 《 大毘婆沙論 》

卷七十七、 《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 卷七等所說四諦之

義,即:

(15)

( 一 ) 、苦諦 ,苦,泛指逼迫身心苦惱之狀態。審實世 間事物,不論有情、非情悉皆為苦;亦即對人生及

環境所作之價值判斷,認為世俗之一切,本質皆苦。

苦諦即關於生死即是苦之真諦。

( 二 ) 、集諦 ,集,招聚之義。審實一切煩惱惑業,實 能招集三界生死苦果。集諦即關於世間人生諸苦之

生起及其根源之真諦。

( 三 ) 、滅諦 ,滅,即寂滅;審實斷除苦之根本─欲愛 ,則得苦滅,可入於涅槃之境界。滅諦即關於滅盡苦

B 集之真諦。

( 四 ) 、道諦 ,道,能通之義。審實滅苦之道,乃正見 、正思惟等八正道,若依此而修行,則可超脫苦、集

二諦,達到寂靜涅槃之境。道諦即關於八正道之真諦

(16)

 四諦係佛陀成道之後,於鹿野苑為五比丘初轉 法輪之說,為佛教中之基本教義,並為生死解 脫之唯一方法。

 後世雖以四諦為聲聞之法,然除小乘教中有此

生死解脫之說外,於大乘經典中亦有此四諦之

說,如勝鬘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卷十

三等,不僅附有大乘之解釋,並對四諦之深義

有所發揮。

(17)

三十七道品

 道品,又作菩提分、覺支,即為追求智慧,進 入涅槃境界之三十七種修行方法。又稱三十七 覺支、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助道法、三十七 品道法

 循此三十七法而修,即可次第趨於菩提,故稱

為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可分七科如下:

(18)

( 一 ) 四念處,又作四念住。 (1) 身念處,即觀此色身皆是不 淨。 (2) 受念處,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 (3) 心念處,觀 此識心念念生滅,更無常住。 (4) 法念處,觀諸法因緣生,

無自主自在之性,是為諸法無我。

( 二 ) 四正勤,又作四正斷。 (1) 已生惡令永斷。 (2) 未生惡令 不生。 (3) 未生善令生。 (4) 已生善令增長。

( 三 ) 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 (1) 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 能如願滿足。 (2) 精進如意足,於所修之法,專注一心,無 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 (3) 念如意足,於所修之法,記憶 不忘,如願滿足。 (4) 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 失,如願滿足。

(19)

( 四 ) 五根,根,即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 法。 (1) 信根 ,篤信正道及助道法,則能生出一 切無漏禪定解脫。 (2) 精進根 ,修於正法,無間 無雜。 (3) 念根 ,乃於正法記憶不忘。 (4) 定根

,攝心不散,一心寂定,是為定根。 (5) 慧根 , 對於諸法觀照明了,是為慧根。

( 五 ) 五力,力即力用,能破惡成善。 (1) 信力 ,

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 (2) 精進力 ,精進根增

長,能破身心懈怠。 (3) 念力 ,念根增長,能破

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 (4) 定力 ,定根增

長,能破諸亂想,發諸禪定。 (5) 慧力 ,慧根增

長,能遮止三界見思之惑。

(20)

( 六 ) 七覺分,又作七覺支、七覺意。 (1) 擇法覺 分,能揀擇諸法之真偽。 (2) 精進覺分 ,修諸道 法,無有間雜。 (3) 喜覺分 ,契悟真法,心得歡 喜。 (4) 除覺分 ,能斷除諸見煩惱。 (5) 捨覺分

,能捨離所見念著之境。 (6) 定覺分 ,能覺了所 發之禪定。 (7) 念覺分 ,能思惟所修之道法。

( 七 ) 八正道,又作八聖道、八道諦。 (1) 正見 , 能見真理。 (2) 正思惟 ,心無邪念。 (3) 正語 , 言無虛妄。 (4) 正業 ,住於清淨善業。 (5) 正命

,依法乞食活命。 (6) 正精進 ,修諸道行,能無

間雜。 (7) 正念 ,能專心憶念善法。 (8) 正定 ,

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

(21)

十二因緣

 十二種因緣:即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

 阿含經所說根本佛教之基本教義,即:無明、行、識

、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據 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載,緣癡有行,緣行有識,緣 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

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 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為此大苦陰緣。

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為後者生起之因,前者若滅,

後者亦滅,故經中以(大一‧ 六七上)「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中略)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之

語,說明其相依相待之關係。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

性,皆由因、緣所成立,故說無常、苦、無我。

(22)

 在阿含經典中,除十二緣起說之外,另有十支、九支、

八支、七支等緣起說,廣義而言,彼等皆含攝於十二緣 起說中。又雜阿含經卷十二謂,緣起法乃永恆不變之真 理,佛觀察此真理而開悟,並為眾生開示此法。

 又若自有情生存之價值與意義方面觀察十二緣起之意義

,則指人類生存之苦如何成立(流轉門),又如何滅除 苦惱而至證悟(還滅門)。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識

(精神之主體)之活動開始,識之活動成為生活經驗(

行),復由活動之蓄積形成識之內容。然識之活動乃識

透過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接觸認

識之對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此係主觀上感受

之事。

(23)

 凡夫之識以無明(對佛教真理無自覺)為內相

,以渴愛(求無厭之我欲)為外相,渴愛即識 之根本相,且發展而取一切為我,成為我執(

取),故由此染污識之活動所薰習之識,必應 經驗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間苦、無常苦。

反之,聖者因滅無明及渴愛,故人間亦滅。

(24)
(25)

 「原始佛教」之思想立場,乃在現實生活中認識

「苦」,了解苦之根源為無常變遷,主張一切存 在之物並無一主宰的我存在,而樹立「無我」之 觀點。無我的現象世界即由「緣起」而生,「十 二因緣」則在說明緣起的道理,總括以上所說,

而有「四諦八正道」之教說。

(26)

 此外,有戒定慧三學、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及四 神足、五分法身、五根、五力、七覺支等教義。

 係以出家之比丘、比丘尼為中心,再加上在家之 信士、信女而構成之僧伽,於戒律中皆有制定。

教團不承認造成印度社會弊端之種姓制度,雖是 賤民出身之比丘,其出家受戒之戒臘(年資)高

,一樣位於帝王出身的比丘之上首。此外,教團 亦經常為在家居士解說布施、五戒、生天論等法

(27)

戒、定、

 必修之戒、定、慧三學。又作三勝學,全稱戒定慧三學 ( 一 ) 、增戒學,又作戒學、增上戒學。戒可修善,並防止 身、口、意所作之惡業。

( 二 ) 、增心學,又作定學、增意學、增上意學、增上心學

。定可攝散澄神、摒除雜念,見性悟道。

( 三 ) 、增慧學,又作慧學、增上慧學。慧能顯發本性,斷 除煩惱,見諸佛實相。

 此三者為佛教實踐綱領,即由戒生定,由定發慧。故

菩 薩地持經

卷十以六度配三學,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 等四波羅蜜為戒學,禪波羅蜜為定學,般若波羅蜜為慧學。

蓋三學實為佛道之至要,一切法門盡攝於此,故當精勤修學

。三學若加上解脫與解脫知見,則成所謂「五分法身」。

(28)

 三學指戒律、禪定與智慧。據 《 翻譯名義集 》 卷四謂

,防非止惡為戒,息慮靜緣為定,破惡證真為慧。學 此三法可達無上涅槃,故稱三學。此三學在聖者之身 為無漏,故亦稱三無漏學。

 ( 一 ) 、戒學 ,指防止身、口之惡之戒律。小乘有五戒

、八戒、二百五十戒,大乘有三聚淨戒、十重戒、四 十八輕戒等。

 ( 二 ) 、定學 ,指防止心意散亂以求安靜之法。小乘有 四禪定、四無色定、九想、八背捨等,大乘更加九種 大禪、百八三昧、百二十三昧等。

 ( 三 ) 、慧學 ,指破除迷惑以證真理之道。小乘觀四諦

、十二因緣,大乘觀真如、實相。

(29)

 佛經通常類別為經、律、論三藏,即各以詮顯

定學、戒學、慧學為主。又經論中凡有關此三

學者,多冠以「增上」二字,稱增上戒、增上

心(即定學)、增上慧。蓋「增上」有殊勝之

意味。

(30)

五分法身

 又作無漏五蘊、無等等五蘊。乃大小乘之無學位,即 佛及阿羅漢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按小乘佛教之 解釋, 《 俱舍論光記 》 卷一末所舉,即:

( 一 ) 、戒身 ,又作戒蘊、戒眾、戒品。即無漏之身語業

( 二 ) 、定身 ,又作定蘊、定眾、定品。即無學之空、無

願、無相等三三昧。

(31)

( 三 ) 、慧身 ,又作慧蘊、慧眾、慧品。即無學之正見、

正知。

( 四 ) 、解脫身 ,又作解脫蘊、解脫眾、解脫品。即與正 見相應之勝解。

( 五 ) 、解脫知見身 ,又作解脫所見身、解脫知見蘊、解 脫知見眾、解脫知見品。即無學之盡智、

無生智

(32)

 其中,解脫身與解脫知見身,合稱為解知見。蓋小乘

之無學位所證得之盡智、無生智為解脫知見,此於佛

教教團中,本被視為抑制肉體與精神之慾望,以便能

夠靜心、磨鍊智慧,而從一切束縛中解脫之法門;並

且自己能意識到解脫後之清淨無染,而顯示出進入所

謂之悟境。

(33)

慈悲喜捨

 又作四無量心、四等心、四等、四心。即佛菩薩為普 度無量眾生,令離苦得樂,所應具有之四種精神。據 中阿含卷二十一說處經、大智度論卷二十所列舉阿毘 曇說之解釋,即: ( 一 ) 緣無量眾生,思惟令彼等得樂 之法,而入「慈等至」,稱為慈無量 。 ( 二 ) 緣無量眾 生,思惟令離苦之法,而入「悲等至」,稱為悲無

量。 ( 三 ) 思惟無量眾生能離苦得樂,於內心深感喜悅

,而入「喜等至」,稱為喜無量 。 ( 四 ) 思惟無量眾生

一切平等,無有怨親之別,而入「捨等至」,稱為捨

無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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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文及第五文即是通證。餘三文別證。初發心位成佛言七文者。在於一地等。二

並且,今年五月,集結有志之士,於台北府開設大日本台灣

189 印順法師, 《中觀論頌講記》頁

印順 2

5 印順法師即雲:“佛學只是佛法之學,佛教之學。”(釋印順: 〈談入世與佛學〉, 《妙雲集》下編之七:〈無諍之 辯〉 ,第

我國佛學界泰斗印順導師(以下簡稱印老)於 1942 年(當時 37 歲) ,在他的《印 度之佛教》 (以下簡稱《 1943

有種種性,種種國土人出家,用不正音壞佛經義,願世尊聽我用 闡提之論,正佛經義。佛言:我法中不貴浮華之言語,雖質朴不 失其義,令人受解為要。 14 (《大正藏》第

印度佛法的經藏、律藏、論藏,合稱《三藏》。三藏的結集共經 歷了數百年,其結集過程,是藉由現存的《摩訶僧祇律》 、 《說有律雜 事》 、 《十誦律》 、 《五分律》 、 《四分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