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觀雜誌第 101 期【2014 年 1 月】
內觀雜誌第 101 期
【本期重點】佛法三藏結集專題研究:(1)三藏結集史略;(2)佛 教論藏的結集略探;(3)佛法結集的原始資料分析。
第 101 期內容:佛法三藏結集專題研究
(1)三藏結集史略
(2)佛教論藏的結集略探
(3)佛法結集的原始資料分析
一、《摩訶僧祇律》相關資料(T22, No.1425)
二、《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39、40(T24, No.1451)
三、《化地五分律》卷 30(T22, No.1421)
四、《四分律》卷 54(T22, No.1428)
五、《巴利律》〈小品〉第 11、12 犍度
六、《善見律毘婆沙》卷 1-3(T24, No.1462)
七、《十誦律》卷 60、61(T23, No.1435)
佛法三藏結集專題研究
三藏結集史略
林崇安
一、前言
印度佛法的經藏、律藏、論藏,合稱《三藏》。三藏的結集共經 歷了數百年,其結集過程,是藉由現存的《摩訶僧祇律》、《說有律雜 事》、《十誦律》、《五分律》、《四分律》、《善見律》、《舍利弗問經》、《異 部解說》(或《異部說集》)、《宗義差別排列輪論》及《大唐西域記》
等資料去推斷。當表面的資料記載有出入時,也要推究其原因(常常 是事件的時間弄錯而已),找出內在的一致性。以下依據這些南北傳 的相關資料,綜合整理出各次結集的過程和結集的內容。
二、第一結集
(1)佛陀入滅當年,大迦葉尊者為使正法久住,於是召集優波離、
阿那律、阿難等五百阿羅漢,於王舍城舉行第一結集。第一結集 又稱王舍城結集、五百結集。依據《摩訶僧祇律》、《說有律雜事》
卷 39,第一結集時,先由阿難誦出四阿含,而後由優波離誦出 律藏。依據《瑜伽師地論》,第一結集時的四阿含,依次是《雜 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增一阿含經》。
(2)第一結集後,大迦葉為使經律之義不失,編有經律的「摩窒里 迦」(本母),並傳給阿難。(《說有律雜事》卷 40 說大迦葉是在 第一結集時編「摩窒里迦」,其實是在結集後)
(3)依據《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王舍城結集後,富樓那趕至,對 律有七條異議。七條者,內宿、內熟、自熟、自持食從人受、自 取果食、就池水受、無淨人淨果除核食之。
小結:第一結集時的經藏是「四阿含經」,律藏是「原始舊律」。依據
《高僧法顯傳》、《舍利弗問經》,此原始舊律是《摩訶僧祇律》。
三、第二結集(上座部)
(1)佛涅槃後百年,毗舍離城蘇修那伽王在位,西方末突羅持律者 耶舍於毗舍離與跋耆比丘於十事起諍。依據《彌沙塞部和醯五分 律》〈七百集法〉,其十事者,一鹽薑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
三復坐食淨,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闍樓伽 酒淨,七作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十受畜金 銀錢淨。
(2)依據《善見律毗婆沙》等,耶舍邀集阿難、阿那律、優波離、
舍利弗、迦旃延等系的下傳弟子,共七百上座比丘舉行第二結 集,又稱毗舍離結集、七百結集。
(3)依據《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善見律毗婆沙》,毗舍離第二結 集時,先結集律藏,重整波逸提等戒條的次第,而後結集經藏,
另將《法句》、《本生》等集成《小部》。會內上座系的經藏依次 結集《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及《小部》(雜藏)
等五部。《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善見律毗婆沙》中所述第一 次經藏的結集次第和內容,其實是第二次經藏結集的內容(如同 電腦的新資料覆蓋舊的資料)。
(4)第二結集後,佛法僧眾分為兩律系,一是會內上座律系,二是 會外大眾律系。依據《舍利弗問經》,會內上座律系為新律(將 戒條次第調動故成新律,學新者少,而是上座,從上座為名,為 他俾羅)。會外大眾律系為舊律(學舊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 僧祇)。
(5)依據《出三藏記集》第三,會外羅怙羅系的跋耆比丘形成犢子 部,犢子部的律是《婆麤富羅部律》,內容同於《摩訶僧祇律》,
都是原始舊律。
小結:第二結集時,起因於戒律之諍,所以「先結集律藏,後結集經 藏」是合理的,但是後代誤把第一結集也認為是「先結集律藏,
後結集經藏」,這就像電腦的新資料覆蓋舊資料一樣。
第二結集後,形成了會內上座系統和會外大眾系統。會內上座系 統的律藏是「上座律」【此為化地五分律的傳承】,經藏是「五部」, 依次是「長、中、相應、增、雜藏(小部)」,這便是毗舍離結集 的結果。會外大眾系統包含所有未參與第二結集的其他僧眾,此 中有羅怙羅弟子、迦旃延弟子、其他阿難弟子等。會外大眾(含 所有未參與的其他僧眾)的律藏仍是「原始舊律」,經藏仍是「四
阿含」。
四、法諍和論藏結集(犢子部)
(1)依據《異部解說》、《宗義差別排列輪論》等,佛滅一百三十七 年至二百年的六十三年間,分佈廣大的大眾律系僧眾,先有「四 眾」共議「五事」不同而起法諍,後又與上座律系起諍。四眾者 何?一龍象眾,二邊鄙眾,三多聞眾,四大德眾。其五事者,如 彼頌言:「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
參與法諍者,有大迦葉及阿難系弟子,有優波離系弟子,有迦旃 延系弟子,有舍利弗及羅怙羅系弟子。
(2)此中,毗舍離結集下傳的系統,為上座部,主張「分別說」。東 方優波離系樹提陀娑下傳弟子,形成大眾部,主張「一說」,贊 成「五事」。舍利弗、羅怙羅系的犢子比丘眾,形成犢子部,主 張有「不可言說我」。西方(如,末突羅)未參與毗舍離結集的 阿難系弟子,形成說有部,主張「三世實有」。依據《出三藏記 集》第三,犢子部(婆麤富羅部)律,同於摩訶僧祇律。
(3)依據《異部解說》,佛滅二百年時,法諍後的犢子部為鞏固己部 思想,便有論藏的編集,羅怙羅系的犢子上座乃先結集正教,集 出《舍利弗阿毗曇》,附於經藏與律藏之後,而成三藏。此次結 集者眾,故南傳稱之為「大結集」。
(4)依據《善見律毗婆沙》卷 2,佛滅二一八年,摩竭陀國華氏城,
阿育王統攝贍部。佛滅二二三年阿育王寺落成,王子摩哂陀出 家,以目犍連子帝須為和尚、大天為阿闍梨,授十戒,大德末闡 提為阿闍梨,授具足戒。時,各部精英薈集華氏城,目犍連子帝 須、摩訶勒棄多是上座部高僧,大天是大眾部高僧,末闡提是說 有部高僧,勒棄多是犢子部高僧,然見解不同又起法諍。此中以 大天與末闡提之諍,最為激烈,諍論的內容涉及「五事」與「三 世實有」。贊成大天者是年少而多數的僧眾,贊成末闡提者是年 老而少數的僧眾。依據《善見律毗婆沙》,阿育王接受目犍連子 帝須的建議,將不同部派的高僧,各往邊地弘法。
五、第三結集(上座部)
(1)依據《善見律毗婆沙》,佛滅二三五年,原上座系的目犍連子帝 須進一步舉行華氏城的上座系結集,以優波離系為主,兼及阿難 系、舍利弗系、迦旃延系的僧眾,有曇無德、末示摩、摩哂陀等 千位比丘,舉行第三結集,又稱華氏城結集、一千結集,依次結 集律藏、經藏及論藏,此中將律藏的戒條次第又略加調整,論藏 則參考犢子部的《舍利弗阿毗曇》編出符合上座自派的觀點。在 華氏城的會內上座部結集中,經藏五部依次是「長、中、相應、
增、雜藏(小部)」,這便是上承第二結集的結果。而會外的說有 部則始終維持著四阿含,不含「雜藏」,說有部不屬於聖上座部,
並未參與第二和第三結集。論藏中,目犍連子帝須編出《論事》,
駁斥他派的觀點。
(2)華氏城第三結集後,上座系僧眾亦往印度邊國弘法:
(a)依據《善見律毗婆沙》,曇無德所率僧眾,至阿波蘭多迦國,
形成法藏部(法護部)【此為曇無德四分律的傳承】。法藏部自稱:
「我襲採菽氏師」,謂以目犍連子帝須為師。
(b)依據《善見律毗婆沙》,原上座部系中的阿難系弟子(末示 摩等)往雪山者甚多,形成雪山部。
(c)依據《善見律毗婆沙》,摩哂陀率眾至師子國(錫蘭、斯里 蘭卡)後,形成銅鍱部。【此為銅鍱律的傳承】
小結:第三結集後,會內上座系統的律藏是「上座律」,經藏是「五 部」。而所有未參與第二、第三結集的其他僧眾的律藏仍是「原 始舊律」,經藏仍是「四阿含」。各部自編其論藏。
六、北傳第四結集(說有部)
(1)原屬會外的說有部(說一切有部=婆沙宗)早期不以論藏為重,
自上座部目犍連子帝須編出《論事》後,說有部乃有提婆設摩(天 護)著作《識身足論》加以駁斥﹔佛滅五百年時,迦旃延尼子著 作《發智論》,確立說有部的思想。
(2)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時期,說有部舉行北傳的第四結集,又稱 迦濕彌羅結集,結集經、律、論三藏。其中的經藏上承第一結集 的四阿含。其中的律藏上承第一結集的原始舊律【此為說有律的 傳承】。依據《大唐西域記》,其中的論藏歷經五百學者的編集,
有《大毗婆沙論》的出現,成為說有部最主要的論藏。但是在傳
承上,原屬第二結集會外系統的說有部,此時期自認為是屬於第 二結集時會內的上座部系統,因而造成部派分類上的混淆。
七、結語
以上抉擇《摩訶僧祇律》、《說有律雜事》、《十誦律》、《五分律》、
《四分律》、《善見律》、《舍利弗問經》、《異部解說》、《宗義差別排列 輪論》及《大唐西域記》等相關資料,找出內在的一致性,釐清印度 佛法的三藏的結集過程和內容,特別是經藏和律藏的「結集先後問 題」。
佛教論藏的結集略探
林崇安
(法光雜誌,262 期,2011)
一、前言
關於佛教論藏結集的動態過程,經由比對南傳和北傳的資料,可 以得出一個比較清晰的全貌。首先,佛陀在世傳法的四十多年間,他 的阿羅漢大弟子們已經散往印度各地弘揚佛法。特別是,頭陀第一的 大迦葉,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揵連,議論第一的迦旃延,
他們所歸納或演繹的佛法精義,便是後來論藏的濫觴。佛陀入滅後,
這些佛陀大弟子們的論述經由多次的結集而倖存下來。以下略探其原 委和演變。
二、舍利弗等的說法
依據阿含經的記載,佛陀常指定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幫忙說法,所 說的有《眾集經》、《十上經》等。舍利弗的禪修經驗也甚受佛陀的肯 定,並保留在《中部•不斷經》中。《雜阿含 639 經》記述著,舍利 弗和目揵連入滅後,佛陀感嘆地說:
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揵連般涅槃故。我聲聞唯 此二人,善能說法,教誡教授,辯說滿足。(T2,p177a)
舍利弗善於向弟子們以阿毗達摩的形式演繹佛法的精義,下傳的 有《無礙解道》、《義釋》、《集異門足論》等。神通第一的目揵連則傳 出直接解釋經義的《法蘊足論》。議論第一的迦旃延也擅長歸納經義,
《分別功德論》卷 1 說:
阿毘曇者,大法也,……亦名無比法。八智、十慧、無漏正見,
越三界閡,無與等者,故曰無比法也。迦旃延子撰集眾經,抄撮 要慧,呈佛印可,故名大法藏也。(T25,p32a)
迦旃延所傳的阿毘曇,稱作《藏釋》(或作藏論),《大智度論》
卷 2 稱此為「毗勒」。以上是一些佛陀大弟子的相關論述。
三、第一結集
佛陀入滅當年在王舍城的第一結集,由大迦葉主持,重點在於結 集佛陀所說的經和律,由五百阿羅漢先結集《四阿含經》或《四部》
而後結集出律藏。依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40 的記載,
在大迦葉主持下結集完經和律後:
時,迦攝波作如是念:『後世之人少智鈍根,依文而解不達深義,
我今宜可自說摩窒里迦,欲使經律義不失故。』作是念已,便作 白二羯磨,白眾令知。眾既許已,即昇高座,告諸苾芻曰:『摩 窒里迦我今自說,於所了義皆令明顯,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 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
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
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毘缽舍那,法集、法 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T24,p408b)
可知大迦葉(迦攝波)於結集完經和律後,特別編出摩窒里迦(本 母),這一本母下傳後,可能就是後來由無著菩薩所收集到,編入《瑜 伽師地論》的一分,稱為〈攝事分〉。另一方面,舍利弗、目揵連、
迦旃延等阿羅漢的佛經解釋,其弟子們也往下傳誦,但是這些本母或 論釋並不納入第一結集的範圍。
四、第二結集和大結集
佛滅 100 年,於吠舍離有七百比丘舉行第二結集,以阿難系、阿 那律系的上座為主導,兼及優波離系、舍利弗系的弟子,形成上座部 系統,《善見律毗婆沙》卷 1 記載著結集的上座為:
薩婆迦眉、蘇寐、離婆多、屈闍須毗多,耶須(即耶舍)、娑那 參復多,此是大德阿難弟子。修摩[少/兔]婆、婆伽眉,此二人 是阿[少/兔]留駝(即阿那律)弟子。(T24,p678a)
由於起因於戒律的不同取捨,因而會內先結集律藏而後結集經 藏。結集經藏時除了四阿含外,將《法句經》等偈頌以及《無礙解道》、
《義釋》等編為第五阿含,稱之為《小部》或《小尼迦耶》。《小部》
由十五經組成:1《小誦 》、2《法句經》、3《自說經》、4《如是語經》、
5《經集》、6《天宮事經》、7《餓鬼事經》、8《長老偈》、9《長老尼 偈》、10《本生經》、11《義釋》、12《無礙解道》、13《譬喻經》、14
《佛種姓經》、15《所行藏經》。
值得注意的是,《小部》中的《無礙解道》、《義釋》為舍利弗所 作,其性質屬於阿毗曇,後來受到會外僧眾的批評,認為不應編入經 藏中。這些未參與第二結集的廣大僧眾散佈在印度各地,各有其師 承,與會內上座對經義的解釋和戒條的開遮未必相同,因而會外僧眾 後來形成說有部、大眾部和犢子部三大系統(只是後期的說有部和犢 子部都認為自己才是上座部)。《異部解說》中記載著:
佛滅一百三十七年,難陀王及大蓮華王在位時,於華氏城有聖者 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鬱多羅及離婆多等人,有跋陀羅者 宣說五事使僧眾起分裂,謂有龍上座及堅意二位多聞者隨宣五事
(為他所惱、無知、猶豫、遍觀察、自救護是道),因而分成上 座部及大眾部,如是六十三年間處於混亂。(北京版西藏大藏經 127 冊,p253)
上面記載顯示,由佛滅一百三十七年至二百年的六十三年間,參 與法諍的有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鬱多羅、跋陀羅、龍上座、
堅意等眾比丘,在法諍中,有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弟子,有優波離系的 弟子,有迦旃延系的弟子,有舍利弗及羅怙羅系的弟子,由於地域、
法義及法師的不同,而起大的諍論。在長期法諍後,各部為了鞏固自 己的思想,便須進行論藏的編集,將經典善巧地解說以符合自己這一 部派的看法,《異部解說》記載著:
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乃結集正教。(北京版西藏大藏經 127 冊,p253)
另外,《大智度論》卷 2 說:
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毗曇,後犢子道人等 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毗曇》。」(T25,p70a)
由此可知,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首先進行正教的結集,由於 早期已有經藏與律藏的結集,因此犢子上座所結集的,便是《舍利弗 阿毗曇》,而其傳承是由舍利弗下傳。由於此次結集的人甚多,因此 南傳稱之為「大結集」。《舍利弗阿毗曇》將佛說區別成問、非問、攝、
相應、處所五分來解說,很有系統。受到大結集的影響,其他各部也 紛紛參考《舍利弗阿毗曇》的內容來編集論藏,建立各自的思想或宗 義。經過這六十三年的法諍,形成了四系統:上座部系統、大眾部系 統、犢子部系統及說有部系統。
五、第三結集
佛滅 226 年起,佛教各部菁英匯集於華氏城,由於對戒律取捨不 同以及經義解釋的不同又掀起大的諍論。上座部的目揵連子帝建議阿 育王將各部僧眾派往邊地弘法,因而形成更多支派。目揵連子帝須並 於佛滅 235 年時,於華氏城集合一千比丘(以第二結集中的優波離系 的弟子為主,兼及阿難系和迦旃延系的弟子)舉行了第三結集。會內 先結集律藏而後結集經藏,最後結集論藏以鞏固上座部系統的思想。
論藏中結集出重要的上座七論:1.《法集論》2.《分別論》3.《界論》
4.《人施設論》5.《論事》6.《雙論》7.《發趣論》。
隔年摩哂陀等將這一結集的三藏傳往斯里蘭卡等地,這便是南傳 佛教的開始。由於舍利弗傳承下的《無礙解道》、《義釋》編在《小部》
中,因而傳到了緬甸和斯里蘭卡(師子國或錫蘭)等地。《善見律毗 婆沙》卷 2 記載著:
須那迦、鬱多羅,至金地國。摩哂陀、鬱帝夜、參婆樓、拔陀,
至師子國,各豎立佛法。(T24,p684a)
金地國主要是指緬甸。須那迦、鬱多羅的論藏傳承中有來自迦旃 延的解釋經典,因而《藏釋》也傳到了緬甸,後來並演變出相關的《導 論》。
六、 (南傳)第四結集和其後新論
第四次的三藏結集於西元前 29 年舉行,地點在錫蘭(斯里蘭 卡),將經典以文字記載。由錫蘭大寺派的五百位比丘重誦經典,並 將其書寫為貝葉經,這一聖典流傳至今。
錫蘭摩訶男王時代(403-431),佛音論師到錫蘭大寺,以巴利文對三藏 作注,並造《清淨道論》。從五世紀到十二世紀間,阿毗達摩方面陸 續出現的新論有:
1.佛音論師的《清淨道論》。
2.佛授尊者的《入阿毗達摩論》。 3.佛授尊者的《色非色分別論》。 4.阿耨樓陀的《攝阿毗達摩義論》。
5.阿耨樓陀的《名色分別論》。
6.阿耨樓陀的《究竟抉擇論》。
7.錫蘭護法尊者的《諦要略論》。
8.南印度或錫蘭迦葉波尊者的《斷痴論》。 9.錫蘭開曼尊者的《開曼論》。
10.緬甸薩達摩喬帝波羅尊者的《名色燈論》。
佛音論師的《清淨道論》和阿耨樓陀的《攝阿毗達摩義論》等都 是延續《無礙解道》和上座七論的重要論著。
七、 (南傳)第五結集和第六結集
第五次的三藏結集於 1871 舉行,地點在緬甸瓦城(曼德勒),除 了校對經文外,將所有的經文撰寫在 729 塊大理石上。
第六次的三藏結集始於 1954 年,地點在緬甸仰光。由八個不同 國家(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印度、斯里蘭卡、越南、尼泊爾)
來的 2,500 位長老們結集。整個過程花了兩年的時間,於 1956 年 5 月 完成。和以往不同之處是將原先的《小部》15 經,加上三經:16《導 論》、17《藏釋》、18《彌難陀經》,成為緬甸版的《小部》18 經。《導 論》和《藏釋》歸為迦旃延所作,內容有十六範疇、五法和十八根本 句。此外,還有巴利語的藏外佛典,是指巴利語三藏編成後各種巴利 語佛教典籍。主要是注釋、歷史、概要、詩歌等著作。其中包括《島 史》、《大史》、《小史》、《清淨道論》、《入阿毗達摩論》等。
自從十五世紀以來,緬甸即是研修阿毗達摩的國際中心,以《攝 阿毗達摩義論》為例,其註釋多以巴利文或緬文書寫,較為重要的六 部如下:
1.十二世紀錫蘭的新離垢覺尊者的《阿毗達摩概要疏鈔》,也名 為《古註》。
2.十二世紀錫蘭善吉祥智者尊者的《阿毗達摩義廣釋》。
3.十六世紀緬甸薩達摩喬帝波羅尊者的《略疏》。
4.緬甸列迪長老(1846-1923)的《究竟燈註》。
5.無垢長老的《安古拉疏》。
6.近代印度學者法悅谷生毗的《新醍醐疏》,用天城字母寫成,
1933 出版。
八、 (北傳)第四結集和其後新論
北傳佛教方面,佛滅約 300 年起,未參與第二和第三結集的「說 有部」開始編出「有部七論」:1《集異門足論》,舍利弗造。2《法蘊 足論》,目乾連(目揵連)造。3《施設足論》,迦旃延造。4《識身足 論》,提婆設摩造。5《品類足論》,世友造。 6《界身足論》,世友造。
7《發智論》,迦多衍尼子造。到了佛滅約 600 年時,「說有部」舉行 第四結集,正式結集出《大毘婆沙論》用以解釋《發智論》並評破他 宗,成為北傳最詳盡的聲聞論典。其後龍樹、無著、世親諸論師的出 世,除了著作出聲聞論典(如,《俱舍論》)外並有大量的大乘論典(如
《大智度論》)的出現。這一部份的探討於此暫略。
九、結語
以上經由比對南傳和北傳的資料,對於佛教論藏結集的過程,勾 畫出一個動態的全貌。北傳的早期論藏方面,大迦葉所編出的《雜阿 含經》的本母下傳後,可能就是後期被無著編入《瑜伽師地論》的〈攝 事分〉(大正 No.1579)。舍利弗下傳的《舍利弗阿毘曇論》保留在北 傳的論藏中(大正 No.1548,所屬部派不詳)。舍利弗下傳的《集異門 足論》是解釋《長阿含經‧眾集經》(相當於《長部‧等誦經》)內佛 法術語的重要著作,也保留在北傳的論藏中(大正 No.1536)。目揵連 下傳的《法蘊足論》是解釋《阿含經》中具有代表性的二十一經,這
一重要論典保留在北傳的論藏中(大正 No.1537)。北傳還保留有一些 零星傳下的毗曇,如《佛說立世阿毗曇論》(大正 No.1644)等,可能 也和佛陀的大弟子們的下傳有關。
南傳佛法方面,舍利弗下傳的《無礙解道》和《義釋》被保留在 南傳的《小部》中,歸屬經藏。《無礙解道》是一部以論述止觀禪修 為主的論書,分為大品、俱存品以及慧品,法義精細,這和舍利弗的 禪修經驗有關。迦旃延解釋阿含經典的《藏釋》,經由須那迦、鬱多 羅傳到了緬甸,後來並演變出內容相關的《導論》,近期被編入緬甸 版的《小部》而保留下來。
總之,這些最早期的本母或阿毗達摩,經由南傳或北傳的代代下 傳,難免會被增補,但其基本要義仍保存在內,使後代學者有所依循 並造出新論或給予詳釋,這是值得慶幸的。
佛法三藏結集專題研究
佛法結集的原始資料分析
林崇安
【摘要】
此處從南北傳佛教現存的《律藏》中,引據有關佛法結集的原始資料 略作分析。這些資料表面的記載有所出入,其實只是各自描寫不同時 期的演變結果而已,只要將事件配合正確的時間點就可還原出真相。
所以各種資料各有其重要性。
內容
一、《摩訶僧祇律》相關資料(T22, No.1425)
二、《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39、40(T24, No.1451)
三、《化地五分律》卷 30(T22, No.1421)
四、《四分律》卷 54(T22, No.1428)
五、《巴利律》〈小品〉第 11、12 犍度
六、《善見律毘婆沙》卷 1-3(T24, No.1462)
七、《十誦律》卷 60、61(T23, No.1435)
一、 《摩訶僧祇律》相關資料
A《摩訶僧祇律‧私記》說:
中天竺昔時,暫有惡王御世,諸沙門避之四奔,三藏比丘星離,
惡王既死,更有善王還請諸沙門還國供養。
時巴連弗邑有五百僧,欲斷事而無律師,又無律文無所承案,即 遣人到祇洹精舍,寫得律本于今傳賞。
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寫得梵本還楊 州,以晉義熙十二年歲在丙辰十一月,於鬪場寺出之,至十四年 二月末都訖,共禪師譯梵本為秦焉,故記之。
B《高僧法顯傳》說:
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 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藍得一部律,是《摩訶僧祇眾律》,
佛在世時,最初大眾所行也。[T51,864b]
【分析】
(a)法顯於摩竭提國華氏城(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寫 得《摩訶僧祇律》的梵本回國後,與佛陀跋陀羅共同譯為中文。
(b)一般公認《摩訶僧祇律》比其他律藏古老,因而保留了第一結 集的許多可信的記載。
《摩訶僧祇律》卷 32
【說明】
《摩訶僧祇律》是東晉佛陀跋陀羅和法顯所譯(T22, No.1425)。其 中卷 32 記載佛滅當年第一結集時結集法和律的過程。佛滅百年時有 第二結集,《摩訶僧祇律》的傳承祖師當時屬於會外大眾,並非會內 七百上座比丘,未參與會內上座的結集,因此《摩訶僧祇律》所保留 的是第一結集時可信的結集過程。
【第一結集先結集經藏】
(1)時,尊者大迦葉問眾坐言:「今欲先集何藏?」
眾人咸言:「先集《法藏》。」
(2)復問言:「誰應集者?」比丘言:「長老阿難。」
(3)阿難言:「不爾,更有餘長老比丘。」
又言:「雖有餘長老比丘,但世尊記汝多聞第一,汝應結集。」
(4)阿難言:「諸長老若使我集者,如法者隨喜,不如法者應遮,若 不相應應遮,勿見尊重而不遮,是義、非義願見告語。」
眾皆言:「長老阿難!汝但集《法藏》,如法者隨喜,非法者臨時 當知。」
(5)時,尊者阿難即作是念:「我今云何結集《法藏》?」
作是思惟已,便說經言:「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欝毘羅尼連河側 菩提曼陀羅。」尊者阿難適說是語,五百阿羅漢德力自在者,上 昇虛空,咸皆喟歎:「我等目見世尊,今已言聞。」悉稱南無佛
已,還復本座。
(6)爾時,阿難說此偈言:
勤修習正受,見諸法生滅,知法從緣起,離癡滅煩惱。
勤修習正受,見諸法生滅,知法從緣起,證諸法滅盡。
勤修習正受,見諸法生滅,知法從緣起,摧伏諸魔軍。
勤修習正受,見諸法生滅,知法從緣起,如日除眾冥。[T22,491c]
(7)尊者阿難誦如是等一切《法藏》。文句長者集為《長阿含》。文 句中者集為《中阿含》。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 雜、覺雜、道雜,如是比等名為雜。一增、二增、三增乃至百增,
隨其數類相從,集為《增一阿含》。雜藏者,所謂辟支佛、阿羅 漢自說本行因緣,如是等比諸偈誦,是名《雜藏》。
(8)爾時,長老阿難說此偈言:
所有八萬諸法藏,如是等法從佛聞,
所有八萬諸法藏,如是等法從他聞,
如是等法我盡持,是佛所說趣泥洹。
是名:撰集諸《法藏》。[T22,491c]
【分析】
(a)此處《雜藏》的內容很少,只有辟支佛、阿羅漢的本生諸偈誦 一項,不像上座部《雜藏》的內容,多達十四項(見後)。
(b)此處的《法藏》(經藏)提及《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
《增一阿含》,以及偈誦類的《雜藏》。但是後面傳承處則只提到
《雜阿含》、《增一阿含》、《中阿含》、《長阿含》等四阿含,相較 之下,後者為舊資料(原因之一是,一般認為《雜阿含》先結集 出來,故置於前)。
【次結集律藏:五淨法】
(1)次問:「誰復應集《比尼藏》者?」
有言:「長老優波離。」
(2)優波離言:「不爾,更有餘長老比丘。」
有言:「雖有長老比丘,但世尊記長老成就十四法,除如來應供 正遍知,持律第一。」
(3)優波離言:「諸長老!若使我集者,如法者隨喜,不如法者應遮,
若不相應應遮,勿見尊重,是義、非義願見告示。」
皆言:「長老優波離但集,如法者隨喜,非法者臨時當知。」
(4)尊者優波離即作是念:「我今云何結集《律藏》?五淨法,如法 如律隨喜,不如法律者應遮。何等五?一制限淨,二方法淨,三 戒行淨,四長老淨,五風俗淨。1 制限淨者,諸比丘住處作制限,
與四大教相應者用,不相應者捨,是名制限淨。2 方法淨者,國 土法爾,與四大教相應者用,不相應者捨,是名方法淨。3 戒行 淨者,我見某持戒比丘行是法,若與四大教相應者用,若不相應 者捨,是名戒行淨。4 長老淨者,我見長老比丘尊者舍利弗、目 連行此法,與四大教相應者用,不相應者捨,是名長老淨。5 風 俗淨者,不得如本俗法,非時食飲酒行婬,如是一切本是俗淨,
非出家淨,是名風俗淨。如是諸長老,若如法者隨喜,若不如法 應遮。」
諸比丘答言:「相應者用,若不相應者臨時應當遮。」……
【結集律藏:九法序、五事記、五比尼】
(1)時,尊者優波離作是言:「諸長老!是九法序,何等九?一波羅 夷,二僧伽婆尸沙,三二不定法,四三十尼薩耆,五九十二波夜 提,六四波羅提提舍尼,七眾學法,八七滅諍法,九法隨順法,
世尊在某處為某甲比丘制此戒不?」
皆言:「如是!優波離!如是。」
(2)優波離復言:「比尼有五事記,何等五?一者修多羅,二比尼,
三義,四教,五輕重。1 修多羅者,五修多羅。2 比尼者,二部 比尼略廣。3 義者,句句有義。4 教者,如世尊為剎利、婆羅門、
居士說四大教法。5 輕重者,盜滿五重,減五偷蘭遮。是名五事 記比尼,長老如是應學。
(3)復有五比尼,何等五?一者略比尼,二者廣比尼,三者方面比 尼,四者堅固比尼,五者應法比尼。1 略比尼者,五篇戒。2 廣 比尼者,二部比尼。3 方面比尼者,輸奴邊地聽五事。4 堅固比 尼者,受迦絺那衣捨五罪別眾食乃至不白離同食。5 應法比尼者,
是中法羯磨和合羯磨,是名應法比尼。餘者非羯磨。
(4)如是集《比尼藏》竟,喚外千比丘入,語言:「諸長老!如是集 法藏,如是集《比尼藏》。」……
【摩訶僧祇律傳承】
(1)此法從何處聞?從尊者道力聞《比尼》、《阿毘曇》、《雜阿含》、
《增一阿含》、《中阿含》、《長阿含》。……
(2)佛有無量智慧,為饒益諸眾生故授優波離,優波離授陀娑婆羅,
陀娑婆羅授樹提陀娑,樹提陀娑如是乃至授尊者道力,道力授我 及餘人。…… [T22,493a]
是名五百結集《法藏》竟。
【分析】
(a)此處《法藏》(經藏)只提及四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
《中阿含》、《長阿含》,而無《雜藏》,保留了古說。
(b)《摩訶僧祇律》的傳承祖師陀娑婆羅,於第二結集時未參與會內 上座結集,他不是會內七百上座比丘之一,因此卷 33 說由尊者 陀娑婆羅舉行會內第二結集,顯然是後代所增。
(c)《摩訶僧祇律》認為第一結集是先結集《經藏》而後結集《律藏》, 這是大眾部、犢子部和說有部(見下)的共通看法。《阿含經》
和律藏中,佛陀多處提到「法、毗奈耶」,可知「法」在「毗奈 耶」之先,佛法的不共處是「法」而非「毗奈耶」,所以先結集
「法」是合理的。
《摩訶僧祇律》卷 33
【第二結集】
(1)七百集法藏者,佛般泥洹後,長老比丘在毘舍離沙堆僧伽藍。
爾時,諸比丘從檀越乞索,作如是哀言:「長壽!世尊在時得前 食後食、衣服供養,世尊泥洹後,我等孤兒誰當見與?汝可布施 僧財物。」如是哀聲而乞。
時人或與一罽利沙槃、二罽利沙槃乃至十罽利沙槃,至布薩時盛 著瓫中,持拘鉢量分次第而與。
(2)時,持律耶舍初至次得分,問言:「此是何物?」
答言:「次得罽利沙槃醫藥直。」耶舍答言:「過去。」
問言:何故過去施僧?耶舍答言:「不淨。」
諸比丘言:「汝謗僧,言不淨,此中應作舉羯磨。」即便為作舉 羯磨,作舉羯磨已。
(3)時,尊者陀娑婆羅在摩偷羅國,耶舍即往詣彼,作是言:「長老!
我被舉行隨順法。」問言:「汝何故被舉?」答言:如是如是事。
彼言:「汝無事被舉,我共長老法食味食。」
(4)耶舍聞是語已,作是言:「諸長老!我等應更集《比尼藏》,勿 令佛法頹毀。」
問言:「欲何處結集?」答言:「還彼事起處。」
(5)時,摩偷羅國僧伽舍羯鬧耆、舍衛城沙祇。爾時,中國都有七 百僧集,有持一部比尼、二部比尼者,又從世尊面受者、又從聲 聞受者,時有凡夫、學人、無學人、三明六通、得力自在七百僧,
集毘舍離沙堆僧伽藍,嚴飾床褥。爾時,大迦葉達頭路、優波達 頭路、尊者阿難皆已般泥洹。
(6)爾時,尊者耶輸陀僧上座,問言:「誰應結集《律藏》?」
諸比丘言:「尊者陀娑婆羅應結集。」
陀娑婆羅言:「長老!更有餘長老比丘應結集。」
諸比丘言:「雖有諸上座,但世尊記長老和上成就十四法,持律 第一,汝從面受,應當結集。」
(7)陀娑婆羅言:「若使我結集者,如法者隨喜,不如法者應遮。若 不相應者應遮,勿見尊重,是義非義,願見告示。」
皆言:〔如是如是。〕
(8)爾時,尊者陀娑婆羅作是念:「我今云何結集律藏?有五淨法,
如法如律者隨喜,不如法者應遮。何等五?一者制限淨乃至風俗 淨。」作是語:「諸長老!是九法序,何等九?從四波羅夷乃至 法隨順法。世尊在某處某處為某甲某甲比丘制戒,我從和上聞,
為如是制此戒不?」皆言:「如是如是。」
(9)五事記比尼廣說如上,乃至「諸長老!是中須鉢者求鉢,須衣 者求衣,須藥者求藥,無有方便得求金銀及錢。如是諸長老應當 隨順學。」是名七百結集律藏。
【分析】
此處說由尊者陀娑婆羅舉行第二結集,這不同於所有部派的記 載,顯然是後代所增。另外,其他部派都提及十事(見後),此 中只提及「求金銀及錢」一事。所以,《摩訶僧祇律》有關第二 結集的傳聞不可信,也顯示出《摩訶僧祇律》的傳承祖師陀娑婆 羅不是會內七百上座比丘之一。
二、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39、40
【說明】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是唐義淨法師譯,收入大正 24 冊,No.1451,其中卷 39、40 記載佛滅當年第一結集時結集經律的過 程,保留有可信的結集記載。至於第二結集,說一切有部述為「第二 結集時,結集的七百比丘都是阿難弟子,且都是阿羅漢」,這不同於 所有會內上座部派的記載。所以,說一切有部有關第二結集的傳聞較 不可信,也顯示出說一切有部的傳承祖師當時並未參與第二結集。
【第一結集先結集經藏】(《雜事》卷 39)
(1)是時大迦攝波與五百阿羅漢,至畢缽羅巖所,既集會已,告大 眾曰:「汝等應知!於當來世有諸苾芻,鈍根散亂,若無攝頌,
於經、律、論不能讀誦及以受持,是故我等宜於食前,先集攝略 伽他事相應者,食後可集經、律及論。」
時,諸苾芻聞是語已,白尊者言:「今可先集伽他。」
(2)既至食後,白言:「先集何者?」
尊者告曰:「宜先集《經》。」
(3)時,五百阿羅漢各共同請大迦攝波昇師子座。尊者登座告阿難 陀曰:「具壽!頗能簡擇結集如來所說經不?」
答曰:「能。」
(4)尊者即便作白:「大德僧伽聽!此具壽阿難陀能為簡擇結集如來 所說經法,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差具壽阿難陀,
為欲簡擇結集如來所說經法。」白:如是。次作羯磨:
「大德僧伽聽!此具壽阿難陀,能為簡擇結集如來所說經法,僧 伽今差具壽阿難陀,為欲簡擇結集如來所說經法,若諸具壽聽阿 難陀為欲簡擇結集如來所說經法者默然,若不許者說。僧伽已與 具壽阿難陀,為欲簡擇、結集如來所說經法竟,僧伽已聽許,由 其默然,故我今如是持。」
(5)時,具壽阿難陀既欲說法,五百阿羅漢各各皆以僧伽胝衣,敷 其座上。
(6)時,阿難陀四邊顧望,於諸有情發悲愍念,於正法中極生尊重,
於梵行者起敬仰心,右繞高座低頭申敬,於上座前依法敬禮作無 常想,以手按座正身端坐,次審觀察見諸聖眾,猶如甚深湛然大 海,便作是念:「我於佛所親聞是經,或有傳說或龍宮說,或天 上說,悉皆受持而不忘失,我今應說。」
(7)時,諸天眾互相謂曰:「仁等當知!聖者阿難陀,將欲宣暢如來 所說經法,當一心聽!」時有天子說伽陀曰:
若能建妙法,饒益三千界,聖者法無畏,猶如師子吼,
仁等應至誠,聽說微妙法,所欲安樂者,知此真實義。
(8)爾時,尊者迦攝波以頌告阿難陀曰:
具壽今當宣佛語,一切法中最為上,
凡是大師所說法,咸能利益於眾生。
(9)時,阿難陀聞說大師名,心生戀慕,遂便迴首望涅槃處,虔誠 合掌,以普遍音,作如是語: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婆羅[病-丙+尼]斯仙人墮處,施鹿林 中。爾時,世尊告五苾芻曰:此苦聖諦,於所聞法如理作意,
能生眼智明覺…。此中廣說,如上《三轉法輪經》。
(10)時,具壽阿若憍陳如告大迦攝波曰:「此微妙法親從佛聞,世 尊慈悲為我宣說,由是經力能令我等,枯竭無邊血淚大海,超越 骨山,關閉惡趣無間之門,善開天宮解脫之路,說此微妙甚深經 時,我既聞已,於一切法,離諸塵垢,得法眼淨,八萬諸天皆蒙 利益。」
說是語時,於虛空中,所有諸天及未離欲諸苾芻等,情生苦痛,
如千箭射心,悲啼號叫,咸作是語:苦哉苦哉!而說頌曰:
禍哉此世間,無常不簡別,壞斯珍寶藏,枯竭功德海,
我親於佛所,聞此解脫法,今乃於他處,傳說如來言。
(11)又諸大眾聞說經時,咸作是語:「苦哉禍哉!無常力大,無有 簡別,能壞如是世間眼目。」
(12)時,憍陳如即離本座,蹲踞而住。
時諸羅漢見是事已,咸起敬心皆離本座,蹲踞而住,作如是語:
「苦哉禍哉!無常力大,如何我等於世尊所親自聞法,今者傳 聞?」而說偈言:
天人龍神尊已謝,我等何因不歸寂,
無一切智世間空,誰復將斯活為勝。
(13)爾時,諸阿羅漢俱入第四靜慮,以願力故觀察世間,各從定起 告具壽阿難陀曰:「汝為法來?」答言:「大德!我為法來,仁等 亦為法來。」答曰:「如是!」
(14)爾時,摩訶迦攝波作是念:「我已結集世尊最初所說經典,於 同梵行處無有違逆,亦無訶厭,是故當知此經是佛真教。」
(15)復告阿難陀:「世尊復於何處說第二經?」
時,阿難陀以清徹音答言:「世尊亦於婆羅[病-丙+尼]斯。」
「為誰說耶?」「為五苾芻。」
「所說云何?」答言:「作如是說:汝等苾芻當知!有四聖諦,
云何為四?所謂苦、集、滅、道聖諦。云何苦聖諦?謂生苦、病 苦、老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若略說者謂 五趣蘊苦,是名為苦。云何苦集聖諦?謂喜愛俱行隨處生染,是 名為集。云何苦滅聖諦?謂此喜愛俱行隨處生染更受後有,於如 是等悉皆除滅、棄捨、變吐,染愛俱盡,證妙涅槃,是名苦滅。
云何趣滅道聖諦?謂八正道,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
正勤、正念、正定,是名趣滅道聖諦。說此法時,具壽阿若憍陳 如,於諸煩惱心得解脫。餘四苾芻離諸塵垢,得法眼淨。」
(16)時,具壽阿若憍陳如告具壽大迦攝波曰:「如是等法,我於佛 所親自聽聞,我聞法已,於諸煩惱心得解脫,餘四苾芻離諸塵垢 得法眼淨。」
(17)〔爾時,摩訶迦攝波作是念:〕「我已結集世尊第二所說經教,
於同梵行處無有違逆,亦無訶厭,是故當知,此經是佛真教。」
(18)復告阿難陀:「世尊在何處說第三經?」
時,阿難陀以清徹音答曰:「世尊亦於婆羅[病-丙+尼]斯。」「為 誰說耶?」「謂五苾芻。」
「所說云何?」答言:「作如是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婆羅[病- 丙+尼]斯,施鹿林中,告五苾芻曰:汝等苾芻當知!色不是我,
若是我者,色不應病及受苦惱,我欲如是色,我不欲如是色。既 不如是隨情所欲,是故當知,色不是我。受、想、行、識,亦復 如是,廣說如前。佛告五苾芻曰:於汝意云何?色為是常、為是 無常?白言:大德!色是無常。佛言:色既無常,即是其苦,或 苦苦、壞苦、行苦,然我聲聞多聞弟子,執有我不?色即是我、
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不?不爾,世尊!如是汝等應知,
受、想、行、識常與無常,亦復如是。凡所有色,若過去、未來、
現在、內外、麤細、若勝、若劣、若遠、若近,悉皆無我。汝等 苾芻應以正智而善觀察,如是所有受、想、行、識,過去、未來、
現在,悉應如前正智觀察。若我聲聞聖弟子眾觀此五取蘊,知無 有我及以我所,如是觀已,即知世間,無能取、所取,亦非轉變,
但由自悟而證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說此法時,五苾芻等於諸煩惱心得解脫。」
(19)爾時,諸阿羅漢咸作是念:「我已結集世尊所說第三蘇怛羅,
於同梵行無有違逆,亦無訶厭,是故當知,此蘇怛羅是佛真教。」
(20)復作是言:「自餘經法,世尊或於王宮、聚落、城邑處說。」
此阿難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
〈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 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 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
而為建立。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
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於〈伽他品〉
而為建立。〕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若經長長說者,此即名 為《長阿笈摩》。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若經說 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
(21)爾時,大迦攝波告阿難陀曰:「唯有爾許《阿笈摩經》,更無餘 者!」作是說已,便下高座。
【分析】
說有部、大眾部(和犢子部)的傳承祖師都未參與第二結集,都認為 第一結集是先結集《經藏》,而後結集《律藏》。此處說有部更明確指 出,第一結集時的經藏結集,只有結集四種《阿笈摩經》:《相應阿笈 摩》、《長阿笈摩》、《中阿笈摩》、《增一阿笈摩》,沒有第五種。
【後結集律藏】(《雜事》卷 39)
(1)爾時,具壽迦攝波告大眾曰:「汝等應知!世尊所說蘇怛羅,已 共結集,其《毘奈耶》次當結集。」聞是語已,咸言:「善哉!」
(2)于時眾中唯有具壽鄔波離,於毘奈耶緣起極善解了。
(3)迦攝波便昇高座,告大眾曰:「汝等應知!具壽鄔波離,於毘奈 耶悉皆明了,世尊記說於持律中最為第一,是故我請結集《毘奈 耶》。」大眾言:「善!」
(4)爾時,迦攝波告鄔波離曰:「具壽!汝頗能簡擇結集如來所說毘 奈耶不?」答言:「能。」
(5)尊者即便作白:「大德僧伽聽!此具壽鄔波離,能為簡擇結集如 來所說毘奈耶,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設,僧伽今差具壽鄔波 離,為欲簡擇結集如來所說毘奈耶。」白:如是。次作羯磨,准
白成。
(6)時,具壽迦攝波作羯磨已,從座而下,鄔波離即昇師子座。
(7)爾時,迦攝波告鄔波離曰:「世尊於何處制第一學處?」
(8)鄔波離以清徹音答曰:「世尊於波羅[病-丙+尼]斯。」
「此為誰說?」「即五苾芻。」
「其事云何?」「謂齊整著裙不太高不太下,應當學!」
(9)說是語已,諸阿羅漢俱入邊際定,以願力故觀察世間,還從定 起。爾時,摩訶迦攝波作如是念:「我已結集世尊所說最初學處,
於同梵行無有違逆亦無訶厭,是故當知,此毘奈耶是佛所說。」
(10)復告鄔波離:「世尊何處說第二學處?」
(11)時,鄔波離以清徹音答曰:「於婆羅[病-丙+尼]斯。」
「此為誰說?」「即五苾芻。」
「其事云何?」「謂齊整披三衣,應當學!」
(12)說是語已,諸阿羅漢俱入邊際定,以願力故觀察世間,還從定 起。時,迦攝波作如是念:「我已結集世尊第二學處,廣如上說。」
(13)復告鄔波離:「世尊何處說第三學處?」
(14)鄔波離以清徹音答曰:「於羯蘭鐸迦村。」
「此為誰說?」「即羯蘭鐸迦子蘇陣那苾芻。」
「其事云何?」「謂若苾芻受禁戒,於餘苾芻乃至畜生行婬欲者,
得波羅市迦罪,亦不得同住。」
(15)說是語已,諸阿羅漢俱入邊際定,以願力故觀察世間,還從定 起。時迦攝波作是如念:「我已結集,廣說如前。」
(16)自餘學處,世尊或於王宮、聚落為諸苾芻廣制學處,時鄔波離 悉皆具說。諸阿羅漢既結集已,此名波羅市迦法,此名僧伽伐尸 沙法,此名二不定法,三十捨墮法,九十波逸底迦法,四波羅底 提舍尼法,眾多學法,七滅諍法,此是初制,此是隨制,此是定 制,此是隨聽,如是出家,如是受近圓,如是單白、白二、白四 羯磨,如是應度,如是不應度,如是作褒灑陀,如是作安居,如 是作隨意,及以諸事乃至雜事,此是尼陀那目得迦等。
(17)既結集《毘奈耶》已,具壽鄔波離從高座下。
【結集本母】(《雜事》卷 40)
(1)時,迦攝波作如是念:「後世之人少智鈍根,依文而解不達深義,
我今宜可自說〈摩窒里迦〉,欲使經律義不失故。」作是念已,
便作白二羯磨,白眾令知。
(2)眾既許已,即昇高座,告諸苾芻曰:「〈摩窒里迦〉我今自說,
於所了義皆令明顯,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
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
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
及世俗智、苫摩他、毘缽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 迦〉。」
說是語已,諸阿羅漢俱入邊際定,次第觀已,還從定起,如前廣 說。
【分析】
(a)此處的〈本母〉(摩窒里迦),其實是第一結集以後,迦攝波(大 迦葉)將《雜阿含經》的要義編出,傳給阿難,歷代下傳後,無 著時期將這〈本母〉編為《瑜伽師地論》的〈攝事分〉。這一〈本 母〉只有北傳,未曾南傳。
(b)此處的〈本母〉歸屬《阿毘達磨》或《論藏》,但不是於第一結 集會內所結集,因為其他部派沒有迦攝波結集《論藏》的記載。
【教法付囑】
(1)是故當知,此是蘇怛羅,此是毘奈耶,此是阿毘達磨,是佛真 教,如是集已。……時五百阿羅漢既結集已,此即名為五百結集。
(2)爾時,大迦攝波而說頌曰:
仁等結集法王教,皆為愍念諸群生,
所有言說量無邊,今並纂集無遺闕,
世間愚癡不能了,為作明燈除眼曀。
(3)時,具壽大迦攝波復作是念:「三藏聖教我已結集,今以定力,
觀察世尊所說教法得久住世,所應作者依如來說並已作了,如來 法王示我正道,如教奉行,我已少分報佛慈恩,誰能盡報如來恩 德?世尊大師所有遺教,利益眾生並皆纂集,久離大師無復依 怙,五蘊臭身荷負勞倦,涅槃時至,無宜久留。」作是念已而說 頌曰:
我已結集牟尼教,為令正法得增長,
久住利益於世間,饒益眾生離諸惑,
無羞恥者已折伏,有慚愧者皆攝受,
所作利益事已周,今我宜應趣圓寂。
(4)時,大迦攝波告阿難陀曰:「汝今知不?世尊言教付囑於我而般 涅槃,我今復欲入般涅槃,轉以教法付囑於汝,當善護持。」……
【分析】
(a)說有部、大眾部(和犢子部)的傳承祖師都未參與第二結集,
有部律和大眾律都認為第一結集是先結集《經藏》,而後結集《律 藏》。
(b)此處大迦攝波於入般涅槃前,以《經藏》和《律藏》付囑阿難 陀,另將迦攝波於第一結集後所編出的《雜阿含經》的〈本母〉
(摩窒里迦)也付囑阿難陀下傳。
【第二結集】(《雜事》卷 40)
(1)爾時,鄔波笈多以法付囑具壽地底迦(此云有媿)。此既弘通正法 教已,轉付具壽黑色(梵云訖里瑟拏)。次復轉付具壽善見(梵云蘇 跌里舍那)。如是等諸大龍象皆已遷化。大師圓寂佛日既沈,世 無依怙。
如是漸次至一百一十年後。爾時廣嚴城諸苾芻等,作十種不清淨 事,違逆世尊所制教法,不順蘇怛羅,不依毘柰耶,乖違正理。……
(2)爾時,具壽阿難陀在廣嚴城有弟子名曰樂欲(梵云薩婆迦摩),是 阿羅漢,住八解脫。少欲知足省緣而住。此有弟子在婆颯婆聚落,
號曰名稱(梵云:耶舍),亦阿羅漢,住八解脫,與五百弟子人間 遊行至廣嚴城。時諸苾芻欲分利物。授事人來告尊者名稱曰:「僧 伽獲利今欲共分可來受取。」報言:「具壽!此之物利,從何而 得?是誰所施?」彼即如前所得物處具告其事。尊者聞已,作如 是念:「唯於此事,有惡疱生。為更有餘事?」即入定觀察,乃 見於戒慢緩作諸惡行,共作十種非法之事。……
(3)是時,名稱令使往告善黨曰:惡黨漸增,宜速來赴。佛法大事 不可遷延。……即鳴揵稚,便有六百九十九阿羅漢悉皆來集,咸 是具壽阿難陀弟子。爾時,尊者曲安入滅盡定,不聞揵稚聲。時 諸苾芻皆集會已。具壽名稱作如是念:「我若稱名而白眾者,必 大忿諍,宜可平懷普告。」即詣上座處,蹲踞合掌而住。時,曲 安尊者從滅盡定起。是時有天告聖者曲安曰:「何為安然?有諸 同學六百九十九阿羅漢皆來集會,住廣嚴城,欲為結集,令法久
住,可宜速往。」以神通力於波吒離沒,於廣嚴出,便扣其門。……
苾芻曰:「善來善來!今可入來。」既入院已。諸苾芻皆起相迎。
問訊頂禮,還依次坐。
(4)時,具壽名稱見諸尊者坐已,陳說十事,白言:「諸具壽!合作 如是共許淨法不?」
問曰:「何謂共許淨法?」答曰:「如有苾芻作非法不和羯磨,又 作非法和羯磨,又作法不和羯磨,名為共許淨法。是事合不?」
尊者曰:「不應爾。」
問曰:「在何處制?」答曰:「瞻波城。」
復問:「為誰?」答:「為六眾苾芻。」
問:「得何罪?」答:「得惡作罪。尊者!」
此是第一事,斯乃違背佛教。廣說十事,問答同前已,即共結集。
(5)以言白已,即鳴揵稚。住廣嚴城所有苾芻皆來集會,次第而坐。
時,尊者名稱復為大眾廣陳十事,論說是非,悉皆共許。
(6)時,有七百阿羅漢共為結集,故云「七百結集」。
【分析】
此處的第二結集或七百結集,說一切有部述為「第二結集時,結集的 七百比丘都是阿難弟子,且都是阿羅漢」,這不同於所有會內上座部 派的記載。所以,說一切有部有關第二結集的傳聞較不可信,也顯示 出說一切有部的傳承祖師當時並未參與第二結集。
三、化地五分律卷 30
【說明】
(a)《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由劉宋佛陀什共竺道生等譯出(T22, No.
1421),屬上座化地部(彌沙塞部)的傳承。
(b)第二結集後形成的上座部通稱為「分別說部」,其後有第三結集。
上座部中未參與第三結集的形成「化地部」,為分別說部的主流。
參與第三結集後的上座部則形成「法藏部」、錫蘭「銅鍱部」等 部派。
(3)說有部、大眾部(和犢子部)的傳承祖師都未參與第二結集和 第三結集,都認為第一結集是先結集「經藏」成四部阿含,而後 結集「律藏」。
(4)另一方面,第二結集因律而起諍,故結集時先結集律藏、後結 集經藏,結果化地部五分律中將第一結集也改成是先「律藏」、
後「經藏」。所以,五分律反映出來的第一次的結集過程,其實 就是第二次的結集過程,依此看出第二結集的經藏是集出《長阿 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雜藏》等五部阿含。
此處《雜藏》=南傳的《小部》。
【五百集法:第一結集】 [T22,190b]
【結集律藏】
(1)於是迦葉白僧言:「大德僧聽!我今於僧中問優波離比尼義,若 僧時到僧忍聽。」白:如是!
(2)時,優波離亦白僧言:「大德僧聽!我今當答迦葉比尼義,若僧 時到僧忍聽。」白:如是!
(3)迦葉即問優波離:佛於何處制初戒?優波離言:在毘舍離。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須提那迦蘭陀子。
又問:以何事制?答言:共本二行婬。
又問:有二制不?答言:有,有比丘共獼猴行婬。
迦葉復問:於何處制第二戒?答言:在王舍城。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達膩吒。
又問:以何事制?答言:盜瓶沙王材。
迦葉復問:於何處制第三戒?答言:在毘舍離。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眾多比丘。
又問:以何事制?答言:自相害命。
迦葉復問:於何處制第四戒?答言:在毘舍離。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婆求摩河諸比丘。
又問:以何事制?答言:虛稱得過人法。
(4)迦葉作如是等問一切比尼已,於僧中唱言:「此是《比丘比尼》,
此是《比丘尼比尼》,合名為《比尼藏》(註:律藏)。」[T22,191a]
【結集經藏】
(1)迦葉復白僧言:「大德僧聽!我今欲於僧中問阿難修多羅義,若 僧時到僧忍聽。」白:如是。
(2)阿難亦白僧言:「大德僧聽!我今當答迦葉修多羅義,若僧時到 僧忍聽。」白:如是。
(3)迦葉即問阿難言:佛在何處說《增一經》?在何處說《增十經》、
《大因緣經》、《僧祇陀經》、《沙門果經》、《梵動經》?何等經因 比丘說,何等經因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天子、天女說?
阿難皆隨佛說而答。
(4)迦葉如是問一切修多羅已,僧中唱言:「此是長經今集為一部,
名《長阿含》,此是不長不短今集為一部,名為《中阿含》,此是 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 阿含》,此是從一法增至十一法,今集為一部名《增一阿含》,自 餘雜說今集為一部,名為《雜藏》。合名為《修多羅藏》(註:經 藏)。」
(5)我等已集法竟,從今已後,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 違,如佛所教應謹學之。
【分析】
(a)此處《五分律》表面是敘述第一結集,其實內容是第二結集時 的結集過程:先結集律藏,後結集經藏,經藏中又結集出《雜藏》, 成《五阿含》或《五部》。
(b)第二結集先結集律,是因為第二結集的起源來自戒律之諍。
【七百集法:第二結集】 [T22,192a]
(1)佛泥洹後百歲,毘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 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三、復坐食淨,四、越聚落食淨,五、
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閣樓伽酒淨,七、作坐具隨意大小淨,
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十、受畜金銀錢淨。
(2)彼諸比丘常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盛滿鉢水,集坐多人眾處,
持鉢著前以為吉祥,要人求施。
(3)時,諸白衣男女大小經過前者,便指鉢水言:「此中吉祥,可與 衣鉢、革屣、藥直。」
有欲與者與之,不欲與者便譏呵言:「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 錢,設人自與不應眼視,而今云何作此求施?」
【耶舍迦蘭陀子】
(4)時,長老耶舍迦蘭陀子在彼獼猴水邊重閣講堂,語諸比丘言:「汝 莫作此求施。我親從佛聞,若有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
語諸比丘已,復語諸白衣男女大小:「汝等莫作此施,我親從佛 聞,若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T22,192b]
(5)彼諸比丘得金銀錢已,語耶舍言:「大德可受此分。」
答言:「我不受非法求得施分。」
復語言:「若不自受可以施僧。」
答言:「我既不受,云何施僧?」
(6)於是諸比丘便以耶舍前教白衣為罵白衣,與作下意羯磨。羯磨 已耶舍言:「我親從佛聞:若僧與作下意羯磨,應差一比丘為伴,
謝諸白衣。」
諸比丘便白二羯磨,差一比丘伴之。
耶舍即將至白衣所,正值五百優婆塞聚在一處,便語之言:「諸 君當知!是法我說是法,非法我說非法,是比尼我說是比尼,非 比尼我說非比尼,是佛教我說是佛教,非佛教我說非佛教,我先 所說使諸優婆塞瞋,今來謝過。」
諸優婆塞皆大驚言:「大德!何時為我等說是法、是比尼、是佛 教,使我等瞋而來見謝?」
(7)耶舍更語諸人言:「世尊一時在王舍城耆域菴羅園,時瓶沙王諸 大臣共集王門作如是議:『沙門釋子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時彼眾中有一大臣名珠髻,語眾人言:『勿作此議!沙門釋子不 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即以此事往白世尊:『我之所說將 無過謬?』佛言:『汝之所說正得其中,所以者何?我常說此沙 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復白佛言:『唯願世尊,
遣告眾人令知非謬。』佛言:『大善!』又告珠髻:『譬如日月為 烟、雲、塵、阿修羅四曀所蔽,不明不淨;沙門婆羅門有四種曀,
亦復如是,或不斷愛欲行於婬法,或耽酒食不能除斷,或專作邪 命以自給活,或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若人以五欲為淨,是人 則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若人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為淨,是人則以五欲為淨,若人依我出家受具足戒,而以受畜金 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者,當知是人必定不信我之法律。我雖常說 須車求車、須人求人,隨所須物皆聽求之,而終不得受畜金銀珠 寶及用販賣。』」
(8)耶舍說此已,又言:「我先說是法非法、是律非律、是佛教非佛 教是佛所說?非佛所說?」
諸優婆塞言:「我等於此語中無不信樂,今毘舍離唯有大德是沙 門釋子,願受我等盡壽住此四事供養。」[T22,192c]
耶舍謝諸優婆塞已,與僧使比丘俱還僧坊。
(9)跋耆比丘問僧使比丘言:「耶舍比丘已謝諸優婆塞未?」
答言:「已謝,但諸白衣皆信其語,咸作是言:今毘舍離唯有大 德,已請盡壽四事供養。於我等輩無復宜利。」
(10)跋耆比丘復以耶舍前教諸比丘為罵僧犯波逸提,語言:「汝當 見罪悔過。」
耶舍答言:「我無罪可見,云何悔過?」
跋耆比丘便聚集,欲與作不見罪羯磨。
【尋找有共識者】
(11)於是耶舍便以神足飛往波旬國。
時,波利邑有六十比丘,皆是阿練若、三衣乞食、糞掃衣、常坐 露地坐,具足三明六通,悉是阿難弟子,俱共飛來向毘舍離。
耶舍見之,便置衣鉢於虛空中,猶如著地,與彼比丘共相問訊,
具說跋耆比丘十種非法,語言:「大德!我等當共論比尼、法以 滅斯事,勿使跋耆比丘破於正法。」
彼比丘莫逆於心,欲共同滅。
(12)復有三十波利邑比丘,德皆如上,亦是阿難弟子,在摩偷羅國。
耶舍與六十比丘作是議言:「得彼三十比丘同我等者,必得如法 滅彼惡事。」議已便共飛往彼比丘所,具如上說。彼亦莫逆於心,
欲共同滅。
(13)復有波利邑三十比丘,德皆如上,亦是阿難弟子,在阿臘脾邑。
耶舍復與九十人作如上議,往到其所具如上說,彼亦同心,欲共 滅之。
(14)時,長老三浮陀在阿哹山上,耶舍復共百二十人作如上議,往 到其所具如上說,彼亦同心,欲共滅之。
(15)時,長老離婆多在拘舍彌城,得慈心三昧有大眷屬,耶舍復與 百二十一人亦如上議,往到其所具如上說,彼亦同心,欲共滅之。
(16)時,跋耆諸比丘聞耶舍往拘舍彌離婆多所,便載滿船沙門衣鉢 諸所須物,亦欲往彼行貨求助。其船中伴有一持律比丘名沙蘭,
竊獨思惟:「跋耆比丘為如法不?」即依諸經律察其所為,為不 如法。
時空中神三反唱言:「如是如是!跋耆比丘所行非法,如汝所見。」
(17)跋耆諸比丘到拘舍彌,皆共上岸到長老離婆多所白言:「我等 多載沙門所須之物來奉大德,願為納受。」
答言:「我衣鉢具足,不復須之。」
又白言:「若不多須,願受少許。」
答言:「我衣鉢已備,不得為汝虧法有受。」
(18)離婆多有一弟子名曰達磨,常侍左右,跋耆諸比丘便往其所語 言:「我有沙門所須之物,若有短乏便可取之。」
答言:「我皆自有,無所乏少。」
跋耆諸比丘復言:「佛在世時人來施佛,佛不受者以施阿難,阿 難皆受,阿難既受則是佛受。」
達磨聞之為受一物,受已問言:「汝等何意強施我物?」
答言:「欲汝為我白汝和尚以力見助,不令耶舍壞我法律。」
達磨便為往和尚所白言:「和尚!可助跋耆比丘。」
答言:「行非法人我所不助。」
達磨復白:「願更籌量。」
答言:「汝今勸我助非法人,非我弟子,從今勿復在我左右,我 亦不復共汝語言。」
達磨愧懼,出到跋耆諸比丘所,彼皆問言:「汝和尚有助我意不?」
答言:「無有,徒令我今為汝受責,得不共語擯。」
跋耆諸比丘問言:「汝今幾歲?」答言:「二十歲。」
便言:「汝年德如此,何忍作此不共語擯!」
(19)於是長老離婆多作是念:「我若於此滅彼事者,彼造事人必更 發起,今當共往就彼滅之。」念已,便與大眾俱之毘舍離城。
彼城先有比丘名一切去,於閻浮提沙門釋子中最為上座,得阿羅 漢三明六通,亦是阿難最大弟子。
耶舍於僧坊外語離婆多:「可往上座房敷臥具宿并具白上事,我 晨朝亦當問訊上座。」
眾人既入僧房,彼上座為辦浴具,設過中漿。
(20)離婆多獨往上座房中,敷臥具宿。
離婆多夜作是念:「此一切去羸老上座,猶尚剋厲竟夜坐禪,我 今何宜而得安寢?」
一切去亦作是念:「此客比丘行路疲極,復兼洗浴,猶尚竟夜坐 禪行道,我今云何而得安臥?」
二人相推,遂竟夜坐禪。至後夜時,一切去問離婆多言:「汝今 夜多遊何定?」
答言:「我性多慈,今夜多遊此定。」一切去言:「此是麁定。」
又問:「汝是阿羅漢非?」答言:「是。」
離婆多次問一切去言:「上座今夜多遊何定?」
答言:「我性好空觀,今夜多遊此定。」
離婆多言:「比是大人所行,何以故?空三昧是大人法。」
又問上座:「是阿羅漢不?」答言:「是。」
後夜竟已,耶舍比丘到房前彈指,上座開戶,即入問訊,問訊已,
離婆多問一切去言:「鹽薑合共宿淨不?」
答言:「此事應僧中問,若獨問我,恐非法人以我為私,不容我 作論比尼數。」
【評斷非法】
(21)於是離婆多即集僧,欲論比尼而多亂語,便白僧言:「今日欲 共論毘尼法,而多亂語,不得有斷,彼此眾應各求四人僧為白二 羯磨,差為斷事主。」
跋耆比丘先求四人,一名一切去,二名離婆多,三名不闍宗,四 名修摩那。
波利邑比丘亦求四人,一名三浮陀,二名沙蘭,三名長髮,四名 婆沙藍。
諸上座被僧差已共作是議:「何許地閑靜平曠,可共於中論比尼 法?」即遍觀察,唯毘羅耶女所施園好。
離婆多即使弟子達磨往彼敷座,若上座至汝便避去,受勅即敷,
諸上座至次第而坐。
(22)於是離婆多問一切去上座言:「鹽薑合共宿淨不?」
答言:「不淨。」
又問:「在何處制?」答言:「在王舍城。」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一阿練若比丘。」
又問:「犯何事?」答言:「犯宿食,波逸提。」
離婆多言:「此是法、此是律、此是佛教,跋耆比丘所行非法非 律非佛教,今下一籌。」
(23)離婆多復問:「兩指抄食食淨不?」
上座問:「云何名兩指抄食食淨?」
離婆多言:「比丘足食已更得食以兩指抄食之。」答言:「不淨。」
又問:「在何處制?」答言:「在王舍城。」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跋難陀。」
又問:「犯何事?」答言:「犯不作殘食法食,波逸提。」
離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二籌。」
(24)復坐食淨、越聚落食淨亦如是,下第三、第四籌。
(25)離婆多復問:「酥油蜜石蜜和酪淨不?」
上座問:「云何名酥油蜜石蜜和酪淨?」
離婆多言:「非時飲之。」答言:「不淨。」
又問:「在何處制?」答言:「在舍衛城。」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迦留陀夷。」
又問:「犯何事?」答言:「犯非時食,波逸提。」
離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五籌。」
(26)離婆多復問:「飲闍樓伽酒淨不?」
上座問:「云何名闍樓伽酒?」
離婆多言:「釀酒未熟者。」答言:「不淨。」
又問:「在何處制?」答言:「在拘舍彌。」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沙竭陀。」
又問:「犯何事?」答言:「飲酒,波逸提。」
離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六籌。」
(27)離婆多復問:「作坐具隨意大小淨不?」答言:「不淨。」
又問:「在何處制?」答言:「舍衛城。」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迦留陀夷。」
又問:「犯何事?」答言:「犯波逸提。」
離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七籌。」
(28)離婆多復問:「習先所習淨不?」
上座問:「云何名習先所習?」
離婆多言:「習白衣時所作。」
上座言:「或有可習或不可習。」
離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八籌。」
(29)離婆多復問:「求聽淨不?」
上座問:「云何為求聽?」
離婆多言:「別作羯磨然後來求餘人聽。」答言:「不淨。」
又問:「何處制?」答言:「在瞻婆國。」
又問:「因誰制?」答言:「因六群比丘。」
又問:「犯何事?」答言:「隨羯磨事。」
離婆多言:「此是法乃至非佛教,今下第九籌。」
(30)離婆多復問:「受畜金銀及錢淨不?」答言:「不淨。」
又問:「在何處制?」答言:「在王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