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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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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

1.奴隶制是一种可恶而悲惨的人类状态,它同我们民族的宽宏性格与英 勇气概那样直接相反,以致难以想象,一个“英国人”——更不用说一个“绅 士”——竟会替它辩护。要不是由于罗怕特爵士的书的题名和献词的严肃、

他的书的封面上的图画和出版后各方的称赞,使我不得不相信作者和出版者 全都是认真的话,那么,我对这一篇论文也会象对任何企图使人们相信自己 是奴隶而且应该是奴隶的其他论文一样,真的会把它看作是为尼罗撰写颂词 的那个人在又一次炫耀聪明,而不会把它看作是严肃的、郑重其事的论著。

因此,我把罗伯特・菲尔麦爵士的《先祖论》一书拿到手里,怀着对一篇出 版后轰动一时的论文所应有的期望,并全神贯注地把它从头到尾阅读了一 遍。我不得不承认我非常惊异,因为在一本企图要为全人类设置锁链的书中,

我所发现的只不过是一根用沙粒做成的绳子,它对于专门以谣言惑众为能事 的人也许有用,可以蒙蔽人们的眼睛,更易于引领他们走入迷途,但是对于 那些明眼人和具有充分见识、懂得锁链这个东西,不管经过多么精心的挫磨,

仍不过是一种恶劣的披戴物的人们,却不具有任何力量使他们束手就缚。

2.如果有人以为我这样随便议论一个著名的绝对权力的拥护者和绝对权 力的崇拜者们的偶像人物,未免太放肆,那我便请求他这回对我这样一个人 稍加宽恕,因为象我这样一个人,即使在读过罗伯特爵士的书之后,也不能 不自视为是一个法律所容许的自由人;而且我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除 非有什么比我更熟悉这本书的命运的人能向我这样的人表明:这篇埋没了很 久的论文一经问世,凭它的论据的力量,就能剥夺人世间的一切自由,并且 从今以后,我们这位作者的简略模式就要成为基督登山训众那样的典范和作 为尽善尽美的政治标准而永垂后世。他的体系建立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 外是说:

一切政府都是绝对君主制;他所根据的理由是: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

3.当世界上出现了一伙人,他们为了馅媚君主们,硬是认为不管君主们 据以建立和进行统治的法律如何,不管他们取得权力的条件如何,也不管他 们答应要遵守这些法律的庄严诺言和誓词是如何用海誓山盟的方式确定下来 的,君主们都享有神权赋予的绝对权力,这移人便否认了人类的天赋自由权,

从而不独尽其所能地使一切臣民遭受暴政和压迫的莫大灾难,同时也动摇了 君主们的称号并震撼了君主们的宝座(因为根据这些人的学说,君主们,除 了仅仅一个以外,也全都是天生的奴隶,而且根据神权,他们也都是亚当的 嫡嗣的臣民),好象他们立意要对一切政府宣战,并企图要颠覆人类社会的 根基似的。

4.可是当他们告诉我们说,我们天生都是奴隶,我们除了继续做奴隶以 外,再没有别的办法的时候,我们只有相信他们的这些空话。我们一生下来 便同时取得生命和奴隶地位,在未丧失生命以前,决不能不当奴隶。虽然我 在《圣经》或理性中都找不到这样的说法,但这些人却硬要我们相信,神的 威权已使我们隶属于别人的无限制的意志之下:这真是人类的一种奇妙的状 态,凭他们的聪明才智也只是到最近年代才发现这种状态。因为,虽然罗怕 特・菲尔麦爵士对于与此相反的意见似乎也因其标新立异而加以指责过,但 我仍然相信,除了这个时代、这个国家之外,他很难找到其它任何时代或国 家曾经确认君主制出于神权。而且他也承认,“曾经在很多方面勇敢地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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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辩护的人,如海华德、克拉克伍德、巴克莱之流,都从没有想到这一点,

而是异口同声地承认人类的天赋自由和平等”。

5.这种学说究竟由谁首先提倡并使其在我们中间盛行起来,它究竟引起 了怎样的悲惨结果,我留给历史家去叙述,或让那些与西托普和曼惠灵同时 代的人去回忆好了;我现在的任务只是就罗伯特・菲尔麦爵士(人们承认他 把这种论点发挥到了极点,并且认为他已经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地步)在这方 面所说的内容加以考查;因为,每一个想要象法国宫廷人士一样时髦的人都 曾向他学习,并拿着他的浅薄的政治理论体系去到处宣扬——那就是,人类 不是生而自由的,因此绝不能有选择他们的统治者或政府形式的自由;君主 所有的权力是绝对的,而且是神授的,奴隶绝不能享有立约或同意的权利;

从前亚当是一个专制君主,其后一切的君主也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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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父权和王权

6.罗伯特・菲尔麦爵士的重要论点是,“人类不是天生自由的”;这是 他的绝对君主制立脚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绝对君主制被抬到这样一个高 度,以至它的权力超出一切权力之上,可以说“昂首天外”;它高出人世间 的一切东西,达到了人们连想都想不到的程度,甚至连约束无限神抵的誓约 也不能局限它。但是,如果这个基础崩溃了,他的整个结构便跟着倒塌,政 府便不得不照旧由那些运用自己的理性结合成社会的人们通过计议和同意而 组成。为了证明他这个重要论点,他告诉我们说:“人们生来就是隶属于他 们的父母的”,因此,不能够自由。他把这种父母的威权叫做“王权”、“父 权”或“父亲身份的权利”。我们总以为他在这样一本决定君主的成权和臣 民的服从的著作的开头,会明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父权;总以为即便由于在 他的其他论文中,他告诉我们,“它是无限制的,也是不可能限制的”而不 对之加以限制,也要给它下一个定义;至少他应该作这样一个说明,使我们 在他的著作中碰到“父亲身份”或“父权”这种字眼时,可以有一个完整的 概念。我原来指望在他的《先祖论》的第一章中就找到这种说明。可是②他 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首先在附带对帝王的神秘表示了敬意;其次,对那些他 准备马上就要取消和摧毁的“本国或任何其它国家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表 示了赞美,以及第三,对那些在这个问题上不如他那样看得深远的学者们行 过礼之后,他便向贝拉民发动攻击,由于战胜了对方,他所说的“父权”也 就毫无疑问地树立起来了。既然贝拉民自己承认已被打垮,大局已定,当然 也就不需要更多的兴师动众了;因为,在他完成了这件事情以后,我没有再 见到他说明过这一问题,也没有见到他搜集过任何论据来证明他的见解,而 是随心所欲地对我们讲述所谓“父亲身份”这种奇怪而专横的幽灵的故事,

谁能够捉住这个幽灵,就立即获得帝国和无限的绝对权力了。他极力使我们 相信,这种父权怎样开始于亚当,并且继续下去,在整个先祖时期使世界安 宁无事,直到洪水时代;然后它跟着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走出方舟,建立并支 持了人世间的一切君王,直到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为止;这时候,可怜的 父权遭到压抑,最后总算“上帝赐予以色列人以诸王,才在父权政治中重新 确立了一脉相承这种古老而重要的权利。”这是他从他的书里第十五页到十 九页所作的叙述。其后“为了确证玉权的自然权利”,他用一种不完整的理 由消除了一个反对的论点,克服了一两个困难,便把第一章结束了。我希望 我把他那种断章取义的引证称为不完整的理由不是出口伤人,因为上帝说,

“尊敬你的父亲和母亲人而我们的作者却满足于引用其一半,由于“你的母 亲”对他的目的没有多大用处,他就干脆把它省掉了。关于这一点,在别的 地方再细谈吧。

7.我以为我们的作者对于写作这一类性质的论著并不是那样地生疏,也 不是对于所讨论的问题那样漫不经心,竟由于他的大意而犯了他自己在所著

《混合君主制的无政府状态》一书中反对罕敦先生时指出的那个错误,他说:

“我首先责备作者的地方是他对于君主制并不曾给我们以任何一般的定义或 说明,因为依照方法论的规则,”他应该先下个定义。依照方法论的同样规

“象父亲的权力那样起源子上帝或自然的让与和赠与,任何属于人的低级权力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制定任 何与之相违反的法规。”见《评论》,第 1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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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罗伯特爵士也应该先告诉我们,他所说的“父亲身份”或“父亲的威权”

究竟是什么,大可不必先告诉我们谁有父权,并就此大发一通议论。但是,

如果他把整套理论的草图照他自己想象中所描绘的宏伟形式交给我们,也许 他会发觉这个“父亲的威权”,这个父亲和君王的权力——因为他把两者混 为一谈——会显出十分奇怪和可怕的模样,与儿童们想象中的父母或臣民们 想象中的君王很不一样,所以,他象一个小心翼翼的医生那样,当他要病人 吞服一些苦味的或腐蚀性的药水时,先用大量可以冲淡它的东西搀在一起,

以便病人吞服那些被稀释了的药物时不致有多大感觉,也不致引起恶心。

8.现在让我们努力找寻一下,看看散见于他的著作中各处的关于这个“父 亲的威权”的说明都是些什么。当他最初讲到亚当具有父权的时候,他说:

“不独是亚当,就连后继的先祖们,依据作为父亲的权利,对他们的子孙也 享有玉权。”“亚当根据神命而取得的这种支配全世界的权力以及其后的先 祖们根据下传给他们的权利而享有的这种权力,是与创世以来任何君主的绝 对统治权同样的广泛。”“生杀之权、宣战媾和之权都为他掌握。”“亚当 和先祖们具有生杀的绝对权力。”“君玉们根据亲权继承对最高权限的行使。”

“王权既是依据上帝的法律而来,就不受任何低级法律的限制,亚当是众人 之主。”“一个家庭的父亲只凭自己的意志而毋需根据其它任何法律来进行 统治。”‘君主的地位优于法律。”“君王的无限管辖权已在《撒母耳书》

中充分他说明。”“君王高于法律。”为着上述目的,请看看还有许许多多 是我们的作者借波丹的话发表出来的:“毫无疑义,君主的一切法律、特权 和授与,如果继位的君主不以明白表示同意或不以容忍的形式加以批准,那 就只能在原来的君主在世时发生效力,特权尤其是如此。”“君王制定法律 的理由是这样的——当君王或忙于战争,或为公务所羁,不能使每个私人都 和他们本人接触,来请示他们的意志和愿望,这时候就有必要创立法律,使 每个臣民都可以从法律的解释中知道他的君主的愿望。”“在一个君主制的 国家中,君王必须超出法律之上。”“一个完善的王国,就是君王依照其个 人的意志进行统治的王国。”“不论是习惯法或成文法都不会,也不可能缩 小君王们根据作为父亲的权利而统治其人民的一般权力。”“亚当是他的家 族里的父亲、君王和主人;在起初,作为一个儿子、一个臣民和一个仆人或 是一个奴隶,本来是一回事。父亲有处理或出卖他的儿女或奴仆的权力,因 此我们看到《圣经》上最初统计货物时,男仆和女仆都象其他的货物一样,

是作为所有者的财物和资产计算的,”“上帝也授予父亲以一项权力和自由,

使他可以把支配子女的权力转让与他人;因此我们发现在人类历史初期,出 卖和赠与儿女很为盛行,那时候,人们把他们的奴仆当作一种占有物和继承 品,如同其他的货物一样,我们也看到古代经常流行阉割和使人成为阉宦的 权力。”“法律不过是具有至高无上的父权者的意志。”“上帝规定亚当的 最高权力应该是无限制的,其范围与基于他的意志的一切行为一样广大,亚 当如此,其他一切具有最高权力的人们也是如此。”

9.我之所以引用我们的作者自己的这些话来烦扰读者,是因为在那里可 以见到散见于他的著作中的他自己对于他的所谓“父亲的威权”的说明,他 认为这种成权最初授与亚当,其后按理应属于一切君主。这种“父亲的威权”

或“作为父亲的权力”,照我们的作者的意思,就是一种神圣的、不可变更 的主权,一个父亲或一个君主对于他的儿女或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据此 享有绝对的、专断的、无限的和不受限制的权力,从而他可以任意取得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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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的财产,出卖、阉割和使用他们的人身——因为他们原来全都是他的 奴隶,他是一切的主人和所有者,他的无限的意志就是他们的法律。

10.我们的作者既然把那样庞大的权力交给亚当,并在这个假设之上建立 了君主的一切统治和一切权力,我们就有理由希望他应当以明白、确凿而与 问题的重要性相当的论据来证明他的说法。人们既然什么都被剥夺了,他们 在奴隶处境下也应该能得到关于奴隶制是必要的确实证明,以便使他们心悦 诚服,并使自己平静地屈服于他们的统治者们所拥有的对他们行使的绝对统 治权;不然,我们的作者建立了这样一种无限权力,除了谄媚人们天生的虚 荣心和野心——这种虚荣心和野心随着权力的掌握而特别容易增长——外还 会有什么好处,或者有什么好处的借口呢?而如果对于那些由于取得同族人 们的同意,在很大但有限的程度上爬上了权力阶梯的人们进行劝说,使他们 相信因为他们得到被给与的那个部分,便有权得到没有给与他们的一切,因 而便可以因为他们的权力多于别人而随意行动,这就会把他们引诱去做一些 既无益于他们自己也无利于他们管辖下的人们的事,其结果便只会带来极大 的祸害。

11.亚当的主权既为我们的作者作为建立他的强大的绝对君主制的坚固 基础,我预期在他的《先祖论》一书中,他必然会提出这样一种根本的教义 所必需的一切论据来证明和树立他的这一主要假设,我还预期他必会莅这件 关系重大的事情上拿出充分的理由来支持他对这一假设所具有的信心,但 是,在他的全篇论文中,我找不到什么这样的东西;他把事情不如证明地视 为理所当然,以致当我细心读了这篇论文之后,发现一个那么大的结构却建 立在这样一个简单假设的基础之上时,我几乎不能够相信我自己;因为在他 那篇以驳倒人类的“天赋自由”这一“谬误原则”自许的论文中。他只以“亚 当的威权”这一简单假设来立论,而没有对这个“威权”提出任何证据,这 就令人难以相信了。他倒是满怀信心他说:“亚当享有王权,”“绝对的统 治权和掌管生杀之权,”“一个普遍的君主制”“生杀的绝对权力。”他时 常作出这些肯定,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在他的《先祖论》的全篇论文中,我找 不到一个他自认为足以作为建立他的政府之巨大基础的理由,也找不到看起 来象是一种论证的任何东西,有的只是这些话,象:“为确证王权的这种自 然权利,我们在《十诫》中发现那教人服从君主的法规,是用这样的词句来 表达的:‘尊敬你的父亲,’好象一切权力本来都是属于父亲的。”那么,

为什么我不能同样添说,在《十诫》中,教人服从王后的法规是用“尊敬你 的母亲”的词句来表达的,好象一切权力本来都是属于母亲的呢?罗伯特爵 士所用的论证既可适用于父亲,也可适用于母亲,但是关于这一层,等到适 当的地方再详细他说吧。

12.在这里我所注意到的是,我们的作者在这书的第一章或其余各章中用 来证明他的主要原则“亚当的绝对权力”所说的全部话语,就只有这些,可 是他仿佛已经用确凿的证明把这件事妥善处理了一样,接着又用“根据从《圣 经》的权威中所得到的证据和理由”这些字眼来开始他的第二章。至于有关 亚当的主权的“证据和理由”在什么地方,我承认,除了上面提到的“尊敬 你的父亲”之外,我的确找不出来,除非把他所说的:——“在这些话中,

我们看到一种明白的自认,(即贝拉民的自认),承认神创造人,使他成为 其后裔的君主”——当作是从《圣经》取得的证据和理由,或当作是任何一 种证据来看待而不管他紧跟着又使用一种新的推论法,由此作出结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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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亚当的王权”就充分地落实到他身上了。

13.如果作者在那一章里面或在全篇论文的任何地方,对于“亚当的王 权,”除了屡屡重复(这种作法在某些人中就被当作是论证)之外,还提出 过任何其它证明的话,我要求任何人替他把地方和页数指给我看,以便我能 够确知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的疏忽。如果找不到这样的论证的话,我恳求 那些对该书大捧特捧的人们考虑一下,看看他们是否给予世人以理由来怀疑 他们之所以拥护绝对君主制,不是由于理性和论证的力量,而是出自与利害 有关的别的原因,所以他们坚决赞扬著书拥护这一学说的任何作者,而不管 他是否用理性来加以支持。但是我希望,他们不能指望那些有理性的和不偏 不倚的人,会因为他们的这个大学者在一篇为了树立“亚当的绝对君权”、

反对人类的“自然自由”而故意发表的论著中,说了如此不多的几句话来作 为证明,而转过来同意他们的意见,相反倒可以由此很自然得出一个结论,

即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说。

14.但是,为想弄清我们的作者的全部意思,我不惜一切力量,参考了他 的《对亚里士多德、霍布斯的评论》等著作,看看他与别人辩论时,曾否利 用过任何论证来支持他的《亚当的主权》这一珍爱教义,因为他在论《君主 的自然权》那篇论文中只是寥寥数语,不肯多说;而在他的《对霍布斯先生 的〈利维坦〉的评论》一文中,我以为他已把他在各种著作中无论什么地方 曾经利用过的全部论证具体而微地拿了出来;他的这些话是:“如果上帝只 创造了亚当,并从他身上分出一块骨肉来造成女人,如果一切人类都是作为 他们的一部分从他们俩生殖繁衍下来,如果上帝还给予亚当以不仅对这个女 人和他们两人所生的儿女的统治权,而且还让他去征服整个世界和世界上的 一切生物,这样,只要亚当生存一天,除非得到他的赐予、让与或许可,便 没有人可以要求或享有任何东西,”……在这儿,我们看到他主张“亚当的 主权”和反对“天赋自由”的全部论证了。这些论证散见干他的下列其他论 文中:……《上帝创造亚当》、《上帝给予亚当对夏娃的统治权》和《亚当 作为父亲对于其儿女的统治权》,这一切,我将专门加以论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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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亚当由于为神所创造而享有主权

15.罗伯特爵士在他的《对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的评论》一书的序言中 告诉我们说:“如果不否认亚当为神所创造这一点,人类的天赋自由便是不 可想象的”;可是亚当之为神所创造不过是指从万能的主和上帝的手中直接 取得生命,我看不出它怎样会给予亚当以一种高于一切的主权,也不明白为 什么“天赋自由的假设就是否认亚当为神所创造。”如果有别人(因为我们 的作者没有赐予我们这点好处)替他讲明白,我会很高兴:因为我虽然无时 不相信“亚当为神所创造,”但是我认为假设有“人类的自由”并不困难。

亚当是为上帝的直接权力所创造,或仗着这种权力而开始其存在,不须父母 的参与,也不须预先有任何相同种属的存在来把他生养出来。只要上帝愿意,

他便被创造出来;在他以前,百兽之王的狮子,也是这样,为上帝的同一的 创造力所创造;如果单是因为这种创造力而取得存在,并单凭那样的方式,

就毫不费力地给予亚当以统治权,那么,我们的作者根据这种论证也可以给 予狮子以与亚当同样的权力,而且当然地比他更为古远。不;我们的作者在 别的地方又说,因为“亚当是基于上帝的选任而获得他的称号的。”这就说 明,单是神的创造这一点并不能给予他以统治权,既然是上帝的“选任”使 亚当成为君主的,我们便可以在“不否认亚当为神所创造”的情况下,假定 人类是生而自由的了。

16.但是让我们看看他怎样把他的“神创”说和这个“选任”说联在一起。

罗伯特爵士说:“亚当一创生,就由于上帝的选任而成为世界的君主,虽然 他还没有臣民;因为,虽然在没有臣民以前,实际上不可能有政府,可是,

基于自然的权利,亚当理应是他的后裔的统治者,尽管不是在事实上,但至 少在外表上,亚当从他的创生时起就是一个君王。”我多么希望他在这儿能 告诉我们“基于上帝的选任”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凡是神意所命令的、自 然法所指示的或明确的启示所宣告的,都可以说是“基于上帝的选任”。但 是,我以为这儿所讲的意思不是指第一个意思——即神意所命令的;因为这 只不过等于是说“亚当一创生,”他就是事实上的君主,因为“基于自然的 权利,亚当应当是他的后裔的统治者。”但是,亚当不能在实际上还不存在 政府、还不存在被统治的臣民的时候,就基于神意而事实上被建立为世界的 统治者,这是我们的作者在这儿承认了的。而且,“世界的君主”一词,我 们的作者的用法也不一致,有时候他指的是除了其余的人类以外的整个世界 的所有者,在上面引述的他的序言的同一页中,他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他说:

“亚当受命滋生人类,遍于地上,制服世界,并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

因此他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他的后裔除了得到他的赐予、许可或根据对他 的继承,都无权占有任何东两。”那么,让我们把“君主”当作是世界的所 有者这个意思来理解,把“选任”当作是上帝对亚当的真实赐予和通过明白 启示的授与(《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我们看到罗伯特爵士在同样 的地方就是这样立论的。这样说来,他的论证就会是:“基于上帝的明白授 予,亚当一创生,就是世界的所有者,因为基于自然的权利,亚当应是他的 后裔的统治者。”可是这样的沦证方法,有两个明显的谬误。第一、悦上帝 在亚当一创生时就对他实行授予是谬误的,因为在原文中,这句活虽紧接在 他的创造之后,不过在夏娃没有被创造和交给他以前,显然这话不会是对亚 当说的。那么,他怎样可以“一创生就基于选任而成为君主”呢?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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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作者把上帝对夏娃说的话(《创世记》第三章第十六节)——如果我没 有弄错的话——当作是“政府的原始授予,”这事非等到‘原罪’的时候不 会发生,而原罪发生时,至少在时间上,更多地是在条件上,距离亚当的被 创造已经是很遥远了,因此,我不能够明白,我们的作者怎么可以在这个意 义上说:“基于上帝的选任,亚当一创生,就是世界的君主。”其次,即使 亚当一创生,上帝的真实赐予就“把他选任为世界的君主”一事是真的,但 是这儿提供的理由却仍不足以证明这一点,无论如何,上帝以一种明白的赐 予选任亚当为“世界的君主,因为基于自然的权利,亚当应当是他的后裔的 统治者”,这个说法是一种谬误的推理;因为既然天赋给他以统治的自然权

“就不需要有明白的赐予,至少,绝不能把这个说法当成这样一种赐予的证 据。

17.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上帝的选任”当作自然法(虽然在这个地 方这是一个很粗糙的说法),而把“世界的君主”当作人类的至高无上统治 者来解释,对事情也不见得有多大的帮助。因为这样,我们所论及的文句必 须是:“基于自然法,亚当一创生,就是人类的统治者,因为基于自然的权 利,亚当应当是他的后裔的统治者”;这句话等于说:他是基于自然权利的 统治者,因为他是基于自然权利的统治者。但是假如我们承认一个人是他的 儿女们的“天生的统治者”,亚当仍不能因此“一创生就成为君主”;因为 这种自然的权利是以他是他们的父亲为依据的,既然只有父亲才有这权利,

亚当怎样可以在他还未做父亲之前就有充当“统治者”的“自然的权利”,

我认为是很难想象的。除非我们的作者要使他在没有做父亲以前就做父亲,

在没有取得称号以前就取得称号。

18.我们的作者对于这个预料得到的反驳,非常逻辑地答复说:“他是外 表上的而不是实际上的统治者。”做一个统治者而没有政府,做一个父亲而 没有儿女,做一个君王而没有臣民,这真是很巧妙的方法呵!这样,罗伯特 爵上在没有写他的书以前就已经是一个作家——诚然不是“实际上的”而是

“外表上的”作家;因为当他一旦出书之后,他“基于自然的权利”就应当 是一个作家,正如生了儿女,“亚当就应该是儿女的统治者”那样。如果做 一个这样的“世界的君主”——一个“外表上的而不是实际上的”绝对君主

——也有什么用处的话,那么,罗伯特爵士可以随意把这个头衔彬彬有礼地 赏给他的任何一个朋友,我对它是不会怎样羡慕的。不过就是这个所谓“实 际”和“外表”——如果他除了表示我们的作者在辨别上的技巧外还能说明 别的什么的话——在这里也无益于他的目的;因为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亚当对 统治权的实际行使,而在于他是否实际享有统治者的权限。我们的作者说:

统治权“基于自然的权利而应当属于亚当。”这个自然的权利是什么呢?它 是父亲们因生育儿女而对他们享有的一种权利,我们的作者引用格老秀斯的 话说:“父母由于生育而获得的对儿女的权利”。那么,权利是随着生育儿 女的行为而来,是由此产生的;因此,依照我们作者的这种推理或辨别的方 法,亚当一创生,只有一种“外表上的而不是实际上的”权限;用简单的英 语来讲,这就是,他在实际上根本没有权限。

19.用学术意味较少和较易理解的话来说,关于亚当可以这样他讲:“他 既有生育儿女的可能,他就有做统治者的可能,因此他获得统治那些从此繁 殖出来的儿女们的自然的权利——不管这权利是指什么。”但是这与“亚当 的创生”有什么关系,怎么能使我们的作者说:“他一创生就是世界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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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因为我们照样也可以说挪亚一生出来就是世界的君主,理由是除了 他自己的后裔以外,挪亚有在全人类中独自活下来的可能性(依照我们的作 者的意思,这就足够形成一个君主——一个外表上的君主)。到底亚当的创 生与他的统治的权利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从而可以说“如果不否认亚当 为神所创造,人类的天赋自由就不可设想”呢?我承认,在我这方面看来,

是看不出什么必然的关系的;同时,我也看不出,“基于选任……”等字句,

不管如何解释,怎么能拼凑在一起,成为一句意义相当通顺的话,至少可以 用来支持他们结束时的论点,即“亚当从他的创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君主”,

我们的作者说,这是一个“不在实际上的而是在外表上的”君主,也就是说,

实际上根本没有的君主。

20.我在这一段话上所费的功夫似乎比其中任何论点的重要性所要求的 更为冗长了一些,我恐怕读者们已经没有看下去的耐性了;但是,由于我们 的作者写文章的方法,使我不能不这样做。他把好几个假设混在一起,并且 使用了一些暧昧和笼统的名词,把意义说得混淆不清,如果不对他的用词可 能有的各种解释加以仔细考察,如果不着看怎样能够把这些各式各样意义的 用饲连贯起来,并使他们具有真实性,那就不可能指出他的错误来;因为,

在我们面前这一段话中,除非我们考察一下,看看“从他的创生的时候起”

等字样,是解释为从他的统治的时候起(这种解释是可以的;因为前面说过

“他一创生就是君主”含有这种意味)呢,还是解释为做君主的原因(因为 他说:“神的创造使人成为他的后裔的君主”),不然的话,怎能够反驳他 的“亚当从他的创生的时候起就是一个君主”这个论点呢?而且,如果不考 察一下,看看所谓君主,究竟是象在这一段话的开头企图使人相信的那样,

建立在基于上帝的明白授予、“被选任为世界的君主”的他的“个人统治权”

的假设之上呢,还是建立在基于“自然”、依据自然权利对其后裔应当享有 作为父亲的权力的假设之上——如果不考察究竟君主是指上述两种意思,还 是仅仅指两者之中的一种,还是两种都不是,而仅仅指通过与另外两种方法 都不相同的神的创造,使他成为君主,那么,亚当这样地成为君主,是否有 真实性,我们怎样可以判断呢?因为说“亚当从他的创生的时候起就是君主”

的断定,虽然没有任何真实性,但它却是作为从前面的话中引导出来的一个 明确结论而写在这里的,事实上它只不过是一种和其他向性质的断定联结在 一起的单纯的断定,这些东西被自信不疑地用一些意义模糊不清的字眼拼在 一块,外表上看起来象是一种论证,实际上却是既无证据,又无联系。这是 我们的作者惯用的一种手法,我已经在这儿把它指出来,使读者略知其味了,

以后,只要在论证许可的情况下,我将避免再触及这个问题。其实,如果不 是为着要让世人看清楚那些不相联贯的事情和假设,即使毫无证据,倘用漂 亮的字句和精美的文体,巧妙地堆砌起来,在未被人细心地加以考察以前,

会怎样地易于被当作强有力的理由和完美的意识而冒充过去,我还不会在这 里把它指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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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

21.我们既已把前述的一段话说完——我们在那里讨论得那么长,并不是 由于论证和反驳得有力,而是由于字句的混淆不清与意义的模糊——现在让 我们转到他对于亚当的统治权的第二个论证。我们的作者用塞尔登先生的话 告诉我们,“亚当基于上帝的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而成为 万物的共同主人,他自己原来没有这种个人统治权,正象假如没有他的授与,

他的儿女也不能享有这种权利一样。塞尔登先生的这种断言,”我们的作者 说,“是与《圣经》的历史和自然的理性一致的。”在他的《对于亚里士多 德的评论》的序文中,他又这样说:“世界上最初的政府是一切人类之父的 君主制,亚当受命滋生人类,遍于地上,制服世界,并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 治权,因此他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他的后裔除了得到他的授权、许可或依 据对他的继承,都无权占有任何东西;《诗篇》的作者说道:‘他把世界给 予人类的儿女’,这表明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得来的。”

22.在没有考察这个论点和它所根据的《圣经》原文之前,必须请读者注 意,我们的作者按照他常用的方法,在开头所讲的是一个意义,但在结论中 所讲的却是另一个意义。他在这里开头时说,“亚当基于神的赐予的所有权 或个人统治权”,而他的结论却是——“这表明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 得来的。”

23.但是让我们来看看他的论证。《圣经》原文的话是这样的:“上帝就 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育众多,遍满地面,治理大地,也要管理海里 的鱼,空中的鸟,和各样在地上走动的生物。”(《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 八节)我们的作者由此便下结论道:“亚当既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因 此他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这话的意思必然是说,上帝这种赐与,要不是 给予了亚当以对大地和一切低级的或无理性的生物以所有权,或我们的作者 所说的“个人统治权”,因而他就成为君主;或者就是给予了他以包括他的 儿女在内的对一切地上生物的支配和统治的权力,所以他就是君主,两种意 义必居其一。因为正如塞尔登先生用正确的字句所说的,“亚当成为万物的 共同主人,”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理解他的意思,他在这里许给亚当的只是所 有权,因此,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亚当的“君权”。但是我们的作者却说,

“因此亚当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其实这就是指世界一切人的至高无上的 统治者,所以亚当基于这个赐予,必然被树立为这样一个统治者。如果我们 的作者的意思不是这样,他很可以非常清楚他说,“因此亚当就成为全世界 的所有者。”但是关于这点,我们的作者就要请读者原谅了;因为清楚和明 确的讲法,不是在什么地方都有利于他的目的的,读者不要指望他象塞尔登 先生或其他作者那样写得毫不含糊。

24.因此,为反驳我们的作者“亚当是全世界的君主”的学说,我想指出:

第一、根据这个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上帝并没有给 予亚当以对人类、对他的儿女、对他自己同类任何直接的权力,因此,他并 没有基干这种特许而成为统治者或“君主”。

第二、基于这个赐予,上帝给予他的不是他对低级生物的“个人统治权”,

而是与一切人类相同的权利,所以他也不能由于这里给予他的所有权而成为

“君主”。

25. 第一,如果我们把原文的话加以考察,就可以看出来,这种赐予(《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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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并没有给予亚当以对人类的权力。因为,一切成 文的授予所能给与的东西部不能超出明文所表达的意思,现在就让我们看看 原文中哪些字句可以理解为人类或亚当的后裔;我想象,如果有的话,只能 是这一句话——“各样走动的生物”,这话在希伯来文为,即拉丁文的 bestiam reptan- tem,对于这句话,《圣经》本身是最好的解释者。上帝在第五日创 造了鱼和鸟,第六天的开头,上帝创造陆地上没有理性的生物,《圣经》对 于这事是这样记载的;“让大地生出生物,各从其类,地上的生畜,爬虫、

野兽,各从其类;”又说:“上帝创造地上的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备从 其类,以及一切爬行于地上之物,各从其类。”在这儿,讲到地上兽类的创 造时,上帝先用“生物”这一个笼统的名词表示它们全体,其后把它们分作 三级:(一)牲畜,即驯服的或可以驯养的动物,因此成为某些特定人们的 私有物;(二)在我们的《圣经》里译为“兽”,希腊文《旧约・圣经》七 十人译本则译为“野兽”,这就是现在记载给予亚当以这个主要特许的经文 中被译为“生物”的同一个字,当这种赐予重新给予挪亚时,所使用的也同 样是这个字人《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在那里,同样被译为“兽”;(三)

第三级是爬行动物,用л■一字来代表,这就是这一段原文中使用并被译为

“走动”的字,但在前头的章节里则为“爬行”,希腊文《旧约・圣经》七 十人译本在这些地方都一律译为■ρπετà,即“爬行动物”,由此可见,我 们在翻译上帝的赐予时所译的“走动的生物”一词,就是创世的历史中所指的 两种陆栖生物— — 野兽和爬虫,希腊文的《旧约·圣经》七十人译本也作这样 理解。

26.当上帝已经创造出了世上的非理性动物,照着它们的居地分作三类—

—即“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和陆上的生物,又把后者再分为“牲畜、野 兽和爬虫,”之后,上帝便考虑到创造人类,以及人类对陆上世界应有的统 治权,然后他把这三界的生物合计一下;可是在陆界却除掉了第二级动物或 野兽,但是在叙到上帝真个实行他的主意和给人类以这种统治权的地方,《圣 经》原文便提到“海中的鱼,空中的鸟,”以及用表示野兽和爬虫的字眼来 代表的地上的生物,只不过译为“走动的生物,刀并漏掉了牲畜。在上述两 处当中,虽然一处省略了表示“野兽”的字样,另一处省略了表示“牲畜”

的字样,可是,上帝既在一个地方实行他在另一个地方宣称设计好了的计划,

我们只能理解两个地方是一样的,在这儿所引的一段话中所见到的只是说明 业已被创造出来、并在被创造时已被区分为“牲畜”、“野兽”和“爬虫”

三个不同等级的陆上的非理性动物在这里实际上是怎样照着预定的设计,置 于人类的统治权之下。在这些话中,实在没有一点痕迹,可以拿来牵强附会 地表示上帝给予一个人以统治别人之权,亚当统治他的后裔之权。

27.在《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中记叙上帝重新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以 这种特许时,这一类的话又重新出现,上帝给予他们以对“空中的鸟”、“海 中的鱼”和“陆上的生物”的统治权,后者是用■■和■ (“野兽和爬虫”)

两字来表现的,和前面(《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原文中译为“在地 上走动的一切生物”的话一样。这一句话决不能够理解为包括人类,因为这 种赐于是给予当时生存着的整个人类,即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而不是给予 一部分人,让他们去支配另一部分人的,这一点从紧接着的词句看,便更为 明白了,在这个地方,上帝把■■,“一切走动之物”——即第一章第二十 八节用过的词句——给予他们做为食物。由上述的一切,我们可以了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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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给亚当的赐予(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和他的指定,以及他后来再给挪亚及 其儿子们的赐予,这一切所指的和所包含的,不多不少只能是他在第五日和 第六日的开头所创造的生物,如在第一章第二十至二十六节里所讲的,即地 球上水中和陆地的一切种类的非理性动物,尽管在他们的创造的记载中用来 表示它们的一切名词,在后来任何一次赐予中绝没有全用过,有些词在一个 地方被省略,有些词则在另一个地方被略去了。因此,我以为毫无疑问,人 类是不能够包括在这个赐予之中的,亚当也并没有被给与统治他自已同族的 任何权力。陆上的一切非理性的生物在被创造时,都被列举了出来,称为“地 上的兽”、“牲畜和爬虫”;但是那时人类还没有被创造,自然不包括在这 些名词之内,所以,不管我们对希伯来文的词句理解得正确与杏,这些词句 在创世史和紧接着的诸节经文中,都不能够认为是包括人类,尤其是希伯来 文的■■一字,如果一定要在上帝给亚当的赐予中理解为包括人类,那便显 然和《创世记》第六章第二十节,第七章十四节、二十一节、二十三节,第 八章第十七节和十九节中关于人的说法互相矛盾了。如果按照我们作者的意 图,上帝通过给予亚当以对地上一切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使一切人类成为 亚当和他的后嗣的奴隶(第一章第二十八节),那么,我以为罗伯特爵士完 全可以把他的君主权力再提高一层,使世人相信君主也可以吃掉他们的臣 民,因为上帝曾给予挪亚和他的后嗣(第九章第二节)以取食一切走动之物 的充分权力,正如他给与亚当以统治他们的权力一样。在这两个地方,希伯 来文的文字完全一样。

28.我们可以认为大卫对这一段文字中上帝的赐予和君主的权利的理 解,不逊于我们的作者对这个地方的见解——博学和贤明的恩斯卫斯这样称 呼它——,他在《诗篇》第八篇中不曾找到对君主权力的这种特许。他的话 是这样的:“尔把他”——即人类、人类的子孙——“造成比天使低一点,

尔派他管理尔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

海中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属在他的脚下。”在这些话中,如果有人能 找出,除了指全人类对低级生物的统治权外,还含有一个人对于别个人的君 主权力的意思,那么在我看来,他可以由于这个难得的发现而够得上充当罗 伯特爵士所说的“外表上的君主”之一了。现在,我希望问题已经非常清楚 了,即上帝给亚当以“对一切在地上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并不就是给他 以对他自己的同族的君主权力。关于这一层,在下面我要指出的第二点中,

将更充分地表现出来。

29.第二、不管上帝在这个赐予的话中(《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

所给与的是什么,他却不是把其他人排除在外单独地许给亚当,因此,无论 亚当由此取得了什么样的统治权,它都不是一种个人统治权,而是一种和其 余的人类共有的统治权。这个赐予之不是单独地许给亚当,从原文的字句中 即已明确地显现出来,它不是只赐给一个人的,——一因为这个赐予是用复 数来表示的——上帝祝福“他们”并对“他们”说享有统治权。上帝对亚当 和夏娃说,让他们享有统治权;由此我们的作者就说亚当是世界的君主;但 是既然这个赐于是许给他们的,即也是对夏娃说的——许多注释者完全合理 地认为这句话是在亚当有了妻子以后说的,——那么,如同亚当是世界的君 主一样,夏娃不也应该是世界的女王吗?即使有人说夏娃还是服属于亚当,

不过我们觉得她之服属于亚当,也不致妨碍她对万物的统治权或所有权,因 为,难道我们可以说上帝许给两人以共同的赐予,而只有一个人应当独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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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吗?

30.但是也许有人说,夏娃是到后来才被创造的。就算是这样,我们的作 者从此又得到什么益处呢?经文更为直接地与他相反,说明上帝在这个赐予 中,是把世界给予全体的人类,而不是给予亚当个人。原文中“他们”这个 字样必然包括人类,因为“他们”不能单指亚当一个人是肯定无疑的。在第 二十六节的记叙中,上帝宣布了他要给与这个统治权的意图,显然他的意思 是指,他想造出一种应该对地球上的别种生物享有统治权的生物。原文是这 样:“上帝说,让我们摹拟我们的形象和外貌来造人吧,让他们对鱼……享 有统治权。”那么,享有统治权的是“他们”了。是谁呢?正是那些形象如 上帝的,上帝正要创造的人的族类中的一切个人;因为如果“他们”这个字 样单指亚当,而不包括其余同他一道在世上的人们,那就与《圣经》和一切 理性都相违反了。而且,如果这节中前一部分的“人”与后一部分的“他们”,

不是指同一的东西,那是说不通的。我们只有把那里的“人”象通常一样解 释为人类,而把“他们”解释为人类中的一切个人;正是在这段原文中,我 们就能找出一个理由来,因为上帝“摹拟他自己的形象和外貌”,创造他(人 类),使他成为一种有智力的生物,因而有能力行使统治权。无论上帝的形 象表现在什么地方,智力的禀赋当然是它的一部分,并属于全人类所有,因 而才使人类有能力享有对低级动物的统治权;所以大卫在上引的《诗篇》第 八篇中说:“尔把他造成比天使低一点,尔使他有支配之权。”大卫王在这 儿所讲的决不是亚当个人,显然他讲的是人、人的子孙、人的族类。

31.这个对亚当所说的赐予,乃是对亚当和全人类的赐予,从我们的作者 所引用的《诗篇》的证据中,也看得很明白。“《诗篇》作者说,“上帝把 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这话表明这个权利是由父亲的身份而来的;”

这是上面所引的序言中罗伯特爵士的话;他在这里作出了一种奇怪的推论—

—即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因此,这权利是从父亲的身份而来 的。可惜的是,希伯来文的得当用法,在表示人类的时候,用的是人类的子 孙,而不是人类的父亲,我们的作者把这权利归属于父亲的身份,确有可能 从字音上受到支持;但是因为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就作出结 论,是父亲的身份取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是我们的作者的一种特有的论证 方法,一个读者定要先有高度的聪明,从与他所用的字的声音和意义的反面 去理解,才能够弄清这一点。但是它的意义却是更加艰深,而且距离我们作 者的目的更加遥远了。因为他在序言中所写的只是为了要证明亚当是君主这 一论点,他的推理是这样:上帝把地上的世界给予人类的子孙,因此,亚当 是世界的君主。我敢说没有任何人能作出比这个更加滑稽的、荒谬绝顶到了 无可原谅地步的结论来,除非能够证明人类的儿女所指的恰恰就是那个没有 父亲的亚当。但是不管我们的作者怎样说法。《圣经》是不会作这种无稽之 谈的。

32.为要维持亚当的这个所有权和个人统治权,我们的作者设法在下一页 里推翻那在另一类似的地方(《创世记》第九章第一、二、三节)赐予给挪 亚和他的儿子们的共同体,他从两方面来达到这种目的。

第一,在直接违背《圣经》明文的情况下,罗伯特爵士想说服我们,使 我们相信,这里授与挪亚的东西,并不是同样地也授与了他的儿子们;他的 原话是这样:“至于这个塞尔登先生想要赐给他们的挪亚和他的儿子们之间 的共同体,(《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在《圣经》的原文上没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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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不可能作别种解释的简单明确的圣经文字还不能使我们这位白诩完全 以《圣经》作为根据的人满足,我们的作者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根据,真是难 于想象。原文说:“上帝祝福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并对他们说,”照我们的 作者的意思,应是“对他说,”“因为”我们的作者说,“纵然在祝福时儿 子们和挪亚一道被提及,但是最好解释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解释为继承的 祝福。”对我们的作者说来,最适合他的目的的解释,才是最好的解释;但 在别人看来,最与原文句子的浅显结构相一致,而又来源于这个地方的明显 意义的解释才是最好的解释;那么,把上帝在他的赐予中自己没有说出这种 意思或提及任何这一类限制的话,解释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继承的祝福,是 不能算做最好的解释的。但是,为什么最好作这样的解释,我们的作者还有 别的理由。他用以下的话说道,“这个祝福的确可以实现,如果儿子们在他 们的父亲之下或身后,享有一种个人统治权的话,”这就是说,一种明文给 予现在的共同权利的赐予——因为原文说,“把它们都交付尔们的手里,”

——最好解释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继承的意思,因为在从属或继承的情况下 可以享有这种权利,这无异说,一个对现在占有的任何东西的赐予,最好都 解释为对继占权的赐予;因为一个人也许可以活着在将来享有它。倘若这种 赐予真个是许给一个父亲和他的儿子们,而父亲是那样的仁慈,肯让儿子们 立即和他共同享有它,那么,在这件事情上的确可以说两种情况没有什么不 同,但是如果认为把明文赐予的共同享有的占有权最好解释为将来可以继占 的话,那是绝对不正确的。他的一切推理的结果等于是说,上帝没有把世界 给予挪亚的儿子们,让他们和他们的父亲共同地享有,因为他们在父亲之下 或身后有可能享有它——好一个与《圣经》原文相反的漂亮论证啊!但是,

即使是上帝自己说过的话,当他说他自己要做的事情同罗伯特爵土的假说不 相符合时,连上帝也一定是不可相信的。

33、很明显,无论我们的作者怎样把他们排除在外,这段祝福中罗伯特 爵士想要解释为继承的那部分必须认为是许给儿子们,而绝不是许给挪亚自 己的。上帝在这次祝福时说;“尔们要生育众多,布满大地”这一段祝福词,

从上下文可以看出,与挪亚本人绝无关系,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读到过他在洪 水之后生过孩子,而征下一章计算他的后裔时,也没有提及,于是,这种继 承的祝福就必须要等到三百五十年以后才能发生,为要挽救我们作者幻想中 的君主制,世界上人类的繁衍也就不得不延迟三百五十年;因为这部分的祝 福词也不能够理解为含有从属的意思,除非我们的作者认为,挪亚的儿子们 非要得到他们的父亲的许可,才可以和他们的妻子同居。但是,在这一点上,

我们的作者在他的一切论著中都是始终如一的,他所关心的只是世界上应有 君主,但是对于人民,他却不大注意。他的这种统治办法,决不会是使世界 人类繁衍的办法,因为,绝对君主制究竟怎样能有助于实现万能上帝的这个 重大和首要的祝福:“尔们要生育众多,布满大地”——其中也包含艺术、

科学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改进——从现在那些有幸受洽于上耳其政府之下的 广大富饶的国家的情况,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果读者把现在那些地方的人口 记载与古代的历史比较一下,就很容易看出,现在那里的人口不及古代的三 分之一,在许多地方——即使不是大部分地方——不到三十分之一,也许我 还可以说,甚至不到百分之一。但是这点我很快还要再谈。

34.这个祝词或赐予的其它部分,更为明显,他们必须理解为属于挪亚的 儿子们——不但没有从属或继承的意思——而且在程度上是和对挪亚自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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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广泛和平等的。上帝说,“我使一切的兽类都惊恐和畏惧你们。……”除 了我们的作者之外,还有没有人说,没有得到挪亚的许可或非等到他死后,

兽类只畏惧挪亚一个人而不畏惧他的子孙呢?接着又说,“我把它们都交付 你们的手里”,这句话是不是要象我们的作者所说的那样,被理解为,如果 你们的父亲高兴,或者被理解为,要等到以后才把它们交付给你们呢?如果 这就是根据《圣经》来论证的话,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不能用《圣经》来证明 的东西,而且我几乎不明白这种论证与虚构和幻想有多大的分别,我也很难 看出,比起我们的作者在他的序言中大加指斥的哲学家和诗人们的见解来,

它的根据在多大程度上更为确实可靠。

35。但是我们的作者继续往下证明说“最好理解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 解释为继承的祝福,因为(他说)上帝给予亚当的、并基干亚当的赠与、指 定或让与而给予他的儿子们的个人统治权是不可能被取消的,把一切东西给 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共有,也是不大可能的。挪亚是剩下的人类的唯一继承 人,为什么竟有人以为上帝会剥夺他生而获有的继承权,并使他在世界一切 人中成为与他的儿孙们同等的仅有业主呢?”

36、我们自己的根据不足的偏见,无论我们怎样称它是可能的,都不能 给我们以权利,违反原文的直接而明白的意义去理解《圣经》。我承认亚当 的个人统治权在这里被取消是不大可能的事,这是由于它是超过不可能的 事,因为我们绝不能证明亚当曾经有过任何这种个人统治权。因为《圣经》

上有些相似的地方,最可能使我们知道要怎样去理解才好,所以只要把这里 在洪水之后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词同创世后给予亚当的祝福词(《创 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一加比较就可以使任何人确信,上帝并没有给予 亚当以这种个人统治权。我承认,在洪水之后,挪亚享有亚当在洪水以前享 有的同样称号、同样所有权和统治权是可能的,但是,由于个人统治权与上 帝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共同享有的祝福和赐予是不相一致的,我们便有充 分的理由来断定亚当没有这种个人统治权,特别是在给他的赐与中没有表示 这种意思的话,或者至少是赞成这种意思的话。那么,既然在《圣经》中的 一个地方,没有一言加以肯定——更不要说上文已经证明,原文本身证明和 它相反——在另一个地方,文字和意义都直接和它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到 底怎样才是最好的理解办法,我让读者去判断好了。

37.但是,我们的作者说:“挪亚是人类的唯一继承人,为什么有人竟以 为上帝会剥夺他生而获有的继承权呢?”诚然,继承人在英国是指根据英国 的法律应享有他的父亲的全部地产的长子而言;但是,上帝在什么地方曾经 指定过任何这种“世界的继承人”。上帝又是怎样“剥夺了他生而获有的继 承权”,或者如果上帝给了挪亚的儿子们一种权利来使用地上的一部分,以 供养他们自己和家庭,这对挪亚会造成什么损害,因为全部世界不仅足供挪 亚自己之用而有余,即使儿子们全体使用也还是用之不尽,一方的占有是丝 毫也不会妨害另一方的占有或使用的,对以上这些问题,如果我们的作者能 够给我们一些指示,那该有多好!

38.我们的作者也许预料到他这种劝诱别人使他们糊涂起来的伎俩不会 有很大的成功,而且无论他怎样说,人们总是容易相信《圣经》上那些浅显 明白的话,并按照他们所见到的情况而认为上帝的赐予是对挪亚和他的儿子 们一起说的——于是他也做出暗示,似乎对挪亚说的赐予并不包括所有权和 统治权,因为制服地上世界和对生物的统治权在那儿都被省略了,地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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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一次也没有被提到过。他说,“因此这两处原文是很有差别的。第一次祝 福给予亚当以一种对地上世界和一切生物的统治权,第二次祝福则允许挪亚 享有利用生物作为食物的自由。莅这儿,他对万物的所有权没有变更或缩小,

只把他的食粮的范围扩大。”那么,照我们的作者的意思,这儿对挪亚和他 的儿子们所讲的一切话,并没有给予他们以统治极或所有权,而只是扩大了 食粮的范围——应该说“他们的”食粮的范围,因为上帝说“这一切我都赐 给你们”,可是我们的作者把“他们的”,改作“他的”,于是挪亚的儿子 们,由于罗伯特爵士的规定,在他们的父亲在世时,一定得过禁食的日子。

39.除了我们的作者以外,任何一个在给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词中,

除了粮食范围的扩大以外,什么别的东西也看不见的人,都会被大大地怀疑 为是受到了偏见的迷惑。因为,就我们的作者认为是被剔除了的统治权而论,

我以为上帝说的“我使一切兽类都必惊恐和畏惧你们”一语就表示了统治权、

或者,人类对其它生物的极大优越地位被确定了的意思。因为在这种“惊恐”

和畏惧之中,似乎主要存在着给予亚当高于低级动物的权力,无论亚当是怎 样一个绝对君主,他也没有为了充饥而去与一只云雀或兔子斗争的胆量,而 只有跟兽类一样去吃草本植物,这一点在《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第九节 和第三十节,可以看得很明白。其次,很明显的,在这一次给挪亚和他的儿 子们的祝福中,所有权不但是用明白的文字给与的,而且共范围比给予亚当 的还大。上帝对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说“我把它们都交付你们的手里”,这句 话,如果说不表示给予所有权——不,占有权,——那就很难找出别的话来 表示了。

因为除了说“交付他们的手里”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更自然更确实的方 式来表示一个人占有一件东西这种情况了。为了表示他们已被给予人类所能 有的最大限度的所有权,也即是,对无论什么东西,都有因使用它而消耗它 的权利,上帝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而这是给予亚 当的特许中所没有的。我们的作者把这个称为“利用它们作为食物的自由,

它只是食粮范围的扩大,而不是所有权的变更。”除了“使用它们的自由”

以外,人类在动物身上还有什么别的所有权,这真是很难理解的。因此,正 如我们的作者所说的那样,如果第一次祝福“给予亚当以对生物的统治权”。

而对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所给予他们的是亚当所没有的“利用它们的自 由”,那么,给予他们的定然是拥有全部主权的亚当所缺乏的某种东西——

这种东西,人们很可能会把它当作是一种较大的所有权;因为,即使对于野 兽,亚当也确乎没有绝对的统治权,而且他对于它们的所有权是很狭小的、

有限的,不能象上帝许可别人那样使用它们。如果有一个国家的绝对君主,

吩咐我们的作者去“制服这地上世界”,并给予他以对世界生物的统治权,

但却不许他从羊群中取走一只小山羊或小绵羊来充饥,那么我猜想他恐怕不 会把自己当作是那个地方或在那个地方的畜群的主人或所有者,而会看出一 个牧羊人可能具有的支配权和作为一个所有者所享有的完全所有权之间的分 别。因此,如果是罗伯特爵士自己的事,我相信他就会认为这里存在着一种 变更——不,一种所有权的扩大,并认为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基于这个赐予不 仅得到了给予他们的所有权,而且得到了亚当不曾有的对生物的所有权。因 为,以彼此间的关系而论,人类虽然可以被允许对生物的某些部分享有所 有 权,但从作为天地的创世者和全世界唯一的主人和所有者的上帝而论,人类 对生物的所有权只能是上帝允许过的“利用它们的自由”。所以,正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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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地方所看到的,在洪水以后,人类的所有权可以被变更和扩大,以前 不许可的用途现在也许可了。从上述的一切,我以为很显然亚当和挪亚都不 享有任何“个人统治权”。也不享有任何不包括他的后裔在内的对生物的所 有权,只是当他们相继增长而需要它们并能够利用它们时,他们才享有这种 权利。

40。这样,我们已经考察了我们的作者根据上帝所宣布的祝福词(《创 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而主张的亚当享有君权的论证。在那里,我以为 任何头脑清醒的读者,除了看到把人类在我们这个可居住的地球上的位置提 高到其他种类的生物以上而外,不可能发现别的意思。这不过是给予人,即 作为代表他的创造者的形象而成为地上主要居民的整个人类以对其他生物的 统治权而已。在经文的浅显文字中,这个意思是非常明显的,除了我们的作 者之外,没有任何人会认为有必要去证明这些看起来意思完全相反的文字如 何给予亚当以对其他人类的绝对君权,或对一切生物的唯一的所有权。我以 为在他用来作为基础,把一切下文建筑在其上面的这样一件重要事情上,他 除了简单地引用一些显然同他的意思相反的文字以外,还应当做更多的工 作。我承认,在这些文字中我看不到有倾向于“亚当的君权或个人统治权”

的任何东西,而是恰恰与此相反。我不会叹息自己对此理解的迟钝,因为我 看到使徒也和我一样,似乎对于亚当有任何这样的个人统治权一点没有任何 概念,他说,“上帝给予我们的一切东西很丰富,供我们享受”,如果一切 东西部已交给了君主亚当、以及其他君主们、和他的子嗣与继承者们,那么,

使徒就不能这样说了。总而言之,这段经文不但远远不能证明亚当是唯一的 所有者,正好相反它证实了一切东西最初都是人类共有的,这从上帝的这个 赐予以及《圣经》的其它地方都可以看出来,建立在个人统治权之上的亚当 的主权,既然没有支持它的任何基础,必然是站不住脚的。

41.但是,归根到底,如果有人一定要这样作,认为由于上帝的这次赐与,

亚当已成为全世界的唯一的所有者,那未,这与他的主权有什么关系呢?对 于土地的所有权,甚至是对全世界的土地所有权,怎样可以给予一个人以支 配别人人身的至高无上的专断权呢?更加荒谬和似是而非的说法是,作为全 世界所有者的那个人,对于那些不承认他的主权、不服从他的意志的其余人 类,可以随心所愿地不给他们食物,而让他们饿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 是一个很好的论据,证明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所有权,上帝从来没有赐予过任 何这样的个人统治权,相反,这种想法倒更要合理一些,既然上帝吩咐人类 生育繁衍,他自己就应该给予全体人类以一种利用食物、衣服和其它生活必 需品的权利———这些东西的原料上帝已为他们作了那样丰富的供应——而 不应该使他们的生存从属于一个人的意志,这个人具有随意毁灭他们全体的 权力,而他由于不比别人好些,往后因为贫乏和只靠微薄产业维持生活,更 有可能会强迫他们去从事苦役,而不会慷慨地给与他们生活必需品以促进上 帝嘱咐人类“生育众多”的重大意图。谁要怀疑这一点,就请他把世界上的 绝对君主国考察一下,看看在那里的生活用品和人民大众变成了什么样子。

42.但是我们知道,上帝从来没有让一个人处于唯别人之命是听的地位,

以致只要别人高兴,可以随意将他饿死。作为一切人类之主和父亲的上帝,

没有给予他的任何一个儿女以对世界上的特定一部分东西的这种所有权,倒 是给予了他的贫困的兄弟以享受他的剩余财物的权利,以便一旦他的兄弟有 急切的需要时,不会遭到不正当的拒绝。所以一个人不能够基于对土地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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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或财产权而取得对别人生命的正当权力,因为任何有财产的人如果不肯 从他的丰富财物中给予他的兄弟以救济,任他饥饿而死,这将永远是一宗罪 恶,正如正义给予每个人以享受他的正直勤劳的成果和他的祖先传给他的正 当所有物的权利一样,“仁爱”也给予每个人在没有其他办法维持生命的情 况下以分取他人丰富财物中的一部分,使其免于极端贫困的权利。一个人如 果乘人之危,利用拒绝拿出上帝要求他提供给贫困兄弟的救济的办法,强迫 他成为自己的臣属,这种行为之不义,不亚于一个力量较强的人进攻一个弱 者,逼他服从,拿着匕首针对他的咽喉,威胁他不当奴隶就是死亡。

43.纵使有人那样地滥用上帝以其慷慨之手赐予他的祝福,纵使有人残酷 不仁达到那样的极点,这一切仍不能证明土地的所有权,即使在这个实例中,

能给人以支配别人人身的权力,而只有契约才可以给人以这种权力。因为富 裕所有者的威权和穷困乞丐的从属地位,并不是起源于主人的所有权,而是 起源干穷人在宁愿做主人的臣仆而不想挨饿的情况下所表示的同意。他象这 样对之表示服从的那个人,只能在不超过他在契约中所同意的限度内对他拥 有权力,其根据是这样:一个人在物资奇缺时拥有丰富的积储、口袋里有钱、

在海上坐着船、能够泅水等等,都可以象作为全世界一切土地的所有者一样,

成为支配和统治权的基础,因为这许多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都足以使我拯 救另一个人的生命,而只要我不肯给予他这种救助,他就会死亡。根据这条 规则,只要任何东西,能因满足别人保全其生命或保全他视为珍贵之物的需 要而成为一个条件,使他不惜以其自由作为代价来进行交换者,便都可以成 为主权和所有权的基础。由上述的一切,我们明白,纵使上帝曾给予亚当以 个人统治权,这种个人统治权也不能给予他以主权。

但是我们已经充分证明:上帝并没有给予他以这种个人统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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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论亚当由于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

44.我们看到,我们的作者用以作为他的亚当君权说之根据的另一处《圣 经》,就是《创世记》第三章第十六节:“你必恋慕你的丈夫,你的丈夫必 管辖你。”作者说:“这就是政府的最初授与”,于是他在同页的后面就作 出结论说:“最高的权力是落在父亲的身份上,并且只限于一种形式的政府,

这就是君主制。”不论前提怎样,结论总是这一个;只要在任何经文上一提 及“治理”,“绝对君主制”便马上基于神权而建立起来了。任何人只要细 心看看我们的作者根据这句话所作的推理,并且除了其他一些问题之外,考 察一下他在那里加进去的“亚当的支派和后裔”,这句话,就会发现要了解 他的意思是相当困难的;但是,我们目前暂且不管他的特别的写作方法,先 来考察一下手头的经文罢。这些话是上帝对女人的诅咒,因为她是最先又最 急进地违反意旨的。如果我们想想上帝在这里对我们最初的始祖说话的场 合,考虑一下他正是对他们俩违反意志的行为宣布判词和表示愤怒,我们就 不能假想上帝是在这个时候给与亚当以特权和特许,授与他以尊严和威权,

提高他到享有统治权和君主权的地位;因为夏娃作为诱惑的一方和共同犯规 者,虽然被置于亚当之下,而亚当因为她受到较大的处罚,偶然地取得了比 她优越的地位;但是他在原罪“堕落”中也一样有份,从下面的经文中可以 看出他也是被贬低了的;那么,很难想象上帝竟会在同一个时候使他成为全 人类的普遍君主,又是终身的劳动者。把他赶出乐园去“耕种土地”,而同 时又赐给他以王位和属于绝对权威的一切特权与舒适生活,有这样的事吗?

45.所以这不是亚当可以希冀从他被激怒了的创造主那里得到任何恩宠 和任何特权授与的时候,即使象我们的作者所说的那样,这就是“政府的最 初的授与”,而亚当成为了罗伯特爵士所希望那样的君主,很显然,上帝也 不过只是让他成为一个很可怜的君主,其可怜的程度,使我们的作者自己也 不会把这样的君位看作是甚么大的特权。上帝命他去做工来养活自己,似乎 还只是把一把锄头交给他手里,让他去制服土地,而不是交给他一个王笏去 治理地上的居民。上帝对他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也许有人会回 答说,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那时他还没有臣民,还没有人替他做工;但是 后来;他活了九百多岁之后,他应该有不少人可以由他命令来替他做工了。

然而上帝说:“不然,除了你的妻以外没有别人帮助你,而且你一天活在世 上,你一天要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你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直到你归了 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也许又会有人替 我们的作者来答复说,这些话不是对亚当个人说的,而是把他当作一切人类 的代表而对他说的,这是上帝由于原罪堕落而对人类的诅咒。

46。我相信上帝讲话跟人类不同,因为他所讲的更富于真理。更为确实;

但是,当他乐于对人类说话的时候,我以为他不会破坏人类惯用的语言规则,

用与人类不一样的方法说话。当他屈身对他们讲话的时候,他如果这样讲法,

倒不会使他降低到人们低微的理解能力,而是因为他所讲的话人们不能理 解,才达不到他的目的。但是,如果为了支持我们作者的学说的需要而作的

《圣经》解释一定要被当作正确的来接受;我们便不得不认为上帝是这样子 讲话的,因为依照语言的通常规则,如果他在这儿用单数对亚当说的话,一 定要当作是对全人类说的,他用复数说的活(《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六和 第二十八节),一定要当作是对亚当一个人说的,而不包括其他一切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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