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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關東州的日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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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 1931 年至 1945 年於中國佔領地所推行的日文教育政策,屬於日本殖 民地或佔領地的教育政策下之一環,其根源可以追溯到透過甲午戰爭與日俄戰 爭,日本獲得台灣以及將其勢力正式進入滿洲,開始從事包含教育在內的殖民工 作。另外,政策具有延續性,前面政策的得失有時會影響到後面政策的制定,所 以探討滿洲的日文教育政策,必須包含關東州、滿鐵附屬地、滿洲國三個部分。

因此,本章打算依關東州、滿鐵附屬地、滿洲國的順序,時間橫跨 1905 年至 1945 年,分別敘述日本在此的日文教育政策,並試著對其成效得失作一評論。

第一節 關東州的日文教育

1904 年﹙明治 37 年﹚2 月爆發的日俄戰爭,是日本與俄國對於爭奪朝鮮和 滿洲﹙中國東北部﹚控制權的帝國主義戰爭。戰後經由美國的調停,簽訂了樸資 茅斯條約,依據條約,日本獲得了俄國以旅順、大連為中心的遼東半島南端租借 地,以及長春以南鐵道和其附屬地。1前者日本稱之為關東州,2後者則稱為滿鐵 附屬地。3

基本上來看,日本在關東州要對中國人普及日文,幾乎是以學校教育的方式 進行。日本人在關東州對中國人所建立的教育機關,大致有屬於初等教育機關的 公學堂與普通學堂、各種的中等學校,以及高等專門學校。下面就依據這幾種教 育機關發展的軌跡,根據教育法規,以日文教育為中心進行探討。

一、初等學校的日文教育

公學堂的日文教育

日本在日俄戰爭後,於 1905 年﹙明治 38 年﹚12 月與清朝簽訂「東三省事 宜條約」﹙日本人稱之為日清善後條約﹚,正式承認俄國讓予日本之權利,於是日

1淺田喬二編,《近代日本の軌跡 10 :「帝國」日本とアジア》,東京:吉川弘文館,1994.12,頁 84。

2關東州並非中國行政區域固有的名稱,而是俄國侵佔旅大地區後,作為俄國一個州命名的。1905 年日本取代俄國在此的地位,沿用了這個名稱。關東州包括旅順、大連、金州、普蘭店、貔子窩 地區,總面積為 3462 平方公里。李喜平主編,《遼寧教育史》,瀋陽:遼海出版社,1998,頁 361~362。

3滿鐵是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的簡稱,為日俄戰爭後日本在中國東北所創設的半官半民營的壟斷性 公司。林明德,《日本近代史》修訂二版,台北:三民書局,2004.7,頁 173。滿鐵附屬地,即南 滿洲鐵道附屬地的簡稱,是指南滿鐵路沿線屬於滿鐵的用地。具體說是指大連至安東、營口、煙 台、撫順、柳樹屯(合計約 1129.1 公里)的鐵路沿線屬於滿鐵的用地。顧明義主編,《日本侵佔 旅大四十年史》,遼寧: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頁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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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開始關東州的殖民經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日俄戰爭進行中,就已經 在佔領的土地上推行包含教育在內的各項殖民工作。

首先敘述公學堂的部分。1904 年﹙明治 37 年﹚12 月日俄戰爭進行中,金州 軍政署與當地部分人民設立了收容 58 位兒童的南金書院民立小學堂,課表中每 週有 3 小時的東語(日文)課程,於是展開了日本於關東州對中國人的日文教育。

4隨著日俄戰爭接近尾聲,日本於 1905 年 6 月在大連設置大連公學堂,設置的準 備工作,主要是由台灣總督府教員講習所第一屆畢業生淺井政次郎負責。5根據 1905 年 3 月公佈的「大連公學堂規則」第一條為:「為了因應當務之急,以簡易方 法為主,對於清國人施予普通教育,教授日文,圖謀文化普及,是為大連公學堂之主旨。」

6從第一條可以看出,日文和文化普及是日本對中國人教育的目標,由此可見是 同樣重要的。此外,主要由淺井政次郎所作成的「大連公學堂規則」,可以說是 與台灣公學校前身的「台灣總督府國語傳習所規則」相近71905 年 5 月,大連 公學校即將開校之前,大連軍政委員神尾光臣貼出了一份告示。告示中的「大連 公學堂基於孔孟仁義之教,學習修身齊家之訓、歐美格致之學,以日文有助於日清兩國 人交涉應對之便,而涵養其德性,啟發其知能。」8敘述了大連公學堂是以中國傳統 儒教、歐美近代科學、日文為教育基本方針。當時是日本新領土的台灣,其公學 校教育基本方針為養成國民性格、實用科學、日文三項。兩者相比較,可以看出 當時仍舊是中國領土的關東州,對於居住在此的中國人,實施如同台灣方式的養 成國民性格之教育,料想會招致中國的反感,於是日本改以傳統的儒學來當做精 神支柱加以代替。9大連公學堂設立之後,緊接著於 1905 年 10 月也設置了旅順 公學堂。10

日本與清朝簽訂「東三省事宜條約」,確立了在關東州的地位後,1906 年 3 月,為了統一管理中國人的教育,關東州民政長官石塚英藏公佈了「關東州公學 堂規則」,其第一條為:「公學堂以向中國人子弟講授日文,施行德育,並傳授日常生 活需要的普通知識和技能為主旨。」11在其規則中,把日文放在公學堂辦學宗旨裡 的開頭,是值得注目的地方。1904 年台灣所修改的「台灣公學校規則」,其第一

4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75。另外 關於南金書院民立小學堂設立的詳細情形,參見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

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29~133。

5淺井政次郎 1870 年生於福井縣,師範學校畢業後,做為小學校教員而來到了台灣。1886 年從台 灣總督府教員講習所畢業後,經歷過國語傳習所教諭、公學校校長,後來擔任台灣師範學校教諭 及視學官。日俄戰爭爆發後來到了滿洲,因其擅長中國話,而賦予他在大連對中國人教育的準備 工作。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70。

6著者不詳,「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三輯,東京,1993,頁 134。

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72。

7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1939,頁 168。

8小林英夫監修、編集,《明治三十七八年戰役:滿州軍政史》第三卷,東京:ゆまに書房,1999,

頁 143。

9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75。

10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75。另一 說為 9 月。島田道彌,《滿州教育史》,東京:青史社,1982,頁 256。

11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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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為:「公學校以向本島人兒童教授國語,施行德育,養成國民性格,並傳授日常生活 需要的普通知識和技能為主旨。」12將兩者相比,可以看出在第一條主旨上,「關東 州公學堂規則」大致上是承襲 1904 年改正的「台灣公學校規則」,只是前者刪除 了後者中的「養成國民性格」一句。其因是日本知道關東州是有期限的租借地,

並不能向台灣那樣實施以培養國民精神為旨趣的教育。

如果從表 1─1 來看,1904 年修改的「台灣公學校規則」與 1906 年公佈的

「關東州公學堂規則」,兩者每週的日文教授時數完全相同,由此更可知道後者 受到前者的影響。

表 1─1 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一)13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五學年 第六學年 1904 年修

改的「台 灣公學校 規則」

10 13 14 14 14 14

1906 年公 佈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10 13 14 14 14 14

此外,在「關東州公學堂規則」裡,還附記了表示各科目授業內容、授業目 標的「關東州公學堂教授要旨」,其關於日文教授要旨如下:「日文是以知曉言語 文章,正確了解他人思想,培養發表自己思想之能力,並兼能啟發知識為主旨。」14從 上述旨趣可知,日文並不單單只是做為會話等的實用手段,而是還要透過正確了 解他人思想與培養發表自己思想能力的手段,灌輸日本精神與思想。

1908 年 8 月,日本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簡稱為「第一次修改 關東州公學堂規則」),其第一條為:「公學堂為教育支那人子弟的地方。公學堂是以 注意兒童身體之成長,教授日文,施行德育,傳授生活上必須的普通技能為主旨。」15如 將「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與「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相比較,前者比後 者多了一句「注意兒童身體之成長」。另外,將「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

的第一條總則與 1890 年內地(日本本土)所公佈的「小學校令」做比較,會發 現兩者共通點在於把重點擺在體育、德育、實業知識上,其相異之點為「小學校 令」中的「國民教育」一語,在「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第一條中,被

12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一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239。

13此表根據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台北,1939,頁 271。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 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76。

14著者不詳,「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三輯,東京,1993,頁 89。

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88~189。

15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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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成「日文教育」,當然原因也是關東州公學堂的教育對象,為租借地中的中國 人。從這裡可以看出,「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是依據上述「小學校令」

所做成的。16由上述可以得知,從「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中,能夠看 出關東州的教育政策制定,已經受到日本本土的影響。附帶一提的是,要到 1912 年 11 月,「台灣公學校規則」中才出現「注意兒童身體之成長」一句,比關東州 還晚了四年。17

如同表 1─2 所示,「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的日文每週教授時數,

比起 1906 年公佈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除了第一學年不變外,從第二學年至 第六學年都減少 3 小時或 4 小時。

表 1─2 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二)18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五學年 第六學年 1906 年公

佈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10 13 14 14 14 14

1908 年修 改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10 10 10 11 11 11

另一方面,如表 1─3 所示,「第一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也確定了漢文 科每週的教授時數。

表 1─3 漢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一)19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五學年 第六學年 1908 年修

改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7 7 7 7 7 7

16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00。

17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00。

18此表根據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76。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54。1908 年修改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的每週教授總時數,依照第一學年至第六學年的順序,分別為 28、28、30、30、30、30,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超過每週教授總時數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見日文被 重視的程度。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

頁 55。

19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54。

(5)

1915 年 3 月,「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第二次被修改(簡稱為「第二次修改關 東州公學堂規則」),其中值得注意的一條為「於公學堂設置或附設初等科與高等 科。」20這條修改過的規則是說,將原本六年一貫制的公學堂課程,分為初等科 四年、高等科兩年兩個部分。

「第二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中,日文科與漢文科每週教授時數,如表 1─4 與 1─5 所示。從表中可知,從初等科四年至高等科二年,日文每週教授時 數比起 1908 年修改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各減少了 1 小時、2 小時、2 小時。

相反地,漢文科每週教授時數在初等科三年及四年,各增加了 2 小時。在「關東 州公學堂規則」中做了這樣的修改,應該是跟當時日本對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 求,引起包含滿洲在內的排日運動,日本不得不把容易引起爭議的日文教授時數 減少,提高漢文教授時數,藉以減緩排日風潮。21

表 1─4 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三)22

初等科一年 初等科二年 初等科三年 初等科四年 高等科一年 高等科二年

1915 年修 改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10 10 10 10 9 9

表 1─5 漢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二)23

初等科一年 初等科二年 初等科三年 初等科四年 高等科一年 高等科二年

1915 年修 改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7 7 9 9 7 7

在此次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修改中,「日文教授要旨」將「了解他人的思 想,發表自己的思想」刪除,加上「得到處理日常事務之能力」。由這裡可以得知日 文教育方針,已經從通過日文培養日本思想這種想法,轉為學習能對日常事務有 幫助之語言這種想法。24

1923 年 3 月,「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第三次進行修改(簡稱為「第三次修改 關東州公學堂規則」),其第一條為:

20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54。

21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09。

22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60。1915 年修改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的每週教授總時數,依照初等科一年至高等科二年的順序,分別 為 28、28、30、30、30、30,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超過或接近每週教授總時數的三分之一,由此可 見日文仍佔有很高的比重。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 吟社,1938,頁 61~62。

23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60。

24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22。

(6)

「公學堂是以注意兒童身體之成長,施行德育,傳授生活上必須的普通知識技能為 主旨。」25

從第一條中,可以發現歷來都是公學堂主旨的「教授日文」這一句話,已經 被刪除。1923 年,在日本租借關東州期限即將到期時,中國方面掀起了旅大收 回運動。日本當局判斷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再以日文教育為中心進行公學堂教 育,恐怕會更加刺激中國,激起更強烈的收回國權運動,於是在公學堂規則中刪 除日文教育。但是,日文教育是日本殖民地教育的中心,要終止日文教育也就等 同放棄殖民地教育。實際上,日文教育還是繼續地在進行。從表 1─6 來看,「第 三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的每週日文教授時數,比起「第二次修改關東州公 學堂規則」的每週日文教授時數,初等科一年至四年,各減少 2 小時,高等科一 年至二年,各減少了 1 小時。從表 1─7 來看,相反地漢文(中國文)在初等科 一年至高等科二年,前者比後者各增加了 3 小時或 1 小時。雖然只是減少日文教 授時數,增加漢文教授時數,並無大幅改變,但對於日本在關東州施政以來,教 育制度就是模仿台灣以日文教育為重點的情形,已有不同的走向。26

表 1─6 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表(四)27

初等科一年 初等科二年 初等科三年 初等科四年 高等科一年 高等科二年

1923 年修 改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8 8 8 8 8 8

表 1─7 中國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三)28

初等科一年 初等科二年 初等科三年 初等科四年 高等科一年 高等科二年

1923 年修 改的「關 東州公學 堂規則」

10 10 10 10 8 8

25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71。

26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14~215。

27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83。1923 年修改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的每週教授總時數,依照初等科一年至高等科二年的順序,分別 為 28、28、30、30、34、34,日文每週教授時數已經不足每週教授總時數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見 這時日文比重的下降。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

1938,頁 83~84。

28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83。另外,

「第三次修改關東州公學堂規則」將漢文科的名稱改為中國文,似乎也具有向中國方面示好的意 義。

(7)

普通學堂的日文教育

相對於設置在旅順、大連等城鎮的公學堂,設置在農村地區的是普通學堂。

當時在一般農村地區,作為教育主體的是所謂的書房教育,日本當局認為如果不 把書房教育納入日本的教育體系,將會危害到公學堂教育的存在。根據 1906 年 關東都督府統計書所示,關東州內書房數與公學堂數比為 355 對 4,書房學生數 與公學堂學生數比為 5579 對 176,如此對比下,公學堂教育的影響力實在比不 上書房。29基於上述的原因,關東州當局決定在農村地區設置簡易的初等教育機 關。這種初等教育機關於旅順民政署及大連民政署內稱為小學堂,於金州民政署 內稱為蒙學堂,兩者都是屬普通學堂的前身。下面就以蒙學堂為中心略加敘述。

1909 年 2 月,關東州當局公佈「蒙學堂規則」,其第一條為:「蒙學堂是對支 那人兒童實施初等教育之所。蒙學堂是以注意兒童身體的成長,施予德育,教授日文,

並授予日常生活必須的智識技能為目的。」30上述「蒙學堂規則」的第一條,基本上 與 1908 年公佈的「關東州公學堂規則」的第一條完全相同,其唯一相異之處在 於前者把施予德育擺在教授日文之前,後者則相反,也就是說針對農村地區所設 置的蒙學堂,其教授重點是把日文排在德育之後,這可能是因為農村地區日文的 重要性不高,進一步也可避免中國人的反彈。31

1914 年左右,關東都督府為了統一小學堂與蒙學堂,決定進行制度上的改 革。32經過大約一年徵求各民政署、民政支署的意見後,於 1915 年 6 月公佈「關 東州普通學堂規則」。其第一條為「普通學堂是以注意支那人兒童身體的成長,施予 德育,並授予日常生活必須的知識技能為主旨。」第四條為「教授科目為修身、日文、

漢文、算術、體操,對女孩再多加裁縫一科。依據各地情況,民政署長或民政支署長對 於前項教授科目得以刪減,或是多加必要的教授科目。」33

如果將上述的「關東州普通學堂」與先前的「蒙學堂規則」相比,會發現前 者刪除了「教授日文」的字句,而且由表 1~8 來看,前者的每週日文教授時數也 比後者減少。另外,兩者在每週漢文教授時數上,都比日文要來的多。34

29關東都督府官房文書課,「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7 卷《關東都督府統計書》1906 年版,

東京,199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

2000,頁 266~267。

30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77。

31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頁 270。

32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頁 277。

33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63。

34蒙學堂從第一學年至第四學年,每週漢文教授時數為 12 小時。「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三輯,東京,1993,頁 28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 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74。普通學堂每週漢文教授時數,第一、二 學年為 10 小時,第三、四學年為 12 小時。《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 社,1938,頁 67。

(8)

表 1─8 日文每週教授時數表(五)35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1909 年公佈的

「蒙學堂規則」

9 9 9 9

1915 年公佈的

「關東州普通

學堂規則」

4 4 6 6

日文教授時數的減少,其因可能為對於農村地區學生,教授幾乎沒有實用性 的日文,關東州當局進行了反省。而且,當時正值日本提出包含延長關東州租借 期限的「對華二十一條要求」,排日風潮逐漸高漲,對於此種情況日本也不得不 有所顧慮。日文雖然仍被列入教授科目中,但是各地民政署長或支署長可以依據 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要教授日文,可以說是改變了以往以日文教授為中心的方 針。另外,最初關東州當局吸收台灣殖民地教育的經驗,採取重視日文的教育方 針,但此時漸漸地開始認識到,如果就這樣原封不動將台灣的同化主義套用在關 東州的教育,會產生負面的情形。36

二、中等學校、高等專門學校的日文教育

首先敘述中等學校部分。對於關東州內中國人的中等教育,關東州當局初期 採取讓公學堂畢業的中國學生,進入於 1909 年 3 月專為日本人所設置的關東都 督府中學校,也就是所謂的「共學制度」。但是,實際上有能力與日本學生一同 接受測驗,並且合格入學的學生極少,因此可以說完全沒有顧及到中國人的中等 教育。1921 年 3 月,關東州當局在旅順中學校(1918 年 4 月關東都督府中學校 改名為旅順中學校)設置中國人班級,將日本學生與中國學生分開。1924 年 3 月,關東州當局將旅順中學校中的中國人班級獨立出來,成立了專門為教育中國 學生而設置的旅順第二中學校。37日本如此做法不是有決心要積極進行教育改 革,而是迫於公學堂畢業生增加、反殖民地運動的高漲、留日學生預備教育、日 本學生的要求等因素,使得原來的殖民政策陷入困境,不得不改變方針的一種策 略而已。38

35蒙學堂的部分是根據著者不詳,「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三輯,

東京,1993,頁 28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

柏書房,2000,頁 274。普通學堂的部分是根據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 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67。1915 年公佈的「關東州普通學堂規則」的每週教授總時 數,依照第一學年至第四學年的順序,分別為 24、24、29、29,日文每週教授時數大約為每週 教授總時數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見日文所佔的比例。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 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66~67。

36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一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82。

37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169。

38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75~278。

(9)

1926 年公佈的「旅順第二中學校施行細則」,其中關於日文與中國文每週教 授時數,如表 1─9 所示。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是為了中國學生所設的旅順第二 中學校,學習日文的重要性還是高於中國文。除了中國文以外的每一科目,都是 使用日文在教授,實質上日文的教授時間是更多的。39

表 1─9 日文、中國文每週教授時數表40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五學年

日文 6 6 5 4 4

中國文 6 5 3 3 4

每週教授 總時數

34 34 34 34 34

其次敘述師範教育與高等教育部分。1908 年 6 月,旅順民政署於旅順公學 堂設置師範部,開始培養中國人教員。從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週日文教授時 數分別為 10、9、8,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4、34、34。411909 年 5 月,設置 了以培養蒙學堂教員為目的的公學堂南金書院師範科,後來改名為「蒙學堂教員 養成所」。修業年限為一年,每週日文教授時數為 12,占每週授課時數的 4 成(每 週教授總時數為 30)。421916 年 6 月,公學堂南金書院的蒙學堂教員養成所與旅 順公學堂師範科合併,成為修業年限三年的旅順高等學堂師範科。這樣的改變是 由於在 1915 年,日本對關東州租借期限延長的要求,已經得到中國的認可,於 是才會有從根本上調整對中國人教育制度的必要性出現。431916 年 7 月,公佈經 過修改後的「旅順高等學堂規則」,從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週的日文教授時數 為 21、14、11,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4、35、35。441918 年 4 月,旅順高等 學堂師範科再次被改為旅順師範學堂,根據公佈的「旅順師範學堂規則」,從第 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週的日文教授時數分別為 15、9、7,中國文則為 6、5、4,

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5、35、35。45

1916 年,旅順高等學堂預科成立,成立目的為對想要進入旅順工科學堂就 讀的學生施予必要的預備教育,修業年限為二年,從第一學年第一學期至第二學 年第二學期,每週日文教授時數分別為 18、9、7、6,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7、

39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81。

40「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四輯,東京,1993,頁 163。轉引自 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82。

41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05~106。

42「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六輯,東京,1993,頁 16。轉引自 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10。

43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15。

441916 年 7 月修改的「旅順高等學堂規則」,將日文的科目名稱改為「國語˙漢文」,國語的授課 內容就是日文,漢文的授課內容就是以日本式的漢文訓讀方式來讀古典中國文,教員也全都是日 本人。「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7 卷《旅順高等學堂一覽》,東京,1993,頁 12。轉引自 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18。,

45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25。

(10)

35、33、34。461919 年 4 月,旅順高等學堂預科改為旅順工科學堂預科,修業年 限改為一年,每週日文教授時數為 21,超過每週上課時數 34 的一半。47隨著 1926 年 5 月旅順工科學堂正式升格為旅順工科大學,旅順工科學堂預科也成為旅順工 科大學預科,修業年限與每週日文教授時數都不變。48

最後敘述專門教育(實業教育)部分。1915 年 4 月,公學堂南金書院設置 了修業年限二年的農業部,第一學年與第二學年的每週日文教授時數都為 5,占 了全部教授時數 36 的近七分之一。491923 年 4 月,原有的大連公學堂附設商業 部,更改為三年制的大連商業學堂,從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週日文教授時數 分別為 8、6、6,中國文則為 5、5、3,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4、34、34。50

關東州的日文教育政策,不論與台灣或滿洲國比較,都有其特別的一面。從 法規層面來看,1908 年與 1915 年兩次的「修改公學堂規則」中,都有教導中國 人子弟日文的語句,明顯地表示了公學堂教育的方針。但是在 1923 年的「修改 公學堂規則」中,教導中國人子弟日文的語句被刪除,公學堂各學年的日文教學 時間減少,中國語教學時間增加,重視日文教育的政策開始轉為低調。造成語言 政策變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關東州的政治地位不明確,它既不是日本內地的一 部分,也不是如同台灣、朝鮮般的殖民地,無法強制推行日文教育。此外,有時 因為受到外在環境的影響,也不得不被迫調整政策。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 後,受到當時中國高漲的民族主義衝擊,排日運動興盛,日文教育政策也直接受 到影響。

1932 年滿洲國成立後,在關東州學習日文的人數雖有增加,但是日文仍然 只能被當成是外國語來教授,無法如同滿洲國一般,採取將日文當作國語的語言 政策。1944 年在關東州擔任旅順高等公學校教諭的大石初太郎曾發表意見如下:

「長久以來教育目標不明確,使人不安心,在根本上不明確,如此會妨害勇氣和 決心。要把既非皇國臣民,也非滿洲國民,更不是中國國民的關東州人帶到何 處去呢,這個爭論,更因站在關東州人屬於漢民族這個事實上來採取教育意 見,而使得對關東州人教育爭論不休,毫無統一的信念。日文教育雖然具有在 日俄戰爭砲火中誕生的古老歷史,但被批判成績低下,可以說完全是這樣的根

46「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7 卷《旅順高等學堂一覽》,東京,1993,頁 11。轉引自竹中 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74。

47教育史編纂會編,《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十二卷,東京:龍吟社,1938,頁 223。

48這種預備科制度,在日本教育史上是特別的制度。舉例來說,同樣是殖民地大學的台北帝國大 學與京城(現今之漢城)帝國大學,並無設置預備科,這兩所位於日本殖民地的大學,是在日文 教育普及到某種的條件下才被設置。相對於上述兩者的旅順工科大學,是以中國各地的官費派遣 生為招募對象,這些人幾乎不會日文,因此有必要首先實行日文的基礎教育。竹中憲一,「滿州」

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81。

49「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7 卷《公學堂南金書院創立三十周年記念誌》,東京,1993,

頁 25。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

頁 13。

50「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5 卷《關東州教育史》第五輯,東京,1993,頁 50。轉引自 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34。

(11)

本條件未確定所致。」51

將關東州人民視為既不是皇國臣民、滿洲國民,也不是中國人的情況下,連 關東州日文教育者如大石初太郎亦感到非常著急,這樣的特殊性也可以說是日文 教育政策的盲點。

從日文普及率來看,從日俄戰爭後至 1944 年日本統治關東州四十年時,推 測關東州人會說日文的比率為 10%左右52。根據台灣總督府於 1941 年的統計,

台灣在日本統治四十五年後,台灣人會說日文的比率為 57%53。兩者相比較後,

發現日本用幾乎相同時間經營,但是關東州的日文普及率卻只有台灣的五分之 一,會造成如此的現象,關東州特殊的地位可說是關鍵的因素。

51大石初太郎,〈「日本語」より「國語」へ─關東州における日本語教育の現狀─〉,《日本語》

4 卷 5 期,﹙東京,1944.5﹚,頁 12。

52大石初太郎,〈「日本語」より「國語」へ─關東州における日本語教育の現狀─〉,《日本語》

4 卷 5 期,﹙東京,1944.5﹚,頁 15。

53台灣總督府編,《台灣事情》51 卷,台北:成文,1985,頁 148。

(12)

第二節 滿鐵附屬地的日文教育

除了關東州以外,滿鐵附屬地的日文教育也值得注目。如同關東州,日本人 在滿鐵附屬地對中國人所設立的教育機關,大致也是屬於初等教育機關的公學 堂、各種中等學校,以及高等專門學校。下面就依據這幾種教育機關發展的軌跡,

以政策為主體,從日語教育為中心進行探討。

一、初等教育的日文教育

1909 年 6 月,滿鐵當局為了附屬地內的中國人子弟,成立了蓋平公學堂,根 據「蓋平公學堂規則」所示:「公學堂是以教育附屬地內的支那人子弟為目的,以施 予德育,教授實學,培養成有用的良民為主旨。」54上述公學堂的目的與主旨中,並 未有教授日文的語句出現,但是從初等科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每週仍有 6 小時 的日文教授時數(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0、36、36)。55由此可見雖然在公學 堂主旨與目的裡不方便表明教授日文,仍依各地情況排入每週 6 小時的時數。

1914 年 3 月,滿鐵當局公佈了「南滿州鐵道附屬地公學堂規則」(簡稱為「附屬 地公學堂規則」),其第二條與第六條分別為:「公學堂是以圖謀學生身體的成長,

施予德育,授予實學,兼而教授日文為主旨。」「修業年限初等科為四年,高等科為三 年。」56「附屬地公學堂規則」還規定初等科及高等科每週教授日文時數為 8 小 時(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28~32、32)。57從這裡可以看出,公學堂主旨再次加 進教授日文,每週教授時數也比「蓋平公學堂規則」增加,教育政策是以日文教 育為中心。1917 年 4 月,「附屬地公學堂規則」改稱為「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公 學堂規則」(簡稱為「滿鐵公學堂規則」)。581923 年 4 月,「滿鐵公學堂規則」進 行部分修改,學制改為初級 4 年高級 2 年的 6 年制。其修改後的第二條為:「公 學堂是以注意兒童身體的成長,施予德育,傳授生活上必須的日常普通知識技能為主 旨。」59日文在初級第一、二學年不教授,從初級第三學年至高級第二學年每週 教授時數為 7 小時。60這次在主旨中刪除「教授日文」一句,並且縮短每週教授 日文時數,是受到當時中國東北正熱烈地進行收回教育權運動的影響,暫時將日

54「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6 卷《滿鐵教育沿革史》,東京,1993,頁 1561。轉引自竹中 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4。

55「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6 卷《滿鐵教育沿革史》,東京,1993,頁 1564。轉引自竹中 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5~26。

56「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17 年版,東 京,1993,頁 82。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45。

57滿鐵總裁室地方部殘務整理委員會,《滿鐵附屬地經營沿革全史》上卷,大連:南滿州鐵道株 式會社,1939,頁 491。

58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58。

59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65。

60阿部洋,〈旧滿州における日本の教育事業と教育權回收運動─1920 年代前半期を中心に─〉,

收入阿部洋編《日中教育文化交流と摩擦》,﹙東京:第一書房,1983.11﹚,頁 139。

(13)

文教育政策作一轉變。611931 年 3 月,「滿鐵公學堂規則」被修改為「南滿州鐵 道株式會社公學校規則」(簡稱為「滿鐵公學校規則」)。62這次主要的修改部分 在於教授科目是依據中國的學制,不過日文教育還是未放棄,仍然維持著與「滿 鐵公學堂規則」一樣的規定。

二、中等學校、高等專門學校的日文教育

首先敘述中等學校部分。1917 年 3 月,滿鐵當局基於:一、日本受到了在 中國的歐美列強互相競爭設置教育設施的刺激;二、在中國留日學生的成績非常 差這一點上,反省到有必要培養在日本專門教育上堪用的人才;三、中國人的向 學心高漲;因此在奉天成立了專為中國人設置的本科四年與預科一年的南滿中學 堂。63從預科一年至本科四年,每週日文教授時數分別為 20、6、6、5、5,中國 語則為 6、4、4、4、4,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6、36、36、36、36。64由上述 可以看出日文教育仍為教育重點,尤其是預科,每週 36 小時的授課時數中,日 文教育就占了 20 小時。據嶋田道弥所述:「本學堂以日文為主要科目,學生也以 學習日文為第一目的。」65更加證實了日文為教學中心。

其次敘述師範教育及高等教育部分。滿鐵附屬地對於中國人的師範教育是以 教員研修的方式進行,時間也只有從 1913 年至 1914 年兩年而已,這是因為滿鐵 附屬地並無設置普通學堂,普通教育基本上在公學堂進行,數量最多時也不過 10 校,公學堂教育主要由日本人教員擔任,而且關東州的高等學堂師範部及旅 順師範學堂的畢業生,每年也有數名成為滿鐵附屬地的公學堂教員,因此滿鐵附 屬地並無專門的師範教育體系。661911 年 6 月,滿鐵當局基於:一、滿鐵總裁後 藤新平強力的主導;二、傳染病流行,為了民政安定必須要求醫療衛生的充實;

三、為了搶先在英國傳教士於奉天準備設置的醫學專門學校之前,因此在奉天開 設了本科四年、研究科一年的南滿醫學堂。67從第一學年前期至第二學年後期共 4 個學期,每週日文教授時數分別為 20、12、8、6,漢文則為 6、3、3、3,每 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1、34、37、36。68由上述資料可知,即使是醫學專門學校,

61除了收回教育權運動以外,滿鐵經營惡化的問題也是影響日文政策改變的因素。見竹中憲一,

《「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69~70。

62「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3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學事關係規程》,東京,1993,頁 10。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10。

63「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 卷《滿鐵教育回顧三十年》,東京,1993,頁 185。轉引自竹 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95。

64「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3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學事關係規程》,東京,1993,頁 99。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二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309~310。

65島田道彌,《滿州教育史》,東京:青史社,1982,頁 396。

66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31~132。

67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193。

68「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17 年版,東 京,1993,頁 148。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14)

日文仍是教授中心,其教授時數也比漢文多了 2 至 3 倍。1922 年 5 月滿州醫學 堂昇格為滿州大學,69並且設置了三年制的大學預科,大學預科將中國人學生與 日本人學生所授的科目分開,中國學生所授的日文,第一、二學年每週教授時數 分別為 4、4(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1、35)。70另外,為了讓中國學生進入滿 州醫科大學預科,又設置了修業年限一年的大學預科附屬預備科,根據「滿州醫 科大學預科學則」第二條:「附屬預備科是以預備進入大學專門部,且不通日文的中 華民國人為對象教授日文為目的。」71其每週日文教授時數為 17,漢文則為 2(每 週教授總時數為 33)。72

最後敘述專門教育部分。滿鐵是以鐵道業務為中心的企業體,很早就體認到 培養擔任殖民地經營人才的必要性,因此相當重視專門的實業教育。基於在熊岳 城與公主嶺設有滿鐵的農業試驗場,1917 年及 1920 年,分別在兩地的公學堂設 置二年制農業補習科。73根據「熊岳城公學堂農業補習科學則」第一條:「本科依 據會社附屬地公學堂補習科規程,以補習公學堂初等科的教授科目,並對欲從事農業者 施予必須的教育為目的。」74第一、二學年每週的日文教授時數分別為 5、5(每週 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28、28)。751923 年 4 月,熊岳城公學堂與公主嶺公學堂的農 業補習科,分別獨立成為預科一年、本科三年的公主嶺農業學校及三年制熊岳城 農業學校。其獨立理由在於學生畢業後,年齡還小,學力也不完全,立刻讓其操 作實務並不適當,於是考慮將補習科的修業年限延長,最後將補習科獨立為農業 學校。76以公主嶺農業學校為例,從預科至本科第三學年,每週日文教授時數分 別為 17、12、3、3,中國文為 3、3、2、2,農業科為 0、4、11、15(每週教授 總時數分別為 32、42、42、44)。77從上述資料可以看出,預科與第一學年的教 育重點在日文,第二、三學年才轉為農業方面的專業課程。1913 年,滿鐵當局 設置修業年限預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一年的營口實業學堂(1921 年 8 月改

書房,2000,頁 202。

69黑田源次編,《滿州醫科大學二十五年史》,奉天:滿州醫科大學,1936,頁 24。

70滿州醫科大學編,《滿州醫科大學一覽》,奉天:滿州醫科大學,1934,頁 52。轉引自竹中憲一,

《「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207。

71「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3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學事關係規程》,東京,1993,頁 137。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

頁 206。

72滿州醫科大學編,《滿州醫科大學一覽》,奉天:滿州醫科大學,1934,頁 59。

73公主嶺小學校同窓會編,《滿州公主嶺》,出版地不詳:公主嶺小學校同窓會,1987,頁 149。

74「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17 年版,東 京,1993,頁 90。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58。

75「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17 年版,東 京,1993,頁 91。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59。

76滿鐵總裁室地方部殘務整理委員會,《滿鐵附屬地經營沿革全史》上卷,大連:南滿州鐵道株 式會社,1939,頁 525。

77「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8 卷《公主嶺農業學校一覽》,東京,1993,頁 2。轉引自竹中 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64。

(15)

稱營口商業學校),根據公佈的「營口實業學堂規則摘要」,第一條為:「本學堂 依據中華民國甲種商業學校程度,以傳授商業上必要的知識技能,且培養通達日文及英 語的人才為目的。」78預科一年、本科三年與研究科一年,每週日文教授時數分別 為 21、10、7、4、4,英語分別為 0、2、2、4、5,中國文則分別為 4、4、4、4、

3(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3、34、34、34、34)。79從上述資料來看,營口實業 學堂是以培養日文及英語為主旨,但在教授時數上,日文佔有幾乎絕對的優勢,

因此也可以知道教授重點仍為日文。1921 年 3 月,滿鐵當局設立預科一年、本 科二年的撫順簡易礦山學校,設立的原因是要雇用當地的工人,來取代工資過高 的日本工人,以削減經營的成本。80根據公佈的「撫順簡易礦山學校規則」,第 一條為:「本校係以對於支那人,授予從事礦業必要的簡易智識技能為目的。」81從預 科一年至本科三年,每週的日文教授時數分別為 22、18、8,中國文則分別為 4、

4、2,英文為 0、0、2(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6、36、38)。82

滿鐵附屬地外圍環繞著中國領土,因此日文普及教育政策就不得不強烈地受 到中國教育制度與當地環境的影響。如同前面提到的,「滿鐵附屬地公學堂規則」

在 1920 年代受到中國收回教育權運動的影響,被迫減少公學堂裡教授日語的時 數,有時甚至面臨中國學生抵制的局面。也就是說,從 1915 年的「二十一條要 求」以來,中國反日民族主義高漲,對於滿鐵附屬地內日本侵略主義式的教育,

屢有中國學生採取罷課、退學的手段加以抵制。根據某位公學堂教員的回憶:「有 些學校出現了孩子們喊著罷課從教室出去,一個接一個回家的現象。這個時候,地方上 日本有力人士提出了應該關閉公學堂的意見。」83。在這樣的情況下,基本上滿鐵附 屬地內對中國人的日文教育是轉為低調,一直要到滿洲國成立後,滿鐵的日文教 育才又轉盛。1937 年,隨著滿鐵附屬地行政權轉移至滿洲國,滿鐵創立的十三 所公學校也交由滿洲國管理,滿鐵的日文教育就此結束。

78「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17 年版,東 京,1993,頁 15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74。

79「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17 年版,東 京,1993,頁 15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77~78。

80「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16 卷《滿鐵教育沿革史》,東京,1993,頁 1750。轉引自竹中 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書房,2000,頁 87。

81「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21 年版,東 京,1993,頁 17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87。

82「滿洲·滿洲國」教育資料集成第 4 卷《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經營教育設施要覽》1921 年版,東 京,1993,頁 173。轉引自竹中憲一,《「滿州」における教育の基礎的研究》第三卷,東京:柏 書房,2000,頁 88。

83福井優,〈滿洲國に於ける日本語普及の狀況〉,收入國語文化學會編,《外地˙大陸˙南方日 本語教授實踐》,東京:冬至書房,復刻版,1996,頁 180。

(16)

第三節 滿洲國的日文教育

1931 年發生滿洲事變(九一八事變)後,翌年 3 月 1 日發表「建國宣言」, 滿洲國就此成立了。儘管只有不到 14 年的短暫歷史,滿洲國的日文教育政策仍 有其特殊之處,下面就分成數點加以論述。

一、學校教育

對於日本人而言,滿洲國是屬於「複合民族國家」的類型,也就是說,滿洲 國內存在著多數的民族。相反的,中華民國是單一民族的國家,因此將滿洲國所 處的東北地區從中華民國分離出去是有道理的。如果依照這一套邏輯繼續發展,

滿洲國既然屬於「複合民族國家」,其國語自然而然就包含多種語言。1942 年,

對滿事務局事務官兼文部省事務官的森田孝做了一段敘述:

「滿洲國直到獨立建國以來,其建國精神與中華民國全然不同,反而與日本是一 體的。……日滿兩國透過文字存在著一德一心的關係,可以說是親兄弟。滿洲 國與以孫文的三民主義為國是的中華民國之相異是很明嘹的。不顧國體的相異 和國家使命的不同,只是強調民族或社會風俗的相同,恐怕會將作為東亞新秩 序建設第一階段之滿洲建國意義忘卻。」84

從這裡可以看出,滿洲國的國體、建國精神都與日本相同。而這也是決定滿 洲國國語政策的立論基礎。森田孝在同一篇文章接著說:

「滿洲國是與中華民國不同的複合民族國家。因此在滿各民族作為滿洲國的構成 份子,一齊為了滿洲建國的理想實現而努力邁進。也就是說,在滿日本人是日 本帝國臣民也是滿洲國國民。而且,在與我國(日本)有相同建國精神的滿洲 國,我們日本人作為其核心,必須扮演指導的角色。在支日本人對於中華民國 這樣的單一民族國家來說,可以算是外國人,雖然是一起立志於確立東亞共榮 圈的同志,是良好的協助者、商量對象,但是相較於滿洲國,日本人親自為官 為吏,進入政治行政的中心,以自身的責任和能力來擔當施行國政,是完全相 異的。如此的滿洲國建國精神,當然也決定了滿洲國的國語政策。結論就是說,

滿洲國的國語是滿語和日文。」85

上述的內容,明白地指出日文是滿洲國的國語之一。另外,日本人雖然用民 族的因素將中華民國與滿洲國分類,不過從這段敘述也可以看出,依據日本人的 地位或扮演的角色,才是分類的標準。由於滿洲國沒有制定憲法,所以只能從教 育相關的法規來給予國語法源的根據。下面就依據各級教育機關發展的軌跡,並

84森田孝,〈滿洲國の國語政策と日本語の地位〉,《日本語》,2 卷 5 期(東京,1942.5)頁 79。

85森田孝,〈滿洲國の國語政策と日本語の地位〉,《日本語》,2 卷 5 期(東京,1942.5)頁 80。

(17)

根據教育法規,以日文教育為中心進行探討。

根據 1934(康德元年)年公佈的「高等師範學校規程」,男生的必修科目是 經學、齊家、教育、國文、實業、日文等 12 科,女生必修科目是經學、齊家、

教育、國文、日文、家事等 14 科。86這裡所謂的國文就是中文,日文則是明顯地 被當成是外國語。作為社會教育一環的民眾學校,1935 年時有 1741 校,其教授 科目有修身、國語、算數,並且依據地方的狀況,教授日文和簡單的實業。87。 1933 年(大同 2 年),當時的小學校一年級至四年級沒有日文課程,小學校五、

六年級每週有 2 小時的日文課程(五、六年級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2、32)。

881937 年 1 月的小學校教科規程,初級小學校的教授科目為修身、國語、日文、

算數等 9 科,高級小學校的教授科目為修身、國語、講經、日文等 12 科。89小學 校規程第三條中,國語科的要旨為「教授日常生活上必須的語言文字及文章,培養 正確地發表思想的能力」,日文科的要旨為「使學生理解簡單的言語、文字及文章,並 培養其運用能力」90在授業時數上,國語科和日文科有極大的差距。例如,初級 小學校一至四年級的國語每週教授時數為 8、8、7、7,日文則為 0、0、2、2。

高級小學校的國語每週教授時數為 7、7,日文則為 3、3。91從上述的資料可以 看出,日文一直到 1937 年 1 月為止,在學校教育或社會教育中仍被當作外國語 來教授,並沒有被稱為國語,授業時數的比例仍然很小。

隨著中日戰爭爆發,日本撤廢在滿洲國的治外法權及交回滿鐵附屬地的行政 權,921938 年 1 月 1 日,滿洲國開始實施新學制,根據這個新學制,日文明確地 被定為滿洲國的國語之一。93滿洲國「學制要綱」第三項「學制立案上的要點」

有如下的記述:「基於日滿一德一心的精神,將日文作為國語之一而重視。」94從這裡 可以知道日文在滿洲國被規定為國語的一種。此外,關於滿語或蒙古語,上述「學 制立案上的要點」毫無提到,只有提及日文,因此可以認為日文在滿洲國的國語

86偽滿時期資料重刊編委會編,《偽滿洲國政府公報》13 卷,瀋陽:遼瀋書社,1990,康德元年 8 月 31 日,頁 143~144。

87國務院文教部編,《滿洲帝國文教部第二次年鑑》,新京:國務院文教部,1936,頁 357。

88國務院統計處編,《第一次滿洲國年報》,新京:國務院統計處,1933,頁 292。

89石剛,《植民地支配と日本語》,東京:三元社,1993.1,頁 55。

90石剛,《植民地支配と日本語》,東京:三元社,1993.1,頁 55。

91石剛,《植民地支配と日本語》,東京:三元社,1993.1,頁 55。

921937 年(康德四年)11 月 5 日,日本與滿洲國訂定了「關於在滿洲國治外法權之撤廢及南滿 洲鐵道附屬地行政權之移讓」條約。偽滿時期資料重刊編委會編,《偽滿洲國政府公報》40 卷,

瀋陽:遼瀋書社,1990,康德四年 11 月 5 日,頁 71。

93日本在滿洲國的治外法權以及在滿鐵附屬地的行政權,從當時滿洲國的政治形態來看,已經不 具有意義,倒不如藉著撤廢這些權利,進一步地確立日本在滿洲國全體的統治權。1936 年 6 月 10 日,日本和滿洲國簽訂了關於日本國民在滿洲國居住及租稅的條約,根據條約日本人在滿洲 國居住、移動自由、任公職、從事所有職業的權利被承認,也擁有與滿洲國人相同的土地、課稅 等權利。1937 年 11 月 5 日,日本和滿洲國簽訂了關於撤廢日本在滿洲國的治外法權及移讓滿鐵 附屬地行政權的條約,根據這個條約,日本與滿洲國的行政趨於一體化。隨著治外法權的撤廢,

滿洲國也進行行政革新,同時日文政策也全面地重新展開。石剛,〈滿洲國と日本語〉,收入阿部 洋編,《戰前日本の植民地教育政策に關する總合的研究》,福岡:福岡縣立大學,1994,頁 210。

94櫻木俊晃編,《國語文化講座》第六卷〈國語進出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42,頁 120。

(18)

中,應該是最被重視的一種。

依據新學制中的「學校令」,國民學校(相當於小學校初等科)及國民優級 學校(相當於小學校高等科)裡並無「國語科」,而是設置了以教授國語為中心 的「國民科」,國民高等學校(相當於中學校)以上則是設有「國語科」。「國民 學校規程」第三章第十五條有如下的規定:

「在施行縣制的地域內,國民科教科書採用日文及滿語來編纂,在施行旗制的地 域內,國民科教科書採用日文及蒙古語來編纂,在縣旗倂置的地域內,國民科 教科書採用日語及省長指定的滿語或蒙古語來編纂。」95

根據上述的規定,日文不論是在縣制(主要是漢族或滿族居住的地域)、旗 制(主要是蒙古族居住的地域)或是縣旗倂置(漢族、滿族及蒙古族混居的地域)

的地域內,都已經成為滿洲國的國語,而且在滿洲國所有的地區內,日文是唯一 必須要教授的語言,滿語及蒙古語則只限定在某些地區,由此可見滿語及蒙古語 的地位在日文之下。名義上是一個獨立國家的滿洲國,其國語竟然不是人民的母 語,而是另一個國家的語言,這可以說是滿洲國語言政策的一大特徵,也再次證 明了滿洲國實質上無法獨立自主的特性。

1938 年滿洲國公佈新學制,其中初等教育大致有三種形式,分別為修業四 年的「國民學校」(相當於初級小學)、修業二年的「國民優級學校」(相當於高 級小學)、修業一至三年的「國民學舍」(相當於短期小時)及「國民義塾」(相 當於改良私塾)。96國民學校的「國民科」裡面,從一年級至四年級,每週日文 教授時數分別為 6、6、7、8(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24、26、28、30)。97國民 優級學校的「國民科」裡面,從一年級至二年級,每週日文教授時數為 8、8,

剛好占了「國民科」時數的一半(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33、33)。98國民學舍 及國民義塾細分為三班,第一班為一年制,每週三十六小時的授業時數,「國民 科」占了二十一小時,其中日文為十小時。第二班為二年制,一年級每週三十二 小時和二年級每週三十四小時的授業時數,「國民科」占了十九小時,第一年日 文占了八小時,第二年日文占了九小時。第三班為三年制,從一年級至三年級,

日文的時數為 7、8、9(每週教授總時數分別為 28、30、32)。99由上述情形可知,

95偽滿時期資料重刊編委會編,《偽滿洲國政府公報》39 卷,瀋陽:遼瀋書社,1990,康德四年 10 月 10 日,頁 5。另外,當時所謂的滿語,其實就是漢文與日文的混合語,原來滿族語言早為 漢文所同化而不存在。薛藍石,〈日偽統治下的東北教育〉,收入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文 史資料存稿選編》第八冊〈日偽政權〉,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2,頁 248。

96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鑑》第六卷,台北:文海出版社,1986,頁 135。

97偽滿時期資料重刊編委會編,《偽滿洲國政府公報》39 卷,瀋陽:遼瀋書社,1990,康德四年 10 月 10 日,頁 10。

98偽滿時期資料重刊編委會編,《偽滿洲國政府公報》39 卷,瀋陽:遼瀋書社,1990,康德四年 10 月 10 日,頁 34。

99偽滿時期資料重刊編委會編,《偽滿洲國政府公報》39 卷,瀋陽:遼瀋書社,1990,康德四年 10 月 10 日,頁 21~2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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