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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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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碩、博師資生修習輔系課程學分審核申請表

申請學生基本資料

姓 名 所 屬 學 系

( 所 )

學 號 手 機

修習中等師資類科任教專門科目名稱 學 生 簽 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擬任教專門科目之培育學系審核

編號 應修輔系課程名稱 學分數 已修課程名稱 學分數 成績 系所審查意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不足使用請自行加列)

□經本系審核,該生確實已修習本系輔系應修課程計 學分(以螢光筆劃記)。

□經本系審核,該生僅修習本系輔系應修課程計 學分(以螢光筆劃記),並未全數修完應修 課程學分數。

系助教核章:       系主任核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15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34532 號函、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10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50142 號函辦理。

2. 本表由申請學生填妥後,檢附成績單正本,提交修習任教專門科目之培育學系審核(同意) →正本申請表及成績單,

(2)

由學生辦理專門課程認定/申請教育實習時,一併檢附以茲證明→學生影印一份備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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