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9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甄試日期 109 年 4 月 18 日(星期六)
甄試項目 口試
(以本系發展宗旨、課程特色、未來展望為內容)
報到地點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館1201 視聽教室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3 巷 3 號)
甄試地點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館1202 視聽教室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3 巷 3 號)
梯次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報到時間 08:30~09:00 10:00~10:30 12:30~13:00 甄試時間 09:10~10:30 10:40~12:00 13:10~14:30
甄試順序
10016541 洪菀妤 10018341 郭子嘉 10030626 李怡欣 10073836 徐培峰 10075127 劉德生 10082606 江嘉祐 10082617 江羽葦 10091004 林佩萱
10191817 余峻瑋 10191927 陳胤儒 10200835 陳建勛 10215514 張祺麟 10218707 陳聿盛 10230324 徐美惠 10230340 陳柔均 10237121 鄧汶林
10237928 施伃恬 10264602 王采榆 10267540 林念誼 10272335 劉雨琦 10311338 李苓瑄 10315641
10316210 10316641
葉郁欣 李樂平 蔡景勛
注意事項
1. 考試當天考生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學生證、健保卡等 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應試,以查核身分。
2.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槍及酒精,請考生攜帶「口罩」、
「考生健康聲明書」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37.5∘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 狀,由試務人員直接引導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
3. 考生請按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手續,報到後請於考生休息室等候,待考場人員唱號 始得進入試場參加口試;如有隔離考生將排至最後進行面試,以區隔其他考生,
降低傳染機率。
4. 口試期間,手機及紙本資料一律不准攜入試場,違者成績以零分計算。
5. 每人口試時間為8 分鐘,請於限定時間內完成作答,計時器響起後請停止作答。
6. 考生寄繳成果作品須同時繳交「成果作品著作切結書」或於參加口試報到時繳交。
7. 入學後,倘經發現其提出作品有不實或非其個人親自製作之情況,經查屬實時,
除報部開除學籍外,並依規定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