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𝒔𝟏 𝒔𝟐
競賽項目: 峰迴路轉
設計者: 陳嘉葳、陳泓羽 壹、前言
在日常的生活中,因為受到地心引力的影響,任何懸空的東西總是在我們眼前一閃而過,然 而當物體沿著軌道向下移動時,所花費的時間卻足夠讓我們仔細去觀察記錄其中的物理變化,
進一步去推算導出各式各樣的公式,現在我們便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小道具來製作一簡易軌道,
使其彈珠由空中落至地面時的時間加以延長。
貳、實驗原理
如下圖,物體從空中落至地面之路徑長𝑺𝟏必定小於從軌道移動至地面之路徑長𝑺𝟐,此外速率 方面,軌道還有摩擦力與動能位能的轉換的因素影響,透過這些種種的影響,可以令我們的 彈珠從空中落至地面時花費的時間得以延長。
Ex.
參、使用器材
大會提供
項目 規格 數量 備註
撲克牌 (含盒子)
全新紙牌
5.8cm x 8.8cm 2 副 活動一&活動二 各一副 釘書針 10 號釘書針 1 盒 不可自備 玻璃彈珠 5~6 克一般市售彈珠
直徑約 15mm 2 顆 活動共用 厚紙板 半開 400 磅 2 張 活動一、二各 1 張
竹筷 一般市售免洗筷
長約 19.5cm(圓的) 10 雙 活動一、二各 5 雙 雙面膠 寬度 18mm 1 捲 全新未拆封、且不
可貼於地面 電器絕緣膠帶
(絕緣膠帶) 寬約 18mm x 長約 10m 1 捲 活動共用
學生自備
項目 規格 數量 備註
剪刀、美工刀 不限 不限 僅可用於剪裁 釘書機 適用於 10 號釘書針
之釘書機
不限 僅可用於釘材料
測量工具 尺、筆 不限 僅可用於測量 切割墊 不限 1 個 活動共用
2
2m 2m
肆、競賽活動:
活動一:一線之路
利用大會規定與提供的材料完成一規定裝置,藉由調整此裝置使的彈珠在軌道上的時間得以延長,
但最後必須使彈珠滾入接收盒內 (一)場地:
(二)製作方式:
1. 製作時間為 20 分鐘。(只能使用一副撲克牌,含盒子)
2. 各小組依照大會規定,設計一直線軌道,使彈珠沿著軌道最後滾入由撲克牌製成的 接收盒中。 (整套裝置的寬不得超過 10cm 的直線區域)
3. 軌道上不得有障礙物(包含訂書針、雙面膠或絕緣膠帶,以避免干擾到彈珠行進的 路線),下圖中箭頭為彈珠行進的方向,前一張撲克牌須疊必須在後一張的上面,
避免堆疊處阻礙彈珠前進,軌道之撲克牌需依下圖方式堆疊,若有違規此項目不予 計分。
各組之製作區為一 2x2 的矩形,其 所製作的軌道不可超出製作區範 圍,否則視為違規不予計分。
裝置寬必須 在 10cm 內
1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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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接收盒上方須鏤空,若未鏤空使裁判無法判定落盒瞬間,此競賽項目不予計分。
5. 規定的裝置如下圖,利用動能位能的轉換使得彈珠在一直線的軌道上運動,可以設 計有高低起伏的變化,使得彈珠在軌道中運動的時間最長,若不慎卡在軌道中不再 滾動,則以 0 秒計算。
ex.
6. 支撐物僅可使用大會提供的竹筷和厚紙板製作(可用雙面膠或釘書機黏貼固定但不 可直接拿來當支撐物)。
7. 與地面連接之所有部分,僅可使用電器絕緣膠帶黏貼,若發現違規,此競賽項目不 予計分。
軌道俯視圖須為一直線
僅可使用絕緣膠帶與地版黏貼
支撐物違規
剖面圖 俯視圖
軌道需有高低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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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分標準:
1. 計算彈珠經軌道落下至接收盒的時間,看誰所花的時間較長。
2. 彈珠落地點及整個裝置需在製作區範圍內,且必須在 10cm 的直線區域內,超出則 此競賽項目不予計分。如下圖軌道不可超出黑色膠帶所圍成的製作區
3. 裝置高度自行決定,但彈珠須由參賽組推派一人放置。
4. 僅能攜帶手冊中規定的器材進入製作區,手冊亦不可攜入,違者此項目不予計分。
5. 不得使用任何障礙物(包含雙面膠、絕緣膠帶、釘書針)作為彈珠經過之軌道藉此來 延長時間,違者此活動不予計分。
(四)評分標準:
1. 製作時間結束後,參賽組別即停止製作,小組推派一位參賽者在製作區內,其餘參 賽者須站在製作區外,且不可影響裁判評分及他組活動進行,違者此活動不計分。
2. 經裁判委員許可後,參賽者放入彈珠即開始計時,彈珠進入接收盒計時即停止,測 得之秒數為此次競賽成績,若未經裁判許可,即投放彈珠,此次投放時間以 0 秒計。
3. 總共投放兩次,選擇較優的成績。
4. 兩次間有 1 分鐘可對裝置進行微調,微調時間到即停止動作不得再碰觸裝置,違者 裁判將給予警告,並將當次所測得成績扣 2 秒,若警告後依然違規則當次競賽成績 以 0 秒計。
5. 彈珠若卡在裝置上,5 秒內無滾動之可能,則經裁判判定此次時間以 0 秒計。
6. 彈珠若未落入接收盒,視為投放失敗,此次投放時間以 0 秒計。
7. 評分時彈珠進入接收盒前接觸到地面,視為投放失敗,此次投放時間以 0 秒計。
8. 製作時彈珠若滾出製作區,視為影響他人,滾出一次競賽秒數*0.8,滾出 2 次競賽 秒數*0.64,依此類推。
9. 若裝置在製作時遭到他組損壞,將視剩餘時間給予適當的時間重作,若是在評分時 遭到損壞則評分項目將全部重新評分,損壞他人裝置的組別,此競賽不予計分。
10.製作完即可舉手請裁判評分。
11.若裝置遭到損害,最多給予 15 分鐘重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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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二:天旋地轉
各小組發揮創意利用大會提供之材料設計一軌道,不限制軌道的形狀及形式,盡可能的使彈珠在 軌道上的時間延長,並以延長時間的長短作為評分依據。
(一)場地、使用器材:同活動一 (二)製作方式
1. 製作時間為 30 分鐘。(只能使用一副撲克牌,含盒子)
2. 各小組利用大會提供之撲克牌發揮創意設計一軌道,其軌道的形式可以自行設計,
但彈珠最後必須落入接收盒內。
3. 接收盒上方須鏤空,若未鏤空使裁判無法清楚判定落盒瞬間,此競賽項目不計分。
4. 支撐物僅可使用大會提供之竹筷,厚紙板製作。禁止將各類工具作為支撐物 例如:剪刀、美工刀、釘書機、電器絕緣膠帶、雙面膠…等,違者此競賽項目不予 計分。
5. 與地面連接之所有部分,僅可使用電器絕緣膠帶黏貼,若發現違規,此競賽項目不 予計分。(避免損壞場地)
(三)競賽說明
1. 計算彈珠經軌道落下至接收盒的時間,看誰所花的時間較長。
2. 彈珠落地點及整個裝置需在製作區範圍內,超出則此競賽項目不予計分。
3. 裝置高度自行決定,但彈珠須由參賽組推派一人放置。
4. 僅能攜帶手冊中規定的器材進入製作區,手冊亦不可攜入,違者此項目不予計分。
5. 可以使用各種方法或機關延遲彈珠落下,不得直接使用釘書針、雙面膠或絕緣膠帶 作為彈珠經過之軌道藉此來延長時間,違者此活動不予計分。
(四)評分標準:
1. 製作時間結束後,參賽組別即停止製作,小組推派放置彈珠之參賽者,其餘參賽者 須站在製作區外,且不可影響裁判評分及他組活動的進行,違者此活動不予計分。
2. 經裁判委員許可後,參賽者放入彈珠即開始計時,彈珠進入接收盒計時即停止,測 得之秒數為此次競賽成績,若未經裁判許可,即投放彈珠,此次投放時間以 0 秒計。
3. 每小組可投放彈珠 2 次,擇優選擇秒數。
4. 2 次間有 1 分鐘可對裝置進行微調,微調時間到即停止動作不得再碰觸裝置,違者 裁判將給予警告,並將當次所測得成績扣 2 秒,若警告後依然違規則當次競賽成績 以 0 秒計。
5. 製作時彈珠若滾出製作區,視為影響他人,滾出一次競賽秒數*0.8,滾出 2 次競賽 秒數*0.64,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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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若裝置在製作時遭到他組損壞,將視剩餘時間給予適當的時間重作,若是在評分時 遭到損壞則評分項目將全部重新評分,損壞他人裝置的組別,此競賽不予計分。
7. 彈珠若卡在裝置上,五秒內無滾動之可能,則經裁判判定此次時間以 0 秒計。
8. 彈珠若未落入接收盒,視為投放失敗,此次投放時間以 0 秒計。
9. 評分時彈珠進入接收盒前接觸到地面,視為投放失敗,此次投放時間以 0 秒計。
10.製作完即可舉手請裁判評分。
11.若裝置遭到損害,最多給予 15 分鐘重作時間。
伍、總評分
一、兩次活動秒數總和即為本次活動成績。
二、秒數加總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到最後一名,所得的競賽積分即為反過來的組數。
EX: 有 60 組,第一名則得 60 分,最後一名為 1 分。
三、若兩組總成績相同,以同名次計算。Ex.第一名 10.1 秒,第一名 10.1 秒,第二名從缺,
接續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