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5 年度鼓勵特殊教育研究方案 實施計畫
壹、 計畫源起
本市為配合教育部辦理教育改革行動方案,並結合師資培育機構之資源,
培養具行動研究能力之特教教師與普通班教師;鼓勵全市各公立中等以 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提出---特殊教育研究方案,強化本市特殊教育 相關議題之研究,以提升本市特殊教育之品質。
貳、 依據
一、教育部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二、教育部頒健全師資與教師進修制度中程計畫。
三、教育部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在職進修辦法。
四、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年度工作計畫。
參、 目的
為加強本市特殊教育相關議題之研究,以提升本市特殊教育之品質。
肆、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埔頂國小 伍、 辦理時間
每案實施以 3 至 9 個月為原則,並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畢。
陸、 參加對象
本市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特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 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校為 申請單位。
柒、 研究方向
一、研究分類:1 特殊教育行政及政策類研究 2 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教法之研究
二、以本市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為研究對象,以「在家教育」、
「巡迴輔導教育」、「普通班融合教育及支援服務模式」、「個別化 教育計畫」、「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情緒障礙學生支援服
務」、「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學前特教及融合服務」、「資 優班教學及學生輔導」等主題為研究重點。
捌、 辦理方式
一、結合師資培育機構之資源,培養具行動研究能力之特教教師與普通班 教師。
二、本市所屬學校每校以一案為原則,每案共同參予最多 3 人,研究人員 可跨校為小組,惟仍以一校提報申請,各校研提研究計畫或行動研究 計畫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經核定後據以核撥補助經費。
三、申請本項計畫應擬具桃園市 105 年度特殊教育研究需求表(如附件 一)、研究計畫說明書(如附件二)、經費概算(如附件三)、申請 計畫精簡版及同意書(如附件六), 每校限提報一研究計畫為原則,
送本府教育局審查。以上申請計畫資料 請繳交書面資料四份與光碟檔 案一份,相關資料則不退回,各校請自行保留備分資料。
四、由本府遴聘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計畫審查,並據以核撥經費,
經審查通過接受補助之行動研究計畫經費,應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前 執行完畢,未完成研究案則應另專案簽核,得延長至 106 年 1 月底,
並需切結年底完成,否則不予補助。結餘款應循程序繳回(如附件 四),並須印製 5 份繳交本府存參(完整版如附件七)。
五、非屬限閱或機密性質者,得由市府委託學校或機關辦理成果發表或彙 集成書或光碟,作為教育推廣之用。
六、補助研究案視需要掛本府網站供參考使用,不得再行對外發表或投稿,
須配合出席本府辦理之發表會。
七、研究者可依現有研究或論文進行修改,惟不得完全相同,且研究期程 與研究資料須為本年度(105 年 1 月至 12 月間)。
八、研究計畫之論文格式及文獻引用方式請參考APA 第五版格式撰寫,並 且請勿一稿二投(格式請參考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九、研究計畫完整版請繳交書面資料五份與光碟檔案一份,相關資料則不 退回,各校請自行保留備分資料。
十、研究案出版時比照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拾、補助標準
一、人事費(出席費每人每次 1 千元):
(一)依據「各機關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支給出席費規定」辦理。
(二)應以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具有專案研究性質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 者為限,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不得支給出席費。
(三)研究人員不得支領本項費用。
(四)全部邀請人數不得超過 20 人為原則。
二、業務費
(一)問卷調查訪問費,依訪查內容難易而訂,每份以不超過 20 元 為限。
(二)郵費依郵寄問卷份數計列,並檢據核支,惟不得超過全案金額 之十分之一。
(三)印刷費:有關問卷、研究報告、研究統計資料等之印刷費用,
依實際需要編列,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程序辦理。
(四)資料蒐集費:圖書之購置以具有專門性且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 者為限。
(五)電子計算機使用費:包括問卷資料之登記,資料處理及統計等。
(六)差旅費:限用於蒐集與研究主題資料之差旅,包括研究訪談及 相關會議等,依實際需要編列並依行政院頒「國內出差旅費報 支要點」規定辦理。
三、雜支:以總經費百分之二編列之。
拾壹、申請金額上限
每校每年至多補助經費新台幣 10 萬元整,同一研究案不得向本府其他 單位再申請補助。
拾貳、經費來源
由本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壹、考核與獎勵
通過審查並完成研究成果得視其績效市府依權責敘獎,嘉獎 1 次 5 人,
獎狀 1 次 8 人為限。
拾貳、本實施計畫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輔導主任: 會計主任: 校長:
附件一
桃園市 105
年度特殊教育研究需求表編號 申請單位
主持人姓名 聯絡電話
E-MAIL 傳真號碼
聯絡地址 研究計畫名稱
問題背景
研究目的
研究期間 經費概算 元
研究人員之 背景
審查意見
□通過 □不通過
備註:每一研究案請填列一張,並以條列方式簡明敘寫。
附件二
桃園市 105 年度特殊教育研究計畫說明書
一、 研究計畫名稱:
二、 研究目的:
三、 背景分析:
四、 研究方法與步驟:
五、 研究期間及進度:
六、 研究預期成果:
七、 研究人員學經歷及分工:
姓名 性別 學歷 工作內容 專長 備註
附件三
桃園市 105 年度特殊教育研究計畫經費概算表
計畫名稱:
計畫申請單位:
計畫主持人:
聯絡人:
電話:
地址:
Email:
研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請補助項目 單價 數量 金額
一、人事費
座談出席費 二、業務費
問卷費 印刷費 資料蒐集費
電子計算機使用費 三、差旅費
四、雜支
合 計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學校印信
附件四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辦經費收支結算表
單位:元
機關名稱:
○○機關/學校/團體計畫名稱:
○○補助/委辦計畫教育局核定函日期及文號:
○○○年○○月○○日○○字第○○○○○○號函
預算年度及科目:
○○○年度教育局分基金[業務計畫]-一級 用途別-(○○)計畫預定完成日期:
○○○年○○月○○日計畫實際完成日期:
○○○年○○月○○日計畫概算金額:
新臺幣00 億 0,000 萬 0,000 元教育局核定補助金額:
新臺幣00 億 0,000 萬 0,000 元教育局實際撥付補助金額:
新臺幣00 億 0,000 萬 0,000 元教育局補助實支金額:
新臺幣00 億 0,000 萬 0,000 元結餘款:
新臺幣00 億 0,000 萬 0,000 元結餘款繳回日期:
(受補助單位勿填)
○○年○○月○○日備註:
承辦人 業務單位主管 主辦會計 機關首長
附件五
計畫寫作格式
(一)稿件格式
1. 來稿請以中文 MS-Word98 以上版本編寫,不接受手寫稿,於 A4 規格之白紙由左至右橫打,上、下邊界 3.0cm,左、右邊界 2.5cm。
2. 第一階段:申請計畫書,字數以 5000 字為原則。
3. 第二階段:研究計畫全文,字數以 15000-20000 字為原則。
4. 本次會議對於投稿人之論文計畫書採匿名審查,故計畫書中除了 標題、本文、關鍵詞外,請勿呈現其他資料。
5. 作品封面,請下載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二)字體格式:
1. 字型:中文字型請用標楷體,英文請用 Times New Roman。
2. 研究計畫題目:字體大小 18;粗體。
3. 各項標題:字體大小 14;粗體。
4. 標題項次之標號:最上層採壹、貳、參、肆……,次一層為一、
二、三、四……。
5. 內文:字體大小 12 6. 行距:單行。
附件六
桃園市 105 年度鼓勵特殊教育研究方案 申請計畫(精簡版)
研究計畫名稱:
關 鍵 詞:
精簡申請計畫:指涉研究目的、背景分析、研究方法與步驟、研究期間及進度、
研究預期成果之敘述等;參考文獻、圖表等不計,請以5000 字為限。
桃園市 105 年度鼓勵特殊教育研究方案
同 意 書
本校接受桃園市政府補助辦理桃園市特殊教育研究計畫(計畫名稱
),茲同意研究之全部內容,無償提供桃園市政府或指定單位彙集 成書或光碟,送交學校作為教育推廣之用,不得轉載或私人作為,
特立書為憑。
此致 桃園市政府
立書人姓名:
身分證編號: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七
桃園市 105 年度鼓勵特殊教育研究方案完整版範例
○○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執行期間:104 年 月 日至 104 年 月 日 執行單位:
計畫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
研究計畫名稱
(標楷體,字體大小18;粗體)摘 要(標楷體,字體大小16;粗體)
(內文為標楷體,字體大小12,並以 300 字為限)
關鍵詞:(標楷體,字體大小12)
Keywords:
研究計畫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