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校舍分配将以申办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校舍分配将以申办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

Copied!
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分配深水埗及大埔区空置校舍作 有时限性资助小学

*****************************

教育局今日(八月九日)公布,合资格的申办团体可透过二○一 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申请分别位于深水埗及大埔区的两所空 置校舍。

该两所空置校舍分别是位于九龙石硖尾南昌街221号前圣方济 爱德小学校舍,及新界大埔大元邨前孔教学院三乐周 桅学校校舍。

有关空置校舍的数据载于附件。

教育局发言人说:「为了应付深水埗及大埔区小一学位需求过去 数年一直增加至预计二〇一八/一九学年达高峰,以及纾缓预计未来 数年小学学位的紧张情况,政府指定两所位于深水埗及大埔区的空置 校舍,作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或营办全新有时限性资助小学之 用。」

「教 育 局 初 步 计 划 成功的申办团体预期将由二○一八/一九至 二○二六/二七学年于空置校舍营办学校,以纾缓预计深水埗及大埔 区小学学位的紧张情况。当有关地区的小学学位供求稳定之后,获分 配的校舍将需要交还政府,届时教育局会根据租约事先给予营办者合 理时间通知后,要求营办者交回校舍。」

发言人补充:「本局预期,分配工作完成后,成功申办的团体将 充分利用有关校舍,在二○一八/一九至二○二六/二七学年期间,

尽可能纾缓学位过渡性短缺。至于相关年期内每个学年实际营办的班 数,则须按教育局的批准为准。」

「校舍分配将以申办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在审批申请时,

教育质素将属首要考虑条件。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学校或申办团体的 办学纪录、提交的办学计划,以及当有时限性小学/扩充校舍结束时 的人手安排等。倘若条件相若,则会优先考虑最能够在预定时间内提 供学位以纾缓预计出现的小学学位过渡性紧张情况的营办者。就有时 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的申请,营运现有学校和扩充校舍的行政安排 也在考虑之列。」

所有申请均会由校舍分配委员会审核,其成员包括政府及非官方 人士。就营办全新有时限性资助小学的申请,每个申办团体可提交一 份申请书。就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申办团体可为每所拟扩充 的资助小学提交一份申请,提交申请的申办团体亦必须为该拟扩充的

(2)

小学的注册办学团体。

如申办团体提交多于一份申请书,每份申请将独立处理。申办团 体须填妥申请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办学计划书(办学计划书连 所有附件在内不得超过十页,另附两页摘要)及现时营办学校一览表

(如有)一并提交。办学计划书须列明抱负及使命、管理与组织、学 与教、 校风及学生支持、学生表现指标及自我评估指标等。申办团 体亦可以引用现正营办的其他学校及其办学纪錄作为例子,以支持是 次的申办。

根据教育局现行的校舍分配政策,在提交申请时,申办团体必须 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以及:

(1)按《公司条例》注册成立(假如成功获分配校舍,申办团体须 确保其组织章程细则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标准条文);或

(2)按其他条例注册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在审阅该团体的章 程后,认为可获考虑分配校舍。

就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校舍的申请,申办团体须正在本港 营办一间或以上的资助小学,并必须为申请学校的注册办学团体。

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请表格及其他参考数据,

可 于 教 育 局 网 页 ( www.edb.gov.hk/sc/sch‐admin/sch‐premises‐

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载,该网页亦备有更多有关是次校 舍分配工作的资料。

申办团体须于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五时或之前,把已填妥 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及22份办学计划书连摘要及现时营办学校一 览表(如有)交抵教育局基础建设及研究支持分部(地址:香港添马 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六楼)。迟交、未填妥或以电邮方式提交的 申请书,概不受理。

如有查询,可致电 3509 8413 或 3509 8411。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星期三)

(3)

附件

二○ 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 ─ 校舍资料

项目 编号

所属区域 校舍

(地点)

课室数目/

特别室数目

校舍大约楼龄

(校舍占地大 约面积)

PS1 深水埗 前圣方济爱德小学空置 校舍(九龙石硖尾南昌街

221 号)

课室 : 24 特别室 : 3

57 年 (2 200 平方米) PS2 大埔 前孔教学院三乐周

学校空置校舍(新界大埔 大元邨)

课室 : 24 特别室 : 6

37 年 (5 200 平方米#

内部楼面面积)

注:

(1) 有关校舍在分配予成功申请团体前会进行适切的装修工程。

(2) 校舍占地面积只是教育局根据现有记录粗略估算,有关数字仅供参考。位于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协会辖下公共屋邨的校舍面积资料为校舍的内部楼面 面积,在上表内以(#)号标示。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

对未成立法团校董会的资助小学而言,此项津贴已纳入为「营办开支整笔津贴 (一般范 畴 )」下的其中一项,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函第 111/2021 号。而所有未成立法团校董会

学校应保留独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账目,并预留适当营办津贴款项作为承担,用以支付营

 学校能考虑教育发展趋势 注三

[r]

[r]

[r]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