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台灣在過去經濟發展的背景中,採取「出口導向工業化發展模式」後,
開啟了作為世界生產基地之一的角色,然而隨著經濟起飛,國內生產環境 變動及廠商生產成本的提高,而逐漸失去其光彩,取而代之的是1979 年經 濟開放的中國,挾眾多低成本勞力及土地資源,再加上政府給予優惠獎勵 措施,吸引著大量外資進入,而台灣製造業在此誘因下,根據經濟部投資 審議委員會資料顯示,從1991 年到 2007 年 11 月底,核准前往中國投資件 數為 36,459 件,總金額達 633.47 億美元,尤以 2007 年當年統計金額即達 84.48 億美元,說明了台商前往中國投資熱潮從未間斷。
除了總量之外,台商投資中國在區位上也呈現趨勢變化,根據投審會 資料,1991~1997 年台商投資中國區位筆數以廣東省為多,高達 7,200 筆,
福建省投資筆數達2,886 筆,顯示中國南方為台商早期投資主要地點,而近 幾年來,以 1998~2007 年資料顯示,雖然廣東省仍為台商主要投資地點,
台商投資筆數為 4,673 筆,但江蘇及上海在投資筆數上,卻有大幅度的成 長,分別成長為3,502 筆及 2,717 筆。從這資料顯示,台商在中國投資區位 上呈現向中國中部,尤其以長江下游流域移動之趨勢。而王振寰(1997)
研究中也指出,台商早期投資主要集中於南部沿海省分,例如廣東和福建 兩省,在1993 年後有逐漸往北移動趨勢,尤其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
天津,遼寧等省為主。這透露出台商投資區位選擇行為的轉變,依跨國企 業投資區位理論分析,區位選擇考量因素在於廠商本身特性與區位條件因 素(Dunning, 1988),因此,台商投資區位變化趨勢,代表著中國投資區 位條件的改變及台商本身特性的變化。王振寰(1997)分析兩階段台商投 資特性的變化,發現前一階段投資台商以傳統產業為主,屬於資本小,勞 力密集的傳統產業,而後一階段則以高資本、技術密集產業為主,這正印 證了跨國企業投資區位理論之分析。
台灣過去經濟發展歷程中,中小企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然而隨著 產業發展,資金及技術的大量需求使得中小企業組織無法滿足其門檻,越 來越多企業藉由結盟、併購等方式組成企業集團,自2002 年《企業併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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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後,依據經濟部統計資料,當年企業併購件數為 50 件,至 2006 年 6 月底為止,已達 616 件,顯示台灣中小企業在面臨國際競爭壓力下,為整 合更多企業資源,而逐漸形成大型企業集團之趨勢,透過合併、收購、股 權轉換等方式相互結合成為企業集團,統一由總部統籌營運管理,在此情 況下,企業集團組織不僅僅整合產業上下游垂直生產鏈,更可能經由水平 聯結整合廠商,提供更專業化之服務。而根據中華徵信所對台灣企業集團 所作之研究顯示,從1973 年以來,台灣企業集團規模不斷成長,同時其產 業觸角不斷延伸,跨國投資行為也相當之普遍,從2006 年台灣 250 個企業 集團中,前往中國投資集團多達 200 家以上,顯示台灣在作為跨國企業國 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0F0F0F0F0F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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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跨界全球投資的情形已 是無可避免的。在過去研究中,高長、陳威如(1998),邱正仁、吳志正、姚美慧(2003)
以FDI 角度研究台商前往中國投資之進入模式,檢驗 FDI 的性質,而忽略 探 討 台 商 前 往 中 國 投 資 之 區 位 選 擇 行 為 。 其 後 續 國 內 學 者 如 王 千 岳
(1993)、丁雯靜(1997)、林祖嘉(2001)、陳哲正(2003)、蔡華展
(2003)、康信鴻、廖婉孜(2006)等人針對台商前往中國投資區位選擇 進行研究,依循著跨國企業區位選擇理論,找出台商投資中國區位選擇因 素,然而在這些研究中皆採個別台商作為研究之樣本,以中國之省或地區 為區位選擇範圍進行分析,其研究主體以台灣中小型企業為主,忽略了台 灣廠商組織在近幾年之變化,同時僅以單一被投資國為區位標的,無法比 較跨國企業在母國與被投資國之間,將如何來選擇其投資區位。
因此本研究著眼於台灣經濟轉型、中國經濟的崛起與台灣企業組織的 變化,欲從台灣企業集團及 FDI 角度,探討其在母國與被投資國之區域特 性及其本身集團屬性考量下,依據跨國企業區位選擇理論,將如何進行區 位選擇行為。在跨國企業區位選擇理論中提及母國投資環境的變化使得企 業必須向外投資,然而在何種情況下,跨國企業會轉向選擇母國投資,又 在何種情況下,會選擇對外投資,這是本研究想要瞭解的,同時對於政府 而言,瞭解其回台投資因素,將更有利於投資政策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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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是指對被投資的地主國進行資金、原料、技術或人員的轉移,以獲取經濟上的利潤,並以取得經營投資權為其重要特徵,而 台商投資中國也有這樣的特徵。實際上,於 2002 年 8 月 2 日以前,台商受限於「在大陸 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四條中規定,「須經由第三地」前往中國投資之字 眼,因而並非有國外直接投資之特徵,在行政院正式核定將「須經由第三地」字眼刪除後,
台商才正式開啟透過直接方式赴大陸投資,不必再經過第三地。而未來除特殊項目,例如 晶圓廠或重大投資案必須採直接投資外,其餘讓廠商有自由選擇的彈性。
二、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動機,本研究將分析台灣企業集團生產製造部門在兩岸空間 區位分布情形,依據跨國企業區位選擇理論,探討台灣跨國企業集團投資 生產之區位選擇,並比較兩岸區位條件差異及集團屬性下,如何進行投資 區位選擇。歸納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從台灣跨國企業集團觀點出發,以 FDI 理論為基礎,探討其本 身屬性不同及在兩岸不同區位條件下,將如何選擇其投資區 位,並找尋影響其選擇之重要因素。
(二)區位條件納入區域創新表現變數,希冀瞭解除了一般跨國企業 區位選擇理論外,替選區位之區域創新表現是否對其區位選擇 產生影響。
(三)借助台灣跨國企業集團兩岸投資分析,瞭解影響其在兩岸投資 區位選擇因素,提出台灣地區區位條件優勢所在,可提供政府 做為吸引台商回流之政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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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範疇與研究內容
本研究主要探討台灣企業集團在兩岸投資生產區位布局的影響因素,
研究範疇可分為研究對象與研究範圍,而研究內容則主要分為五大部分。
敘述如下:
一、研究範疇
(一)研究對象—台灣地區知識密集型製造業集團
台灣地區製造業集團資料採用2007 年中華徵信所出版之台灣地區集團 企業研究,其收錄了台灣250 大集團及 13 大外商集團,資料包含各集團核 心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在區位、創立時間、資產總額、營收淨額、營 業項目、行業別、主要股東及品牌等項目,針對250 大台灣企業集團依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2001)對知 識密集型製造業的定義1F1F1F1F1F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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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出124 個企業集團,共計 3,061 家公司。本研究 進一步從3,061 家公司抽取集團中屬於生產製造公司共 1,172 家作為研究樣 本,分析其區位選擇因素。在本研究中採用知識密集型製造業集團原因在於台灣在經濟發展歷程 中,產業已成功轉型為高技術及高資本密集型產業,過去以勞力密集為主 之製造業逐漸消失或移轉至其他國家,故目前台灣製造業類型主要以資本 及技術門檻較高之產業,如資訊相關產業為主,而以OECD 對知識密集型 製造業之定義,較符合目前台灣製造業產業發展現況,故本研究將其定為 研究對象,欲探討其投資區位選擇行為。
(二)研究範圍—中國與台灣地區
本研究之空間範圍以中國及台灣地區為主,中國扣除港澳地區後以三 大主要經濟區為研究範圍:環渤海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及珠江三角洲地 區,台灣則以台灣本島為研究範圍。選擇中國三大主要經濟區原因在於過 去中國經濟開放政策實施後,首先開放沿海經濟特區,欲以沿海地區經濟 發展帶動內陸區域經濟起飛,因而陸續開放中國南方各大經濟特區,長江 下游流域沿海城市,及環渤海地區港口與城市,藉由中國沿海開放,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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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密集型製造業:包括航太、汽車及其他運輸業、通訊、電腦及辦公室自動化設備、製藥及化學製品、半導體、科學儀器、電機、機械等。(中行業編號:18,25,26,27,28,29,30)
外資進入投資,在近幾年研究中,此三大區域確實成為中國經濟成長動力,
為中國經濟發展及產業成長主要地帶。
將此三大區域與台灣本島地區作比較,台灣企業集團將視中國為被投 資國,台灣地區則為母國,本研究欲藉此探究跨國企業在母國與被投資國 區位條件不同下,同時考量其本身特性,將如何進行投資區位選擇分析。
中國三大經濟區包含省份及主要城市如表1-1。
表1-1 中國三大經濟區表
地區別 行政區 主要城市
環渤海地區 山東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北京市、天津市
長江三角洲地區 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 上海市、蘇州市、無錫市、南京 市、寧波市
珠江三角洲地區 廣東省 東莞市、深圳市、廣州市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之研究內容分為五個部分,說明如下:
(一)動機目的之釐清與文獻回顧
首先釐清本研究所要探討的課題及目的,並界定研究對象與範圍作為 研究之基礎,再決定量化方式及實證內容。針對研究動機與目的尋找相關 文獻,瞭解過去研究成果及不足地方,並試圖透過本研究之預期成果,解 釋過去未研究之課題或產生新的發現。
(二)分析台灣企業集團在中國與台灣地區投資區位現況
藉由資料系統分析台灣製造業企業集團在中國與台灣地區投資區位分 布情形,並比較集團投資中國與台灣地區之成員數量、投資目的、集團成 員所有權型態及產業類別等,瞭解目前台商在兩岸投資現況,以及針對兩 岸地區條件進行分析,俾使瞭解中國與台灣區域優勢差異所在,以作為後 續模型變數之參考。
(三)研究設計與模型建構
針對資料系統及研究目的建立研究流程,並依實證目的設立實證模 型,並放入上一階段經由過去學者研究所考量之變數,及為達到本研究之 實證目的所必須提出之變數,藉由統計軟體實證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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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模型實證結果與分析
經由統計軟體得出之實證結果,進行個別變數分析,探討其所代表之 意義,並援用過去研究作為佐證,以瞭解本研究是否符合預期結果,並針 對本研究所採用之特定變數進行分析,瞭解其是否達到本研究之目的,並 找出新發現。
(五)依據實證結果給予政策建議及後續方向
根據實證結果配合現況解釋分析,提出企業集團投資區位選擇情形,
並依其投資選擇行為影響因素,找出影響其區位選擇重要原因,給予政策 建議,最後提出本研究可能之後續研究方向。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基於上述研究內容,提出下列研究方法:
(一)文獻回顧法
本研究探討台灣企業集團投資中國與台灣地區之區位選擇因素,因此 文獻回顧有關跨國投資與全球生產網絡、廠商組織及區位選擇理論等文 獻,從中瞭解跨國投資行為的發生及因素與全球生產網絡的運作,並找尋 廠商組織結構模式,瞭解企業集團運作過程,最後回顧區位選擇理論相關 文獻,特別是針對跨國企業投資區位選擇部分,找尋可能影響廠商投資區 位決策因子,依據該決策因子配合本研究所要探討之目的,決定實證模型 之變數。
(二)多項羅吉特模型(multinomial logit model, MNL)
本研究將採用個體選擇模式之多項羅吉特模型,個體選擇模式為評估 個體在最大效用原則考量上,所作出之選擇行為,依此台灣企業集團考量 投資行為能產生最大效用情況下決定投資區位,在此基礎下,適合使用個 體選擇模式。而其模式中多項羅吉特模型為評估當替選方案為兩三個以上 時,個體藉由考量決策因子之影響,會選擇對其有最大效用之替選方案之 機率為何?依此應用在本研究中,台灣企業集團在面臨環渤海、長三角、
珠三角及台灣地區選擇方案下,考量其本身特性與區位條件因素,進行投 資生產之區位選擇行為。
二、研究流程
本研究之流程如下圖1-1。首先闡述研究動機與目的,並回顧相關文獻 與理論,瞭解過去研究之成果,再分析目前台灣企業集團兩岸投資情形及 中國與台灣地區條件後,研擬研究設計及流程,並建構實證模型,透過統 計軟體實證分析,最後提出本研究之結論,並給予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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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研究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