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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加 學 前 教 育 學 券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開 支 範 圍 的 主 導 原 則
目 的
下 文 載 列 學 前 教 育 學 券 計 劃 ( 學 券 計 劃 ) 下 有 關 幼 稚 園 開 支 範 圍 的 若 干 主 導 原 則 。
主 導 原 則
2 . 在 運 用 來 自 學 費 的 資 源 如 學 券 計 劃 學 費 資 助 時 , 幼 稚 園 應 審 慎 並 時 刻 以 學 生 的 利 益 為 首 要 考 慮 因 素 。 在 運 用 學 校 資 源 方 面 , 幼 稚 園 應 有 一 個 完 善 的 財 政 計 劃 及 良 好 的 預 算 , 並 應 確 保 每 項 支 出 均 使 用 得 宜 及 切 合 需 要 。 幼 稚 園 的 開 支 基 本 上 應 用 以 支 援 教 與 學 活 動 、 營 辦 幼 稚 園 及 維 持 教 育 服 務 水 平 。 有 關 開 支 範 圍 詳 列 如 下 :
( a ) 受 僱 教 學 人 員 ( 包 括 代 課 教 師 ) 及 非 教 學 人 員 的 薪 金 、 公 積 金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供 款 及 長 期 服 務 金
( b ) 學 校 校 監 酬 金
( c )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校 舍 的 租 金 、 管 理 費 、 差 餉 及 地 租
( d ) 供 學 校 使 用 作 教 育 用 途 的 家 具 及 設 備
( e ) 圖 書 、 參 考 書 籍 和 教 師 及 學 生 用 的 工 作 紙 等 教 具
( f ) 修 葺 、 保 養 及 改 善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校 舍 的 工 程 , 包 括 安 裝 冷 氣 機 、 雙 層 玻 璃 及 抽 氣 扇 、 維 修 合 約 , 以 及 為 保 持 消 防 、 氣 體 、 電 氣 裝 置 及 樓 宇 安 全 而 進 行 檢 查 的 費 用
( g ) 水 費 、 電 費 ( 包 括 冷 氣 費 ) 、 電 話 、 傳 真 機 及 互 聯 網 服 務 費 用
( h ) 清 潔 費 用 ( 包 括 清 潔 合 約 及 提 供 給 學 生 的 清 潔 用 品 ) ( i ) 教 學 活 動 所 需 的 印 刷 、 紙 張 、 教 師 文 具 及 其 他 消 耗 品 的
費 用
( j ) 郵 費 及 書 刊 開 支
( k ) 保 險 費 , 以 及 急 救 工 具 及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開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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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核 數 費 及 其 他 因 校 務 而 支 付 的 服 務 費 用 ( m ) 用 於 校 務 的 交 通 費
( n ) 所 有 學 生 均 需 參 加 的 常 規 校 內 及 校 外 學 習 活 動 支 出 ( 包 括 生 日 會 、 畢 業 禮 、 外 出 活 動 、 旅 行 及 參 觀 等 支 出 ) ( o ) 營 辦 幼 稚 園 所 必 需 的 項 目 , 包 括 學 生 手 冊 、 學 習 進 度
表 、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 畢 業 證 書 及 學 生 證 件 等
( p ) 與 教 學 活 動 、 營 辦 幼 稚 園 和 維 持 教 育 服 務 水 平 有 直 接 關 係 的 其 他 教 育 支 出
3 . 另 須 注 意 的 事 項
3 . 1 有 關 幼 稚 園 一 筆 過 學 校 發 展 津 貼 的 所 有 收 入 和 支 出 , 應 擬 備 獨 立 的 分 類 帳 目 以 作 報 告 。
3 . 2 參 加 學 券 計 劃 並 同 時 開 辦 本 地 及 非 本 地 課 程 班 級 的 幼 稚 園 , 應 分 別 就 有 關 課 程 班 級 的 收 入 和 支 出 擬 備 獨 立 的 分 類 帳 目 以 作 報 告 。
3 . 3 有 關 商 業 活 動 的 所 有 收 入 和 支 出 , 包 括 根 據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1 6 / 2 0 1 3 號 進 行 售 買 教 育 用 品 及 提 供 費 服 務,應 以 教 育 局 有 關 收 取 幼 稚 園 經 審 核 周 年 帳 目 的 通 函 內 報 表 5 的 格 式 擬 備 。
3 . 4 學 券 計 劃 下 適 用 於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訂 明 , 參 加 學 券 計 劃 的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把 盈 餘 轉 撥 給 所 屬 辦 學 團 體 或 其 他 機 構 。 與 上 文 第 2 段 無 關 或 基 本 上 並 非 用 於 教 與 學 活 動 的 開 支 , 均 屬 於 不 許 可 的 開 支 範 圍 。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4 . 教 育 局 已 透 過 教 育 局 通 函 第 1 0 1 / 2 0 1 3 號 , 載 列 及 公 布 幼 稚 園 一 筆 過 學 校 發 展 津 貼 的 使 用 指 引 , 供 幼 稚 園 遵 守 。 參 加 學 券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應 訂 立 一 套 切 合 學 校 需 要 的 採 購 程 序 , 確 保 採 購 過 程 妥 善 進 行 及 具 問 責 性 , 同 時 應 制 定 適 當 的 監 察 及 制 衡 措 施 , 以 防 止 舞
弊 及 貪 污 情 況 出 現 。 各 幼 稚 園 可 透 過 網 址
http://www.icac.org.hk/filemanager/tc/Content_1031/procurepractices.pdf,參 閱 由 廉 政 公 署 就 採 購 程 序 提 供 的 《 防 貪 錦 囊 》 ; 以 及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1 5 / 2 0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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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 資 助 學 校 招 標 及 採 購 程 序 」 。
5 . 負 責 採 購 職 務 的 所 有 人 員 , 如 其 本 人 或 家 人 現 正 或 將 會 與 供 應 商 有 密 切 的 連 繫 ( 例 如 身 為 親 戚 、 東 主 、 股 東 等 ), 應 簽 署 一 份 承 諾 書 , 並 在 需 要 時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 附 錄 1 載 有 「 教 職 員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承 諾 書 」樣 本 , 附 錄 2 載 有「 教 職 員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利 益 申 報 書 」 樣 本 , 供 幼 稚 園 參 考 。
會 計
6 . 幼 稚 園 須 按 教 育 局 要 求 , 遞 交 經 審 計 的 周 年 帳 目 及 其 他 財 務 報 表 。 有 關 報 表 格 式 及 經 審 計 帳 目 的 詳 細 要 求 請 參 閱 最 新 的 相 關 教 育 局 通 函 。 幼 稚 園 亦 須 就 其 運 作 的 所 有 收 支 備 存 適 當 記 錄 ,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提 交 有 關 記 錄 供 教 育 局 檢 視 。
教 育 局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月 ( 修 訂 版 )
附 錄 1 教 職 員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承 諾 書
檔 號 / 報 價 編 號 :
1 . 我 承 諾 對 參 與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過 程 而 取 得 的 所 有 報 價 資 料 絕 對 保 密 。 報 價 資 料 包 括 所 接 獲 報 價 單 的 詳 情 , 以 及 與 報 價 單 有 關 的 任 何 其 他 敏 感 、 限 閱 或 機 密 資 料 。
2 . 我 承 諾 , 不 論 是 否 為 個 人 謀 取 私 利 , 我 都 不 會 擅 自 披 露 或 利 用 上 文 第 1 段 所 提 及 的 任 何 報 價 資 料 。
3 . 我 承 諾 , 如 知 悉 因 執 行 採 購 職 務 而 產 生 任 何 實 際 或 表 面 利 益 衝 突 , 即 會 申 報 有 關 利 益 。
4 . 我 承 諾 會 採 取 行 動 , 不 令 自 己 陷 入 須 對 任 何 準 供 應 商 或 供 應 商 負 上 義 務 的 處 境 , 例 如 不 接 受 任 何 恩 惠 或 過 分 慷 概 或 優 厚 的 款 待 , 也 不 與 他 們 交 往 過 份 頻 密 , 以 免 與 他 們 產 生 任 何 利 益 衝 突 。
5 . 我 明 白 , 不 遵 守 上 述 承 諾 , 即 可 能 遭 受 紀 律 處 分 。 [ 是 否 加 入 本 條 文 由 幼 稚 園 決 定 。 ]
簽 署 ︰
姓 名 ( 正 楷 ) ︰
職 位 ︰
學 校 名 稱 ︰
日 期 ︰
不 論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所 涉 及 的 價 值 為 何 , 所 有 參 與 採 購 工 作 的 教 職 員 , 必 須 簽 署 承 諾 書 [附 錄 1],並 在 需 要 時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不 論 是 實 際、潛 在 或 表 面 的 利 益 衝 突 )[附 錄 2]。
附 錄 2 教 職 員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利 益 申 報 書
檔 號 / 報 價 編 號 :
1 . 本 人 申 報 * 本 人 / 本 人 的 配 偶 / 本 人 的 家 庭 / 本 人 的 親 屬 / 本 人 的 親 近 朋 友 / 本 人 所 屬 的 會 所 及 會 社 / 本 人 曾 欠 債 或 受 惠 的 個 別 人 士 對 是 次 採 購 的 貨 品 或 服 務 , 或 與 提 供 是 次 採 購 貨 品 或 服 務 的 人 士 擁 有 私 人 利 益 。
(* 請 刪 去 不 適 用 者 )
2 . 本 人 就 上 文 第 1 段 的 情 況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如 下 :
( 如 不 敷 應 用 , 請 另 紙 書 寫 )
簽 署 ︰ 姓 名 ( 正 楷 ) ︰ 職 位 ︰ 學 校 名 稱 ︰ 日 期 ︰
不 論 採 購 貨 品 及 服 務 所 涉 及 的 價 值 為 何 , 所 有 參 與 採 購 工 作 的 教 職 員 , 必 須 簽 署 承 諾 書 [ 附 錄 1] , 並 在 需 要 時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 不 論 是 實 際 、 潛 在 或 表 面 的 利 益 衝 突 )[附 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