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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茲探討下營地區 的地理位置、氣候、土壤、水文及地理環境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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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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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茅港尾之開拓與漢人聚落之建立

走在今日下營街道上,也許你會問,其與嘉南平原其他鄉鎮有何差別?處處盡是高低參 差錯落的水泥建物,往來的行人相互的點頭問候,除此之外,似乎就沒有什麼了!但是如果 將時間上溯至 300 年前,據載,此地乃是商旅輻輳、秦樓楚館林立的繁榮街市,在戲館埤內 伶人正風姿搖曳、美音繞樑,港岸邊挑夫正小心翼翼的搬運貨物,船隻進進出出,可說是一 幅港口熱鬧景象,顯示下營經歷過巨大的變遷。本章旨在從下營的前身茅港尾的自然環境談 起,闡述此地的氣候、水文及地理環境的演變;進而探討先住民分布狀況,以及漢人入墾建 立茅港尾聚落;最後,以行政區劃沿革,說明數百年來下營發展。

第一節 漢人入墾前的茅港尾

一、自然環境

雖沿海沙岸,實平壤沃土,但土性輕浮,風起揚塵蔽天,雨過流為深坑。然 宜種植,凡樹藝芃芃鬱茂,稻米有粒大如豆者;露重如雨,旱歲過夜轉潤,

又近海無潦患,秋成納稼倍內地;更產糖蔗雜糧,有種必穫。1

這是郁永河在《裨海紀遊》中對於嘉南平原自然環境的記載,由文中可知,其土性適合 農業生產,因此造就了 17、8 世紀大批中國大陸的移民入墾嘉南平原。以下茲探討下營地區 的地理位置、氣候、土壤、水文及地理環境的演變。

(一)地理位置

台灣島西南岸的嘉南平原,是由八掌溪、急水溪、將軍溪及曾文溪所沖積出來的廣闊平 原,也是台灣最早開發的地方。這片土地的西面瀕臨台灣海峽,東面為中央山脈及其餘諸峰 所圍繞,地勢十分平坦,誠如郁永河所云:

平原一望,罔非茂草;勁者覆頂,弱者蔽肩,車馳其中,如在地底。草梢割

1 郁永河,《裨海紀遊》,台灣文獻叢刊第 44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年,頁 11、12。

(2)

面破項,蚊蚋蒼蠅吮咂肌體,如飢鷹饑虎,撲逐不去。2

嘉南平原在地形上是很合適農業發展的,尤其是稻米與甘蔗的種植。清領初期嘉南平原 的開發就已飽和的原因,除了歷史的因素之外,其平原地形易於開發,亦是一項重要的誘因。

下營鄉的地理位置(如圖 2-1 及圖 2-2),位於台南縣中心位置偏北邊,約位於東經 120 度,北緯 23 度間,昔日為「倒風內海」臨海鄉鎮,倒風內海陸化後轉為內陸鄉鎮。行政區東 邊連接六甲鄉及官田鄉,南邊鄰接麻豆鎮,西與學甲鎮毗鄰,北邊隔著急水溪與柳營鄉、新 營市、鹽水鎮相連,面積為 33.591 平方公里。

資料來源:下營鄉公所,2005 年繪製。

2 郁永河,同上書,頁 26。

圖 2-1

(3)

資料來源:下營鄉公所

圖 2-2 下營鄉地理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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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氣候

下營地區位處台灣西南部,全區緯度均在北回歸線以南,是屬於熱帶型氣候。由於本區 屬於嘉南平原的一部分,離台灣海峽很近,受到海洋調節,加以地形上全部都是低於 250 公 尺以下的淺山丘,幅員不大,因此整區氣候環境呈現均一特性。熱帶氣候的特徵是氣溫溫差 小,季節不明顯,夏季很長,幾無冬季。由中央氣象局溫度資料顯示,本區最冷月 1 月的月 平均溫度大概在攝氏 17~18 度之間,4 月以後,平均溫即高出 20 度,此溫度延續 8 個月,最 熱的時候是在 6 月至 9 月,但因經常多雨,最熱的 7 月,平均溫度亦不到 30 度(每月月均溫 如表 2-1),3此種溫度最適合於農作物的生長,4誠如高拱乾在《台灣府志》所云:

台壤僻在東南隅,地勢最下,去中州最遠,故氣候與漳、泉已不相同。大約 暑多於寒,恆十之七。鍾鼎之家,獸炭、貂裘無所用之;細民無衣、無褐亦 可卒歲。花卉則不時常開,木葉則歷年未落;瓜蒲蔬茹之類,雖窮冬華秀。

此寒暑之氣候不同也。5

而本區的雨量,平均年雨量為 1,761 公厘(如表 2-2);以 7、8 月為最多,11、12 月最 少。

表 2-1 嘉義、台南氣象站之歷年月平均氣溫(單位:℃)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均

嘉義 16.0 16.8 19.1 22.6 25.6 27.7 28.4 27.8 26.7 24.1 20.7 17.2 22.7

臺南 17.0 17.5 20.4 23.8 26.7 27.8 28.4 28.0 27.5 25.2 22.0 18.7 23.6 資料來源:1.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編:《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北:編者自印,1946,頁 12。

2.中央氣象局歷年氣象資料年報。

3 嘉南平原的氣象站以台南測候站時間最久,從 1897 年即開始測量統計,故本區的氣候資料原則上以台南站為 代表,必要時再配合嘉義站來說明,嘉義站成立於 1968 年。1945 年以前的資料來源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編:

《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北:編者自印,1946,頁 10-13;1945 年以後資料來源為中央氣象局歷年 氣象資料年報統計。

4 本區的氣溫在日治時期被認為是全島最適合種植甘蔗的區域,但由於蔗苗栽培期間本區為乾旱期,是亟需克 服的問題。小野岐、杉野嘉助:《氣象と蔗作》,台南:杉野嘉助,1920,頁 7。

5 高拱乾,《台灣府志》,台灣文獻叢刊第 65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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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嘉南平原歷月平均雨量記錄(單位:公厘)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均

嘉義 33 29 47 72 188 426 317 444 191 25 10 22 1804

比率 1.8 1.6 2.6 4.0 10.4 23.6 17.6 24.6 10.6 1.4 0.6 1.2 100.0

臺南 18 29 42 67 175 388 397 411 165 35 18 16 1761

比率 1.8 1.6 2.4 3.8 9.9 22.0 22.5 23.3 9.4 2.0 1.0 0.9 100.0 資料來源:1.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編:《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台北:編者自印,1946,頁 12。

2.中央氣象局歷年氣象資料年報。

3.須洪熙:《水文與工程》,台北:中國工程師學會,1984,頁 21。

(三)土壤

嘉南平原土壤以沖積土、鹽土、磬層土及分布於丘陵高地間的紅棕壤與準紅壤為主。肥沃度 甚高的沖積土主要分布於濁水溪沖積扇和八掌溪、急水溪、曾文溪等流域中、下游,適合闢 為水田。磬層土壤組織緊密,適於種植甘蔗。鹽分地若不經人工洗滷改良,不適合作物生長,

加上瀕臨海濱,冬季季風強烈,僅能闢為魚塭。

(四)水文

台灣的水系受地形支配,均以中央山脈為分水嶺,分東西奔流入海。河道短、坡度陡,

無法保持均勻流量,遂成為急流。然台灣的山脈,大都為砂頁岩、粘板岩,容易崩塌,導致 河川含沙量大。再因降雨量過度集中,每遇急風豪雨,則水位暴漲,山洪下注,河水氾濫;

但一入旱季,便涸竭見底,如《台灣府志》記載:

春頻旱,秋頻潦,東南雲蒸則滂沱,西北密雲鮮潤澤,所以雲行雨施,必在 南風盛發之時。而田穀之登,歲不能再熟。此雨暘之氣候不同也。6

6 高拱乾,同上書,頁 18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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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平原諸河系其流路形態可分兩類:第一類為發源於東方山地,於山地中分出許多支 流,匯集廣大區域之水,擁有豐富的水量,流出嘉南平原後,朝西入海者。此類河川包括濁 水溪及分支、北港溪、朴子溪、八掌溪、急水溪和曾文溪等。此等河流,因集水面積廣大,

於雨季或豪雨時,一時放出大量之水,湍急浩蕩,流至平原,有時引起氾濫之災;更甚者,

因河道改道變遷,導致潟湖陸化,河岸港口功能殆盡(表 2-3 嘉南平原主要河川水文特性)。

第二類者,流域限於平原中,流路迂迴曲折,多數已由自由曲流進入數公尺深之掘鑿曲流,

而其本支流的分別亦頗不易。此類河川因其流路限於平原上,坡度極緩,河流受到降雨引起 的流量變化亦小,其流域面積也較狹小,此類河流如番仔橋溝埤等。

表 2-3 嘉南平原主要河川水文特性

流域名稱

(河川名稱)

流域面積

(平方公里)

長度 (公里)

發源地標高

(公尺)

主流平均 坡降

每年平均降雨量

(公里)

年逕流量

(百萬立方公尺)

濁 水 溪 3,155.21 186.40 3,146 1:55 2,442.0 6,084.37 北 港 溪 645.21 81.66 516 1:159 1,899.6 1,065.30 朴 子 溪 426.60 75.67 1,421 1:53 1,928.2 546.40 八 掌 溪 474.74 80.68 1,940 1:42 2,336.2 757.37 急 水 溪 378.77 65.05 550 1:118 1,947.2 536.39 曾 文 溪 1,176.64 138.47 2,440 1:57 2,726.6 2,396.16 資料來源:1.須洪熙,〈台灣之水文資料及其利用研究〉,《臺灣之河川》,台灣研究叢刊第 84 種,台北:台灣銀

行經濟研究室,1952,頁 255。

2.須洪熙:《水文與工程》,台北:中國工程師學會,1984,頁 19。

(五)地理環境的演變

下營地區早期是個瀕臨倒風內海的海濱區域(如圖 2-3),隨著長時間地貌的改變,倒風 內海的陸化,使得原本是臨海型區域的下營輾轉變化成為內陸型平原區域。河川曲流的作用、

暴風雨沖刷上游土砂造成中下游的淤積,以及河口段的河道延長等自然環境變化因素,導致 八掌溪與急水溪兩河道改道;河川輸砂的因素促成倒風內海的陸化,使得海岸平原得以西進 拓展。

(7)

倒風內海整個海域的範圍,自古以來一直持續在變動,以往對於倒風內海的研究,大多 數將倒風港與蚊港(魍港)相互混稱,事實上,蚊港與倒風內港有所不同。本文利用文獻記 載的倒風內海將約廓出其範圍,並探討下營地區地理環境演變中,急水溪河道的變化,以及 倒風內海自然環境的變化。

註:實線為現今海岸線與河道,虛線為海岸線與河道推測範圍;紅色區域為現今下營鄉區域範圍。

資料來源:黃皎怡,明鄭與清領時期下營地區聚落演變與民宅構成之研究〉,台北: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 碩士論文,2004,頁 12。

圖 2- 3 倒風內海與下營地區之關係

(8)

1. 急水溪河道變遷

河道變遷對倒風內海的變化有決定性的影響,尤其是急水溪河道的變化在倒風內海陸化 的過程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急水溪主流全長 65 公里,平均坡降 1.18%,主支流河道形成蜿蜒曲流的特徵,急水溪流 路大致位於倒風內海北側,依據周鍾瑄《諸羅縣志》記載:

曰嘓溪,7發源於大武壟(山名)十八重溪,8(淺而狹,以其迂迴屈曲,故 名十八重。)合哆囉嘓社北九重溪9(狹淺如十八重)之流,過雙溪口西南,

急水溪,(往郡大路,有渡。)出小龍船窩(地名),過下急水(有渡),刺 桐腳(地名),西出內連桁,北匯於蚊港,入於海。10

急水溪發源於大武壟山,其上游十八重溪(今 重溪)與九重溪(今六重溪)相交會於 雙溪口(今新營市、東山鄉與柳營鄉交界處)西南,過上急水溪庄(今柳營鄉橋南)後,再 過小龍船窩,到達新營市五間厝北側之下急水溪渡,再往刺桐腳(今新營市姑爺里刺桐腳),

其後注入內連桁水域,進入內連桁水域後再轉而匯流而北,進入蚊港出於外洋。

由急水溪河道的演變歷程顯示,清乾隆初期發生的變化比較大。康熙末年急水溪下游河 段原是匯入內連桁水域,再往北出蚊港。大約於 1741 (乾隆 6) 年時,河道出口改由內連桁出 外洋,並於 1743 (乾隆 8) 年設立蚊港渡。在乾隆前、中期的文獻曾經記載:

上、下急水溪:源發關子嶺山,由內連桁入海。11

上下急水溪:在縣治南四十里。發源關子嶺內山,由內連桁口入海。12 蚊港渡:在鹽水西學甲社,縣西南□十里。乾隆八年,知縣嚴暻批允港戶鄭 宏賓設渡濟人。13

7 文中嘓溪即為急水溪,雙溪口之上稱嘓溪,雙溪口以下急水溪尚可分為上、下急水溪。此時嘓溪支溪出現有 十八重溪、九重溪。

8 十八重溪「在哆嘓之東,去諸羅邑五十里乃一溪曲折繞道、跋涉十八重,非十八條溪水橫流而過也。其中為 大埔庄,土頗寬曠。」諸羅縣志卷二規制志陂條記:「大腳腿陂:在哆囉嘓南,源由十八重溪出,長可十里 許」)大腳腿即今日柳營鄉大腳腿, 重溪由北方而過以供灌溉,故十八重溪即今日之「 重溪」。

9 九重溪則出現在哆囉嘓社(東山鄉東山)北側,尚可供「哆囉嘓大陂:源由內山九重溪出,長二十餘里。」

應發源自今日白河鎮九重溪(九重)。因此九重溪即今日之「六重溪」

10 周鍾瑄,同上書,頁 36。

11 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台灣研究叢刊第 74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頁 60。

12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台灣研究叢刊第 62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頁 42。

13 余文儀,同上書,頁 42。

(9)

此時所指的蚊港渡、內連桁為內海通往外洋的「潮流口」14其所在的位置可能在學甲鎮 筏子頭或鄰近沙丘地區。嘉慶、道光年間急水溪下游分南、北兩分流;北分流由八老爺(今柳 營鄉八翁村)到宅仔港(今學甲鎮宅仔港),再由蚵寮(今北門鄉)入海;南分流由鐵線橋(今新營 市鐵線里)至蚵寮仔(今下營鄉蚵寮仔)經過大埤寮(今下營鄉大埤村)南,至宅仔港(今學甲鎮宅 仔港)匯入急水溪北分流一同經蚵寮入海。日治時期急水溪下游南分流改道,由鐵線橋向西至 宅仔港到北門蚵寮入海,現今的急水溪流路大致與日治時期相差不遠,並無太大改變。

2. 倒風內海的陸化

倒風內海的陸化改變了茅港尾與下營的區域開拓和發展。據張瑞津等人的研究及荷蘭人 所繪地圖顯示,15蚊港南方有一海灣深入內海,名為倒風內海。急水溪注入內海後,向西北 匯合鹽水港海汊,於蚊港向西接連台灣海峽。乾隆年間八掌溪來匯,加速倒風內海的淤積。16

倒風內海的實際範圍,依據周鍾瑄撰《諸羅縣志》的記載:

威裏之南為內連桁(水面甚寬,有網寮及魚塭)與急水溪會。又南為倒風港

(分內、外倒風澳。甚闊,眾水之所匯。有網寮、魚塭)

倒風之水分三港:北為鐵線橋(海汊往郡大路,有橋,商船到此載五穀糖菁 貨物。港水入至打鹿峙止),南為茅港尾(海汊,往郡大路,有橋,商船到此 載五穀糖菁貨物。港水入至二太爺莊止),西南為麻豆港(海汊。商船到此載 糖菁貨物。港水入至麻豆社邊止)17

此處點出倒風內海(倒風港)的位置與三分港汊。另外,對於蚊港的記載則是:

西海自青鯤身,至於南北鯤身(南鯤身北鯤身傍海岸二小嶼。有網寮捕魚,

西為大海),東入青峰闕,為蚊港(港面甚闊,大小船俱可泊。自此以南至麻

14 沙洲與陸地之間的水域,常因沙洲或沙嘴的發育、延伸而形成一似海的水域,稱為潟湖。潟湖通常有缺口,

潮水得以進出,又稱為潮流口。

15 張瑞津、石再添、陳翰霖,〈台灣西南部台南海岸平原地形變遷之研究〉《地理研究報告》,第 26 期,台北:

台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1996,頁 23。

16 盧嘉興,同上書,頁 1-40。

17 周鍾瑄,同上書,頁 36。

(10)

豆港,皆此港支分。港北設網寮捕魚)。至於頭港仔(有網寮,港南有桁,及 魚塭)。與冬港會。又南過威裏(水面甚闊,有網寮),東入為鹹水港,(海汊,

郡治往笨港大路,有橋。商船輳集,載五穀貨物。港水下至下加冬仔止)。支 分於北為井水港(海汊,有竹筏渡,小杉板頭船至此載五穀,港水至上帝廟 邊止)18

表 2-4 清初以來急水溪河道變遷表

溪名 時間 經過地方 出海口 影響因素 資料來源 急水溪(白

水溪)

清初 大武壟山北´大排竹之南(今白河)

´下茄苳´哆囉嘓之北´與嘓溪

(六重溪)會´入海

(無正 確位置)

蔣毓英《台 灣府志》

急水溪(下 游部分)

康熙 末年

十八重溪與九重溪會於雙溪口´小 龍船窩´五間厝´莿桐腳´內連桁 水域´蚊港

蚊港(今 嘉義縣 布袋鎮 好美里 南方)

周鍾瑄《諸 羅縣志》

急水溪(下 游部分)

乾隆 初期

下游同前期,但出海口改由內連桁 出外洋

內連桁 水域

河川輸砂 陳岫傑,

2003 急水溪(下

游部分)

乾隆 末期

河道延伸至飯店、宅仔港一帶,形 成「延長河」

內連桁 潮流口 出外洋

河川輸砂 陳岫傑,

2003 急水溪北岸 同治

初年

急水庄´新營´角帶圍´魏厝寮´

渡仔頭´宅仔港´紅蝦港´蚵寮

(今北門鄉蚵寮)北側入海

北門鄉 附近

夏獻綸《臺 灣輿圖》

急水溪南岸 同治 初年

火燒店´鐵線橋街´蚵寮仔(今下 營鄉蚵寮仔)´紅蝦港´蚵寮(今 北門鄉蚵寮)北側入海

北門鄉 附近

夏獻綸《臺 灣輿圖》

急水溪下游 北側支流

道光 初年

八老爺´宅仔港´蚵寮今北門鄉蚵 寮)入海

北門鄉 附近

陳岫傑,

2003 急水溪下游

南側支流

道光 初年

鐵線橋´蚵寮仔(今下營鄉蚵寮仔)

´宅仔港´匯入急水溪北流´蚵寮

(今北門鄉蚵寮)入海

北門鄉 附近

《1904 年 台灣堡圖》

急水溪 日治 末期 迄今

白河´新營´八老爺´鐵線橋´下 營´向西直流至宅仔港,無其他分

北門鄉 附近

陳翰霖,

1999

資料來源:黃皎怡,同上論文,頁 15。

18 周鍾瑄,同上書,頁 36。

(11)

八掌溪與急水溪改道挾帶大量的泥沙,填積了倒風內海,促使內海陸化。乾隆年間,八 掌溪河道改經井水港、鹽水港進入倒風內海,由於挾帶上游的泥沙,使得北岸逐漸淤填浮覆 延伸。依據《欽定平定臺灣紀略》記載:「鹿仔草(今嘉義縣鹿草鄉鹿草村)係入鹽水溪後,

在內港起岸至諸羅之馬頭,並非沿海港口。」19顯示乾隆初期倒風內海北岸向南延伸陸浮。

此外,在《臺灣土地慣行一斑》中記載:「乾隆年間在倒風內海修築的一條水圳,灌溉地 域為田寮、飯店、番仔寮庄及學甲寮、宅仔港。」20由此推測乾隆年間因急水溪河道改道,

導致倒風內海的陸化區域已向東延伸到宅仔港西邊區域。

由道光年間《福建通志台灣府》的記載,倒風港之三水系先注入內連桁溪,21之後本流 才出於外海。意即倒風港三支是內連桁溪水系之一,主支流會合處應在宅仔港東南側附近,

因此目前當地仍存有「倒風仔」的地名。而此時內連桁水域已開始陸化,其範圍約在紅蝦港 以南。22茅港尾港是倒風內海三大海汊港之一,由《諸羅縣志》記載該港水入至二太爺庄止。

隨著倒風內海的陸化,港水不能入,自橋頭以東窪地變成淡水湖泊。黃清淵撰〈茅港尾八景 追記錄〉23一文中對鵝脰採菱、橋頭晒網二景的描述,正驗證了倒風內海的浮覆。另外,1981 年在下營鄉橋南聚落附近挖出「重建茅港尾鐵線橋碑誌」碑,24證明該碑所在之處近二百年 來已淤填增高達三公尺左右。

二、漢人入墾前的住民

據〈先史遺蹟〉記載,台南縣出土的石器係砂岩、粘板岩和玄武岩所製,與台南市出土

19 不著撰人,《欽定平定臺灣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 102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頁 497。

20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臺灣土地慣行一斑》,第三編,台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05,頁 574。

21 內連桁溪在縣西南 40 里威裏南,受上下急水溪(縣南 40 里,源出東南關子嶺內山,在上為上急水,出小龍 船窩為下急水),嘓溪之溪流亦同匯焉。又南為倒風港(縣西南 60 里,即本溪下流),復分三支,北為鐵線 橋港(縣南 50 里),南為茅港尾港(縣南 60 里),西南為麻豆港(縣西南 60 里),其正流入於海。孫爾準等 修,《福建通志台灣府》,臺灣文獻叢刊第 84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年,頁 72。

22 陳岫傑,同上論文,頁 30-31。

23 黃清淵,〈茅港尾八景追記錄〉,《台灣輿地彙鈔》,臺灣文獻叢刊第 216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頁 136-139。

24 康熙 57 年立,西元 1981 年茅港尾之橋南聚落劉姓村民為了改良其田地,挖掘西北邊壟土回填東邊低窪處時,

約在 1-2 台尺深處,發現該碑石。碑石高 205 公分、寬 80 公分,若由碑座起算,可證明立碑處近二百年來淤 填增高達三公尺左右。

(12)

之石器略同25。1971 年下營鄉開化村民戴秀雄與王正義二人在下營、麻豆的三角地區大排水 溝中發現石器(石劍)五支(如圖 2-4 及圖 2-5),比對〈先史遺蹟〉中所介紹的石器類型,

與「巴子型石器」(又名巴茲石器26)頗為相似。另據《臺閩地區考古遺址:臺南縣、臺南市》

27記載:「西寮遺址」位於嘉南平原—曾文溪沖積平原,行政隸屬於下營鄉西連村、麻豆鎮北 勢里及麻豆鎮南勢里。範圍西至過港仔聚落(麻豆鎮),東至西寮聚落及下營鄉公墓,南至總 爺排水圳番仔田別線,北至麻豆大排附近。遺址西側魚塭、排水圳出現大量的遺物及貝塚,

屬於蔦松類型。

漢人進入下營地區拓墾之前,本區主要是屬於原住民平埔族中西拉雅族麻豆社的活動範 圍。依江樹生撰《十七世紀荷蘭人繪製的台灣老地圖(論述篇)28中提到;

(1661 年 6 月中旬)我們從麻豆北邊約一個半小時的路程的一條河流開始工 作,那地方位於前往哆囉嘓(Drocko,今台南縣東山鄉)的半途,中國人稱 之為茅港尾(Hoem Cangbooy,今台南縣下營鄉茅港村)

資料來源:黃皎怡,同上論文,頁 18。 資料來源:黃皎怡,同上論文,頁 19。

圖 2- 4 巴子型石器 圖 2-5 下營鄉開化村出土之石器

25 參閱吳新榮、洪波浪,《台南縣志》卷六文化志,台南縣政府編印,1980,頁 18-27。

26 台灣北部與中部亦曾出土,而前台灣大學土俗人類學教授移川子之藏氏命名為「巴茲」石器。此種石器手握 部作橢圓形,手握下部廣闊,末端成弧狀刃。在台灣原屬一種農具,即所謂「手鍬」。參閱江家錦,〈台南縣 先史遺跡〉,《南瀛文獻》第 2 卷第 1、2 期,台南縣文獻委員會,1954,頁 12-13。

27 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執行研究,《臺閩地區考古遺址:臺南縣、臺南市》,編者自印,1994,

頁 1108-HL-1。

28 江樹生,《十七世紀荷蘭人繪製的台灣老地圖(論述篇)》,台北:漢聲雜誌 106 期,1997,頁 83-84。

(13)

說明了茅港尾地區是麻豆社住民活動範圍。此外,依據黃叔璥著《番俗六考》29一書,曾敘 述台南縣境內,古時之新港、目加溜灣、蕭壠、麻豆等四大社(總稱為北路諸羅番),並將其 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等項,逐條詳記。

荷蘭人之所以東來,主要是為海上貿易的利益,而佔據台灣,則是為了獨佔遠東貿易的 利權。30為了獲取貿易的最大利潤,荷蘭人積極鼓勵、歡迎中國人移居開墾台灣。此一時期 荷蘭人在台灣對漢人及原住民的土地管理政策是施行王田制,主要措施是給予陂塘、堤圳的 修築費,以及種子、耕牛、農具等購置費,初期開墾的地區,大致侷限在赤崁附近,但隨著 漢人的移入,漸次發展到北港、蕭壟、麻豆、灣裡、茄拔、新港、大目降、嘉義、彰化等地。

31荷蘭人為了便於管理原住民,於 1641 年成立「台灣地方集會」制度,32正式施行則在 1644 年以後,麻豆社隸屬於北部集會區。當時麻豆社的戶口數如表 2-5 所示,約有 200 餘戶,人 口數約 1000 餘人。

表 2-5 荷據時期麻豆社戶口、人數表 (括弧內為戶口數,括弧外為人口數) 村落名 備考 1647 1648 1650 1654 1655 1656

Mattauw 別名 Toekapta

1,464(229) 1,494(241) 1,411(235) 1,337(229) 1,196(213) 1,380(221)

資料來源:中村孝志,〈荷蘭時代的台灣番社戶口表〉,《荷蘭時代台灣史研究下卷:社會、文化》,頁 11。

另外,依據《臺灣土地慣行一斑》記載:

茅港尾東堡、茅港尾西堡,清康熙年間自鄭氏時期即來台的漳、泉兩籍移民漸次開墾本 地區的荒埔。其後,清政府在各地設置營盤,駐紮軍隊,積極獎勵開墾,並聽任中國大陸移 民由安平地方上陸後,相繼進入茅港尾地區隨意佔地開墾,當時所開成的田園全部要繳交大 租,不過,這些由墾戶招佃開成之地僅占一小部分,有些地方是以前原住民開墾的土地,所

29 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五,台灣文獻叢刊第 4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頁 94-97。

30 荷蘭人在台灣從事轉口貿易,以大員為據點,收購從大陸運來、或在台灣獲得的商品,運往巴達維亞和日本 各地出售;再將巴達維亞和各地運來的商品,返銷中國大陸或轉運其他地方銷售,通過這種輾轉販運來獲取 商業利潤。參閱楊彥杰,《荷據時代台灣史》,台北:聯經出版社,2000,頁 121;莊松林,〈荷蘭人之台灣統 治〉,《台灣文獻》10:3,1959 年 9 月,頁 1。

31 李汝和主修,《臺灣省通志·卷一土地志疆域篇(上)》,台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0 年 6 月,頁 20。

32 中村孝志著,吳密察、翁佳音編譯,《荷蘭時代台灣史研究下卷:社會、文化》,板橋:稻香出版社,2002,

頁 41-42。

(14)

以必須再負擔番租,但是這項租稅直到劉銘傳擔任臺灣巡撫實施土地清丈時,才完全絕跡。33 由上可知清領時期,仍有原住民在茅港尾地區活動。

33 參閱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臺灣土地慣行一斑》,第一編,台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05,頁 99。

茅港尾東堡茅港尾西堡

清曆康熙年間鄭氏領臺ノ當時ヨリ漳泉兩籍ノ移民ハ漸次本地方ニ渡來シ一帶ノ荒埔ニ向テ始メテ犁鋤ヲ加フ ルヲ見タリ其後清政府ノ各地ニ營盤ヲ設置シ兵ヲ駐シテ大ニ開墾ヲ獎勵スルニ及ヒ對岸移民ノ安平地方ニ上 陸スル者相胥ヒテ進入シ妥地ヲ選擇シテ隨意ニ墾耕セリ夫レ斯ノ如ク本地方ハ到ル處移民ノ占墾ニ任シタリ シヲ以テ「當時ノ開成ニ係レル田園ハ悉ク大租ノ負擔ヲ有ヒス」其之レ有ルハ後年埔地ノ給墾ヲ受ケタル墾 戶カ招佃開成シタルモノニ屬シ僅カニ小部分ノ地方ニ存スルヲ見ルノミ又往往或ル地方テハ從前蕃人ノ給墾 ニ係レル土地ニシテ蕃租ヲ附帶セルモノ有リシト雖此項ノ蕃租ハ劉巡撫ノ清丈ト共ニ全ク跡ヲ絕テリ

(15)

第二節 漢人的入墾與聚落的建立

漢人移民臺灣,最早可追溯至明末閩、粵兩地因受制於耕地狹小及人口成長的壓力,開 始有移民向臺灣流動。荷據時期,荷蘭當局為了獲取更龐大的經濟利益,不斷的向中國大陸 東南沿海各省招募漢人入墾,漢人遷徙臺灣者日益增多。鄭氏時代,為了建立一個安定的根 據地,採取屯墾厚植實力政策,深入開發臺灣南部地區。然而,漢人入墾臺灣的高潮,應在 台灣納入清朝版圖之後,此一時期聚落的建立已臻成熟。因此,本節分鄭氏、清領二個階段,

探討漢人入墾茅港尾與建立聚落。

一、 鄭氏時期的墾拓

1662 年鄭成功擊潰荷蘭人,正式取得臺灣的控制權後,成功地建立漢人移民臺灣的基 礎。鄭成功入臺,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安定的基地,以圖日後的反攻。所以鄭成功入臺首要的 措施是安撫居民,使之可為己用。同時,又必須安頓入臺的軍隊及其眷屬,使其有安土重遷 的感覺而不致產生離異之心。此外,在鄭氏抗清的生涯中,所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軍糧問題。

因此,為了解決軍民的糧食問題,鄭氏首先引進更多的人口,以利生產,再者,實施軍屯制 度,所以鄭氏登陸臺灣不久,即向其所率之軍民宣諭拓墾時應守之準則。宣諭中說:

東都明京,開國立家,可為萬世不拔基業。本藩已手闢草昧,與爾文武各官 及各鎮大小將領、官兵家眷,盡來胥守,總必創建田宅等項,以遺子孫計。

但一勞永逸當以己力經營,不准混侵土民(原住民)及百姓(漢人)現耕物 業。茲將條款開列於後,咸使遵依。如有違越,法在必究。著戶官刻板頒行。

特諭。34

其拓墾準則明白揭示寓兵於農,是拓墾臺灣的重要手段。自 1662(永曆 15)年鄭成功轉進臺 灣,迨 1683(康熙 22)年鄭克塽降清,鄭氏共在台統治 22 年。其墾殖地區初起以承天一府、

安平一鎮,及其南北 24 里為中心,漸次擴展原荷蘭人拓墾經營的區域,南路之開拓係由打狗

(今高雄)及琅嶠(今恆春)登陸而延展至鳳山及下淡水溪(今高屏溪)流域;北路則由大 坵田(即蚊港)、鹿港、大安、竹塹(今新竹)、南崁、滬尾(今淡水)及基隆等著手墾殖,

34 楊英,《從征實錄》,臺灣文獻叢刊第 32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頁 191-192。

(16)

分數個集團各自發展,形成「點狀」開拓。鄭氏時代的軍屯制度,主要是引導各鎮營在其駐 紮之地自耕自食,名為「營盤田」《臺灣外記》一書對此制度有詳細的描述:

黃安曰:「開疆闢土,垂業萬世,諸將自當唯唯。但欲寓兵於農之法何如,願 請指示。」功(鄭成功)曰:「……今臺灣乃開創之地,雖僻處海濱。安敢忘 戰?暫爾散兵,非為安逸,初創之地,留勇衛侍二旅,以守安平鎮、承天二 處,其餘諸鎮,按鎮分地,按地開墾,日以什一者瞭望,相連接應,輪流迭 更。是無閒丁,亦無逸民。插竹為社,斬茅為屋。圍生牛教之以犁,使野無 曠土,而軍有餘糧。其火兵則無貼田,如正丁出伍,貼田補入可也。其鄉仍 約『社』,不必易;其畝亦約『甲』,以便耕。一甲三十一戈二尺五寸(豪按:

據高拱乾修臺灣府志及王禮修臺灣縣志,作一甲二十五戈),一戈東西南北四 至長一丈二尺五寸。今歸版圖,亦以此為則,照三年開墾,然後定上、中、

下三則,以立賦稅。……」35

就整體軍屯而言,北路較南路為廣,當時屯墾的營盤田,大多分布於彰化、嘉義以南。臺南 市附近較少,乃因此區田園已開墾,屬於荷據時期的「王田」,明鄭時改為「官田」。大致上,

鄭成功時期屯墾重點在鳳山、觀音山一帶;鄭經時期屯墾重點在鹽水港、六甲、柳營等區域。

臺南縣境內鄭氏時期所屯的營盤田(詳見表 2-6)。

鄭氏時期土地制度多承荷蘭人之舊,地積仍以甲計。耕田的制度,據《諸羅雜識》記載:

臺灣田賦,與中土異者三:中土止有田,而臺灣兼有園(有陂塘儲水者為田,

旱種者為園)。中土俱納米,而臺灣止納穀;中土有改折,而臺灣止納本色。

蓋自紅夷至臺,就中土移民,令之耕田輸租,以受種十畝之地曰一甲,分別 上、中、下則徵粟,其陂塘隄川修築之費,耕牛農具籽種,皆紅夷資給,故 名曰「王田」;亦猶中土之人,授田耕種而納租於田主之義,非民自世其業而 按畝輸稅也。及鄭氏攻取其地,向之王田,皆為官田,耕田之人,皆為官佃,

輸租之法, 一如其舊,即偽冊所謂官佃田園也。鄭氏宗黨及文武偽官與庶之 有力者,招佃耕墾,自收其租,而納課於官,名曰私田,即偽冊所謂文武官 田也。其法亦分上、中、下則。所用官斗,較中土倉斛每斗僅八升。且土性 浮鬆,三年後即力薄收少,人多棄其舊業,另耕他地;故三年一丈量,蠲其 所棄,而增其新墾,以為定法。其餘鎮營之兵,就所駐之地,自耕自給,名 曰營盤。36

35 江日昇,《臺灣外記》,臺灣文獻叢刊第 60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頁 206-207。

36 黃叔璥,同上書,頁 19-20。

(17)

表 2-6 台南縣境內鄭氏時期所屯的營盤田 地點

庄名 今行政區

開墾者

林鳳營庄 臺南縣六甲鄉林鳳營 永曆 19 年參軍林鳳率部下屯墾 後營庄 臺南縣西港鄉後營村 鎮名未詳

大營庄 臺南縣新市鄉大營村 鎮名未詳 大社庄 臺南縣新市鄉大社村 鎮名未詳 小新營庄 臺南縣善化鎮小新里 鎮名未詳

中營庄 臺南縣下營鄉中營村 為鄭成功侍衛馮錫範率馮仕通及何、周等兵將開墾。

下營庄 臺南縣下營鄉 為鄭成功右武衛劉國軒、參軍洪旭、副將沈崇明、潘 庚鐘和姜孥等墾殖。

二鎮庄 臺南縣官田鄉二鎮村 為戎旗二鎮所開墾 新營庄 臺南縣新營市 鎮名未詳

左鎮庄 臺南縣左鎮鄉 為援剿左鎮所開墾 中協庄 臺南縣官田鄉官田村 為左先鋒鎮中協所開墾 後鎮庄 臺南縣新營市護鎮里 鎮名未詳

舊營庄 臺南縣新營市舊營里 鎮名未詳

查畝營庄 臺南縣柳營鄉 為鄭氏清查田畝駐屯之所 五軍營庄 臺南縣柳營鄉五軍營 為五軍戎政或五軍之中軍所墾 果毅後庄 臺南縣柳營鄉神農村 為果毅後鎮所墾

本協庄 臺南縣後壁鄉本協村 鎮名未詳

資料來源:石暘睢,〈明鄭營盤考〉,《南瀛文獻》創刊號,台南縣文獻委員會,1953,頁 27。

由上可知,由鄭氏宗族或文武諸官招募佃農開墾的「文武官田」是台灣私田的開始,從 荷蘭接收過來的王田改為「官田」,由屯兵所開墾的稱「營盤田」。鄭氏統治時期,茅港尾的 開發,是屬於點狀的屯田墾殖,已具備聚落的雛形,但要成為一真正的聚落,有待時間的發 展及人群的匯集。

二、 清領時期的墾拓

鄭氏治臺後期,因響應三藩起事,抽丁往中國大陸作戰,農業勞動力頗受影響,屯墾工 作也日漸衰退。1683年施琅攻下臺灣之後,將鄭氏文武官員將卒及眷口內遷安插,限制人民

(18)

渡台,並公佈《台灣編查流寓則例》,使移民拓墾行動受阻。當時台灣地廣人稀,首任諸羅 縣知縣季麒光描述農墾情形如下:

海外之田,與內地不同,內地之田,多係腴壤,為民間世守之業。台灣水 田少而旱田多,砂鹵之地,其力淺薄,小民所種,或兩年或三年,收穫一 輕,即移耕別地,否則委而棄之,故民無常產,多寡廣狹亦無一定之數。37

也就是說漢人入墾之初,並未引進水稻農耕,仍保留平埔族輪耕休耕的農業經營方式,於是 在水利尚未發達、多旱田的過渡時期,地力的磽薄則多應之以田地的更易,而在小民無恆產 的狀況下,很可能連帶的是居處的遷徙不定。加上許多難民相繼內渡返鄉,一時之間人口減 少,農業衰退,許多墾地重歸荒蕪。38但這種情況維持的時期並不長久,很快的新移民陸續 移入臺灣。39

清廷將臺灣收歸版圖之後,將諸羅縣開化里分為赤山、茅港尾、佳里興三保,茅港尾街 隸屬於茅港尾保,1716(康熙 55)年知縣周鍾瑄於茅港尾街建置茅港尾公館。《諸羅縣志》

中對於「公館」的說明為:

論曰:公館之設,古之驛亭,周禮:「遺人」所以職委積者也。使客之往來于 是乎憩,故民居不擾。其無事,則子衿里老,朔望會集子弟,即此宣講聖諭,

申明條約,又鄉校之遺矣。40

至於「街」的出現,代表人口聚集已達到一定人數,聚落機能不再只侷限於農業,而加 入商業、手工業等產業,聚落的規模慢慢茁壯。《彰化縣志》對「街」有如下的說明:

凡有市肆者皆曰街,闤闠囂塵,居處叢雜,人煙稠密。郊野之民,群居萃處 者,曰村庄,又曰草地。41

由此可知,「街」並不只是人群集居之地,而是隨者人口的增多與需求而衍生出其他機能,

例如市集、商家、廟宇,甚至官府組織等。由《諸羅縣志》的記載中可知,當時諸羅縣以沿 海港口型市鎮較為發達,例如笨港街(今北港)、茅港尾街。據《鐵線橋碑志》記載,鐵線橋 與茅港尾兩地相距約 5.76 公里,此地帶在荷據時期為麻豆社平埔族的故地,自鄭成功平台後,

37 孫爾準等,同上書,頁 155-156。

38 參閱曹永和,同上書,頁 18-21。

39 陳其南,《臺灣的傳統中國社會》,台北: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89,頁 20-22。

40 周鍾瑄,同上書,頁 41。

41 周璽,《彰化縣志》,臺灣文獻叢刊第 156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35,頁 39。

(19)

為鄭軍鎮營屯田地區,所以附近仍沿用林鳳營、中營、下營等地名。明鄭時期,茅港尾隸屬 於天興縣(後改為天興州),設治於佳里興,入清以後,改為諸羅縣。其間此地農產、物品僅 靠河港運輸;至於路上交通,據康熙中葉台灣輿圖(俗稱康熙六十年黃叔璥台灣輿圖,有誤) 僅架一橋而已。迨至 1704(康熙 43)年,諸羅縣治從佳里興遷移至諸羅以後,鐵線橋與茅港 尾兩地一躍為從邑治(嘉義)往郡治(台南市)必經之地,日趨繁榮,僅靠簡陋一橋,日益 不敷使用。42根據《諸羅縣志》規制志橋樑條記載:「鐵線橋、茅港尾橋(俱屬開化里。二橋 各為一港,相去十里,為縣治往郡必由之路,舊時冬春架竹為之,上覆以土,夏秋水漲漂去,

設渡以濟行人。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各建木橋。監生陳仕俊自捐銀五十兩,募眾捐貲以助,

兼董其事,堅緻牢實,四時皆無病涉矣。)43由上可之,為便利通行,官府各架一橋。從此 茅港尾始有街市、倉庫、義塚之設施。44至 1762(乾隆 27)年姚瑩著「東槎記略」卷三「台 北道里記」載:「……又五里茅港尾,居民街市頗盛,有汛並館舍;十里鐵線橋,有汛。」45 茅港尾與鐵線橋是昔時由府治(台南)至縣治(諸羅)南北大路之中間宿站,兩地俱屬縣茅 港尾保。461694(康熙 33)年開化里分設赤山、佳里興、茅港尾三保,而鐵線橋直到 1764(乾 隆 29)年才設保,兩地相距 10 里。從交通上言,茅港尾為比鐵線橋重要的據點,所以驛、

舖、公館、保倉、社倉均設於此,且橋樑道路之設施,甚為完備,遂形成此地之繁榮。由於 茅港尾的繁華,47產生許多的商業活動,更帶動紅毛厝、火燒珠、金斗灣等鄰近聚落的發展。

紅毛厝位於下營北郊,西鄰鹽水鎮河南里(古鹽水港保坔頭港庄),據顏氏族譜所示,1701

(康熙 40)年顏玉文自臺灣縣永康里瓦厝廓庄(今永康市中興里)遷居至諸羅縣開化里茅港 尾保紅毛厝。48當時聚落尚未正式成形,迨至乾隆年間聚落已頗具規模。

火燒珠位於下營東北角,隔著急水溪與柳營鄉交界,早期由馬姓、吳姓先民來開墾,逐

42 朱鋒,〈台南縣古碑志補遺(五)〉,《南瀛文獻》第九卷合刊,台南縣政府,1964,頁 54-55。

43 周鍾瑄,同上書,頁 43。

44 周鍾瑄,同上書,頁 43。

45 姚瑩,《東槎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 7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頁 88。

46 高拱乾,同上書,頁 42。

47 最盛時期曾有五條大街—茅港尾街、社內街、公館街、二坑街、社尾街,四間大廟—土地公廟、元帥廟、天 后宮、觀音寺,24 塊豬砧(即 24 家豬肉攤,現在下營只有 14 家豬肉攤),陳進福訪談記錄(2003 年 7 月 20 日,地點陳宅)。

48 相傳荷據時期荷蘭人到此居住,設有一口通海之荷蘭井,由於陸化時間過久,距離海岸邊甚遠,村人無法確 認井之正確位置。

(20)

漸發展成聚落,乾隆末年李姓開墾火燒珠聚落南方,目前是火燒珠之大姓宗族。49

金斗灣又稱為金斗灣仔,位於下營西側(今下營鄉大屯村東側),道光年間,因此地區位 於倒風內海中央,陸化浮覆時間較晚,是屬於內地魚塭。可從《私法債權》50記載得知:

立賣盡根洗找絕契人,鹽水港媽祖宮前趙國亭,有承父明買過陳振宏草地一 所,內帶公館魚池,又青蚶、坔頭、金斗灣、倒風、田尾口坪塭併埤圳水,

併溪內、溪外散園,大小口魚塭、埤溝水堀及公館地館內物業,荒埔生熟田 園以及未賣之時,先有典掛他人田園,並宅仔港被他人霸耕,後日買主有能 取討,賣主亦不敢異言,此業一帶盡歸俱各在內。其草地坐落鐵線橋堡土名 新興莊;東至沈宅及王、羅二家牛份為界;西至溪併蚊港為界;南至大港、

新塭仔為界;北至溪及黃、羅,併本家園帶埤圳透北倒加冬溪崁頂為界。又 管收坔頭港莊、下林庄等處大小租谷、租糖、租銀,照手租簿抽收……外托 中引就與下營庄沈協盛出頭承買……道光拾年(1830)拾月…

立賣盡根契字人鹽水港街張合記號,有承祖父買過本街趙餘慶51開墾草地二八 抽的一所,址在草田洋52,內有租谷、租銀與及荒埔在內,今因乏銀別用,愿 抽出鬮分租谷…托中引就下營庄沈志德出頭承買……一批現佃沈三合號談完 參石參斗,其業址在草田洋…又田一宗址在坔頭港莊西南畔,每年應完參斗,

又殿曾地固談完貳斗其二八抽的每年應完,址在大寮下,合應註明為界……

咸豐元年十二月

1887(光緒 13)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實施臺灣土地丈量,行政區劃上將原茅港尾保分為 東、西二保,依《臺灣省通志》53記載:「茅港尾東保轄二十二庄,茅港尾西保轄七庄。」

立轉典契字人茅港尾街大宅內邱免喜,有承胞叔有歲,明典熟田一段受種五分 貳坵,年帶頭家大租谷五斗,明約每年折完銀五角,今清丈陞科,下下則園 四分參厘七毫,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園轉典,先除房親人等不肯承受外,

托中引就與下營庄吳輝,出首承典,三面言議,著下時價銀肆拾大員正,其 銀即日同中,見交訖明白,其園隨即蹈明堺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 作、收成納租抵利,不敢阻擋。其園不拘年限,聽上手舊典主備足契面銀,

49 訪談火燒珠李美郎女士,2003 年 7 月 27 日,地點李宅。

50 不著撰人,《台灣私法債權篇》,台灣文獻叢刊第 79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 89-90。

51 鹽水港趙餘慶即是鹽水港街趙泉記。參閱私法債權,同上書,頁 96。

52 草田洋在今下營鄉仁里村蚵寮仔北側。

53 李汝和主修,同上書,頁 20。

(21)

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如至期無銀可贖,仍付銀主依舊掌管,不敢異言 生端滋事,保此田,果係免喜承胞叔明置之物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亦無重 張典掛他人財物為碍,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此情,喜自出頭抵 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凴,合立轉典契字壹 紙、丈單壹紙、上手契貳紙,合共四紙,付執為照。……光緒拾柒年參月54

據周鍾瑄《諸羅縣志》記載:「茅港尾街,在橋南。邑治至府一路市鎮,此為最大。」55 可知茅港尾街開始於康熙末年,依據黃清淵《茅港尾八景追記錄》56一書所描述之八景:吳 園消夏、營盤烽火、竹寺晚眺、暗街夜市、鵝脰採菱、橋頭晒網、東郭踏青、西疇收穫。顯 示茅港尾街的盛況。由於茅港尾位處當時官道之中間驛站,且茅港尾港可提供商船來此載運 五穀、菁、糖等貨物,運往中國大陸,可見當時茅港尾的地位極為重要。

54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同上書(一),頁 121-122。

55 周鍾瑄,同上書,頁 32。

56 黃清淵,同上書,頁 136-139。

(22)

第三節 行政區劃沿革

下營的行政區劃沿革,可說是幾百年來下營發展的縮影。昔日,下營地區行政區域的範 圍與今日下營鄉所轄的區域並不一致,就建制沿革而言,大致可區分成三個時期:一是清領 時期以前,其次為清領時期,三為日治時期,茲分別就各個時期敘述之:

一、清領時期以前(1683 年以前)

台灣府縣的設置開始於鄭氏治臺時期。57在鄭氏治臺以前,臺灣南部主要有原住民、荷 蘭人和漢人的活動。在漢人未大量移民臺灣時,原住民分布在全臺山林平原之間。下營地區 主要為平埔族西拉雅族系麻豆社的活動範圍,此一時期原住民從事農耕漁獵活動,並沒有任 何的行政區劃。

1624(明天啟 4)年荷蘭人佔據臺灣南部,並於一鯤身築城統治(1627 年後稱熱蘭遮城) 初期因主要在於利用臺灣作為轉口貿易區域,所以並未對臺灣實施詳細的行政區域規劃。荷 蘭東印度公司派駐臺灣最高官員稱之為臺灣行政長官(簡稱臺灣長官),總攬全島行政事務。

行政長官之外設有一評議會,稱為大員評議會或熱蘭遮城評議會,為最高決策機構。58直到 1635~1636 年間出兵平服從來不順服的南部麻豆、蕭壠等社,其後,南北諸社陸續請求歸順。

1636 年 2 月,台南以北 15 社、以南 13 社,計 28 社之代表集合於新港社(今台南縣新市鄉) 並向長官 Hans Putmans 宣誓服從。1641 年以後,此種集會即稱為地方集會(Landdag),1644 年 Francois Caron 任臺灣長官時,其形式及內容,始臻完備。其後,復區分為北部、南部、東 部、淡水四區,命各社長老,一年一次集合於台南、卑南、淡水等地,向公司表示服從,並 報告轄下情形。此等長老平時在社內可行使司法權,由公司發給一嵌有公司標幟之籐杖為證。

59

1661(明永曆 15)年鄭成功率軍東渡臺灣,鄭、荷雙方海陸大戰,直至 1662 年 2 月 10 日(明永曆 15 年 12 月 22 日)鄭成功接受荷蘭人投降後,正式成為臺灣新的統治者。鄭成功 以台南為承天府,總名東都,成為治理臺灣的行政中心,並在承天府以北設天興縣,以南設

57 李汝和主修,同上書,頁 18。

58 楊彥杰,同上書,頁 72-73。

59 中村孝治,同上書(二),頁 7-8。

(23)

萬年縣,此一時期下營(茅港尾)歸天興縣開化里所轄。1664 年鄭經嗣立,改東都為東寧,

升二縣為二州,二州大致以二層行溪(今二仁溪)及其支流紅毛寮溪為界,此時下營(茅港 尾)隸屬於天興州。60

二、清領時期(1683-1895 年)

1683(康熙 22)年施琅大敗劉國軒於澎湖後,翌(1684)年,臺灣歸清朝版圖,而清代 臺灣的官治組織,是隨著地方開發漸次擴充。除廳、縣之本城外,其鄉庄的區劃,也視地方 情況而有不同的名稱。在廳、縣以下之區劃,為里、保(堡)、庄(莊)、鄉。街、庄及鄉係 自然形成的地方自治團體。反之,里、保、鄉及澳是官府為徵賦及治安目的所劃分,特別為 差役管轄而設。61堡原是清代以迄 1920(大正 9)年曾文溪以北至宜蘭地方所使用的一種地 方自治行政區域;相當於堡的行政區域在曾文溪以南至恆春半島稱為里,東部地方稱為鄉,

而澎湖群島稱則為澳。臺灣本島在堡、里、鄉之下區分為街、庄、社等,而澎湖在澳之下則 分為街和鄉。街、庄和鄉係指漢人所居之地,而社則指原住民的部落所在。清代的堡、里、

鄉、澳大多數只有模糊的範圍,無明確的空間界線。而方志上所記載的街、庄則是聚落或村 落本身,並非行政區域。直到劉銘傳於 1886(光緒 12)年實施土地清丈時,才為臺灣的堡及 庄釐定出較為明確的範圍和界線。62茲說明清領以下各時期下營的行政區劃沿革

(一) 一府三縣時期

1684 年臺灣正式納入清朝版圖,大清政權以台南為臺灣府,下設三縣,將明鄭時期的天 興州,以鹽水溪為界,分為諸羅縣與臺灣縣,萬年州改為鳳山縣,隸屬於福建省管轄。此一 時期諸羅縣轄有四里、九保、九莊及九十五社,下營則屬於開化里(康熙 50 年代末期分為赤 山、茅港尾、佳里興三保)的茅港尾保所轄。63

60 施添福等,同上書,頁 1-18。

61 戴炎輝,同上書,頁 5。

62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製,《臺灣堡圖(1904)(明治 37)年調製》,台北:遠流出版社,1996 年,

導讀。

63 周鍾瑄,同上書,頁 42。

(24)

(二) 一府四縣二廳時期

1721(康熙 60)年,朱一貴起兵抗清,清廷命水師提督施世驃、南澳總兵藍廷珍會師剿 滅,而漸注重臺防。其後,臺灣鎮總兵幕僚藍鼎元及巡臺御史吳達禮先後建議劃諸羅縣為二。

1723(雍正 1)年,在原諸羅縣內增設彰化縣及淡水廳。1727(雍正 5)年,再增設澎湖廳。

1733(雍正 11)年,臺灣縣與諸羅縣間的縣界重新調整,原隸屬諸羅縣之新化里,被分割成 新化里東、西二保,諸羅縣保留新化里西保,東保改隸屬臺灣縣。1740 年(乾隆 5 年)諸羅 縣之茅港尾保變更為茅港尾莊。1760 年(乾隆 25 年)赤山保下析分出果毅後保、鐵線橋保,

佳里興保析分出麻豆保,大奎璧莊與汫水港莊析分成鹽水港保、太子宮保。1764 年(乾隆 29 年)增為 4 里、46 保、18 莊、33 社,茅港尾街隸於茅港尾莊。64

(三) 一府四縣三廳時期

1787(乾隆 52)年,以林爽文事件發生時,諸羅縣城居民守城有功,因而將諸羅縣改名 嘉義縣,以嘉其義行。1812(嘉慶 17)年,除原有臺灣、嘉義、鳳山、彰化四縣與淡水、澎 湖兩廳外,另劃出淡水廳東北部增設噶瑪蘭廳。嘉義縣則轄有 36 保及 936 莊,茅港尾街隸屬 於茅港尾保。

(四) 二府八縣四廳時期

1874(同治 13)年,日本侵犯琅嶠(今屏東恆春一帶),發生日軍侵台事件,清廷乃一 改防臺而為治臺的政策。1875(光緒 1)年,清廷准沈葆楨奏摺所議,增設恆春縣並隸於臺 灣府。同年 12 月,清廷再調整行政區域。調整後之行政區域為臺灣府領有臺灣、鳳山、恆春、

嘉義、彰化五縣及埔里社、卑南、澎湖三廳;台北府領有淡水、宜蘭、新竹三縣及基隆廳。

此一時期,下營(茅港尾)仍隸屬於嘉義縣所轄之茅港尾保。

(五) 三府十一縣四廳一直隸州時期

1884(光緒 10)年中法戰後,清廷體認到臺灣地位的重要,乃有建省之議。1885 年(光 緒 11 年)8 月正式建省,以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全省行政區域劃為 3 府(臺北、臺灣、

64 余文儀,同上書,頁 54。

(25)

臺南)、11 縣(淡水、新竹、宜蘭、臺灣、彰化、雲林、苗栗、安平、鳳山、恆春、嘉義)、

3 廳(基隆、埔里社、澎湖)1 直隸州(台東)。1894(光緒 20)年,臺灣臺灣巡撫邵友濂在 淡水縣海山保沿山一帶增設 1 廳為南雅廳。這一時期,下營(茅港尾)仍為嘉義縣所轄 37 保 之一。65

三、日治時期(1895-1945 年)

1895(光緒 21)年,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清廷依條約將臺灣及澎湖群島割讓給日本。5 月 29 日日軍登入臺灣東北角澳底,6 月 2 日李經方與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基隆外海德籍輪船 公義號上辦理交割,臺灣正式成為日本帝國版圖。日本統治臺灣 51 年當中,關於地方制度調 整,經歷過五個階段:

(一) 地方官暫行官制時期

日人於 1895 年 6 月 17 日在台北舉行「始政典禮」後,旋即於 6 月 28 日制訂「地方官假 官制」(案:「假」即「暫行」之意)。沿襲清朝時代的行政制度,將臺灣分為台北、臺灣、台 南 3 縣、1 澎湖島廳,其下設立 7 支廳,至 7 月 18 日復增設為 13 支廳,縣設知事,廳設廳 長、支廳設支廳長。此一時期,下營隸屬於臺灣縣嘉義支廳管轄。

(二) 軍政時期

1895 年 9 月臺灣總督府改行軍政,將台南縣安平支廳與嘉義支廳,改為台南民政支部安 平出張所,與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民政支部的長官為支部長,出張所長官則為出張所長。

然而,上述都不能算是正式的行政機關,充其量只是承總督府民政局長之命,協助處理各區 行政事務的輔助機關而已。此一時期下營隸屬於臺灣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

(三) 縣廳時期

65 不著撰人,〈嘉義縣輿圖纂要〉,《臺灣府輿圖纂要》,臺灣文獻叢刊第 181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頁 186-187。

數據

圖 2-2  下營鄉地理位置圖
表 2-2  嘉南平原歷月平均雨量記錄(單位:公厘)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均  嘉義  33  29  47  72  188  426  317  444  191  25  10  22  1804  比率  1.8  1.6  2.6  4.0  10.4 23.6 17.6 24.6 10.6 1.4  0.6  1.2  100.0 臺南  18  29  42  67  175  388
表 2-6  台南縣境內鄭氏時期所屯的營盤田  地點  庄名  今行政區  開墾者  林鳳營庄  臺南縣六甲鄉林鳳營  永曆 19 年參軍林鳳率部下屯墾  後營庄  臺南縣西港鄉後營村  鎮名未詳  大營庄  臺南縣新市鄉大營村  鎮名未詳  大社庄  臺南縣新市鄉大社村  鎮名未詳  小新營庄  臺南縣善化鎮小新里  鎮名未詳  中營庄  臺南縣下營鄉中營村  為鄭成功侍衛馮錫範率馮仕通及何、周等兵將開墾。 下營庄  臺南縣下營鄉  為鄭成功右武衛劉國軒、參軍洪旭、副將沈崇明、潘 庚鐘和姜孥等墾殖。  二
表 2-7  歷代下營行政區劃沿革表  鄭 氏  1685  (康熙 24 年)  1694  (康熙 33 年)  1740  (乾隆 5 年) 1764  (乾隆 29 年) 同治  現今地名  赤山保  赤山保  六甲鄉  果毅後保  果毅後保  柳營鄉神農村 開化里赤山保 赤山保  鐵線橋保  鐵線橋保  新營市大橋里  佳里興保  佳里興保  佳里鎮佳興里  開化里佳里興保  佳里興保  麻豆保  麻豆保  麻豆鎮 開 化 里 開 化 里  開化里茅港尾保  茅港尾莊  茅港尾保  茅港尾保  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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