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Camp's Name Establishment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Camp's Name Establishment "

Copied!
7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第二章 影響胡笙國王外交決策之主客觀因素

第一節 傳統分析北非西亞政治發展方式之批判

當筆者參考西方學者研究北非西亞地區各國1外交政策架構時,發 現有許多需要進一步深思及檢討的地方:

一、西方學者在研究此地區國家外交政策時,僅以泛泛籠統的方 式建立一個分析架構。例如巴格‧克隆尼和阿里‧迪蘇基即以國內環 境、外交政策走向、政策制定過程、外交政策角色等為分析面向,然 後國內環境則又分為地理環境、人口結構、經濟能力、軍事能力、政 治結構等項目2。這種方式並非無可取之處,但仍有以下兩點可加以改 進:

首先,這個架構僅僅將所有因素列出一張清單,然後把全部北非 西亞國家硬性放在其中分析。如此,不但無法看出各因素間之關聯以 及其重要性,更難以分析一些比較特殊問題,例如沙烏地阿拉伯與約 旦兩國王室有歷史上的仇恨,但是為什麼近年來兩國關係十分友好?

海灣產油國家對外採取相同政治立場之原因為何?伊拉克與海灣產油 國家的利害衝突是什麼?為何沙烏地阿拉伯等波斯灣國家對於一九七 九年伊朗革命後的新政府頗為忌憚?

其次,上述分析架構忽視宏觀歷史因素的影響力。筆者認為在研 究北非西亞地區各國外交政策時,絕對不能忽視帝國主義及西方文明 的衝擊。其實十九世紀末期滿清王朝亦曾面臨類似危機,當年帝國主

1 本文所指的北非及西亞國家因均為伊斯蘭教國家,因此多以阿拉伯文為官方語言或主要語言。

2 Korany, B. and A. H. Dessouki(1991), The Foreign Policies of Arab States.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2)

義以堅船利砲打開中國封閉多年與外隔絕的門戶,不但迫使滿清政府 變法維新,最後並導致王朝覆滅3,這種處境幾乎與當年統治北非西亞 地區之鄂圖曼帝國同出一轍。

基於地理環境之因素,歐洲列強一直與伊斯蘭教帝國彼此相互競 爭對抗,雙方交戰多次彼此互有輸贏。但這種均勢直到了十八世紀末 期,英、法、德、俄等各國拜工業革命之賜國家實力劇增,西方列強 便積極採取帝國主義政策向外強力擴張。當時代表伊斯蘭教的鄂圖曼 帝國國力衰弱,難有還手之力,節節敗退,最後更因第一世界大戰等 國際因素將所屬版圖逐步讓出,並於一九二○年崩潰,結束四百多年 的光榮歷史。如更深入觀察西方列強對於北非西亞地區的衝擊,可分 為以下三個面向:

第一道衝擊為以工業革命成功經驗為內涵的歐洲新文明,鄂圖曼 帝國為因應這股刺激便採取與滿清王朝類似的變法維新,但因改革不 夠深入致成效緩慢,因此結果仍只是一個工業弱國對抗西歐各工業大 國的局面。而由於伊斯蘭教在北非西亞地區根深蒂固的影響力,一般 民眾不易接收西方文化,埋下日後西方文明與伊斯蘭教文明衝突的因 子。

第二道衝擊面向是西方列強的殖民主義。由於雙方的實力懸殊,

英、法、俄等國逐步地蠶食鄂圖曼帝國的版圖,這種情勢維持至一次 大戰之後,歐洲列強實際上已瓜分了鄂圖曼帝國所有行省。而由於列 強彼此競爭地盤,互不相讓,難以妥協,導致日後北非西亞地區各國 日後獨立的疆界,不是按照地緣或者歷史因素來劃分,而是根據各國

3 明居正(1995),〈中國外交史分析架構之再思考〉,《政治科學論叢》,第六期,台北:台灣大學政 治系,1995/5。

(3)

政治勢力範圍來界定。

最後一道衝擊面向就是引入猶太人至巴勒斯坦地區。當今任何國 家都有限制外國移民人數的條例,但是當時英國對於猶太人遷入巴勒 斯坦的人數卻無限制;加之巴勒斯坦地窮資源缺乏,容納移民的能力 有限,大批外來移民湧入對當地阿拉伯人的生活環境造成很大衝擊。

尤其一九三○年代希特勒大力鼓吹排斥猶太人之後,即使在德國社會 地位較高、具有專業技能的猶太人也被迫移民至巴勒斯坦,更使巴人 在農工商領域之競爭中居於劣勢,且失業率大幅提高。而聯合國所通 過之一八一號決議案又以不公平的方式劃分猶太人及巴勒斯坦人的居 住區域4,以致於造成以阿紛爭糾纏多年迄今。

以上西方列強三道衝擊對於北非西亞各國造成輕重不同的影響,

其後遺症並持續延續至今。就以本論文主要探討的國家約旦而言,約 旦王國的誕生基本上是列強政治角力下妥協的產物,而由於約旦邊界 與以色列接壤,因此約旦無可避免地必須接收絕大部分的巴勒斯坦裔 難民,再加上約國境內東岸原先的巴勒斯坦裔居民,巴勒斯坦問題成 為影響約旦國家政策的關鍵因素。

其實目前位於西亞及北非地區的國家彼此關係本就錯綜複雜,而 且利害糾纏不清。根據筆者長期的觀察,而這些國家的外交政策與其 國內的政治發展十分密切。詹姆斯․羅森諾(James Rosenau,1969)就曾 提出所謂的「連結政治(linkage politics)」的觀念,認為國內政治與國際

4 聯合國大會一八一號決議發佈時,巴勒斯坦內居住的阿拉伯人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八,阿拉伯 人擁有的土地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百分之九十四。可是一八一號決議卻將巴勒斯坦土地總面積的百 分之五十七劃給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猶太人,占三分之二人口的阿拉伯人則只得到百分之四十三的土 地。

(4)

政治確實相互影響5,內政是外交的延伸,所有外交經濟政策的主要目 的,是為了讓國內政策能與國際政治經濟相容,若單就「國際」或「國 內」層次來觀察具有動態性質的政治發展往往難以掌握全貌。

而分析北非西亞地區國家的政治發展,西方學者又往往難以理出 一條完整思路。在他們眼中這些國家的發展軌跡均有其特殊性,唯一 共通之處就是違反西方國家現代化模式,而且多數在政治立場上與西 方國家不一,這些國家若非由軍人專政,就是長期由少數傳統部落家 族掌握國家大政及壟斷所有政經資源,實難以整理出一套完整的理論 架構。因此,碰到這種情形最好的解釋方式就是宣稱這些國家成為現 代主權國家的時間尚短,所以政治發展不成熟,這種達爾文進化論的 解釋方式實有再進一步努力的空間。

第二節 北非西亞國家政治發展架構之建立

根據筆者研究發現,北非亞西各國的政治發展受到三個重要因素 影響,分別是伊斯蘭教(Islam)、部落(含宗族 Tribe & Clan)及軍人 (Soldier),以下逐一分析。

一千四百多年前伊斯蘭教尚未出現前,阿拉伯半島最大的政治力 量為波斯及羅馬拜占庭帝國,但限於本身實力及半島特殊的天候,一 直無法掌控全局,部落及宗族則為半島上最基本政治的組織。但是自

5 Rosenau, J. (1969), “Toward the Study of National-International Linkages.” Linkage Politic: Essays on the Convergence of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Systems, N. Y.: Free Press.

(5)

從穆罕默德創建伊斯蘭教以後,立即迅速統一阿拉伯半島上各部落,

之後又於短短數十年內將勢力範圍擴張至歐、亞、非三大洲。不過西 方學者對於這麼重要的歷史因素卻往往不重視,或僅視為一般因素,

而忽略其重要性。

伊斯蘭教的影響力為什麼這麼強大?筆者認為這是因為它是一個 體系龐大且規範鉅細靡遺的思想體系,所涵蓋內容上至政治經濟,下 至日常生活細節,迄今鮮有其他思想體系可與之相比。尤其伊斯蘭教 思想包含了濃厚的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色彩,更是容易吸引廣大群 眾。教義中五功之一的天課6,係規定富人每年固定要將一定比例的財 富佈施給窮人。另外齋月7之目的是讓富人體會窮人的苦楚等。因此,

對於信徒而言,伊斯蘭教並非僅是宗教而已;更進一步言之,伊斯蘭 是一種生活方式,界定個人與國家正確的道德、政治和經濟行為8

部落以及宗族也是一個主導北非西亞各國政治發展的重要因素。

由於氣候及地形等自然環境因素,阿拉伯半島的居民多數以畜養駱駝 羊群維生,並逐水草而居,這些遊牧民族又稱為貝都因人(Bedouins)。

貝都因人都有自己的部落,部落彼此之間各自獨立,彼此互不隸屬。

而部落都由若干大家庭所組成,家族聯合成宗族,再形成部落。維護 及爭取宗族與部落利益的首領多為世襲,遊牧民族部落的成員對宗族 及領袖有著強烈歸屬及依賴感,認為家族及部落是他們的利益共同

6 侯賽因‧那司爾著,(Seyyed Hossein Nasr)(2002),王建平譯(2002),《伊斯蘭》(Islam),台 北:麥田,頁 117。

7 侯賽因‧那司爾著,(Seyyed Hossein Nasr)(2002),王建平譯(2002),《伊斯蘭》(Islam),台 北:麥田,頁 115。

8 彭懷恩(2003),《政治學新論》,台北:風雲論壇,頁 76。

(6)

體,因此對於部落及宗族容辱與共是他們引以為傲的傳統。這種政治 發展模式早在蒙昧時期9就一直主導阿拉伯半島,並在伊斯蘭教協助下 擴展至北非遊牧民族。故直到第二次大戰之後,仍有十三個國家是由 部落宗族統治的君主國家10。但自一九五二年開始,埃及、伊拉克、葉 門、阿富汗和伊朗等五個君主王朝先後被推翻,不過仍然繼續維持八 個國家至今,而且國內情勢亦相對穩定,顯見部落及宗族對於北非西 亞各國政治發展仍有一定影響力。

阿拉伯裔的西方學者馬穆‧藩帝(Mamoun Fandy)曾經以部落及伊 斯蘭教為題發表論文11,認為該地區的現代政治發展過程中,部落因素 已超越伊斯蘭教的最主要之主導因素,他並列舉多項例子來證明論 述。不過筆者認為該文主要動機是在刻意呼應杭廷頓文化衝突論12,消 解西方國家對於伊斯蘭教文明的仇視及恐懼。如果仔細研析他所舉的 實例,沒有一個經得起驗證。例如他認為早在四大哈里發時期就開始 任用自己部落的近親。但實際上任用親信是普世習俗,無法證明部落 及宗族之影響力超過伊斯蘭教。另如他觀察最近某些阿拉伯國家之選 舉,部落及宗族所推出之代表大獲全勝,反倒是宗教人士當選不多,

由此推論部落及宗族之重要性已高於伊斯蘭教。但實際上,他卻忽略 了所有部落及宗族推派之候選人均已具備了伊斯蘭教背景。因此,當

9 蒙昧時期係指伊斯蘭教出現前的阿拉伯半島歷史。

10 陳建民(2002),《當代中東》,北京:北京大學,頁 37。

11 Fandy, M. (1994), “Tribe vs. Islam: The Post-colonial Arab State and the Democratic Imperative.”

Middle East Policy, Vol. 3, No. 2, p. 40-51.

12 杭廷頓認為冷戰結束後,伊斯蘭教文化將與基督教文化發生衝突。詳見杭亭頓著,(Samuel P.

Huntington)(1997),黃裕美譯(2005)《文明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 1st ed.),台北:聯經。

(7)

人人都具有相同宗教背景時,部落或及宗族之支持確實有加分效果,

但這並不代表伊斯蘭教力量已勢微,否則應當會出現大批非伊蘭教背 景的當選人士。

筆者要強調伊斯蘭教是影響北非西亞地區政治發展的首要因素,

係基於以下理由:

一、在伊斯蘭教出現以前,阿拉伯半島從未有任何一個部落長期統治 該地區而且還將統治版圖擴張至歐亞非三大洲。

二、伊斯蘭教是一套完整的政治體系,而由於其內容特別強調平等,

對於普羅大眾,尤其是社會中下階層深具吸引力,這不是任何一 個部落或宗族可以提供。

三、迄至今日為止,所有北非西亞地區國家(以色列例外)沒有任何一個 主流政治勢力不與伊斯蘭教掛勾,甚至各股反對勢力均爭相以伊 斯蘭教正統自居,以爭取人民的支持。

第三個重要因素是軍人干政,又可稱為監護者社會(praetorian society),這是指一個社會中,軍人發揮了與其地位不相稱的巨大作用

13。十九世紀末及廿世紀,西方文明及帝國主義衝擊伊斯蘭教鄂圖曼帝 國,其所屬勢力範圍均被西方列強瓜分,之後又紛紛獨立。而軍人在 各國獨立後的政治發展過程中佔有關鍵性地位,杭廷頓認為這種情形 是因為鄂圖曼帝國瓦解後,英法等國只部份地或間接地取代統治權,

其餘地區就形成了合法權威真空,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14。北非西亞各

13 勞倫斯‧邊耶、約翰‧伯內特、蘇珊‧奧格登著,(Lawrence C. Mayer, John H. Burnett and Suzanne Ogden)(1996),羅飛等譯(2001),《比較政治學—變化世界中的國家和理論》(Comparative Politics:

Nations and Theories in a Changing World, 2nd ed.),北京:華夏,頁 372。

14 杭亭頓著,(Samuel P. Huntington)(1997),黃裕美譯(2005),《文明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

(8)

國這種情形與拉丁美洲的高地酋十分類似15。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埃 及總統納瑟。

分析軍人在北非西亞地區的政治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原因可歸納 如次:

一、軍人是社會上最先接收到西方文明及思想的菁英份子,因此對於 國家改革有強烈的期望。

二、在伊斯蘭及阿拉伯帝國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軍人長期扮演重要角 色。這之間甚至還曾在埃及和敘利亞出現過軍人專政統治的奴隸 王朝16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 1st ed.),台北:聯經。

15 湯世鑄(1996)《拉丁美洲軍人政權之研究》,台北:知書房。向駿等著(2004)《拉丁美洲軍 人政權之回顧與前瞻》,台北:韋伯文化。

16 奴隸王朝又稱馬木魯克(Mamluks,意即「奴隸」或奴隸出身的人)王朝,原是阿育布王朝

(Ayyubids,撒拉丁後裔)從中亞引進的突厥奴隸。早期伊斯蘭的蓄奴制度並不是一味的蓄養奴隸,

賤踏窮人,反而讓家境不好但有才華的年青人能透過軍隊或官僚制度而升職,而能享有權力和地 位。馬木魯克最早出現於九世紀,由阿拔斯王朝的哈里發穆塔西姆在巴格達發起,不久就傳播到整 個伊斯蘭世界。中世紀的穆斯林王朝都使用這種掠奪或購買來的奴隸組成軍隊,馬木魯克原是構成 穆斯林軍隊的主要組成部分,在嚴格的紀律下,建立了一種永續終生的團體意識,強調忠心耿耿的 效忠主人。而由於蘇丹之繼承鮮有世襲,長於軍事技巧的馬木魯克,藉由靈活的政治手腕而爬上大 位。這些軍人利用他們的軍權逐步控制了政權,哈里發的擁立及廢黜往往由馬木魯克出身的將軍所 左右;哈里發僅是名義上的統治者,實權由馬木魯克所操縱。到了十三世紀,馬木魯克在埃及和印 度都建立過自己的王朝。一一六九年庫爾德人的將軍薩拉丁控制了埃及以後,即在他的軍隊中增加 一個由奴隸組成的軍隊,其後為其繼任者阿育布王朝所仿效,大量購買土耳其的奴隸組成軍隊,以 保障蘇丹的王位;一二四九年馬木魯克出身的將軍們殺害了阿育布王朝的繼承者,建立了長達兩個 半世紀的馬木魯克王朝(一二五○至一五一七),使埃及和敘利亞一直處在馬木魯克及其後裔的統治 之下。歷史學家把馬木魯克王朝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一二五○至一三八二年,是王朝的盛世;

第二階段從一三八二至一五一七年是長期衰落的時期。馬木魯克國家的主要功績在於掃清了地中海 東岸十字軍的殘餘力量,並擊潰了在巴勒斯坦和敘利亞的蒙古人勢力,從而拯救了阿拉伯伊斯蘭文 化免於毀滅,他們還力圖重建埃及帝國,控制前往敘利亞的商路,打進阿拉伯半島、小亞細亞和小

(9)

三、軍隊有高度凝聚力、團隊精神以及擁有使用暴力手段的能力等特 性,因此當軍人對時政不滿或面臨外界壓力時,可以很輕易地起 而反抗。

如以一九五二年軍人推翻埃及君主制度為例,係因一九四八年埃 及國王積極介入軍隊事務,並貿然命令軍隊進攻以色列,之後果然慘 遭敗北。一九五○年,國王以及他手下胡作非為逐漸曝光,例如第一 次以阿戰爭所使用武器均屬於劣質品等,更進一步促使軍人不滿。之 後法老王國王在晉升軍官,又僅以忠誠度為唯一標準,同時又任命其 弟為國防部長,終導致納瑟領導自由軍官團(Free Officers)政變17

筆者修正西方學界以往忽視伊斯蘭教的重要性,再參考其他學者 的研究成果,從北非西亞地區各國回應西方帝國主義及文明衝擊的角 度,來研析其政治發展,之後再進一步作為基本架構分析各國之外交

亞美尼亞,並在南方插足於努比亞;他們也致力於發展埃及經濟,恢復埃及在東方和地中海商路貿 易中的樞紐作用。十四世紀末,由於馬木魯克繼承者的無能和內訌,同時也起因於經濟的衰落,農 業收入、稅收和工業生產大減,再加上當時埃及流行鼠疫,人丁銳減,馬木魯克國勢漸衰,直到十 四世紀末都未能恢復元氣。此後又遭到貝都因人的騷擾,帖木兒的進襲以及葡萄牙人對紅海商路的 攻擊,最後是奧斯曼帝國征服了敘利亞和埃及。在奧斯曼帝國占領期間(一五一七至一七九八),馬 木魯克雖不能再成為埃及的蘇丹,仍構成軍隊的核心,並被任命為政府官員。他們是埃及政治結構 的一個階層,對埃及社會仍有相當大的影響。直到一八一一年埃及的新統治者穆罕默德阿里帕夏對 馬木魯克進行大屠殺,馬木魯克的權力才漸漸被消滅。馬木魯克王朝有文武兩個階層,前者構成官 僚階層,後者大都是馬木魯克,除掌管軍隊外,蘇丹、總督、大法官等高官亦均由馬木魯克出任。

馬木魯克的軍隊由三部份組成:蘇丹的馬木魯克、酋長的馬木魯克以及由馬木魯克的子弟和穆斯林 自由民組成的騎兵,構成了以蘇丹為首的封建等級制。由嚴密複雜的制度培訓出來的馬木魯克,不 但同甘共苦,且終生持續效忠某一派系或主人,在形成大聯盟或戰勝其他敵對派系後,便篡奪蘇丹 大位;而由馬木魯克領導的埃及和敘利亞,較遠其他王朝來得持久,此一獨特的繼承制度持續施行 了二百五十年以上。

17 艾力克‧諾德林格著,(Eric A. Nordlinger)(1977),洪陸訓譯(2002),《軍人與政治—亞非拉 美國家的軍事政變》(Soldiers in Politics—Military Coups and Governments),台北:時英,頁 111。

(10)

政策。北非西亞社會在回應西方帝國主義及文化入侵時,有三個自變 項影響其政治發展,分別為部落與宗族、軍人以及伊斯蘭教。而根據 上述三種因素之比重不同,出現了以下甲、乙、丙三種彼此相互競爭 的政治發展模式。這種過程機制可用下圖解釋:

圖 2-1:北非亞西國家的政治發展模式

上圖左邊三項是解釋項,左邊是伊斯蘭教、部落及軍人。右邊被 解釋項則為北非西亞總共十九個國家之政治發展。而根據筆者根據這 些國家的政治特色,這些國家可細分為甲、乙、丙三種類型國家。

甲類發展類型是由部落實施伊斯蘭教理念治理的國家,我們亦可 稱之為傳統模式。例如沙烏地阿拉伯、 阿曼、科威特、巴林、阿拉伯 聯合大公國、卡達、摩洛哥以及約旦。

伊斯蘭

部 落

軍 人

北非西亞 各國之政 治發展

(11)

統治沙烏地阿拉伯的邵德家族(Al-Saudi),自建國之前就與伊斯蘭 教的瓦哈比教派 (Wahabia)18關係密切,並以古蘭經為國憲,伊斯蘭律 法為法律並且以政教合一的方式統治沙國迄今。同時沙烏地國王並自 稱為「兩聖殿的守護者(Custodian of the Two Holy Mosques)」,以彰顯 其統治正當性。而其他海灣國家中,薩伊德(Al-Said)家族一直治理阿曼 王國,現任國家元首為蘇丹葛部斯(Qabus bin Said Al-Said) 19,他本人 直接掌管立法和行政大權。薩巴赫(Al-Sabah)家族自一九五六年開始統 治科威特以來,迄今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科國雖於一九九○年波灣 危機時遭伊拉克入侵,但不久之後在聯合國部隊協助下收回失土,繼 續由第十三代國王賈布爾(Sheikh Jaber Al-Ahmed Al-Sabah)統治20。巴 林王國則由哈利發(Al-Khalifa)家族統治,自從一七八二年該家族自科 威特遷徙至巴林群島並成為統治者後,這個家族就一直緊握政權。期 間一八二○年巴國與英國簽定條約,成為英國保護國。一九七一年正 式獨立,仍由哈利發家族統治迄今21。卡達則由薩尼(Al-Thani)家族統 治 , 該 家 族 於 兩 百 多 年 前 自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內 志 (Najd) 遷 移 至 都 哈 (Doha),經過各部落多年的鬥爭,終於一八四九年成為卡達之統治者迄 22。位於北非的摩洛哥一直由阿拉維家族(Al-Alaouite)統治,現任

18 瓦哈比教派之一,存在於阿拉伯半島,與沙烏地紹德王室關係十分密切,曾協助紹德王室建立 阿拉伯王國,迄今在沙國仍具有非常之影響力。詳見 Mutawi(1987), Jordan in the 1967 War, London and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13-14.

19 Cordesman, A. H.(1997), Bahrain, Oman, Qatar and the UAE.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p.125.

20 Cordesman, A. H.(1997),Kuwait—Recovery and Security After the Gulf War.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p.3.

21 Cordesman, A. H.(1997), Bahrain, Oman, Qatar and the UAE.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pp.35-36.

22 Cordesman, A. H.(1997), Bahrain, Oman, Qatar and the UAE.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p.215

(12)

國王為穆罕默德六世 (Mohammed VI),為該家族第廿二位君主。由 哈希米家族統治的約旦,約旦的傳統部落及宗族一直忠誠地支持王 室,因為貝都因人由於早年追隨伊斯蘭較先知穆罕默德之故,認為違 反其後裔子孫是一件罪孽深重之罪過23,所以約國的軍、警、情高幹一 直由貝都因人擔任24

乙類發展模式係由軍人掌權,暫仍以伊斯蘭教為治國綱領及理 念。例如埃及、敘利亞、利比亞、阿爾及利亞、蘇丹、葉門、茅利塔 尼亞等國。這類國家目前為數最多,且多為甲類演化過來。例如埃及 自納瑟推翻法老王朝之後,連續出現沙達特及穆巴拉克等共三位高級 將領出身的總統迄今。利比亞的格達費雖以軍事手段奪取政權,但仍 時時標榜其政治主張完全符合伊斯蘭教。例如格達費公開表示:

如果說左傾意味著社會主義,那麼以真主之名,

我斷言社會主義源自我們的宗教和我們的聖戰。我們 是社會主義的貯藏所,而先知是一切社會主義者的以 馬目(Imam,即最高領袖。)25

而原為法國殖民地的阿爾及利亞境內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信奉伊 斯蘭教,一九六二年獨立並由艾哈邁德•本•貝拉(Ahmed Ben Bella)擔任

23 Abboushi, W. (1970), Political Systems of the Middle East in the 20th Century. N.Y.: Dodd, Mead &

Company, p.274.

24 Vatikiotis, P. (1967), 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 in Jordan: A Study of the Arab Legion 1921 – 1957.

London: Frank Cass, p153. Yorke, V. (1988), Domestic Politics and Regional Security: Jordan, Syria and Israel. Aldershot: Gower, p.18.

25 轉引自王小強(2004),《「文明衝突」的背後—解讀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復興》,香港:大風,頁 21。

(13)

首 任 總 統 。 一 九 六 五 年 貝 氏 被 國 防 部 長 胡 瓦 里 • 布 邁 丁 (Houari Boumedienne)發動的政變推翻後,迄今國家政權一直掌握在軍人手 中。現任總統阿卜杜勒-阿齊茲‧布特弗利卡(Abdelaziz Bouteflika)仍 續兼任國防部長。

最後是丙類發展模式,係指由教士推行伊斯蘭教律法統治的國 家,例如伊朗以及阿富汗。伊朗原稱波斯,係由十六世紀之薩法威王 朝(Safavi Dynasty)傳至十八世紀初卡加王朝(Qajar Dynasty),一次世界 大戰前英俄兩國聯合圍堵德國,並於一九○七年協議瓜分波斯,俄國 控有北部,英國據有南部,僅留中間作為緩衝區,仍由卡加王朝治理。

一九二一年,李查汗(Reza Khan)上校發動軍事政變,佔據德黑蘭,一 九二五年得取王位,建立巴勒維王朝 (Pahlavi Dynasty),一九三五年改 國名為伊朗。一九四一年李查汗遜位,而由其子巴勒維(Mohammed Rez Pahlavi)繼位。巴勒維執政時期,對內進行一系列激烈改革計畫,對外 則與西方國家密切交往,由於施政方針不獲人民支持,引起社會各界 強烈反抗。一九七八年九月巴勒維宣布實施戒嚴法,但反對運動仍如 火如荼地展開。同年巴勒維被迫出國流亡,而由流亡於外多年的什葉 派(Shi’is)領袖柯梅尼(Ayatollah Khomeini)返伊掌權。

阿富汗在一九七三年左翼份子發生軍事政變結束了愛芒努拉

(Amanullah)王朝的統治,並引入蘇聯出兵阿富汗。未料伊斯蘭教反 共武裝份子堅持不屈奮力抵抗,使蘇聯紅軍陷入如越戰般的泥沼中,

最後終被迫於一九八九年二月撤軍。此後阿國陷入內戰,最後由伊斯 蘭教基本教義派塔利班(Taleban,學生軍政權。)民兵組織崛起掌政,在 一九九八年控制阿國大部分地區。九一一事件後,塔利班因拒絕交出 主嫌賓拉登,導致美國率領聯軍迅速對阿國開展軍事行動,塔利班難

(14)

以抵抗各強權之軍事力量而政權垮臺,二○○一年十二月阿國成立臨 時政府。二○○四年元月,阿富汗頒佈新憲法,規定阿富汗實行總統 制 , 改 國 名 為 阿 富 汗 伊 斯 蘭 共 和 國 (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二○○四年十月,阿國舉行首次總統大選,卡爾紮伊

(Hamid Karzai)當選總統迄今。

因此,如果將上圖右邊被解釋項展開,將出現甲、乙及丙三類共 十九個國家。現以下表簡述之。

表 2-1:甲、乙、丙三種類型國家

類型 組 合 成 份 國 家

甲 部落宗族+伊斯蘭教 沙烏地阿拉伯、阿曼、科威特、巴林、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摩洛哥、

約旦

乙 軍人+伊斯蘭教 埃及、敘利亞、伊拉克、阿爾及利亞、

突尼西亞、葉門、蘇丹、茅利塔尼亞、

索馬利亞 丙 教士+伊斯蘭教 伊朗、阿富汗

從上圖可知,伊斯蘭教是北非西亞各國政權必須具備的因素,而 經過仔細研究伊朗及阿富汗之例子,我們可以發現當北非西亞人民遭 受重大變故或強大外界壓力而社會已無其他抵抗力量時,伊斯蘭教遂 成為民眾最後之護身符。由宗教人士傳領群眾揭竿起義,回應不同類 型之壓力。縱使塔利班垮台後,新政權仍必須將國名改為伊斯蘭共和

(15)

國來彰顯其正當性。準此,伊斯蘭教在這個區域之重要性,實不言可 喻。

而且,我們可以說,目前的甲、乙及丙三種模式都是從甲類演進 而來,而根據歷史顯示,當甲、乙兩類國家面臨強大外力衝擊時,伊 斯蘭教將率領社會各階層起而反抗,而將國家演變為丙類模式。而傳 統型的甲類國家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國內政治問題,即有可能轉變成乙 類國家。對於本處將要探討的約旦王國,如果不能處理好與該國內政 密切相關的巴勒斯坦裔問題,非常有可能轉變成乙類國家。也因此迄 至目前為止,約旦從未出現過巴裔高階將領。

以上為筆者觀察歷史發展所建立的發展模型,同時筆者認為這一 區域在未來的幾十年內仍不會跳脫這種發展模式。換句話說,日後這 區域的甲類及乙類國家,當面臨強大內部或外在壓力或變故時,將會 演變成丙類國家。因此,筆者以圖表方式將北非西亞各國之政治可能 演變模式表示如下:

圖 2-2:甲、乙、丙三類國家之可能發展模式

(16)

綜上所述,北非西亞地區各國獨立之初,多採行甲類的政治體制,

主要原因已於前所述,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部落及宗族對於政治發展 的影響,僅次於伊斯蘭教。但是當各國面臨西方文化衝擊之後,國內 各階層對於回應方式以及如何富國強兵,出現不同反應。在埃及、敘 利亞、利比亞以及葉門等國出現了軍人政變,推翻主政的王室;在伊 朗及阿富汗以則由宗教領袖領導革命來反抗外力侵蝕,兩者皆繼續實 行伊斯蘭教政治理念。在丙類國家,宗教領袖是實際掌握國家大權的 人物。例如伊朗的宗教領袖柯梅尼。而根據以上的分類,我們可以很 輕易的解答許多政治問題,例如英國當年要拉攏哈希米家族反抗鄂圖 曼帝國,因為根據歷史,這個家族兼具部落及伊斯蘭教兩大關鍵影響 因素,哈希米家族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後代,亦是阿拉伯部落中最珍貴 的血統。

乙 甲

丙 甲

(17)

為什麼約旦開國君主阿不都拉要兼併約旦第一次以阿戰爭中所佔 領的西岸及耶路撒冷?而且胡笙國王一直遲至一九八八年才放棄西岸 等地的主權。因為耶路撒冷是伊斯蘭教第三聖城,對於哈希米家族統 治的正當性是一大資產。同時貴為伊斯蘭教先知後裔,阿不都拉國王 當然也希望能統治巴勒斯坦地區。不過由於哈希米家族統治約旦地區 時間不長,再加上二次大戰民族國家紛紛獨立的刺激等因素,巴勒斯 坦人期盼能夠獨立建國,而這也造成哈希米家族統治約旦的最大隱憂。

而約旦及沙烏地阿拉伯雖然有歷史上的仇恨,但是因為兩國在政 治體制上完全一致,因此往往採取相同對外政策,同時沙國也願意提 供約旦大筆經濟援助。

其次我們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伊朗與沙烏地阿拉伯等海灣國家之間 的嫌隙。這是因為這些屬於甲類發展模式的國家擔憂伊朗革命會重現 在其領土內。

再者,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當年約旦胡笙國王以及海灣國家王 室對於埃及總統納瑟戒慎恐懼,因為他們深怕國內的軍人效法納瑟揭 竿而起以政變的途徑推翻王室,而事實上約旦等國確實發生過多起類 似的軍事政變,不過由於因應得當,並未成功。

在上述分類模式中,並未列入黎巴嫩,黎巴嫩在鄂圖曼帝國時期 係屬於敘利亞行省的一部分,並未單獨成為行政單位。而同屬大敘利 亞行省尚包含目前的約旦、以色列兩國。大敘利亞行省之所以分裂為 數個國家,完全是英法兩大殖民國家政治分贓瓜分的結果,再加上英 國同意猶太人移居巴勒斯坦地區,強行在早已為阿拉伯人居住的土地 注入外來因子。這些一連串的政治巧合,最後導致了今日的阿以衝突。

如果沒有當年英法政治瓜分協議,大敘利亞地區(包含約旦、黎巴嫩、

(18)

以色列)今天可能只是一個獨立國家。同時從今日黎巴嫩實際政治運 作,總統一直是由基督教派人士擔任,總理及議長則分由伊斯蘭教遜 尼(Sunnis)及什葉派擔任,可以看出伊斯蘭教仍然為該國主導力量之 一。

而本論文限於篇幅之故,僅以筆者所建立之分析架構研究甲類國 家中之約旦,並以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七年約旦與中華民國邦交作為 案例,分析胡笙國王在處理西方帝國主義衝擊時所展現之謀略。而上 述三個面向衝擊中,除探討帝國主義入侵北非西亞地區時對約旦所造 成影響外,另將分析對約旦國家政策影響深遠之巴勒斯坦問題,至於 西方文化對於約旦外交政策影響較不明顯,故不作探討。

第三節 約旦—列強角力下的妥協產物

如前所述,約旦國王胡笙係哈希米家族中第三位統治約旦之國 王。哈希米家族傳自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之女法提瑪及其夫阿里(第 四位哈里發)26,為伊斯蘭教世界中最尊貴之血統。

穆罕默德在七世紀於阿拉伯半島創建伊斯蘭教(Islam)27,並建立了

26 四大哈里發分別是阿布巴克爾(Abu -Bakr)、奧瑪爾(Umar)、奧斯曼(Uthman)、阿里(Ali)。這四位 哈里發皆與穆罕默德有裙帶關係,亦均為其追隨者所選出的領導者。在阿里死後,「正統哈里發 (Rashidum Kalifas) 」時代結束。

27 在阿拉伯文中,臣服的行為被稱之為「伊斯蘭(Islam)」,即是此宗教的名稱。而它的形容詞可以 是「穆斯林的(Muslim)」抑或是「伊斯蘭的(Islamic)」,是故應稱之為伊斯蘭教,稱之為回教亦不適 當,更不能稱之為穆罕默德教(Muhammedanism)。

(19)

一個伊斯蘭教共同體溫瑪(Ummah)28。穆罕默德在世時,溫瑪北達阿卡 巴港,以及半島上少數皈依伊斯蘭教的阿拉伯部落。穆罕默德去世後,

他的繼承者四大哈里發繼承穆罕默德的遺志,向外傳教,拓展溫瑪的 版圖,溫瑪最盛時版圖曾同時擴展至亞、非、歐三大洲。

穆罕默德死後並未留下子嗣,與其最親近之血緣乃屬其外娚阿 里,他是穆罕默德叔父29之子,他是最早開始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 (Muslim)30之一,也是穆聖的死忠追隨者。阿里後來娶得先知穆罕默德 之女法提瑪,並在伊斯蘭教歷史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後來並成 為四大哈里發之一,為第四位哈里發,負責管理所有溫瑪轄地。阿里 也是穆罕默德之女兒法蒂瑪的丈夫,也是先知僅有兩個外孫哈山(Hasan) 與胡笙(Hussein)的父親31。在穆罕默德遷徒至麥地那(Medina) 期間32

28 溫瑪是一個阿拉伯名詞,所代表的是一個共同體,其成員均為穆斯林(muslim) ,包含阿拉伯人 與非阿拉伯人,第一位首領為先知穆罕默德。

29 但有趣的是穆罕默德的叔父阿布․塔力伯(Abu-Talib)一直是穆罕默德的保護者,但並不曾信奉過 伊斯蘭,反而是在穆罕默德家中長大的阿里成為了穆聖最早的追隨者之一。

30 穆斯林可寫作 Muslim 或 Moslem,在阿拉伯文裡是指「臣服上帝的人」或「臣服於上帝旨意的 人」。

31 歌德․史密特著,(Arthur Goldschmidt Jr.)(2002),蔡百銓譯( 2003),《中東史》(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Middle East, 7th ed.),台北:國立編譯館,頁 70。

32 這場遷徙是伊斯蘭史上的一件大事,阿拉伯文稱之為「黑蚩拉(Hjirah)」。當穆斯林採用自己的紀 年時,是以黑蚩拉為紀元。在西元六二○年異教朝覲月期間,有六位來自麥加北方約四百三十公里 處的雅斯里卜(Yathrib)農業綠洲,即是今日的麥地那,這些阿拉伯人在完成異教徒的朝覲天房儀式 後,拜訪了穆罕默德。他們告訴穆罕默德,雅城的兩個異教阿拉伯部落爭鬥不已,使他們無法自保 以對抗同處綠洲內的三個猶太部落。他們希望穆罕默德可以前往雅城,以他的公正聲譽來仲裁。次 年,一大群雅城的朝覲見造訪穆罕默德,並表示若穆罕默德願當仲裁者,則雅城可庇護穆罕默德以 為酬報。穆罕默德先安排追隨者逐步遷徒,直到最後,他才與親信於六二二年九月動身起程。轉引 自歌德․史密特著,(Arthur Goldschmidt Jr.)(2002),蔡百銓譯( 2003),《中東史》(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Middle East, 7th ed.),台北:國立編譯館,頁 39-41。

(20)

阿里曾冒死護駕,穆罕默德得以安然離開麥加。在早期與異教徒的對 抗中表現英勇,並曾追隨先知參加大多數的戰役,同時也是前三任哈 里發的教義及政策問題之顧問。他為人虔誠寬大,甚受教徒景仰。但 後來由於阿里本身軟弱的個性,易為親信所說服,加上一些叛徒33為了 政治意圖和未獲官職的私人恩怨,指控阿里未曾試圖保護被暗殺的第 三位哈里發奧斯曼(Uthman),使得阿里在西元六六一年遭到暗殺34,結 束了穆斯林史學家所稱的「正道哈里發(Rashidun,rightly guided Khalifas)35。而後,奧斯曼的堂兄弟穆阿維亞(Mu’awiyah)於耶路撒冷 自立為哈里發,建立奧美雅(Umeiya)王朝。

而後阿里之子胡笙拒絕承認奧美雅王朝,起而反叛,但在寡不敵 眾的情形下不幸殉難。其支持者決定不接受奧美雅家族為哈里發,自 稱為「阿里派(Shi’at Ali,the party of Ali)」,簡稱之為「什葉派(Shi’ites 或 Shi’is)」,從伊拉克散佈到整個帝國,是一個以宗教意識表達的政治 抗議運動,成為伊斯蘭教的第二大教派,與擁護當權哈里發的大多數 之遜尼派相對抗。什葉派認為只有阿里及其後裔才有資格亦有權領導 溫瑪,阿里是第一位「以馬目」,即領導者,他將其特殊權柄和神秘知 識代代相傳給其子孫。而其他人,甚至是其他的哈里發,皆是僭越者。

後來阿里的子孫中兄弟相爭,為求以馬目名義而相殘,導致了什葉派 的分裂,其中部份什葉派甚至自建國家,例如伊朗統治者及其人民一

33 這些叛徒亦稱之為「脫離派(Kharijites, seceders)」

34 歌德․史密特著,(Arthur Goldschmidt Jr.)(2002),蔡百銓譯( 2003),《中東史》(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Middle East, 7th ed.),台北:國立編譯館,頁 70-71。

35 歌德․史密特著,(Arthur Goldschmidt Jr.)(2002),蔡百銓譯( 2003),《中東史》(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Middle East, 7th ed.),台北:國立編譯館,頁 71-72。

(21)

直就是什葉派穆斯林36

但整體而言,不論是什葉派或遜尼派,在阿拉伯及伊斯蘭教的歷 史中,穆聖後裔一直都受到統治者的尊重,並賦予官職,以籠絡伊斯 蘭教徒,甚至有部份王朝是由穆聖後裔所創建。鄂圖曼帝國時代,由 於阿拉伯民族文化復興運動轉變為阿拉伯民族政治解放運動,要求建 立一個阿拉伯民族國家,有危及鄂圖曼帝國的可能。是故,胡笙曾祖 父沙瑞夫․胡笙(Sharif Hussein)和一些與阿拉伯民族主義者有聯繫 的阿拉伯家族領袖就被鄂圖曼蘇丹軟禁於伊斯坦堡,長達十五年之久 (一八七六年至一九○九年),以防止其危害政權之穩定,後在青年土耳 其黨的要求之下,蘇丹轉封沙瑞夫為麥加地區酋長,管理麥加地區。

但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期間,沙瑞夫已與漢志(Hejaz,位於阿拉 伯半島西部)部落相聯合,鞏固了勢力和地位,甚至反過來禁止青年土 耳其黨人干涉其政務,逐步展開了其建立國家的藍圖。關於哈希米家 族圖譜,請見表 2-2。

表 2-2 哈希米家族圖譜(顯示什葉派編序的以馬目)(蔡百銓 2003:

77)

36 歌德․史密特著,(Arthur Goldschmidt Jr.)(2002),蔡百銓譯( 2003),《中東史》(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Middle East, 7th ed.),台北:國立編譯館),頁 72-76。

(22)

哈希米(Hashim)

阿卜德•穆塔力卜(Abd al-Muttalib)

阿布•塔力伯(Abu-Talib) 阿布達拉(Abdallah) 阿巴斯(Abbas)

阿里(Ali) 穆罕默德(Muhammed) (阿拔斯王朝)

哈山(Hasan) 胡笙(Hussein) 穆罕默德•伊本•哈那菲雅

(Muhammed ibn al-Hanafiah)

阿里•柴恩•阿比丁 (Ali Zayn al-Abidin)

(哈希米的反叛)

穆罕默德•巴基爾 柴德 (Muhammed al-Bagir) (Zayed)

札法爾•沙地格

(Ja’far al-Sadiq) 柴德派

伊斯馬義 穆沙•卡吉姆 (Isma’il) (Musa al-Kazim)

伊斯馬義派 札法爾派

一九一六年六月五日,胡笙國王的曾祖父沙瑞夫在麥加參與阿拉

(23)

伯人反抗鄂圖曼土耳其帝團統治的戰爭。沙瑞夫在其子阿不都拉的輔 助之下,和英國人接觸,共商對抗鄂圖曼土耳其帝國之方針。沙瑞夫 承諾英國政府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協助英國對抗土耳其,並要求英 國政府承諾,在戰後支持哈希米家族建立一獨立的阿拉伯帝國。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塞克斯•皮考克協定(Sykes—Picot) 37 和巴爾福宣言(Balfour Declaration)38粉碎了沙瑞夫建立阿拉伯帝國的 夢想,不過英國政府為了平撫阿拉伯人的不滿情緒,將漢志分封給沙 瑞夫和其長子阿里,並將敘利亞分封給協助阿拉伯勞倫斯作戰有功的 次子費瑟(Feisal),至於三子阿不都拉則被分封為伊拉克國王。

不過,這項分封不久後就被國際形勢所打破,敘利亞國王費瑟的 王位只坐了幾個月,就被法國人趕下台,被英國人改封為伊拉克國王。

阿不都拉將王位讓給其兄費瑟之後,率領了一群手下到敘利亞,試圖 將敘利亞重新納入哈希米家族的統治。一九二一年三月,阿不都拉來 到當時仍歸屬敘利亞版圖的小城安曼和英國政府官員見面,隨即被召 喚到耶路撒冷,與英國掌管殖民地事務的大臣溫斯頓•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面談。在邱吉爾面前,阿不都拉慷慨陳詞,力主英國應將敘 利亞歸還其兄法沙統治,不過,英國政府當然不願意為了阿拉伯人而 與法國人翻臉,於是他們將敘利亞再作分割,割出所謂的外約旦地區,

37 塞克斯—皮考克協定(Sykes—Picot)協定,於一九一六年五月,亦即阿拉伯人起義前的一個月,

英國與法國暗中締結密約,要在一次世界大戰後瓜分鄂圖曼帝國的領地。密約以當時兩國代表的名 字命名。

38 英國的外相貝爾福(Arthur James Balfour)在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寄了一封信給英國猶太復國主義組 織的代表,信中表示「英國政府贊成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民族之家(national home)」,即著名的「巴 爾福宣言」。這封信僅有寥寥數語,且以私人名義發出。但被猶太人解讀成英國政府支持他們在巴 勒斯坦復國,此後移民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數量更是直線上升。

(24)

轉交給阿不都拉統治。

英國政府並承諾每月資助阿不都拉五千英鎊,協助建立警察組織 以維持治安,阿不都拉於是接受了英國政府的提議,在一九二一年三 月二十一日正式接管約旦。

當時外約旦大部分的地區都是沙漠,居民結構中有農夫及牧羊 人,他們多半是驍勇善戰的貝都因人,黑眼睛、黑皮膚,善於騎著駱 駝在沙漠上活動。

阿不都拉接管約旦後,重用當地巴勒斯坦人,在這些巴勒斯坦人 的輔助下,約旦的政府架構才逐漸成形。阿不都拉也曾試圖拉攏其他 地區的巴勒斯坦人到約旦來參與他的新國家,不過,他們卻不甚理會,

生性重情義的他們寧願留在巴勒斯坦,追隨哈吉•阿敏•阿胡辛尼(Haji Amin Al-Hussaini)39對抗英國殖民政府。阿不都拉非但沒能爭取到居 住在巴勒斯坦的巴勒斯坦人的支持,嗣後,約旦政府和哈吉•阿敏的支 持者間甚至產生了重大利益衝突,最後導致阿不都拉在耶路撒冷慘遭 暗殺。

阿不都拉所領導的約旦政府和英國政府一直維持良好關係,英國 人也對阿不都拉照顧有加。不但花費大筆經費,派遣專家,協助阿不 都拉建立一支以貝都因族戰士為主幹的警察部隊,一九二四年,英軍 指揮官還曾協助阿不都拉擊退來犯的貝都因族叛軍。二次大戰期間,

阿不都拉的約旦政府也和英國充分合作,在中東地區合作對抗伊拉

39 哈吉•阿敏(Haj Amin Al-Husseini)為耶路撒冷最為顯赫的望族的後裔,敬請參考弗朗索瓦․馬蘇 利耶著,(Francois Massoulie)(1993),李陽譯(2004),《中東危機(Crisis in the Middle East)》,香 港:三聯,頁 61。

(25)

克、法國維琪(Vicky)政府40在敘利亞的軍隊、親納粹的哈吉•阿敏及 其支持者。

第二次大戰結束之後,一九四六年阿不都拉正式登基為約旦國 王。基於約旦地窄國貧且不樹敵,因此他的外交政策是以維持和平為 最高指導原則,無論是伊拉克、黎巴嫩、敘利亞,都和約旦維持良好 的關係。阿不都拉甚至與猶太人維持聯繫。不過,也正由於他和英國 政府以及猶太人的關係過於密切,導致他和哈吉•阿敏之間的嫌隙日 深。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就在聯合國宣布巴勒斯坦問題解決方案的前 幾週,阿不都拉還和以色列總理梅爾夫人(Golda Meir)在約旦河邊的 小鎮會面。「阿不都拉是一個極為聰明的人,」以色列總理梅爾夫人在 她的回憶錄中如此寫道,「我們交談了不多久,他就將當時的中東情勢 弄得一清二楚了,他告訴我『約旦希望中東地區維持和平,他不會加 入其他阿拉伯國家和我們為敵41。』」

雖然如此,隨著中東地區局勢日益緊張,阿不都拉所承受的壓力 也愈來愈大。一九四八年,在埃及、敘利亞、黎巴嫩和伊拉克等國家 的強大壓力下,阿不都拉也不得不宣布加入阿拉伯聯軍,共同對抗猶 太人。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以色列正式宣布建國,阿拉伯聯軍也 隨即決定對以色列發動攻擊。當天深夜,身為聯軍統帥的阿不都拉率

40 維琪(Vichy)位於法國中部亞利爾(Allier)河東岸,人口約三萬,是一九四○年以貝當元帥(Marshal Petain)為首的維琪政府之所在。

41 有關阿不都拉國王與梅爾夫人的接觸請參考 Garfinkle,A. (1981), “Negotiating by Proxy: Jordanian Foreign Policy and U.S. Options in the Middle East.” Orbis, Vol.24, Winter, 1981, p.850. and see Stephens, R. (1983), “Jordan and the Powers”, in Seale, P. (eds.), The Shaping of an Arab Statesman, N.Y., Melbourne and London: Quartet, pp.52-54.

(26)

領約旦軍隊站在約旦河的阿倫比橋(Allenby Bridge)42上,午夜十二點 一過,阿不都拉舉起手槍對空射擊,約旦軍隊越過約旦河攻向耶路撒 冷。

這次戰爭最後的結果令阿拉伯人十分難堪,阿拉伯聯軍中只有約 旦的五千名貝都因族戰士和伊拉克部隊依照約定,攻佔了部分巴勒斯 坦領土,其他阿拉伯國家部隊都被以色列軍隊打得潰不成軍。一九四 八年六月十一日,約旦部隊攻下了東耶路撒冷和約旦河西岸部分地 區,並和伊拉克部隊在巴勒斯坦會師。阿不都拉是這次中東戰爭的新 贏家,約旦的版圖在這次戰爭後略為擴張,全國人口也因巴勒斯坦人 民而大為增加。一九五○年,約旦政府宣布將東耶路撒冷和約旦河西 岸地區併入約旦領土43

阿不都拉國王當然引起許多激進的巴勒斯坦人反感,一九五一年七 月當他進入耶路撒冷的阿克薩(Al-Aqsa)清真寺遭巴勒斯坦激進份子 暗殺成功,陪同前去的胡笙因胸前的一枚勳章而僥倖逃過一死44。而阿 不都拉的兒子、胡笙的父親塔拉爾(Talal)國王在短暫的繼任後因心 智 不 全 而 被 廢 。 當 時 年 僅 十 七 歲 、 在 英 國 桑 德 赫 斯 特 陸 軍 學 院

(Sandhurst Royal Military Academy)45祇是一名軍校學生的胡笙並沒有

42 阿倫比橋連接約旦河西岸與約旦。

43 阿不都拉國王一直企盼建立一個大敘利亞國家,敬請參考 Faddah, M. (1974), The Middle East in Transition: A Study of Jordan's Foreign Policy. N. Y.: Aisa Publishing House, p.151.

44 王靈桂、李紹先(1999),《中東怪傑》,北京:時事,頁 198-199。

45 英國桑德赫斯特陸軍學院 (Sandhurst Royal Military Academy)被譽為英國的西點軍校,英國首 相邱吉爾、名將蒙哥馬利以及利比亞總統格達費均畢業於此校,敬請參考趙建非(2004)《英國皇 家桑赫斯特陸軍學院領導塑造課程》,台北:華威文化。

(27)

政治經驗,在一九五二年以十七歲的年紀接任了王位46,但因人格的力 量以及自祖父遺傳的個人魅力而獲得稱讚與榮譽。隨後的事件證實,

他擁有相當大的個人與政治勇氣,能屈能伸的智慧以及國際政治操縱 的才能。

胡笙即位之初,外有西方列強和以色列環伺,內則阿拉伯民族主 義分子橫行,隨時威脅到他的王座。一九五五年加入中央公約組織

(Central Treaty Organization)時,動亂已發生。一九五六年,英國、

法國和以色列出兵蘇伊士運河,胡笙被迫將軍隊在名義上交由埃及和 敘利亞的聯合指揮,處境備極艱難。也因此,從上述約旦王國之建立 艱困過程,胡笙曾祖父沙瑞夫及祖父阿不都拉與列強間之周旋,以及 胡笙國王繼位後所遭遇之內憂外患,養成了胡笙國王極為敏銳之政治 嗅覺,也深知,要使約旦這個脆弱小國生存下來,必須慎重且積極地 處理國際事務。

有鑑於外交政策對約旦存亡之重要性,以及君主在約旦政治制度的 中樞角色,胡笙國王一直是約旦外交政策領域的唯一決策者。胡笙長 久的實際經驗以及高明的政治手腕,決定了約旦外交政策對中東地區 和國際社會壓力的反應,讓約旦能在險峻的國際大環境中走出一線生 天,並使約旦能夠繼續在中東地區生存。

雖然學界公認胡笙國王掌握了約旦外交政策的主控權,但實際 上,胡笙即位之初,年方十七的他,仍歷經一番鬥爭過程方完全掌控 大權。不過到了一九七○年代,胡笙國王基本上已完全主導約旦外交 政策。因此要了解胡笙國王外交政策取向,或多或少也與他的成長環

46 時延春(2003),《中東風雲人物》,北京:世界知識,頁 231。

(28)

境有著密切的關係。

基本上,約旦的政治系統環繞在強而有力的國王身上,而國王將國 家行政權授與對兩院制議會負有責任的內閣。不過如前所述,在北非 區域政治發展過程中傳統型的甲類國家一直受到乙類鄰國的挑戰,而 此區域政治動盪不安,再加上境內巴裔及巴勒斯坦難民人數眾多,威 脅到約旦君主政體的存亡,致使於胡笙國王於一九五七年宣佈緊急狀 態並廢除所有政治黨派,約旦的多黨制度亦宣告中止。隨後約旦曾嘗 試組成單一國家政治組織,可惜並沒有成功;因此君主政體成為約旦 之政治體制。不過這對於胡笙國王而言有利亦有弊,因為儘管胡笙國 王在國際及國內的聲望及權力對於該制度產生了穩定性的影響,但他 也同時成為民眾宣洩心中不滿的主要目標。如果胡笙國王無法對於民 眾的需求做出確實的回應,立即會損害到他的合法性與權力,但若完 全符合了民眾的要求,尤其是在自由民主及有效的政治參與方面,則 可能對君主政體的存在構成威脅。

約旦憲法將國家大政的權力賦予國王47,但是這並不是他權力的主 要來源。根據憲法規定,國王可指定內閣及其成員,也可以將他的職 位解除。約旦的民意機構是兩院制,上議院成員由國王指派,成員多 數為社會賢達;下議院成員則由民眾依照民主方式選舉產生。國王可 以召集國會並舉行會議,亦可將其解散。國王是三軍統帥,並有權指 派主要的軍事首長、政府官員以及法官,他也可以頒佈和批准法令、

宣佈戰爭並簽署條約。國王也可以經由宣佈緊急狀態,而徵調他所需

47 Bannerman, M. G.(1980), “The Hashemite Kingdom of Jordan.” in David E. Long and Bernard Reich (eds.),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th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p.

264.

(29)

要的軍力。儘管如此,胡笙國王在該制度中的中樞性以及合法性,仍 相當程度地依賴其個人能力、聲望以及哈希米家族在歷史或宗教層面 的重要性。

胡笙國王的個人聲望藉由年輕旺盛的生命力,及以長期統治期間應 付各種困難的經驗而逐漸積累而成。因胡笙國王之個人魅力,政治上 的強勢表現,激發了人民對其保持忠誠,而獲得稱讚與榮譽。他積極 運用上述特質,以便與其臣民、傳統部落以及由祖父阿不都拉國王所 建立的軍方維持強而有力的羈絆關係。堅定的傳統束縛在政治制度 上,提供了胡笙國王穩固的支持力量。尊貴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後 裔的家族血緣對這些社會團體也具有一定的重大意義,而這賦予了胡 笙國王及王室聲望與榮譽。作為偉大阿拉伯伊斯蘭教領袖的子孫,胡 笙國王將歷史的使命感反映在他本身與家庭,同樣澤被及其約旦人 民,並提供其子民相互團結的基礎。

單是靠這些合法性、個人的領袖魅力以及尊貴的血統,並不足說服 具有巴勒斯坦血統、受高等文明教育以及政治意識強烈的約旦人民。

尤其是巴勒斯坦裔的居民察覺到哈希米王室與西方勢力過於接近,而 哈希米家族的宗教意義也因戰敗而被迫將耶路撒冷讓與以色列人,且 保護於漢志的伊斯蘭聖地之傳統,亦受到沙烏地家族的剝奪而逐漸不 復存在。之後,在第三次以阿戰爭終於失去了耶路撒冷,所以哈希米 家族在統治上面臨極大的挑戰。即使是胡笙國王最忠實的部落追隨 者,也由於經濟情況日益困難,迫於生存的現實,而表現出對胡笙政 權的明顯不滿。

(30)

第四節 巴勒斯坦問題

根據前文所述,西方帝國主義對北非西亞地區之衝擊,就是引入 猶太人至巴勒斯坦地區,而這個衝擊所帶來的後遺症就是巴勒斯坦難 民問題。而約旦與巴勒斯坦在地理及歷史之牽連,千絲萬縷,因此所 受的衝擊也最大。

巴勒斯坦地區自古以來就是阿拉伯人和猶太人的聚居地。羅馬帝 國統治時期,絕大多數猶太人被趕出巴勒斯坦,流落世界各地。西元 七世紀後,阿拉伯人成為巴勒斯坦的主要居民。

巴勒斯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仍屬於鄂圖曼帝國,後因西方帝 國主義瓜分北非西亞地區,在戰爭末期淪為英國「委任統治地」,詳如 圖 2-3。

圖 2-3 1917-1922 英國委任統治巴勒斯坦時期地圖

資料來源:http://www.masada2000.org/historical.html

(31)

一九二○年英國為安撫胡笙國王之祖父阿不都拉,以約旦河為界 把巴勒斯坦一分二,西部仍稱巴勒斯坦,仍英國委任統治地,亦即今 日之以色列、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Gaza Strip),東部則為外約旦,

亦即今日所稱的約旦王國,因此約旦原為巴勒斯坦的一部分,兩者間 有不可分割之情誼。有關約旦河西岸位置詳見圖 2-4。

圖 2-4 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之位置圖

資料來源:http://www.cia.gov/cia/publications/factbook/geos/jo.html

(32)

第一次以阿戰爭時,約旦佔領了約旦河西岸四千八百平方公里的 土地。一九五○年四月,外約旦同西岸合併,改稱約旦哈希米王國。

一九六七年第三次阿以戰爭中,約旦河西岸又被以色列佔領。

根據統計,一九二二年約旦建國之初,大約有十二萬二千四百三 十人居住於村落中,非居住於村落中的傳統部落大約有十萬三千人。

一九四八年人口統計約為四十三萬人,第一次以阿戰爭後因為佔據了 約旦西岸土地,以及湧入大批巴難民,人口暴增至一百廿八萬人,其 中八十五萬人(百分之六十六)是巴勒斯坦人,換言之。約旦人口一瞬間 成長了三倍48

在第一次及第三次以阿戰爭中,產生許多巴勒斯坦難民,其中約 旦基於歷史及地理因素,收容了大部分難民,造成約旦極大的負擔,

再加上約旦境內原就缺乏天然資源,因此被迫需要國外援助以支撐其 經濟發展49。因此,自一九五年起,約旦即成立中央部會級單位50,以 解決巴裔難民問題。由於戰亂因素,迄至目前為止,很難統計出兩次 以阿戰爭約旦收容巴勒斯坦難民的確實人數。不過至少有百分之六十 以上的巴勒斯坦裔,這其中包括了約旦境內十三個巴勒斯坦難民營及 分散於約境內其他地點的巴裔難民共約一百七十萬人。有關巴勒斯坦 難民營分佈請見以下圖表:

48 McDowell, D. (1989), Palestine and Israel: The Uprising and Beyond. London: I.B. Tauris, p.70.

49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B.R.D) (1957),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Jorda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Press, p.5.

50 約旦政府為協助解決巴勒斯坦難民為題,曾分別成立 Ministry of Refugees (1950),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and Resolution (1951-1967), High Ministerial Committee (1967-1971), Executive Special Office (1972-1980), Ministry of Occupied Land Affairs (1980-1988), Department of Palestinian Affairs (1988-up till now)

數據

表 2-4    巴勒斯坦問題及約旦角色 1910 年表  以色列  約旦  巴 勒 斯 坦 及 中東各國  其他國家之動向 1914   1914-1918 第一次 世界大戰。  1915   麥 克 馬 洪 書 簡 51 :阿拉伯 人 加 入 協 約 國陣營。  1916   胡笙曾祖父沙瑞 夫起而反抗鄂圖 曼帝國,並在其子 阿不都拉協助下 與英國人接觸,允 諾在一次大戰中 助 英 對 抗 土 耳 其;但戰後英國必 須協助其獨立。後 因為塞克斯—皮 考克協定和巴爾 福宣言而夢碎。 英 法 簽 訂 塞 克
表 2-5   巴勒斯坦問題及約旦角色 1920 年表  以色列  約旦  巴勒斯坦及中東 各國  其他國家之動向 1920   巴勒斯坦歸英國 統治。  英法代管西亞各國。  1921   阿 不 都 拉 接管約旦。 1922   鄂 圖 曼 帝 國 滅 亡,翌年土耳其 共和國成立。  1924   英 軍 協 助 阿 不 都 拉 擊 退 來 犯 的 貝 都 因 叛軍。  1925   伊朗巴勒維王朝 成立。  由上表可知早期巴勒斯坦係由英國託管巴勒斯坦土地,而為了避 免阿不都拉前往敘利亞爭奪王位,英國將
表 2-7  巴勒斯坦問題及約旦角色 1940 年表  以色列  約旦  巴勒斯坦及中 東各國  其他國家之動向 1940  猶太人加快 移民巴勒斯 坦腳步。  納粹德國大規模屠殺猶太人。  1945   阿拉伯聯盟成 立。  同盟國獲勝,第二次世界大戰結 束。  英國撤離巴勒斯 坦。  1946   阿不都拉正式 登基為約旦國 王,與英國和 猶太人交好。 阿拉伯反對運動不斷。  1947   聯合國通過巴勒 斯 坦 分 割 決 議 案。  1948  以色列宣布 獨立。  1948-1949 第一次以阿
圖 2-6   約旦地理位置及鄰國關係圖  資料來源: http://www.internationalbridgebuilders.org/Maps/jordan_map.jpg  貳、面積、人口與氣候  約旦全境面積為九萬方六千六百餘平方公里(包括約旦河西岸地 區約六千七百方公里) ,人口約二百四十萬人(一九七一年約旦之官方 統計資料顯示,約旦河東岸地區一七○萬,西岸以色列佔領區七十 萬) 。巴勒斯坦難民約佔人口三分之一。全國百分之八十人民信奉伊斯 蘭教,主要語言為阿拉伯語。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In this paper, through analysis and researching materials o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Buddhist scriptures and music, the author illustrat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oth sacred

27 唐.玄奘(譯),《大正藏》冊 7,頁 1067 下。英文譯本可參見:Edward Conze, “The Questions of Suvikrāntavikrāmin,” Perfect Wisdom: the short Prajñāpāramitā

ALTERA FPGA之編譯流程 (資料來源:

後來,筆者選修了由著名中國佛教史專家牧田諦亮先生開設的「中國佛教史」課程,同

31 玄奘譯《攝大乘論》 。CBETA T1594 [0133c05] 。《大正藏》第 31 冊 No.1594。. 32 玄奘譯《攝大乘論》 。CBETA T1594 [0134a17]。《大正藏》第 31

考試科目(編號):日文閱讀與翻譯

中國 歷史 歷史 地理 生活與 社會.

約千年的時間 二十世紀初及以後 約百多年的時間 中國古代史 中國近世史 中國近現代史. 政治史 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