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兩性親密關係的發展與適應,是青年期人格發展的重要關鍵,因此,親密 關係的學習是青年學生相當重要的一個課題(Chickering, 1990)。從心理學層面 來看,大學歲月屬於青年期後期,心智發展趨於定型,也是追求被愛與被關懷 的親密關係最強烈的時期(Erikson,1963)。雖說親密關係的建立是大學生的 重要發展任務之一,然而戀愛分手其影響不僅是學習或其他的人際互動,有時 甚至可能出現學校適應上的困難(蘇完女、王郁茗、王慶福,2003)。因此針 對大學生親密關係分手實有深入探討的必要性。
Frazier & Cook(1993)曾針對大學生的分手經驗作研究,發現重要關係的 失落不但對個人造成壓力,而且常造成學生很大的困擾。尤其當個人面對關係 的失落時,憂鬱症狀也常常伴隨而來(Peterson, Rosenbaum & Conn,1985)。這 些負面的影響對大學生的健康及正常發展不但形成壓力,也造成重大影響。基 於此,本研究將以壓力理論為分手研究之理論基礎,探討分手壓力是否會因分 手益處追尋、社會支持而得到較好的調適。
第一節 大學生親密關係分手之壓力理論
一、ABCX 壓力模式
當平衡遭破壞,對個人即形成一種壓力,為了降低緊繃感及危機程度,個 人會以原有的認知及社會資源來因應壓力和危機,並重組他們的結構、角色、
互動方式及彼此間的關係(Wright & Leahey,1991)。
Hill(1949)最初提出的ABC-X壓力模式,說明壓力事件發生後,乃至危 機形成前的調適狀況,而McCubbin & Terson將ABC-X壓力模式加上「時間序 列」擴展為雙層ABC-X模式,繼而說明壓力形成後的適應狀況。此兩模式可用
來探討為何在面對壓力事件時,有的人能有效的因應生活的轉變或困難,甚至 因而得到成長,而有些人在面臨相似的壓力事件時,卻可能會造成困擾或崩潰 的相關因素及過程(McCubbin,1995)。
Hill(1949)提出的家庭ABC-X壓力模式,包含四個構成要素:A、B、C、
X,分別代表不同的意義,茲分述如下:
(一) A 因素--壓力事件
凡會造成角色、界限、規則或決策型態..等功能改變者皆稱為壓力事件
(McCubbin & Mariyn,1995)。壓力事件是潛在可引發個人改變或破壞現狀,
這些事件可能是可預期的或突然的事件。
(二) B 因素--應付危機的資源或力量
當面臨壓力時,個人必須設法使其不致擴大而影響到功能運作
所需要的資源、助力與能力,因此當壓力事件產生時,若個人有足夠、適當資 源面對壓力,則壓力事件較不會產生困擾;反之則會失去平衡陷入混亂中。
(三) C 因素--對於壓力事件的主觀認知或定義
壓力的出現未必能對個人造成傷害,關鍵在於當事人對此事的界定與認 知。個人對壓力事件的定義、認知、評價是決定壓力嚴重程度的重要關鍵
(Frieman,1992)。個人可將壓力事件界定為一種挑戰與成長機會,也可以將 壓力視為絕望、困難與難以處理的。當然這也反應了個人價值觀及先前處理變 遷、應付陌生環境需求的經驗(Zimmerman,1984,1988)。
(四) X 因素--導致壓力的高低程度或危機
任何突然的改變使得個人原有方式無法做有效運作時即會形成壓力或危
機(Frieman,1992),形成壓力或危機乃依據所經驗之壓力程度而定,高低程 度則依據個人對壓力事件的定義,以及是否有足夠資源而定。若個人對於問題 認知到的嚴重性確實已影響到功能的運作,而且又缺乏充分的資源或助力可以 協助其解決困境,此時事件本身必然就成為一個強大的壓力,足以對個人造成 威脅。
圖 2-1-1 ABC-X 壓力模式
資料來源:Hill, R.(1958).Generic fearures of families under stress. Social Casework, 49, 139-150.
二、壓力理論之應用
由於壓力反應是由好幾個不同水平的反應所組成,包括生理的、行為的、
情緒的和認知上的改變。而與壓力有關的因素包括:個體對壓力事件的認知、
問題解決的能力,以及個人在環境中的支持系統是否健全等(賴倩瑜、陳瑞蘭、
林惠琦、吳佳珍、沈麗惠,2000)。因此,在本研究中,將藉由壓力理論說明 個人在面臨親密關係分手事件時的態度及所採取的調適過程。茲就壓力理論基 本概念,略述其在分手事件中的應用。
(一) A 因素方面:
在本研究中A因素是「分手事件」。
「親密關係分手」,是指個人失去一段曾經有過的戀人與戀愛經驗,對個 人而言可能是一種令人不愉快的經驗,也可能是一種轉變,曾有專以男女朋友 分手的事件對大學生的影響為研究主題,結果指出大學生認為男女朋友分手是 一項痛苦且嚴重的生活事件(李佩怡,1996),不但對學業表現、生活滿意度 及心理衛生有不利的影響,且可能是引起青年們自殺的重要致因(Kaczmarek, Backlund & Biemer,1990)。
(二) B 因素方面
在本研究中B因素是「社會支持」。
分手事件的出現並不意謂著個人人際的失敗,當個人面對壓力情境時,仍 有許多其他資源可支持並協助其調適。許多研究都探討個人經歷壓力事件時,
社會支持系統的運用。例如:家人、朋友等人所提供的協助都是有助於分手事 件的調適。個人向其所擁有的社會網絡中尋求援助,有了支持網絡,心理上自 然有安全感、歸屬感、被接納感,能夠增加個人的自信心,也能夠提供控制壓 力可行的方法。對面臨親密關係分手事件中當事人而言,社會支持不但能提供 個人各種不同形式之援助與支持,也能幫助當事人減輕分手情境帶給人的負面 影響。
(三) C 因素方面
在本研究中C因素是「分手益處追尋」。
當個人面對分手事件時,人們對「分手」採取什麼樣的信念態度,如何經
由認知「分手」進而解釋「分手」這樣的經驗。對分手事件的信念認知決定了 我們是否能夠面對此壓力情境,而此往往會影響親密關係分手的調適。分手可 以是一個傷害、一個危機、或一個成長的契機,端看當事人如何看待分手事件,
而其壓力程度則是按個人對分手事件的認知與解釋而定,所以,壓力是來自個 人的內心,壓力經驗也是主觀的判斷,因此在本研究中將視為個人如何解釋分 手事件的意義。
(四) X 因素方面
在本研究中指的是「分手調適」。
上述三個因素在分手事件中並非單一出現,它會隨著時間(Over Time)而產 生累積作用,當事人是否調適良好則有賴這三個因素的互動。
第二節 分手事件的社會支持
社會支持的研究是伴隨著壓力的研究而來,七0年代以降,學者於探討壓 力對生理與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時,發現到社會支持可以增加個人抵抗壓力 的能力、緩和壓力對生理、心理健康所造成的衝擊,以增進個人的生活適應(蔡 美儀,1992;王淑芬,1991)。許多研究(藍瑞霓,1991;陳炳華、廖鳳池,1993;
Murphy & Archer,1996)均指出感情問題是個人最大的壓力源,而分手事件對大 學生的影響更是深遠。依此,社會支持的重要性對分手的個體不言可喻,因此,
本研究將針對大學生的社會支持及其對分手事件的影響做一深入探討。
壹、社會支持的定義
「社會支持」涵蓋社會關係的許多不同面向,是個相當抽象而複雜的概 念。雖然學者們對社會支持概念所採的定義不一,但皆包括「社會」和「支持」
兩個概念:社會指個人所接連的社會環境,支持指支持的要素、類別、運作方 式或互動歷程。人與人之間是互相依賴,一旦面臨問題與壓力,個人又無法單 獨解決問題時,則有賴於外在的協助,社會支持就是一股資源。
Cassel(1974)最先清楚定義社會支持在危機因應、生活變動和有害環境中,
社會連結的重要性。許多研究均指出,社會支持是壓力調適的重要中介變項;
個人獲得社會支持愈多,其壓力程度愈低(Beckman & Pokorni, 1988; Beckman, Pokorni, Maza & Balzer-Martin,1986; Dunst, Leet & Trivette, 1988; Gallagher, Beckman & Cross,1983; Wikler, 1986)。因此當個人處於分手事件時,如果身邊 的人際支持較為充足者,恢復的較好(柯淑敏,2001)。除此之外,Gregory, Irwin
& Barbara(1996)也指出,個人及他的社會網絡對於個人是否經歷壓力事件以 及如何因應壓力事件,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個人若知覺到他人是可得的,而
且是會在個人需要時提供幫助(Sarason , Sarason & Pierce,1990),可以使個人較 有效地面對挑戰,因為他們相信在挑戰超過個人能力的壓力情境時,別人會幫 助他們。因此,社會支持為個人能夠依靠其所信任的可用之人,使其感覺受到 關懷照顧(Miller,1992)。除此之外,個體也透過與社會的互動,使其周遭的 任何人或有關機構的成員提供各種情緒上、實質上或訊息上的支持、回饋,尤 其是在壓力情境下,能滿足其需求或增進其適應能力(井敏珠,1992;邱書璇,
1993)。張苙雲(1985)認為,個人透過與他人互動的過程得以滿足其情感、自 尊、讚賞、歸屬感及安全感基本需求的歷程,即為社會支持。因為在社會體系 中,覺得受到關心、尊重與協助,這些資源可以幫助減少壓力以及協助解決問 題 (鄭照順,1996)。
綜上所述,可發現社會支持的概念大致上包括:(1)人際間的互動和關 懷;(2)此互動是提供心理的支持或問題的實際幫忙;(3)這些協助的人員 主要來自個人的社會網,而非陌生人;(4)社會支持者也同樣試著分享給予 與接受(Simmons,1994),在本研究中(1)、(2)、(4)包含了情緒性、
實質性、訊息性支持;(3)則包含家人及同儕支持。因此,社會支持可定義 為,當個人面臨壓力情境時,周圍的人能夠提供各種形式之支持與援助,給予 個人適當的安慰與庇護以減輕壓力情境的負面影響,進而維護其身心健康;而 本研究中,所指的即是個人在分手的壓力情境下,大學生周圍的人所提供不同 形式的協助,以助其對抗、減緩壓力的資源。
貳、社會支持的效果
社會支持對於幫助個人的心理適應與生活適應的效果可分為兩種,一種為 直接效果(direct effect),另一種為緩衝效果(buffering effect)。
圖 2-2-1 社會支持效果模式
資料來源:House, J. S. (1981). Work stress and social support. Reading, Mass:
Addison-Wesley.
(一)直接效果(direct effect)
個體不論是否處於壓力情境下,其所感到的社會支持程度增加,個體生理 與心理適應情形就越好。社會支持能夠滿足個體重要需求並提升個體幸福感及 身心健康。在社會支持的直接效果下,個體持續處於正向經驗的環境中,所以 使個體產生正向情感,認為個體對於環境具有可控制感及預測能力,並且會產 生自我價值感。
(二)緩衝效果(buffering effect)
Cobb (1976)從緩衝模式的觀點及臨床醫學的角度著手,主張社會支持是個 人在面對危機時的調節器或緩衝器,不僅可以使個人感覺到被關愛、受尊重,
甚至能被肯定其價值。緩衝效果在個體處於高壓力情境之下時,社會支持所能 發揮之功效,在低壓力情境下反而效果不明顯。此外,個體在知覺壓力事件來 臨時,若有人能夠適時提供其必要的資源與協助,則會提高個體處理問題之自
信心,並增加其因應之能力。
Shumaker & Brownell(1984)認為社會支持同時具有直接效果與緩衝效 果;直接效果的發揮在於滿足個人的親密需求,提升並維持個人的自我價值與 個人的自尊。而緩衝效果的發揮則主要是作為因應壓力所需要的訊息與資源,
減緩壓力對於個人身心健康之衝擊(Roos & Cohen,1987)。吳宗立(1993)也 指出,社會支持對壓力影響身心健康有直接效果,也有緩衝效果。社會支持的 應用被視為一種因應壓力生活事件的方法,不僅會影響個人對壓力的評估,也 能減緩壓力所帶來的痛苦,因此其重要性也就不言可喻了。
參、社會支持的來源
社會支持是一種溝通的過程,藉由支持者與接受者之間的溝通與影響,可 以降低不確定感及增加個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與控制(Albrecht &
Adelman,1987)。Simmons(1994) 認為人際間的互動關係應該是能夠提供心理 需要的支持或協助問題的解決,而協助者主要是來自個人的社會支持網絡。然 而社會支持網絡的範圍何其大,除家人、朋友、工作夥伴、鄰居、親戚等所提 供有益的功能(Thoits,1986)尚包括社會團體、政府資源等。大學生的社會支持 來源又為何呢?從上述文獻可以發現,一般人可尋求之社會支持來源從家人朋 友乃至於政府資源範圍非常廣泛,因此在本研究中將縮小範圍,僅針對個人的
「重要他人」做深入探討。
夏敏(2000)指出在選擇求助資源的順序上,同學和朋友常是大學生最偏 好的求助對象。柯淑敏(2001)也發現:根據調查,青年朋友最常詢問請教情 感問題的對象是同儕,包括同學、朋友或年齡層接近的兄弟姊妹。基於此,研 究者認為大學生的社會支持來源應包括其重要他人,例如:家人(如父母、配 偶、兄弟姊妹、親戚)、同儕(如同學、朋友)等。可分成二類:
(一)家人支持:指由個人的父母、兄弟姊妹等所提供的協助。
(二)同儕支持:指由個人的同學、朋友等所提供協助。
肆、社會支持的類型
社會支持的類型,學者各有不同的分類方式以因應研究之需要。
Cobb(1976)認為社會支持應當涵蓋三個層面:
(1)情感上的支持:個人應當被關心或被愛。
(2)自尊上的支持:個人應當有價值感和自尊感。
(3)社會網絡的支持:個人應當歸屬於有相互責任感之社會網絡。
Cobb(1976)認為支持是一種或多種訊息的提供,以促使個人感覺被關愛、
受尊敬、隸屬於一個溝通網絡,其價值受到肯定,並且有共同的義務。由此觀 點來看,社會支持與個人的感覺密切相關,其功能將使個人更能面對生活上的 危機並採取因應措施。然而Cobb的論點顯然缺乏了實質性與物質性的支持,但 仍然被許多學者所支持,並隨後被整合進入社會支持的定義當中。除此之外,
也有學者認為應多出一項價值觀支持,指的是個人感受到被肯定及被尊重
(Barrera, Sandler & Ramsay,1981;House,1981)。例如,House(1981)融合了Cobb 的觀點,詳細說明了社會支持的來源背景模式,在此模式之中,社會支持的來 源包含了:親密伴侶、親戚朋友、鄰居、工作的上司、同事、給予關心的人、
自我幫助團體等等。並將社會支持歸納為情緒的支持、實質的支持、訊息的支 持及評價的支持四大類,而情緒的支持是所有社會支持概念中的共同要素,亦 即大部分人在提到支持時,指的都是情緒上的援助,而情緒的支持也因此成為 社會支持概念中最重要的一個向度,不過他亦重視其他三類的支持,這四類皆 應視為社會支持的內涵(引自趙美雲,1995),House的觀點可以說是綜合了先前 各家學者的觀點並加以整合(Lin,1986;House,1981)。鄭秀足(2000)統整各研
究者的社會支持類別發現,社會支持的內容約為情緒性支持、實質性支持與訊 息性支持等三項。黃君瑜(2002)認為,分手事件中的個體,如果有足夠社會 支持者,可以獲得他人的安慰與陪伴、並討論自己的想法及感受,這些過程,
可能幫助個人澄清內心的疑惑、更了解如何看待分手事件、釐清自己對愛情的 態度、對自己、愛情與愛情對象產生新的見解,這有助於個人理解分手事件對 個人的意義。這些對於分手者而言正是情緒性、實質性支持及訊息性的支持。
由於社會支持分類的形式眾多,且各學者對社會支持的劃分不一,但其內 涵及實質上並無太大的差異,只是歸類的不同而已,但都共同指出給予個體「支 援」的概念。研究者認為,當大學生面臨分手時,當同儕或家人給予訊息(意 見、建議)時,其實期中已經包含了評價的成分了,因此在本研究中不予探討 評價性支持,只針對情緒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實質性支持三大類型作為社會 支持種類的分類:
(1)情緒性支持:給予心理方面的支持,包括愛、關懷、瞭解、傾訴及同理 心,安撫對方之心理與情緒方面的壓力,使其度過短暫的情緒或心理方面 的不適情況。
(2)訊息性支持:提供訊息、建議、忠告參考意見,以協助他們做決定、歸 因與判斷行為等。
(3)實質性支持:提供行動、物質等支持,以解決實際上所遇到的困難。
伍、社會支持的研究
一、社會支持與個人背景變項
(一)性別
Seiffge-Krenke (1995)的研究發現,在許多不同的問題情境中,青少年女生 較男生依賴社會網絡的支持(引自黃碧慧,2002)。Sarason, Levine, Basham &
Sasrason(1983)女性社會支持越高者,其負向心理狀況越低,且關連性比男
性還明顯,可見女性的社會支持比男性更有效果。除此之外,女性的社會支持 系統也比男性來的多,主要是因為女性有較多的朋友,可以提供不同類型的社 會支持(McFarlane, Bellissimo, Norman & Lange ,1994)。Stokes & Wilson (1984)發現女性比男性有較多的情緒支持,他們並認為男性的社會化較強調自 主、獨立、自我依賴,而這些特質會阻礙了社會支持資源的發展及運用。再者,
性別刻板化影響下的男性可能不情願去理解到困難,或去要求別人提供幫助、
建議以解決問題。相反地,性別刻板化影響下的女性則是較溫暖、較願意表達 的、也較對親密關係係感到舒服。他們也較易知覺到個人的困難,並尋求他人 的協助。基於此,從男女在評估事件上的差異可以解釋其在因應傾向與調適上 的差異(Monique ,1996)。Seiffge-Krenke發現在壓力情境下,男女會使用不同 的因應策略,女生較傾向於表達問題、與重要他人談談、並會試圖去和事件相 關的人解決衝突;而男生則傾向於針對問題做處理,而不會像女生一樣將自己 置於壓力中,他們會試圖自己解決問題,比較不會尋求支持且較容易試著去忘 記並採取等待看看的因應策略。Kemp研究發現,大學女生在尋求社會支持、逃 避、面對問題以及積極再評估的因應策略上顯著高於男生(引自黃碧慧,
2002),女生比男生較多使用「和他人商討解決問題」的方式來處理問題,也 較多使用情緒取向因應策略(吳宜寧,1996)。
綜上所述發現,性別與社會支持應有顯著的差異,因此,本研究將針對性 別,探討在分手事件中,大學生是否因為性別的不同,社會支持方面也有顯著 的差異存在。
(二)就學層級
不同的就學層級其社會支持來源及類型應有所不同。然而由於過去以大學 生為對象之分手相關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的就學層級與社會支持之間的關 係,文獻遍尋不著,因此本研究將針對就學層級作深入的探討,以了解其與社
會支持之間的關係。
(三)戀愛對象
許多女同志、男同志及雙性戀者來說,最重要或唯一社會支持來源就是女 同志、男同志及雙性戀者。他們可以提供感情上的支持,同時也可以得到日常 生活的資訊。除此之外,雖說家庭可以提供同性戀者最大的關懷與支持,但同 時也可能是造成最沉重的壓力與罪惡,因此和家人的關係(如父母、兄弟)很 重要,如果他們和家人的關係很好,獲得家人的支持、愛、安全感及快樂,如 果與家人的關係充滿問題,它本身可能就是造成壓力的來源,也會帶來更差的 健康後果(江淑琳譯,2001)。只有極少數的例子,因親子關係良好,父母的 態度本來也較為開放,父母會嘗試去理解同志兒子的處境,進而提供支持(畢 恆達,2003)。
由於目前尚缺乏有關於同性戀分手的相關文獻,因此本研究期望能對此一 面向作探索性的分析。
(四)戀愛次數
由於過去與分手有關的文獻並未針對戀愛次數與社會支持之間的關係加 以研究,因此本研究將對戀愛次數此一變項作探討,以了解其與社會支持之間 的相關情形。
(五)分手方式
其實不論是主動或是被動分手的人都需要支持系統。雖然提出分手的人有 一種握有決定權的感覺,但被拋棄的人常擁有難以言喻的力量;對於被動分手 的一方,家人和朋友常會湧入同情的支持力量,給予打氣,因此相較於主動分 手者,被動分手者總是比較容易從家人和朋友那裡得到同情,因為朋友和家人
很容易強化被拋棄的人是好人這樣的角色,雖然這樣的支持感覺很貼心受用,
但實際上會減緩分手過程中所需要的接納和成長,除此之外,主動分手者則常 常要另外結交新的朋友,找到一些有愛心、願意體諒自己的友人(周晴燕,
2000)。
(六)交往時間長短
過去有關分手的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交往時間長短與社會支持之間的關 係,所以文獻十分缺乏。但從時間涉入的觀點來看,一般而言,隨著交往時間 的增加,男(女)朋友與自己的重要他人(家人、同儕等)之間應有較多且較 深入的人際互動,若雙方一旦面臨分手,重要他人的支持是否會因交往時間的 長短而有所差異正是本研究欲進一步探討的重點之一。
(七)分手距今時間
由於過去與分手有關的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分手距今時間與社會支持之 間的關係,因此文獻付之闕如,但從時間療傷的觀點而言,如果分手距今的時 間越長,一般而言除了較能淡忘分手的相關事件,也應能尋求較多的社會支 持,所以本研究將針對分手距今時間作深入的探討,並進而了解其與社會支持 之間的相關情形。
二、社會支持與分手益處追尋
Mattlin, Wethington & Kessler(1990)指出,面對高威脅性的壓力事件,社會 支持的尋求與調適之間是否存在正向的關係,其取決於個人是否能從支持系統 中找到正向的意義。而研究者認為,此正向的意義與本研究中分手益處追尋裡 的愛情成長、自我成長、關係成長有相似的概念,因此研究者推想,對分手的 當事人而言,其社會支持對分手益處追尋應有相當的影響。因為有足夠社會支
持者,可以獲得他人的安慰與陪伴、並討論自己的想法及感受,這些過程,可 能幫助個人澄清內心的疑惑、更了解如何看待分手事件、釐清自己對愛情的態 度、對自己、愛情與愛情對象產生新的見解,此一歷程有助於個人理解分手事 件對個人生命的意義(黃君瑜,2002)。
第三節 分手益處追尋
當個人經驗到屬於個人某些部分的喪失,而這些部分是具有重要意義或是 個人所熟悉的,均可稱為失落(D`Andrea,1990)。情侶分手是指失去一段曾經 擁有過的愛情與愛人,因此也屬於一種「失落」經驗(黃君瑜,2002;李佩怡,
1996)。
親密關係的結束是青年期很重要的失落經驗,對於個人的成長發展影響甚 鉅,而分手的調適與復原歷程則與大學生對分手經驗的認知有相當密切關係。
分手經驗是屬於相當個人化(personal)的經驗,而主體從中所領悟的意義又是 相當深層的(柯淑敏,1994)。當面對分手事件時,人們在心裡到底如何去解 釋這樣的經驗,也就是歸因的歷程,往往會影響他們對事件的調適方式。
Weiss(1975)觀察剛分手的個體通常在情緒上會經歷沮喪消沉、孤單寂寞,
且充滿負面的想法,有些人則經歷短暫的解放感。面對分手事件的挫折,通常 在認知上會有強迫性的回顧,想了解分手的原因,以及自己與伴侶該負什麼樣 的責任。有些人可能歸因於自己的外貌長相不夠吸引力,有些人可能歸因於自 己現實條件不夠,甚至有些人把它歸因於感情本來就不值得信任。這種過於簡 單的歸因常導致的若不是自怨自艾、自卑而心情低落,就是怨恨積心、對異性 存有扭曲的印象,或是對情感抱持著不信任的態度,對於分手後的調適以及未 來親密關係的發展,可能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劉惠琴,1995)。
張老師月刊編輯部針對1985 年及 1998 年的調查發現,十年情侶間的身體 距離拉近了、對自我的感受更在乎。更有三成以上的受訪者說,失戀的經驗,
讓他們「更懂得愛和珍惜」、「更能夠溝通」、「更懂得體諒別人」,而且有近四 成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因此「更瞭解自己對感情的需要」,這些可能就是分手
帶給人們最珍貴的禮物(張老師月刊編輯部,1998)。
壹、分手益處追尋的內涵
根據Janoff-Bulman(1992)「正向幻夢」的論點,由於人們內心深處期望世 界是公平公正、且是有秩序、可預測的(Lerner,1980),此種信念使人們認為失 落事件的發生應有合理的原因,不會是隨機出現的。因此,當個人遭遇失落事 件後,需要找尋此事件對個人生命的意義,使其經驗可被了解及接受,進而獲 得對此事的控制感;個體若能在意義追尋的過程看到未來的希望,就能幫助個 人更適切地因應失落事件(Heider,1958;Thompson,1998;Synder,1994)。
面臨分手事件時,有些人執著於探索失落的意義,有的人卻認為是不重要 且不感興趣,其關鍵原因在於「此失落事件是否動搖當事人原有的世界觀」。
若當事人原本就相信自己有遭遇失落或創傷事件的可能性、接受世界不能夠完 全被預測或控制,則較輕易面對失落事件之發生,亦即可以用既有的世界觀來 解釋其失落,自然沒有必要在藉由探索失落的意義去重整其世界觀;若個人的 世界觀與失落事件相抵觸,既有的世界觀無法解釋失落事件之意義,則當事人 被迫去面對與其既有信念不一致的處境,經由反芻思考其困境,才能夠發現意 義(黃君瑜,2002)。因此,在分手事件中,當事人需要藉由追尋並認清分手 的意義來定義並解釋其受苦經驗以緩和分手事件帶來的壓力。若當事者認為分 手的經驗具有正向價值(例如,能體驗人生進而促進成長),會有平衡其負向 經驗的作用,使其痛苦變得較容易忍受(Baumeister & Vohs, 2002)。有些人在 經歷失落之後,可能獲得「智慧與同理心」(Janoff-Bulman,1992)、「一致感(sense od coherence)」(Antonovsky,1987)、重新省思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更 肯定人際關係的重要性、或在其他方面作更好的調整(Park & Cohen ,1993;
Tedeschi & Calhoun,1996),因此,個人若能夠瞭解分手事件的意義且覺察此 事件的正向價值,其情緒適應狀況應能較為良好(黃君瑜,2002)。
柯淑敏(2001)也認為,當度過了剛分手那段情緒主導的日子之後,如果 對分手逐漸能有持平和正向思考,會在過去分手的感情經驗中獲得更多對自我 的了解、對異性的了解、對愛情及親密關係的了解,並且更進一步地促進自我 成長、提升與異性相處溝通的能力,及對愛情或其他親密關係的經營有深一層 的體悟。Davis & Nolen-Hoeksema(2001)也曾歸納出失落事件發生後,個人可能 獲得的正向價值,大致上可包括三個部分:(1)個人的成長;(2)促進與他 人的關係;(3)人生觀的改變;黃君瑜(2002)依此編製了「發現益處」量 表,內容包括:(1)個人成長(2)促進人際關係(3)愛情觀的改變;因此,
研究者認為個人於分手事件獲得的正向價值應可視為:(1)自我成長(2)關 係成長(3)愛情成長;但並非所有遭逢失落事件者均能從失落事件中發現正 向的價值,於是黃君瑜(2002)除上述三項益處外,又增加了無法獲得益處之 題目;然而研究者認為,面對失落事件時,有的人能發現正向價值,進而獲得 較好的調適;但也有的人無法發現正向價值,身陷失落事件中,痛苦沈淪、無 法恢復,但並不能將此稱之為「無益處」,除此之外,在測量個人正向價值的 部分,若所得的分數較高應可視為個體所獲得的正向價值較多,負向價值較 少;反之亦然,並不需要再多測「無益處」的部分,因此,在本研究中,僅探 討(1)自我成長(2)關係成長(3)愛情成長三項價值;基於此,本研究的 分手益處追尋將分成三個部分探討,茲分述如下:
(一)愛情成長
張文雄(1993)研究發現,愛情觀在「是否有過戀愛經驗」此背景變項中呈 現顯著差異。有過一次戀愛經驗的人,對於愛情的幻想降低、比較有主見,且 面臨選擇時可以較不猶豫,戀愛神經質的程度也會下降,對於戀愛的外向性格 也會增強,例如:較能和異性相處且能談笑自如,對感情的表達比較坦然等(引
自黃慧雯,2002)。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的研究也指出,
有分手經驗者對愛情嘲諷的態度與沒有分手經驗者有顯著差異。因此研究者推 想,有過分手經驗的人,其對於愛情的體會不論是正向價值的體會或負向價值 的體會,應是有別於未有過分手經驗的人。
愛情是人生之中一個重大的變數,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嘗試與摸索,才能 夠由經驗中確認自己在感情方面的自我認定狀態,而經歷過情感的滋味也會影 響到個體看待感情的態度;有過戀愛(分手)經驗的人,或許是因為已了然感 情裡許多無可奈何、難以強求的本質,會變得比較實際以及會考慮到長久相處 的可能性;不曾談過戀愛的人,對愛情的期望比較著重在嘗試和體驗人生,因 此躍躍欲試,由於未嚐過情感磨人的錐心苦澀,所以比較不畏挫折,相信即使 遭受橫逆仍然可以再接再厲,迎接另一個春天的到來(余德慧、顧瑜君、王幼 玲,1987)。
其實戀愛本來就是不斷的選擇,分手往往是不可避免的,經歷過戀愛(分 手)經驗的人,對愛情成長的體會不完全都是正向的,也可能因為曾付出太過 慘痛的代價而從此對愛情抱持戒慎恐懼的態度,因此如果能在分手事件中懂得 讓自己主動醞釀出成熟的感情觀,並且讓自己不再重蹈覆轍,那麼才能說在愛 情方面是有正向積極價值的成長。
(二)自我成長
身處戀愛過程中的情侶們,往往將對方變成自己重要的部分,由於對感情 的心理依附,使戀愛中的兩人要求彼此要有緊密的結合,二個人必須經常黏在 一起,並且把對方看成是自己最重要的一部份,否則便失去了生活重心,因此 往往放棄自我,凡是等待對方的安排,希望對方給予愛的感覺,萬一對方給的 不夠,就會感到失望。
Agnew, Van Lange, Rusbult & Langston(1998)的研究發現,處於愛情關係 中的人,其內在認知結構均視對方為自我的一部份,而將自己視為包含著對方 的一個集合單位的一部份。這樣的認知互賴有三個特徵:(1)使用複數代名 詞;(2)將情侶包含在自我中;(3)視雙方關係為最中心。情侶雙方在承諾 的過程中,認知的互依程度及承諾程度愈高的人,在憶及兩人之間的關係時,
所用的代名詞比較多用複數型態出現,如「我們」,這象徵著個人已經把兩人 的關係視為一個整體,他們的自我概念應是與伴侶重疊的,而且會把這一份關 係視為是最中心最重要的。卓紋君(2000)也指出愛情關係發展的特點是出現
「共同體」(we-ness)的體認與共識,共同體現象可見於彼此在情緒上互相影 響與牽連、心理上的依賴、金錢上的往來、甚至對生命的依存感受上,這是個 人內在與關係間交互作用的動力因素。然而成熟的親密關係,理想上應該是獨 立自主的個體之間,一種互為主體的關係。在這親密關係的發展過程中,同時 也進行著個人自我的發展與成熟(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
親密關係分手是一種失落經驗,也改變了個人內在世界觀的歷程。Pistole
(1995)認為,要改變這個內在的世界觀,遭遇分手事件的個人需要與對方分 離,從失去的關係中復原他的自我,以及接受失落。在此過程中,個體會反覆 的去思考包括:對自我價值的質疑,想著分手的對方。因為自我意識低的人,
他們和對象之間的關係比較不會隨便結束,他們比較有可能對他們的對象發展 出強烈的情緒反應。根據此點說法,自我意識低的人,在關係結束時會經歷強 烈的情緒悲傷(陳勤惠,2000)。Erikson也認為,良好的愛情關係應建立在穩 固的自我認同上,親密中仍保有完整的自我(王慶福,1995;陳萱,1998)。
基於此,健康的親密關係應該是健康個體的成熟依賴,當滿足個人需求時,不 會感到內疚,與人連結時,不會犧牲個人的完整性(Hogg & Frank,1992),彼 此有清楚的界線,平等的地位,真誠地做自己,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犧牲、違背
自己(王安娜譯,1994)。
儘管愛情關係中偶爾會牽涉一人對另一人所做的犧牲,但不應重複地發 生,若長期處於地位不平等,施與受失衡的狀態,雙方都會感到不舒服,因此 恢復一些平衡是必要的(刁筱華譯,1999;王安娜譯,1994;李瑞玲譯,1999)。
研究者認為,在分手事件中,不論是主動或被動分手需面臨與對方身、心分離 的調適,然而對被動分手者之所以會造成強烈的適應困難,除了一般性的自尊 與失落問題之外,因為當事人已經把兩人的關係視作是一個整體,他們的自我 概念與伴侶是重疊的,且心裡已經把這一份關係視為是最中心最重要的,一旦 面臨要失去這樣的關係,其失落與難以調適是很可以理解的。因此,若能在分 手的過程裡,有效的降低情侶雙方認知的互依程度(尤以被動分手的一方), 應能有較好的分手調適(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
修慧蘭和孫頌賢(2003)針對大學生愛情關係的分手歷程進行質性研究發 現,分手的關係改變歷程也是個人自我感受的改變歷程;首先個人可能會先面 臨自我的失落,進而維持自尊捍衛自我,然後才能重拾自我並接納自我的不完 美,由於自我的奮力振起,才能重新定位關係與自我感受;除此之外,研究中 也指出,不論是主動提分手或是被動分手者在此歷程中事實上均需面臨自我定 位的問題,主動分手者需要處理的是罪惡感的問題,了解自己事實上並無法為 對方負責;而被動分手者經歷自我否定與自我懷疑之後,也需要重新檢視自 己,發現自我的真實面貌。當個體開始關心自我真正的需求為何時,個體才能 有機會開始尋求新的生活方式,而更有機會走出陰霾。由此可推知,分手的關 係改變歷程不僅僅只是個人自我感受的改變歷程,個人在經歷分手事件時,其 既有之世界觀會調整使個人能理解並接受,也能更進一步使個人在分手事件中 體會建立自我及其價值的重要。然而,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夠衝破自我沈浮的難
關,有的人可能僅停留在戀情的幻滅痛苦與責怪對方的悲憤情緒中無法脫離。
除此之外,Brehm(1987)認為對關係能有較佳建構者更有機會走出分手陰霾。因 為當個體有機會對新的事物有所轉移,且對原來的愛情關係產生新的註解,才 能看到更廣的世界。因此,個體在分手階段不應僅把這段關係定義在「只是一 個過往的記憶」,而是應從此經驗中發展出對愛情關係的新觀點(修慧蘭等,
2003)。
(三)關係成長
修慧蘭等(2003)的研究中發現,個體失戀過程中痛的正是「自我的失落 與消逝」,而此「自我」的重新獲得,除了是由自我來決定外,「對人群關係是 否能處理得當」的想法也是一種來源;分手的當事人在提到有關如何走出陰霾 時,「注意力的轉移」似乎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此注意力的轉移似乎包含「生 活事物的轉移」與「人際關係的轉移」兩個層面;生活事物的轉移,不僅代表 著「有另一件事情可以做」,似乎也代表著個體有機會與新關係做連結之「人 際關係的轉移」,在新的人際關係中能獲得一種自我的解放,由於並非逃避壓 抑,而是一種疏導,所以是具有療癒效果的;注意力的轉移似乎代表著生活事 物重心的轉移,而對大學生而言,最多的轉移機會就是參加社團、辦活動等,
但除去外在機會外,個體也準備好要離開過去的幻夢。若個體能意識到這種關 係上的轉移讓自己經驗到「關係不僅僅只包括兩人的愛情世界」,能意識到走 出兩人世界,還有另一個更廣的世界可以去連結碰撞,則更有助於自己的成 長;因為在表面上可以看到個體有機會並順勢對新的事物在生活事物以及人際 關係上進行注意力的轉移,以形成新的人際關係依附,進而能在關係情結與自 我中心情結的平衡下,給予自我新的詮釋與定位,且對原來的愛情關係產生新
的註解,即能夠看到更廣的世界。
貳、分手益處追尋的研究
(一)性別
雖然現今的社會對女性的限制已經有了相當的改變,但是在愛情往返的過 程中,仍然存在著明顯的兩性差異;一般來說,男性比較衝動而實際,也比較 相信人人都有追求美滿幸福的權力,因此,在面對愛情的變故和挫折時,較女 生有療傷及自禦的能力,不易失去對愛情的信心和盼望;相對的,女生則較堅 守謹慎而浪漫的原則,在交往的最初往往被動而小心的守護著感情,在逐漸了 解及互動的過程中付出相應的情意,比較起來女生能肯定愛情的主宰力量,並 且相信真正穩固的感情是可以經得起磨難和考驗,因此破碎的戀情也往往令其 對愛情的堅貞和永恆產生懷疑,並且沈湎於曾經滄海的褪色記憶(余德慧等,
1987)。由於因性別差異對分手益處追尋影響的文獻寥寥可數,因此本研究將針 對此部分加以探討。
(二)就學層級
過去以大學生為對象之分手相關研究均未探討就學層級與分手益處追尋 之間的關係。但不同就學層級的學生其經歷、際遇的不同,對於思考、處理與 自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及愛情的方式與角度也應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將針 對就學層級作深入的探討,藉以了解其與分手益處追尋之間的關係。
(三)戀愛對象
過去以「愛」為題材的調查皆以「兩性之愛」為主要研究對象,忽略了為 數不少的「同性之愛」;學者發現,同性戀者的價值觀與經驗,其實與異性戀 相似,他們同樣地渴望與某一特定對象保有親密關係,對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 而言,親密關係都能帶給他們愛與滿足的感覺,但也可能帶來一些衝突(黎亮
吟,1993),由於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一樣都可能會有戀愛、分手的經驗,因 此,同性戀者應該也會像異性戀者一樣因為經歷了戀愛、分手的歷程進而對愛 情及分手產生認知上的轉變。因此,本研究將針對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分手益處 追尋作深入的研究。
(四)戀愛次數
張老師月刊1987年研究發現,分手經驗越多(可推估戀愛次數亦越多),對 異性的敵意也越高,這或許是因為分手的感情傷害使得一些人難以客觀的去論 斷其它的異性,而且容易把和異性交往的經驗推及到其他異性身上,而此現象 在自我封閉的身上更為明顯;因為自我封閉的人,不輕易敞開胸懷去表白自 我,也就難和別人真誠的溝通,如果在第一次與異性交往的經驗中,沒有學到 如何坦然相處,把和異性交往的得失看的太過嚴肅,較容易因為分手而自我封 閉,分手之後甚至因此不再嘗試和異性接觸,他們就不可能發現異性的真實面 貌,而只從自己片面的經驗中以偏概全,對異性難免帶有偏見(余德慧等,
1987)。雖說有分手經驗的人並不完全會因分手事件而對感情抱持負面的看法,
然而不可否認的,個人分手經驗對其愛情觀(分手益處追尋)有十分深遠的影 響,因此,本研究擬對分手經驗再深入探究。
(五)分手方式
過去與分手有關的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之分手方式與分手益處追尋之間 的關係。僅修慧蘭和孫頌賢在(2003)研究中指出,無論是主動提分手或是被 動分手者均需面臨自我定位的問題。然而分手者除了在自我方面的成長(改變)
之外,是否對於與他人之間的關係、對愛情的認知也有不同的觀念轉換亦是本 研究極欲探究的。因此本研究將針對分手方式的變項作探討,進而了解其與分 手益處追尋之間的關係。
(六)交往時間長短
過去有關分手的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交往時間長短與分手益處追尋之間 的關係,所以文獻十分缺乏,但從時間涉入的觀點來看,一般而言,交往中的 情侶會隨交往時間的增加,個人對自我的了解、對自己與他人互動的模式及對 愛情有較深入且真實的體認,然而在分手後,是否會因為交往時間長短的不同 對於自己、與他人關係及愛情有不同的看法都是本研究想進一步分析、探討的。
(七)分手距今時間
由於過去與分手有關的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分手距今時間與分手益處追 尋之間的關係,因此該部分的文獻付之闕如,但從時間療傷的觀點,分手距今 時間越長者一般而言有較長的時間重新檢視自我、愛情以及與他人之間的關 係,並了解世事難以掌控的現實。所以本研究將針對分手距今時間作深入的探 討,進而了解其與分手益處追尋之間的相關情形。
(八)身體親密程度
張老師月刊1987年的調查顯示,雖然有過分手經驗的分手戀人,都可以從 分手經驗中得到新的體認,但這樣的體認中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在此之中,
比較消極的新體認與影響有二種:覺得自己年齡漸長不容再蹉跎時光佔1.9%;
因分手而降低標準不加挑剔佔0.7%;值得一提的是,在降低標準的人中,有將 近一半的人是已和男友發生性關係的女性(佔47.2%)(余德慧等,1987),因 為當她們俯視自己的時候,只看到「貞操」,除此之外看不到自己其它的價值,
認為所有的特質都比不上「貞操」有價值,所以失去貞操就失去自我,再也沒 有可以被人肯定、被自己珍惜的地方。由此可見,分手後,與戀人的身體親密 程度對女性的自我評價影響甚鉅,因此本研究將針對身體親密程度與分手益處 追尋做分析、探討。
第四節 分手調適
壹、分手調適的內涵
調適(adjustment)一詞源自於生物學,強調生物的生存或生理的適應,心 理學家借用此概念,將調適視為個人本身與外在環境交互作用的一種過程。朱 敬先(1995)也指出,調適指的是有機體想要滿足自己的需求,而與環境發生 調和作用的過程,它是一種動態的、交互的、有彈性的歷程,不僅是單向的,
而且是雙向的甚至是多向的歷程。
當個人遇到衝突或阻礙時,個人可能改變自己或環境,亦或同時改變兩 者,使自己與環境間達到和諧平衡的狀態(Lazarus, 1966;蔡漢賢,2000)。
Lazarus & Folkman(1984)的壓力理論中,認為調適是個體處理壓力的過程,
而壓力反應是一個人生理-心理-社會層面的現象,個體為扭轉它與環境互動間 所形成的壓力,或是因應伴隨而來的身心社會反應,會持續的改變認知和行為 以期與多變的環境重新達成平衡狀態,當個體能有效地處理壓力,則能滿足基 本需求,增強調適技巧及增加對壓力的抵抗力;反之,則可能會導致疾病、適 應不良,甚至死亡,因此,調適的結果會反映於身、心、社會等層面。
當個人經歷分手事件時,往往會經歷不同的情緒及心理反應,針對這些情 緒及心理反應,個人以自我的方式,經過認知過程的反芻後會有意識或無意識 的運用一些行為來加強或減低認知,調整因壓力所帶來的焦慮、不安,使不穩 的情緒平靜下來,甚至以較客觀、積極的心態面對並接受眼前的壓力事件,以 避免分手事件帶來的壓力及傷害,在本研究中,此即為分手調適。
劉惠琴(1995)指出,台灣本地大學生由於教育體制的影響,在兩性及關係 的學習上,沒有適當的學習機會,許多人都是從分手經驗的反省思考中,對自 己、對異性以及對親密關係有較真實的認識,進而對自我造成一些改變。然而,
分手經驗並不全然是負面的,分手應有正面的經驗。黃君瑜(2002)認為,過
去對於失落(分手)反應的研究,多半將焦點著重在個人的負向反應,也就是 強調「失去」的影響。不過,分手不只造成個人的「失去」,許多人也能從此 經驗中有所「收穫」。許多針對情侶分手或夫妻離婚的研究中亦顯示,每個人 對於結束愛情關係的反應不一,有些人覺得難過沮喪、甚至悲傷,有些人卻覺 得輕鬆快樂。因此,分手事件中痛苦與成長的經驗,對於青年人格的成長與未 來親密關係的發展,都是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貳、分手壓力的反應
孫敏華(1981)指出,如果分手代表的是感情的死亡,那麼哀痛、悲傷是難 免的;分手後的初期,人們常有的情緒反應如下:(1)不肯相信已經發生的事 實,整日思索到底發生什麼事,或期待奇蹟出現,二人能和好如初;(2)時常 覺得身體不舒服,有的甚至大病一埸;(3)將內心罪惡的感受投射或轉移到他 人身上,如仇恨對方或有關的人;(4)從人際關係當中退縮,不想讓親朋知道,
不接受他人的幫助。
Weiss(1979)發現,大部分的人在經歷分手後會有強烈及衝突的情緒,可 能一方面覺得輕鬆快樂自由,但另方面又覺得憂鬱、焦慮、生氣。張老師月刊 1987年的調查發現,面對分手的最初反應,男性以「希望能挽回感情」和「檢 討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的反應最多,女性反應最多的則是「傷心與悲哀」和
「希望能挽回感情」。女性有「輕鬆、解放的感覺」的約為男性的兩倍,其餘 的反應如:不能相信、震驚、憤怒、生氣、不甘心受騙、追究分手原因和責任、
歉疚、沒有特殊感覺等,則男女的情況相差不多(余德慧等,1987)。
余德慧等(1987)將分手後產生的行為與現象,大致上分為以下六類:(1)
退縮、抑鬱(莫名感傷流淚、失眠、食慾不振、容易激動、暴躁、自己躲起來 不和別人接觸、茫然,失去生命目標、出現頭痛、胃痛等身體不適);(2)挽
回與懷念(遇見和往日情人相像的人,會有特別好感、珍藏足以勾起往日情懷 的紀念品、覺得該為分手負責任而歉疚、打聽對方的消息、翻閱舊日情書、寫 信或打電話給他,做挽回的努力、到兩人常去的地方流連);(3)追憶與祝福
(祝福對方事事如意、只是打電話給他或希望對方來電話,卻未曾真正付諸行 動或實現、珍藏足以勾起往日情懷的紀念品、沉醉在往事美好的回憶中、夢見 對方、自覺是個失敗的人、茫然,失去生命目標);(4)激烈的反應(擔心以 後交不到比他(她)更好的異性朋友、容易激動、暴躁、自覺是個失敗的人、茫 然,失去生命目標、尋找各種感官上的刺激、喝酒);(5)身心反應(莫名感 傷流淚、失眠、注意力不集中、食慾不振、功課退步或工作效率低、出現頭痛、
胃痛等身體不適、);(6)分手宣言(主動向同學和朋友宣佈已經分手、公開 一切,說明內情)。以上六類分手的情緒反應都非常明顯的隨交往的親密程度 增加,關係愈親密,分手時的傷痛愈多愈深。而主動分手者在抑鬱退縮、挽回 與懷念、追憶與祝福、激烈的反應、身心反應等五類情緒反應都比被動分手者 低。
參、分手調適的測量
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 以立意取樣進行半結構式深度 訪談,探討包括:當事人如何描述這段感情、對此次分手的歸因、分手的腳本、
分手的立即情緒與長期情緒、分手當時如何看待分手事件、分手後的調適與改 變歷程、目前個人親密狀態、其他本土文化相關因素等問題,分析受訪者對分 手經驗的認知及調適與改變歷程,編製『分手調適』量表,大致上可分為以下 十五類:(1)分手後的痛苦(2)自我懷疑與否定(3)報復的衝動(4)自責
(5)傷害自己或對方(6)分手學到的成長經驗(7)美好回憶(8)恢復(9)
增進對異性了解(10)走出傷痛(11)轉移生活重心(12)困惑(13)對異性
與愛情更迷惑(14)認清感情需要(15)肯定自己。
Kulber Ross(1969)認為男女在分手後,會經歷否認、憤怒、討價還價、
沮喪及接受事實五個階段。由於分手前後是一段充滿各種強烈情緒的時期,
Fisher(1981)以Kulber Ross(1969)所提出的五個階段為基礎,設計了一座由 15個「重建組塊」組成的山形路徑,依循情緒出現的先後順序,為由失落的愛 中成長的15個步驟,其後又增添了4個步驟,分別是:(1)否定:我不相信這 件事發生在我身上;(2)恐懼:我有太多恐懼;(3)調適:我小時候就是這樣 過的;(4)寂寞:從人群中退出,或為逃避痛苦而一頭鑽進工作中,我從沒有 這麼寂寞過;(5)友誼:我的朋友都到哪去了?除與部分老朋友維繫感情,最 好嘗試結交新朋友;(6)愧疚與被拒:主動提出分手者容易感到罪惡感,被動 分手者則陷入自責;(7)哀傷:有很深的無力感、失落感,任何的安慰都無用;
(8)憤怒:可能是對對方的,也可能是對自己的憤怒不斷的燃起;(9)放開:
主動提出分手者容易做到,仍在痛苦或憤怒者則不易意識到;(10)自我價值:
「其實我並不如所想的那麼差」。是認同自己的一種調適過程;(11)過渡:我 已覺醒,決定拋開舊包袱;(12)坦誠:面具是虛假的臉孔,若能適切的卸下,
得到的將是親密而不是痛苦;(13)愛:隨著自尊的提高,能開始愛自己,愛 別人,對愛也能賦予新的定義;(14)信賴:我的傷口已開始癒合!若無法信 賴異性,其實更重要的意義是無法信賴自己,故信賴是健康感情之基石,也是 失落後的調適中心;(15)成長型關係:成長型關係有助重建自我;(16)性:
能主動探討對性的看法,重新定位,思考在下一段感情關係中會如何處理;(17)
單身:當舊愛已逝,讓自己有機會成為一獨立個體的成長經驗;(18)目標:
省思過去、在在與未來,並訂定目標;(19)自由:從失落到再成長的過程,
可看到海闊天空裡充滿選擇的自由(周晴燕,2000)。
綜合上述文獻可以發現,對於分手調適,學者們的分類不一,有的是列舉
分手後心理、行為反應的類別,例如余德慧等(1987)六類分手後的行為與現 象及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提出15個涵蓋分手後的心理反 應;有的則將分手後的心理反應作階段性的陳述,例如Fisher(1981)的19個 步驟。綜合以上學者所提出之觀點:余德慧等(1987)列舉的分手行為與現象 未能完整涵蓋分手者的調適歷程;而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
的15類分手調適歷程能清楚涵蓋分手者的心理反應,然而其中某些因素的概念 似乎有所重疊,例如,「增進對異性了解」及「對異性與愛情更迷惑」、「困惑」;
「傷害自己或對方」及「報復的衝動」等。而Fisher(1981)所提出由失落的 愛中成長的19個步驟,雖能完整呈現分手者的調適歷程,且在概念的項目分類 亦十分清晰,然而其乃是針對離婚者婚變後自我調適的歷程,未能確實詮釋婚 前約會關係的情侶分手;基於此,研究者將以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 茗(2002)提出的15類分手調適心理反應為主要依據,並參考余德慧等(1987)
的分手行為與現象及Fisher(1981)的離婚調適量表,自編「分手調適」量表。
肆、分手調適的研究
一、個人背景變項與分手調適
Simpson(1987)指出,在很多人的生命中,關係結束扮演一個重要的角 色,過去很少人研究婚前約會關係的結束,相關研究中大多把焦點放在婚姻關 係的結束。
國內較大規模關於分手經驗的研究,是由張老師月刊編輯部(1990)透過 心理調查員所發出的調查問卷,張老師月刊針對國內1520位讀者所做的調查研 究指出,有分手經驗的人共925人,約佔全部樣本的百分之六十一,而這些有 分手經驗的人當中,將近半數的人分手經驗不只一次,而有五分之四的人在交 往兩年內即分手(引字余德慧等,1987)。劉惠琴(1995)研究國內大學生的分
手研究發現,分手經驗的主要情緒是生氣佔13%,其次是自責與憂鬱各佔9%,
其他情緒佔70%,其內容則不得而知。至於分手經驗中對自己、對異性、及對 親密關係的本質是否有新的體認,大部分的人都有中度以上的正向學習。
由於國內外對與親密關係分手相關研究的變項相當多,在此僅列舉與本研 究變項相關的研究發現。
(一)性別
Rubin(1975)指出,美國中產階級的戀愛或約會關係中,男生比女生容易準 備好要進入戀愛,而女生比男生容易準備好要分手或離開戀愛關係。Burgess & Wallim(1953)的研究也發現,女生對男生的愛比男生對女生的愛更容易預測 戀愛關係的狀態及分手與否。換句話說,男生在戀愛關係中是先進後出,而女 生是後進先出。這可能是因為女生比男生更敏感於出現在他們關係中的問題和 範圍,例如男生考慮的問題範圍和層面則較單純,女生會指出比較多他們關係 中重要的問題,例如「對婚姻想法的衝突」、「期望更獨立」,而男生只指出「居 住距離太遠」的問題而已;此外,女生比男生更容易去比較它們之間的關係和 其他關係間的差異。所以女生比男生更容易去覺察到關係中的問題,某種程度 女生就成為比較容易主動提出分手的人。由於在提出分手之前,女性已觀察、
準備了一段時間,因此和男性「被告知」分手的情況相比,在分手和調適都較 為良好(Rnbin, Peplau & Hill, 1981)。在分手之後,男性比女性有嚴重的情緒 反應及自我失落感,這歷程顯示了女性的表達性特質使個體較敏感於關係的轉 變,而男性個體在分手後的調適較女性差,除了較不敏感於關係品質變化之 外,可能和失去掌握的失落感有關,這突顯出與典型男性化特質---工具性、能 力感的失落,所以在分手後較難以適應(劉秀娟,1999)。
周玲玲(2001)指出,對於哀傷的當事者,會因為性別的不同而影響哀傷 的程度。在性別方面,由於女性比較傾向公開表達感情與流淚,透過社交獲取
情感上的支持與了解,容易與同性或異性講心事,崇尚依賴,需人扶持,有較 多壓力,視失去所愛為失去生命中重要部份;男性方面,比較傾向壓抑情感,
不敏感自己的感受,較沈默;只在私底下表達強烈的悲傷,而不願與人傾談、
崇尚獨立、自助;有較多的壓力;視失去所愛為一個挑戰而非威脅。Robak &
Weitzman(1995)也發現,兩性的差異是女性較願意分享不愉快的感受,但男 性則較不願分享憂慮不安的感覺,有較強的否認,難以得到同性朋友的疏解慰 問,因而調適較差。
余德慧等(1987)、Choo, Levine & Hatfield(1996)對大學男女生的研究中 發現,情侶分手後仍可能感受到愉悅,且女性的輕鬆與愉悅感比男性來得高;
面對分手的最初反應,一般而言,女性的情緒反應都明顯高於男性;男性以「希 望能挽回感情」和「檢討自己是否做錯了什麼」的反應最多,女性反應最多的 則是「傷心與悲哀」和「希望能挽回感情」;女性有「輕鬆、解放的感覺」約 為男性的兩倍,其餘的反應如:不能相信、震驚、憤怒、生氣、不甘心受騙、
追究分手原因和責任、歉疚、沒有特殊感覺等,則男女的情況相差不多。除此 之外,有研究結果顯示,男性在分手後的憂鬱較少(Mearns,1991;Smith &
Cohen,1993),心理調適也比女性好(Frazier & Cook,1993)。甚至某些研究結果 發現,分手後兩性的困擾程度無顯著差異(Simpson,1987;Simpson,1990;
Kaczmarek et al.,1990;Helgeson,1994;Sprecher, 1994)。
綜合國內外文獻,大致認為,男女性在分手後的調適方面,由於女性對關 係較敏感,且較願意與他人分享、溝通,因此對於分手事件比男性有較好的調 適,然而也有少部分的研究指出男性的調適狀況優於女性,甚至發現兩性對於 分手事件的調適並無顯著差異,基於此,本研究將再針對性別變項作深入的探 討。
(二)就學層級
不同的就學層級其分手調適應有所不同。然而由於過去以大學生為對象之 分手相關研究未探討分手情侶的就學層級與分手調適之間的關係,因此本研究 將針對就學層級作深入的探討,以了解其與分手調適之間的關係。
(三)戀愛對象
一個同性戀者開始走入圈內人的社交圈,似乎是他(她)們感情生活的關 鍵性轉捩點,在圈內的愛情不見得就一帆風順。社會提供了各式各樣的「鞏固 因素」,來幫助異性戀者穩定複雜多變的感情,從兩個人交往開始可以跟身邊 的親朋好友傾訴一切的憂喜;起了問題與爭執,無數的熱心軍師幫忙分析並提 供建議;反觀同性戀者,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在「勸離不勸合」,所以當產生情 變,外在的人事都變成一股「勸離不勸合」的力量。除此之外,由於同性戀的 圈子畢竟是比較封閉的團體,如果一直在圈子內尋找伴侶,大家分分合合的,
彼此都必須學會看得開,才能免除碰面的尷尬,所以面對感情的脆弱與幻移,
同性戀者可能必須比平常人學的更多(莊慧秋,1993)。由於在目前的相關研 究中,多半只探討異性戀之間的分手調適,同性戀的相關文獻真的是寥寥可 數,然而同性戀與異性戀者一樣也會遭遇到愛情的分合,勢必也會經歷分手調 適的歷程,因此,本研究將針對同性戀、異性戀為自變項探討其與分手調適間 的關係。
(四)戀愛次數
Honeycutt(1995)認為分手經驗越多的人對理性關係認知及作法皆與戀愛 次數較少的人有差異;一般而言,戀愛次數越多者對兩性關係的訊息較為敏 感、對破壞兩性關係的潛在危險因子較能有效預防。除此之外,由於經歷較多 次的戀愛經驗,對於愛情的分合比起沒有戀愛經驗或是戀愛經驗較少者,較能
坦然接受,因此有較好的調適。
(五)分手方式
劉惠琴(1995)認為很少情侶是在完全溝通下,在不傷害雙方的原則下協 談分手的。這種非雙方協議的分手,對提出分手者來說會充滿罪惡感;對被告 知分手者而言,則更難受,會有一段時間在抑鬱、自信喪失、被遺棄的情緒中 難以自拔。被動分手者有一連串的感受,其實很像主動分手者在分手初期的感 受:一種無能為力、羞愧、挫折和憤怒的感覺,因此主動分手者和被動分手者 之間真正的差異,在於他們感受到對方離開他們的時間不同罷了;相較於被動 分手者,主動分手者有較多的時間可以思考和計畫,所以分手事件對被動分手 者而言更顯得措手不及,很多被動分手者都對這樣的意外感到極端的驚訝、憤 怒、受傷和恐懼(周晴燕,2000),雖說分手後的情緒和兩人實際交往的互動 情況各有不同,無法一概而論。但一般而言,主動提分手的人認為在分手後最 難處理的是歉疚的情緒;而被動分手的人,在分手後認為最難處理的是自我存 在的價值和與自我相處的能力(柯淑敏,2001),相同的是,兩者均需面臨分 手後自我的調適。
Akert(1992)認為,人們在分手決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預測分手後感受 的最重要因素;主動提出分手者有罪惡感及不太快樂,但較不悲傷,較少痛苦 以及較沒有壓力。被動接受分手者則經歷較多的沮喪、孤獨與憤怒等情緒。主 動提出分手者雖然有罪惡感及不太快樂,但他們對親密關係之結束較不傷悲,
較少痛苦以及較沒有壓力,而且比較沒有頭痛、胃痛、失眠等生理症狀;被動 接受分手者則比較悲慘,經歷較多的沮喪、孤獨與憤怒等情緒,並有較多生理 症狀。Timmreck(1990)的研究中也發現,分手時被遺棄的一方,常出現情緒反 應是被拒絕的感覺、失去自我價值、不信任、憤怒、失敗感,並產生一些自我
挫敗的行為。除此之外,被動分手者在抑鬱退縮、挽回與懷念、追憶與祝福、
激烈的反應、身心反應等五類情緒反應都比主動分手者高(余德慧等,1987)。
王慶福、王郁茗、蘇完女、吳嘉瑜(2003)研究中也發現,在分手調適歷程方面,
主動分手者有較高的自責,被動分手者分手後有較大的痛苦與較多的困惑。責 任分攤者雖然不像被動接受者那麼受傷害,但也不像主動提出者那麼不受影 響。提議分手的人,分手後的調適較好;被動分手的人,因為事先的心理準備 其都較主動提分手者少,分手後的調適相對地就需較長的時間(Hill, Rubin &
Peplau,1981)。
研究結果均指出,無論是主被動分手者在面臨分手後都需要面臨自我調適 的問題。主動者需要處理自責及歉疚的情緒,而被動者需要對自我價值重新定 位。為了進一步確定分手方式對分手調適的影響,本研究對此一問題加以探討。
(六)交往時間長短
Simpson(1987) 以目前正處於戀愛關係的人為研究對象,了解婚前感情關 係的穩定度,以及關係結束後情緒受創的經驗;以縱貫研究的方式在三個月後 詢問受訪者是否仍繼續交往,若否則瞭解其在關係結束時的情緒悲傷程度為 何?結果發現︰若交往時間較長的情形下,關係結束時,戀人遭受的打擊及悲 傷程度都較交往時間較短者為大。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研 究發現預測分手者自覺痛苦的程度時及自覺異性感情適應問題方面,交往時間 越久,自覺痛苦的程度、自覺異性感情適應問題也越高。除了交往時間對分手 調適的影響外,本研究想進一步探究,交往時間是否會透過分手益處追尋而對 分手調適有所影響,因此,本研究將針對交往時間長短加以探究。
(七)分手距今時間
張老師月刊1987 年的調查發現,分手所經過的時間以立刻不來往到三個
月之間較為普遍,不過,交往的時間越長,以及交往的關係越深入,需要的分 手時間也越長。Robak & Weitzman(1995)的研究中發現,青年學子度過分手 悲傷所需的時間,男性平均是7.19 個月,女性則為 7.47 個月,兩者差異不大;
然而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王郁茗(2002)研究卻發現預測分手者〈自覺痛 苦的程度〉時,最具預測力的為分手的時間,距離越久,痛苦越低,顯示時間 是最佳的良藥;而預測分手者〈自覺異性感情適應問題〉時,分手的時間仍是 最具預測力,且時間相距越久,自覺異性感情適應問題越少。可見分手距今時 間對分手調適的影響十分重要,基於此,研究者認為有必要針對此一變項加以 探究。
(八)身體親密程度
親密關係的程度在分手事件中扮演著牽制的角色,尤其對女孩子而言,有 性愛的親密關係之後,決定分手需要更堅定的意志力量(余德慧等,1987)。
Simpson(1987)發現:交往越久的情侶越容易發生性行為。而將性行為視為感情 與親密的結合,在女性身上尤其明顯,Basow(1992)曾提到,對女性來說,
性行為的主要樂趣來自於可以與對方分享感受,或者是獲得情緒上的滋潤,以 及被渴望與需要的感覺,而不是生理上的快感。然而男性則較容易把性行為與 關係中的其他層面區隔開來,也比較容易將性視為一項成就,或者是掌控與權 力的象徵,所以婚前性行為在伴侶關係中親密的意義上,對兩性而言,似乎也 存有不同的詮釋與看法,而情侶是否能在婚前性行為上取得平衡,是親密關係 的一大考驗,男女對性持開放與嚴謹態度的差異常是造成情侶情緒困擾的原因 之一,有的甚至因此導致關係瀕臨破裂(Simpson,1987)。由於婚前性行為關係 的涉入可能促使戀人由身體的親密,轉而快速彌補彼此在其他方面的生疏,因 而提升兩人關係的親密感,當然,因為發生性關係而暴露彼此對這份情感還無
法投入、彼此互動仍須協調或兩人的承諾程度不一,愛情因而冷卻甚至結束的 也不在少數。卓紋君(2000)研究指出,已涉及性行為的情侶在面臨分手時,
往往較有性關係的情侶,來的痛苦且困難,也較常發生兩敗俱傷的不幸結局,
若以愛情投資理論來看,婚前性行為的發生代表當事者在這段親密關係的投資 比例增加,一旦分手便意味著曾付出的資本將無法取回,因此不甘血本無歸的 心情可能轉為百般挽留、硬要守住這段關係的種種執著,當事者也可能以自殘 或傷人的方式傾洩對方欺騙自己情感的怨懟與憤恨。王慶福、林幸台、王麗斐、
王郁茗(2002)的研究也發現,雙方身體親密程度越高除了會提高分手後自覺痛 苦的程度,也會增加分手後自覺異性感情適應的問題。
張老師月刊在1985年曾針對「分手心理學」做過調查,當時發現:「處女 情結」是影響女性情感抉擇的關鍵因素;八O年代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在分 手時期與對方的親密關係僅止於談心,在九O年代,填寫問卷的人,已發生過 性關係後才分手的比例最高;在交往時間差不多的狀況下,如果把談心、牽手、
接吻、愛撫到發生性關係,看成情侶由淺而深漸次親密的光譜,和過去相較,
現在的人「親密」能力顯然提高很多;八O年代的調查結果顯示,女性察覺關 係不對勁時,主動提出分手的比例比男性高,可是一旦發生過性關係,主動提 出分手的比例就比男性低(張老師月刊編輯部,1998)。
許多研究一致指出性關係的程度可用來預測分手後情緒的困擾程度,結果 發現關係越親近者,其情緒困擾程度越高。由於文獻大多是描述情侶發生性關 係後的分手調適,未見到搭肩牽手、親吻、輕度愛撫、重度愛撫與分手調適的 相關文獻,因此,本文將對此一部份,作深入的分析。
二、分手益處追尋與分手調適
Lazarus & Folkman (1984)認為調適與認知是個人不斷的在改變與反覆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