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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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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超越障礙幸福啟程

關懷身心障礙者發揚中華文化 第九屆「大愛書香藝文比賽」 活動簡章

一、活動名稱:2014 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關懷身心障礙者發揚中華文 化第九屆「大愛書香藝文比賽」

二、活動緣起:為響應2014 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超越障礙 幸福啟程 關懷身心障礙者』理念,期盼藉由小朋友之赤子之心,以作文、書 法來表達人與人之間的善意,從而鼓勵小朋友對作文、書法的創作 來展示社會關懷,培養對人文的關注與興趣,特別舉辦這項活動,

希望透過小朋友實際參與,引起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處境的了 解與重視,更希望藉此培育小朋友主動關懷社會的赤子之心。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教育部、台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電台 六、參加對象:本國全體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七、甄選組別與類別:.

(一)作文類:採初、複、決賽三階段辦理,初賽恭請各級學校自行遴 選,。初賽入選者再參加複賽及決賽,一律用有格稿紙書寫,

低年級五百字以上;高年級八百字以上;國中組一千字以上;

限一篇。複賽及決賽由夲本會辦理

凡國小、國中生,性別不拘。無論抒情或勵志...譬如「如何與 身心障礙者相處」、「我所認識的身心障礙者」、「愛是什麼」,

或與「關懷身心障礙者」理念相關之創作或關懷,皆是本活動 網羅的題材。

(1)國小低年級組:(1 一 2 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3 一 4 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5 一 6 年級)

(4)國中組:(7 一 9 年級)

(二)書法類:採初、複、決賽三階段辦理,皆不限書體,初賽入選者 再參加決賽現場比賽,現場比賽用紙由大會提供。初賽請以三 十四(公分)乘六十七(公分)有格宣紙直式書寫,作品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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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限一幅。

  凡國小、國中生,性別不拘。書寫內容不限題材,譬如

「格言」、「短箋」、「七言絕句」,或與「關懷身心障礙 者」理念相關之文字皆可。

(1)國小低年級組:(1 一 2 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3 一 4 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5 一 6 年級)

(4)國中組:(7 一 9 年級) 以比賽當天就讀年級為主

八、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3 年 10 月 13 日截止。

九、參賽人員請填寫參賽報名表,註明「參加類別-題目」、個人資料,

包含:學校、年級、班別、姓名、聯絡電話、住址、e-mail;一律掛號 郵寄或專人送至「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8 巷 3 弄 20 號 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

十、獎勵辦法:各類別均依組別,分別取前三名及優勝三名,書法組另 徵選佳作數名,參賽得獎者除頒發獎狀外,另頒發獎金以玆鼓勵,

獎金額度如下:

1.第一名(一名)三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 2.第二名(一名)二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一名)一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4.優 勝(三名)五百元獎金及獎狀乙紙。隨文增加名次 5.佳 作(數名)二百元獎金及獎狀乙紙(書法組才有)。

以上獎勵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十一、評審辦法:各類均採初、複、決賽三階段辦理:

1.具有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參加學童,加分總得分百分之二十以 示鼓勵。

2.初、複評:每類聘請五位老師擔任初評工作,自參賽稿件中徵選出 30 件入圍作品,以進入決評。若參賽稿件數量過少,則由初審老 師共同斟酌通過初評作品的數量。

3.決評:分類舉行現場公開比賽,每類各聘請五位老師,再從現場作 品中選出各類的前三名.優勝及佳作。

十二、現場比賽日期與頒獎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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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月 28 日發布作文類、書法類入選名單,專函通知其現場比賽時 間、地點(定在103 年 11 月 9 日上午九時假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507 號台北市議會交誼廳舉行決賽)及相關作業程序。

2.隨即在 2014 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前夕(103 年 11 月 9 日)當天 下午二時假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507 號台北市議會 B1 大禮堂舉行 頒獎典禮。

3.參加現場比賽人員遠路程者得補助車馬費(台中以南)。

十三、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寄出前請事先仔細校對,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錯別字、標 題等其他文字。

2.每人同一類作品以一篇為限,可同時參賽二類。

3.參賽作品以未發表為限,底稿請自行存檔,一律不退件。

4.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一經查證屬實,概取消參賽資格。

5.參賽作品在得獎名單公佈前,不得逕自在網路及其他媒體發表,或 參選其他徵文比賽,否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6.得獎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屬主辦單位,編輯成冊或發表於主辦單位 網站,不另支稿酬。

7.若有疑問,請洽(02)2362-5575 (02)23645017「社團法人 中華慈光愛心會」洽詢。

8.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由主辦單位補充修訂公佈。

十四、感謝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推動及各級學校協助,使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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