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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育科(中一至中三) 印刷課本編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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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育科(中一至中三)

印刷課本編纂建議

一、 引言

1.1 本編纂建議指引旨在向有意出版宗教教育科(中一至中三)印刷 課本的出版社,闡明本課程的宗旨和目標、編纂課本的相關原則 等,務求課本能配合課程要求 及「中學教育的七個學習宗旨」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7-learning-goals/

secondary/index.html) 。 ( 詳 情 請 參 閱 《 中 學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2017) 及其補充說明(2021))

1.2 《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已於 2021 年公布。繼 2020 年加入「守法」和「同理心」後,教育局將「勤勞」列為第十個 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建議出版社可適當地於課本加強價值 觀教育的學習元素,特別是上述新加入的三個首要培育價值觀和 態度。(詳情請參閱《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2021)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key-tasks/moral- civic/ve_curriculum_framework2021.html))

1.3 至於一般編寫課本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以及印刷課本的送審要 求,請參閱教育局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及《印刷課 本送審指引》(www.edb.gov.hk/textbook)。

1.4 課本須配合下列課程發展議會所編訂的課程文件而編寫:

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

(2017)

 《宗教教育科課程綱要(中一至中三)》(1999)

二、 課程的宗旨和目標 2.1 課程宗旨

 幫助學生認識宗教與人生及社會的關係,進而探究人生意義;

 培養學生對宗教的尊重;以及

 在多元化的人類社會,學習尋求不同宗教的和諧共處。

2.2 學習目標

 使學生認識宗教和宗教的生活方式;

 使學生能透過生活體驗和前人的貢獻,明瞭宗教或信仰體系和 地位和意義;

 使學生認識宗教或信仰體系對人類文化和個人生命意義探求和 貢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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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導學生尋求一種信仰或生活方式。

三、 課本編纂原則 3.1 內容

 課本的編寫須符合課程發展議會於 1999 年編訂的《宗教教育 科課程綱要(中一至中三)》中規定的課程宗旨和目標。

 應以學生為中心,宜從宗教的角度撰寫課本及設計與課文配合 的學與教活動、課業,以提高學習興趣為目標。

 所設計的學習活動應著重探究成分,並能引導學生在學習中掌 握探究知識的方法,以及能藉此培養學生的思辨及評價與倫理 或宗教相關知識的能力。

 詳情可參閱《宗教教育科課程綱要(中一至中三)》(1999)。

3.2 學與教

 以學生的程度、興趣為編寫的出發點,引導學生了解有關宗教 創始人、宗教的起源、基本理論與實踐方法的知識。

 以活潑生動的方法敘述及分析有關宗教的概念。

 為了使學生能易於理解課文內容,應盡量安排加入合適而必要 的圖片、地圖、數據等資料。

 不必要的年份、地名、人名應盡量減少,以免加重學生負擔;

如引用宗教經典內容,宜清楚加注章節及採用的版本。

 與宗教歷史事件有關的山川和城邑,宜用當日名稱,並附註以 現代地名,避免古今名稱混合使用。

 課業以能加強學習效果為原則,並作為學習主題的引伸。

 思考題/課業內容以訓練學生高階思維(例如:分析、綜合、

評論的能力)、鞏固學習成果為主,形式宜多樣化。

 初中教育著重幫助學生建構穩固的知識基礎。因此,課本中的 學習活動和課業應著重幫助學生獲取知識和建構理解,並避免 包含太多涉及評論的問題。同時,亦應避免在沒有提供足夠的 資料和指引的情況下,設置涉及較廣範圍的問題,以免超越初 中學生所掌握的前備知識,以至偏離課程目標。

 課業宜富趣味性,在可能的情況下,宜與學生的日常生活聯 繫。

 學習活動宜結合學生日常的生活經驗,及與課程內容配合的全 方位學習活動,使學生能深入理解有關知識;並且提供足夠的 資料及指引以照顧不同學生的興趣、程度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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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3 組織編排

 內 容 編 排 須 符 合 《 宗 教 教 育 科 課 程 綱 要 ( 中 一 至 中 三 ) 》 (1999)。

 各章課題應依照課程綱要的建議,各節分題可自行決定。

 課文組織應有系統;表達方式及體裁應盡量多元化,以提高學 生的學習興趣。

3.4 語文

 有關本科專用詞彙可參考由教育局印刷的《中學宗教教育科

(基督教、天主教)常用英漢詞彙》(1988)。

 語文宜用語體文,必須切合學生的程度,用字應簡潔淺易。

 如適切,可提供讀音以利學生學習。

3.5 編印設計

 課文內容及注釋所用的字體不宜太小,以免影響學生視力,排 版以容易閱讀為主。

 插圖、地圖、數據等資料的位置須與課文內容配合。

 出版社可參考教育局最新版本的《課本編印設計基本原則》,

以了解有關用紙、製色、油墨等的建議。

 排版以實用為主,每頁留空的地方不宜太多,以減低課本的厚 度及減輕課本的重量。

四、 其他注意事項

4.1 出版社選擇材料編寫課本時,所引用的資料必 須正確、內容完 整、切合時宜、客觀持平,並適當標示資料來源和日期;如非必 要,舉例或圖像不應包含真實商號及品牌。

4.2 教科書只可附有出版社網站的單一網址,不可附有其他網址或二 維碼。出版社須於「前言」或「編輯說明」內清楚闡述其網站內 的學與教資源並未經教育局評審。出版社日後以「重印兼訂正」

方式修訂教科書時,必須移除教科書內所有網址及二維碼(出版 社網站的單一網址除外)。

4.3 出版社可於其網站提供自行製作的補充學習材料或由第三方發展 的學與教資源連結。出版社亦可在教師用書內提供其網站的網 址,供教師在備課或設計教學活動時作參考。出版社須為所提供 的學與教資源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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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出版社於送審課本前有責任完成所有校對工作,包括 語文、資 料、標點、插圖、頁碼等,確保正確無誤。

4.5 出版社須持續檢視課本內容。有需要時,出版社可經教育局同意 後以「勘誤表」方式修訂課本內容。本局亦會按實際需要,要求 出版社更正課本內容。

4.6 出版社有責任釐清課本內所有的版權事宜。

4.7 出版社不可以課本材料版權過期,作為申請「重印兼訂正」或改 版的原因。

4.8 注意本科課程指引建議的課時分配,編訂適切的學習內容數量及 程度。

4.9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英文版或電子版),

須檢視各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 按已送審版本的課本評審報告建議作修訂。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組 二零二二年二月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4.2 電子課本內所有網址及超連結(包括出版社自行製作的學習材料 和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必須連接至出版社的網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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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電子課本內所有網址及超連結(包括出版社自行製作的學習材料 和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必須連接至出版社的網站,以

5.9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電子版),須檢視各 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按已送審

4.2 電子課本內所有網址及超連結(包括出版社自行製作的學習材料 和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必須連接至出版社的網站,以

1.1 「印刷課本」泛指以印刷形式出版的學生用書,此等課本是按課程發 展議會編定的最新課程文件而編寫,並適用於香港。送審的課本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