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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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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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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第六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議訊息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於 108 年 7 月 18 日下午 2 時 正,於公視A 棟七樓第一會議室召開第六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議,由 陳郁秀董事長擔任主席。

本日議程「報告事項」第一案:「確認第三十五次董事會議紀 錄暨決議事項執行情形」,針對該次會議「臨時動議」第一案之決議

「重申公視不與企業或單位有頻道時段之對價關係」部分,董事發言 摘要如下:

徐瑞希董事:

對於電視台業務部門而言,節目製作與頻道播出是兩項不同的產品,

本會參與政府標案製作節目,後續並安排於頻道播出,如無對價關係,

則本會是免費提供時段嗎?目前會內何種機制足以證明此為單純之 公益行為?

多年來,本會小心維持與政府的一臂之遙,但至今仍以公媒之姿,不 斷參加政府諸多標案,與眾家商業電視爭奪競標。政府標案內容皆依 招標需求文件規定,通常會要求時段規劃,甚或標單價格表項目包含 頻道時段費用;在如此規範下,本會審查機制如何能要求符合公共利 益?若實在無法切割,本會又視標案收入為重要自籌款來源之一,是 否可明定相關公益性之評估指標,以昭公信。

馮小非董事:

首先確認本會新聞部並未涉入任何政府標案,新聞獨立自主未被侵犯;

接著對於公行部參與政府標案製作節目等問題,認為屬於管理團隊之 裁量權限,本會一切運作皆以《公共電視法》為最高指導原則,未來 若有違反公共性之案例值得商榷,再於董事會中進行檢討。再者,《公 共電視法》第 28 條「經費來源」已明列「受託代製節目之收入」一 項,標案收入實難抽離,否則恐會影響本會營運。

曹文傑總經理說明:

公行部參與投標之前,會經內部評估,且投標時,並未承諾頻道播出 時段及播映次數;本會內部辦法中,已訂定跨部門審查流程,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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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技術面嚴格把關。

時代正在改變,電視頻道其實不再佔有優勢,民間單位如在新媒體平 台有創新想法,與公視同台競爭不一定會是輸家,如果有意願在公視 頻道露出,事先會取得合作意向書,待節目完成後,透過捐贈方式,

經由跨部門審查會議通過後排播。政府各部門之影音作品,若富有公 共教育責任,公視亦是責無旁貸。

徐瑞希董事:

如果認定標案是本會重要收入來源、非做不可,則請管理團隊提供本 會參與政府標案之投標審查機制與流程。此外,今年4 月立法院通過 修正《政府採購法》,放寬受補助對象辦理藝文採購,不受《政府採 購法》限制,以促進藝文環境發展。建議透過文化部與政府部門溝通,

對於符合公共價值之影音製作採購,可否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

以非標案的方式提供公視承製,使本會免於淪為和商業媒體競爭、犧 牲公共媒體之獨立性。

因曹總經理說明,本會播出之節目,部分為外界捐贈之影片,經本會 專業評估,符合公共價值才能於頻道排播,而無對價或私相授受之考 量。故一併請管理團隊彙整本屆董事會三年任期內,頻道播出之捐贈 節目片單,提報下個月董事會。

黃銘輝監事:

建議參考本會《公共價值評量作業要點》第八條規定,將每年參與政 府標案之節目製播等相關評量,於年度公報揭露,增加公共問責之可 能性。

施振榮董事:

贊同黃監事意見,此舉或可消除外界疑慮。本會參與政府標案,除避 開政令宣導議題之外,本質上若屬於公共事務者,本會因政府捐贈經 費不足,有自籌款壓力,在具有製作優勢的前提下,理應努力爭取,

特別像是「科普」類節目的製作。

決議為:以下兩項資料,請管理團隊提報下個月董事會:

一、本屆董事會三年任期內,頻道播出之捐贈節目片單。

二、本會參與政府標案之相關規範。

(3)

本日董事會議聽取以下報告:公視總經理報告、中華電視公司 經營現況報告、客家電視台工作報告、台語頻道籌備中心工作報告。

針對華視莊豐嘉總經理業務簡報,董事發言摘要如下:

邱家宜董事:

華視團隊翻轉思考,為八點檔規劃製作全新政論節目,呼應台灣觀眾 喜愛收視新聞的現象,但優質新聞節目必須投入成本,在節流原則下,

仍請管理團隊考量局部挹注資源,俾能維持品質與口碑。

鄭自隆董事:

對於談話性節目之製作原則,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從台內主播群培養主持人才,主持人在節目裡應扮演中立仲裁角 色,不宜陷入來賓的爭辯中,激化對立局面。

二、與談來賓之選擇,應注意黨派、言論立場等面向之平衡,避免產 生霸凌現象。

三、慎選主題,切勿強調個人色彩,必須符合公共性。

本日議程「報告事項」安排第四屆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第十 一次會議紀錄、新聞諮詢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紀錄、及新媒體諮詢委 員會第五次會議紀錄,皆准予備查。

本日議程安排三項討論案:

一、本會近二十年來累積豐富兒少節目內容與製作經驗,面對網路世 代成長,兒少內容服務網路化已刻不容緩,須針對兒少使用需求,

建置專屬網站,方能有效落實本會服務兒少閱聽眾之目標。108 年 4 月份董事會通過,由節目部主責「公視兒少教育資源網」年 度執行計畫,經過縝密研商後所完成之企劃案。

董事發言摘要如下:

馮小非董事:

本案可拓展教育加值產品,因本會影音資源豐富,若董事會支持此項 投資,相信三年後有實力打造優質、創造收入之產品線,可擺脫過度 依賴標案收入現況,成為本會財源的藍海。

計畫中設定一年實驗期,時間過久,若在半年期間,密集尋求各級學 校或大專相關科系師生合作,作出具體成績對外展示,可藉此招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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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伴、爭取更多經費。

董事會若認可本案規劃方向,為能順利開展相關籌備工作,在精算成 本後,建議管理團隊比照「公廣新聞網全媒體實驗平台」之建置方式,

於本年度預算內挪移部分經費,作為本案第一年之研發費用,使相關 工作得以持續進行,並強烈建請下屆董事會支持三年計畫之預算編列。

陳順孝董事:

本案創造價值之處,在於隱含訂閱經濟之可能性,包括入門免費與進 階收費機制,及納入群眾募資想法,具有商業潛力,將有助於本會之 長遠發展。

計畫時程極為漫長,採分階段進行是可行的,但本案最簡可行產品

(minimum viable product, MVP)以一年為實驗期,建議縮短為三 個月或半年,跟進現今國際新媒體之創業方向,鎖定某一個領域,針 對單一主題作垂直整合,與特定社群共創內容,待流量穩定後,再將 成功案例加以複製,依不同社群之特性進行微調與修正。《泛科學》、

《科技島讀》之模式可為借鏡。

整體計畫時程恐無法依照預算年度分為三年,MVP 探索期會耗費較長 時間,下一階段則可分二至三個領域繼續實驗,加速後期推動的腳步。

建議初期以「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為主題,因本會已有許多節目素 材與產品可運用,適逢教育部恢復成立媒體素養推動委員會的時機,

可結合全國中小學特色教育中心的教師共創內容。目前該委員會正與 教育電台合作專案,本會可向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申請經費,在此一領 域,別家媒體的實力是難與本會抗衡的。

本案於初期創業研發階段,建議配置幾位專職人員,由會內同仁提供 支援,方可順利推展工作;由於本案 MVP 並非僅運用現有的節目素材,

其核心精神是與中小學教師共創內容,並非短期內一蹴可幾,需要時 間找到答案。

本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建請本次會議原則同意啟動本案,著手進 行第一年研發與實驗,後續計畫則保留彈性,由下屆董事會視工作成 效再議處。

邱家宜董事:

「科技資訊」議題已有許多先例,「媒體素養」則為本會強項,具有 獨特性,正是大顯身手的機會,請考慮作為 MVP 的優先選項。

目前規劃之收費機制,立意頗佳,但為善盡公共服務之責任,建議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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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關懷數位落差之教育理念,對教育部認定之偏鄉學校提供免費使用,

嗣後計畫日趨成熟,逐漸展現出價值,再向教育部爭取經費補助。

盧彥芬董事:

本案所設定之目標客層,集中於國中小學生,且內容以 108 課綱核心 素養為主,強調教案分享,幼兒與親子的學習反被忽略,建議加入寓 教於樂的面向。

施振榮董事:

本案為長期大計,不急於一時投入大量資源去建置完整網站架構,建 議透過各地輔導團等組織(如教育噗浪克洪旭亮校長、台大葉丙成教 授等)大力推廣,對外公開徵案,引介有經驗與能力之教師與本會共 創價值。建議試作 prototype,可借重現有平台經驗,聘請外部專家 擔任顧問,汲取翻轉教育的新思維,呈現出品牌概念及測試可行性,

會較有說服力。

初期人事費用務求精簡,應鼓勵同仁兼任,把握追求新知與自我挑戰 的機會。在計畫尚未成型前,不宜大舉招募人員,加重固定成本之負 擔,一旦期待落空,更有愧於新進同仁之付出。在平台建置的實驗階 段,凡事皆應步步為營,透過探索的過程,精準掌握永續經營的模式。

宏碁基金會已編列預算推動「數位素養」議題,而本案潛在商機,亦 可能吸引師範大學創投基金之興趣,本會可嘗試向前述兩單位爭取經 費補助。

吳瑪悧董事:

本案應努力爭取教育部國教署、科技部等單位支持,以期獲得研發經 費之挹注。

陳郁秀董事長:

原則同意本案啟動的方向與內容, 建議借重外界經驗與資源(如 Pagamo),選定一個主題,於短期內作出教材範例,呈現本案規劃的 前瞻想法與實際樣貌,除可展現決心有利爭取經費,對未來資源配置,

亦可作更有效之評估。

決議為:

(一)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前,請節目部盡力完成最小可行產品,以 利後續評估。

(二)本案軟硬體建置規劃等籌備工作繼續進行,三年工作計畫含預算、

組織架構等,依董事所提意見修訂後,完整企劃案請納入本會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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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研擬之四年計畫中,併同執行與預算細項,提請下屆董事會討 論議決。

二、通過本會《印信管理辦法》修正案。

三、同意追認本會參與原文會「108 年原住民族電視臺無線數位頻道 播出委辦勞務採購案」。

本日董事會議於下午 4 時 40 分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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