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10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110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Copied!
4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10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網路填表報名日期:10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

【繳交報名費日期:10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9 日】

【列印報名表件日期:10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9 日】

【報名表件寄繳日期:10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9 日】

【審查資料寄繳日期:10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9 日】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校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

【經本校110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屆畢業

生)報名表件,不用寄繳。

(2)

※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若有異動,將隨時公告,請考生報名時特別留意※

招生學系(所、院)、班(組)別、招生名額、面試日期、聯絡分機

※面試(專業術科)日期預定 2 天者,以星期六為主開始排定,遇考生人數 眾多無法一日面試(專業術科)完畢時,招生學系(所、院)可排至星期日。

學校電話:(02)2272-2181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 1110~1116;傳真機(02)2969-4420

學 院 招生學系(所、院)班(組)別

招生名額 面試(專業術科)日期 聯絡分機 簡章頁碼

美術學院

美術學系碩士班美術組 4

11月 21 日(六) 2021 2

美術學系碩士班版畫組 1

書畫藝術學系碩士班 3

11月 22 日(日) 2051 3

雕塑學系碩士班 4

11月 21 日(六) 2131 4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碩士班 3

11月 21 日(六) 2073 5

設計學院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碩士班 6

11(六-日) 月 21-22 日 2222 6

工藝設計學系碩士班 5

11月 21 日(六) 2112 7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動畫藝術碩士班 5

11(六-日) 月 21-22 日

2154 8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新媒體藝術碩士班 5

11(六-日) 月 21-22 日 9

傳播學院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碩士班 5

11月 21 日(六) 2251 10

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 6

11月 22 日(日) 5012 11

電影學系碩士班 4

11月 21 日(六) 5052 12

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 6

11月 22 日(日) 5001 13

表演藝術學院 戲劇學系碩士班 5

11月 21 日(六) 2581 14

中國音樂學系碩士班 6

11月 22 日(日) 2533 15

(3)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 時 間 說 明 簡章公告及發售 109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起。 詳簡章p. 28。

網路填表報名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起至 109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30 分止。

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報名費繳費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請儘早完成繳費,方可檢視、列印(儲存) 報名表及相關表單。繳費說明,詳簡章 p.17-18。

列印報名表件資料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9 時止。 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寄繳「報名表件資料」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

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屆畢業生),報 名表件資料不用寄繳,報名費一經繳費 完成即完成報名。

特殊身分考生(含以同等學力、持國外學 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

中低或低收入戶考生等)必須寄繳,請採 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

寄繳「指定繳交審查 資料」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 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 式,另外寄繳報考學系(所、院)收。

開放系統查詢完成報 名考生准考證號、列 印准考證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 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面試(專業術科)試場 及注意事項公告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 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面試(專業術科)日期 109 年 11 月 21 日、22 日(星期六、日)。 各招生學系(所、院)確切日期、時間皆 依試場公告為準,詳簡章p.23-24。

放榜日期 109 年 12 月 3 日(星期四)最晚下午 4 時。 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開放系統查詢及列印

「成績通知單」

109 年 12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起至

10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成績複查截止日 10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 一律書面通訊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詳簡章p.25-26。

錄取生(正備取)登錄 系統填寫就讀意願

109 年 12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起至

10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 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正取生第一階段「通

訊報到」截止日期 10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 報到規定事項,詳簡章 p.26-27。

公告(首批)備取生遞 補名單

109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最晚下午 4

時。 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備取生遞補截止日期 110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

截止日後即不再遞補本招生備取生。其 缺額併入本校「110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 招生」名額。

錄取生第二階段「入

學報到」截止日期 110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報到規定事項,詳簡章 p.26-27。

符合退費條件申請報

名費退費截止日 109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止。 一律書面通訊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詳簡章p.18。

領回「指定繳交審查 資料」辦理日期

110 年 1 月 4 日(星期一)起至 110 年 1 月11 日(星期一)止,逾期不受理。

一律向報考學系(所、院)申請領回,逾 期不予受理,詳簡章p.21。

【註】報名費:一律以 ATM 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繳費方式繳交報名費。【網路填表報名確認後,

取得考生個人專屬「14 碼繳費帳號」,完成報名費繳費後方可檢視、列印或儲存報名表及相關表單,請儘早

(4)

錄

壹、報考資格--- 1

貳、碩士班修業規定--- 1

參、招生學系(所、院)班別、名額、甄試項目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等規定事項-- 2

一、美術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2

二、設計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6

三、傳播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10

四、表演藝術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14

肆、報名--- 16

伍、報名費--- 17

陸、報名手續--- 18

柒、報考注意事項--- 21

捌、准考證列印、使用及補發--- 23

玖、面試(專業術科)日期、時間、地點--- 23

拾、放榜、成績查詢及列印成績通知單--- 24

拾壹、錄取有關規定--- 25

拾貳、成績複查--- 25

拾參、新生報到--- 26

拾肆、申訴事宜--- 28

拾伍、簡章公告及發售--- 28

拾陸、附註--- 28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29

附錄二:相關學系(科)一覽表--- 35

附錄三: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36

附錄四:美術系、書畫系、古蹟系碩士班-「考試規範及注意事項」--- 37

附錄五:本校交通路線資訊--- 38

附錄六:本校交通路線圖--- 39

附錄七:本校校園平面位置圖--- 40

附表一:以同等學力第 6、7 條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 41

附表二: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 42

附表三:作品說明清冊--- 43

附表四:作品照片黏貼表--- 44

附表五: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45

附表六:成績複查申請表--- 46

附表七:郵寄紙本成績通知單申請表--- 47

附表八:指定繳交審查資料領回申請表--- 48

附表九: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49

(5)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壹、報考資格: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取得學士學 位者(即本簡章「一般學歷身分」考生) ;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 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具有符合教育部訂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格者(詳簡章附錄一)。

且各招生學系(所、院)另有特殊條件規定者,並須符合其規定。

貳、碩士班修業規定:

一、 修業年限:一至四年,各學系(所、院)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二、 補修規定:凡未修畢各學系(所、院)碩士班規定基礎學科者,應於入學後依各 學系(所、院)之要求補修大學相關課程(學分費另計),修習及格始准畢業,

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計算;基礎學科由各學系(所、院)視實際需要自 訂之。

三、 畢業門檻「外語檢定」規定:110 學年度入學碩士班研究生畢業前之外語能 力,須通過各招生學系(所、院)碩士班「110 學年度入學研究生畢業外語檢定 規定(詳下表)」,或必須修習本校開設之「研究生英語專班」課程 6 學分及格

(學分費另計,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始准畢業。

招生學系(所、院)班別 110 學年度入學研究生畢業門檻外語檢定規定 美術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複試)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書畫藝術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初試)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雕塑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複試)程度以上之外語(母語除外)鑑定考試。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複試)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碩士班 工藝設計學系碩士班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動畫藝術碩士班

研究生畢業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複試)

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新媒體藝術碩士班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碩士班

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複試)程度以上之英語鑑定考試。

電影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高 級(初試)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複試)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戲劇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

(複試)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中國音樂學系碩士班 研究生畢業前,需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複試)

程度以上之外語鑑定考試。

※本表為預定規定僅供參考,110 學年度入學研究生,皆依學系(所、院)正式公告規定辦理。

四、 其他本簡章未說明之畢業條件、應修科目、學分數等,於註冊入學後皆須依

(6)

參、招生學系 (所、院)、名額、甄試項目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等規定事項:

一、 美術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學系(所、院)班別 美術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美術組 版畫組

4 名 1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1.原作審查(含作品資料說明)30%

2.現場實測 3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 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 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或 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自傳:二千字以內。

3. 研究計畫:三千字以內。內容應包含(1)研究主題(2)研究動機(3)研究方 法(4)研究題目與本系課程內容之符合性(5)預期結果…等。

4. 作品集:內容應包含(1)創作理念(2)作品 15 件(版畫組考生之版畫作 品需5 件以上),作品應註明編號、姓名、題目、媒材、尺寸、創作年 代及作品說明,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

5. 以上各項資料請繳交一套,並依序裝訂成冊(A4 紙打字直式橫書,左 邊裝訂成冊)。

※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 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本碩士班分美術組及版畫組二組招生,分別錄取,缺額得互為流用。

2.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始 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分數 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 序錄取。

3.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原作審查(2)現場實測

(3)資料審查;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 生之遞補亦同。

4.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考試規 範及注意事項,詳閱簡章【附錄四】。

5. 面試地點:本校美術學系(如有變動依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6.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查證無誤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7. 美術組之非相關科系之考生,錄取入學後須依本系規定補修大學部相關 課程8 學分(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版畫組之考生凡未修畢 本碩班基礎學科「版畫領域」課程4 學分(含)以上者,入學後須補修 大學版畫課程4 學分;上述之補修學分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學分 費另計)。

8. 聯絡人:劉彥沂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021

(7)

學系(所、院)班別 書畫藝術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3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5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50%

面試

(佔總成績 50%)

1.原作審查 25%

2.面試(含作品資料說明)25%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屆畢業生 之成績計算至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年成績單者,

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 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創作心得與研究計畫一式一份。(請依本身學習研究的成果表現,重點擇要並 舉例說明主要的作品創作理念及其學理、創作過程與表現重點等相關成果與心 得,並略述未來持續研究的計畫重點方向。全部內容圖文合計以A4 紙六頁為 限。)

3. 自傳一式一份。

4. 作品資料:近四年內之水墨、書法與篆刻作品照片【4×6 吋】,以及作品發表展 出、獲獎記錄或相關的理論研究成果。(作品照片或電腦彩色列印亦可,每人 15 件,每件作品至多拍攝兩張,分別黏貼於簡章【附表四】並裝訂成冊,又繳 交之作品照片應予註明編號、作者姓名、題目及創作年代。以上均需「作品說 明清冊」簡章【附表三】。如有相關的理論研究成果亦可附加。)

5. 以上資料全部裝訂成一冊,並加裝封面。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或 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始 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分數 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 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原作審查(2)面試(3)

審查資料;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 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2 日(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 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考試規範 及注意事項,詳閱簡章【附錄四】。

4. 面試地點:本校書畫藝術學系(如有變動依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5.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查證無誤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6.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後須依 本系規定補修大學部或碩士班相關課程8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 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

7. 聯絡人:陳重亨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051

(8)

學系(所、院)班別 雕塑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4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1.面試 20%

2.原作審查(含作品資料說明)4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屆 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 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

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自傳、創作心得與研究計畫一式三份。(請依本身學習研究的成果表現,

重點擇要並舉例說明主要的作品創作理念及其學理、創作過程與表現重 點等相關成果與心得,並略述未來持續研究的計畫重點方向。全部內容 圖文合計以A4 紙六頁為限,另加封面並裝訂完整。)

3. 作品資料一式三份:近四年內之作品照片【4×6 吋】,以及作品發表展 出、獲獎記錄或相關的研究成果。(作品照片或電腦彩色列印亦可,每 人至多15 件,每件作品需拍攝不同角度兩張照片,黏貼(呈現)於簡章【附 表四】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又繳交之作品照 片應予註明編號、作者姓名題目及創作年代。以上均需「作品說明清冊」

(簡章【附表三】)。如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亦可附加一同裝訂成冊。)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或 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始 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分數 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 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原作審查(3)

資料審查;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 補亦同。

3. 原作審查須繳交 3 至 5 件原作品(本系提供室內約 9 平方公尺樓板面積 陳列作品,佈置場地嚴禁破壞、粉刷及鑽孔;檯座、延長線、電腦、播 放設備、掛線、掛勾...等佈展工具請考生自行準備),佈展時間為 109 年11 月 20 日 13:30-17:00,撤展時間為全體考生面試結束後當日撤 回作品,考生應配合辦理。

4.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5. 面試地點:本校雕塑學系(如有變動依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6.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查證無誤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7.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後須依 本系規定補修大學相關課程 3-6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不列入 碩士班畢業學分數。

8. 聯絡人:陳助教、謝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131、2132

(9)

學系(所、院)班別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3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 1.面試 30%

2.原作或研究成果審查(含作品資料說明)3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 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 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 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研究計畫一式三份,五千字以內(以 A4 紙張打字直式橫書,左邊裝 訂成冊),計畫書內容說明應包含下列五項:(1)研究動機(2)計畫 可行性(3)研究題目資料背景說明(含綱目章節)(4)與本所發展之符 合性(5)可能有之貢獻。

3. 自傳一式三份。

4. 作品資料:

(1) 近四年內傳統藝術相關作品照片【4×6 吋】,以及作品發表展出、

獲獎記錄或相關的研究成果。(作品照片或電腦彩色列印亦可,每 人3 件,每件作品至少拍攝兩張,黏貼於簡章【附表四】並裝訂成 冊,又繳交之作品照片應予註明編號、作品名稱、材質、尺寸及創 作時間)。

(2) 或近四年內相關研究成果專題(專案、論文、學術期刊等),研究範 圍需與本系專業相關,每人至多3 案(需提示相關證明文件)。

(3) 以上均需附「作品說明清冊」(簡章【附表三】)。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原作審查(3)

資料審查;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 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考試規 範及注意事項詳閱簡章【附錄四】。

4. 面試地點:本校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小視聽教室(如有變動依實際公告 為準)。

5.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不實,經發現查證無誤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 資格。

6. 非本科系錄取生,入學時須根據研究方向,至少擇一修習「基礎雕 刻」、「交趾」、「剪黏」、「寺廟彩繪」大學課程(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 分,學分費另計)。入學後之課程修習相關規定,依本系研究生手冊 內容辦理。

(10)

二、 設計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學系(所、院)班別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6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1.研究計畫 20%

2.專業表現或有利審查相關資料 2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自我介紹、參考資料說明、問題應答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研究計畫一式三份,三千字以內(以 A4 紙打字直式橫書,左邊裝訂成 冊)。

2. 專業表現或有利審查相關資料:

a. 自傳一式三份。

b. 推薦函二封(請推薦者彌封)。

c.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8 學年度第 2 學 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

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 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d. 作品集一份,繳交之作品須為最近三年內之創作作品,以A4 尺寸為主 限定 20 頁以內,並裝訂成冊,請繳交一套。如有網頁或多媒體作品可 另存光碟繳交,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700MB,並於光碟封面註明姓名及 作品清單。若有共同創作作品須註明負責的部份,並附「作品著作權切 結書」(簡章【附表五】)。

e.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一份。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 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 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研究計畫(3)

專業表現或有利審查相關資料;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 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1-22 日(星期六-日),以星期六為主開始,預 留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 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 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5.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後須 依本系規定補修大學相關課程(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不列入碩士班 畢業學分數。

6. 聯絡人:郭珈吟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222

(11)

學系(所、院)班別 工藝設計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3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30%

面試

(佔總成績 70%)

1.自我介紹 15 % 2.參考資料說明 25 % 3.問題應答 30 %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自傳一式一份。

2. 歷年成績單一份,正影本不拘(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 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 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3. 研究計畫一式一份,三千字以內(需訂出題目),計畫書內容說明應包含:

(1)研究動機、(2)計畫可行性、(3)研究題目資料背景說明、(4)與本系發 展及師資專長(參閱本系網頁)之符合性、(5)可能有之貢獻。

4. 作品資料或研究成果:繳交近五年內 10 件作品,每件作品至多兩張,

以4x6 吋照片或電腦彩色列印亦可,黏貼於簡章【附表四】,並請註明編 號、作品題目、作者姓名(若共同創作時請註明其他作者);或近五年內 研究成果,以專題或專案計算,每人至多3 案。兩種擇一,均有亦可。

以上均需「作品說明清冊」(簡章【附表三】)及「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 章【附表五】)。

5.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6. 以上 1 至 5 項資料請繳交一套,並裝訂成 1 冊。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或 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始 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分數 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 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問題應答(2)參考資料說 明(3)資料審查;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 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 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工藝設計學系。(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5. 面試當日,考生請攜帶 3 至 5 件(組)原作品或研究成果於本系指定空間 陳設,應與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內容相符。

6. 聯絡人:陳瑩娟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112

(12)

學系(所、院)班別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動畫藝術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面試 6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屆畢 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年 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

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研究計畫一份。

3. 自傳一份。

4. 作品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各一份。繳交之作品須為最近 三年內之創作作品,包含動態影音作品及紙本作品集。動態影音作品 需儲存於光碟片或USB 隨身碟,其格式為 MP4 或 MOV;紙本作品集 格式為 A4 尺寸大小。作品相關說明書面資料須註明作者在作品中負 責的部份,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審查資料;

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1-22日(星期六-日),以星期六為主開始,預 留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

最晚下午4時起,至本校網站(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 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會議室。(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 公告為準)

5. 面試當日,考生請自行準備最近三年內之創作作品赴試。作品若為電 子檔,請自行安裝或儲存於自行攜帶之筆記型電腦中,以利播放。

6. 面試當日,若需播放作品,本系提供液晶投影機(含VGA接頭及延長 線),若自帶筆記型電腦者,請自備其筆電轉VGA的轉接頭。

7. 聯絡人:李羿伶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154

(13)

學系(所、院)班別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新媒體藝術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面試 6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屆畢 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 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 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研究計畫一份。

3. 自傳一份。

4. 作品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各一份。繳交之作品須為最近 三年內之創作作品,包含動態影音作品及紙本作品集。動態影音作品 需儲存於光碟片或USB 隨身碟,其格式為 MP4 或 MOV;紙本作品 集格式為A4 尺寸大小。作品相關說明書面資料須註明作者在作品中 負責的部份,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資料審查;

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1-22日(星期六-日),以星期六為主開始,預 留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

最晚下午4時起,至本校網站(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 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教學研究大樓 7 樓 701 教室。(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 公告為準)

5. 面試當日,考生請自行準備最近三年內之創作作品赴試。作品若為電 子檔,請自行安裝或儲存於自行攜帶之筆記型電腦中,以利播放。

6. 面試當日,若需播放作品,本系提供液晶投影機(含 VGA 接頭及延 長線),若自帶筆記型電腦者,請自備其筆電轉VGA 的轉接頭。

7. 聯絡人:李羿伶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154

(14)

三、 傳播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學系(所、院)班別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1.自我介紹與問題應答 30%

2.參考資料與研究計畫說明 3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 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 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 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研究計畫一式二份。

3. 推薦函二封(請推薦者彌封)。

4. 自傳一式二份。

5.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各一式一份。

註:除推薦函、成績單正本外,其他各項資料請以A4 尺寸裝訂成冊。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 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自我介紹與問題應答(2)

參考資料與研究計畫說明(3)資料審查;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 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 於109 年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最 晚 下 午 4 時 起 , 至 本 校 網 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圖文傳播藝術學系 2 樓會議室。(如有變動以實際試 場公告為準)

5.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後須 依本系規定補修大學相關課程 6 至 12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 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

6. 聯絡人:張晏庭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251

(15)

學系(所、院)班別 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6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4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40%

面試

(佔總成績 60%)

1.自我介紹與專長陳述 30%

2.問題應答與臨場反應 3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 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 學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 術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 本。

2. 研究計畫或創作計畫一式三份。

3. 自傳一式三份。

4.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一份。相關研究資料或創作成果請以 A4 尺寸裝訂成冊,影像資料不論作品數量,總長不得超過 10 分鐘,

並以DVD 光碟片或 USB 繳交,作品相關說明書面資料須註明作者在 作品中負責的部分,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

榮譽證明、參與相關社團證明等。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資料審查(2)問題應 答與臨場反應(3)自我介紹與專長陳述;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 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2日(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 於109 年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最 晚 下 午 4 時 起 , 至 本 校 網 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廣播電視學系。(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5.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後須 依本系規定補修大學相關課程4 至 10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 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

6. 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學生規定以「碩士論文」或「畢業創作」畢業,

凡修滿 36 學分及格,其中「碩士論文」或「畢業創作(含論述、作 品)」為6 學分,並經口試並審核通過,得授予文學碩士學位。

7. 聯絡人:何宗錡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5012

(16)

學系(所、院)班別 電影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4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5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50%

面試

(佔總成績 50%) 面試 5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影本二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

人數(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 報考無大學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 證書、或技術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 證明文件影本。

2. 創作計畫一式三份。

3. 自傳一式三份。

4.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一式三份。平面資料請以 A4 尺寸 裝訂成冊;影片資料不論作品數量,總長不得超過30 分鐘,影片請 用MP4 資料檔格式燒成光碟,一式三份。作品相關說明書面資料須 註明作者在作品中負責的部分,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 表五】)、榮譽證明、參與相關社團證明等。

5. 資料審查項目 1-4 項書面資料,均附其封面,再依序裝訂成冊,繳 交一式三份。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 原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 成績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 績分數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資料審查;

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 於109 年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最 晚 下 午 4 時 起 , 至 本 校 網 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電影學系。(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5.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 後須依本系規定補修大學相關課程2 至 6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 修學分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

6. 聯絡人:楊叔錞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5052

(17)

學系(所、院)班別 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

招生名額 6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5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50%

面試

(佔總成績 50%)

1.自我介紹及應答 20%

2.參考資料說明及應答 30%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院。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屆畢 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 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 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創作計畫一式三份。

3. 自傳一式三份。

4.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一份。平面資料請以 A4 尺寸裝訂成 冊,影像資料請考生自行剪接10 分鐘內之精華呈現【以光碟片或 USB 呈現】,作品相關說明書面資料須註明作者在作品中負責的部份,並 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榮譽證明、參與相關社 團證明等。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院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與補充說明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資料審查(2)參考資 料說明及應答(3)自我介紹及應答;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

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2日(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 於109 年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最 晚 下 午 4 時 起 , 至 本 校 網 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影音藝術大樓一樓 104 教室。(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 公告為準)

5.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6. 聯絡人:吳瑩竹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5001

(18)

四、 表演藝術學院招生學系班別

學系(所、院)班別 戲劇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名

甄 試 項 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30%) 資料審查(依「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綜合評量)30%

面試

(佔總成績 70%)

1.自我介紹 10%

2.參考資料說明 45%

3.臨場反應 15%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910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院。

1.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 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 學歷年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 術士證、或得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 本。

2. 助理教授(含)以上或表演藝術相關領域業界專業知名人士推薦函一 封(請推薦者彌封)。

3. 研究計畫一式三份(三千字以內,A4 紙打字 14 字形直式橫書,左邊 裝訂成冊)。

4. 自傳一式三份(二千字以內,A4 紙打字 14 字形直式橫書,左邊裝訂 成冊)。

5.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一份。平面資料請以 A4 尺寸裝訂成 冊,影像資料不論作品數量,總長不得超過 30 分鐘,並以 DVD 光 碟片繳交,作品相關說明書面資料須註明作者在作品中負責的部分,

並附「作品著作權切結書」(簡章【附表五】)、榮譽證明、參與相關 社團證明等。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 至110 年 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 信封或親至本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 始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 高低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參考資料說明(2)資 料審查(3)臨場反應;以上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 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3. 面試日期: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請 於109 年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最 晚 下 午 4 時 起 , 至 本 校 網 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4. 面試地點:本校戲劇學系。(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5. 聯絡人:劉心韵助教,電話:(02)22722181 轉 2581

(19)

學系(所、院)班別 中國音樂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6 名 管樂

(笛子、笙、嗩吶)

彈弦

(揚琴、古箏、古琴)

撥弦

(柳琴、琵琶、中阮)

擦弦

(二胡) 擊樂 聲樂 指揮 作曲 每項樂器不限名額

甄 試 項 目

專業術科

(佔總成績80%)

專業術科(80%)內容:

1. 管樂、彈弦、撥弦、擦弦:自選二首不同風格之作品。

2. 擊樂:自選二首不同風格之作品,其中一首須為鍵盤類打擊樂曲。

3. 聲樂:(a)中文藝術歌曲(含台、客語)二首(b)中國民歌(含各地方言)二首。

4. 指揮:(a)指揮(指定曲與自選曲各一首)(b)演奏中國樂器自選曲一首(c)鋼 琴視奏(d)視唱(e)和聲、聽寫筆試。

5. 作曲:(a)作曲筆試(b)樂曲分析(c)演奏中國樂器自選曲一首(d)以繳交作 品內容進行口試。

面試

(佔總成績20%) 面試(20%):專業知識、研究計畫提問及相關資料審查。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報考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指定繳交 審查資料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109 年 10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止(郵戳為憑)寄繳本系。

1. 大學歷年成績單三份(含正本一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應 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同等學力報考無大學歷年 成績單者,須附報考學力之證明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或技術士證、或得 獎證明文件或其他卓越成就具體事蹟等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研究計畫一式三份,以個人未來學習之主題為內容,五千字以內,以 A4 紙 打字裝訂。

3. 自傳一式三份(二千字以內)。

4. 作品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論文、文字等資料。

◎ 報考指揮項目專業術科指定繳交資料:指揮自選曲之總譜一式五份(自 備伴奏)。

◎ 報考作曲項目專業術科指定繳交資料:不同編制之考生親作作品三首,

一式五份。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如需領回請於110 年 1 月 4 日起至 110 年1 月 11 日止辦理完畢,請填寫簡章【附表八】,並檢附回郵信封或親至本 系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規定事項

1. 管樂(笛子、笙、嗩吶)、彈弦(揚琴、古箏、古琴)、撥弦(柳琴、琵琶、

中阮)、擦弦(二胡)、擊樂、聲樂、指揮、作曲,各分項(樂器)不限名額錄 取,共錄取6 名。專業術科原始成績未達 85 分者不予錄取。

2. 報考指揮項目之指定曲曲譜於 109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17 點前至本系辦公 室領取(指定曲伴奏人員由本系提供)。

3. 擊樂主修之伴奏人數,一首曲子最多二位;其他各項主修之伴奏人數,一首 曲子最多一位。

4. 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甄試項目原始成績 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滿分一百分。總成績分數取至小數 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序錄取。

5.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專業術科(2)面試;以上皆相 同時,則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6. 專業術科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22 日(星期日)。確切時間及相關注意事 項,請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最晚下午 4 時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a.edu.tw)或校大門口查詢並詳閱本校試場公告。

7. 專業術科面試地點:本校中國音樂學系(如有變動以實際試場公告為準)。

8. 相關資料如有造假,經發現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9. 非相關科系之考生(相關科系請參閱簡章附錄二),錄取入學後須依本系規 定補修大學相關課程10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不列入碩士班畢業學 分數;錄取考生,入學後依規定必修主修課程(個別指導費另計)。

10. 聯絡人:葉姿君助教,電話:2272-2181 分機 2533

(20)

肆、報名:

【考生學歷(力)報考資格之認定,除持境外學歷(含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或以 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必須於報名期間寄繳報名表及相關報考學歷(力)證明文件初審外,其餘一般 學歷身分考生(含應屆畢業生)以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為依據,報名時暫不用繳交報考學歷證件;惟所 有錄取生報到入學時皆須繳驗「報考學歷(力)證件正本」,若經審驗發現與網路報名填寫資料不符,

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或有學歷(力)不予採認之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考生不得 異議。請考生務必自行負責確認符合報考資格,再行報考。】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限報名一學系(所、院)(組、類、主修、樂 器別)碩士班,不得重複報名。 (※請儘量於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截止前 1 小時完成網路填表報名,以免網路壅塞致無法完成作業。若因颱風、地震等 重大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網路填表報名者,請於網路填表報名系統 開放時間截止前,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協助, 02-22722181 分機 1110~1116) 。 二、 招生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三、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起至 109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30 分止。※未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網路 填表報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四、 報名費繳交截止日期: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請於下午 3 時前完成。

※完成繳費系統入帳後,方可檢視、列印或儲存報名表件。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 屆畢業生)繳完報名費,即完成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報名費。

五、 列印報名表件系統開放時間: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9 時止。

六、 報名表件資料寄繳日期

(請考生依報考學歷身分決定是否需要寄繳)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一)

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屆畢業生):不用寄繳報名表及報考學歷證明文件。報名 費繳費完成即完成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報名費。

(二)

特殊身分考生(含以同等學力、持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中低 收入戶、低收入戶等身分考生)必須寄繳報名表及相關報考學歷(力)證明文件(詳簡章第 19-20 頁)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費優待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等)。於規定期限內,以郵局限 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郵戳為憑)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 (三) 收件地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四)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

最後一日寄件者,請注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限時掛號收執聯或宅配相關收 據請妥善保存,以作為日後查詢報名收件之依據。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送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 註冊組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或證明。

七、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逕寄繳報考學系(所、院):各招生學系(所、院)指定繳交審查資 料項目,詳閱簡章p.2-15。

(一) 寄繳日期: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起至 109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

止(郵戳為憑) 。

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 予受理)寄繳報考學系(所、院)收。

(二)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未寄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 不全者,不另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退還報名費要求,如權益(成績)因而受 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 收件地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21)

最後一日寄件者,請注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限時掛號收執聯或宅配相關收 據請妥善保存,以作為日後查詢審查資料收件之依據。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送至報考學系(所、院)辦公室,

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或證明。

伍、報名費:

【一律以 ATM 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網路填表報名確認並上傳數位 大頭照片後,取得考生個人專屬「14 碼繳費帳號」,不得與其他考生共用。完成繳費後方可 檢視、列印或儲存報名表及相關表單(報名表件),請儘早完成繳費。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 屆畢業生)繳完報名費,即完成報名。特殊身分考生如未能如期完成報名表件之寄繳,雖完成 報名費繳交,仍視同未完成報名。】

一、 考生於繳費前,請務必先行確認報考資格、欲報考學系(所、院)、面試日期(時 間),並確認可以如期應試,一經繳費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二、 報名費:新臺幣 1,800 元(中低收入戶:720 元;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

三、 繳費方式:下列方式擇一繳費,恕不受理其他繳費方式,請於 109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3 時前完成繳費。

繳費方式 金融機構

ATM 自動櫃員機

(交易明細表若無扣款紀錄即表示繳費未成功)

銀行(郵局)櫃台

(15:30 後才完成繳款,可能次交易日才入帳)

第一銀行

1. 持第一銀行晶片金融卡至第一銀行 ATM 自動櫃員機繳費,免手續費。

2. 插入晶片金融卡。

3. 輸入密碼。

4. 選擇「繳費」。

5. 輸入第一銀行代號「007」。

6. 輸入考生個人專屬繳費帳號(14 碼)。

7. 輸入繳款金額「1,800」,或中低收戶「720」。 8. 確認「繳費帳號」及「繳款金額」無誤後,

按「確認鍵」,並確認繳費成功。

9. 完成繳費,列印交易明細表保留備查。

1. 至全省第一銀行各地分行櫃台,現金繳 款,免手續費。

2. 填寫「代收款項專用存款憑條」。

3. 填寫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招生考試 報名408 專戶。

4. 填寫戶號:考生個人專屬繳費帳號(14 碼)。

5. 填寫金額:「1,800」,或中低收戶「720」。

6. 填寫繳款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7. 第二聯收據為考生繳費憑證,請妥為保留 備查。

其他金融 機構

1. 持第一銀或他行晶片金融卡至其他銀行金 融機構或郵局ATM 自動櫃員費機繳費,需 自付手續費。

2. 插入晶片金融卡。

3. 輸入密碼。

4. 選擇「繳費」。

5. 輸入第一銀行代號「007」。

6. 輸入考生個人專屬繳費帳號(14 碼)。

7. 輸入繳款金額「1,800」,或中低收戶「720」。 8. 確認「繳費帳號」及「繳款金額」無誤後,

按「確認鍵」,並確認繳費成功。

9. 完成繳費,列印「交易明細表」保留備查。

1. 至其他銀行金融機構或郵局櫃台匯款,需 自付手續費。

2. 填寫「匯款單」。

3. 填寫受款行:第一銀行,板橋分行。

4. 填寫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招生考試 報名408 專戶。

5. 填寫戶號:考生個人專屬繳費帳號(14 碼)。

6. 填寫金額:「1,800」,或中低收戶「720」。

7. 填寫繳款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8. 匯款收據為考生繳費憑證,請妥為保留備 查。

若逢週末假日及繳費最後一天時,建議使用ATM 自動櫃員機繳費,避免櫃台繳費人工作業延遲或因 週末假日無法入帳,導致延誤報名。

ATM 自動櫃員機繳費完成後,請列印並檢查確認「交易明細表」(交易訊息欄是否OK 正常、交易成 功),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持第一銀行晶片金融卡至第一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者免扣手 續費)沒有出現金額,或交易訊息欄出現錯誤訊息代號,或帳戶餘額沒有扣款者,即表示繳費未成功,

請再依上述繳費方式完成繳費。

ATM 自動櫃員機繳費完成,約過 1-2 小時後,再至本校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繳費帳 號及繳費、報名收件情形」,查詢確認是否入帳,完成繳費;若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因屬人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110年度第3梯次自辦職前訓練考生達口試資格公告

1.考生請於108年8月31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學

(附件 6)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駕駛人員甄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及查覆 表。. (附件 7)110 學年度第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者,操行成績甲等(80 分以上) 。成績單未登記 有操性成績者,須檢附【表二】獎學金推薦函乙份。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2.學士班學生須於畢業前(建議在大三結束前)修 習並通過「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學系服務學習課

2.本系學生須於大二學年結束前參加英文檢定 考試,成績並應達 CEF 之 B2 高階級(相當於 TOEIC 成績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