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佛教的「人間性」與經典詮釋之間
郭朝順
佛光大學佛教學系教授
一、「人間性」─人自覺在緣起法之間
我曾經在數年前所發表的〈批判、圓融、會通―論人間佛教 的「人間性」與「現代性」〉1一文中,提出相對於「現化性」的「人 間性」概念,但同時也區別「人間性」這個概念有同亦有異於啟蒙 運動的「人文」(humanity;也可譯為人性)之處,最後我界定人 間佛教的性格為一「批判性的人文主義」。
當時那篇文章是由佛教思想史的發展脈絡來看,指出佛教一開 始出現時便是反對印度婆羅門教的神權―吠陀天啟、婆羅門至上,
也反對奧義書神學的梵我合一,而由釋迦牟尼佛開創出三學增上的 修學道路,同時也揭櫫「眾生平等」、「佛出世間」的理念,這便 成為人間佛教的濫觴,也是佛教人間性本質的確定, 這也呼應了星 雲大師將人間佛教定義為「人間佛教佛陀本懷」的說法。
然而在現代性脈絡籠罩下的當代人間佛教,雖一方面上溯佛陀 的本懷即為人間佛教的起點,但無疑的也是對現代性問題之挑戰的 回應,才有當代人間佛教回歸佛陀本懷運動的出現。只是「現代性」
1. 郭朝順:〈批判、圓融、會通―論人間佛教的「人間性」與「現代性」〉,《2014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理論實踐學術研討會》下冊,高雄: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
2014 年 12 月,頁 742-769。
的出現背景,卻有著西方十六世紀文藝 復興、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十九世紀進 步主義、二十世紀科學主義的人類中心 主義的偏見(prejudice),這不同於佛 陀視人為眾生之一將流轉於六道,且六 道眾生交互流轉的生命觀。佛教不同於 受西方基督宗教影響的「人為萬物之 靈」的生命觀,而是較前者更強調任一 眾生皆有其無明與偏執,且認為去除眾 生自身的無明,以提升生命的品質,遠 比證成人類天生具獨特地位、身分與能 力,乃更為重要之事。
而當代人間佛教若能循此,為當代
文化之發展提供新的視野,以建立有異於目前既有的人類中心傾向 的現代文化秩序,又能重新安立生命的價值,並重新省思人在世間 中之地位與責任,重建現代人類的價值與文化秩序,提出符合現代 生活情境條件的重要參考,才能落實佛教「批判性的人文主義」態 度,能針對人類自身的偏見與妄執加以揭露並予去除。
依上述觀點,在此更就「人間性」概念試著進一步加以深化,
以區別「人性」與「人間性」概念,藉以證成透過「人間性」的強調,
或者對「人」自身的經驗現象加以考察反省,足以支撐有別於西方 傳統的「人文」或「人性」概念,以成立佛教「批判性的人文主義」
之理論基礎。
以下打算從兩大點來說,一是由理解經驗現象中的普遍性與特 殊性說「人間性」;另一則是藉由經典詮釋活動,以說明「人間性」
與西方基督宗教「人為萬物之 靈」的生命觀不同,佛教強調 眾生皆有無明與偏執,必須予 以去除,以提升生命的品質。
(王卉娟/ 繪)
在其中的展現,並同時指出佛教經典詮釋活動所需參照的原則。但 綜合二者,我想指出的要點便在於,人間性即人是在任何差別乃至 對立的現象「之間」,經由自覺的反省與問題的處理而展現,用佛 教的概念來說,人間性即人對其處於緣起法之間的自覺與反省。
相對於西方近代思想由「主體性」以說「人」,現代哲學的現 象學開創者胡塞爾(E. Husserl)提出了交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 ty,或譯為主體際性)概念,這個概念較接近此處所稱的「人間性」
概念。但無論是主體性或主體際性概念,西方哲學還是常由預設一 種實體性的自我含義出發,假定人之自由或者理智的絕對性作為人 之本質。
但我所提出的佛教的「人間性」概念,則是由緣起論(或說反 實體主義)出發,指出凡「人」之存在,即不可離於人與人們或者 人與世界的緣起「之間」,因為沒有任何絕對自由與絕對智慧可以 超越緣起脈絡而獨立存在,即便是覺悟者佛陀,其所謂的「覺悟」
即指:覺悟了凡存在即為緣起的存在,而非超越緣起的存在。故覺 悟即指,面對諸般緣起而無常變化的世間,而具有自持其心、恰當 應對世間的智慧,而非指獲得永恆不朽生命,或者超越一切、改變 一切的神通能力。
故人間性不是就人類在生物學上的類概念來說其具有不變的本 性,因為個別的人,會因其面對因緣而有不同的應對方式,而呈現 不同的生命品質;不變的「人性」只是設定用來理解人類共同性的 說法,依佛教來說即為「假名我」。而「人間性」一詞,自然也是 一個假借語言所設定之詞,但此處所要揭櫫的不是人的自然本性,
而是人該當具有的、真實面對自己及一切諸法之緣起,且就在這緣 起之間的生存方式。
「人」若泛指一切面對因緣而具有自覺活動的存有者而言,則 所謂的「人間性」便更指此自覺的存有者,不會只思考其自身而僅 為一獨我論者(egoism),而是必定關注或思考「其自身存在於……
之間」。如果只思考「我」之自身,至多只彰顯了主體性;而願思 考著「在……之間」,便不只可開發出多重主體的概念,更重要的 是彰顯了自知自身為一緣起性的存有。一言以蔽之,「人間性」即 指,基於緣起觀,對自己及一切與自己必定有某種相關的緣起性的 自覺,並據此以行動。
二、 由理解經驗中的「一多相即」說「人間性」
由此再談人對「在……之間」自覺的不同次第。一開始人對自 己與對象之間的察覺,由此開發出主體與客體概念;但這尚不是我 所要說的「人間性」概念,而只是主客、人我的分別性活動。雖由 此理解經驗,可以分別諸多異於我之他者,但他者與我常成對立,
而成為「你/我」結構。「人間性」乃意謂所謂的「自我」是與任 何他者具有一定之關連性的察覺,但此一察覺若朝向抽象的統一,
即視萬物與我為一體,而成為泛我論或泛神論的形式,也不是我所 謂的「人間性」,因為這是以抽象的、統一的「我」取代各各分殊 的萬有,將個別之「多」化約於抽象的「一」之中。
因此,「人間性」的覺察必須是既知人與所有一切萬物(不論 有情或無情物)有所關連,但此一關連自身只為統一性,卻不可用 以解消萬物之差別性,而入於一抽象之「體」的統一性;也就是統 一性不能取消自我與萬物各自的差別,而應就人我萬物於時空的流 變之中,體察各種關係的變化。覺察萬物之必有關連,此乃為統一 性的知覺經驗;覺察萬物必各有別,且各隨因緣流變而各自變異遷
謝,此為分殊性之知覺經驗;同時覺察 二者,方為佛教「在……之間」的人間 性的覺察。
「在……之間」實指緣起法中的 統一與個別性,以及定向性與流變性而 言。統一性與定向性並非實體性,而是 人對普遍性的體察(此為統一性),
至於追求此統一性,即為人之理智的 定向性。此統一性即《華嚴經》所稱 之「一」,個別性與流變性則為《華嚴 經》所稱的「多」。所謂個別性與流變 性是指各個存有之差異,以及存在本身 的有限,由差別而彼此限制,但同時彼 此成就,故各個事物必然會呈現所謂的
「多」現象;而「一多相即」則為同時體察前述二者,而自覺人之 存在處境,方有「人間性」的行動表現。
通過上述第一個由知覺理解經驗的角度,由人對「一多相即」
的察覺,以說明「人間性」即為「人在緣起法之間」的覺察之普遍 含義後,以下轉向具體面,直就人在佛教經典與文化及生命之詮釋 活動「之間」的考察,以說明人間性如何在現代人間佛教的「解行」
(理解與實踐)之間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三、「人間性」在經典詮釋活動之間的展現
佛教經典對佛教徒而言實屬聖說,但其性質有異於一般宗教 聖典之天啟及神聖不可變易的特質。佛教自初期聖典所教導之「四
覺察萬物必有關連;覺察萬物 必各有別;能夠同時覺察二者,
才是佛教的人間性覺察。
(王卉娟/ 繪)
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
即開啟了佛教經典的詮釋空間。2
不過佛教的經典詮釋,除了釋經的「論」之外,更特別的是佛 教經典的自我擴張現象。這一現象就歷史研究而言,自然是後世假 託佛說而成立。但就佛教內部而言,後世對佛法的詮釋與開展之成 果得以上升至「經」的地位,實含蘊由「一佛」轉向「諸佛」的佛 陀觀之變易,並以此解消所謂的「假託佛說」的問題,而以經典之 義理、精神是否合乎佛法,作為佛經的判準。
這樣固然造成佛教思想及內涵有容易被改易的危險,但相對而 言,在時間歷史中的佛教,本身不也就是緣起現象之一?永遠保持 其原貌而不變的佛教實是不可能之事。相對而言,佛教若要維持存 在世間,必定在時間遷流與世事變化之間,時時保持對其所處時代 之問題,具有隨緣回應與自我調整的能力,才能維持佛教之精神方 向。
故從佛教之詮釋開展的現象來看,我們必須了解其詮釋活動必 須在不變與改易佛教的兩重危險之間,開出一個既能維持佛教義理 方向,又能夠回應時代問題的「中道」,這才是佛教詮釋的適當發 展。而且此中道的維繫,不是一次便足,而是得要隨時動態調整的 活動(以此之故,菩薩乃有無量法門誓學、應學)。除此之外,中 道的調整仍應有具體的指南,也就是安住於生死的「涅槃」,以及 透過利他行以剝離自我習氣及執著的「慈悲」。因此,涅槃、中道、
慈悲三者,在佛教思想中是「人」如何應對處於生死流轉之世間的 基礎指南,三者確立了佛教解行的方向,既是我所稱的佛教文化哲
2. 見拉莫特:〈對佛教文本解釋的評價〉,收錄於羅垃茲編,周廣榮等譯:《佛 教解釋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1-16。
學的基礎,3同時也可作為佛教經典詮釋開展的基礎。
由人間性的思考角度來看,「涅槃」是關乎生與死之間,「中道」
是關於對立與分別之間,「慈悲」是關於人己以及利己與利他之間,
人如何在此各種緣起法「之間」的考察。將此三個概念放在佛教歷 史上,對佛教如何由個人問題走向更廣闊的文化世間處境之關懷與 解答,這是拙作《佛教文化哲學》所得到的成果。我以為,將這三 個概念轉向佛教經典詮釋,依然具有定向之參考作用。
至於佛教經典的自我詮釋,或即經典的增廣與開展,以及如何 判定新增之經典是否依同合乎佛教,除可依上述三個思想為判準外,
當人將佛經視為閱讀與詮釋的對象時,面對佛經的閱讀理解,如何 不致於變成任意解釋、過度解釋,則我們可以對「四依」之說再進 行思考,以此說明在法與人之間(依法不依人)、在義與語之間(依 義不依語)、在了義不了義之 間(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在 智與識之間(依智不依識),
經典詮釋者既以佛教之思想傳 統為圭臬(如上舉「涅槃、中 道、慈悲」三項思想),又復 以自身的文化處境與生命經驗 作為印證的經典詮釋要求。
前者用思想傳統以保障詮 釋活動有所根據,並尊重既有 詮釋傳統當中所含蘊的成果;
3. 郭朝順:《佛教文化哲學》,台北:里仁書局,2012 年,第 3-5 章。
閱讀理解佛經時,必須對「四依」再進行 思考,才不致於任意解釋、過度解釋。
(李蕭錕/ 繪)
然若僅止於此,亦可能加深傳統之前見的限囿,淪於某種狹隘宗義 的不斷自語反復(tautology)。後者的操作之要點,在於令詮釋活 動可以被置於現代知識與文化脈絡情境之下,並以自己的生命經驗 作為考察、咀嚼、體驗經典與自身理解的符應關係,從而擴大視野,
深化自己的知見與理解,翻轉自身的盲點。
但後者的操作也一樣會有可能的遮蔽及危險,例如原來以現代 知識與文化情境作為詮釋的脈絡之理由,意在避免經典詮釋只停留 在傳統的語言與理解範疇,而無從與現代文化發生相應的情形,故 其目的乃在避免經典詮釋如前一操作之囿於傳統;但如果過度強調 現代文化與知識的絕對性,也可能使得經典詮釋只成為現代知識文 化的註腳,卻無由發現現代知識文化依然有其限制與不足之處,反 而自陷於現代知識的前見。此一情況在科學主義的偏見中,即以現 代科學作為裁判一切乃至經典詮釋的標準,事實上這種偏見即是一 種化約式的觀點,反而窄化經典的意涵。4
除此之外,後者的操作還有另一個情況可能發生,即將個人有 限的生命經驗擴大,甚至取代經典的原本意涵,遂令本來用生命經 驗與經典意涵相互交談、印證的操作,極可能會淪為假藉經典詮釋 用以註解自身的有限經驗,這也一樣會呈現窄化經典的現象。殊不 知生命與經典之間的交映,既為了擴大自身生命經驗的內容與深度,
同時也為了使經典的內涵,透過理解與詮釋活動,得以呈現活生生 的意義與價值,促成意義與理解的流動。一旦經典不再有人閱讀與 理解,便只是無生命的材料,故經典是藉由閱讀與理解活動而重新
4. 科學的特性是需有可修改性,這點已由科學哲學家 Karl Popper 說得很清楚,成 為科學哲學的常識,因此以科學理論等同真理,且用來證成佛教思想的作法是 有危險性的。
再生,然而經典的再生,5並不該是全然被異化為只餘其名而喪失其 義的結果。
循上再回到「四依」之原則來進行分析,「四依」談及四組「依」
與「不依」,透過歸納我們可知「依」的是「法、義、了義、智」,
「不依」的是「人、語、不了義、識」。對此兩組四法再加歸納推想,
可以得出這樣的觀點:「人、語、不了義」是隨著時間因緣流變的 現象,而最後的「識」即指對此流變現象的分別性認識,分別或了 別即是識(vi-jñana)的梵文原義;相對的,可「依」的「法、義、
了義」,即指在流變現象中仍存有一致或普遍的精神、意涵之定向,
但此須依非分別性的「智」(jñana)來加以揭露。到了大乘時期,
更進而說此智即為超越的智,即般若(pra-jñana)之原義,且唯依 般若方能正確揭示此普遍性的「法、義、了義」之所依。
將四依的分析,結合上述兩種經典詮釋的操作來看即可以明 白,經典詮釋活動必要面對的課題,即是詮釋者必須在自身存在的 現代因緣與經典存在的歷史條件「之間」,展開對於由「人」用
「語言」所說帶有特殊時代性意義之經典,對其所含蘊之超越時代 限制、至今依然有效及有價值的普遍性「法、義、了義 」加以探 索、解讀與實踐。在此過程中,傳統既保障但也遮蔽了普遍性「法、
義、了義」的開展。其「遮蔽」是指詮釋者一旦囿於傳統,便無法 擴大或深化傳統的詮釋,而陷於不斷自語反復的情境;但傳統之「保 障」,即指傳統具有限制詮釋任意流溢之效果。於是經典必在詮釋 傳統與現代情境「之間」流動,但此活動不可以只為一種分別性知 識的獲得,而必須為超越之智的啟發,否則無以藉由經典拓展詮釋
5. 關於「經典的再生」,不得不歸功於高達美(Hans-Georg Gadamer)《真理與 方法》一書對我的啟發。
者個人的生命經驗,更無有所謂獲得超越智慧的可能。
四、結語
「在……之間」是存在的事實,但思惟活動的特質,傾向於把 握流變中的不變,故思考常有抽離對象,使之脫離緣起流變以便於 思考進行的特質,就如同科學實驗必須控制變數,俾令可以觀察到 所欲觀察的現象。但真實的存在處境,則是任何人、事、物皆無法 絕對抽離出緣起變化之流中,於是思惟活動的結果,便會與存在現 象的真實面貌之間,始終隔了一層距離,乃至以思惟取代存在的事 實真相。除非思考者能將思考所獲得的不變,重新置入流變之現象 以檢視之、修正之,如此才能逐步趨向真實。於是,面對各種緣起 現象之變動不居,尋求在變化中的「真實」,但須得明白所得之「真 實」不是絕對不變,而是必須在時時追尋與探索的過程中,方能呈 現其完整之真相。
「真實」始終稍縱即逝,從不能因一次性抽象活動所摘取之內 容,便以為思惟所得便等同於真實,更遑論從思惟到語言之間,依 然存著界限與差異。於是作為思惟者的「人」,便得時時觀察因緣,
與一切因緣對應並對話,以求真實能乍現於吉光片羽中,然後在一 次次的思惟觀察中逐漸朗顯。
因此,在變動不居、起滅無常的現象裡,佛教之「空」從不是 指一無所有,而是緣起萬法過於豐盈,導致「實無所說」。以此之故,
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須菩提即稱:世尊!以般若波羅蜜實 是無相無貌、無言無說故。諸佛知一切諸法無相無貌、無言無說,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弟子說諸法亦無相無貌、無言無說。6
6.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10,〈法稱品 37〉,CBETA, T08, no. 223, p. 291a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