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函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函"

Copied!
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73064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

承辦人:江秀玲

電話:06-2679751#16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南市衛心字第10801349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134943A00_ATTCH1.PDF、0134943A00_ATTCH2.odt)

主旨:衛生福利部委託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辦理「家庭暴力高危 機個案動態風險評估及多面向評估指引」教育訓練,請貴 單位薦派相關人員參訓,並准予參訓人員公差假,請查 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30日衛部護字第1081401289號函辦 理。

二、鑑於第一線人員異動頻繁,衛生福利部本(108)年度委託財 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辦理旨揭訓練,邀請熟稔旨揭 指引之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講師,俾協助從事家庭 暴力高危機個案之警政、社政及衛生醫療人員,能清楚地 瞭解旨揭指引之內容及操作方式。

三、有關旨揭訓練辦理梯次、時間、地點及各直轄市、縣(市) 報名場次原則,說明如下:

檔  號:

保存年限:

0

承辦單位:企劃管理部 來源:電子公文交換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2 頁,共 2 頁

於本年8月26日(星期一)假台南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701 教室(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7樓)辦理。

1、北區:新竹縣以北、宜蘭縣及花蓮縣,以參加北區為 原則。

2、中區:苗栗縣以南至雲林縣以北,以參加中區為原 則。

3、南區:嘉義縣以南縣市及台東縣,以參加南區為原 則。

(二)考量本年度參與旨揭指引督導計畫預定於本年9月份開 始,故參與督導計畫之縣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縣、

嘉義市、台南市、金門縣、澎湖縣及連江縣)各防治網絡 成員以報名南區為原則。

四、旨揭訓練對象以從事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服務之家防官、

家防社工、衛生局人員、心理衛生社工人員、精神照護關 懷訪視員、自殺關懷訪視員等為主,每區參加人數以90人 為原則。全程參與並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本部將核給6小時 之終身學習時數;另參與者具社會工作師身分者,將核給 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正本: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臺南市政府所屬各衛生所 副本:本局心理健康科

05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衛生福利部 函

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 488號

傳  真:(02)85906062

聯絡人及電話:邱琇琳(02)8590667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衛部護字第10814012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南區場報名簡章1份 (1081401289-1.docx)

主旨:為本部委託辦理「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動態風險評估及多 面向評估指引」教育訓練,請貴機關薦派相關人員參訓,

並准予參訓人員公差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第一線人員異動頻繁,本部本(108)年度委託財團法人 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辦理旨揭訓練,邀請熟稔旨揭指引之 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講師,俾協助從事家庭暴力高 危機個案之警政、社政及衛生醫療人員,能清楚地瞭解旨 揭指引之內容及操作方式。

二、有關旨揭訓練辦理梯次、時間、地點及各直轄市、縣(市) 報名場次原則,說明如下:

(一)分別於北區、中區及南區各辦理1場次,其中北區場及中 區場預定於本年9月份辦理(報名簡章另發);而南區場訂

於本年8月26日(星期一)假台南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701 5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2 頁,共 2 頁

原則。

2、中區:苗栗縣以南至雲林縣以北,以參加中區為原 則。

3、南區:嘉義縣以南縣市及台東縣,以參加南區為原 則。

(二)考量本年度參與旨揭指引督導計畫預定於本年9月份開 始,故參與督導計畫之縣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縣、

嘉義市、台南市、金門縣、澎湖縣及連江縣)各防治網絡 成員以報名南區為原則。

三、旨揭訓練對象以從事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服務之家防官、

家防社工、衛生局人員、心理衛生社工人員、精神照護關 懷訪視員、自殺關懷訪視員等為主,每區參加人數以90人 為原則。全程參與並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本部將核給6小時 之終身學習時數;另參與者具社會工作師身分者,將核給 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四、另副本抄送內政部警政署,惠請轉知所屬單位依前開說明 二、三薦派相關人員報名參訓。

正本:各直轄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各縣市政府、地方政府衛生局

副本:內政部警政署、本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以上均含附件)、本部保護服務司、財團 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

部長 陳時中

80

(5)

教育訓練報名簡章(南區)

壹、 目標:

協助服務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之警政、社政、衛政,清楚瞭解家庭暴力高危機個 案動態風險評估及多面向評估指引之內容與操作方式。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

參、 辦理時間:

108年8月26日(一) 09:00-16:30,合計6小時。

肆、 辦理地點:

台南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701教室(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七樓)

伍、 培訓對象:

各縣市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服務之家防官、家暴社工、衛生局人員、

心衛社工、精神照關員、自殺關訪員等

陸、 報名方式:

1.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qllXR (需區分大小寫),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08 年8月19日(一)或90名額滿。

(掃描右方 QR Code 連結報名表單)

2. 報名成功將統一於108年8月20日(二),以報名表填寫之電子信箱回傳告 知,請自行查閱確認或來電確認(06-2621631,魏專員),因故無法參加 請於活動開始前3天電話告知,以利備取者依序遞補。

3. 本課程提供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生學習時數申請。

4. 響應環保及保護生態環境,請自備水杯及環保餐具。

(6)

柒、 課程內容: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學員報到時間 0845 - 0900

0900-1200

1. 家 庭 暴 力 高 危 機 個 案 動 態 風 險 評 估、解讀與運用

2. 系統介面介紹與操作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王珮玲教授

午膳充電、交流分享 1200 - 1330

1330-1530

1. 多 面 向 評 估 指 引 ( 內 容 、 適 用 對 象、使用時機與使用方式)

2. 安全網主持人角色任務與策略(主 持人與外聘督導角色區分與分工) 3. 網絡資訊交流核對與協力作為

(警政)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王珮玲教授

(社政)

現代婦女基金會南區工作站 吳淑美主任

(衛政)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黃志中局長

1530-1630 1.縣市經驗分享 2.QA 時間與綜合座談

現代婦女基金會南區工作站 吳淑美主任

賦歸 1630~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2.學校指定專人擔任餐飲衛生 督導人員,如非營養師或相關 科系人員,是否接受 32 小時餐 飲衛生講習課程。.

經濟部工業局、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桃竹苗四縣市政府等相關年度統計資料,經

地方政府訪查人員應填寫外籍勞工業務訪查表;經入出國管

在社福外勞部分,雖然「因料理家務而未參與勞動市場人數增 加率」、 「本國居家服務員人數增加率」、

104 年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護理人員甄選,綜合護理 學科題本,題本採雙面印刷,共 100 題,測驗時間 90

二十一、其他經 直轄 市、縣 (市)政 府或其 委託計 畫之社 工人員 訪視評 估確有 經濟困 難,且有 就業意 願之失

畫之社 工人員 訪視評 估確有 經濟困 難,且 有就業 意願之 失業者

市、縣 (市)政 府或其 委託計 畫之社 工人員 訪視評 估確有 經濟困 難,且有 就業意 願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