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
(一)一般守則
1.稿訊以文字檔橫式書寫。
2.每則稿訊開始寫【記者XXX報導】或【記者XXX特稿】。簡訊、專題報導 免寫,但在稿訊結尾寫上自己的姓名,如(XXX)。
3.簡體字雖可用,但以一般人能認識的為限。
4.數字、人名、地名、專有名詞和容易混淆不清的字都寫正楷,並詳加校對。
5.外國文字、地址、電話非有必要,儘量少用。
6.外國文字、數字使用「半形」輸入,標點符號使用「全形」。
7.特殊筆畫、少見、及故意寫錯的字,應特別提醒編輯注意,如林玉「体」。
8.機關團體的公關稿,必須再採訪、改寫。除非是公益需要,不寫聯絡電話、人 員,更不寫「歡迎報名參加」。
9.即時寫稿,儘快交稿。
10.稿訊完成後,應全文校讀一遍,然後存稿。
11.撰稿人應比較核稿稿樣、刊出文稿,注意有什麼改變。如有誤差,應即時溝通 (二)文體
1.用純正簡潔的語體文寫稿。
2.假定讀者是國民義務教育程度寫作。
3.注意「可讀性」,凡講話時不用的字,如「該人」、「該公司」、「之」、「咸認」,
應儘量不用。
4.避免用抽象、誇大的形容詞,如「多采多姿」、「人山人海」。
5.不濫用成語典故,不亂創名詞術語。
6 6.寫純淨的中文,不要用西化的句子,如:
(1)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現在收購土地很少按公告現值來徵收,原因就是公告 現值很少反映實況。(錯)
政府現在收購土地少按公告現值來徵收,原因是公告現值很少反映實況。
(對)
(2)作為一個丈夫,他是失敗的,但是作為一個市長,他卻是成功的。(錯)
他是個失敗的丈夫,卻是位成功的市長。(對)
(三)段落
1.多使用短句子、短段落。每段最好不超過一百五十字;導言應儘量在六十字內 寫完。
2.導言要簡鍊,直接有力,具概括性,並要能引人注意。
3.導言不宜使用直接引語;除非這句話特別有意義,能吸引人。
4.每段開頭不宜用同樣的語句;尤其是相鄰的兩段,更要避免。
6.新聞寫作各段應層次分明,每段完整敘述一件事實。
7.段落順序,把最重要的部份放在前面,次要的放在後段。
(四)用字用句
1.用常用、簡單易認的字(引用全文或整段原文例外),舉例:
余、本人、本席、個人──我 吾人──我們
渠、彼──他 彼等──他們
他稱、渠謂、彼稱──他說 之、底──的
係──是 即為──就是 俱、皆、均──都 亦──也
甚、頗──很 旨在──目的在
至為、甚為──很、非常 暨、偕、偕同──和、及、與 迄、至──直到、到
假文藝中心──在文藝中心 及由──由
業經──已經、已由 赴──去、到達
抵、抵達──到、到達 甫自──剛從
此、此次、此項──這、這次、這項 乘、搭乘──坐
嗣後──以後、今後 走訪──訪問
叩詢、叩問──詢問、問 蒞臨、親臨──到
訓話──講話、演說 訓示──指示
訓詞──致詞 令飭──通知
延見、延晤──接見、會晤
晉謁、謁見、拜謁、晉見──拜會、拜訪、會見 我英勇三軍──三軍、國軍、中華民國三軍 我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我們中華民國 手諭──書面指示
恭讀──宣讀 恭請──請 恭候──等候 恭聆──聽 恭送──送行 恭祝──祝賀 禮聘──聘請 函告──通知
接篆視事──到任、就任
2.寫短、簡單句子,省去廢詞,舉例:
平均每月收入達萬元之譜──平均每月收入約一萬元 服務新聞界達三十年之久──服務新聞界三十年 自本月初起開始展出以來──自本月初展出以來
來華作為期十天的訪問(停留、講學)──來華訪問(停留、講學)十天 辦理各項應辦手續──辦理各項手續
一行三人──三人
財政收支則漸趨平衡──財政收支漸趨平衡 應邀在場觀禮者──應邀觀禮的、觀禮的 施以六個月的訓練──訓練六個月
正在進行商談中──正在商談中 開始在華府進行談判──在華府談判
兩校棒球隊定期舉行比賽──兩校棒球隊定期比賽 日內舉行磋商──日內磋商
羅光應邀以「中國文化」為題,即席發表演說── 羅光在會中演講「中國文 化」
高中畢業會考與大學入學考試合併一起辦理── 高中畢業會考與大學入學考 試合併辦理
不予置評──不置評、不評論 相互交換意見──交換意見
今天起開始在民政課公開辦理報名──今天開始在民政課報名 加以詳細研究──詳細研究
表示感謝和歡迎之意(之忱)──表示感謝和歡迎
他獨自一人前往──他獨自前往、他一個人前往
他分別前往拜會市公所、市代會──他分別拜會市公所、市代會 依法予以處以一年徒刑──被判刑一年
由於他個人優異的表現所致──由於他的優異表現 九十高齡的老先生王大孝──九十歲的王大孝 一律給予補助──一律補助
因有現住人反對,以致未能拆除──因有現住人反對,未能拆除 予縣政府以協助──協助縣政府
以配合發展──配合發展
並由美國派顧問來華協助──美國派顧問來華協助 將不予以宣布──將不宣布
決定予以收回,並予拆除──決定收回拆除 今天正式公告──今天公告
警方正進行調查中──警方正調查中 前往金山參觀──到金山參觀
投資經費九千萬美元──投資九千萬美元 約八萬九千多元左右──約八萬九千元
範圍包括瓊林、營盤、丹鳳......等等各里──範圍包括瓊林、營盤、
丹鳳等里
3.少用專門術語,如「或然率」。
4.少用倒裝句,如「畢業於台北工專的鄭余鎮」,改為「台北工專畢業的鄭余鎮」。 5.避免使用雙否定句,如「他不認為這項措施不可行」,改為「他認為這項措施 可行」。
6.謹慎使用「最」、「甚」、「極為」等形容詞。
7.避免使用價值判斷字眼,如「積極」、「踴躍」、「新莊市民有福了」、「不幸一分 敗北」。
8.少用「予」、「予以」。
9.不用官方文書常用的文句,如「恭讀」、「訓示」、「指示」、「奉准」、「謁見」。
10.少用「頒」字,「頒獎」、「頒發」是上對下的意義,不可濫用。
11.不用「親臨」、「親自主持」。
12.使用「他說」,少用「他表示」;「表示」的意思不夠明確。
13.使用「市民」、「居民」,不用「民眾」。
14.中文名詞可表多數或單數,後面不加「們」,如「市民代表」,不用「市民代 表們」。但代名詞可加「們」,如「我們」。
(五)人名及職稱
1.文中第一次提到一個人物時,應寫出他的職銜或身分全稱,不可一開始就用簡 稱,如「市民代表主席葉義賢」,不寫「民代葉義賢」。
2.全銜全名同用時,職銜在前,如「市長蔡家福」,不寫「蔡家福市長」。
3.若干人同用一職銜時,職銜在前,如「新莊市民代表葉義賢、陳振宗、盧世南、
徐陳麗華」。
4.一則新聞中第二次以後提到時,可直稱姓名。
5.文稿中寫到任何人物,不空一格。
6.通常在姓名之後不加「先生」、「小姐」或「女士」。
7.寫「張太太」,不寫「張妻」、「張夫人」、「張氏」、「張婦」、「張媼」。
8.不用「氏」字,如「盧阿園說」,不寫「盧氏說」。
9.對七十歲以下的人,不用「老」。
10.使用一個人的「名」,不用「號」,如「羅光」,不寫「羅焯炤」。
11.博士學位可以用作一種頭銜,如「尤清博士」;碩士和學士不可用,如「張碩 士」、「金學士」。
12.榮譽博士學位,不用作頭銜。
13.不輕易使用「黨國元老」、「耆宿」、「權威」、「專家」、「發明家」、「僑領」等 頭銜,更不可用作稱謂,如「張xx元老」、「林xx權威」、「陳xx專家」。
14.不替人濫加封號;會畫畫、寫字的,不見得人人是「大師」;會拉小提琴、彈 鋼琴的,不見得人人成「家」。加上「著名」兩個字的,更要細加衡量,演員 不見個個是「星」,唱歌的慎用「名」歌星。
15.不替人濫升職等,如「副教授」不等於「教授」,「副處長」不等於「處長」,
學校的職員不可稱為「教師」或「教員」。
16.外國人名,應譯全名。譯外國人姓,不應簡寫。例如寫「前蘇聯總統戈巴契 夫」或「戈巴契夫」;不可寫「戈總統」、「戈先生」、「戈氏」。
17.不隨便使用「第一家」、「首次」、「世界第一」、「最著名的」、「唯一」。
18.新聞稿應列明新聞來源,不可隨意稱「某單位」、「張姓課員」等。如有特殊 需要,應向採訪組長說明。
19.留意人名、職稱正確性,如「行政祕書楊惠淼」,不是「主任祕書楊惠淼」。
(六)地名及機關名稱
1.「省」、「縣」、「市」,應寫全銜,如「台灣省」,不寫「台省」;「台北縣」,不 寫「台縣」。
2.中國大陸地名,除大都市以外,第一次提到時,應寫出省份來,如「山東曲阜 縣」、「江西景德鎮」。
3.各國地名,除大家所熟知的,第一次提到時,應寫出國名,如「泰國清邁」。
4.機關團體名稱在新聞中第一次出現時,應用全名。除了確為新莊市民所熟知並 能接受者,如「市代會」、「署立醫院」等,不宜用簡稱。
5.政府機關名稱並不繁冗,不宜再簡略。例如「台北縣政府」,不稱「北縣府」,
「市公所」不稱「市所」。
6.留意機關全稱,如「台北縣警察局新莊分局」,不宜寫成「新莊市立分局」。為 免讀者混淆可再加層級,如「新莊市獅子會」、「台北縣環保局」。更不可以自訂
名稱,如「新莊市公所」不可寫成「新莊市政府」。
7.儘可能省略「新莊市」,如直接寫「中港路」。
8.不宜以輔大學生習慣稱呼地區,如「514 巷」應是「中正路 514 巷」。
(七)日期、時間
1.記述國內事情,用國家正式年曆。
2.「日曆年度」、「會計年度」、「學年度」計算方式不同。提到會計年度或學年度 時,應寫明,如「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十一會計年度」、「八十一學年度」。
可用「今年」、「本年度」、「這個學年度」,但不用「今(八十一)年」,「本(八 十一)年度」。
3.寫明日期,不以寫稿日為準而寫成「今天」、「昨天」、「明天」,。
4.出刊期間的新聞只須寫出日期,不必寫月份;跨越月份、年度應寫明,如「四 月」;但不寫「下(四)月」、「上(二)月」。
5.寫一個「星期」或一「週」,不寫一個「禮拜」;「星期日」不寫「禮拜天」。
6.儘量避免用「頃」、「日昨」、「日前」等不明確字眼表示日期。
7.寫年月日,不用阿拉伯數字,如寫「六十五年二月十五日」,不寫 「65、2、15」。
8.上午八時前,可寫「晨」;下午六時後,可用「晚」;餘酌以「上午」、「中午」、
「下午」或「清晨」、「凌晨」、「傍晚」、「深夜」區別。「下午一時」,不寫「十 三時」,更不可寫「下午十三時」。寫「上午十時三十分」,不寫「十點半」。
9.「三二九」青年節,不可寫「三廿九」青年節。
(八)數字及單位
1.新聞數字三位數內可用阿拉伯數字,三位數以上不用阿拉伯數字,如「八萬」
不寫「8萬」。
2.數字寫「十一」、「六百五十三」,不寫「一一」、「六五三」,以求明確。
3.三位數以上數字,應寫出萬千百十字樣,不寫應用數字,如「九三、九一○元」,
應寫「九萬三千九百一十元」;「五○○、○○○元」,應寫「五十萬元」。
4.除新台幣外,一則新聞中第一次提到某一種貨幣時,要註明,如「美元」、「日 圓」、「人民幣」。第二次以後可省略。
5.寫百分比要用中文全稱或阿拉伯數字,如「百分之九十三」、「93%」。
6.小數點「.」,寫稿時可用中文的「點」或阿拉伯數字,如「二點八九」,或 「2. 89」,不寫「二.八九」;「百分之五點三六」不寫「五、三六%」。
7.寫「五分之一」,不寫「1/5」。
8.「○」應寫「零」。如「五○六人」寫「五百零六人」,不寫「五百○六人」;「三 比○」,應寫「三比零」。
9.留意頓號與小數點的區別,如「1,027」 與 「1.027」不同。
10.特別注意計算分類數字與總數是否相符。
11.電話以阿拉伯數字寫出,並分別區碼,如 2992-9891。
12.避免讀者閱讀誤差,「約 40 萬人」應寫「約四十萬人」。
(九)度量衡
1.儘量使用公制。
2.注意公制、市制與台制的分別,寫明「公斤」、「市斤」或「台斤」;「公尺」、「市 尺」或「台尺」。
3.寫「公丈」、「公尺」、「公寸」、「公分」、「公釐」,不寫「十米」、「米」、「分米」、
「釐米」、「毫米」。
4.寫「里」,不寫「華里」。
5.寫「英里」、「英尺」、「英寸」,或「哩」、「呎」、「吋」;不可寫「英哩」、「英呎」、
「英吋」。
6.寫「碼」,不寫「英碼」。
7.寫「磅」,不寫「英磅」;寫「英兩」,不寫「盎斯」。
8.寫「海里」或「浬」,不可寫「海浬」。對於動態的風速、航速等,寫「節」。
(十)標點符號
1.正確使用標點符號,是寫好新聞報導的基本條件之一。
2.點號「,」:分開並列的詞語或子句,用點號。點號又稱為「逗點」或「逗號」。
3.句號「。」:一段文字的意思已經說完了,就用句號來表示。
4.刪節號「...」:表示話沒說完,沒寫完語氣沒完結;或表示省略、刪去了 一部份。
5.頓號「、」:文句中如有幾個連排在一起的名稱,可以用頓號分開,使其分明。
但是一個完整的短句子,裡面包含了兩個或三個名詞,可以不用頓號把它們分 開。例如「中韓斷航」不必寫成「中、韓斷航」;「中日韓三國壘球賽」不必寫 成「中、日、韓三國壘球賽」。
6.分號「;」:分號的用法,大致有三:
7 (1)兩個獨立的句子,在文法上沒有連接,但在意思上是相連的,就用分號。
8 (2)一個複句如有兩個以上的子句,其中之一已經用了點號,就可用分號來分 開它們。
9 (3)句子中有平列或對比的句子時,可用分號將之分開。分號較難使用,它是 介於點號與句號之間,有時不如用句號,更來得明白。
7.冒號「:」:冒號是總起下文,或總結上文。通常使用於書信、文告一開頭稱 呼語的下面,和說話引號的上面。至於直接引用他人的說話或意見,則不用冒 號,而用點號。例如:
(1)他說,他不能同意。(對)
他說:他不能同意。(不用)
(2)他認為,此時不宜調整利率。(對)
他認為:此時不宜調整利率。(不用)
8.引號「」『』:標出直接引用他人所說的話,或是標出特別著重的專有名詞。
(1)在與冒號同時使用時,請注意:
市長說:「我沒有意見。」(對)
市長說:我沒有意見。(錯)
市長說,他沒有意見。(對)
市長說:他沒有意見。(不用)
(2)直接引用他人所說的話,用單引號「」,專有名詞用單引號「」,在引號裏 再用引號,則外層用「」,裏面用『』。例如:
校長說:「我們要承先啟後,把『真善美聖』的精神延續擴大。」
(3)除非引號中只有一個字、一個詞,在其他情況下、把最後一個「。」「?」
「!」放在引號裏。例如:
國父說:「做大事,不做大官。」(對)
國父說:「做大事,不做大官」。(錯)
甲問:「局長什麼時候回來?」(對)
甲問:「局長什麼時候回來」?(錯)
乙答:「明天下午。」(對)
乙答:「明天下午」。(錯)
但是,用「」加在一個字或一個詞上,如果把標點加在「」裏面,就不對 了。例如:
紀念光輝的「三二九」。(對)
紀念光輝的「三二九。」(錯)
9.問號「?」:在文章裏表示疑問的語句用問號。但有時也會用錯,請注意:
他不知道老師為什麼要罵他?(錯)
他不知道老師為什麼要罵他。(對)
老師為什麼要罵他呢?(對)
10.新聞稿中應儘量少用驚歎號「!」、破折號「──」、夾注號「〈)」,並絕對不 用「!!」、「!?」、私名號「____」、書名號「﹏﹏﹏」。
(十一)特寫及專題報導
1.特寫、專題報導須先交採訪計劃表,說明報導目的、內容、採訪對象、需求 支援等,並充分與編採負責同學、老師討論,使報導題材更趨完整。
2.撰寫採訪計劃表應先參閱相關資料,研訂切實可行的內容,而非只是表面的 紙上作業。
3.特寫是針對新聞事實中特別的人、事、地、物等進一步的報導,可以加入有 限度的論述或記者的意見,以幫助讀者了解。
4.特寫寫作注重文筆、內容可讀性,取材、結構與寫作方式,不同於純淨新聞 寫作。拉長新聞內容、資料性的堆砌等,不能算是特寫。
5.專題報導指對新聞事實較深入、完整的描述。
6.撰寫專題應擬訂主標題、分段標題提供編輯參考。
10 7.專題報導文字較多,因此更應注意全文結構、可讀性,避免敘理不清、結構 不清、文字堆陳等毛病。
8.撰寫特寫、專題報導應主動協調主編、攝影組長、總監等,決定是否要其他 部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