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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序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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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序  论

被看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 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他说,使人民能给自 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 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

不同时代不同国民的不同富裕程度,曾产生两种不同的关于富国裕民的 政治经济学体系。其一,可称为重商主义;其二,可称为重农主义。关于这 两个主义,我将尽我所能,作详细明了的说明,而且将从重商主义开始。这 是近世的学说,在我国今日又最为人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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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通常流行的见解,是自然而然地因货币有两 重作用而产生的。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因为它是交易的媒 介,所以,我们用货币,比用任何其他商品,都更容易取得我们所需的物品。

我们总是觉得,获取货币是一件要事。只要有货币,以后随便购买什么,都 没有困难。因为它是价值的尺度,我们便用各种商品所能换得的货币量,来 估计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有很多货币的人,被称为富人;只有极少一点货 币的人,被称为穷人。俭朴的或想发财的人,被说成是爱货币的人;不谨慎 的、不吝啬的或奢侈的人,被说成是漠视货币的人。发财等于是有了货币。

总之,按照通俗的说法,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来,都是同义语。

象富人一样,富足的国家往往被认为拥有很多货币。在任何国家,贮积 金银被认为是致富的捷径。美洲发现后,有一个时期,西班牙人每到一个生 疏的海岸,第一个要问的问题,就是近处有无金银发现。他们就根据这种情 报,判定那个地方有没有殖民的价值,乃至有没有征服的价值。以前,法兰 西国王特遣僧人普拉诺・卡尔比诺去见有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位王子。据这位 大使说,鞑靼人所常常问到的,只是法兰西王国的牛羊多不多。他们的问题 和西班牙人的问题有同样的目的。他们想要知道那个国家是否十分富足,值 得他们去征服。鞑靼人和其他一切牧畜民族,大都不知道货币的用处;在他 们中间,牲畜便是交易的媒介,便是价值的尺度。所以在他们看来,财富是 由牲畜构成,正如在西班牙人看来,财富是由金银构成一样。在这两种看法 中,鞑靼人的看法也许最接近于真理。

洛克先生曾指出货币与其他各种动产的区别,他说其他各种动产是那么 容易消耗,以致由这等动产构成的财富不太可靠:今年富有这等动产的国家,

即使毫无输出,只要是奢侈浪费,明年就可能很缺少这等动产。反之,货币 却是一个可靠的朋友,它虽然会由这个人转给那个人,但若能使它不流出国 外,就很不容易浪费消耗。所以,在他看来,金银乃是一国动产中最坚固最 可靠的部分;他认为,由于这个缘故,增加此等金属,应当是该国政治经济 的大目标。

另一些人却以为,一国如能脱离全世界而存在,则国内流通的货币无论 多少,都毫无关系。借这种货币而流通的可消费物品,只会换取或多或少的 货币;他们认为,这样的国家实际上是富是贫,完全取决于此等可消费物品 的丰饶或稀少。但对于那些同外国发生联系,而且有时不得不对外作战,因 而有必要在远地维持海陆军的国家,他们的看法却又不同。他们说,除了送 出货币来支付给养,否则就无法在远地维持海陆军,但要送出货币,又非先 在国内有许多货币不可。所以,每个这样的国家都必须尽力在和平时期累积 金银,一旦需要,才会有财力进行对外战争。

由于有这些通常流行的见解,欧洲各国都尽力研究在本国累积金银的一 切可能的方法,虽然没有多大成效。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以此等金属供给欧洲 的主要矿山占有者,它们曾以最严厉的刑罚或苛重的关税禁止金银输出。往 时,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似乎也都采用类似的禁止办法作为它们政策的一部 分。在某些古代苏格兰议会法案里,我们会出乎意料地发现,亦曾以重刑禁 止金银输出国外。法兰西和英格兰古时候也曾采用同样的政策。

当那些国家成为商业国时,商人们在许多场合总感到这种禁令非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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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他们以金银为媒介,向外国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输入本国或运往别 国,比用任何其他商品为媒介,往往都更为有利。因此他们反对这种禁令,

认为它妨害贸易。

他们说,首先,为购买外国货物而输出金银,未必会减少国内的金银量。

反之,还往往会增加那种数量;因为,如果外货消费额并不因此而在国内增 加,那些货物就可再输出国外,以高利润在那里售出,所以,带回来的财宝 也许会比原来为购买货物而输出的金银多得多。托马斯・孟把这种国外贸易 的作用同农业的播种期和收获期相比较。他说:“如果我们只看见农夫在播 种时期把很多优良谷物撒播到地里去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把他看做一个狂人 而不是农夫。但如果我们再考察他在收获期间的劳动,我们就会发现,他的 行为是既有价值又有很大的收获的。收获才是他努力的目的。”

第二,他们说,这种禁今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

极容易向外走私。他们以为,只有适当地注意所谓贸易差额,才能防止这种 输出。当一国输出的价值大于输入的价值时,外国就欠它一个差额,那必然 以金银偿还,从而增加国内的金银量。当输入的价值大于输出的价值时,它 就欠外国一个差额,这必然也以金银偿还,从而减少国内的金银量。他们认 为,在这种情况下禁止金银输出,就不但不能阻止金银输出,而且将使金银 输出加多一层危险,从而使金银输出加多一层费用。所以,在这种禁令下,

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购买外国汇票的人,对于售卖外国汇票的银 行,不仅要对运送货币的天然风险、周折与费用付出代价,而且要对由于禁 止金银输出而产生的意外风险付出代价。汇兑愈是不利于一个国家,贸易差 额亦必然愈是不利于这个国家。与贸易差额顺差的国家比较,贸易差额逆差 的国家的货币价值必定相应地低得多。譬如,英、荷两国间的汇兑,若百分 之五不利于英国,则在汇兑时便须以英银一百零五盎斯购买荷银一百盎斯的 汇票。英银一百零五盎斯既然与荷银一百盎斯的价值相等,故亦只能购得相 应数量的荷兰货物。反之,荷银一百盎斯却与英银一百零五盎斯的价值相等,

故亦可购得相应数量的英国货物。总之,售给荷兰的英国货物将以低得那么 多的价格出售,而售给英国的荷兰货物又将以高得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这都 是由于汇兑的这种差额。英国货物所换回的荷兰货币少得那么多,而荷兰货 物所换回的英国货币却多得那么多。所以,贸易差额就必然在那么大的程度 上更不利于英国,必须把更大数量的金银输往荷兰,以弥补差额。

以上的议论有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有一部分却是强辞夺理的。认为贸易 上的金银输出往往有利于国家的议论,是正确的。认为在私人觉得金银输出 有利时,禁令不能防止金银输出的议论,也是正确的。但他们如下的议论却 是强辞夺理,即:要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国其他有 用商品的数量,需要政府更大的关心,自由贸易能确保这些商品的适量供应,

毋需政府给予那样的关心。他们又说,汇兑的高价必然加剧他们所谓的贸易 差额的不利程度,或导致更多的金银输出,这样的说法也是强辞夺理。诚然,

这种高价极不利于该欠外国债务的商人。在购买外国汇票时,他们要以高得 那么多的价格付给银行。但是,虽然由禁令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使银行索取额 外费用,却未必会因此而输出更多的货币。这种费用,一般是在走私时在国 内支付的,它不会使人在所需汇出的数目以外,多输出一文钱。汇兑的高价,

也自然会使商人努力平衡他们的输出和输入,使他们尽量缩小他们的支付 额。此外,汇兑的高价必定会产生类似课税的作用,因为它增高外货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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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减少外货的消费。所以,汇兑的高价不致于增加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额,

而只会减少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额,因而也会减少金银的输出。

尽管这样,那些议论却使听取它们的人深信不疑。它们是由商人们向国 会、王公会议、贵族和乡绅们陈述的;是由那些被认为了解贸易的人向那些 自认为对这种问题一无所知的人陈述的。贵族及乡绅和商人一样,都从经验 中知道,国外贸易可以富国,但对国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他们却没有一 个懂得清楚。商人们完全知道,国外贸易如何使他们自己富裕。理解这个问 题,原是他们的份内之事。但了解国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却不是他们的 份内之事了。除了在他们要向国家请求改订国外贸易法案的时候,他们从来 不考虑到这个问题。只有在请求改订法律的时候,他们才必须陈述国外贸易 的有利结果,才必须陈述现行法律如何阻碍这种有利的结果。他们向那些要 对这种事情作出决定的裁判官说,国外贸易可以带货币回国,但国外贸易法 却使国外贸易所带回来的货币比没有这种法律的时候少。裁判官听了这个说 法,也觉得十分满意。这种议论于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法兰西和英格兰的 金银输出禁令,仅以本国的铸币为限。外国铸币和金银块的输出,听其自由。

在荷兰和其他一些地方,这种自由甚至扩展到本国铸币。政府的注意力,从 对金银输出的监视,转到对贸易差额的监视,而把贸易差额看作能够引起国 内金银量增减的唯一原因。他们放弃了一种毫无结果的监督,转向另一个更 为复杂、更为困难但却是同样毫无结果的监督。托马斯・孟的《英国得自对 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一切商业国家政治经济 的基本准则。内地或国内贸易,尤其重要的是,即那种以同量资本可提供最 大收入而又能使本国人民获得最大就业机会的贸易,却被视为只是国外贸易 的辅助。据说,国内贸易既不能从外国带货币回来,也不能把货币带出国外。

所以,除非国内贸易的盛衰可以间接影响国外贸易的状况,否则它就决不能 使国家变得更加富裕或更加贫困。

没有葡萄园的国家,须从外国取得葡萄酒;同样,没有矿山的国家也无 疑地必须从外国取得金银。然而,政府似乎不必更多注意某一物品而更少注 意另一物品。一个有资力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

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决不会缺少那些金属。金银象一切其他商品一 样,必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正因为它们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所 以其他一切商品也都是那些金属的价格。我们完全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 无需政府注意,也总会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葡萄酒;我们可以同样有把 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总会按照我们所能购入或所能使用的程度,给我们提供 用以流通商品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银。

在各个国家,人类勤劳所能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自然会按照有 效需求,即按照愿意支付为生产这种商品和使它上市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

劳动与利润的那些人的需求,自行调节。但按照有效需求而发生的这种调节 作用,在金银这种商品上最为容易,也最为准确;这是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 值大,最容易从一处地方运到另一处地方,从价廉的地方运到价昂的地方,

从超过有效需求的地方运到不足以满足有效需求的地方。譬如,如果英格兰 除自己所拥有的黄金外,其有效需求还需要一定数量的黄金,那末一艘兼载 客货的定期邮船就可从里斯本或从其他可以购买黄金的地方运来黄金五十 吨,用以铸成五百多万几尼。但如果有效需求需要同等价值的谷物,那末以 五几尼换一吨谷物计算,输入这批谷物便需载重一百万吨的船只,或每艘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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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一千吨的船只一千艘。就是使用英格兰的海军船只,也运载不完。

当一国所输入的金银量超过有效需求时,无论政府怎样保持警惕也不能 阻止其输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严刑峻法,并没能使金银不外溢。从秘鲁和 巴西源源而来的输入,超过了这两个国家的有效需求,使金银在这两个国家 的价格降低到邻国之下。反之,某国的金银量如不足供应其有效需求,那就 会使金银的价格抬高到邻国之上,用不着政府操心去输入金银。即使政府尽 力想禁止金银输入,亦决不能生效。莱克加斯所制定的法律设置障碍以阻止 金银输入斯巴达,但斯巴达人的充沛的购买力却冲破了这一切障碍。一切严 峻的关税法是不能阻止荷兰和戈登堡东印度公司把茶叶输入英国的,因为它 们比英国东印度公司运来的茶叶便宜一些。一磅茶叶的价格通常以银计算,

最高是十六先令,因此一磅茶叶的体积约一百倍于十六先令的体积:如以金 币计算,则在二千倍以上。茶叶走私的困难,亦当照此倍数增加。

有许多货物,因体积关系,不能随意由存货充足的市场转移到存货不足 的市场,但金银要由金银丰足的市场运到金银缺乏的市场,却很容易。一部 分由于这个缘故,金银的价格才不象其他大部分货物的价格那样在存货过多 或不足时不断发生变动。固然,金银的价格也不是完全不变动的,但其变动 大都是缓慢的、渐进的和齐一的。例如,有人也许没有多大根据地认为,在 本世纪和前一世纪的欧洲,金银因不断由西属西印度输入,其价值已经不断 地但逐渐地下落。要使金银的价格突然改变,从而使其他一切货物的货币价 格立刻发生显著的涨落,那就非有象美洲的发现所造成的那种商业上的革命 不可。

尽管如此,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如果在任何时候缺乏金银,要 想法补足,那就比补足其他任何商品的缺乏都更方便。如果制造业的原料不 足,工业必陷于停顿。如果食粮不足,人民必然为饥饿所苦。但如果货币不 足,则既可代之以物物交换,又可赊账买卖而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更可用 调节得当的纸币来加以弥补。第一种方法很不方便,第二种方法就比较方便 了,至于第三种方法,则不但方便,而且有时还会带来一些利益。所以,无 论就哪一点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 是不必要的。

可是,人们对于货币稀少的抱怨是再普遍不过了。货币象葡萄酒一样,

只有那些既没有购买它的资力,又没有贷借信用的人,才一定会经常感到缺 乏。而有资力又有信用的人,在需要货币或葡萄酒时很少会感到缺乏。然而 抱怨货币稀少的人,未必都是无远虑的浪子。有时,整个商业城市及其邻近 地方都会普遍感到货币稀少。营业过度是这一现象的普通原因。稳重的人要 是不比照其资本订定经营计划,结果也会象没有量入为出的浪费者一样,既 没有购买货币的资力,又没有借贷货币的信用。在计划实现以前,他们的资 财就已耗尽,接着他们的信用也完了。他们到处去向人借贷货币,但人家都 说没有货币出借。即使这种对货币稀少的普遍抱怨,也并不能经常证明国内 流通的金银已失常量,而仅能证明有许多人想望金银但无力支付代价罢了。

在贸易的利润偶然较平常为大的时候,无论大小商人都容易犯营业过度的错 误。他们输出的货币并不总比平常多,但他们在国内国外都用赊账的方式买 进数量异常的货物,运往遥远的市场,希望在付款期前收回货物的代价。如 果付款期前不能收回代价,他们手上就没有购买货币的资力,也没有借贷货 币的确实担保品了。对货币稀少的普遍抱怨,不是起因于金银的稀少,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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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于那些求借者难以借贷,以及债权人害怕债款难以收回,不肯出借。

如果力求认真地证明,财富不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由货币所购各物构 成,并且只在购买货物时货币才有价值,那就未免过于滑稽。无疑,货币总 是国民资本的一部分;但我们已经说过,它通常只是一小部分,并总是最无 利可图的一部分。

商人所以普遍觉得以货币购买货物较易,以货物购买货币较难,并不是 因为构成财富的更主要的成分是货币而不是货物,而是因为货币是已知的和 确立了的交易媒介物,易于和一切物品交换,但要取得货币来交换货物,却 不见得那么容易。此外,大部分货物比货币更易于磨损,如果保存它们,可 能往往要蒙受大得多的损失。商人有货物存在手上,同有货物价格存在金库 相比,更容易发生为他所不能应付的对货币的需求。而且,他的利润直接出 自卖货的多,出自买货的少,因此他一般更急于以货物交换货币,而不那么 急于以货币交换货物。不过,丰富的货物堆在货栈,不能及时售出,这有时 可能成为个别商人破产的原因,但决不能使一国或一个地方遭受同样的灾 难。商人的全部资本,往往由容易损坏的、预定用来购买货币的货物构成。

但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预定用来从邻国购买金 银。极大部分是在国内流通和消费的。就连运往外国的剩余物品,也常有大 部分用来购买他种外国货物。所以,预定用以购买金银的那部分货物,即使 不能卖出以换取金银,亦不至使一个国家破产。诚然,它可能遭受某些损失 和不方便,也可能不得不采用某种为替补货币所必需的办法。但是,它的土 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照常一样或几乎照常一样,因为它有同样多的或几乎同 样多的可消费资本来维持自己。以货物交换货币,未必总象以货币交换货物 那么容易,但从长远看来,以货物交换货币却比以货币交换货物更有必要。

除了购买货币,货物还有其他许多用处;但除了购买货物,货币就一无所用。

所以,货币必然追求货物,而货物却并不总是或无需追求货币。购买货物的 人往往打算自己消费或使用,并不总想再把货物出售,但售卖货物的人却总 想再购买。前者购买货物,往往完成了他的全部任务,而后者售卖货物,顶 多只能完成他的任务的一半。人们所以需求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 为了他们用货币所能购买的物品。

 据说,可消费的物品不久会被破坏,而金银则具有较大的耐久性,只要 不继续输出,就可在长时期内累积起来,使国家的真实财富增加到使人难以 置信的程度。所以,以这种耐久的商品交换那些容易损坏的商品,据说是最 不利于国家的贸易。不过,我国的铁器也是极耐久的商品,如不继续输出,

也可能在长时期内累积起来,使国内锅釜的数量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 度。但如果我们以英国的铁器交换法国的葡萄酒,却又不被看作是不利的贸 易。我们一看就知道,随便在哪一个国家,这类用具的数目必然要受实际用 途的限制;我们也容易了解,在任何一个国家,锅釜都是用来烹调通常在那 里消费的食物的,不必要地增多锅釜是荒谬的;如果食物的数量增加了,要 连带增加锅釜的数目就很容易,只要用一部分增加的食物量来购买锅釜,或 增加以制造锅釜为业的铁工就行了。我们也同样容易看出,任何一个国家的 金银量都受这类金属的实际用途的限制,或是铸成硬币当通货使用,或是制 成器皿当家具使用。无论在哪一个国家,铸币量都受国内借铸币而流通的商 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 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必须增加的铸币量。我们又知道,金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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皿的数量都受国内豪华家族的数目与财富的支配,豪华家族的数目与财富增 加了,就很可能会有一部分增加的财富被送到有金银器皿的地方去购买所需 要增加的金银器皿。要豪华家族购置多于他们所需要的厨房用具,以增加其 快乐,那是荒谬的;同样,要一个国家输入或保留多于它所需要的金银,以 增加国富,也是荒谬的。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用具,不仅不能增进而且会 减损家庭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样,出资购买不必要那么多的金银,也必然 会减少用于衣食住和用于维持人民生计的财富。必须记住,金银无论铸成硬 币或制成器皿,同厨房用具一样,都是器具。如果增加金银的用途,增加可 以用金银来流通、支配和制造的可消费的物品,就一定会增加金银的数量;

但是,如果你想用非常的手段来增加它们的数量,那就一定会减少它们的用 途,甚至会减少它们的数量,因为金银的数量必须受其用途的限制。如果金 银累积得超过所需的数量,那末,由于金银的运输是那么容易,而闲置不用 的损失又是那么大,任何法律也不能防止其立即输出国外。

一国要对外进行战争,维持远遣的海陆军,并不一定要累积金银。海陆 军所赖以维持的不是金银,而是可消费的物品。国内产业的年产物,换言之,

本国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就是在遥远国家购买此等可消费的 物品的手段。有了这种手段的国家就能维持对遥远国家的战争。

一国可循三种不同的途径购买远遣军队的钠给与食粮。第一,把一部分 累积的金银运往外国;第二,把制造业的年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外国;第三,

把常年原生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外国。

不妨称为一国累积或贮存的金银,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流通的货币;

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第三,由于多年节俭而业已聚存于国库的货币。

这样的金银很少能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节省下来,因为在这一方面不可 能有多大的剩余。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数 量的货币来把货物流通和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但不能使用超过必要的数 量。流通的渠道必然吸引充足的货币额,但一到饱和就不能再加容纳。但在 对外战争的情况下,通常从这个渠道里抽取若干。由于有大量的人遣往国外,

国内所要维持生活的人数便大为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既已减少,为流通 货物所必需的货币也必减少。在这样的场合,通常发行大批纸币,如英格兰 的财政部证券、海军部证券和银行证券。这些纸币既然代替了流通的金银,

就使国家有机会把较大数量的金银运往外国。不过,对外战争费用浩大,而 且延续几年,要靠上述办法所提供的资源来维持,那就极不充分了。

熔解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更无济于事。上次战争开始时,法兰西曾使 用这种办法,但从这方面所得的利益还不足补偿铸造的损失。

往时,君王累积的财宝曾提供一个大得多而且耐久得多的资源。但在今 日,除了普鲁士国王,全欧洲似乎没有一国君王以累积财宝为政策了。

本世纪的历次对外战争,也许是历史上费用最大的战争了,维持这种战 争的基金似乎很少依靠流通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或国库财宝的输出。

前次对法战争使英国花费了九千万镑以上,其中不但有七千五百万镑新募的 国债,而且还有每镑土地说附加二先令的附加税,以及从还债基金中每年借 用的款项。这项费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外国,即用在德意志、葡萄牙和 美利坚,用在地中海各口岸,用在东印度和西印度群岛。英格兰国王没有累 积的财宝。我们从来没有听说有非常大量的金银器皿被熔解。那时人们一向 认为,国内流通的金银不超过一千八百万镑。但自从最近金币改铸以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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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相信那种估计未免过低。因此,我们不妨按照我记得曾经看到或听到过的 最夸大的统计,假定我国金银合计达三千万镑。如果战争是用我国的货币来 进行的,那末甚至根据这个统计,在六、七年期间内也一定曾经把这数目全 部运出运回一共至少两次。如果可以作这样的假设,那就能提供最有决定性 的论点来证明政府没有必要注意货币的保存,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的全 部货币一定曾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在两个不同的时间行若无事地有了往返。可 是,在这期间内流通渠道并不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资力换取货币的人,很 少感到货币缺乏。在整个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对外贸 易的利润确较平常为大。这种情况在英国各口岸引起了往往会引起的一种普 遍的营业过度现象。这种现象又引起了对货币稀少的不满,而这种不满常常 是跟着营业过度现象出现的。许多人缺少货币,因为他们既无资力可以换取,

又无信用可以借贷,而且因为债务入觉得难于借贷,债权人也就觉得难于收 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价值的人,一般都能以他们的价值换取金银。

所以,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的支付,一定主要不是靠金银的输出,而是 靠英国某种商品的输出。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同一个商人订约汇款至外国 时,这商人就向国外来往通汇处出一期票,他为了支付这张期票,自然会尽 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银运出国外。如果那个国家不需要英国的商品,他就会设 法把商品运往别国,购买一张期票,来付清所欠那个国家的款项。把商品运 往宜于销售的市场,总可取得相当的利润,但运金银出国,却很难得到任何 利润。当这些金属被运往外国以购买外国商品时,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 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回程货的售卖。但如果他只是为了还债而运出金银,

那他就不能换回商品,因而不能得到利润。所以,他自然会绞尽脑汁,用输 出商品而不是用输出金银的办法来偿还外债。《英国现状》的作者指出,在 上次战争期间,英国输出了大量货物,但没有运回任何回程货来。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一切大商业国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输入和 输出,以经营国外贸易。这种金银块象国币在国内流通一样地在各商业国之 间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国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流通本 国境内的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流通于各 国间的商品的支配。二者都用来便利交换,一则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 间,一则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也许曾动用这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 的一部分来进行上一次战争。在一场全面战争的时候,人们自然要认为,这 种货币的流动与方向和承平时期不同,它在战场周围流通得更多,交战国军 队所需的钠给和食粮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但英国每年这样 使用的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无论多少,一定要年年购买,而用以购买的,或 是英国商品,或是以英国商品换取的其他物品。所以归根到底,仍是商品,

仍是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基本资源。人们 认为,每年这样大的费用一定从巨额的年产物中支付,那是很自然的。例如,

1761 年的费用便在一千九百万镑以上。任何金银的累积都不会能够维持每年 这样大的费用。即使是金银,其年产额也无法维持这样大的开支。根据最可 靠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一般不会大大超过六百万镑;就 某几年来说,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四个月的费用。

军队派往遥远的国家,其饷给和食粮要在远地购买。购买这些东西或买 进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以购买这些东西,要输出若干商品。最宜于为这目的 而输出的商品,似乎是制造得比较精巧的工业品,即体积小价值大,因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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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大的费用运到遥远地方的制造品。一个国家,如果它的产业每年生产这 种大量剩余的制造品输往外国,那末,即使它不输出大量金银,甚至没有如 此大量的金银可供输出,也能进行一场费用浩大的对外战争好多年。诚然,

每年剩余制造品的很大部分必须在这种情况下输出,而它虽给商人带回利 润,却不给国家带回任何利润,因为政府向商人购买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 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不过,总有一部分剩余制造品的输出,仍可带回利 润。在战争期间,政府将对制造业提出加倍的要求。第一,由于购买军队的 钠给和食粮,政府向外国出了期票,为了付清期票,政府就要求制造业制造 商品,以便运往外国;第二,国内通常已经消费掉的外国货物,仍须向外国 购买,为了换回这种货物,政府又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运往外国。在破坏性 最大的对外战争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往往会极度繁荣;反之,在恢复和平的 时候却往往会衰落下去。它们可能在国家衰落时繁荣,而在国家恢复繁荣时 衰落。英国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和在战后一段时期的不同 状况,可作我上面所说的例证。

借土地原生产物的输出而进行费用浩大或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是不相宜 的。把大量原生产物运往外国以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费用太大。而且没 有几个国家所生产的原生产物,除了足够维持本国居民生活所需外,还能有 大量剩余。因此,以大量原生产物输往外国,实无异夺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 生活资料。至于制造品的输出,情形就有所不同。制造业工人的生活资料仍 保存在国内,所输出的仅是他们产品的剩余部分。休漠屡次注意到往昔英国 国王不能不断地进行长期对外战争的事实。那时英国除了土地原生产物和若 干最粗陋的制造品,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购买远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

但原生产物不能从国内消费中大量节省下来,粗制造品和原生产物的运输费 用又过于巨大。所以,他们不能长期对外作战,并不是因为缺少货币,而是 因为缺少比较精巧的工业品。英格兰的买卖在那时和现在都是以货币为媒介 的。那时货币流通量对通常买卖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定和现在相同,更确 切他说,必定比现在大,因为那时没有纸币,现在纸币却已代替了大部分金 银。在商业和制造业不甚发达的国家,遇有非常事件发生,臣民对君主很难 有多大援助,其理由我将在下面说明。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君主都努力 累积财宝,作为预防不测事件的唯一手段。即使没有这种必要,君王在这样 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倾向于为累积所必需的节俭。在那样简朴的状态下,甚至 君主的消费也不受爱好宫廷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而用于赏赐佃户,款待家 臣。虚荣心几乎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却很少引起这种结果。因此,

每一个鞑靼酋长都有财宝。查理十二世有名的同盟者乌克兰哥萨克酋长马捷 帕的财宝据说很多。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都有财宝。在他们分封儿子 时,也把财宝分给他们。撒克逊君王以及征服后最初几个国王,也似乎曾经 累积过财宝。每一个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夺取前王的财宝,作为 获得继承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没有累积财宝的同 样的必要,因为他们在非常事故发生时,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别援助。他 们累积的倾向也没有那样厉害。他们自然地、也许必然地仿效那个时代流行 的办法,他们的消费和领土内各大业主的消费一样,会受豪华的虚荣心的支 配。宫廷中毫无意义的装饰一天比一天华丽,其用费之大,不仅阻止累积,

而且往往侵及预定供更必要的用途的基金。德西利达斯关于波斯宫廷所说的 话,可适用于欧洲一些君主的宫廷。他说:他在那里只看到许多富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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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什么力量;看到许多奴婢,看不到几个军人。

金银的输入,不是一国得自国外贸易的主要利益,更不是唯一利益。经 营国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毫不例外地都可从中得到两种不同的利益。那 就是,输出他们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回他们所需要 的其他物品。通过以剩余物品换取其他物品来满足他们一部分的需要并增加 他们的享受,这种贸易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利用这个办法,国内市场的狭 隘性并不妨碍任何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由于给 国内消费不了的那一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了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这就可以鼓 励他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竭力增加他们的年产物,从而增加社会的真实财 富与收入。对于彼此进行对外贸易的所有不同的国家,对外贸易都不断地从 事完成这些伟大而重要的工作。当然,经营国外贸易的商人一般总是较多地 注意供应本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本国的剩余物品,较少地注意供应别国人民 的需要和输出别国的剩余物品,所以最受国外贸易的利益的,是商人所在的 国家,但通商各国也都得到巨大的利益。以金银输入没有金银矿山但又需要 金银的国家,无疑是对外贸易业务的一部分,但这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单 为了这种打算而经营国外贸易的国家,恐怕在一世纪内还没有机会装满一船 金银。

美洲的发现之所以使欧洲变得富裕,并非由于输入金银的缘故。因为美 洲金银矿山丰饶,这些金属的价格降低了。与十五世纪相比,现今购买金银 器皿所需付给的谷物或劳动,约为当时的三分之一。欧洲每年花费同量的劳 动和商品,就能买到大约三倍于当时的金银器皿。但是,当一种商品跌到从 前售价的三分之一时,不仅原来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可购买三倍于此的数 量,而且许许多多原来没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也能购买;现在有资力购买 金银器皿的人数,也许比从前增加到十倍以上,也许增加到二十倍以上。因 此,欧洲现有的金银器皿,不仅可能比设若美洲金银矿尚未发现而甚至在其 目前进步状态下所会有的金银器皿多三倍以上,而且可能多二十倍乃至三十 倍以上。直到现在为止,欧洲无疑地已经获得了实在的便利,不过那确是一 种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银价格的低廉使这些金属不象以前那样宜于充作货 币。为了购买同一东西,我们必须携带较多的金银,并在口袋里带一个先令 而不象从前那样只带四便士的一个银币。很难说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 种较不重要,这两者本来都不会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任何根本的变化。然而美 洲的发现确曾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 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

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

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 增大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 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 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蛮横地侵害别人的权利,

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 坏的根源。

几乎同时发生的经由好望角至东印度的航道的发现,也许开辟了一个比 美洲更大的国外贸易市场,虽然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在各方面都比 野蛮人优越的民族,它们在被发现后不久就被消灭了。其余的都不过是野蛮 人。但是,中国、印度斯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虽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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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丰富的金银矿山,在其他各方面却比墨西哥或秘鲁更为富裕,土地耕种 得更好,一切工艺和制造业更为进步;即使我们相信西班牙各作家关于那些 帝国往昔情况的夸大记载,也仍得承认这一点,其实这些作家的话显然是不 足置信的。文明富国间交易的价值,总会比文明富国与未开化人和野蛮人交 易的价值大得多。但欧洲从美洲贸易所得的利益,却一向比它从东印度通商 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百年之久,其他欧洲 国家要把任何货物运到东印度去或从东印度购入任何货物,都须间接经过葡 萄牙人之手。上世纪初叶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 业交由一家独占公司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他 们的先例,所以,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这 种贸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贸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贸易、即欧洲几乎每一 国家对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是其一切臣民可以自由经营的。那些东印度公司 的专营的特权、雄厚的财富,以及这些财富为它们从本国政府获得的惠益和 保护,已经引起不少嫉妒。这种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们的贸易看作是完全 有害的,因为经营这种贸易的国家每年都输出大量的白银。有关的方面回答 说,由于这种不断地输出白银,他们的贸易一般说来可能使欧洲陷于贫困,

但对于从事贸易的具体国家来说,却并非如 此;因为,通过输出一部分回程 货到欧洲其他国家,这种贸易每年给本国带回的白银数量远远超过输出的白 银数量。反对者和答辩者都以我刚才一直在考察的流行的想法为根据。所以,

关于他们任何一方,我们都不必多所论述了。由于每年有白银输往东印度,

欧洲的银器也许比另一种情况下稍为贵一些,银币所能购买的劳动和商品大 概也多一些。在这两个结果中,前者所受的损失很小,后者所得的利益很小,

两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社会任何部分的注意。东印度的贸易由于为欧洲商 品开辟了一个市场,或者用近似的说法,为那些商品所购买的金银开辟了一 个市场,就一定会增加欧洲商品的年产量,因而也增加欧洲的实际财富和收 入。它们至今增加得很少,也许是因为那种贸易处处受到限制的缘故。

关于财富存在于货币或金银之中这一流行的说法,我认为有必要作详尽 的考察,虽然这样做难免令人感到沉闷。我已经说过,按照普通的说法,货 币往往表示财富;这种词义的含糊使这一流行的见解在我们听来非常熟悉,

甚至那些确信这种说法是谬论的人也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原则,在推理的过程 中把它当做确定不移的、不可否认的真理。英国有几个研究商业的优秀作家 在开头就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在于金银,而且在于它的土地、房屋和 各种各样可消费的物品。但在他们推理的过程中,他们却似乎把土地、房屋 和可消费的物品统统忘记了;他们的论证往往认为:一切财富在于金银,增 加那些金属是国家工商业的巨大目标。

但是,财富在于金银,以及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使 输出价值超过输入价值才能输入金银这两个原则既然已经确立,那末,政治 经济学的巨大目的就一定变成尽量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输入,尽量 增加国内产业产品的输出了。因此,使国家致富的两大手段就是限制输入和 奖励输出。

输入的限制有二种。

弟一,凡能由本国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无论从什么国家输入,

都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在对某些外国的贸易中,如果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本国,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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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无论何种货物,只要是从那些国家输入的,都一律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有时采用高关税的方法,有时采用绝对禁止的方法。

奖励输出的方法,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发给奖励金,有时是同主权国家 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述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允许退税。已纳关税或国产税的国内制造品,

在输出时往往将课税的全部或一部发还:输入时已经课税的外国商品,如再 输出,则有时将课税的全部或一部发还。

奖励金的颁发,用以奖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用以奖励被认为应受特 殊照顾的其他一些工业。

通过有利的通商条约,本国的货物或商人在某一外国获得了其他国家的 货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

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不仅使殖民地建立国的货物和商人享有某些 特权。而且往往使他们取得独占权。

上述两种限制输入的方法连同四种奖励输出的方法,乃是使贸易差额有 利,以增加国内金银量的六种主要的手段,为重商主义所倡导。我将在以下 各章分别加以讨论。对于这六种手段有没有所说的把货币输入到国内来的倾 向,我将不再多加注意,而主要考察这些手段的每一种对于国家产业的年产 物可能有什么影响。这些手段既然会增加或减少国家年产物的价值,显然也 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实际财富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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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以高关税或绝对禁止的办法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够生产的货物,国内 从事生产这些货物的产业便多少可以确保国内市场的独占。例如,禁止从外 国输入活牲畜和腌制食品的结果,英国牧畜业者就确保了国内肉类市场的独 占。对谷物输入课以高额关说,就给与谷物生产者以同样的利益,因为在一 般丰收的时候对谷物输入课以高额关税,等于禁止它的输入。外国毛织品输 入的禁止,同样有利于毛织品制造业。丝绸制造业所用的材料虽全系产自国 外,但近来也已取得了同样的利益。麻布制造业尚未取得这样的利益,但正 在大踏步向这一目标迈进。还有其他许多种类的制造业同样地在英国完全取 得了或几乎取得了不利于同胞的独占权。英国所绝对禁止输入或在某些条件 下禁止输入的货物,其种类之繁多,不很熟悉关税法的人是简直极不容易猜 想出来的。

这种国内市场的独占,对享有独占权的各种产业往往给予很大的鼓励,

并往往使社会在那情况下有较大部分的劳动和资财转用到这方面来,那是毫 无疑问的。但这办法会不会增进社会的全部产业,会不会引导全部产业走上 最有利的方向,也许并不是十分明显的。

社会全部的产业决不会超过社会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任何个人所能雇 用的工人人数必定和他的资本成某种比例,同样地,大社会的一切成员所能 继续雇用的工人人数,也一定同那社会的全部资本成某种比例,决不会超过 这个比例。任何商业条例都不能使任何社会的产业量的增加超过其资本所能 维持的限度。它只能使本来不纳入某一方向的一部分产业转到这个方向来。

至于这个人为的方向是否比自然的方向更有利于社会,却不能确定。

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 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 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

第一,每个人都想把他的资本投在尽可能接近他家乡的地方,因而都尽 可能把资本用来维持国内产业,如果这样做他能取得资本的普通利润,或比 普通利润少得有限的利润。

所以,如果利润均等或几乎均等,每一个批发商人就都自然宁愿经营国 内贸易而不愿经营消费品的国外贸易,宁愿经营消费品国外贸易而不愿经营 运送贸易。投资经营消费品国外贸易,资本往往不在自己的监视之下,但投 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却常在自己的监视之下。他能够更好地了解所信托的人 的品性和地位,即使偶然受骗,也比较清楚地了解他为取得赔偿所必须根据 的本国法律。至于运送贸易,商人的资本可以说分散在两个外国,没有任何 部分有携回本国的必要,亦没有任何部分受他亲身的监视和支配。譬如,阿 姆斯特丹商人从克尼斯堡运送谷物至里斯本,从里斯本运送水果和葡萄酒至 克尼斯堡,通常必须把他资本的一半投在克尼斯堡,另一半投在里斯本。没 有任何部分有流入阿姆斯特丹的必要。这样的商人自然应当住在克尼斯堡或 里斯本,只有某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才会使他选择阿姆斯特丹作为他的住处。

然而,由于远离资本而感到的不放心,往往促使他把本来要运往里斯本的克 尼斯堡货物和要运往克尼斯堡的里斯本货物的一部分,不计装货卸货的双重 费用,也不计税金和关税的支付,运往阿姆斯特丹。为了亲身监视和支配资 本的若干部分,他自愿担负这种特别的费用。也正由于这样的情况,运送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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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占相当份额的国家才经常成为它通商各国货物的中心市场或总市场。为了 免除第二次装货卸货的费用,商人总是尽量设法在本国市场售卖各国的货 物,从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使运送贸易变为消费品国外贸易。同样,经营消 费品国外贸易的商人,当收集货物准备运往外国市场时,总会愿意以均等或 几乎均等的利润尽可能在国内售卖货物的一大部分。当他这样尽可能地使他 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变为国内贸易时,他就可以避免承担输出的风险和麻烦。

这样一来,要是我可这样说的话,本国总是每一国家居民的资本不断绕之流 通并经常趋向的中心,虽然由于特殊原因,这些资本有时从那中心被赶出来,

在更遥远地方使用。可是,我已经指出,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同投在消 费品国外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必能推动更大量的国内产业,使国内有更 多的居民能够由此取得收入和就业机会。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同 投在运送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也有同样的优点。所以,在利润均等或几 乎均等的情况下。每个个人自然会运用他的资本来给国内产业提供最大的援 助,使本国尽量多的居民获得收入和就业机会。

第二,每个个人把资本用以支持国内产业,必然会努力指导那种产业,

使其生产物尽可能有最大的价值。

劳动的结果是劳动对其对象或对施以劳动的原材料所增加的东西。劳动 者利润的大小,同这生产物价值的大小成比例。但是,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 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 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他货物。

但每个社会的年收入,总是与其产业的全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恰好相 等,或者无宁说,和那种交换价值恰好是同一样东西。所以,由于每个个人 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 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

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 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 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 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

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 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 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我从来没有听说 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 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

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面,其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 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地的地位,显然能判断得比政治家或立法家好 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 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

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 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也没有了。

使国内产业中任何特定的工艺或制造业的生产物独占国内市场,就是在 某种程度上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而这种管制几乎毫无例外地必 定是无用的或有害的。如果本国产业的生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同外国产 业的生产物一样低廉,这种管制显然无用。如果价格不能一样低廉,那未一 般地说,这种管制必定是有害的。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费的代价比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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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产时所费的小,就永远不会想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 知道的格言。裁缝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购买。鞋匠不想制作他 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制作。农民不想缝衣,也不想制鞋,而宁愿雇用那些 不同的工匠去做。他们都感到,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 力集中使用到比邻人处于某种有利地位的方面,而以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或 同样的东西,即其一部分的价格,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

在每一个私人家庭的行为中是情明的事情,在一个大国的行为中就很少 是荒唐的了。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 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国 家的总劳动既然总是同维持它的产业的资本成比例,就决不会因此减少,正 如上述工匠的劳动并不减少一样,只不过听其随意寻找最有利的用途罢了。

要是把劳动用来生产那些购买比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那一定不是用得最 为有利。劳动象这样地不去用于显然比这更有价值的商品的生产,那一定或 多或少会减损其年产物的价值。按照假设,向外国购买这种商品,所费比国 内制造来得便宜。所以,如果听其自然,仅以等量资本雇用劳动,在国内所 生产商品的一部分或其价格的一部分,就可把这商品购买进来。所以,上述 管制的结果,国家的劳动由较有利的用途改到较不利的用途。其年产物的交 换价值,不但没有顺随立法者的意志增加起来,而且一定会减少下去。

诚然,由于有了这种管制,特定制造业有时能比没有此种管制时更迅速 地确立起来,而且过了一些时候,能在国内以同样低廉或更低廉的费用制造 这特定商品。不过,社会的劳动,由于有了此种管制,虽可更迅速地流入有 利的特定用途,但劳动和收入总额,却都不能因此而增加。社会的劳动,只 能随社会资本的增加而比例增加;社会资本增加多少,又只看社会能在社会 收入中逐渐节省多少。而上述那种管制的直接结果,是减少社会的收入,凡 是减少社会收入的措施,一定不会迅速地增加社会的资本;要是听汪资本和 劳动寻找自然的用途,社会的资本自会迅速地增加。

没有那种管制,那特定制造业虽不能在这社会上确立起来,但社会在其 发展的任何时期内,并不因此而更贫乏。在这社会发展的一切时期内,其全 部资本与劳动,虽使用的对象不相同,但仍可能使用在当时最有利的用途。

在一切时期内,其收入可能是资本所能提供的最大的收入,而资本与收入也 许以可能有的最大速度增加着。

有时,在某些特定商品的生产上,某一国占有那么大的自然优势,以致 全世界都认为,跟这种优势做斗争是枉然的。通过嵌玻璃、设温床、建温壁,

苏格兰也能栽种极好的葡萄,并酿造极好的葡萄酒,其费用大约三十倍于能 由外国购买的至少是同样好品质的葡萄酒,单单为了要奖励苏格兰酿造波尔 多和布冈迪红葡萄酒,便以法律禁止一切外国葡萄酒输入,这难道是合理的 吗?但是,如果苏格兰不向外国购买它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葡萄酒,而竟使 用比购买所需的多三十倍的资本和劳动来自己制造,显然是不合理的,那未 所使用的资本与劳动,仅多三十分之一,甚或仅多三百分之一,也是不合理 的,不合理的程度虽没有那么惊人,但却完全是同样不合理。至于一国比另 一国优越的地位,是固有的,或是后来获得的,在这方面,无关重要。只要 甲国有此优势,乙国无此优势,乙国向甲国购买,总是比自己制造有利。一 种技艺的工匠比另一种技艺的工匠优越的地位,只是后来获得的,但他们两 者都认为,互相交换彼此产品比自己制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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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独占国内市场取得最大好处的,乃是商人与制造业者。禁止外国牲畜 及腌食品的输入,以及对外国谷物课高关税——这在一般丰年等于禁止——

虽有利于英国牧畜者与农民,但其有利程度,比不上商人和制造业者从同类 限制所得的利益。制造品,尤其是精制造品,比谷物和牲畜,更易于由一国 运至另一国。所以,国外贸易,通常以贩卖制造品为主要业务。在制造品方 面,只要能占一点点利益,甚至在国内市场上,也能使外国人以低于我国工 人的产品的价格出售。但在土地原生产物方面,非有极大的好处不能作到这 个地步。如果在这情况下准许外国制造品自由输入,也许有几种国内制造业 会受其损害,也许有几种国内制造业会完全毁灭,结果大部分资本与劳动,

将离去现在用途,被迫寻找其他用途。但土地原生产物最自由的输入,不能 对本国农业发生这样的影响。

例如,即使牲畜的输入变得那么自由,但由于能够输入的是那么少,所 以对英国牧畜业没有多大影响。活牲畜,恐怕是海运昂于陆运的唯一商品了。

因为牲畜能够行走,陆运时牲畜能自己搬运自己。但由海运,则被输运的,

不仅是牲畜,而且还有牲畜所需的食料和饮料,要费许多钱,并经过许多麻 烦。爱尔兰和不列颠间的海程,距离很短,爱尔兰牲畜的输入,因此较易。

最近只允许爱尔兰牲畜在有限时期内输入,但如果允许其永久自由输入,对 不列颠牧畜者的利益也不会有很大影响。不列颠靠近爱尔兰海的地方,都是 牧畜地。输入的爱尔兰牲畜,必须赶过广大地方,才能到达适当的市场,所 费不赀,而且经过很多麻烦。肥的牲畜,不能行走那么远,所以,只有瘦牲 畜可以输入,这种输入不会损害饲畜或肥育牲畜的地方的利益,因为减低了 瘦牲畜的价值,所以对这些地方是有利的,这种输入只会损害繁畜地方的利 益。自从爱尔兰牲畜准许输入以来,爱尔兰牲畜运入不多,而瘦牲畜售价依 然高昂这一事实,似足证明,就连不列颠的繁畜地方,也不见得大受爱尔兰 牲畜自由输入的影响。据说,爱尔兰的普通人民,对于牲畜的输出,有时曾 加以剧烈的反对。但是,输出者如果觉得继续输出牲畜有很大利益,那在法 律赞助他们的时候,他们要克服爱尔兰群众的反对,是很容易的。

此外,饲畜及肥畜的地方,必定都是已大加改良的地方,而繁畜地方,

却通常是未开垦的地方。提高瘦牲畜的价格,由于增加了未开垦土地的价值,

无异是反对改良的奖励金。对于全境都已大加改良的地方,输入瘦牲畜比繁 殖瘦牲畜更为有利。因此,现在的荷兰,据说信奉此原理。苏格兰、威尔士 及诺森伯兰的山地,都是不能有多大改良的地方,并且看来先天注定要作为 不列颠的繁畜场的。准许外国牲畜自由输入,其唯一结果不过是使这些地方 不能利用联合王国其他地方日益增加的人口与改良,就是说,不能把牲畜价 格抬高到非常的高度,不能对国内比较改良和开垦过的地方课取一种真实的 税。

象活牲畜一样,腌食品最自由的输入,也不能对不列颠牧畜者的利益有 多大影响。腌食品,不仅是笨重的商品,而且与鲜肉比较,其品质较劣,其 价格又因所需劳动和费用较多而较昂。所以,这种腌食品,虽能与本国的腌 食品竞争,但决不能与本国的鲜肉竞争。它虽可用作远洋航轮上的食料,以 及诸如此类的用途,但在人民食料中,究竟不占大的部分。自从准许腌食品 自由输入以来,从爱尔兰输入的腌食品为量仍然不多这一事实,是我国牧畜 业者丝毫用不着畏惧这种自由输入的实证。家畜的价格,似乎不曾显著地受 到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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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外国谷物的输入,也不能对不列颠农业家的利益有多大影响。谷物 是比家畜肉笨重得多的商品。四使士一磅的家畜肉和一便士一磅的小麦一样 昂贵。甚至在大荒年,输入的外国谷物为数也不多这一事实,可消除我国农 民对外国谷物自由输入的恐惧。根据见闻广博的谷物贸易研究者的论文,平 均每年输入的各种谷物量,总共不过二万三千七百二十八夸特,只达本国消 费额五百七十一分之一。但由于谷物奖励金在丰年导致了超过实际耕作状态 所容许的输出,所以在歉年,必然导致超过实际耕作状态所容许的输入。这 样一来,今年的丰收,不能补偿明年的歉收。由于平均输出量,必因这种奖 励金而增大,所以平均输入量,必因这种奖励金而增大,超过实际耕作状态 所需要输入的程度。要是没有奖励金,那未输出的谷物将比现在少,因此逐 年平均计算,输入量也许亦比现在少。谷物商人,换言之,在英国及他国间 贩运谷物的人,将因此而失去许多生意,遭受很大损失,但就乡绅和农业家 说,吃亏却极其有限,所以我曾说,最希望奖励金制度继续实行下去的人,

不是乡绅与农业家,而是谷物商人。

在一切人民中,乡绅与农业家算是最少有卑劣的独占精神的人,这对他 们来说是很大的光荣。大制造厂企业家,如果发觉附近二十哩内新建了一个 同种类工厂,有时会惊慌起来。在阿比维尔经营毛织品制造业的荷兰人,规 定在那城市周围六十哩内,不许建设同类工厂。反之,农业家与乡绅,却通 常愿意促进邻近各田庄的开垦与改良,不会加以阻止。大部分制造业,都有 要保持的秘密,而他们却没有什么秘密,如果他们发现了有利的新方法,他 们一般都欢喜把这方法告诉他们邻人,而且尽可能来推广。老伽图曾说:

PiusQuestus,stabilissimusque,minlmeque invidlosus,minime。quema!

ecogitantes sunt,qui in eo studio occupati sunt.(这是最受人尊敬的 职业,从事于这种职业的人,生活最为稳定,最不为人忌恨,他们也最没有 不满之念。)乡绅与农业家,散居国内各地,不易于结合,商人与制造业者,

却集居于城内,易于结合。他们都沾染城市所盛行的专营同业组合的习气,

他们一般取得了违反各城市居民利益的专营的特权,自然竭力没法取得违反 所有同国人的专营的特权。保障国内市场独占、限制外国货物输入的方法,

似乎就是他们的发明。乡绅和农业家,忘却他们本人地位所应有的宽大心,

起来要求谷物及家畜肉供给的独占权,也许是模仿商人和制造业者,而且鉴 于他们有意压迫自己,要和他们立于同等的地位。至于自由贸易对他们利益 的影响比对商人和制造业者利益的影响少得多这一问题,他们也许没花工夫 去考虑。

以恒久的法律,禁止谷物及牲畜的输入,实际上等于规定,一国的人口 与产业,永远不得超过本国土地原生产物所能维持的限度。

但是,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国内产业,似乎一般只在下述 二场合是有利的。

第一,特定产业,为国防所必需。例如,大不列颠的国防,在很大程度 上,决定于它有多少海员与船只。所以,大不列颠的航海法,当然力图通过 绝对禁止或对外国航船课重税来使本国海员和船舶独占本国航运业了。航海 法的规例,大要如下:

一、凡与大不列颠居留地和殖民地通商或在大不列颠沿岸经商的船舶,

其船主、船长及四分之三船员,必须为英国籍臣民,违者没收船舶及其所载 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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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许多体积极大的输入品,只能由上述那种船舶或商品出产国的船 舶(其船主、船长及四分之三船员为该国人民)输入大不列颠,但由后一类 船舶输入,必须课加倍的外人税。若由其他船舶输入,则处以没收船舶及其 所载货物的惩罚。此法令颁布时,荷兰人是欧洲的大运送业者,它现在仍是 欧洲的大运送业者。但这法令公布后,他们再不能作大不列颠的运送业者了,

再不能把欧洲其他各国的货物输入我国了。

三、有许多体积极大的输入品,只许由出产国船舶输入,连使用英国船 舶运送也在禁止之列,违者没收船舶与其所载货物。这项规定,可能也是专 为荷兰人而设。荷兰那时,象现在一样,是欧洲各种货物的大市场,有了这 个条例,英国船舶就不能在荷兰国境内起运欧洲其他各国的货物了。

四、各种腌鱼、鲸须、鲸鳍、鲸油、鲸脂,非由英国船捕获及调制,在 输入不列颠时,即须课以加倍的外人税。那时欧洲以捕鱼为业供给他国的,

只有荷兰人,现在主要仍是荷兰人。有了这个条例,他们以鱼供给英国,就 须缴纳极重的税了。

这航海法制定的时候,英、荷两国虽实际上没有战争,然两国间的仇恨,

已达极点。这仇恨在制定这法律的长期议会统治时期已经开始,不久在克伦 威尔王朝及查理二世王朝的荷兰战争中爆发了出来。所以,说这个有名法令 的有几个条目是从民族仇恨出发的,也不是不可能的。但这些条目却是象深 思熟虑的结果同样明智。当时的民族仇恨,以削弱唯一可能危害英格兰安全 的荷兰海军力量为其目的,这和经过最冷静的熟思所想出来的正相同。

航海法对国外贸易,即对因国外贸易而增加的财富。是不利的。一国对 外国的通商关系,象个别商人对他所交易的人的关系一样,以贱买贵卖为有 利。但是,在贸易完全自由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最可能有贱买的机会,因为 贸易完全自由,鼓励一切国家,把它所需的物品,运到它那边来。由于同一 原因,它也最可能贵卖,因为买者麇集于它的市场,货物售价可尽量提高。

诚然,航海法,对来到英国输出英国产物的外国船只,未曾课税。甚至往时 输出货物和输入货物通常都要纳的外人税,由于以后若干法令,有大部分输 出品,无须再缴纳了。但这一切,都不足减轻航海法对国外贸易的有害倾向。

外国人如果因为受我们禁止,或被我们课取高关税,不能来此售卖,也不能 来此购买。空船来我国装货的外国人,势必损失从他们国家到大不列颠的船 费。所以减少售卖者人数,即是减少购买者人数。这样,与贸易完全自由的 时候比较,我们不仅在购买外国货物时,要买得更贵,而且在售卖本国货物 时,要卖得更贱。但是,由于国防比国富重要得多,所以,在英国各种通商 条例中,航海法也许是最明智的一种。

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国内产业,一般有利的第二场合是,

在国内对国内生产物课税的时候。在这场合,对外国同样产物课以同额税,

似乎亦合理。这办法不会给国内产业以国内市场的独占权,亦不会使流入某 特殊用途的资财与劳动,比自然会流入的多。课税的结果,仅使本来要流入 这用途的任何一部分资财与劳动,不流入较不自然的用途,而本国产业与外 国产业,在课税后,仍能在和课税前大约相同的条件下互相竞争。在大不列 颠,当国内产业的生产物课有此等税的时候,通常就对同种类外国商品的输 入,课以高得多的关税,免得国内商人和制造业者吵吵嚷嚷地埋怨说,此等 商品要在国内贱卖了。

关于自由贸易这个第二种限制,有人认为,在一些场合,不应局限于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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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本国而与本国课税品相竞争的那些外国商品,应该扩大到许许多多外国商 品。他们说,生活必需品,要是在国内课税,那未不仅对外国输入的同种生 活必需品课税是正当的,即对输入本国能和本国任何产业的生产物竞争的各 种外国商品课税也是正当的。他们说,这种课税的结果,必然抬高生活品价 格,劳动者生活品价格抬高的结果,劳动价格一定跟着抬高。所以,本国产 业生产的各种商品,虽没直接课税,但其价格都将因此种课说而上升,因为 生产这各种商品的劳动的价格上升了。所以,他们说,这种课税,虽只以生 活必需品为对象,但实际上等于对国内一切产物课税。他们认为,为要使国 内产业与国外产业立于同等地位,对输入本国而与本国任何商品竞争的任何 外国商品,须一律课以与本国商品价格增高额相等的税。

生活必需品税,如英国的石硷税、盐税、皮革税、烛税等,是否必然提 高劳动价格,从而提高一切其他商品的价格,我将在后面考察赋税时,加以 考察。但是,假定这种税有这后果(它无疑有这后果),一切商品价格象这 样由于劳动价格的上涨而普遍上涨的情况,在以下两方面和特定商品由于直 接课有特种赋税而涨价的情况有所不同。

第一,这特种赋税能使这特定商品的价格提高到什么程度,总可以很准 确地判定。但劳动价格一般的提高,可在什么程度上,影响各种不同劳动生 产物的价格,却不能相当准确地判定。所以,要按各种国内商品价格上涨的 比例,对各种外国商品课以相当的赋税,不可能做得相当准确。

第二,生活必需品税对人民景况的影响,和贫瘠土壤与不良气候所产生 的影响大致相同。食粮价格因此变得比从前昂贵,正象在土壤贫瘠气候不良 的情况下生产食粮,需要异常的劳动和费用。在土壤和气候引起天然的穷乏 时,指导人民如何使用其资本与劳动,是不合理的;在对生活必需品课税引 起人为的缺乏时,指导人民应如何使用其资本与劳动,也是不合理的。很明 显,在这两个场合,对人民最有利的是,让他们尽可能适应自己的环境,寻 找劳动的用途,使他们在不利的情况下,能在国内或国外市场占有稍稍优越 的地位。他们的捐税负担已经太重了,再给他们课新税,他们对生活必需品 已经给付过高的价格,要他们对其他大部分物品,也给付过高的价格,作为 补救办法,无疑是最不合理的。

这类赋说,在达到一定高度时所造成的祸害,等于土壤贫瘠和天时险恶 所造成的祸害。但最普遍征收这类赋税的地方,却是最富裕和最勤勉的国家。

其他国家,都经不起这么大的乱政。只有最强健的身体,才能在不卫生的饮 食下生存并处在健康状态,所以,只有各种产业都具有最大固有优点和后来 获得优点的国家,才能在这类赋税下存在而繁荣。在欧洲,这一类赋税最多 的国家,要算荷兰,而荷兰所以继续繁荣,并不是由于有了这一类赋税,象 不合理的想象那样,而是由于荷兰有了特殊情况,使得这种赋税不能阻止其 继续繁荣。

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本国产业,在上述二场合,是一般有 利,而在下述二场合,则有考虑余地。(一)在一个场合,在什么程度上,

继续准许一定外国货物的自由输入,是适当的,(二)在另一个场合,在什 么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在自由输入业已中断若干时候之后,恢复自由 输入,是适当的。

在什么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商品的自由输入是适当的,有时成为要 考虑的问题的场合是,某一外国以高关税或禁止的方法,限制我国某些制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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