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與止觀講座(7)
守田人和國王
林崇安教授
(人乘佛刊電子書,第 16 期,pp.10-15,2008.09.10)
【前言】
一般人都認為宗教是「勸人為善」。這只是一個粗淺的看法,因 為追究起來,善本身就有不同的層次,其間的差異非常的大,就像教 育一樣,小學教育和大學研究所的教育,二者的訓練方式和重點就有 所不同。佛法是站在究竟滅苦的立場來看待「善」的問題。善的問題 也就是道德的問題,佛法將之歸類到三學中的「戒學」,如理而合法 的,稱之為「律儀」,不如理、不合法的,稱之為「非律儀」。為何眾 生會做出「非律儀」的行為呢?這是由於不能守護好自己的眼、耳、
鼻、舌、身、意等六根。這六根和外境接觸後會生起種種善惡的心理,
所以這六根又稱做「六觸入處」。為了使眾生達成究竟的滅苦,佛陀 引導眾生從「非律儀」走向「世間律儀」,再從「世間律儀」走向「出 世間律儀」。由於佛陀能夠善巧地引導眾生一步步達成究竟的滅苦,
所以被稱做「天人師」。以下舉例說明佛陀如何以譬喻講解不同層次 的「律儀」。
【佛陀在阿含的教導】
有一時期,佛陀住在拘睒彌國的瞿師羅園裡。園內有比丘們在這 兒修行著。每到黃昏的時候,比丘們都聚集在佛陀的面前,聆聽開示。
這一天,佛陀說:
「如果有比丘或比丘尼,眼根於色境生起眼識時,種種因緣產 生了欲望、貪求、親昵、愛念、或者決定附著之處,便應好好防 護自己的心。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是令人恐怖畏懼的險道,有障 礙、有艱難。這些是惡人所依靠的,不是善人所依靠的,所以自 己應該加以防護。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是如此。」
這兒佛陀直接指出,當一個人的眼睛看到色境生起眼識時,如果 順乎己意的就生起貪愛和執著,逆乎己意的就生起嗔心和執著,這種 以習性直接反應出愛恨的心理,就是惡人所依靠的險道,這就是「非 律儀」,這種心理是不對的,應該加以防護。同樣的,耳根聽到聲音、
鼻根聞到香氣、舌根嚐到味道、身根碰到東西、意根想到種種的事時,
如果生起貪愛和生氣,依著習性放任自己的好惡,這種行為就是「非 律儀」,應該加以防護。佛陀接著用譬喻來說明:
「就好比田裡有好的禾苗,可是守田人卻懶惰放逸,讓關在欄中 的牛跑出來偷吃禾苗。愚癡的凡夫也像這樣,六觸入處……乃至 於懶惰放逸。如果田裡有好的禾苗,守田人應內心不懶惰放逸,
不使關在欄裡的牛隻出來偷吃,假設走進田裡,就將牠驅趕出來。
所謂我們的心、意、識,多聞的聖弟子面對五欲功德(色、聲、
香、味、觸)應當好好地加以守護,盡心止息貪愛、執著。」
這兒佛陀用譬喻來說明,守田人放任牛隻偷吃禾苗是不對的,好 好守護牛隻才是正確的行為。同樣的,修行者要好好守護自己的六根
(六觸入處),不可以對色、聲、香、味、觸等對象生起貪愛和執著。
這種以「阻止」的方式來守護,便是「粗品的世間律儀」。佛陀認為 這樣的訓練是修行的起步,還要更上一層,所以接著說:
「如果田裡有好禾苗,守田人能不懶惰放逸,看見欄中的牛跑 進田裡去,就立即左手牽著牛鼻,右手拿著木杖,搥打全身,驅 趕出田。比丘們!你們如何想呢?牛隻遭搥打的苦痛後,從村莊 至住宅,從住宅到村莊,還會像以前那樣跑去偷吃田裡的禾苗 嗎?」
比丘們回答說:「不會的,世尊!為什麼呢?因為牠想起以前進 入田裡遭受捶杖痛苦的緣故。」
世尊說:「比丘們!對我們的心、意、識,也應像這樣,多聞的 聖弟子對於六觸入處要極生厭離、恐怖,安住內心,制伏此心,
繫念於一處。」
這意思是說,修行者遵守戒律時,還要運用智慧觀察:「惡行之
後便是苦果」,違背戒律後所得的利益甚少,所得的苦果甚多,因而 不再行惡,就像牛隻知道偷吃禾苗後便會得到捶杖的痛苦,這種透過 如理的思考而懂得守戒,便是「中品的世間律儀」。但是佛陀認為這 樣的訓練還不夠,還要進一步觀察人間欲界的貪愛都是短暫而無常 的,所以修行者對於自己的六根(六觸入處)和人間的五欲要生起厭 離、畏怖,要修習禪定,制伏此心,繫念一處,得到色界或無色界的 安樂和寧靜。修行者用色界或無色界的定心,制伏欲界的愛恨心理,
這些心理一時不會現行了,這樣就擁有「細品的世間律儀」。一個能 遵守「世間律儀」的人,就像是好的守田人,以世間的標準,算得上 是善人了。但是,佛陀認為訓練到此還是不夠,所以,繼續以譬喻來 說法:
「過去世時,有一位國王聽到未曾聽過的美妙琴聲,生起了非常 愛樂、貪著的心理,便問大臣說:『這是什麼聲音?令人非常愛 樂!』
大臣回答說:『這是琴聲。』
國王告訴大臣說:『去把那個聲音取來。』
大臣接受命令,立即前往取琴過來,報告國王說:『大王!這就 是發出好聽聲音的琴。』
國王告訴大臣說:『我不用這琴,去取先前聽見的可愛的琴聲來。』
大臣回答說:『這琴是由眾多的部份組合而成的,有琴柄、有琴 身、有琴柱、有琴絃、有琴皮,並有善巧彈琴的人彈它,具備眾 多的因素,才能發出美妙的聲音,不是各部份組合不齊而會有音 聲的。剛才所聽到的琴聲,久已過去,也轉而滅盡了,不可能再 把它取來。』
這時,大王這樣說:『咄!何必用虛偽不實的東西!世間的琴就 是虛偽不實的東西,它使得世人沈迷、貪著。你現在就把這琴拿 出去,一片片的加以析破,丟棄到各方。』
大臣接受命令,將琴析為百份,丟棄到各處。」
佛陀這一譬喻是說,有的修行人不斷的禪修,已經壓伏欲界的貪 愛,獲得寂止(奢摩他),生起禪定之樂,但是卻黏著在禪定的快樂 之中,就像國王最初迷於琴聲的美妙之中一樣。為了破除這一迷戀之 心,就要像大臣一樣,看清美妙的琴聲,是由眾多的部份組合而成的。
禪修者要以內觀(毘缽舍那)的智慧,仔細觀察禪定中的快樂感受,
都是緣生而無常、無我的。當禪修者以智慧如是觀察時,仍是屬於上 品世間律儀,還要努力達成止觀雙運,生起平等的正智,如實通達身 心的無我,所以,佛陀繼續說:
「如是比丘們!對色身、感受、想、思和欲求,要知道這些身心 現象都是無常、有為、心願所造、因緣所產生的,原先說這些『是 我,是我所有』,而今看清這些都不是我、我所有。比丘們!應 該生起這樣的平等正智,如實觀察這些身心現象。」
此處禪修者要以智慧看清:
(1)從初禪到第四禪,所有的感受都是依於色身的。
(2)從初禪到滅盡定之間,大多會有「想和感受」的現行。
(3)將來所有感受的因,都是來自思、欲求和心願。
如是觀察從初禪到非想非非想處的一切法,都是緣生而無常、無 我。經由不放逸力,禪修者生起平等的正智後,如實通達聖諦,當下 永斷「見道所斷的煩惱」,破除我、我所執,獲得出世間的「有學律 儀」;獲得有學律儀後,禪修者繼續用功,再以平等的正智滅除一切
「修道所斷的煩惱」後,便證得出世間的「無學律儀」。證得「無學 律儀」後,沒有比這更高的律儀了。佛陀的指引眾生,便是要達到這 一究竟的層次,到達這一層次後拔除了所有的煩惱,超越了生死,不 再輪迴於苦海之中了。
佛陀講完經後,所有聽講的比丘們都高高興興地遵行佛陀的教 導。以上所介紹的這一經是《雜阿含經》的第 1169 經。
【結語】
二千五百年前佛陀對眾生的開示,仍然生動地保留在《阿含經》
中,當日眾生的煩惱還是相同於今日眾生的煩惱;當日滅除煩惱的方 法還是相同於今日滅除煩惱的方法。佛陀所教導的正法是適用於每一 個人的。眾生眼中的「律儀」和佛陀眼中的「律儀」,是有深淺的不 同。「粗品的世間律儀」,是來自聽聞力。「中品的世間律儀」,是來自 思維力。「細品的世間律儀」,是來自世間的修習力(指止或禪定)。「有 學的律儀」和「無學的律儀」,是來自出世間的修習力(指止觀雙運)。
一個能遵守「粗品和中品」世間律儀的人,以世間的標準,算得上是 善人了。但佛陀指出,即使能遵守「細品」的世間律儀,仍然是處在 生死輪迴的苦海之中。所以,佛弟子們應往上致力於「無學的律儀」,
這樣才能解決生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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