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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析《法華》學者的 一則《華嚴》偈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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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析《法華》學者的 一則《華嚴》偈詮釋

高明道

《法華經》—尤其是「後秦龜 茲國三藏法師鳩摩羅什」所翻譯的

《妙法蓮華經》—對遠東佛教的 影響極其深遠,歷代注釋頗豐。針 對其《序品》中「又見佛子 未甞 睡眠 經行林中 懃求佛道」1一偈,唐 代高僧窺基(632-682)在《〈妙法 蓮 華 經 〉 玄 贊 》 裡 整 體 認 為 是 講

「地前凡夫信解行道,六度亂脩」

的「勤」,並逐句闡釋:「飲食知量,減 劣 睡 眠 , 初 夜 、 後 夜 覺 悟 瑜 伽 。

《遺教》亦言:『初夜、後夜亦勿 有廢!中夜誦經,以自消息。無以 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2

『甞』,試也。謂暫為之。今不暫 為,故言『未甞』。『經行林中』: 西域地濕,疊塼為道,於中往來,

消食誦經。如經布綃之來去,故言

『經行』。此乃策勵脩四正斷 — 於已生惡、不善法脩律儀斷,於未 生惡、不善法修斷斷,於已生善法 修防護斷,於未生善法修修習斷—,以

『求佛道』。故《華嚴》云:『佛子善 諦聽 我說如實義 或有速出要 或有難解脫 若欲求除滅 無量諸 過惡 應當一切時 勇猛大精進 譬如微小火 樵濕即能滅 於佛法 教中 懈怠者亦爾 譬如人鑽火 未出數休息 火勢隨止滅 懈怠者 亦爾 譬如淨火珠 離緣而求火 畢竟不可得 懈怠者亦爾 譬如明 淨日 閉目求見色 於佛教法中 懈怠者亦爾』。由初發心精進為最,信 為欲依,欲為精進依故。此但以精 進為首,十信心中信後精進故。」

3此 處 引 述 的 《 華 嚴 》 偈 頌 出 自

「 東 晉 天 竺 三 藏 佛 馱 跋 陀 羅 譯 」

《大方廣佛華嚴經.菩薩明難品第 六》進首菩薩宣說的內容。4 《法華》注釋家多半因「未甞 睡眠」一句,就聯想到《般舟三昧 經》5,換句話說,窺基參照《華 嚴》顯得獨樹一格6,不過他對引 文並未進一步加以闡釋。這要等到 另一部唐朝的《法華》注,即「鏡 水沙門栖復錄」《〈法華經玄贊〉要 集》。栖復(生卒年不詳)直接訓 釋 經 文 之 前 , 先 說 明 窺 基 的 方 法—「言『故《華嚴》云』等者,引 教為證也」—,然後提供相關的 背景知識:「准《華嚴經》,有六偈 明精進。文殊問勤首菩薩云:『教 既是一,眾生出離,何得不同?』

答:『但由眾生勤惰不同,故有此

別。』」7還原《華嚴》,其經文本 作:「爾時文殊師利問進首菩薩言:

『佛子!眾生為見如來教,斷諸煩 惱耶?為知色、受、想、行、識、

欲界、色界、無色界、癡、愛,斷 諸煩惱耶?若知色、受、想、行、

識、欲界、色界、無色界、癡、愛,

斷 諸 煩 惱 者 , 如 來 教 法 何 所 增 損?』」8與栖復改寫的意思有所不 同。之所以有如此差異,癥結大體 在於栖復以《法華》思想為立足點。

參《法華經.藥草喻品》:「一雲所 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菓敷實。

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

各有差別。」9窺基解釋說:「稟潤 各異也。能滋教一,所滋卉木,各 有差別。『生』喻初心,『長』喻後 習,『華敷』喻聞教修行,『菓實』

喻證理得果。『敷』音撫夫反。開也,

陳也。由各受潤,隨其種性,生長、

華菓,各各不同,以教對理而忘其 機。」10此處,栖復補充:「言『以 教對理』等者,因解此經文說三乘、五 乘差別,便論乘、藏有異。問:教 既是一般,如何喚作乘、藏兩差別 耶?答:疏11云『以教對理』等,

『 教 』 即 一 雨 『 理 』, 即 真 如 『 理 』 也。」12便同樣以「教既是一」為 質疑的前提。

回到栖復對窺基所引《華嚴》

偈頌本身的講解,以「『佛子善聽』

等四句,總標遲速行」13詮釋第一首。

對照經文的「或有速出要 或有難 解脫」,得知偈頌是站在結果的立 場(「出要」、「解脫」),而《要集》

則從過程(「行」)看待「遲/難」

與「速」。至於剩下的五偈,《要集》先 分成兩大類:「言『欲求除滅』等 者,初一偈是法,後四偈是喻。法 中唯喻懈怠者,彼本文中有八喻。

初四同此,後更有四个:無手遍射 喻、毛滴海水喻、微水滅火喻、端 坐昇空喻。」14六偈中的第二首傳 達一個道理(「若欲求除滅 無量 諸過惡 應當一切時 勇猛大精 進」),其餘四首則舉例,以不認真、不 用功者的比喻襯托法的合理性。至 於所謂「後更有四」首,那就是窺 基 原 未 引 述 的 經 文 「 譬 人 無 手 足 欲射過大地 永不從彼意 懈怠者 亦然 譬如大海水 一毛渧求盡 於佛教法中 懈怠者亦然 譬如火 劫起 欲以少水滅 於佛教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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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懈怠者亦然 譬人見虛空 便言我 身滿 於佛教法中 懈怠者亦然」。15

《要集》下一小節,現傳本訛誤嚴 重。例如所有版本(包括

CBETA

)的

「言『譬如微小大』者,涅薪滅火 喻」,「大」是「火」之謬,「涅」

為「濕」之誤。同樣,「柴濕,火 還滅」,皆作「柴涅大還滅」。或如

「智慧遇懈怠」漏字,變成「智慧 懈怠」。在此則直接予以調整:「言

『譬如微小火』者,濕薪滅火喻。

火況眾生身中智慧,煩惱喻柴薪,

薪濕比懈怠。將火本燒薪,柴濕,

火還滅。精進本斷惑,懈怠障勤心。火 若遇乾柴,火即轉明盛;火若遇濕 柴,火即當時滅。智慧遇精進,智 慧轉增長;智慧遇懈怠,智慧當時 滅。」16文字淺顯易懂,無需贅論。第 二譬喻,傳本狀況沒有像第一喻那 樣離譜,不過「身中智慧大」還是 老問題。更改後為:「言『譬如人 鑽火』者,鑽火數休喻。眾生三業 如『鑽』,身中智慧如『火』;『數 休』喻『懈怠』,相續不絕況精進。木 中有火,事須鑽研方出;身中智慧 火,事須精進練磨。智火不生,只 緣修行懈怠;木中火熱不出,只為 鑽研數休。」17第三段有點例外,

沒有版本問題,作:「言『譬如淨 火珠』者,離緣求火喻。心王、心 所況『珠』,『珠』即陽燧。珠能生 善 法 , 事 頃 假 精 進 也 。 心 王 況

『珠』,火則況心中智慧。布艾緣 具,則比精進;布艾若闕,況懈怠 心。心中智慧不生,只緣三業懈怠;火 勢不起,只緣布艾闕緣也。」18最 後一喻,「閉」全部刻成「閇」,甚 至「閉目」有次寫為「閇自」。錯 別字整理後是:「言『譬如淨明日』

者,閉目求見喻也。日光能詮教19,萬 像況所詮理。閉目、開目況懈怠、

精進。日光雖能照萬像,閉目之者 都不見。眾生若起懈怠,因何得悟 於教、理?日能照物,如教詮理。

目喻精進20,所見色喻智慧,謂:

有精進,能發智慧,緣教得理。」21 栖復詮釋這串《華嚴》譬喻的方法 基本上每分立題、釋語、陳理三步 驟。所謂立題,都遵循「言 x 者,

y 喻」的模式。其中的 “x” 是偈 頌的第一句,所以有五個字;“y” 則 以四字標出譬喻的重點。四個字多 出自第二句,但也有例外,即「濕 薪滅火喻」的「薪」取代偈頌中的

「樵」。至於釋語的部分,便繪出 一番邏輯,賦予該四字法義。闡釋 過 程 中 使 用 的 動 詞 包 括 「 況 」、

「喻」、「比」、「如」,可見栖復在 修辭上求變化22,而其方法可以用 如下表格來呈現:

濕 火況眾生身中智慧 薪 煩惱喻柴薪

滅 將火本燒薪,柴濕 火 火還滅

最後的措施—陳理—把前面成 立的比方與「精進」、「懈怠」套在 一起,並指出其跟智慧的關聯。在 第 一 譬 喻 中 , 似 模 仿 了 「 法 」、

「喻」、「合」的傳統詮釋次第:

法 精進本斷惑, 懈怠障勤心。

喻 火若遇乾柴,

火即轉明盛;

火若遇濕柴,

火即當時滅。

合 智慧遇精進,

智慧轉增長;

智慧遇懈怠,

智慧當時滅。

這些技巧、安排與發揮跟主流的華 嚴學者大異其趣23,顯出栖復解讀 經文與眾不同的地方。尤其他對智 慧的想法是用頗具特色的表達方式,例 如以上短短的引文前後三次提到眾 生「身中智慧」,似乎意味著眾生 原本「身中」就有智慧。其實不然。當 窺基的《玄贊》針對《法華經.序 品》「寶月菩薩、月光菩薩、滿月 菩薩」24綜述「此三導明破闇」25, 栖復補充:「言『導明破闇』等,

『此三』人:寶月、月光、滿月。

問:何名『寶月』?答:眾生眼白 日見物,夜後不見物。要假月光引 導,方眼見物。菩薩亦爾:無漏智 如日,能除眾生身中癡闇,引生身 中智慧,故名『導明』。」26足見,

「眾生身中」的原本是「癡闇」。27 要端賴佛、菩薩的攝受、教化,才 能「引生」智慧。且讀到淨火珠喻,便 發現「身中智慧」應該等同「心中 智慧」。語境另外提供的重要訊息 是:如果只從「智慧遇精進,智慧 轉增長」、「身中智慧火,事須精進 練磨」、「有精進,能發智慧」來看,或 許還誤以為只要用功,智慧就會自 然生出。但即使是有,據閉目求見 喻得知,應是起不了作用的智慧,

所以自相矛盾。該譬喻裡,日光、

萬象分別比況能詮教及所詮理;能 見目與所見色分別用以指涉精進、

智 慧 。 既 然 「 日 能 照 物 , 如 教 詮 理」,未投入認真的學習,怎麼可 能 「 悟 於 教 、 理 」 ? 一 定 是 「 緣 教」,才「得理」。

栖復《〈法華經玄贊〉要集》

談及《華嚴》的地方並不多,無法 構思什麼「華嚴思想」。不過拙文 簡單介紹的段落—也是最長的相 關記載—對唐代宗派門戶未過於 嚴峻之際非專攻某經的學者如何加 以運用,多少令人窺見一斑。

1. 見 T 9.262.3 b 1-2。「隋仁壽元年崛多、

笈多二法師添品」的《添品妙法蓮華經》

裡, 該 偈 「 懃」 字 寫 成 「 勤」, 參 T 9.264.136 b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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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 見 《 佛 垂 般 涅 槃 略 說 教 誡 經 》( T 12.389.1111 a 27-29)與《遺教經論》( T 26.1529.286 a 28-29)。

3. 參見 T 34.1723.686 c 1-24。「樵濕」的

「樵」依《大正藏》斠勘注從德川時代

(1603-1867)刊、法隆寺藏本。保安三 年 ( 1122 ) 寫 、 興 福 寺 所 藏 底 本 作

「焳」,語義不通。參「漢中沙門可洪 撰,依河府方山延祚藏」《新集藏經音 義隨函錄》第四冊「大唐天后代于闐三 藏寶叉難陁譯」《大方廣佛華嚴經》第 十三卷音義:「樵濕:上自焦反。」見 K 34.1257.741 b 11。

4. 參見 T 9.278.428 b 25-c 9。據《大正藏》斠勘 注,「樵濕」的「樵」,《宮》本作「蘸」。

《玄贊》引文「即能滅」的「即」,經 文作「則」;引文四處「亦爾」,經文皆 作「亦然」。另,唐「于闐國三藏實叉 難陀」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光明覺 品》,對等的經文作:「時勤首菩薩以頌 答曰:『佛子善諦聽 我今如實答 或有 速解脫 或有難出離 若欲求除滅 無 量諸過惡 當於佛法中 勇猛常精進 譬如微少火 樵濕速令滅 於佛教法中 懈怠者亦然 如鑽燧求火 未出而數息 火勢隨止滅 懈怠者亦然 如人持日珠 不以物承影 火終不可得 懈怠者亦然 譬如赫日照 孩稚閉其目 怪言何不覩 懈怠者亦然」。見 T 10.279.67 c 18-68 a 3。胡 適的《白話文學史》(臺北,文光圖書 公司,1964)第十章《佛教的翻譯文學

(下) 》第139-140 頁曾引「若欲求除滅」

至「火勢隨止滅 懈怠者亦然」三偈,讚為

「很美的文學」。

5. 例如宋「四明沙門道威入注」的《〈法華 經〉入疏》(X 30.600.29 c 19-22)、元徐 行 善 科 註 的 《〈 法 華 經 〉 科 註 》( X 31.606.18 a 17-19)、明「古吳後學蕅益 智旭述」《〈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X 32.616.31 c 12-15)、清「金臺即山居後學 大義集」《〈法華經〉大成》(X 32.619.375 a 9-14)等等。

6. 另參窺基《玄贊》卷第二:「故《華嚴》

云:『自性清淨心亦名「無師智」。』」卷第 五:「故《華嚴》云:『譬如有人,唯有一 子,愛念極重,……』」「故《華嚴》云:

『 菩 薩 在 兜 率 天 , 將 下 生 時 , 有 十 相 現。……』」卷第八:「故《華嚴》云:

『譬如貧窮人,晝夜數他寶,……』」卷 第十:「故《華嚴》云:『普賢身相依於如 如,不依佛國。』」分別見 T 34.1723.682 b 1-2、747 b 3-7、755 b 5-10、806 a 29-b 3、852 a 29-30。

7. 見 X 34.638.478 a 11-13。「勤惰」的「惰」,

現傳本誤作「隨」。感謝法光陳長己先 生協助改正。

8. 見 T 9.278.428b21-25。據《大正藏》斠勘 注,「色、受、想……癡、愛」等十四 字,《宮》本作「色色受受想想行行識 識欲界欲界色界色界無色界無色界癡癡 愛愛」;「若知……者」等二十一字,

《宮》無。

9. 見 T 9.262.19 b 4-6。據《大正藏》斠勘 注,「華菓」的「菓」,《宋》、《元》、

《明》三藏作「果」。

10. 見 T 34.1723.783 b 5-10。據《大正藏》斠 勘注,「種性生長」的「長」,唐時代寫、中 村不折氏藏燉煌本(【乙】)無;「而忘」

的「忘」,【乙】作「望」。依栖復《要集》

「 言 『 所 說 理 法唯 一 相 故』 者 , 結 前

『以教對理而忘其機』名『一雨』」(X 34.638.780 b 5-6),「忘」字對。

11. 此「疏」指窺基的《〈妙法蓮華經〉玄 贊》。

12. 見 X 34.638.780 a 24-b2。

13. 同上,478 a 13-14。

14. 同上,478 a 15-17。

15. 見 T 9.278.428 c 10-17。

16. 見 X 34.638.478 a 18-22。

17. 同上,478 a 23-b 2。此喻可參「宋涼州 沙門釋寶雲譯」《佛本行經.大滅品》:

「鑽火數休息 不能得致火 勤鑽尋致 火 精進者諧偶」。見 T 4.193.108 a 21-23。

據 《 大 正 藏 》 斠 勘 注 ,「 不 能 得 」 的

「得」,《宋》、《元》、《明》三藏作「時」。

18. 見 X 34.638.478 b 3-7。此喻可進一 步參照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 法界品》:「善男子!譬如火珠,因 日光發,能出猛焰,得菩提心明淨 火珠亦復如是:因大慧光所感發故,出智 慧火。」見 T 9.278.777 c 1-4。

19. 此句顯然遺漏含「況」義的動詞。

20. 此句「目」應作「開目」。 21. 見 X 34.638.478 b 8-12。

22. 不可諱言,動詞的運用偶爾較奇特,例 如「煩惱喻柴薪」從上下文只好讀成

「煩惱被譬喻成柴薪」。

23. 分別參 「終 南山至相 寺沙 門智 儼述」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 軌》(T 35.1732.29 a 25-b 9)、「魏國西寺 沙 門 法 藏 述 」《〈 華 嚴 經 〉 探 玄 記 》( T 35.1733.182 b 15-c 27)、「靜法寺沙門慧 苑述」《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X 3.221.642 a 4-b 5)、「唐清涼山大華嚴寺 沙門澄觀撰」《〈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T 35.1735.609 a 15-c 12)。

24. 見 T 9.262.2 a 10-11。

25. 見 T 34.1723.675 a 6。

26. 見 X 34.638.404 b 14-17。

27. 另參《要集》「眾生身中煩惱塵垢」、「眾生 身中愚癡」、「眾生身中煩惱之病」(分別 見同上, 188 a 7、442 a 11、696 a 19- 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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