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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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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壹、 女性經驗長期在歷史書寫中缺席

觀諸古今中外的歷史,多以普遍的人文歷史概括了女性的行動與經驗,往往 忽略女性在歷史經驗中的主體性。回顧歷史時,無論在內容、在斷代的依據標準 或是在史學類別的制定等等層面,幾乎都是以男性的生活為依據,並且單從男性 的角度加以撰述。1佔人類另一半性別的女性過去總是被邊緣化。英國歷史學者 湯普遜(Paul Thompson)曾對這種現象加以批判,他認為除非在特定的情況下,身 為男性的史學家並不想考察女性生活所經歷的各種變化;縱使有部分史學家嘗試 針對女性生活作歷史書寫,也會受限於文獻的缺乏,因為有權保留或銷毀文獻的 人,往往也是忽略女性主體的男人。2甚至有不少歷史學家、史前史學家、人種 學家或社會學家觸及婦女處境這個問題時,通常抱持以男性為中心的態度,將自 己設定的男性角色或女性角色的模式,投射到過去或當代的社會中。這種態度有 時是無意識的,他們力圖說明古代社會中男性至上的父權制度是合理的。

概覽西方歷史發展時,亦可以窺見女性主體和生活經驗被社會機制邊緣化的 發展。遠古時代,有些社會甚至以母系為主,3但畜牧生活的發展,讓人們發現 男性角色的生殖功能,漸使父系制度建立起來,4並在日後日益鞏固與發達。此 後的歷史,古雅典時代,出現了女子被限制在家中的現象,而文藝復興時代則強 調布爾喬亞階級妻子的馴服,而且當時也有許多焚死女巫的情形,至於法國大革

1余寧平,〈女性主義政治與美國文化研究〉,收於鮑曉蘭主編:《西方女性主義研究》(北 京:三聯書店,1995),頁 60。

2覃方明、渠東、張旅平等合譯,保羅.湯普遜原著,《過去的聲音─口述歷史》(Hong Kong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頁 3。

3張南星譯,安德蕾.米歇爾原著,《女權主義》(台北:遠流,1997 四版),頁 15。

4張南星譯,安德蕾.米歇爾原著,《女權主義》,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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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更是將女性排拒於其所標榜的自由、平等、博愛之外。5從男性主導的歷史撰 述中,毫不避諱地呈現女性在公領域的參與空間不斷地被窄化、甚至完全被剝 奪;轉往私領域的觀察,亦見女性的自主性不斷被箝制、甚至完全被壓抑。

漫長的父權社會發展歷程中,被壓迫的婦女中,不乏自覺性高的女性採用各 種型式加以抗衡、力爭婦女應有的權益。6然而父權制度的強勢運作,仍讓女權 運動的發展宛若長年逢旱的河川,脈絡斷斷續續!

在傳統史學經常忽略女性處境或經驗的發展中,縱使有少部分婦女得以在 史冊上留下極小篇幅的記載,其內容反映的是當時男性觀念或父權思想的詮釋。

女性處境所反映的主體性、女性經驗所象徵的社會價值,則是被扭曲或漠視的。

若人類歷史持續地僅以男性經驗為內涵,其完整性與豐富性則令人質疑。

貳、重構歷史中的女性經驗

1960 年代之後,西方因民主思潮引發各種社會思想及意識型態的轉變,史 學研究的關懷層面,也漸漸擴及以往被正統歷史所忽略的女性、基層民眾等弱勢 族群。歷史得以從局限於政治、聚焦於男性菁英經驗的內容,逐步擴大及女性經 驗與普羅大眾的生活。婦女史、基層史的研究趨勢,漸漸蔚成一股風潮。因此,

歷史還給了女人,同時也將女人還給歷史7,以往局限於男性經驗的片面歷史,

終於能在學者們的努力重構中,逐漸恢復其完整性。

婦女史,望文生義,可以解釋為「關於婦女的歷史」;另外也代表強調從女 性觀點進行的一種婦女史研究。8無論採用前者或後者的定義,將婦女史視為一 種學術研究路線,就必須正視兩個基本的問題:第一,女性經驗是否具有本質上

5 方永泉,〈將女人還給歷史〉《教育研究所集刊》,2007 年夏季刊,第五十三輯第二期:頁 41-72。

6張南星譯,安德蕾.米歇爾原著,《女權主義》,頁 71。

7 Kelly, Gadol , J. “ The social relation of the sexes: Method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women’s History ” , in S. Harding (ed.), Feminism and Methodology (Indianapolis, I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pp. 15-28.

8李又寧,〈婦女史研究之回顧與檢討〉,收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特刊,《六十年來的中國近 代史研究》(台北:中研院,1988),頁 2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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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共通性;第二,女性經驗與男性經驗是否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就第一個問題而 言,史考特(Joan Scott)指出,在不同的社會脈絡和階級角色上的女性經驗不免有 些差異,但是女性生存的本質並無不同。9女性生存本質的共通之處,係多數女 性生活在父權社會中。女性共同生存於父權社會本質下的經驗差異,實源自父權 制的運作並非孤立的。班內特(Judith Bennett)進一步解釋,即使在同一個時期、

同一個社會裡,父權制也會對不同階級、不同種族和不同背景的婦女產生不同的 影響。10換言之,在父權社會中,雖然階級、種族和背景等社會機制形塑各種不 同的女性經驗,但女性生存的本質仍是受到父權社會的限制。就第二個問題而 言,父權社會中,男性多是處於壓迫者的立場、女性則多是身陷被壓迫的一方,

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經驗,其本質當然不同。

撰寫婦女史雖然不能與女性主義劃上等號,然而在重視女性經驗而進行研 究的學術路線而言,兩者間確實存在相當程度的共通性。例如歐雷森(Olesen)

嘗述,採用女性主義觀點出發的研究,強調和凸顯「女性經驗」、「女性觀點」,「日 常生活」往往是重要議題的來源,舉凡女性日常生活是如何持續地創造出來,外 在組織、物質環境和人際關係又是如何塑造女性生活與認知等等議題 ,都是這 類研究分析女性經驗的主要內容。11婦女史的建構,亦多從日常生活中取材。

觀諸西方女權運動斷續的發展歷程中,前後挺身而出的女性,其訴求與其日 常生活經驗的需要,應是最密切的。從初期致力於爭取平等的公民權,到之後強 調爭取公平的教育權及經濟權,可以窺見當時發聲的女性,其生活處境所遭受的 限制,主要是因為政治、經濟與教育這三項主要參與社會機制的管道被封閉了。

以十四世紀的法國為例,當時的婦女幾乎全被限制在家庭中,她們失去丈夫後,

所做的事必須先徵得法官的同意方始可行。畢桑( Christine de Pizan, 1364-1430) 眼見婦女在法津和和家庭中的地位衰退至此,遂極力提倡婦女必須接受真正的教

9 John Scott, ”Women’s History”, in Peter Burke(ed.), New Perspective on Historical Writing (Cambridge: Polity Press , 1991), pp.42-66.

10鮑曉蘭,〈美國的婦女史研究和女史學家〉,收於鮑曉蘭主編《西方女性主義研究》,頁 80。

11胡幼慧,〈轉型中的質性研究:演變、批判和女性主義研究觀點〉,收於胡幼慧主編:《質性研 究》(台北:巨流,1996),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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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以培養負擔種種責任的能力,尤其是在失婚之後,婦女更需要獨立自主的能 力。12十五世紀,英法婦女開始尋求教育權與經濟權,十八世紀起,則要求參與 政治的權力。不過由於各個階層的婦女處境、需求重點,各有不同,因此造成婦 女認知的長期盲點,她們不能體認彼此間雖有階級文化的差異,但其生存所需的 各種活動完全被父權制度的運作所操控與約制之下。因此總是無法凝聚共識,更 遑論要匯集力量爭取應有的權益。到了十九世紀,各地女權運動者的力量都在增 進,除了繼續爭取教育、經濟和政治等權利外,西方女權運動者開始體認應結合 全球各地的婦女團結起來、互相幫助以爭取婦女自身的權利。13

婦女史、女性主義和女權運動,三者關切的主體都是女性,從西方女性主義 的發展而言,其對抗父權社會、解放女性的訴求,更與女權運動密切關聯。因此,

重構婦女史時,若能結合女權運動的經驗與女性主義的觀點加以探析,應可使歷 史撰述呈現有別於以往的面貌。

參、從教育權的獲得看女性經驗

衡諸政治、經濟及教育等三種訴求,教育往往被視為解放女性、維護女權 的重要環節,例如傳統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沃斯頓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 1759-1797)及密爾(John Stuart Mill, 1086-1873)等人的觀點指出:解放女性的兩大 重點,一是爭取公民權,另一就是爭取擁有和男性相同的教育機會。14 十九世 紀末,西方義務教育在工業革命、民族國家主義興起等社會重大變動後,應國家 機器之需而產生,係欲培育兒童成為優良國民以為國家所用。無論男性或女性,

都是國民的組成份子,在國家政策規定下,女童因此擁有正式受教的權利。

衡量義務教育的實施,實是提供女性普遍得以進入公領域的正式管道,女性 經驗因此能順理成章地在家庭關係以外的範圍拓展,女權運動爭取教育權的訴求

12 張南星譯,安德蕾.米歇爾原著,《女權主義》,頁 44-45。

13 張南星譯,安德蕾.米歇爾原著,《女權主義》,頁 95。

14刁筱華,《女性主義思潮》(台北:時報,1996),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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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正向的發展。但是,教育機制往往是國家執行社會控制機制的一環,因此國 家提供義務教育雖可保障女童受教機會,但施教內容能否培養女性在社會中獨立 自主的發展能力,或是藉施教內容強化灌輸不利於解放女性的意識型態?15。因 此針對父權制社會所提供的教育,能否提供解放女性的契機而言,瑞格里(Jullia Wrigley)質疑,她認為學校教育固然提供了女性追求知識與技能的機會,但也可 能是另一個強化性別不平等的據點。16針對義務教育能否提供女性解放的契機,

本研究從過去臺灣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實際經驗出發,進一步去解析教育權的獲 得對女性解放的實質意義。

觀諸臺灣的教育發展,經歷荷蘭人締造「新港文字」時期、鄭明創學校傳漢 人文教、清領時代辦書院興私學,二百多年間的教育活動中,女童受教的機會一 向未受正視。日治時代,自 1943 年起實施義務教育,就形式而言,女童接受學 校教育的機會因獲得政府法令的規範及公權力的介入而獲正視。然究其實質而 言,據 1943 至 1949 年之間的統計數據顯示,女童的受教機會還是明顯少於男童。

17這段時間內,女童在實施義務教育的環境中,受教機會還是無法獲得保障,其 因何在?政府對這種現象的忍受,究竟是因為當時正值光復前後政局不穩定使 然,還是因為官員慣於接受重男輕女的社會文化傳統?或是體諒人民家庭經濟的 困窘?或是還有其他因素?女童失學,未獲得正式學校教育的她們,如何經歷失 學、如何看待國民學校?如何學習識字與適應生活?能夠接受義務教育的女童,

又從學校獲得那些重要的學習經驗?這些學習經驗,是否有助於其獲得向上流動 的契機?上述種種,實為女性教育史可以探討的重要議題。

15姜添輝,〈教育社會學觀點下日治時期到戰後初期的臺灣初等教育政策浴革—以嘉義市為例〉,

《國民教育集刊》,2001 年 12 月,頁 277-309.

16 Jullia Wrigley, Education and Gender Equality (Washington, D. C.: The Falmer Press, 1992), p.ⅶ.

17E. Patricia Tsurumi, Japanese Colonial Education In Taiwan, 1895-1945 (Cambridge, MA: Harvard College), p.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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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臺灣女性教育史仍需開拓

曾業英指出,關於整個中國近代女子教育與婦女運動及婦女生活的關係是個 重要的議題,但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少。18環顧國內女性教育史的研究,1980 年代起相關論文的發表漸漸蔚為風氣(請參見表 1-1),但針對臺灣女性教育史的 研究(請參見表 1-2),卻仍然有限。綜觀臺灣 1980 年代以來學位論文而言,可 以發現下列現象:一、在研究地區方面,除了游鑑明、蔡麗珍外,自 1980 年代 至 1990 年代後期的論文,多是針對中國大陸地區進行研究;二、在研究時段方 面,除了游鑑明、蔡麗珍外,1980 年代的研究多集中在清末民初時期,而 1990 年代的研究則聚焦於中國某一朝代;三、在研究主題上,1980 年代側重現代教 育,1990 年代則偏好古代女教;四、在研究方法上,除了游鑑明部分採用口述 資料外,多數論文仍運用傳統史料;五、在研究者方面,研究者絕大多數是女性。

總結而言,1980 及 1990 年代以來對女性教育史的研究,不但未見有關義務教育 議題之研究,針對臺灣婦女所進行的教育史研究,也僅佔少數篇幅,足見臺灣女 性教育史仍很大的開拓空間,針對女性接受義務教育的議題,也有待進一步發展。

表 1-1 臺灣研究女性教育史的博碩士論文一覽表

年度 作者 主題 出處

1963 鄭淑適 現代我國女子教育問題研究 政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0 廖秀貞 清末的女子教育(1897-1911 年) 台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0 王惠姬 清末民初的女子留學教育 政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1 賈德琪 清末(1842-1911)新女子教育之興起 臺灣師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1 蔡麗珍 光復後臺灣地區婦女教育與就業之研 究—男女平等地位的檢討

師大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2 呂士朋 辛亥前十餘年間女學的倡導 東海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7 游鑑明 日據時期臺灣的女子教育 臺灣師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8 徐秀芳 以教育和法律的角度試論唐代婦女的 角色

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8曾業英主編,《五十年來的中國近代史研究》(上海;上海書店,2000),頁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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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臺灣研究女性教育史的博碩士論文一覽表(續)

年度 作者 主題 出處

1995 曾芳苗 民國教會女子教育─「金陵女子文理 學院」的個案研究(1915-1951)

中央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6 趙淑萍 民國初年的女學生(1912-1928) 臺灣師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7 李美玲 中國近代女子教育研究(1912-1951) 臺灣師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8 王光宜 明代女教書研究 臺灣師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9 李憶湘 兩漢魏晉女教「四德」觀研究 台大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曾美雲 六朝女教問題研究─以才性、南北、

妒教為中心

台大中文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0 林偉琤 唐代家訓中所表現的女子教育觀 臺灣師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1 陳莉婷 宋代家訓之女子教育觀研究 臺灣師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1 李曉蓉 五四前後女性知識分子的女性意識 高師大教育研究博士論文 註:本表 1982 年以前的資料引自游鑑明,《日據時期臺灣的女子教育》,1987:頁 4。

表 1-2 臺灣研究女性教育史之專書暨期刊論文一覽表

年度 作者 主題 出處

1936 程謫凡 中國現代女子教育史 上海:中華書局 1974 趙文藝 我國近二十年來女子高等教育發展之研究 台北:正中書局 1983 廖秀貞 清末女學在學制上的演進及女子

小學教育的發展

《成功大學歷史學報》

第十期,頁 429-519。

1985 張素碧 日據時期臺灣女子教育研究 《雲林工專學報》

第四期,頁 429-519。

1986 周漢光 清末的女子教育 《中國歷史學會集刊》

1990 林澄枝 我國女子教育的發展 《臺灣教育》,79 年 4 月 1991 李宜真 日據時代日本對臺灣教育的特色及女子教

育的實施情形

《今日教育》

55、56 期,頁 22-29

1991 楊桂杰 中國女子教育觀的轉變 《立法院院聞》

80 年 8 月,頁 45-52

1992 游鑑明 有關日據時期臺灣女子教育的一些觀察 《臺灣田野研究通訊》

1995 鄭至慧 女子教育權的演進 《師大校友月刊》

278 期,頁 10-13

伍、重構國民學校學習經驗探討義務教育

臺灣實施義務教育的歷程,首先是從日治後期開始,初期以六年為限;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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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臺灣「光復」19後,因接管的行政長官公署未能及時正視之,一度被忽略,之 後於 1947 年恢復實施,並自 1949 年中央政府正式遷台後一直維持穩定的發展。

1968 年後更是向上延伸,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在六年義務教育期間,其實 施是由國民學校來執行。但國民學校在 1941 年更名揭牌之初,並不負有實施義 務教育的責任;臺灣光復後的 1945、1946 兩年中,也未能正式發揮義務教育的 功能。對照臺灣光復之前 1941 年至 1945 上半年、臺灣光復之後的 1945 下半年 至 1949 年,在這兩個時期裡的國民學校性質與功能,時而負有執行義務教育的 責任,時而僅具初等教育機構的功能,其中的變化可據以探究義務教育的實施,

對於女性受教機會的影響。因此,本研究擬以 1941 至 1949 年的國民學校為研究 場域,探討接受國民教育對臺灣女性經驗的影響與意義。

本研究重構臺灣女性的國民學校學校經驗,除了陳述臺灣光復前後的人文 發展、國民學校的相關制度及實際受教人數等相關背景外,將更進一步了解女性 在國民學校就學期間,其學校生活如何安排?國民學校的課程和人際關係(包括 師生關係、同儕關係),又是如何形塑其學習經驗及其自我認知。上述問題的解 答,不易從一般文獻中取得史料,因此本研究除進行一般史料的考證與分析外,

也以多種方法來進行討論,例如數量統計、口述訪談、生活事件敘述等,20藉此 重構 1941 年至 1949 年間,女童在國民學校的學習經驗。

陸、運用口述歷史凸顯主體經驗

儘管口述歷史在近年才受到正視,但很早就有史學家利用訪談作為史料來 源,例如司馬遷撰寫《史記》時採取了「網羅天下放失舊聞」、又如希羅多德的

《波希戰史》也蒐集口述故事敘事。21由此可知,口述歷史的運用有其歷史發展 中的需要。

19雖然「光復」一詞的使用,不同學者有不同態度,唯本文仍保留當時使用的名詞以符原貌。

20此採美國史學在 1970 年代的發展的研究法,見鮑曉蘭,〈美國的婦女史研究和女史學家〉,收 於鮑曉蘭主編《西方女性主義研究》,頁 74。

21游鑑明,〈口述歷史與臺灣婦女史研究〉,《傾聽她們的聲音》(台北;左岸,2002),頁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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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諸歷史,過去影響科學發展的重要發明,幾乎都是菁英個別的才智發揮,

而菁英見證的歷史,一定會出現在史冊上。影響政治社會發展的重要改變,卻往 往來自基層大眾力量的匯集,然而這些處於基層的群眾,卻無法在歷史上留下他 們見證的聲音。社會中多數人究竟如何走過歷史,總是在歷史撰述中長期被忽 略。近年口述歷史受到重視,一方面可以讓那些沒有機會使用文字的人發聲,另 一方面也可以透過被統治民眾的現身說法,看到的歷史不同於從統治者留下的文 字、數字資料得到的歷史認識。22

運用口述歷史做為重構歷史的史料,客觀性可能會令人質疑,因為在訪談及 重構史料的過程中,可能會涉入研究者主觀的成分。但是任何記載歷史的文字都 不免會帶著社會、階級、時代等的烙印,並且毫無例外地會受到歷史學家本身的 立場、觀點和生活經驗的影響;所謂的「真實」只是一個相對的標準,主觀性 (subjectivity)是無處不在。23然而,口述史料能夠凸顯受訪者的主體經驗,實因口 述歷史是受訪者用其認為訪員可以理解的敘事方式,去重構自己的經驗和歷史。

24因此,進行口述歷史的採集時,研究者必須覺察並保留本身的主觀意識,完全 以同理心傾聽、了解受訪者所要表達的經驗內涵。而在之後的撰寫中,研究者除 了真實反映受訪者的主體經驗之外,也必須參照相關佐證,儘量避免受訪者因記 憶減退或其他因素而產生的謬誤,以便完成客觀的近現代歷史書寫。

婦女史不斷革新的發展中,也形成運用口述歷史的需要。因為婦女史一方面 強調呈現女性主體,另一方面則就不同課題去處理婦女歷史,讓婦女從歷史邊緣 進入歷史中心。25因此最能凸顯女性主體的口述歷史,便成了研究近代婦女史的 學者感興趣的重要資料。26

臺灣自 1959 年起,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有計劃地進行民國以來重要

22許佩賢,〈公學校的教育規範與兒童的「道德意識」─以 1920 年代後期為中心─〉「日治時期 初等教育研討會」,2005 年 4 月 24-25 日。

23余寧平,〈女性主義政治與美國文化研究〉,收於鮑曉蘭主編《西方女性主義研究》,頁 60。

24畢恆達,〈詮釋學與質性研究〉,《質性研究》(台北:巨流,1996),頁 37。

25游鑑明,〈口述歷史與臺灣婦女史研究〉,《傾聽她們的聲音》,頁 51。

26游鑑明,〈口述歷史與臺灣婦女史研究〉,《傾聽她們的聲音》,頁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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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的訪談,並自 1982 年起以「口述歷史」的形式發表,其中包括數位對社會 頗有貢獻的婦女。北京社會科學研究所亦有學者自 1982 年起採用口述方法,留 下一百五十餘位以上高齡科學家的錄音採訪。27綜觀海峽兩岸口述史的發展中,

不免都著重於政治、經濟等領域內的中上階級及社會重要人士的經歷紀錄,直至 1990 年代,臺灣開始出現《阿媽的故事》28、《臺灣好女人》29

查某人的二二 八30等書籍,社會各階層的年長婦女的生命經驗才開始被一一記載下來。

本研究以 1941 至 1949 年期間適齡接受國民學校教育的女童為主,當時官方 資料罕能呈現女童受教的個別經驗,並且因為戰事頻仍與戰禍破壞甚廣,史料留 存有限,故引用口述歷史以解析當時的教育問題,有其必要性。另有學者指出,

口述歷史對於解明日治時期的許多歷史問題,不但是重要的,而且是必要的,特 別是教育史。如果沒有受教者方面的聲音,教育史就只能是統治技術的歷史,而 不可能是民眾的歷史。31本研究訪問部分當年的學童,今日皆成耆老,惟恐老成 凋零,故採集口述歷史極為重要。

柒、並陳不同地區個案以說明個別經驗

口述訪談的進行,難免有受訪者認知的主觀因素存在,故主要在兩個性質不 同的地區內選擇受訪對象,希望能由其經驗的對照,對女童學習經驗有更深的理 解。本研究擬以北部海港基隆仙洞與中部山城南投埔里兩個各具特殊地理人文特 性的地區,做為口述歷史的採訪主要範圍,另外再引述其他人的國民學校學習經 驗,重構 1941 年至 1949 年間,臺灣女童的國民學校學習經驗。藉由兩地經驗並 陳以凸顯個別經驗的異同,之後再以女性主義觀點切入分析其意涵及探討國民學 校教育對這些女童的影響。

27李小江,《讓女人自己說:獨立的歷程》(北京:三聯書店,2003),頁 3。

28江文瑜編,《阿媽的故事》(台北:玉山社,1995)。

29藍博洲,《臺灣好女人》(台北 :聯合文學,2001)。

30沈秀華,《查某人的二二八》(台北:玉山社,1997)。

31許佩賢,〈公學校的教育規範與兒童的「道德意識」─以 1920 年代後期為中心─〉《日治時期 初等教育研討會》,2005 年 4 月 24─25 日。

(11)

第二節 研究目的、方法與限制

壹、研究目的

承上節所述,總體而言,本研究主要目的有三項,分述如下:

一、探討 1941 年至 1949 年間,臺灣女童在不同政權統治下的國民學校校內 外學習經驗的異同。

二、 分析 1941 年至 1949 年間,臺灣女童在國民學校校內外的學習經驗的意 義。

三、分析 1941 年至 1949 年間,影響臺灣女童接受國民學校教育的可能因素。

四、分析 1941 年至 1949 年間,國民學校學習經驗對當時臺灣女童的影響。

貳、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主要的研究方法有三:

一、文獻分析法

首先,蒐集 1941-1949 年間的社會發展等相關文獻,以了解該時期內的 社會背景。其次,蒐集 1941-1949 年間官方法令、國民學校的相關資料及多 所國校校史,以了解其發展概況、學校制度、課程內容,以及學生的學習經 驗。並透過人口統計、教育統計等相關資料的數據,對國民學校入學數暨性 別比率等相關的數據進行量化分析,以討論所反映的教育現象。

二、口述訪問

完成文獻的蒐集、整理與分析後,以基隆仙洞與埔里地區內,曾於 1941 至 1949 年間接受國民學校教育的女性為主要受訪對象,並採訪若干當時任教 或受教的男性,透過不同立場的受訪者的記憶,以建立口述史料,再佐以其 他相關證據。另外,也引用其他人所做相關口述史料與圖像資料做為旁證。

本研究口述訪談採半結構式問卷進行,問卷大綱如附件一。受訪者共計 十一位,其中女性七位,男性四位,如表 1-3 所示,詳細個人背景介紹詳下

(12)

節。

表 1-3 受訪者基本資料一覽表

姓 名 受訪 角色

出生年 (民國)

童年 居住地

最高學歷 就讀國校 年代 T-1 吳先生 男教師 12 年 南投魚池 屏東師範學校 1943-1967*

W-1 管女士 失學女童 29 年 南投埔里 埔里國小補校 1947-1948 W-2 游麗齡 女學生 29 年 江蘇南京

南投埔里

彰化天主教 傳教學校

1946-1953

N-1 賴和文 男學生 28 年 南投埔里 台中高工 1948-1954 N-2 傅先生 男學生 31 年 南投埔里 台中師範學校 1948-1954 W-3 郭女士 女學生 32 年 南投埔里 台中師範學校 1949-1955 W-4 陳女士 女學生 19 年 基隆仙洞 基隆昭和國民學

1937-1943

W-5 吳金珠 女學生 22 年 基隆仙洞 基隆仙洞國小 夜間班

1943-1945 1947-1949 N-3 邵阿祿 男學生 23 年 基隆仙洞 基隆仙洞國校 1941-1945 1945-1946 W-6 李明子 輟學女童 29 年 基隆仙洞 基隆仁愛國小補

1947-1949

W-7 王春 女學生 32 年 基隆仙洞 基隆仙洞國校 1949-1955 註:1.有五位受訪對象不願公開真實姓名,故本研究以冠之其姓氏以稱呼女士或先生。

2. * 吳先生是服務於國民學校的時間。

三、理論分析法

在完成文獻的整理及口述史料的撰寫後,根據女性主義的相關理論,分析 女童在國民學校的學習經驗。

參、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時段適逢戰亂,文獻資料極為有限,故擬以口述資料彌補足文獻的 不足。研究對象係臺灣開啟國民教育重要轉捩點的歷史見證者,且其已屆老年,

故口述歷史十分急切。惟合適的受訪者不易找尋,且本究主旨在採擷個案經驗以

(13)

重構婦女教育史,了解國民教育對女性學習經驗的影響,因只選擇了少數地區的 案例,故僅能反映研究時期內部分女性的經驗,不能做普遍的推論。

為了彌補受訪者人數有限及代表性不足的缺憾,另外本研究也蒐集了許多國 校校史(刊),引用其中師生回憶的資料,以補充受訪者人數及地區的不足。

(14)

第三節 研究範圍、對象與名詞釋義

壹、研究範圍

一、 研究時段

自 1941 年起,臺灣的初等教育機構稱由原有的「小學校」及「公學校」,

一律改稱為「國民學校」,但在 1943 年至 1949 年間的早期階段,因為經歷戰 爭前後的非常時期,而有運作不正常及文獻未及建立的現象,32就 1945 年的 國民學校統計資料而言,顯然不夠完整,至於當時學校課程與教學的概況 、 學生學習的經驗,也罕見文字紀錄。當時受教的稚童,今日多已年逾六十,若 可透過其親身經歷見證當年歷史,可以大大減少文獻缺漏的遺憾。故本研究時 段聚焦於 1941 年至 1949 年,學童於國民學校的學習經驗。

二、研究地區

本研究研究係以 1941 至 1949 年間的國民學校教育為主要的研究範疇,資 料蒐集以全臺為範圍。惟有關口述訪問部分,考量地域特性、人口組成與研究 者訪問地利之便等各種因素下,特別擇定基隆仙洞與南投埔里兩個地區為主要 個案蒐集範圍,有關兩地區的特性,說明如後。

(一)基隆仙洞

以下分就「地理環境」、「教育發展」及「行政區域與人口」三方面加以 介紹該地。

1.地理環境:仙洞位於基隆港灣內西岸,在造訪基隆的一般遊客心目 中,其為基隆名勝古蹟的代表,該地據稱係西班牙人佔據時曾掘礦區採煤,

因其為開煤遺跡而成一特殊的洞穴,該岩洞中有小洞三重,內部受澣音的反 響,形成鼕鼕聲響,宛若打鼓,有「仙洞聽潮」之美稱而被清朝選為基隆八

32 日治後期昭和十九年(1944)三月六日頒發〈臺灣決戰非常措施實施要綱〉,第十項即表示為因 戰爭需要而停止平時調查計畫及事業。資料出自臺灣經濟年刊行會編,《臺灣經濟年報》,昭和 十九年,頁 14。

(15)

景之一。33該岩洞內的三洞,其右係一石室,寬十五尺,長約四十尺,民間 相傳有仙人在此靜修得道,故名「仙洞」。34該地除了洞內有各式各樣的神像 和石雕等古蹟外,洞口還有清代分巡臺澎督學使者夏獻倫所立的「海外洞天」

四個行草書大字。距仙洞岩不遠處的另一洞口,仍是民間流傳的寓言故事「白 米甕」之所在。35

2.教育發展:日治初期,日方為了往來方便,經勘查後選定仙洞一帶 建設為現代港埠,專業人士紛至沓來,遂設立學校供日人子弟就讀。36原本 該校僅是一分教場(即分校),後獨立為台北州立基隆第三尋常小學校,即仙 洞國民學校的前身,係為當時基隆地區專供日人就讀的三所小學之一,另外 二所學校分別稱為為台北州立基隆第一尋常小學校、台北州立基隆第二尋常小學 校。另外有市區、郊區各有五所公學校提供臺人就讀。37

日治後期,〈國民學校令〉公佈且實施後,國民學校教育實況中仍存在三號 表課程的區分,並且嚴格限制臺民升學就學的比率,能升入州立中學及高等女學 校者,通常難逾各校三分之一的學生數。38

二次大戰末期,基隆港遭空襲損壞情形不輕,近港灣內側中央位置的火車 站,火車停機庫破損、舊岸石造倉庫半毀、新岸壁裹設施幾近全毀。39仙洞地區 亦未倖免,當時主要供臺籍學生就讀的昭和國民學校原校舍惨遭炸毀,未留一磚 一瓦。(編號W-5 訪談稿)直到戰後,應當時的市長要求儘求恢復仙洞等九所國民 學校及市立女子中學的學校運作,40以促使教育活動的正常進行。原昭和國民學 校學生,則轉往原以日本學童為主的仙洞國民學校就讀。

3.行政區域與人口:光復後,行政長官公署廢除日治時期的五州之廳地區

33黃純青,《基隆和高雄》(台北:海外文庫,1956),頁 2。

34基隆市政府編印,《基隆鄉土文物專輯》(基隆:基隆市政府,1988),頁 53。

35基隆市政府編印,《基隆鄉土文物專輯》,頁 54-55。

362006/3/30 htttp://msl.sdps.kl.edu.tw/v2.0/about/history.php

37鄭慶宗編,《基隆市志卷六:文教志教育行政篇》(基隆:基隆市政府,2002),頁 22。

38鄭慶宗編,《基隆市志卷六:文教志教育行政篇》,頁 25。

39許進發編,《臺灣重要歷史文件選編(1895-1945)第二冊》(新店:國史館印行,2004),頁 1662。

40基隆市政府編印,《基隆市機關志》初稿,1994,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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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改將全省劃為八縣、九省轄市及二縣轄市。基隆市被列為省轄市中的二等市 (省轄市分四等),省派石延漢擔任市長,市政府除了市長外,設有秘書室、民政、

財政、教育與建設等四科和警察局。當時其他二等市,教育科下只能設學教、社 教二股,但基隆市政府教育科是個特例,其設有中教、國教及社教等三股。41 (二)南投埔里

至於埔里,分就「地理位置與經濟條件」、「行政區域與人口」及「族群移入 與分布」等項說明該地在光復前後時期的人文發展。

1.地理位置與經濟條件:埔里地區是個地處臺灣內陸、海拔 442 公尺的盆地,

四週山嶺環繞約有 30 公里之長。盆地中,北有眉溪從霧社方向流經切割,西流 至水尾、觀音山附近,與源自日月潭東北方丘陵而流經該盆地的南港溪匯流後,

經國姓鄉再匯入北港溪,此段溪流自此改稱烏溪,向西奔流直到海口。因溪流之 便,埔里地區曾是交通臺灣東西的孔道。42

由於氣候宜人,加上埔里盆地內平野土沃泉甘,埔里盛產稻米和甘蔗。埔里 盆地邊陲的斜坡地帶則適植茶樹,鄰近的山地更有珍種的鳥、蝶、蛇類棲息著。

43日治時期,此地不但是木材和樟腦等物質的集散地,44南邊又有當時重要電力 來源的日月潭。整體而言,埔里盆地經濟物產豐富,曾被日人讚為「小洛陽」45, 臺灣總督府特別在此設置埔里出張所,專營煙、酒、鹽、樟等物業的集散。46

2.行政區域與人口:埔里地區在日治後期的行政區,劃入隸屬於台中州能高 郡,行政區域名稱為「埔里街」,下轄埔里社街、大肚城、枇杷城、珠子山、桃 米坑、生蕃空、烏牛欄(今稱愛蘭)、房里、水尾、牛相觸、牛眠山、福興、史港 坑、小埔社、大湳、水頭,轄地共約 8.3459 平方公里,佔能高郡面積 8 %。471945

41鄭慶宗編,《基隆市志卷六:文教志教育行政篇》,頁 25。

42楊順明主編,《埔里開發的故事》(南投:南投縣立文化基金會,1999),頁 5。

43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主編,《日據時代臺灣經濟之特徵》(台北:臺灣銀行,1957),頁 42。

44水林房太郎,《臺灣地理精義》(台北:成文出版社,民 74),頁 263。

45同前引書,頁 263。

46張國華編輯,《南投縣老照片特輯(三)》(南投:南投縣市文化中心,1996),頁 52。

47〈昭和十三年能高郡概況〉,收於能高郡役所編:《臺灣省能高郡管內概況(全)》(台北:成文,

民 74),頁 7。

(17)

年臺灣光復,埔里地區大致仍沿襲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定下的行政體制,但各級 行政區的名稱則加以更改,原稱「台中州能高郡埔里街」的埔里地區,改稱為「台 中縣能高區埔里鎮」。48

觀諸能高郡所轄的埔里街、國姓莊及蕃地等三個行政區,其中以埔里街(即 埔里地區)的人口較為稠密。49在日治時期,據昭和十二年(1937)的統計資料顯 示,埔里街雖僅佔全郡土地面積的 8%,50卻佔全郡 52,304 人中的 60.02%,計有 31,391 人,又其中本島人(即臺籍住民)有 30,234 人。51

臺灣光復後,從表 1-4 可知,埔里地區人口大致朝自然增加的趨勢發展,人 口性別結構上也大致符合一般現象。

表 1-4 1946-1949 年間埔里地區本籍人口數與性別比率表

1946 年 1947 年 1948 年 1949 年 年份

性別比率% 人口數 34,255 38,028 39,375 42,119

男 性 50.76 50.63 50.54 50.48

女 性 49.24 49.37 49.46 49.52

資料來源:南投縣埔里鎮戶政事務所民國 35 年-38 年逐年人口報告統計表。

註:本籍人口係指設籍於此的閩系、客系住民、平埔族及原住民等,不包括佔埔里地區極少比 率的本省他縣、外省及外國等籍的住民。

3.族群移入與分布:埔里盆地原本是埔社與眉社族人居住之地,與田頭 社、水社、審鹿社及貓蘭社在清朝時被合稱為「水沙連番」六大社番。52清仁 宗嘉慶十九年(1814)時發生漢人郭百年大舉入墾埔里而虐殺原居於眉溪之南 的埔社族人,埔社因此人丁稀薄,不時受到眉溪北方的眉社族人侵擾。53清宣 宗道光初年(1821),埔社族人引洪雅族等臺灣中部平埔族移入,以對抗北方眉

48林衡道主編,《臺灣史》,1994 三版:頁 755。

49〈昭和十三年能高郡概況〉,收於能高郡役所編:《臺灣省能高郡管內概況(全)》,頁 8。

50同前引書,頁 6。

51同前引書,頁 8-9。

52楊順明主編,《埔里開發的故事》,頁 6。

53同前引書,頁 9。

(18)

社族人及僭入盆地偷墾的漢人。54然而,在中部平埔族人大舉移入埔里盆地後,

埔社人口卻日漸凋零,在道光 27 年(1847)時埔社族人僅存五人;眉溪之北的 眉社族人,亦在平埔族人徐憨棋率眾強力壓迫下,退往霧社山區。55換言之,

自此平埔族人替代埔、眉兩社族人,成為埔里主要的住民。

德宗光緒元年(1875),清朝設立埔里廳並解除不准漢人入內移墾的禁令。

56此時在清朝開山撫番政策下,福建系漢人大量合法移入;光緒十二年(1886), 則因清朝強化大甲溪、北港溪至埔里間的隘勇制,導引了客家系漢人南移進入 埔里。57漢人進入埔里後,人口不斷增長,平埔族的人口發展卻趨下坡。

日治時期,在 1935 年的戶口普查結果中發現,該地在行政區域上被劃分為 台中州能高郡埔里街,住民共有 29,490 人,其中平埔族人占 18.94%,閩籍漢人 佔 47.31% ,客籍漢人佔 29.66%,其它佔 4.10%。58此時,埔里街內已呈現多元 族群聚居的特徵。各族群的分布情形如下:烏牛欄及房里二地多為平埔人居住;

閩籍漢人因進入埔里的時間早於客籍漢人,入埔之初也多是從事山產及日用品交 易的商人,因此多居住在城內;稍晚進入的客籍族群由於多係農業移民,因此多 分布於盆地邊陲的鄉間,尤以接近今國姓鄉一帶的水尾、小埔社等丘陵地帶為 多。59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開始在埔里北郊蜈蚣崙一帶大量徵地,建立了埔里 榮民醫院及開發榮民新村。1949 年中央政府正式遷台後,大批退伍軍人移入居 住。60因此,1949 年後,埔里地區人口結構中又增加一外省族群。

綜觀上述可知,在 1941 至 1949 年間,埔里主要有三大族群,分別是平埔族、

閩籍漢人及客籍漢人。這段時期中,三大族群因謀生方式或入內拓墾時間不同與 分布地點的區隔,各自維持本族群文化傳統與生活方式,或許這也是全島的縮影。

54劉枝萬編,《臺灣省南投縣志稿》(台北:成文,1983),頁 19。

55楊順明主編,《埔里開發的故事》,頁 9。

56同前引書,《埔里開發的故事》,頁 16。

57孟繁超、楊國平、柯起予等編,《住民志:平埔族篇》(南投:南投文獻委員會,1975),頁 64-65。

58同前引書,頁 64。

59同前引書,頁 66。

60陳俊傑編著,《埔里開發的故事》,頁 47。

(19)

貳、研究對象

本研究中將採口述訪談,蒐集 1941-1949 年間,女童在國民學校學習經驗,

故以 1941 年至 1949 年期間,就讀基隆仙洞或南投埔里地區國民學校的女性為主 要研究對象,另視研究需要而訪談同時期內曾任教或受教的部分男性,以及當時 未能入學的女性。

本研究主訪談對象的選擇係採立意取樣,共計十三位,其中二位因不符本研 究限定的地區範圍,故不予列入。茲就十一位受訪對象背景,加以說明如下:

一、 吳先生(編號 T-1)

吳先生,民國 12 年生於南投魚池鄉,求學歷程因父親職業須調動的緣故 而歷魚池、埔里、清水等地的學校。1941 年,吳先生自台中一中畢業後,考 取屏東師範學校,二年後畢業並從事教職。

吳先生自日治時期起即從事國民學校教育工作,歷光復初期迄民國八十年代 才退休,其教育生涯,見證了壹灣南投地區初等教育在二十世紀內的發展情形。

二、 管女士(編號 W-1)

管女士,1940 年生於南投埔里,童年失學。管女士的父親以承包宴席餐廚 工作為業,在家中極有威嚴,在外行事極具信譽。管女士在童年時,祖父母已不 在,家族中來往密切的親戚是父親的胞妹一家,家中有二位父母領養的姐姐和小 她二歲的弟弟。

管女士的兩位姐姐和親弟,屆齡順利進入國民學校就讀並且順利畢業,弟 弟並且繼續向上升學。管女士直迄成年後,在丈夫的支持下,進入國小補校就讀,

取得小學文憑。

三、 游麗齡(W-2)

1937 年七七事變後,日方頻頻徵調臺籍軍伕、通譯、護士、海軍工員、學 徒等前往中國大陸、南洋等前線工作。61游麗齡女士的父親奉臺灣總督府之任命

61林衡道主編,《臺灣史》,頁 501。

(20)

,前往中國大陸擔任翻譯官,母親亦隨行,並在當地生下她和弟弟。之後,因為 游父親隨日軍打仗時不幸失蹤,游母獨力於異鄉扶養兩名子女,滯留南京,期能 盼得游父平安歸來。中日戰爭結束後,游父下落仍然不明,游母遂攜子女返臺。

游母自南京返回臺灣後,最後決定住回娘家。娘家重視子女教育,游母與其 兄弟皆受過良好教育,對於下一代的教育,亦相當重視。在娘舅的協助下,游女 士順利就學,迄游女士升到小學五年級時,因母親決定改嫁,故其受教的學費轉 由繼父供應。游女士初中畢業後,繼父經濟無力供其繼續升學,因此游女士離家 到彰化,就讀天主教傳教學校,畢業後擔國民學校國語科的代課教師,結婚後便 全心投入家務。

四、 賴和文(編號 N-1)

賴先生的父親原在台中擔任警察,與母結婚後,調職到霧社後定居下來,在 山間種植農作,樂天過活,對於六名子女是否接受學校教育並未特別重視,任由 子女自由選擇。

1940 年出生於南投霧社的賴先生,在父母不重視學校教育的態度下,隨著 父母在山間種植農作,未有入學接受教育的想法。但在一位臨時工人寄住家中後

,有了很大的轉變。這位臨時工擅長描述天文地理和歷史典故,讓賴先生十分佩 服並且產生追求知識的熱情,而因興起就學的動機。

在家排行第四的賴先生,上有兩位兄長和一位姐姐,兄姐未受過學校教育,

但是因為長兄在電廠工作,覺察學歷與技術一樣重要,因為學歷是向上升遷的重 要條件,因此鼓勵賴先生繼續升學,並且往理工類科發展,最後賴先生取得台中 高工的文憑,並於日後發展良好的職業生涯。

五、傅先生(編號 N-2)

傅先生,生於南投埔里。父母育有二子三女,傅先生排行第二,上有一位姐 姐。父母雖然重視子女教育,但在賴先生國民學校畢業時,父親生重病,只好讓

(21)

身為長子的賴先生暫棄學業,協助母親接理家庭經濟來源的窯場。俟家中經濟好 轉後,傅先生再度回到學校,後考取台中師範學校,畢業後專任教職。

六、郭女士(編號 W-3)

郭女士生於南投埔里,父親為美術老師,對於子女接受教育採尊重並予充份 支持子女意願的態度。郭女士在求學歷程中,五育均衡發展,最後選擇師範學校 就讀,畢業後,從事教職。

七、陳女士(編號 W-4)

陳女士生於基隆,出生後即送人做養女。養父母無法生育,共領養兩位養女,

經營一雜貨鋪。養父母依兩位養女意願而提供學校教育機會,並未刻意鼓勵。陳 女士是父母領養的第二位養女,養姐不愛讀書,入學二年左右就放棄學業,但她 喜歡唸書,因此順利自昭和國民學校畢業。之後,因升學機會少而未繼續求學。

八、吳金珠(編號 W-5)

吳女士,出生於仙洞,因家貧被送做養女。養父係地主,有數棟房舍供租,

以收租為生,養母另以養雞、養豬販售為副業。養父母家有一子,較其年長,不 愛唸書,因此未接受學校教育。吳女士欽羡入學的同伴,疼愛她的養父有意遂其 心願,但養母不以為然,不許養父支付學費。如果吳女士堅持要入學,養母要求 其自己想辦法付學費。

吳女士經過一番努力,最後逾齡入學,就讀國民學校三年級後,因遇學校遭 炸毀及政權轉移期的不穩定,1945 年至 1946 年之間曾輟學在家,最後係在國民 學校夜間班讀完初等教育課程。

九、邵阿祿(編號 N-3)

邵先生於基隆仙洞出生,父親係漁民,母親專職家務。由於母親偏好賭博,

白天常常不在家,因此身為長兄的邵先生,從小就會協助母親處理家務、照顧弟 妹。

邵先生的父母不重視教育,但因日治政府倡導國民學校教育,因此有機會進 入仙洞國民學校就讀。在國民學校畢業後,因志趣與經濟雙重原因,未再繼續升

(22)

學。

十、李明子(編號 W-6)

李女士,出生於仙洞,其父親係基隆港引水人,與其母育有三個女兒和兩個 兒子。當年的引水人,往往會冒些風險,替船員代售高級布料、洋菸洋酒等商品,

以賺取外快,因此李家經濟狀況不錯。

李母個性活潑、又擅長製作各式小吃點心,因此在街坊鄰里間頗得人緣,手 帕交也不少。當時,李母與重男輕女的婆婆之間相處不甚和諧,在賭氣的情況下,

先後將二名女兒送給了手帕交。因此,身為長女的李女士成為家中唯一的女兒,

另有二位分別小她一歲和七歲的弟弟。

李女士的祖母重男輕女,要求她等大弟可以入學時才入國民學校就讀,因為 她必須負責照弟弟。入學後,李女士非常喜歡學校的課程,學業表現也不錯,但 卻在二年級時休學了。

休學後的李女士,看著喪妻後的父親變得愈來愈沈鬱,就自告奮勇地找各種 機會賺錢,企圖貼補家用,童年自此與學校教育告別。中年後,李女士再度回到 學校,完成國民小學補校學歷。

十一、王春(W-7)

女士生於台中沙鹿,幼年時即與父母移居仙洞。王女士為家中的么女,上有 五位姐姐和二位兄長。其父母販魚為業,因家中食指浩繁,經濟差強人意。

儘管家庭經濟壓力沈重,王女士的父母鼓勵每個孩子都要接受學校教育,因 此家中六名子女中,二位兄長繼續升入初中,姐妹們因為考量補習費會造成父母 負擔,故從國民學校畢業後,未再升學。

參、名詞釋義 一、臺灣女童

指 1941 年至 1949 時居住於臺灣本島適齡就讀國民學校的女性,以本省

(23)

籍為主。

二、 國民學校

國民學校在日治後期有初、高等科之分。本研究文獻部份所陳資料無法 完全區隔初、高等科之別,但在口述歷史訪談時,僅討論國民學校初等科的 六年學程。

三、 學習經驗

係指女童在國民學校校內外的學習經驗,校內經驗包括晨間活動、課堂 活動及課間活動;校外經驗包括上學前、放學後以及課外活動。

(24)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步驟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要從社會背景、女學生的國民學校校內及校外發展的經驗等向度,

切入當時的國民學校的學童學習經驗,並以基隆仙洞及南投埔里兩地女童的經驗 為主,再以蒐集到校史,採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觀點62加以分析該內容的意義。整 體研究架構,由圖 1-1 表示:

社 會 背 景

國 民 學 校 制 度

國 民 學 校 學 習 經 驗

校 內 校 外

晨 課 課 上 放 課 間 堂 間 學 學 外 活 活 活 前 後 活 動 動 動 動

自 由 主 義 派 女 性 主 義

圖1-1 研究架構圖

62 女性主義的派別分為自由主義、基進主義、馬克斯主義…等等派別,本文主要是採自由主義 派別的立場。

(25)

貳、研究步驟

本研究主要步驟如下(可參見圖 1-2):

一、根據蒐集女性主義等相關理論,形成研究架構。

二、蒐集文獻、史料,彙整舖陳國民學校時期的社會背。

三、依據文獻,勾勒國民學校的制度面及學生學習經驗的應然面。

四、依據前述內容及相關理論編製口述歷史訪談問卷。

五、進行口述歷史的採集與整理,重構女童在國民學校學習經驗的實然面。

六、蒐集國校校史,補充不同地區的學習經驗。

七、對照女童在國民學校學習經驗的應然與實然面,據女性主義理論加以 分析。

八、經上述研究步驟後,提出本研究主要結論。

九、視需要修改論文結構,進行研究報告的撰寫。

十、完成初稿。

十一、修訂初稿。

(26)

個案家庭 生活背景 臺灣光復前後社會發展

政治概況 經濟與社會概況 教育概況

臺灣女性在國民學校學習經驗的應然面(法令背景) 臺灣光復前後國民學校發展

發展背景 學校制度 受教人數 與性別比率

個案的國民學 校學習經驗 國校校史其他 學童學習經驗

臺灣女性在國民學校學習的實然面(實際經驗) 女

性 主 義 觀 點 分

析 臺灣女性在國民學校學習經驗的分析

提出結論

圖 1-2 研究步驟圖

數據

表 1-1  臺灣研究女性教育史的博碩士論文一覽表(續)  年度  作者  主題  出處  1995  曾芳苗  民國教會女子教育─「金陵女子文理 學院」的個案研究(1915-1951)  中央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6  趙淑萍  民國初年的女學生(1912-1928)  臺灣師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7  李美玲  中國近代女子教育研究(1912-1951)  臺灣師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8  王光宜  明代女教書研究  臺灣師大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9  李憶湘  兩漢魏晉女教「四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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