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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海洋教育週」實施計畫 壹、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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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 海洋教育週」實施計畫

壹、緣起

聯合國於2008 年第 63 屆聯合國大會議定,自 2009 年起,每年 6 月 8 日為「世界 海洋日」,並呼籲世界各國共同關心海洋與氣候變遷的重要性,許一個讓後代子孫擁 有健康海洋、美麗地球的未來。

為持續響應「世界海洋日」之理念,本部自104 年起,結合「世界海洋日」,將 當週定為「海洋教育週」,並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規劃,各級學 校配合於此週強化辦理海洋教育之相關活動,以擴大師生對海洋教育之參與,期喚起 大眾之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104 年首次辦理「海洋教育週-海洋教育推廣短 片徵選活動」,評選出特優1 名、優選 3 名及佳作 7 名共 11 部優良短片;105 年辦理

「海洋•體驗•生命開展-海洋詩徵選活動」,評選出國小組 26 件、國中組 26 件及高 中組5 件共 57 件得獎作品;106 年至 107 年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競賽徵件活動」,

評選出國小組8 件、國中組 8 件、高中組 2 件、大專組 1 件、教師組 5 件共 24 件得獎 作品。前揭獲獎短片、海洋詩及海洋科普繪本得獎作品集均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 站供各界推廣之用。

本(108)年度賡續辦理「海洋教育週」活動,除了延續前一年度辦理成果,於中央 機關、社教場所及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或地方學校進行海洋科普繪本展示,並 訂定主題為「海洋文化」,規劃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將海洋文化與文藝創作 結合,鼓勵各級學校以海洋文化融入教學設計,請教師透過教學歷程指引學生創作海 洋詩,並實際運用於教學實施。另亦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海 洋教育社教機構、民間海洋教育推動組織等,共同將「海洋文化」納入其年度推動計 畫,期深化海洋文化之內涵,重視人類與海洋的互動關係,俾擴大海洋教育之推動效 益。

貳、目標

一、 結合世界海洋日,於學校課程或相關活動中,加強融入海洋教育。

二、 增進學校師生之海洋素養與海洋相關基本知能。

三、 喚起學校師生知海、愛海、親海之意識,並以實際行動守護海洋、關懷地球。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肆、實施期程

一、 「2019 海洋教育週」相關活動:鼓勵各地方政府規劃該直轄市、縣(市)之

「海洋教育週」活動,並輔導所轄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

(2)

108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至 6 月 9 日(星期日)當週辦理海洋教育相關活動。

二、 海洋科普繪本展示活動:結合中央及社教場所,並鼓勵縣(市)海洋教育資源 中心或地方學校於108 年 3 月 1 日(星期六)至 10 月 31 日(星期四)辦理海洋科 普繪本獲獎作品之展示。

三、 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國小組、國中組業經縣(市)初選後,由縣市統一送件,

收件截止日期為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而高中職組、社會組、大專組由 承辦單位辦理初選,收件截止日期為10 月 31 日(星期四)。

伍、辦理項目

本年度全國海洋教育週以推動海洋文化內涵為主軸,並展現於文藝創作,承辦單 位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開設「2019 海洋教育週」網頁專區,除提供各項教學資源 外,也彙整各海洋教育推動單位之年度活動,提供學校與民眾參與,並辦理「第二屆 海洋詩徵選」,以及社教場所及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或地方學校辦理海洋科普 繪本展示活動。本年度各項活動之整體架構如下圖所示,推動項目說明如下:

一、「 2019 海洋教育週」相關活動

海洋教育週

「 2019 海洋教 育週」相關活動

第二屆海洋詩徵 選

海洋科普繪本 展示活動

鼓勵各地方政府規劃該直轄市、縣(市)之「海洋教育週」活動,並輔導所 轄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

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分為國小組、國中 組、高中職組、大專組、社會組共五組

參賽組別(詳如附錄徵選辦法)

結合中央機關及社教場所,並鼓勵縣

(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或地方學校 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展示

2019 全國海洋教育週各項活動整體架構圖

(3)

(一)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提供地方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 理「2019 海洋教育週」活動所需之相關資源。

1. 以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tmec.ntou.edu.tw)作為資源交流與互動分享 之平臺:

(1) 於 108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前設置「2019 海洋教育週」專區,提供海 洋教育相關教學資源予學校教師運用於教學,或供社會大眾進行海洋教 育之推廣。

(2) 整合海洋教育推動單位之各項活動訊息,俾供全國民眾參與海洋教育相 關活動之參考。

2. 前揭專區內容,包括:

(1) 海洋教育相關教學資源:包括第一屆海洋詩徵選得獎作品集,以及海洋 文化之推薦書單、教案、教育短片等,供學校教師教學及學生閱讀之參 考使用,以應用於閱讀教育、晨讀、相關課程或活動。

(2) 第二屆海洋詩徵選辦法:公告第二屆海洋詩徵選辦法及相關投寄規定。

(3) 海洋教育活動資訊:轉知各海洋教育推動單位辦理之相關活動訊息。

(4) 相關單位(機構)辦理海洋教育週活動:彙整各單位辦理海洋教育週之 活動計畫書,建置於本中心「2019 海洋教育週活動」專區,以協助公告 給全國民眾了解及參與。

(二) 地方政府

各地方政府規劃該直轄市、縣(市)之「海洋教育週」活動內容,並輔導 所轄海洋教育資源中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下列事項:

1. 輔導所轄海洋教育資源中心訂定實施計畫。

2. 請所轄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彙集該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海洋教育週」

相關創意教學活動之成果(如活動照片、創意教學影片、教案、繪畫、攝影、

戲劇作品等),並於108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前,將推動海洋教育週之成 果檔案上傳於各直轄市、縣(市)海洋教育專屬網站及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 站之「2019 海洋教育週」專區之「地方政府辦理海洋教育週活動成果上傳」

項目。

3. 鼓勵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海洋文化融入教學設計,深化海洋文化之內 涵,重視人類與海洋的互動關係,由教師透過教學歷程指引學生創作海洋詩,

並實際運用於教學中實施,經檢討與修正完成詩作。

4. 鼓勵所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參加「第二屆海洋詩徵選」,由各地方政府海 洋教育資源中心或教育局(處)辦理初選後提送參賽作品,各組(國小組、國 中組)至多5 件,於 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寄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 海洋教育中心。

5. 鼓勵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參加「第二屆海洋詩徵 選」,由各校自行辦理初選後提送參賽作品,每校至多2 件,於 108 年 10 月

(4)

31 日(星期四)前寄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二、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選

(一) 徵選目的

為促進海洋教育融入領域教學,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鼓 勵所轄各級學校海洋詩創作活動,並將海洋文化主題運用於教學實踐,以 提升學生相關知能。藉由辦理海洋詩作品之徵選,促進各直轄市、縣

(市)及各校資源交流與共享,藉此擴充全國師生及民眾對海洋教育之參 與,落實海洋意識及海洋守護行動,讓親海、知海、愛海的理念更為普及。

(二) 參加方式

參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社會組共 5 組(詳如 附錄徵選辦法):

1. 國小組、國中組由各直轄市、縣(市)擇優參賽:請各地方政府鼓勵各校參 加「第二屆海洋詩徵選」,由各地方政府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或教育局(處)

辦理初選後,提送參賽作品各組(國小組、國中組)至多5 件。

2. 高中職組(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由各校擇優參賽:請各高中職公告「第 二屆海洋詩徵選」訊息,鼓勵師生進行海洋詩創作,以校為單位進行報名,

每校至多2 件。

3. 大專組自行參賽:請各大專校院公告「第二屆海洋詩徵選」訊息,鼓勵所屬 學生進行海洋詩創作,個人自行報名,每人僅限1 件作品參賽。

4. 社會組自行參賽:鼓勵一般民眾踴躍參賽,個人自行報名,每人僅限 1 件作 品參賽。

(三) 收件日期

國小組、國中組收件截止日期為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而高中職組、

社會組、大專組收件截止日期為10 月 31 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逾期 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四) 得獎作品名單公告

預計於109 年 3 月底前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頒 獎典禮預計於109 年 6 月擇期辦理。

三、海洋科普繪本展示活動

(一) 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或地方學校辦理繪本展 示

1. 活動目的

透過繪本展示活動,藉以推廣海洋科普知識,強化校園師生對於海洋科普知 能之應用及與生活之連結,擴散海洋教育之推動效益。

2. 活動內容

鼓勵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展示活動:由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提供實體展示素材,

(5)

配合各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或地方學校結合在地特色,以繪本與科普 閱讀共同進行作品展示與教育推廣、學習體驗等相關活動,以達海洋科普教 育之效。

(二) 結合中央及社教場所辦理繪本展示,進行海洋科普教育之體驗活動

1. 活動目的

透過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展示活動,激發民眾對於海洋的探索及啟發對科普知 識的學習興趣,並藉由繪本生動活潑之特性,進而拉近民眾與海洋的距離,

達到海洋教育之宣傳。

2. 活動內容

辦理海洋科普繪本教育活動:於海洋科普繪本展示期間,結合展示地點之學 習資源,規劃辦理海洋科普相關活動,如專題演講、有獎徵答、手作DIY、

說故事玩科學、親子共讀…等,讓海洋科學知識生活化,強化海洋與生活的 連結。

陸、其他事項

一、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相關資訊請留意國 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tmec.ntou.edu.tw)。

二 、 如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洽 詢 本 活 動 計 畫 承 辦 單 位 聯 絡 窗 口 : 張 家 菀 小 姐

(02)2462-2192 分機 1247;E-mail:[email protected]

(6)

第二屆海洋詩徵選辦法

壹、緣起

為響應每年6 月 8 日「世界海洋日」之理念,本部於 104 年試辦將「世界海洋 日」當週訂為「海洋教育週」,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於該週規劃與辦理海洋教育之相關活動,以擴 大學校師生對海洋教育之參與,並喚起全國民眾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

本(108)年度海洋教育週之主題為「海洋文化」,著重深化海洋文化之內涵,透過 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選,鼓勵全國各級學校將海洋文化與文藝創作結合在一起,以促 進師生及民眾重視人類與海洋的互動關係;並更進一步結合各直轄市、縣(市)海洋 教育資源中心、海洋教育社教機構、民間海洋教育推動組織等,共同將「海洋文化」

納入其年度推動計畫,讓海洋與生活的結合更加密切。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 心。

參、徵選辦法

一、 徵選組別與參賽方式 各組參賽方式分述如下:

(一)國小組及國中組—以 縣(市)為單位 辦理送件,參賽之縣(市)需依下列 程序辦理:

1.

參加資格:國小組為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一至 三年級學生(以作品繳交當時108 年 11 月 29 日之身分為準)。

2.

經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協助公告徵選辦法,由各校教師指 導學生依據徵稿主題進行新詩創作。

3.

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教師可帶領參賽 者實際從事海洋相關活動,藉此獲得創作靈感。

4.

由直轄市、縣(市)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初選,並公開表揚評選 優異之作品,以促進校際觀摩及鼓勵海洋議題融入文學創作之效益。

附錄

1

(7)

5.

每縣(市)提送之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

5

(即每組個別計算:國小組 至多5 件、國中組至多 5 件,不得合併兩組計算為 10 件,超額送件者,

將全數退回)。

6.

每人僅限投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 送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7.

各直轄市、縣(市)擇優於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 寄送至承辦單位(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須繳交文件、截止日期及投寄 規定)。

(二)高中職組—以 校為單位 辦理送件,參賽學校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1.

參加資格:高中職組為就讀高中職一至三年級學生(含國立及公私立高 中職)(以作品繳交當時108 年 10 月 31 日之身分為準)。

2.

經各校協助公告徵選辦法,由各校教師指導學生依據徵稿主題進行新詩 創作。

3.

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教師可帶領參賽 者實際從事海洋相關活動,藉此獲得創作靈感。

4.

每校提送之參賽作品至多

2

(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5.

每人僅限投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 送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縣市端轉知

所轄各級學校 (1) 選定創作主題(2) 教師指導與創作 (1) 運用於實際 教學歷程 (2) 教學經驗用 以檢討與修正 創作內容

(1) 各縣市海洋教育 資源中心/ 教育局 ( 處 ) 辦理初選 (2) 透過縣市初選促 進校際觀摩

縣市選出優秀作品,寄送至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 校內教師帶領創作 ★ 海洋詩創作過程

★ 參加徵選活動

★ 縣市初選

辦理審查作業 複選決審 公告

得獎作品 頒獎、表揚

公開展覽 作品上網

圖 1 各直轄市、縣(市)參加「第二屆海洋詩徵選」流程圖

(8)

6.

參賽學校應於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 位(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須繳交文件、截止日期及投寄規定)。

(三)大專組、社會組—自行送件

1.

參加資格(以作品繳交當時108 年 10 月 31 日之身分為準):

(1) 大專組為於大專校院就讀之學生(含碩博士生)。

(2) 社會組為國內一般民眾。

2.

自行參賽,每人僅限擇一組參賽,並投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 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3.

參賽者應於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

(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須繳交文件、截止日期及投寄規定)。

表1:「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海洋詩徵選時程表 108 年

108 年 3-7 月 承辦單位進行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公告與宣傳,並由縣市端轉知所轄各 級學校

108 年 8-9 月 各級學校於校內進行海洋詩創作

108 年 10-11 月

各縣市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件與初審作業

1.各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教育局(處)辦理初選 2.透過縣市初選促進校際觀摩

108 年 10 月 31 日 高中職組各校及大專組、社會組個人送件截止

108 年 11 月 29 日 縣市送件截止(國小及國中組由各縣市統一送件,縣市承辦人於初選 後,依投寄規定寄送至承辦單位)

108 年 12 月 承辦單位整理各組參賽稿件及辦理高中職組、大專組及社 會組初審作業

109 年

109 年 1-2 月 承辦單位辦理各組複審及決審作業 109 年 3 月 得獎作品函報教育部及公開上網 109 年 6 月 承辦單位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二、 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 作品類型:新詩。

(二) 作品題目:

1. 題目自訂,惟主題須符合「海洋文化」為範圍。

2. 海洋文化之範疇包括海洋歷史、海洋文學、海洋藝術、海洋民俗信仰與

(9)

祭典,泛指人類與海洋有關的所有人地關係、社會文化之現象與內涵。

3. 創作主題亦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布 107 年 12 月版的「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議題融入手冊」

(有關摘錄議題融入手冊的「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海洋文 化」之內容,請詳見附件一)。

4. 作品行數:

(1)國小組:20 行以內。

(2)國中組:25 行以內。

(3)高中職組:30 行以內。

(4)大專組、社會組:40 行以內。

5. 為鼓勵學生親海、愛海、知海的海洋教育理念,故參賽者請說明海洋詩 創作理念說明(以500 字為限,以及個人海洋體驗照片)。

三、 須繳交文件、截止日期及投寄規定 1.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1) 國小組、國中組—以 縣(市)為單位,寄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辦理送件:截止日期為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2) 高中職組(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以 校為單位 辦理送件:截止日 期為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

(3) 大專組、社會組——自行送件:截止日期為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 四)。

(4) 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2. 參賽作品一式 1 份,格式為直式橫書 Word 程式繕打,作品內容字體以

「標楷體12 號」為準,並以「標楷體 14 號」標示題目,列印於 A4 紙張,

於截稿日前連同報名表一份,利用寄件封面(附件六、七)以掛號信件郵 寄至:「11257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 4 段 581 號-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 中心 盧主峰老師收」(國中國小組)、「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張家菀小姐收」,並將電子檔上 傳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2019 海洋教育週」專區(預計 108 年 3 月 起陸續開放),郵寄信封應註明「參加海洋詩徵選」。

3. 每件參賽作品均提供報名表(國小、國中、高中職組請用附件二,大專 組、社會組請用附件三),作品內容及海洋詩創作理念說明(附件四)

及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親簽後,請掃描成pdf 檔上傳至臺灣

(10)

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2019 海洋教育週」專區再寄出),每件作品均需 三種文件各一份。

4.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

5.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確實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所有文件請自行留 存底稿,恕不退件。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

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 之情況,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及法律責任。該作品不予進入複選流程,

亦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四、 評審與獎勵

1. 由承辦單位依國小組、國中組(此二組初選業由縣市端辦理)、高中職組、

大專組和社會組(此三組初選業由承辦單位辦理)等五組,聘請專家學者 組成評審委員會,分複選與決審兩階段進行審查,複選通過者始進入決審。

每組於決審時選出特優3 名、優等 5 名、佳作 8 名,得獎作品將公開於

「2020 海洋教育週專區」,並另行舉辦頒獎典禮(預計於 109 年 6 月上 旬)公開表揚。

2. 各組之獎項內容如下:

(1)特優-新臺幣 8,000 元之獎勵禮券及教育部頒發獎狀乙張。

(2)優等-新臺幣 5,000 元之獎勵禮券及教育部頒發獎狀乙張。

(3)佳作-新臺幣 3,000 元之獎勵禮券及教育部頒發獎狀乙張。

3.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或在各組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4. 針對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頒發感謝狀及函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五、 著作使用權事宜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 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承)辦單位不限時間、地點、次數、

形式進行利用,不得提出異議。

六、 注意事項

(11)

1.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每人限參選一組 1 件。

2. 違反下列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承辦單位亦不另行通知:

(1)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不接受個人自行 報名。

(2)國小組及國中組須經縣(市)初選後,由縣(市)業務承辦人統一辦理送 件,而高中職組(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由該校業務承辦人負責送件事 宜。

(3)作品行數不合規定。

(4)創作內容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5)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

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將不列入評選,承辦單位不另 行通知。

3.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包含發表於報刊、網路、部落格及 社群網站等任何媒體)或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抄襲或 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等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該作品 之獎項及獎金;如有致主(承)辦單位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負 一切法律責任,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承)辦單位於 該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擁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含重 製或出版)利用之權利。著作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撤銷此項授權,且主

(承)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5.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實施計畫中,參賽者於參賽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 受徵選辦法之規範。如有違反之行為,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 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徵選比賽之行為,主(承)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6. 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徵選辦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

得修正與補充之,並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12)

【附件一】摘錄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告之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手冊定稿-議題融入手冊 (107 年 12 月公布)「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海洋文化」內容

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之「海洋文化」內容

◆整體說明

海洋文化:欣賞並創作海洋文學與藝術,進而欣賞海洋相關之習俗。評析我國與 其他國家海洋文學與歷史的演變及差異,善用各種寫作技巧或文體,

創作以海洋為背景的文學作品。體認各種海洋藝術的價值、風格及其 文化脈絡,善用各種媒材,創作以海洋為內容之藝術作品。進而評析 我國與其他國家海洋民俗信仰與祭典的演變、差異。國小學習階段以 閱讀海洋相關的故事及民俗,創作海洋相關之藝術為主,國中學習階 段以進一步了解海洋文化、藝術及民俗信仰為主,高中學習階段以創 作海洋各種文體的文學作品,藝術及比較各國海洋民俗的異同為主。

◆各教育階段說明 議題

學習主題

議題實質內涵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海洋文化

海 E7 閱 讀 、 分 享 及 創 作 與 海 洋 有 關的故事。

海 E8 了 解 海 洋 民 俗 活 動 、 宗 教 信 仰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海 E9 透 過 肢 體 、 聲 音、圖像及道 具等,進行以 海洋為主題之 藝術表現。

海J8 閱讀、分享及創 作 以 海 洋 為 背 景 的 文 學 作 品。

海J9 了解我國與其他 國 家 海 洋 文 化 的異同。

海 J10 運 用 各 種 媒 材 與形式,從事 以海洋為主題 的藝術表現。

海J11 了解海洋民俗 信仰與祭典之 意義及其與社 會 發 展 之 關 係。

海 U8 善 用各 種文 體 或寫作技巧,

創作以海洋為 背景的文學作 品。

海 U9 體 認各 種海 洋 藝術的價值、

風格及其文化 脈絡。

海U10 比較我國與其 他 國 家 民 俗 信 仰 與 祭 典 的 演 變 及 異 同。

(13)

【附件二】報名表(每件作品一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適用】

「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報名表

作品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

作品資料

作品題目

參賽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行數 行數:_________行

參賽者資料

(學生)

就讀學校 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全稱) ___________年級

姓名 性別

連絡電話 住家:( )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參賽者之監 護人姓名

姓名 性別

連絡電話 公司:( )

手機: 關係

Email 通訊地址

指導教師 資料

姓名 性別

聯絡電話

學校:

( ) 分機 手機:

授 課 領 域

(科系)

導師

科任教師,授課科別:

E-mail 通訊地址

國小及國中組縣(市)初選/高中職組各校送件之業務辦理單位

(報名者不需填寫,由業務承辦人填寫)

_____________縣(市)

教育局(處)

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其他:

業務 承辦人

(簽/章)

(14)

【附件三】報名表(每件作品一份)【大專組、社會組適用】

「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報名表

作品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

作品資料

作品題目

參賽組別

大專組

社會組 行數 行數:_________行

參賽者 資料

就 讀 學 校 或 服務單位

大專組:______________(學校全稱) __________科系_________年 級

社會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單位全稱)

姓名 性別

連絡電話 住家:( )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未滿20 歲參 賽 者 之 監 護 人姓名

( 參 賽 者 為 民 國 88 年 10 月 31 日 後 出 生 者 需 填寫)

姓名 性別

連絡電話 公司:( )

手機: 關係

Email

通訊地址

(15)

【附件四】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每件作品一份)

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

作品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

參賽者姓名

創作內容

(題目, 14 號字)

(撰寫內容,標楷體12 號字,置中排列)

(由橫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書寫)

(國小組行數20 行以內)

(國中組行數25 行以內)

(高中職組行數30 行以內)

(大專組、社會組:40 行以內)

作 品 介 紹 ( 海 洋 詩 創 作 理 念 說 明)

(分段說明,標楷體12 號字,500 字為限)。

創 作 者 海 洋 體 驗 活動照片

註:

1.

電子檔傳送: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請將word 電子檔上傳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2019 海 洋教育週」專區(預計108 年 3 月起陸續開放)。

2.

紙本寄送:報名表(附件二或附件三依參賽組別擇一使用)、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附 件四)填寫後,連同親簽後之「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每件作品均需三種文 件各一份。

3.

截止日為國小組及國中組於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高中職組、大專組及社會組於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親送亦同,寄至「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 路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張家菀小姐收」。

(16)

【附件五】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每件作品一份)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參賽人)___________及本人監護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同意無償授權 教育部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乙方)使用,甲方報名參加「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 海洋詩徵選比賽之作品:

甲方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1. 甲方授權之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

2. 甲方擁有完全權利與權限簽署並履行本同意書,且已取得簽署本同意書必要之第三者同 意與授權。

3. 甲方同意乙方行使之權利範圍,包括出版、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 製、公開展示、上網及有關其他一切著作權利用之行為。

4. 甲方授權之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 產權之情形。

5. 甲方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加其他比賽,亦不得運用已獲獎之作品參加本競賽。

6.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甲方須自負法律責任,乙方並得要求甲方返還全數得獎獎勵 , 於本同意書內容範圍內,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受有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乙方之 責。

此致 教育部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參 賽 作 品 名 稱

參賽人(創作人)簽名(甲方)

參賽人(創作人)身分證字號

監護人簽名 (參賽者未滿20 歲者,即民國 88 年 10 月 31 日後出生者需填寫)

監護人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7)

【附件六】高中以下寄件用信封

To

: 11257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 581 號(教務處)

關渡國民小學

臺北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盧主峰 老師

參加【海洋詩】徵選 (確認文件資料是否齊全):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附件二:報名表(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四: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五: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1 份(親簽後掃描 pdf 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參賽組別 □大專組 □社會組

□附件三:報名表(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四: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五: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1 份(親簽後掃描 pdf 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18)

【附件七】大專社會人士寄件用信封

To

: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綜合三館 3 樓)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張家菀 小姐

參加【海洋詩】徵選 (確認文件資料是否齊全):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附件二:報名表(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四: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五: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1 份(親簽後掃描 pdf 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參賽組別 □大專組 □社會組

□附件三:報名表(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四: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電子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附件五: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1 份(親簽後掃描 pdf 檔上傳至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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