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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美感教育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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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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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103 年教育部「看見美 聽見美」

第二屆美感教育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選活動

簡章

壹、前言

第一屆美感教育徵選順利落幕,今年期許參賽者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發現 臺灣的生活之美。或許臺灣只是一個小小的海島,但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

卻對它有著無限的愛戀。透過每個人不同的視角去詮釋熟悉的土地、已經習慣 的生活,或許就能激盪出更多關於臺灣的獨特故事。期許全國師生能共同探索 生活美感,就像羅丹所說:「美是到處都有的,只有真誠和富有感情的人才能發 現它。」

本計畫為鼓勵全國師生透過日常生活觀察,重新探索臺灣校園的環境及友 善的人文風景之美。以多元媒材的創作競賽方式,進行生活地圖創作,鼓勵師 生再次觀察自己的學習環境,記錄這塊土地的歲月故事,重新描繪學校環境。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藝術教育及師資培育司

二、 執行單位: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學校-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参、徵選主題

以「生活地圖」-校園生活圈為主題,從發現校園之美開始,透過呈現生 活周遭令你印象深刻的美好時光及角落,喚起國人對美的體察與感動,參賽者 可依此主題延伸,發展「生活地圖」繪製內容。

肆、報名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學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籍學生皆可參與,個人與團體不 限,唯團體創作以不超過五人為限,成員不得重複;報名時請依參賽成員最高 學籍參與組別。

伍、徵選類別與組別

「生活地圖」圖文創作類,分為大專(含研究生)、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四 組。

(2)

陸、獎項與獎勵

「生活地圖」圖文創作類

(一) 評審團大賞:1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30,000 元整。(不分組選出)

(二) 美力獎 大專組:

(含研究生)

首獎1名,頒發獎狀及獎金12,000元整;貳獎1名,

頒發獎狀及獎金8,000元整;參獎1名,頒發獎狀 及獎金5,000元整;佳作10名,頒發獎狀。

高中職組: 首獎1名,頒發獎狀及獎金7,000元整;貳獎1名,

頒發獎狀及獎金5,000元整;參獎1名,頒發獎狀 及獎金3,000元整;佳作10名,頒發獎狀。

國中組: 首獎 1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5,000 元整;貳獎 1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4,000 元整;參獎 1 名,頒 發獎狀及獎金 3,000 元整;佳作 10 名,頒發獎狀。

國小組: 首獎1名,頒發獎狀及獎金5,000元整;貳獎1名,

頒發獎狀及獎金2,000元整;參獎1名,頒發獎狀 及獎金1,000元整;佳作10名,頒發獎狀。

※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該獎項得從缺。

前三名得獎者,需參加頒獎典禮。若因故缺席或無人代理參 加,視同放棄獎項、獎金。

柒、評審標準

「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創意 30%、美感 30%、圖文與主題切合度及完整 度 30%、表現技巧 10%。

捌、作品規格

(一) 內容:圖像可使用各種媒材進行創作,如:手繪、電腦繪圖、攝 影等,創作方式不限;作品需為原創,不得抄襲或使用有版權圖 像。

(二) 格式

報名時於線上繳交圖像檔,請將作品圖文以 A4 大小紙本輸出,總 頁數至多 4 頁,圖文可合併或獨立,可跨頁編排,並將文件轉換

(3)

詳情請見第拾點。

玖、活動期程

一、 報名期間:10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10 月 31 日 17 時 00 分截止(臺 灣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二、 評審期間

分初選、複選、決選三個階段。初選由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查,複選及 決選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

(一) 初選:103 年 11 月 14 日前。

(二) 複選:103 年 11 月 28 日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在本活動網 路公告入選名單)

(三) 決選:103 年 12 月 26 日前。

三、 得獎公告:得獎作品預計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公佈於官方網站,並 函知得獎者之就讀學校代為轉知頒獎日期及地點。

拾、報名與收件說明 一、線上報名

(一) 請上官方網站註冊,並取得參賽編號。

(二) 網址: http://artlife.hs.ntnu.edu.tw/2014aeaward/

(三) 線上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四) 使用參賽編號為作品檔名後,上傳參賽作品即可。

二、通過複選者,請繳交以下資料,以備審查

(一) 請通過複選者,將書面資料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2 日間,

將紙本資料寄送主辦單位,郵戳為憑。

(二) 郵寄資料:請將紙本報名表(附件一)、授權書(附件二)、原作 (請參賽者自行輸出)與作品光碟(數位檔解析度 300 dpi 以上之 JPG 圖像檔、PDF 等編排後之檔案)依序排列,於光碟註明參加 類組、參賽編號及作者姓名,並使用報名信封封面(附件三)掛 號郵寄。

(三) 郵寄地址:10658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143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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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選,每人每項限投一件,超過一件或未依作品 規格送件者,均不予受理。

拾壹、活動洽詢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專案助理葉靜芬小 姐或黃美甄老師。

二、 聯絡電話:(02) 2709-802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網站:http://artlife.hs.ntnu.edu.tw/2014aeaward/

拾貳、著作權及相關規定

一、本比賽不列入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競賽入班採計項目。

二、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不得抄襲、模仿、或剽 竊他人之作品,或有其他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之情事。若有涉及 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 律上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 格,追繳回獎金外,由次優作品遞補;如主辦單位已將作品運用於相 關文宣製作,因侵權導致之損害,由該作品提供者負責賠償。

三、參賽者應於參賽時與主辦單位簽定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約定得獎作 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作者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作者 應擔保其對得獎作品有讓與著作財產權之權利。主辦單位同意作者就 其作品得以重製方式為利用。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有權修改,作者不 得異議。

四、於徵選活動個階段繳交之參選作品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 自行備份留存。

五、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 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獲獎學生之學校指導教師,以兩位為限,由主辦單位發給獎狀,並函 請服務學校優予敘獎;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應課之稅額。

七、徵選活動報名表所登載之資料不實,該獎項將予取消。

八、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 及作品規格之要求,否則不列入評選。

(5)

定事項之契約。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 並公告補充。

(6)

附件一:生活地圖圖文創作類報名表

看見美 聽見美-「生活地圖」圖文創作類徵選 報名表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組(含研究生)

創作者 參賽編號 (請填網路報名取得之參賽編號)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請填寫學校全銜)

科 系

年 級 班 級

指導教師 限學校教師,並以2位為限。請指導教師親自簽名,如無指導教師請填無。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可填家長手機號碼,但請告知家長

戶籍地址

※僅留網路報名填寫之參賽者資料即可

通訊地址

※僅留網路報名填寫之參賽者資料即可

學生證正面影本 學生證反面影本

國小組報名者請蓋學校章戳

※紙本報名表請依報名人數自行增補;若參賽人數5人,請自行列印繳交5張報 名表,填寫參賽者資料,於第二階段掛號郵寄繳交。

(7)

附件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看見美 聽見美—「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選活動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 103 年教育部「看見美 聽見美」第二屆美感教育「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 選活動之作品,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一、 本人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103年教育 部「看見美 聽見美」第二屆美感教育「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選活動簡章)。

二、 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比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之補助,亦 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作品如涉及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 本人之作品得獎時,該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教育部,並放棄行使 著作人格權。本人擔保對於本人之參賽作品有讓與著作財產權之權利。

四、 本人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自負法律責任,教育部得取消本人得獎資 格,並追回全數獎金及獎狀;其造成教育部損害者,本人負賠償之責。

此致 教育部 立同意書人: 身分證字號:

(需本人簽名,若參賽人數5人,請自行列印繳交5張授權書,於第二階段掛號郵寄繳交。)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8)

附件三:報名信封封面 ※請自行黏貼於 A4 格式信封袋上。

103 年教育部「生活地圖圖文創作徵選」活動報名信封

請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106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143 號

國立臺灣師大附中-藝術生活學科中心 收

※請於寄出前再次確認下列事項,並於空格內打:

徵選組別:

大專組(含研究生)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1.報名表

2.授權同意書

3.原作(數位創作則無)

4.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檔、原 作解析度 300 dpi 以上 JPG 圖像 檔、編排後之 PDF 檔及 A4 作品紙 本。

徵選者姓名 網路報名

參賽編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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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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