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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著名數學家汪萊及其數學成就 一一 紀念汪萊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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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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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代著名數學家汪萊及其數學成就 一一 紀念汪萊逝 世 180 周年

李 迪

汪萊是我國清代中期著名數學家, 他在 數學方面的工作是在暗中摸索著進行的, 但 卻反映出他出眾的數學才華。 遺憾的是至今 還沒有一篇專門文章對汪萊及其數學成就作 較全面的介紹, 本文將對此做一嘗試。

一. 汪萊的生平事跡

汪萊 (1768-1813) 字孝嬰, 號衡齋, 安 徽歙縣人, 出生的地方為汪氏的靜山堂。 他的 父親叫汪昌, 雖然家道不富, 但卻喜歡讀書, 博覽群籍, 能詩善文, 著 《靜山堂詩集》 及 《靜 山堂文集》, 一生過著清貧的生活[1]

汪萊自幼聰慧過人, 在父親指導下進行 學習, 七歲能作詩。 年 15 歲補博士弟子。 在 他 19 歲時遇到飢荒, 只好“竭力養親, 恆負米 數十里外, 嘗典衣為犬齒, 秘不令家人知”[2]。 20歲時他曾考書院, 第二年父親去世, 他便離 家去蘇州, 讀書於葑門外。“慕其鄉江文學永、

戴庶常震、 金殿撰榜、 程徵君易疇學, 力通 經史百家及推步曆算之術。”[3] 江永 (1681- 1762)、 戴震 (1723-1777)、 金榜 (1735- 1801)、 程易疇等都是當時知名學者, 江、 戴

還都精通數學, 雖然有的如江、 戴已去世, 可 是他們的影響還廣泛存在。 汪萊在蘇州學習 了包括天文數學等自然科學在內的各種知識。

25 歲時, 他回到了家鄉。

汪萊經過學習有了一定基礎, 回鄉以後 在艱苦的條件下開始科研工作。 這年他自製 一方儀、 簡平儀、 勺多漏等儀器, 並用“以觀 天”, 從事天文學研究[4]。 同時著有 《覆戴通 幾》、《參兩算經》 等文。

在以後的七八年中, 汪萊基本上在家鄉 歙縣, 有時到揚州等地學習、 訪友, 其間於 1798 年 (31 歲) 曾去南京應鄉試, 未中。 這 卻是他一生中學術上的活躍時期, 大多數科 學成果在此期獲得。 他和焦循 (1763-1820)、

李銳 (1769-1817)、 江蕃 (1761-1830)、 巴樹 谷等學者交往甚多, 互相討論數學問題, 特別 是和焦循、 李銳的關係更為密切, 時人將他們 稱之為“談天三友”。 這種互相討論, 使他們對 數學的研究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

當時人們討論的主要課題大體屬於中國 傳統數學內容。 中國古代的數學著作, 在明代 大部分被淹沒, 就連宋元時代秦九韶的 《數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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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 李冶的 《測圓海鏡》、 《益古演段》 等等 都已無人知曉。 就在這時, 這些古書陸續被挖 掘出來, 引起了數學家們的關注。 汪萊也不例 外, 他和焦循、 李銳等人參與了對這些古書的 討論和研究。

他在 37-40 歲的三、 四年間大部分在揚 州渡過。 經他朋友夏燮 (1760-1829) 的保舉, 於 1807 年參加考試, 以優行第一貢成同赴北 京國子監學習, 第二年考取八旗官學教習, 成 為國家的教授。 可是他並沒有長期從事教學 工作, 因為正在這時御史徐國楠奏請清廷 “續 修 《天文》、《時憲》 二志, 經大學士首舉 (汪) 萊與徐准宜、 許澐入館纂修。” 這樣, 汪萊就 從八旗官學到了國史館, 進行 《天文》 和 《時 憲》 二志纂修工作。 經過兩年左古的努力, 到 1809 年完成。“議敘, 以本班教職用”, 不過未 回到八旗官學任職, 而是被派到石埭縣 (在今 安徽壽陽縣南) 訓導[5]

1810 年赴石埭縣任教諭, 1813 年赴省 裡應鄉試, 未中, 得疾而歸。 在歸途中, 汪萊還 帶病去看望老朋友焦循 (未見)、 夏鑾。 夏鑾 之子夏炘描述了汪萊當時的情景: 先生於“癸 酉 (1813) 夏過先君子 (夏鑾) 青山草堂, 顏 色憔悴, 悄然不樂, 先君子強之著書, 則曰:

「今世考據家陳陳相因, 不過抄襲前言耳, 非 能發古人所未發也。」”[6] 回到石埭幾個月後 於年底在任上去世, 終年 46 歲 (實為 45 周 歲)。 臨終時, “兩孤在抱”, 孩子很小。

汪萊一生中, 雖數次應試, 連鄉試也未 得中, 悠悠熬了個一縣之教諭, 但卻孜孜不 倦地從事科學研究。“因其精算之名, 久為官 鄉所知”, 早在他去北京之前就被邀請參加黃

河口的治理工作, 擔任“新海口地勢高下” 的 測算任務。 他“天性敏絕, 機能攻堅, 不敢苟 於著述。 凡所言, 皆人所未言, 與夫人所不能 言。”他的著述包括數學、 天文學、 力學、 文 學、 古樂律等非常豐富的內容。 在世時出版 有 《衡齋算學》 七冊, 去世後, 朋友們搜集 他的遺稿, 並把已出版的七冊書中之“漫漶者, 合而梓之”, 於 1854 年有 《衡齋算學遺書合 刻》。 其中 《衡齋遺書》 部分包括 《覆載通 幾》 (附 《四邊形算法》)、《參兩算經》、《樂律 逢源》、 《考定磬氏倨句令鼓旁線中懸而懸居 線右解》、《校正九章算術及戴氏訂訛》、 《今有 錄》 各一卷和 《衡齋文集》 三卷。 1892年, 其 孫汪廷棟又請人“悉心勘定”, 重新刊刻。 這是 汪萊著作的兩種版本。

汪萊的兒子光恆 (又字小衡) 也對數學 有研究, 著 《小衡算說》 七卷, 有光緒十一年 (1885) 家刊本傳世。 其六世孫汪宜楷, 現為 歙縣第一中學語文教師, 筆者曾於 1986 年前 去拜訪過。

汪萊在數學方面的工作是多方面的, 在 與當時西方隔絕的情況下, 經過自己的刻苦 鑽研, 取得了一批相當好的成果。 下面有選擇 地進行一些介紹。

二. 對於p 進制的研究

在世界數學史上, 進位制是一個重大問 題, 不同國家或地區曾採用過不同的進位制, 如埃及、 中國、 印度等古國都用十進制, 巴比 倫和希臘用六十進制, 中世紀阿拉伯世界兼 用上述兩種, 拉丁美洲北部的古瑪雅人則用 二十進制, 萊布尼茲提出了二進制等等。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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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種主要進位制外, 有時根據實際需要採 用其他輔助進位制, 如中國有十六兩為一斤, 樂律上有 9進制等, 古代也有不同進位制之間 的換算。 但所有這些都處於個例狀態, 沒有上 升到較高、 較一般的水平上。 在中國歷史上對 進位制的較高水平的研究, 首推汪萊。

汪萊有“參兩算經”一文[7], 分為“原 始”、“立綱”、“匯奇”、“列偶” 、“會歸”和“參 兩數說”等六項。 早年, 錢寶琮先生雖提及此 文, 但未進行深入探討和應有的評價[8], 近年 李兆華先生則詳細研究了這個問題[9]。 這篇 文章主要是講 p 進制的問題, 設 p 為一自然 數, 且 2 ≤ p ≤ 9, 汪萊討論了 2, 3, · · · , 9 進位。 他認為, “審其法與數之宜而己, 數非 乘則除, 乘因而重之, 無難也; 除乃化而裁 之”, 就是整數的乘法得整數, 可是除法就不 一定這樣, 往往得到的是“不可終窮”的小數 (這當然只能無限循環小數)。 要想避免整數 除法出現小數的情形, 必須想出一個解決辦 法, 即要採用不同的進位制。 為此, 汪萊提 出了一條原則: “逢身進位”, 這是“立綱”的 核心。 所謂“逢身進位” 就是由除數確定進位 制, 如 7 為除數採用 7 進制, 4 為除數採用 4 進 制等。 在這種考慮中, 大都與數目 2 和 3 有 關, 汪萊說:“曰參曰兩, 乃數之原, 立數於參;

二乘一一, 立數於兩, 一乘不煩。 是以生諸數 之法而不受裁於法。”因而把文章定名為 “參 兩算經”。 所謂“立數”就是進位制, 立數幾就 是幾進制。

在“匯奇”和“列隅”兩部分中, 汪萊給出 了 p 進制的乘法表, 如下:

九進制

8 × 2 = 17 7 × 5 = 38 5 × 3 = 16 8 × 3 = 26 7 × 6 = 46 5 × 4 = 22 8 × 4 = 35 7 × 7 = 54 5 × 5 = 27 8 × 5 = 44

8 × 6 = 53 6 × 2 = 13 4 × 2 = 8 8 × 7 = 62 6 × 3 = 20 4 × 3 = 13 8 × 8 = 71 6 × 4 = 26 4 × 4 = 17

6 × 5 = 33

7 × 2 = 15 6 × 6 = 40 3 × 2 = 6 7 × 3 = 23 3 × 3 = 10 7 × 4 = 31 5 × 2 = 11

2 × 2 = 4 八進制

7 × 2 = 16 6 × 2 = 14 5 × 2 = 12 7 × 3 = 25 6 × 3 = 22 5 × 3 = 17 7 × 4 = 34 6 × 4 = 30 5 × 4 = 24 7 × 5 = 43 6 × 5 = 36 5 × 5 = 31 7 × 6 = 52 6 × 6 = 44

7 × 7 = 61

4 × 2 = 10 3 × 2 = 6 4 × 3 = 14 3 × 3 = 11 4 × 4 = 20

七進制

6 × 2 = 15 5 × 2 = 13 4 × 2 = 11 6 × 3 = 24 5 × 3 = 21 4 × 3 = 15 6 × 4 = 33 5 × 4 = 26 4 × 4 = 22 6 × 5 = 42 5 × 5 = 34

6 × 6 = 51 3 × 2 = 6 3 × 3 = 12

(4)

六進制

5 × 2 = 14 4 × 2 = 12 3 × 2 = 10 5 × 3 = 23 4 × 3 = 20 3 × 3 = 13 5 × 4 = 32 4 × 4 = 24

5 × 5 = 41 五進制

4 × 2 = 13 4 × 4 = 31 3 × 2 = 11 4 × 3 = 22 3 × 3 = 14 四進制

3 × 2 = 12 3 × 3 = 21 2 × 2 = 10 三進制

2 × 2 = 11 二進制

1 × 1 = 1

這裡要指出的是: 原文不是用阿拉伯數 碼, 而是用中國的漢字, 如九進制用八乘的那 一部分為:“立數在九, 先定八, 八二一七, 八 三二六, 八四三五, 八五四四, 八六五三, 八 七六二, 八八七一”, 七乘、 六乘等等類推, 我 們為了簡便改用現代形式。 另外, 原文中有些 相同結果。 如“二三以後, 統用前數”, 並未填 入表中。

汪萊在討論 p 進制乘法的同時討論了除 法問題。 兩整數相除, 使其商保證是整數或有 限小數, 必須使進位制與法 (除數) 相宜才行。

在 p 進制, 他指出了相宜的法:

“立數於十, 二、 四、 五、 八為法除之, 皆 有成數, 若他數為法, 析之不終窮。 己推之,

立數九, 惟三為法宜。 立數八, 法惟二四宜。

立數六, 法惟二三四宜。 立數四, 法惟二宜。

立數七, 五、 三, 法數合乃宜。 立數二, 不煩 算。” 這就是說, 汪萊建立了不相同的進制與 相宜於它們的法, 除得結果如下:

九進制 1

3 = 0.3 2

3 = 0.6 3 3 = 1 八進制

1

2 = 0.4 2

2 = 1 1 4 = 0.2 2

4 = 0.4 3

4 = 0.6 4 4 = 1

六進制 1

2 = 0.3 2

2 = 1 1 3 = 0.2 2

3 = 0.4 3

3 = 1 1

4 = 0.15∗) 2

4 = 0.3∗) 3

4 = 0.45∗) 4 4 = 1

四進制

1

2 = 0.2 2 2 = 1

汪萊在“參兩數說”部分中給出了計算相 宜的法的過程, 而未討論其理論根據, 李兆華 曾有探討[10]。這裡不再重述。

盡管“參兩算經”是一篇不足兩千字的短 文, 但卻是中國歷史上首篇 p 進制專題論文, 在同時代世界上也不多見。

* 此三者原文有誤, 經計算改正。

(5)

三. 球面三角形解法

我國對球面三角形的研究, 是從 17 世 紀西方數學傳入之後開始 的, 梅文鼎 (1633- 1721) 首次進行了系統的研究, 我們已有 全面探討[11]。 梅文鼎研究了球面三角形解法, 並提出了“次形法”概念, 其基本思想是利用 弧與角的對稱、 互餘、 互補情況, 把原來不 易求解的三角形轉化為易解的三角形。 但是, 梅文鼎卻未討論解的存在性和解的個數問題。

汪萊在梅氏的基礎上對此進行了研究並取得 很好結果, 沈康身有過總結[12]

在 《衡齋算學》 中的第一冊“弧三角 形”和第四冊“弧三角形” 部分是汪萊對球面 三角形解法的結晶。 他用“知”與“不知”表示 有解和無解, 並把有關這類定理統稱之為“知 不知條目”。 第一冊的“條目”, 原書分為三個 標題, 但實際上是兩種情況, 如下:

一、 任意球面三角形, 又分為

1.已知球面三角形兩邊及一邊所對角時 的有解條件。 列舉了 12種情形。

2.已知球面三角形兩角及一角所對邊時 的有解條件。 列舉了 12種情形。

二、 球面直角三角形, 有 9種情形。 汪萊 把球面直角三角形叫做“正弧三角”。 他提出:

“斜弧三角用垂弧分兩正弧三角形通法”, 前 人所用為“正算”, 是將斜弧三角形通過幾次 作垂弧使其化為幾個直角三角形再逐步求出 所求的邊和角。 汪萊以為這樣做比較繁瑣, 於 是提出了一種“省算”法, 其特點是只作一次 垂弧, 即可完成。

《衡齋算學》 第四冊之前一半 “弧三角 形” 是第一冊的繼續, 討論球面三角形只有 一個解的條件。 他認為使用球面三角形時容 易弄錯, “弧三角之算, 窮形固難, 役形亦難, 稍不經意, 動乖其方, · · ·”, 因而制訂了條目 40 條, 實際是給出 40 條定理。

對解球面三角形的基本思想是: 在三角 形中有三個邊 (以度計算) 和三個角, 若已知 其中任意三個便可求出其餘三個 (當然也是 有條件的), 共有 6 種情形。 設 A、B、C 為球 面三角形的三角, a、b、c 為它們所對的邊 (如 下圖), π 表示平角 (半圓弧)。 汪萊對 6 種情 形的有解與否的條件進行了討論, 結果如下:

B A C

c b a

一、 己知三邊 a, b, c, 有 4 條。

1. a + b > π, c < 2π − (a + b) 2. a + b ≤ π, c < a + b

3. a = b, c 為“無定大限”

4. a 6= b, c > |a − b|。

其中第 3 條在多數情況下無解。

二、 己知三角 A、B、C, 共 4 條。

1. A = B, C 無限制

2. A 6= B, C < π − |A − B|

3. A + B = π, C 無限制

4. A + B 6= π, C > π − (A + B)

(6)

其中第 1,3 條在多數情況下解不唯一, 或根 本就不存在解。

三、 己知 A、B 和 c, 解不唯一。

四、 己知 a、b 和 C, 解不唯一。

五、 己知兩邊及其中一邊所對之角, 共 有 14 種情況。 分為三大類, 即

1. a < b, A, 6 條。

2. a < b, B, 6 條。

3. a, b, 且 a = A 或 b = B, 2 條。

六、 己知兩角及其中之一所對之邊, 共 有 14 種情況。 分為三大類, 即

1. A、B, 且 A < π2, a, 6 條。

2. A、B, 且 A > π2, a, 6 條。

3. A、B, 且 A = π2, a, 2 條。

最後 28 條, 比較複雜, 有的有唯一解, 有的並不是。 這裡不詳細列舉了。

從分類的角度來看, 汪萊所分的六種情 況, 和現代分法完全相同。 每種情況再分, 並 不那麼簡單, 後兩種比較完備, 而前四種則有 較多的遺漏。 然而, 不論怎樣, 汪萊在 19 世 紀末中國那樣的背景下, 能達到這種程度已 極為可貴了。

四. 對組合問題的研究

《衡齋算學》 第四冊的後半部分為“遞兼 數理”, 約完成於 1789 年前後。 全文正文部 分雖只有 364 個漢字, 但它是中國數學史上 第一次以專題的形式探討組合的某些性質和 計算公式, 包含著較為豐富的內容。

汪萊在“遞兼數理”中首先給出了“遞兼 數” 的定義:

“設如有物各種。 自一物各立一數起, 至諸物合並共為一數止, 其間遞以二物 相兼為一數, 交錯以辨得若干數; 三物 相兼為一數, 交錯以辨得若干數; 四物

、 五物以至多物莫不皆然, 此謂遞兼之 數也。”

“兼”是兼並, 這裡是得到若干物件之意, 而

“遞” 可按相繼理解。 “遞兼數”即從幾個物 中, 每次取 1,2,· · ·,n 個的組合數 Cn1, Cn2,

· · ·, Cnn, 其中 Cn1 = n 即所謂“一物各立 一數”, Cnn = 1 即所謂“諸物合並共為一 數”, Cn2 為“二物相兼為一數, 交錯以辨得 若干數”, Cn3 為“三物相兼為一數, 交錯以辨 得若干數”, 同樣 Cn4、Cn5 分別為“四物”、“五 物”相兼而得的數, 以至 Cnp (3 ≤ p ≤ n−1) 為“多物”相兼而得之數。

接著, 進一步討論了“欲求總數若干及 每次各若干”的計算方法, 即求“遞兼總數”和

“遞兼分數”法。

“遞兼總數”之求法: “以所設物數減一 數為倍根之次數。 乃以一為根, 倍之加一得三 為一次, 又倍之加一得七為二次, 如是累倍累 加一至如其次數而止。 其末得之數即相兼之 總數也。”即逐次組合的和:

C21+ C22 = 2 × 1 + 1 = 3 = 22 − 1, C31+ C32+ C33 = 2 × 3 + 1 = 7 = 23− 1,

...

Cn1+Cn2+· · ·+Cnn= 2(2(· · · 2(2

| {z }

共(n − 1)個 2

×1+1) +1 · · ·) + 1) + 1 = 2n− 1。

(7)

這就是一次、 二次乃至 n 次之遞兼總數。

“遞兼分數”是指組合 Cnp, 其計算是通 過三角垛進行的, 而且中間涉及到 “中數”的 問題。“中數”即 Cn1,Cn2,· · ·,Cnn 的中間項, 故 有

Cnp = Cnn−p

汪萊解釋說: “中數之前後, 其前相兼之數與 其後不及兼之數等, 故得數等。” 但是各次組 合之系列有奇數, 也有偶數, 因此判斷中間 項的序號就要考慮到這一點, 他指出: “中數 之位, 於原設物數減去最大一數, 取其餘數之 中。 餘數奇則有一中, 偶則有二中。”

從 1, 2, · · · , (n − 1), n 這 n 個數中去 掉最大一數 n, 再由前 (n − 1) 項判別, 即

(n−1)

 

 

奇數, 有一個中間項, 即第 n2 項, 偶數, 有二個中間項, 即第 n−12

n+1

2 項。

根據這一性質, 汪萊得出結論說: “中 數以後, 即同於前, 不煩複算。”就是說在計算

“遞兼分數”時, 只計算前一半就行了。

三角垛是中國傳統數學的重要內容之 一, 系由“開方作法本源”演變而來。 汪萊叫它 三角堆。 由三角堆計算“遞兼分數”, 即

“以所設物數即為各立一數之數。 減一 數為三角堆之根, 乃以根數求得平三角 堆為二物相兼之數。 又減一數求得立三 角堆為三物相兼之數。 又減一數求得三 乘三角堆為四物相兼之數。 如是根數遞 減, 乘數遞加, 求得相兼諸數。· · · 此遞 兼之數也。”

1 p = 0 1 1 p = 1 1 2 1 p = 2 1 3 3 1 p = 3

1 4 6 4 1

1 5 10 10 5 1

上圖為“開方作法本源”之現代形式, 汪 萊所說的各種三角堆如圖中之斜行所示。 他 沒有畫出這個圖, 而是畫出各種堆的立體 圖形, 包括“一物各立一數”、 “二物相兼得 數”、“三物相兼得數”、“四物相兼得數”和“五 物相兼得數”。 他給出了相當於 p乘三角堆 (垛) 前 n 項的和為

X

n

r=1

1

pr(r + 1)(r + 2) · · · (r + p − 1)

= 1

(p + 1)!n(n + 1)(n + 2) · · · (n + p)

汪萊在求出各“遞兼分數” Cn1, Cn2, Cn3, Cn4之後進行了歸納: “如是根數遞減, 乘數遞 加, 求得相兼諸數”, 相當於

Cnp =

r−p+1

X

r=1

1

(p − 1)r(r + 1)(r + 2) · · · (r + p + 2)

= 1

p!(n − p + 1)(n − p + 2) · · · (n − 1)n

Cnp = n!

p!(n − p)!

這就是“遞兼數理”的主要內容。 雖然晚 於西方的同類結果, 但是卻是汪萊獨立得到 的。

(8)

五. 對方程論之研究

汪萊對方程論的研究包括在 《衡齋算 學》 第二冊、 第五冊和第七冊中, 特別是後 兩冊最為重要。 中國古代在代數方面的研究 和成就非常顯著, 可是從理論上進行研究極 少。 在宋元時期, 數學家們已經接觸到高次方 程不止有一個正根的問題, 而沒有進一步深 究[13]。 據現在所知, 汪萊是我國歷史上第一 個對方程理論進行研究的人。

《衡 齋算 學》 第 二 冊 的 標 題 是“勾股 形”並有“帶縱立方形附”。 主要是講已知勾 股形的面積和勾弦和 (或股弦和), 求勾、 股、

弦各數。 其中包括有二次三次方程的問題。

第五冊“一乘方二乘方形”, 討論二次方 程和三次方程的實根問題, 即“根方多少糅雜 每根之數知不知條目”。 汪萊把方程有一個正 根時叫 “可知”, 有多個正根時叫“不可知”。

這冊中共有二次方程和三次方程 96 個, 經整 理有 16 種有正根, 除去最簡單的情形, 無重 複也無遺漏, 與現代的分類一致。 下面按“可 知”、“可知或不可知”和“不可知”三種情形把 方程列出[14]:

一、 可知者

ax2− bx − c = 0 (8 條) ax2+ bx − c = 0 (8 條) ax3− cx − d = 0 (4 條) ax3+ cx − d = 0 (4 條) ax3− bx2 − d = 0 (4 條) ax3+ bx2− d = 0 (4 條) ax3− bx2 − cx − d = 0 (6 條) ax3+ bx2− cx − d = 0 (8 條)

ax3+ bx2+ cx − d = 0 (6 條)

二、 可知或不可知者

ax3− bx2 + cx − d = 0 (8 條) 三、 不可知者

ax3− bx + c = 0 (8 條) ax3− cx + d = 0 (4 條) ax3− bx2 + d = 0 (4 條) ax3− bx2 + cx + d = 0 (6 條) ax3− bx2 − cx + d = 0 (8 條) ax3+ bx2− cx + d = 0 (6 條)

其中 a, b, c, d 均為正數。

汪萊並沒有對這 16 種 96 個方程一一 求解, 而是通過變換把 16種歸結為更基本的 10 種類型, 它們具備首項系數為 1, 有正根 和有固定解法等條件。 他對 13 種三次方程中 的 7 種所採取的變換是: 對方程的各項皆乘 以 a2, 則有

(ax)3± b(ax)2± ac(ax) ± a2d= 0 若令 y = ax, b = p, ac = q, a2d = r, 代 入則有

y3± py2± qy ± r = 0 然後解此方程, 求出正根。

在這些方程中, 原求第 51方程更有重要 性。 這方程屬於“可知或不可知”類型, 有一個 正根或有三個正根。 在有三個正根時, 汪萊假 定有三個分數相加, 即

1 α + 1

β + 1

γ = βγ+ αγ+ αβ αβγ

(9)

其中 α, β, γ 為

y3− py2+ qx − r = 0

的三個根, 則 p 為“三母總數” (α + β + γ), q 為“通分之共子”(βγ + αγ + αβ), r 為“三 母維乘之共母” (αβγ)。 實際上, 這是違達定 理在三次方程上的應用。

汪萊對第 51方程又給出一個“補法”, 主 要是在於變換的不同。 “補法”不用 a2 遍乘各 項, 而是用 a 除各項, 則有

x3− b

ax2+ c ax−d

a = 0 令 p 6= ab, q = ca, r = da, 有

x3 − px2 = qx − r = 0 (1) 作減根變換, 設 x = y +p2, 則上式變為

y3+1 2py2+



q− 1 4p2



y



r− p 2



q−1 4p2



= 0 (2)

在求解時, 主要看這方程的常數項和一次項 係數的情況而定。

當 r − p2(q − 14p2) = 0 時, y = 0 為 方程 (2) 一根, 於是 x = y + p2 = p2 為 (1) 之一正根。

當 r−p2(q−14p2) > 0, q−14p2 >0 時, 以帶從長立方有帶從方法解 (2), 求 y+p2, 得 (1) 的一個正根 x1 = y +p2。 然後解 (1) 的 降階方程

x2− (p − x1)x + r x1

= 0 (3)

當 (p−x21)2xr

1 時, (3) 有二正根, 因而 (1) 有三個正根 x1, x2, x3, 當然都是原方程的正 根。

我們上面的討論, 是在 d < bca 時進行 的。 其他情況就不討論了。

《衡齋算學》 第七冊分為“諸乘方數、 根 數、 真數糅雜設題式並訣”和 “開諸乘方數、

根數、 真數糅雜訣” 兩大部分。 後一部分又 分為“審有無”、 “定進退”、“入諸商”和“求次 數”四小節。 在頭一大部分中, 汪萊以非常簡 捷的方式舉例說明兩個一次方程相乘得一個 二次方程, 三個一次方程相乘得一個三次方 程, 兩個二次方程相乘得一個四次方程等, 由 此可見, 高次方程之所以有可開與不可開, 其 理畢見[15]

在第二大部分中 “審有無”一節最為重 要。 如果說第五冊的 “可知”與 “不可知” 是 討論方程只有一個正根或多於一個正根的問 題, 那麼“審有無” 則是判別方程之有無正 根的問題。 汪萊對於首項係數和常數項正負 不同, 中間又正負不相間者, 肯定都有一個 正根的方程不在 “審有無”之列, 所討論的都 是首項係數和常數項皆為正而中間有負項方 程。“審有無” 一節共列出 25 個高次方程, 其 中有 4 個是屬於“有”的三項方程。 經歸納後 的方程是

xn− pxm+ q = 0

其中 n > m > 0, p、q 為正數。 同樣經歸納, 此方程有正根的充要條件是

q≤ n− m n p



m np



m

n−m

這是一條正確的判定定理, 但是汪萊是怎樣 得到的沒有說明。

(10)

汪萊還研究過其他數學問題, 如割圓術 就是其中之一, 他討論了有全弧通弦求五分 之一弧通弦術和求三分之一弧通弦術等。 這 裡不詳細介紹了。

通過上述事實可以看出; 汪萊是一位很 有才華的數學家, 他的思維能力和研究能力 都非常強。 從能力和水平來看, 汪萊不僅是他 那個時代, 而且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流學者。

遺憾的是, 中國的國情限制了他的才能的充 分發揮, 他絲毫不了解同時代西方先進數學, 連數學符號都不知道, 對所有問題的敘述全 是文字的, 今天讀起他的著作還相當吃力。 如 果他要吸收了西方先進數學, 肯定能得到更 高水平的數學成果。

參考文獻

1. 汪宜楷, “汪萊先生年譜”(初稿), 1986, 油印 本。

2. 胡培翬, “石埭儒學訓導汪先生行略”, 轉自 1。

3. 《清史稿》 卷 507“疇人二·汪萊”。

4. 汪萊, 《衡齋文集》 卷 1。

5. 同 3。

6. 夏炘, 《衡齋遺著·跋》。

7. 汪萊, 《衡齋遺著》 卷 2。

8. 錢寶琮, “汪萊 《衡齋算學》 評述”, 《國立浙 江大學科學報告》2 卷 1 期 (1936), 第 1-24 頁; 《錢寶琮科學史論文選集》, 1983, 科學 出版社, 第 235-260 頁。

9. 李兆華, “汪萊 《遞兼數理》、《參兩算經》 略 論”, 《中國數學史論文集》 (二), 1986, 山 東教育出版社, 第 65-83 頁。

10. 同 9。

11. 李迪、 郭世榮, 《清代著名天文數學家梅文 鼎》, 1988, 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第 172-188 頁。

12. 沈康身, “我國古代球體幾何知識的演進”,

《科技史文集》 第 8 輯 “數學史專輯”, 1982, 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 第 128-143 頁。

13. 徐義保, “中算家對方程正根個數的認識”,

《數學史研究文集》 第二輯, 1991, 內蒙古 大學出版社、 九章出版社, 第 66-70 頁。

14. 李兆華, “汪萊方程論研究”, 《自然科學史 研究》11 卷 3 期 (1992), 第 192-208 頁。

15. 同 8。

—本文作者任教於內蒙古師範大學科學史 研究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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