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行政院研考會「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畫」暨本部「各級學校英語文教 育行動方案」。貳、目的
一、提升全體高中學生英文語言表達機會及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
二、增進學生學習英語興趣與動機,落實學生學習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總承辦單位: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三、分區承辦單位: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
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中區)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
肆、參加對象
一、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二、綜合高中一年級及二、三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伍、辦理方式
一、比賽日期、地點及參加學校:分「初賽」、「區域複賽」與「決賽」三階段。
(一)初賽:
1.各校自行辦理,於 105 年 10 月中旬前舉辦完畢,全校學生一律參加。題 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2.各校參考區域複賽模式辦理初賽,以符合該年級程度,自行命題,各校初 賽績優學生得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複賽。
(二)區域複賽:分北區、中區、南區三區辦理。
1.報名人數:各校班級數為 30 班(含)以下者,限報名至多 6 人;30 班以 上者,每增5 班,報名人數可增加 1 人,不滿 5 班以 5 班計。
2.各校班級數以普通科班級、綜合高中一年級班級及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之 班級總數計算。
3.報名日期:自 105 年 10 月 17 日(一)上午 9 時起,至 105 年 10 月 21 日 (五)下午 4 時止。
3.報名方式:一律以網路報名,請至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 專屬網站報名(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5vocabulary),完成報名 程序後,請各校務必下載報名學生名冊並核章,於105 年 10 月 26 日(三) 前傳真送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203。
4.比賽日期、地點及參加學校:
(1)北區
① 參加學校: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金門縣、連江縣等境內高級中學。
② 比賽日期、時間:105 年 11 月 5 日(六)上午 10 時。
③ 比賽地點: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32 號)。
(2)中區:
① 參加學校: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雲林縣等境內高級中學。
② 比賽日期、時間:105 年 11 月 5 日(六)上午 10 時。
③ 比賽地點: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 95 號)。
(3)南區:
① 參加學校: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
澎湖縣等境內高級中學。
② 比賽日期、時間:105 年 11 月 5 日(六)上午 10 時。
③ 比賽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三)決賽:
1.決賽名額:各區參加決賽名額,以參加區域複賽學生人數的 30%計算,並 依成績高低排序擇優參加。
2.決賽地點: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中華路二段 270 號)。
3.決賽名單:進入決賽之名單,105 年 11 月 23 日(三)公布於 105 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
(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5vocabulary)。
4.決賽日期、時間:105 年 12 月 10 日(六)下午 1 時 30 分。
二、比賽方式:
(一)初賽:
1.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 4,500 詞(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 彙表第一至四級)。
2.競賽時間、方式、內容、成績計算等由各校自行決定(各校實施計畫範例,
請參考附件 1 )。
(二)複賽:
1.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 7,000 詞(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 彙表第一至六級)。
2.競賽內容與方式:
(1)競賽項目一:「聽英選中」100 題,每題 1 分,滿分 100 分。
■聽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2)競賽項目二:「看中選英」100 題,每題 1 分,滿分 100 分。
■看中文,選出正確的英文。
(3)競賽項目三:「看英選中」100 題,每題 1 分,滿分 100 分。
■看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4)均為單選題,以黑色 2B 鉛筆劃記答案卡。
3.競賽時間及程序:
請自行於競賽開始前10 分鐘完成進場。競賽開始後,不得進場。
時間 項目
10:00-10:10(10 分鐘) 競賽說明 10:10-10:50(40 分鐘) 競賽
4.評比方式:複賽時以競賽總分(滿分 300 分)為評比依據;若總分相同,
則並列相同名次。
(三)決賽:
1.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 7,000 詞(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 彙表第一至六級)。
2.競賽內容:「聽英拼寫」,每題 1 分,滿分 240 分。
■聽英文,寫出正確的英文。
3.作答時以印刷體書寫,若有字體太過潦草時,將由閱卷人員鑑別判斷。
4.競賽時間及程序:
時間 項目
13:30-13:40(10 分鐘) 競賽說明 13:40-14:30(50 分鐘) 競賽
陸、獎勵
一、參加區域複賽成績優異學生,北區、中區、南區各依成績高低擇優60 人,分列 區域複賽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主辦單位依成績分 布情形酌予調整),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獎狀一紙,說明如下:
(一)區域複賽一等獎:以 10 人為原則。
(二)區域複賽二等獎:以 20 人為原則。
(三)區域複賽三等獎:以 30 人為原則。
二、參加決賽成績優異學生依成績高低擇優100 人,分列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
(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主辦單位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主辦單位頒 發禮券及獎狀1 紙,說明如下:
(一)一等獎:以 2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1,500 元。
(二)二等獎:以 3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1,000 元。
(三)三等獎:以 5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800 元。
三、參加決賽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1 次、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 獎2 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1 次,每位參賽學生僅限一位指導老 師,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柒、注意事項
一、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重要日程表如附件 2 ;105 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參賽學校作業注意事項如附件 3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 學校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如附件 4 。
二、參賽學生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並通知就讀學校依各校學生獎懲規定議
處。
三、參賽學生若現場發生急症,致中斷比賽,視為自動棄權,不得要求重新比賽。
四、區域複賽、決賽之競賽地點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更改,將另行公告於105 學年 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活動網站,請參賽者及指導老師自行上網查閱,
不另行通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經發布停止上課時,另訂比賽日期,
亦將公告於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
五、區域複賽、決賽當日,請各校指派1 名帶隊老師,並請各校給予公(差)假;
參賽學生及帶隊老師交通及膳宿費用依各校相關規定核銷。
六、承辦學校、聯絡人、電話:
(一)總承辦單位: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人:實驗研究組長 蔡澤興 03-5456611 分機 203 專屬網頁:http://service.hgsh.hc.edu.tw/105vocabulary (二)北區承辦單位: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聯絡人:讀者服務組長 陳世華 02-29684131 分機 855 (三)中區承辦單位: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人:實驗研究組長 李琛玫 04-2220-5108 分機 125 (四)南區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人:試務組長 施天民 06-2131928 分機 130
○○○○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參考範 例)
壹、依據:
一、行政院研考會「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畫」暨教育部「各級學校英語文教育 行動方案」。
二、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提升本校學生英文語言表達機會及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
二、增進學生學習英語興趣與動機,落實學生學習成效。
三、選拔本校優秀學生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複賽,為學校及個人爭取榮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務處 二、協辦單位:○○○
肆、參加對象
凡本校在學學生一律參加。
伍、辦理方式
一、比賽日期、地點:分「年級競賽」及「全校競賽」兩階段。
(一)年級競賽:各年級統一於 105 年 9 月○日在各班教室辦理。
(二)全校競賽:各班優秀學生統一於 105 年 9 月○日至指定地點辦理。
二、比賽方式:
(一)競賽題目:命題內容為高中常用 4500 英文單字(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 考詞彙表第一至四級)。
(二)競賽時間 40 分鐘。
(三)競賽內容:
1.「聽英選中」:聽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2.「看中、聽英拼寫」:看中文、聽英文,寫出正確的英文。
3.「看英選中」:看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四)各班優秀學生得代表參加全校競賽,全校優秀學生得代表參加區域複賽。
陸、獎勵
一、參加各年級競賽,各年級中班級總成績最優前○名之班級,由學校頒發予該班 級優等獎狀1 紙,全班同學各記嘉獎○次,以資鼓勵。
二、參加全校競賽獲得總成績前○○名之學生,由學校頒發優等獎狀1 紙,並擇優 選拔參加區域複賽之學校代表。
柒、其他
一、學生可利用「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練習網站」線上學習(網址:
http://etlady.tw/edu)。
二、○○○○………。
附件1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重要日程表
項 目 區域複賽 決 賽
實施計畫公告
105.09.02(五)報名日期
105.10.17(一)09:00
︱
105.10.21(五)16:00
依參加區域複賽學生成績 高低排序擇優參賽(名單 直接公告於網
站)105.11.23(三)12:
00
各校傳真報名學
生名冊截止日期
105.10.26(三)前列印參賽證
105.11.01(二)
︱
105.11.03(四)
105.12.05(一)
︱
105.12.07(三)
公布各競賽
會場分配表
105.11.04(五)12:00 105.12.08(四)12:00競賽日期
105.11.05(六)10:00~10:50
105.12.10(六)
13:30~14:30
公布題目與正確答案
105.11.07(一) 105.12.12(一)申請題目疑義釋復
105.11.08(二)08:00
︱
105.11.09(三)12:00
105.12.13(二)08:00
︱
105.12.14(三)12:00
各校比賽成績網路下載
105.11.16(三)9:00 後 105.12.22(四)09:00 後申請複查日期
105.11.17(四)09:00
︱
105.11.18(五)16:00
105.12.26(一)09:00
︱
105.12.27(二)16:00
名單公告
105.11.23(三)12:00 105.12.30(五)12:00備註:
一、區域複賽一律以網路報名,請至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 站報名(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5vocabulary),詳細報名流程請參 閱網頁內之說明。
二、區域複賽報名完畢,請各校務必傳送報考學生名冊以供承辦單位檢核。
三、申請題目疑義釋復於收到申請文件後,三個上班日內回覆。
附件 2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參賽學校作業注意事項
一、區域複賽報名
1. 各校辦理完校內初賽後,依分配名額擇優選拔學生報名參加區域複賽。
2. 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ervice.hgsh.hc.edu.tw/105vocabulary),報名日期 自105 年 10 月 17 日 ( 一 ) 上午 9 時起,至 105 年 10 月 21 日 ( 五 ) 下午 4 時止 。 3. 網路報名所需資料
‧承辦人部分:職稱、姓名、電子郵件、連絡電話、傳真號碼。
‧學生部分:姓名、性別、年級、班級、座號、身分證號碼、連絡電話、半身影像。
4.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務必於網站下載參賽學生名冊並核章,於 105 年 10 月 26 日 ( 三 ) 前傳真送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 轉 203。
二、區域複賽
1. 各校於 105 年 11 月 1 日 ( 二 ) 至 105 年 11 月 3 日 ( 四 ) 於網站下載參賽證,列 印後發給參賽學生。
2. 105 年 11 月 4 日(五)於網站公告區域複賽會場分配表。
3. 競賽日期、時間:105 年 11 月 5 日 ( 六 ) 上午 10 時 。 4. 競賽地點:
‧北區:國立華僑高中(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32 號)。
‧中區:國立臺中女中(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 95 號)。
‧南區:國立臺南女中(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三、區域複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
1. 區域複賽題目與正確答案於 105 年 11 月 7 日(一)公布於網站。
2. 若參賽學生本人或參賽學生就讀學校教師對於區域複賽題目有疑義,可由網站下 載「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表」,於 105 年 11 月 8 日(二)至 105 年 11 月 9 日(三)傳真總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傳真號碼:
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 轉 203。
四、區域複賽成績查詢與複查
1. 各校可於 105 年 11 月 16 日(三)至網站查詢區域複賽成績。
2. 區域複賽成績申請複查日期為 105 年 11 月 17 日(四)至 105 年 11 月 18 日(五),
各校承辦人可由網站下載「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成績複查申請 表」,傳真總承辦單位代為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 轉 203。成績複查回覆表由本校回傳申請學生之學校。
五、決賽
1. 105 年 11 月 23 日 ( 三 ) 於網站公告區域複賽得獎及進入決賽名單。
2. 各校於 105 年 12 月 5 日 ( 一 ) 至 105 年 12 月 7 日 ( 三 ) 於網站下載決賽參賽證,
列印後發給參賽學生。
附件3
3. 105 年 12 月 8 日(四)於網站公告決賽會場分配表。
4. 競賽日期、時間:105 年 12 月 10 日 ( 六 ) 下午 13 時 30 分 。 5. 競賽地點:國立新竹女中(新竹市中華路二段 270 號)。
六、決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
1. 決賽題目與正確答案於 105 年 12 月 12 日(一)公布於網站。
2. 若參賽學生本人或參賽學生就讀學校教師對於決賽題目有疑義,可由網站下載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表」,於 105 年 12 月13 日(二)至 105 年 12 月 14 日(三)傳真總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傳真號碼:
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 轉 203。
七、決賽成績查詢與複查
1. 各校可於 105 年 12 月 22 日(四)至網站查詢決賽成績。
2. 決賽成績申請複查日期為 105 年 12 月 26 日(一)至 105 年 12 月 27 日(二),各 校承辦人可由網站下載「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成績複查申請 表」,傳真總承辦單位代為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 轉 203。成績複查回覆表由本校回傳申請學生之學校。
八、獎勵處理
1. 區域複賽得獎名單 105 年 11 月 23 日(三)公告於網站。
2. 決賽得獎名單 105 年 12 月 30 日(一)公告於網站。
3. 區域複賽及決賽結束後不進行頒獎,僅於網路公告得獎名單。待區域複賽及決賽 獎狀印製完成,分別寄送得獎學生之學校,請各校代為頒獎。
4. 比賽結束後函送各校決賽得獎學生名冊,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 1 次、
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2 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1 次,每 位參賽學生僅限一位指導老師,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
一、 比賽時參賽學生必須攜帶參賽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參賽證須妥為保存,如有 毀損或遺失,參賽學生應於比賽當日攜帶與報名時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會場 辦公室申請補發。
二、 競賽說明時間不可翻閱試題本,競賽說明開始後即不准再離場。若強行離場、不 服糾正者,比賽不予計分。
三、 競賽正式開始後,遲到者不得入場。若強行入場,比賽不予計分。
四、 競賽正式開始後參賽學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比賽不予計 分。
五、 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參賽用 品請勿攜入會場,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六、 非參賽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字典,或補習班文宣品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 機、行動電話、呼叫器、MP3、MP4、收音機等計算及通訊器材,一律不准攜入 會場。若不慎攜入會場,須放置於會場前後方地板上,不得隨身放置;電子產品 須先關機。若隨身放置而經工作人員發現者,扣比賽成績15 分。若電子產品隨 身放置並發出聲響而經工作人員發現者,扣比賽成績30 分。
七、 考生參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 競賽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參賽前持相關證明經工作人員同意後,在工作人 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八、 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會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 互作弊事實明確者,比賽不予計分。
九、 答案卡或答案卷上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汙損答案卡或答案卷、損壞題本,或在 答案卡、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者,比賽不予計分。
十、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2B 鉛筆劃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劃記擦拭乾淨,不得 使用修正液(帶),答案卡如有劃記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
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拼寫競賽作答時,務必以印刷體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
(帶)。如有字體太過潦草、書寫不清或汙損等情事,將由閱卷人員鑑別判斷,
其責任由參賽學生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二、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十三、競賽結束鐘(鈴)響起(第一聲),工作人員宣布本節競賽結束,不論答畢與否 應即停止作答,交卡、卷離場。交卡、卷後強行修改者,比賽不予計分。逾時作 答,不聽制止者,比賽不予計分;經制止後停止者,扣比賽成績15 分。
十四、競賽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或答案卷和題本一併送交工作人員,經工作人員確認無 誤,然後始得離場。攜出答案卡、答案卷或題本經查證屬實者,比賽不予計分。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