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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 網路倫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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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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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教學科技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鄭承昌博士

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 網路倫理研究

研 究 生:李秀芳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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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教學科技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 網路倫理研究

研 究 生:李秀芳撰 指導教授:鄭承昌博士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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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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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 網路倫理研究

作 者 : 李 秀 芳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摘 要

部落格是現今網路新興的溝通管道,在國小階段的學生使用部落格 的人數也日益增加,在教育場域部落格也成為融入教學與親師生溝通 橋樑的媒介,並視部落格為傳遞資訊的管道,但就在分享資訊過程 中,可能不經意違反網路倫理的規範,基於此初步分析學生使用部落 格的行為發現其不當使用方式又以網路著作權、網路言論、網路隱私 權、網路禮儀四面項為常見模式,為了解國小學童使用部落格之現況 及不同個人變項之網路倫理態度的差異情形,本研究係以自編之「國 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研究問卷」 ,以高雄市、屏東縣、

台東縣三個區域 523 位國小高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進行問卷調查,

並以 t 檢定與 ANOVA 作為統計方式,得到以下研究結果。

(一)國小學童網路倫理態度屬於正向積極。

(二)不同性別學童的網路倫理態度未達顯著差異。

(三)在「著作權」的態度表現上,六年級學童顯著優於五年級學童。

(四)就讀高雄市學童之網路倫理態度優於台東縣、屏東縣學童。

(五)未使用部落格的學童之網路禮儀優於使用三年以上、一年以内 的學童。

(六)未使用部落格的學童之網路禮儀優於每星期使用 1~3 小時、3~5 小時的學童。

(七)未使用部落格的學童之網路禮儀優於一個月更新一次的學童。

關 鍵 詞 : 部落格、網路倫理、著作權、網路言論、隱私權

(8)

Study on Internet Ethics of Blog Users among fifth-grade and sixth-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s

Author: Lee﹐Hsiu-Fang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Blogs are the emerging communication methods on Internet. The number of blog users among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is increasing. Blogs, often used for teaching, have become media for conneting students, teachers and parents and channels for transfering information. However,

Internet ethics and netiquette are casually disbeyed when we share information by net. Based on this phenomenon, the researcher analyzed the student’s behaviors of using blogs and found that

“Internet copyright,” ”Internet speech,” “Internet privacy,” and “netiquette” were most improperly used by them. To analyze the current state of using blogs among primary students and the different states depending on Internet ethics attitudes in terms of different background variables, the researcher made the “Questionnaire of Study on the Internet Ethics of Blog User among fifth-grade and sixth-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s” as the data-collecting tool. The researcher

conducted research on fifth-grade and sixth-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s in Kaohsiung City Pingtung County and Taitung County and collected a total of 523 valid samples. Statistical methods such as T-test, one-way ANOVA were taken to solve the research problems. The results are as follow:

1. The elementary students’ Internet ethics attitudes are positive.

2. The Internet attitudes between different genders are not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3. The sixth-grade students’ attitudes toward copyright have mo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than the fifth-grade students’.

4. The attitudes toward Internet ethics of the students in Kaohsiung City are superior to those of the students in Taitung and Pingtung County.

5. The netiquette off the students who never use blogs is superior to those who use blogs for more than 3 years or those who use blogs for less than 1 year.

6. The netiquette off the students who never use blogs is superior to those who use blogs for 1 to 3 hours a week and those who use blogs for 3 to 5 hours a week.

7. The netiquette off the students who never use blogs is superior to those who renew blogs once a month.

(9)

目次

表次... iv

圖次... 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 3

第四節 名詞釋義... 3

第五節 研究限制...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部落格的特性 ... 6

第二節 部落格的相關研究... 17

第三節 網路倫理內涵 ... 19

第四節 網路倫理相關研究... 34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36

第一節 研究架構... 36

第二節 研究工具... 37

第三節 研究流程... 47

第四節 資料分析... 50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51

第一節 國小高年級學童部落格使用現況分析... 51

第二節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國小學童使用部落格之行為與 ... 55

網路倫理態度差異比較 ... 55

第三節 國小高年級學童部落格使用之網路倫理關係分析 ... 62

第四節 綜合分析與討論 ... 6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67

參考文獻 ... 74

一、中文文獻 ... 74

二、外文文獻 ... 76

附錄... 77

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研究問卷(自編) ... 77

問卷各層面命題的理論及依據 ... 82

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研究問卷(專家效度用) ... 85

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研究問卷(預試) ... 91

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研究問卷(正式) ... 95

(10)

表次

表2-1 Blog定義整理 ... 6

表 2-2 部落格使用服務分析比較表... 12

表2-3 部落格簡單的編年史... 14

表2-4 國內部落格使用行為之相關研究... 18

表2-5 網路倫理規範內容整理... 21

表 2-6 部落格使用行為與著作權法關係表... 24

表 2-7 創用CC核心授權要素... 26

表2-8 網路倫理相關研究... 35

表 3-1 預試問卷部落格使用之著作權態度量表內容... 38

表 3-2 預試問卷部落格使用之網路言論態度量表內容... 39

表 3-3 預試問卷部落格使用之隱私權態度量表內容... 39

表 3-4 預試問卷部落格使用之網路禮儀態度量表內容... 39

表 3-5 預試問卷信度分析摘要表... 40

表 3-6 預試因素分析轉軸後之成份矩陣... 43

表 3-7 預試問卷題項刪除因素一覽表... 45

表3-8 因素分析結果摘要表... 46

表4-1 正式問卷調查之學童樣本基本資料統計表... 51

表4-2 國小學童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態度現況分析摘要表... 52

表4-3 國小學童使用部落格之原因摘要表... 53

表4-4 國小學童部落格使用行為之摘要表... 54

表4-5 不同性別的部落格使用者在網路倫理態度分析... 55

表4-6 不同年級的部落格使用者在網路倫理態度分析... 56

表4-7 就讀不同區域的部落格使用者在網路倫理態度分析... 57

表4-8 不同接觸時間的部落格使用者在網路倫理態度分析... 58

表4-9 每星期使用時間之不同部落格使用者在網路倫理態度分析... 60

表4-10 不同更新時間之部落格使用者在網路倫理態度分析... 61

表4-11 網路倫理各向度之相關係數表 ... 63

表4-12 各向度多元迴歸參數檢定表... 63

表4-13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國小學童之網路倫理差異情形綜合比較表... 66

(11)

圖次

圖3-1 研究模式架構... 36 圖3-2 研究流程... 48 圖3-3 研究進度... 49

(12)

第一章 緒論

部落格是現今網路新興的溝通管道,在國小階段的學生使用部落格的人數也 日益增加,在教育場域部落格也成為融入教學與親師生溝通橋樑的媒介,並視部 落格為傳遞資訊的管道,但就在分享資訊過程中,可能不經意違反網路倫理的規 範,基於此初步分析學生使用部落格的行為發現其不當使用方式又以網路著作 權、網路言論、網路隱私權、網路禮儀四面項為常見模式,因此本研究主旨在調 查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態度,瞭解使用部落格之現況,最後根 據調查結果提出未來教師教學及研究者研究相關議題的建議。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第四節「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Blog 是包含文字、圖片與影音的網路媒介,具操作上的許多優勢,近年來逐 漸在網路上形成龐大的社群。根據知名線上調查公司波仕特於2007 年五月份做的 一份調查顯示- 93.8%網友瀏覽過部落格、66.6%網友擁有自己的部落格。Blog 已經是繼MSN、Yahoo messenger 等即時通訊軟體之後,引起網友們高度關切並 使用的網路服務,同時也是網友發洩情緒的新管道(波仕特調查公司,2007)。

網誌主要功能即為線上內容發表,提供使用者紀錄生活、分享資訊與書寫創 作的網路平台,在全球引起一波強調個人觀點揭露與樂於和他人分享的風氣。然 而,除了內容發表的功能外,藉由多數網誌軟體「開放原始碼」以及「內容與程 式」分離的特性,使用者可以針對個人需求做合法的修改。加上網誌提供了引用、

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文章訂閱這些強調分享、開放且重視版權等特性 的功能,因此網誌形式的網路社群,在各種領域上例如:教育、社會運動、甚至 是新聞媒體等應用上也越來越常見 (周立軒,2005) 。

隨著部落格使用的普及,在九年一貫課程中亦加入資訊教育之教學目標應教 導學生利用網路工具(如網頁、部落格等)與他人分享網路資源,並交換學習心得。

由此可見部落格在現今教育的應用是必然的趨勢,加上易於架設和管理的特質,

對於國小學童而言,自行申請和管理個人部落格也能駕輕就熟。不過部落格的運 用也為人類社會帶來新的議題如,又以「 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為近日社會 討論的重要議題,「 網路霸凌」就有如看不見的拳頭,對他人進行含有威脅、粗 俗、冒犯、性暗示或性侵犯詆毀的言論,內容大多涉及歧視、毀謗、騷擾、公開

(13)

他人私人資料,透過電腦網路(網路貼文)或通訊器材(如手機)等,惡意把欺 負同學的過程或不實謠言等文字、圖片、影像四處散播,透過網路形成的另一種 霸凌行為,並將影片上傳到影音平台,在部落格上辱罵同學。(周倩,2009)。這 些都是因不當使用網路工具所造成個人的身心傷害,智慧財產權的歸屬與侵犯,

以及利用資訊科技犯罪等。

政大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2005年至2008年共訪問國內1萬3000多名國小三至 六年級的學童。發現「時間管理」、「網路交友」、「個資外洩」是兒童三大網路安 全問題。由學童部落格建置更發現其有透露任何可以辨識的資料(姓名、住址、

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密碼或信用卡號等)、在部落格上放置個人照片、在部落 格中無意透露自己行蹤、上傳可能洩露他人或自己身份的影片….等極可能造成自 身安全的資料外洩的行為。

從上論述,欲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生常見部落格使用行為,進行調查研究,深 入了解學童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的態度,希能找出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盲點,找 出其不適當的使用方式,做為以後教學之建議。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有鑒於國小學同使用部落格之普及化,而我國資訊教育課程綱要又明確指出 需培養學生正確使用資訊科技的素養,其中更提出資訊教育課程的目標包含:導 引學生了解資訊倫理、電腦使用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議題、以及培養學生正確 使用網路的態度。基於此進一步分析教學現場之學生部落格後,發現其有違反網 路倫理的層面,還有與自身相關的個人資料洩漏之問題,根據此觀察結果為充份 了解學生使用部落格之行為與態度,及探討不同背景的學生在使用部落格時網路 倫理態度差異,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法,針對不同區域的高年級學生進行使用部 落格之網路倫理態度調查,希望由此察覺不當使用模式,以做為國小推動資訊教 育之參考。茲將本研究的目的列述如下:

一、探討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著作權之差異。

二、探討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言論倫理之差異。

三、探討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透露隱私權之差異。

四、探討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網路禮儀之差異。

(14)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一、研究問題:

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設定,條列下列研究問題:

(一)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著作權之行為是否有 差異?

(二)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言論倫理之行為是否 有差異?

(三)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透露隱私權之行為是否有 差異?

(四)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網路禮儀之行為是否 有差異?

二、研究假設

(一)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著作權之行為有差異。

(二)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言論倫理之行為有差 異。

(三)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透露隱私權之行為有差異。

(四) 不同背景之高年級學童在使用部落格時,涉及違反網路禮儀之行為有差 異。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部落格

部落格(Blog)源自於英文 Weblog,使用者可以透過「發表文章」,記錄個人的 心情故事、抒發個人想法或是發表個人創作;利用「上傳相片」與朋友分享相簿;

透過「留言版」、「回應/引用文章」等功能與網友互動並交流想法。有了部落格,

也就擁有專屬的個人網路空間。

二、網路倫理

倫理(ethics)是一種社會的道德規範系統,賦予人們在動機或行為上是非善惡 判斷的基準(Frankena, 1963)。Williams(1955)從傳統倫理學的觀點認為網路倫理為 現實世界規範系統延伸至網路世界,並為網路倫理下一個簡單的定義:「網路倫理 主要在探討人們在網路上所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15)

莊道明(1998)歸納出有關網路倫理規範構成的內涵有以下十點。有「網路 言論規範」、「網路檢查與處份」、「網路禮節」、「網路正義」、「網路著作權」、「網

路隱私權」、「網路電子郵件管規範」、「網路安全」、「網路資訊傳播行為規範」、「網 路資源管理規範」。本研究所指網路倫理係指 「網路著作權」、「言論倫理」、「網 路隱私權」、「網路禮儀」 四個層面。

(一)網路著作權:係指使用者在部落格上的蒐集、利用與傳遞活動中對於部落格上作品

之使用行為對錯的規範。本研究係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生在網路著作權方面

的態度及行為加以探討,並以研究對象「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調查問卷」

上的得分來表示。

(二)網路言論:係指使用者利用匿稱上部落格而「 當事人的真實身份未伴隨其 言論出現」以及在部落格上發表不當言論的態度,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生在 此兩面項行為加以探討,並以研究對象「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調查問卷」

上的得分來表示。

(三)網路隱私權:係指使用者在部落格上對於個人相關資訊,擁有控制的權利,

他人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蒐集、公開以及使用該個人資訊,本研究所指 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電話、身份證字號等。本研究係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生 在網路隱私權方面的態度及行為加以探討,並以研究對象「使用部落格之網 路倫理調查問卷」上的得分來表示。

(四)網路禮儀:係指使用者在部落格上對於網路禮儀的五項基本原則正確、簡 潔、清楚、安全與隱私及友善與尊重的遵循態度。以研究對象「使用部落格 之網路倫理調查問卷」上的得分來表示。

(16)

第五節 研究限制

茲將本研究之研究的對象、研究的方法、研究的內容的研究限制分述如下: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樣本為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三個區域之國民小學五、六年級高 年級學童,研究結果只限於對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三個區域之國小五、

六年級學童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態度做分析,故研究結果不宜過度推論。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之主要方法為問卷調查法,但受測者在填答問卷時,往往受到心理歷 程的變化、社會期待等因素影響,造成研究結果的誤差,因此所得之實證資 料與事實反應程度受到限制。

三、 研究內容

網路倫理所涵蓋的主題甚多。本研究之網路倫理僅針對在部落格使用時牽涉 到網路著作權、網路隱私權、網路言論、及網路禮儀等向度的認知層面加以 探討。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為了解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網路倫理行為,因此本章首 先探討部落格在文獻中的定義、特性、國內外相關研究,並彙整台灣部落格的使 用現況。其次,針對網路論理之內涵進行探討,以做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部落格的特性

一、部落格的定義

網誌(Blog),又稱「網路日誌」,有人將它譯為「部落格」,是最近逐漸受到 矚目的網路媒介 , Blog 一開始是 WeBlog 的縮寫,而 WeBlog 這個字眼最早 是由 Jorn Barger 在 1997 年左右提出來的。當 Jorn Barger 提出這個新字眼時,

WeBlog 所指的乃是一種用網頁 (web) 來呈現的個人日誌 (log) (林克寰,

2004)。到了 1999 年四、五月間,Peter Merholz 開始把 WeBlog 唸成 We Blog ;從此 Blog 搖身一變,成為一個新的動詞。根據 Blogger.com 創辦 人之一的 Meg Hourihan 在〈What We're Doing When We Blog〉一文裡的說法,

Blog 這個動詞指的是按照各自的規則來整理資訊。當某個人在寫部落格的時候,

並不是(或不單純只是)生產被人們稱之為「 Blog」的一篇篇文章;實際上,他 是在實踐個人的信念,以他所認同且認可的規則,將他的感官所接受到的各種資 訊,整理後加以出版,成為其他讀者所能夠閱讀的文本(鄭國威,2007)。

表 2-1 Blog 定義整理表格 1

文獻出處 定義

維基百科 (Wikipedia)

網誌(Weblog,縮寫 Blog),又譯為網路日誌、博客(中 國大陸音譯)、部落格(台灣音譯),是一種通常由個人管 理、不定期張貼新的文章、圖片或影片的 網站。網誌上的 文章通常根據張貼時間,以倒序方式由新到舊排列。

蕃薯藤 Blog 是一種個人化的出版平台。使用者不需要了解太多 程式語言,即可架設維護網站。其特色在於它比個人新 聞台自由,功能又比 BBS 來得多。使用者可以依自己喜 好更改網站外觀、 設定文章分類。而每一篇文章又有 留言迴響與搜尋的功能。

(18)

牛津字典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屬於網際網路的討論空間,並可讓個人在網站上記錄日常 生活點滴和紓發個人觀點的地方。

孫堅華(2002) 界定部落格包括三個方面:內容的個性化表達;日記體方 式而且更新頻繁;充分利用鏈結,拓展文章內容、知識範 圍以及與其他博客(Blog)的聯繫。

林克寰(2004) Blog 指的並非任何一套特定的軟體,也不是特定的系統 或服務;Blog 實際上是一種強調吸收資訊及分享的生活 態度,象徵著代表作者的價值觀與信念,是一種以作者為 中心的傳播媒體。

黃耀民(2006) Blog 是網頁型態、功能與呈現的革新改良,強調彼此之間 的相互連結與互動,附上時間序列的排序對資訊得以追 蹤、引用以及回應等。

Curling,C.(2001) 由使用場域來定義部落格,則部落格為一種類似於網頁的 線上日記,使用者多為個人,但也可供多人共同使用,部 落格的內容在網路上是公開、易搜尋的,且由於技術的進 步,使得部落格的編輯非常容易,使用者不需要高深的電 腦相關背景與知識也可輕易的進行文章的發表與編輯;就 工具方面而言,部落格包含RSS、迴響、引用、部落格連 結和文章匯整等功能。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部落格的特性

部落格的內容可以是輕鬆的個人日記,生活札記或心情文章,是一種個人專 屬的創作站台,在網路世界裡得以與他人分享自己的生活感想、心情記事。部落 格最大的特色就是把整個發佈操作過程,都完全簡化到讓一般的使用者都能輕輕 鬆鬆自行創作自己的網站,具編寫電子郵件、存取數位相片的能力,就能輕輕鬆 鬆使用部落格來建立自己的風格網站。歸納部落格基本的功能及特色應有以下四 點:1.內容按照時間的順序顯示。2.可以顯示題目、登錄及回應日期、內容和關鍵 字。3.可登入最新的內容,包含:圖片、多媒體和超連結資訊。4.上述功能使用者

(19)

都可從網頁瀏覽器端完成(Todoroki﹐Konish﹐& Inoue 2006)。

(一) 從部落格的功能與文本呈現的格式出發,藝立協(2003)提出部落格六大特 性:

1.文章標題:每一篇網誌上的文章都存在一個標題,提供瀏覽者得以在閱讀本 文前預先自我篩選,而標題亦能提供檢索與他人引用文章時使用。

2.通告:指的是當使用者的網誌文章引用了他人的網誌文章時,其系統會夠送 出一個訊號給對方的系統通告對方。

3.連結:如同全球資訊網中的連結一般,網誌強調分享的精神,因此強調必 須適當的提供文章中對於消息、資訊來源的連結網址,提供瀏覽者得以進 一步追蹤及確認消息來源。

4.日期或是時間戳印:文章必須標出日期標頭,意味其有時序性,內容與時 空背景有一定的關聯,且必須要紀錄書寫的時間作為時間戳印。

5.彙整:文章以特定方法進行整理分類,可能是以時間或者其他分類法。

6.靜態連結:文章公開於網路上,讀者可以一組固定不變的網址直接讀取。

(二)洪淑芬(2005)在部落格(Blog)之特質與發展現況中提到,Blog 有別於一般網站 的特點:

1.每一個Blog站主的張貼或造訪者留言,會自動標識日期與時間。

2.幾乎每一個張貼或留言都會包括其他網路資源的連結。

3.一個Blog 的首頁,可以列出站主最常利用以找尋新聞或資料的網站或b l o g 的清單,或其有興趣持續閱讀及參與討論的Blog 之網址。

4.Blog 也可以只供個人寫作作品或資料管理之用,未必一定要公開於網路上 供大眾閱覽。

5.即時性:如果Blog 的站主選擇公開其Blog ,則不論是Blog 站主或其留言訪 客所張貼的文章,在張貼的瞬間即公開於網路上。

6.Blog 的站主有自主權限,可以隨時刪除其不願留存於自己的Blog 中的文章。

7.Blog 的站主可以設立郵寄分享名單,也可以設定郵寄的時間。

8.一個Blog的向外連結,以及其被連結的情形,都會由建置該Blog所使用的軟 體網站所記錄。

9.透過Blog之間的轉介連結,使被連結的資源如漣漪一般,不斷地擴散傳播,

其促進資訊擴散的能力,遠強於傳統的網站。

10.Blog 的站主可以將其所喜好的網站以及Blogs 整理列載於其Blog 中,因

(20)

此,Blog實際上可以有效地節省站主、以及其有志一同的訪客在查找網路資 源上的時間。換言之, Blog 中的網路資源是已經過篩選的,其中引述的文 章,也大多是別的文章的精選片段。閱讀優質的B l o g,可以說相當於閱讀 佳作片段或新聞、評論的精選輯,極具效益。

11.在Blog 中要加入新的張貼時,即使該新的張貼是取代舊有張貼的過時內 容,舊有的張貼會依所設定的時間間隔,自動存入檔案櫃中,並不需要如 一般網頁一樣,需以新的資訊置換舊的資訊。如此,存入檔案櫃中的文章,

未來就成為提供搜尋利用的資料庫內容。

12.依時間先後順序羅列,最新的排於前端。

13.可以張貼照片與加入音樂。

14.Blog 的版主可以設定進入瀏覽的權限,也可以設定留言功能;亦即可以決 定限定的社群成員進入瀏覽,或開放予大眾瀏覽,以及決定是否要接受訪 客回饋意見或加入討論。

15.社群B l o g:有的Blog 軟體可以容許多人共同擁有張貼、更新的權限。屬 於此種社群Blog 的個人,在註冊之後,就可以在此特定Blog 中張貼文章、

分享觀念、共同討論。此外,也可以在張貼之間建立連結的關係、或連結 不同的Blog 。此種連結的功能,使參照別的網頁之文章時,可免除找尋網 址、選取特定文字然後複製、貼上等一系列的手續。

16. m o b l o g:可以接收而張貼來自手機或其他可攜式通訊器材的文字或照 片,此為傳統Blog 的延伸應用。

(三)胡仲軒(2004)也舉出部落格在應用上比其他網路社群平台更進步的三個特 性,而這些特性讓部落格的發展更為迅速與長久,也帶來更多嶄新的應用與觀 念:

1.自由開放的設定:透過 CSS(Cascading Style Sheets)與 DHTML(Dynamic HTML)等標準,部落格使用者可以更自由開放的對使用界面進行修改與設 定,包括使用者可以任意的更換部落格的外觀,甚至可以參與修改整個部 落格的界面與功能修正。

2.引用與通告(trackback & ping):透過這項功能,可以得知在網路上無數個 的部落格中,究竟有多少文章引用了這篇文章,並可追蹤到引用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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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對方,他已經引用了該篇文章。由此,讀者可以更方便迅速的追蹤到 原始資料的來源。而書寫者則可以從被引用的數量,了解自己的創作獲得 了多少人的引用參考。

3.RSS標準: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是一種用來分發和匯集網頁內 容(例如文章標題)的 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格式。透過 RSS 的使用,供應網頁內容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產生並傳播文章連結、標 題和摘要等資料。而大多數的部落格都提供了 RSS 格式,只要使用者 在電腦上安裝了 RSS Reader之後,除了可以訂閱這個部落格的文章外,

更可以協助使用者管理手邊越來越多的部落格站台資訊。

部落格的 RSS 訂閱機制,可以節省浩瀚網海的資訊蒐尋。由於網頁上所 有訊息是自己挑選的,而訊息發佈的回應管理也都是依個人想法進行,

因此可說是一種自我客製化的產物(Schultz, 2005)。

綜合以上所述,「 互動、參與、分享」 為部落格的未來溝通的主要特色,

透過以下機制達到部落格功能的充份利用。

1.互動

部落格最注重的就是與讀者之間的互動性。過去,個人網頁的時代,網 頁內容更新後,讀者對於網頁內容的回應,多半透過作者提供的E-mail,一 來一往的互相討論。這樣的回應方式,不僅曠日廢時,一對一E-mail 的討 論,也無法達到知識分享的目的。不過,在部落格時代裡,這些都不是問題,

目前的部落格系統,大多提供了迴響(comment)與(track back)的機制。

2.迴響(comment)

迴響是大部分部落格系統都具備的基本功能,使用方法類似留言版,當 部落格作者發佈新文章之後,讀者可以針對文章內容做出回應,在該篇文章 後面加上迴響,與作者做互動。由於迴響直接回應在文章後方,是開放性的,

每一位瀏覽文章的使用者,都可以看到作者與讀者們之間的互動。如此一 來,資訊因而傳播,之事也因此累積。

3.引用(track back)

不同於迴響機制,引用的作用方式比較複雜。當某甲在部落格中發佈文 章之後,某乙看到之後也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針對同一主題做出回 應,此時某乙就可以透過「引用」的機制,透過部落格系統,發送通知給某

(22)

甲,讓某甲知道某已在他自己的部落格上,對某一篇他感興趣的文章做出回 應。此外,部落格送出的引用通知,也會顯示在對方文章中。透過相互引用,

某一主題的文章的以連成一片,達到延伸閱讀的作用。

4.訂閱與串連

在個人網頁興盛的時代,網站更新後要如何讓讀者知道?消極的方 法,網站作者只能被動等待,傻傻的等著讀者自行上門瀏覽,積極的方法 是,提供E-mail 或是電子報的訂閱,告知讀者網頁有新的內容 。訂閱功 能可以讓部落格與部落格之間更緊密。

在部落格的時代裡,大部分的部落格系統不再提供E-mail 或是電子報的訂 閱,這都歸因於RSS 技術的興起。所謂的 RSS,簡單的說,就是網路內容 的一種交換格式,透過RSS 的運作,網頁內容可以很容易的達成資料交換 的目的。目前的部落格系統,多半會提供RSS feed,讀者只要訂閱部落格 上的RSS feed,就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取網站更新的資訊。同時,透過 RSS feed 的串連,使用者也可以組成屬於自己特有的部落格聯播。

部落格與過去的網路溝通媒體,如BBS、個人網站、電子郵件、個人新聞台間 存在頗多差異性,同時部落格顯然優於其他的網路溝通媒體,已成為網路溝通的 重要工具。現今網路世界中多家使用業者,也紛紛給與部落格使用者多樣的使用 服務,茲將提供服務的差異性表示如下,見表2-2:

(23)

表 2-2 部落格使用服務分析比較表表格 2

部落格 天空 奇摩

Google

無名

PIXNET

相簿空間 無上限 無上限 300MB 60MB 110MB

文章空間 無上限 無上限 1024MB 無上限 無上限

硬碟空間 圖片檔案空間 無 有 無 無

留言版 有 有 無 有 有

影音空間 5G 無上限 傳到論壇 100M 相簿空間共享 無

自訂 CSS 可 可 可 要付費 無

相簿圖片轉貼 可 無 有 可 可

文章預約發表 有 無 無 有

好友功能 有 有 無 有 有

HTML 支援 支援 支援 不支援 支援

JavaSrcipt 支援 不支援 支援 要付費 支援

計數器 有 有 無 有 有

文章編輯器 有 有 有 有 有

信箱 有 有 有 無 有

相簿留言 有 有 無 無 有

文章分類 有 有 有 有 有

隱藏文章 有 有 草稿 有 有

文章引用 有 有 無 有 有

匯出/匯入 有 無 無 下載備份 有

保存期限 無 無 沒試 半年沒刪除 3 個月沒上刪除

自定欄位 有 有 有 要付費 有

相片上傳法 網頁上傳 網頁上傳 程式上傳 網頁、程式 網頁上傳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24)

三、台灣 Blog 的發展與重大事件

台灣 Blog 發展的歷程,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發展初期、停滯期、蓬勃發展期。

(一)發展初期

台灣部落格的發展最早可以追溯到 1996 年,入口網站 PChome 推出「ePaper 電子報」,可以「勉強算」是台灣部落格發展的雛形,提供一個平台,讓 電子報的台長能定期發佈文章給訂閱的使用者。但這並非所謂的「部落 格」,只能算是符合「部落格」定義的部分功能。在此之後,智邦在 1997 年推出「智邦電子報」,以及 2000 年的「明日報 MyPaper 個人新聞台」,

都只能算是具有部分「部落格」特徵的平台。

(二)停滯期

2000 年「明日報 MyPaper 個人新聞台」推出之後,台灣進入了停滯期,

一直到 2002 年底才又逐漸受到關注。雖然台灣部落格發展有一小段的停 滯期,但華文部落格卻不然。中國大陸在這段期間,部落格的概念逐漸發 展,2002 年中開始,相繼出現了「博客中國」與「中文 Blog 心得集」兩 個部落格集結網站。到了 2002 年十月,這股風潮才又吹回台灣。由藝立 協社群組成的「正體中文 Blog 資訊中心」,開始推廣部落格,2003 年二 月間,「台灣應遞媒與部落格實驗」和「台灣部落格 -天線部落實驗網路」

陸續出現。

(三)蓬勃發展期

部落格的熱潮,在這個時期蔓延到了台灣的學術圈、政治圈、傳播圈、

和文化圈,學術單位也開始架設部落格,破報、立報、蜂報等媒體也開 始使用部落格,甚至許多立委見識到部落格背後蘊藏的能量,也紛紛架 設起部落格。在這個時期,最重要的「指標」就是 2003 年 9 月開始提 供部落格服務的「無名小站」,初期以網路相簿起家,後來增加部落格 功能,因使用者眾多,知名度大增。2004 年,退出學術網路成立公司,

走向商業化,2006 年開始至今,發生了不少事件備受爭議,也引起媒體 關注,2006 年底,雅虎奇摩以天價收購無名小站。2003 年以後,入口 網站(如:新浪)、媒體(如:中時電子報)、電信業者(如:中華電信)等,

陸續提供部落格平台的服務。自此之後,台灣部落格發展進入百家爭鳴

(25)

表 2-3 部落格簡單的編年史表格 3

日期 發展事件

2002 藝立協(http://Blog.elixus.org/) 成立了正體中文 Blog 資訊中心,以半 實驗的方式將部落格介紹給台灣地區的使用者(藝立協,2003) 2003 無名小站的成立

2004 開始有其他 BSP (Blog Service Provider)業者提供部落格的服務,

例如新浪和樂多(Yam)

2005 Yahoo 推出了部落格 Beta 版,其他如天空部落格、 Hinet Xuite、

Pchome、部落格、中時編輯部落格、ETToday Bloguide 平台、TVBS 所成立的 TVBS POP BLOG 等媒體也開始加入這個行列

2006 樂多與天空部落進行合併、無名小站與奇摩傳出合併的消息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四、台灣部落格使用現況

資策會於 2008 年 8 月 21 日至 9 月 3 日進行部落格使用行為線上問卷調查,調 查顯示:

(一)網友接觸部落格服務時間平均兩年

根據統計,網友平均使用部落格服務的時間約為兩年,其中89.6%網友擁有 自己的部落格,與2007 年相比,愈來愈多的網友擁有屬於自己的部落格

(2007 年為 81.4%),另有5.8%網友計畫在未來申請、經營屬於自己的部落 格。

然而,有32.3%的網友雖擁有部落格,但已不再繼續更新、撰寫文章或是積 極經營,探究其原因,與網友經營部落格一陣子後,便會感到興致缺缺、缺 乏動力有較大的關聯。對於上班族來說,因缺乏時間、上班耗去大部分精力,

而放棄經營部落格的比例較高。

調查結果顯示,網友較常瀏覽的部落格中,大多為朋友所經營的部落格,女 性網友在瀏覽部落格方面的行為,較男性網友來的積極,女網友瀏覽各類型部落 格的比例,通常較男性來的高,舉例而言,43.4%的女性網友會習慣性的到知名 部落客的部落格觀看文章,男性網友則只有33.9%。

(26)

女性網友也較喜愛透過部落格獲取各式資訊,有四成女性網友表示,他們會 在透過搜尋引擎搜尋想要找的資訊後,點選有提供該資訊的部落格進行瀏覽,該 比例高出男性網友近12 個百分點。

同時,女性網友也比男性網友更習慣透過部落格提供的功能來促進友誼,部 落格所提供的好友連結功能,已成為台灣網友建構、參與虛擬社交網路的主要管 道之一,而文章回應與留言功能,則提供了使用者聊天、交換意見,並進而認識 新朋友的途徑。整體來說,約有超過六成的台灣網友習慣利用部落格進行社交活 動,顯見在台灣部落格網站扮演了社交網絡服務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 網站的角色,相對的壓縮了如Facebook、Myspace 等社交網站的成長動能。

(二)部落格經營行為

網友經營部落格時間平均2.2 年,網站知名度為網友挑選 BSP 主因如前段 所述,有57.3%網友表示目前正在積極的經營部落格,依年齡區分,大多為 資訊應用能力高、習慣網路媒體的29 歲以下的青年,其中並以學生為主、

可自由運用時間較長的19-24 歲族群比例最高。

網友平均經營部落格時間達2.2 年,統計調查結果,在台灣網友較為熟悉的 部落格服務提供商中BSP(Blog Service Provider),無名小站為目前最多網友會在 上面習慣性的發表文章,關心網友回覆、人氣指數的網站,其次為Yam 天空部落 以及Yahoo!奇摩部落格。

檢視調查結果,網友偏好採用「能免費使用多樣化功能」的BSP,然而部落 格網站知名度的高低仍為網友挑選BSP 時的主要考慮因素,顯見新進業者或可藉 由提供多樣化的免費加值功能吸引使用者採用,但在台灣BSP 業者大者恆大的環 境之下,能否有效提出與其他BSP 有明確差異,讓使用者感到耳目一新、加強使 用者採用意願的服務,方為最大的挑戰與發展課題。

(三)部落客通常為記錄生活事件而發表文章

今年的調查中,網友常用來發表部落格文章的裝置仍以電腦為主,並大多於固 定的場所如家中、公司、學校發表,雖然可攜式電腦日漸普及,但在咖啡店、速 食店、旅館等不固定場域撰寫部落格文章的網友仍屬少數,利用手機發布文章的 網友則不到3%,然而與 2007 年的 0.3%相比已大幅成長。

(27)

34.7%的網友是在自身或是周遭發生了值得記錄的事情之後,才會發表文章,例 如發表遊記、食記、參與活動的記錄等,全體網友中僅一成將部落格視為日記,

每日固定進行文章更新,對於大部分的部落客而言,經營部落格是一個興趣,只 要時間餘裕便會用心的去經營,進行文章的張貼、關心網友對文章的回應等。

依發表的文章種類區分,網友發表的大多是純文字文章,女性部落客則較偏 好發表含有圖片或是照片的文章,近期網路影片雖廣受網友歡迎,但會發表含影 片文章的網友比率仍低,在全體網友中僅占約四分之一,促使網友發表、更新文 章的最主要因素為「記錄生活事件」,並大多以「為自己留下記錄」為主。

在其他的附屬功能方面,年輕族群的採用程度較高,除留言版功能外,好友 部落格連結的功能最受到部落客歡迎,再度證明透過部落格連結認識的朋友,已 成為台灣網友構築虛擬社交網絡的主要管道,另外,套用網站提供的不同部落格 樣式、自行更改部落格的底圖或是排版等,能夠讓部落客展現個人風格的功能,

也都受到超過四分之一的部落客歡迎。

(四)近五成部落客同時經營兩個以上部落格

受訪的部落客中,有48.6%表示他們擁有多個部落格,主要原因為想要依照 分享內容的不同,發表在不同的部落格,舉例而言,部落客可能同時經營三個部 落格,分別發表個人生活記錄文章(例如旅遊記錄、外食記錄)、專業嗜好文章(例 如模型製作心得、觀賞電影心得),以及備份在網路上蒐集到的資訊。

有三成部落客表示,希望透過多個部落格,來維持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時的匿 名性,部落客對於匿名性的需求,與網友日常觀看部落格的習慣有關;超過八成 網友最常瀏覽的部落格為朋友的部落格,在部落客亦在對到訪網友的自行評估 中,表示大多數為友人。

因此,當部落客想要發表對特定人、事、物的看法時,必須顧慮到其內容是 否過於敏感,避免影響親朋好友對自己的個人觀感,經營多個部落格、透過文章 加密等能夠區分讀者的行為因而產生,同時,部落客也可以透過這樣的作為,避 免暴露過多的個人資訊,被不夠熟稔的朋友或是不認識的人得知。

(28)

五、部落格中的自我觀看

部落格是具有表演性質的個人敘事媒介,部落格使用者運用各種精巧設計呈 現自我,佈置部落格這個專屬於自己的舞台,使用各種顏色和圖像,或設置超鏈 結鋪陳自我,部落格中各項互動機制,更讓部落格使用者以發表文章、電子郵件,

以及回覆留言版的訪客留言等方式,與觀眾交流、互動(Scheidt & Wright,2004)。

Chandler(1998)注意到個人網頁(personal home pages)與網頁主人自我認同 建構間的關係,認為網頁是部落格使用者自我的延伸,經營部落格的同時,使用 者也在建構其自我認同,選擇在個人網頁中使用哪些材料,等於在向熟識的朋友 與未知他人訴說「我是誰」。由於無法確知觀眾是誰,使得部落格主人在進行自我 呈現與揭露時,面臨複雜的考量(引自施力群,2005)。

部落格不再只是網誌使用者的獨白,部落格的媒介特性,將觀眾帶進來,共 同參與部落格活動。部落格一方面確立網誌使用者被觀看的可能,使部落格使用 者得以經由部落格的中介,向他人呈現自我;另一方面鼓勵觀看,將觀眾的觀看 帶進部落格使用者的自我觀看。部落格使用者瀏覽或閱讀自己網誌,可以理解為 部落格使用者重看自己,也就是部落格使用者重看部落格所進行的自我觀看,又 因觀眾的參與,使得觀眾的回饋,化為部落格使用者進行自我觀看的重要依據。

部落格是個極具個人風格的個人化媒介,它既是使用者個人信念與價值的具 體作物,同時也是使用者個人的自我呈現舞台,更與使用者的自我認同建構密切 相關。

第二節 部落格的相關研究

研究者將所蒐集的國內部落格相關文獻,統整為表格,依序列出研究者與年 代、研究主題、研究方法與模式、研究對象、研究觀點。見表2-4。發現隨著部 落格的普及化,在學校現場的應用率也因此提高,故在相關研究中使用部落格來 教學的研究提及部落格的有用性和有效性,故讓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時增 益其影響也成為本研究所要關注的,基於此進一步探討學生使用部落格時之行為 以及涉及違反網路倫理的層面,發現學生使用問題,成為教學參考。

(29)

表 2-4 國內部落格使用行為之相關研究表格 4

研究者與年代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與模式 研究對象 研究觀點

陳關弘 (2006)

國小六年級學童對部落格 應用於學習歷程檔案系統 之科技接受度

1.科技接受使用模式 2.問卷調查法

國小六年級 學生

提高學習歷程檔案部 落格系統的有用性

游雅婷 (2006)

BLOG 網誌對國小高年級 學童寫作之影響

1.準實驗研究法 2 網誌使用態度問卷

國小五年級 學生

國小高年級學童對網 誌的作文書寫,有正 向的使用態度。

黃嘉慧 (2006)

小學圖書館資訊素養教育 應用 Blog 之研究-以臺中 縣南陽國小為例

1.問卷調查法與訪 談法

2. 整合型科技接受 模式

國小六年級 學生

學生的部落格使用行 為呈現正向接受態 度,有助於圖書館應 用 Blog 推廣資訊素養 教育

沈容卉 (2007)

部落格在學校的應用 利用部落格進行溝 通及認同感提升之 問卷調查

國小教師 學校部落格目前雖仍 在萌芽階段,但對於 學校內部溝通已有 相當的影響 王俊良

(2007)

部落格小組互評在五年級 國語文大意教學之研究

1.準實驗研究法 2.部落格小組互評教 學實驗

國小五年級 學生

五年級學生對使用部 落格持正面看法,認 為有助於提升文章大 意的擷取能力。

鄭勝雄

(2008) 高中生使用 Blog 行為之 研究-以宜蘭高商為例

1. 問卷調查法 高職學生 Blog 的使用原因,較 會因為使用者背景之 不同而有所差異。不 同背景之使用者,在 使用頻率上則是相 似,並無顯著差異。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30)

第三節 網路倫理內涵

一、 倫理的定義

倫理學倫理學(ethic)在拉丁文稱 ethica,而 ethica 源自西希臘文 ethos,其原意 指的是風俗習慣。風俗習慣廣義的說,是社會的一切規範、慣例、典章及制度。

就倫理學的實質面來說,倫理學研究人的一切倫理事實,舉凡人行為的性質、行 為的標準、良心的現象、法律的基礎,皆在倫理學的範疇,其主要目的在探討人 行為的是非、善惡或好壞(許秋芬,2001)。Frankena 將倫理定義為一個社會的道 德規範系統,提供人們在動機或行為上是非善惡判斷之標準(郭芳瑜,2001)。

郭鴻志(1998)認為倫理是更精緻的一種道德,用來規範某種特定的團體、族群或 社會階層,因此「倫理」常附著某個形容詞來標示它的適用對象或範圍,如電腦 倫理、資訊倫理、網路倫理等。

二、 網路倫理

網路倫理的概念是源自於電腦倫理和資訊倫理的概念,主要由於網路科技發 展中基本倫理議題的衍生或強化(戚國雄,1998)。資訊倫理規範人民在使用任 何資訊遵循的準則;而網路倫理則是在指網路使用者在網路應遵守的行為規範,

因此網路倫理在定義上是資訊倫理的一部份 (黃誌坤,2005)。隨著網際網路的盛 行,對於網路的使用,除了必須遵守法律的規範外,還需藉助倫理的規範,但網 路所具有之無國界聯結與虛擬性特質,想要以倫理加以規範,其難度可想而知。

故在當前網路空間蓬勃發展的同時,如何防止網路被不當利用及防止弊端的發 生,是當前網路空間所面對的重要議題 (莊道明,1996)。

王智弘、楊淳斐(2001)認為涉及校園網路倫理涉及了三個層面,分別是網 路專業倫理、使用者行為規範與整體網路文化等三方面,其中論述到校園網路服 務的提供者應尊重使用者之隱私權、提供資料之正確性、智慧財產權的侵犯與歸 屬,校園網路服務的使用者在使用校園網路服務時,其使用行為應受網路管理者 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之規範,以維護包括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服務使用者及其他 第三者等所有人之福祉。

網路的發展,改變了人們工作場所和工作的方式、學習的場所和學習的方式。

(31)

科技的發展擴大的倫理的範圍、產生了許多新的倫理問題、創造新的價值觀、改 變了道德規範的決定方式。同時產生了許多網路倫理的相關議題:電腦犯罪、電 腦病毒、智慧財產權、網路安全、網路隱私權、網路言論等、資訊的貧富差距變 大(莊道明,1996;戚國雄,1998)。

Hauptman 和 Motin(1994)對網路的使用者提出十點基本的網路倫理規範(引 自許平福,2006) :

1.不要製造資訊污染,在網路上留下錯誤的訊息。

2.避免檢查制度(censorship),應接納網路上各個不同的族群團體的主張及 言論。

3.保障網路上資訊的隱私。

4.不侵犯個人的隱私權,不要侵入不屬於自己的檔案,也不要隨意在網路上傳 遞。

5.網路的使用者需要耗費許多的成本及價值,所以網路使用者應珍惜使用資訊 網路。

6.尊重網路上的軟體著作權,在未經許可的情形下,不要下載受保護或未授權 的檔案及影像。

7.不要抄襲或剽竊他人的作品。

8.注重傳統學術性倫理,不要讓科學及社會科學上的錯誤觀念及欺騙行為,滲 入網路中。

9.避免使用網路錯誤引導他人意識觀念。

10.謹記網路上的溝通無法取代真實生活中的溝通。

網路時代的倫理問題是由電腦、資訊科技和網路快速發展而產生的,網路倫 理是指網路使用者在網路上所應遵守的一切規範,亦即網路使用者在獲得或提供 資訊時,作為判斷是非的行為準則與價值觀念。倫理本身就是一種抽象的意涵,

範圍也很廣泛,不同的學者對網路倫理的規範內容有不同的見解,本研究將相關 文獻整理後,說明如表2-5。

(32)

表 2-5 網路倫理規範內容整理表格 5

學者 提出論點

Mason(1986) 資訊倫理的問題多起因於資訊科技的使用者與提供者的誤用,從提供資訊、使 用資訊、受資訊影響之觀點,提出四個討論的議題,英文簡稱為PAPA:

(一) 隱私權(privacy):論及保護或避免侵犯隱私的責任,如在哪些條件下,

關於個人或組織的資料有義務公開?哪些需要保密?

(二)正確性(accuracy):討論資訊的提供者有提供正確資訊的責任,使用者有 使用正確資訊的權益,如需建立哪些政策和標準以保障使用者的權益?誰負責 管理維護資訊的正確性?誰須為資訊錯誤負責?

(三)所有權(property):討論如何維護資訊所有者的權益,如誰擁有資料和知 識?如何決定所有權的歸屬?所有權的內容應包含哪些?如何分配資訊?

(四)取用權(accessibility):討論妥善分配資訊之責任、使用者的權益,如誰有 權取用資訊?哪些資訊可供大眾使用,哪些需要限制?

陳協志、劉建人、

柯菁菁

(2003)

認為資訊倫理涵蓋的議題相當廣泛,包含有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資訊擷取權、

使用權、網路公共資訊的行為規範、引用前一工作單位所開發的軟體、散佈不 實謠言、資訊安全、虛擬社群、倫理社會新議題等主題

郭鴻志

(1998)

認為資訊倫理包含的範圍有資訊的生產、組織、處理、分析、保管、傳送、交 易、複製、取用與消滅等活動,而涉及網路倫理的部份尚有隱私權、智慧財產 權、網路言論與公平的取用權問題。

Carbo 和 Almagno( 2001)

目的主要在探討使用資訊科技時,涉及相關的倫理議題。其議題包含:個人資 料的保護、網友互動安全方式、發表言論時應注意的自由限制以及使用資訊時 應注意的著作權問題。

Internet Activities Bord 美國網路活 動公告(1989)

公布違反網路倫理面項有:

1.在網上意圖獲取未授權的資訊 2.意圖干擾網路的使用

3.造成資源(如人力、容量、電腦)的浪費 4.破壞資訊的完整性

5.洩露使用者的隱私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33)

綜合上述,網路倫理所涉及的議題相當多,包含網路匿名言論、著作權、隱 私權、網路禮儀、電腦病毒、電腦駭客、電腦犯罪和電腦安全等。本研究歸納文 獻中所提及的相關概念,將部落格使用所涉及違反網路倫理之層面界定為四個構 面,分別為「網路著作權」、「網路言論」 、「網路隱私權」、「網路禮儀」。

三、網路著作權內涵

我國於民十七年公布的著作權法,採用「創作主義」,意即保障著作人的權

益,任何人著作人完成著作後,不需經過登記即立即對其作品享有著作權。在民國九十

年公布的修正條文中,將 WIPO 條約中的相關規定落實於我國著作權法中,增訂公開傳 播權、與科技保護措施及電子化著作權權利管理資訊保護規定,將著作權的保護 範圍,擴展到利用網際網路數位化商品與服務,旨在保護網路上的數位化著作,

以維護著作權人與著作利用人的權益(馮震宇,2001)。

網路著作權問題是伴隨網路上資訊使用的行為而產生的。網路是目前人們發 表言論與溝通的重要管道,當在網路上留下文字或是使用網路上的文字時,就產 生了著作權的種種問題。由於網路上的數位化資訊,只要簡單的幾個動作,使用 者就可輕易加以擷取,並透過網路快速傳播。因此網路上處處都佈滿了侵害著作 權的陷阱(戚國雄,1998)。網路使用者在使用網路資訊時,應受著作權法的規 範,並注重他人的著作權,在電腦網路上流通的資訊,包括文字、聲音、旁白、

音樂、影像、攝影、數據、圖形、動畫、美術、電影、電腦程式等,都是著作權 法所保護的對象(陳家駿,1998)。

網路著作權是因應網路上的犯罪行為,法界使用原有的著作權法對網路上的 行為加以規範,旨在保護網路上的創作,以維持網路社會中使用者與著作權人的 利益與發展(楊舒婷,2005)。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

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一般認為欲成為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須 具備下列要件(引自王瑞玉,2006):

(一)必須具有「原創性」

作者獨立創作,並無抄襲別人,但若是表達出來與他人類似,仍可主張著作 權的保護。

(34)

(二)屬於「人類之精神創作」

由人類以精神、智慧所為者,才能受到保護,所以像翻譯程式的翻譯文章,

不是人類的心血結晶,並不受到著作權保護。

(三)必須具有「創作之高度」

若是創作程度太低,則不予保護,如固定的書信格式、一般通常之用語或甚至簡單 的電腦通訊符號,不足以展現作者的獨特性。此外若單純只是表達「事實」

的新聞報導,也並不受著作權保護。

(四)必須具有一定之表現形式

創作之內容要以有形(例如:文字、圖片)或無形(例如:聲音、表演、舞 蹈)之方式呈現出來,讓一般人能以感官感受到其創作,若只是抽象的思 想、概念,沒被具體表達出來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五)必須是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屬於技術性、功能性、實用性的產物,則非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

綜合以上原則,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可分類為十項,並明文規定於著作權 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內容分述如下(引自蕭雄淋,2001):

1.語文著作:包括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 著作。

2.音樂著作:包括曲譜、歌詞及其他之音樂著作。

3.戲劇、舞蹈著作:包括舞蹈、默劇、歌劇、話劇及其他之戲劇、舞蹈著作。

4.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

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

5.攝影著作:包括照片、幻燈片及其他以攝影之製作方法所創作之著作。

6.圖形著作:包括地圖、圖表、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及其他之圖形著作。

7.視聽著作:包括電影、錄影、碟影、電腦螢幕上顯示之影像及其他藉機械或 設備表現系列影像,不論有無附隨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

8.錄音著作:包括任何藉機械或設備表現系列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 之著作。但附隨於視聽著作之聲音不屬之。

9.建築著作:包括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建築物及其他之建築著作。

10.電腦程式著作:包括直接或間接使電腦產生一定結果為目的所組成指令組

(35)

由此可知,法律上對於「著作」的定義相當廣泛,舉凡一張放在個人部落格 的圖片、一本電子繪本、一封電子書、一個音樂檔案,甚至放置電影影片等等,

皆包括在內。因此,目前在部落格上常見之資訊,大部分都是受到台灣著作權法 的保護,當使用者加以利用而未加注意時,常常已經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而誤觸法 網。

因此即使是在網路上公開的資訊,皆應徵詢著作權者的同意才可引用,否則 非常可能會觸犯《著作權法》(見表2-6)。從表 2-6 中可以發現上述部落格的使 用行為會侵犯與「重製」及「改作」相關的著作權,所謂「重製」指以其他方法 直接、間接、擁有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改作」指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 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

表 2-6 部落格使用行為與著作權法關係表表格 6 表

7資料來源:改自網際網路與著作權(2000)。智慧財產季刊,32。頁 25。

使用行為 行為性質 著作權法條

重製 第22條

上傳屬著作性質之資訊

公開傳輸 第26條

下載屬著作性質之資訊 重製 第22條

轉貼屬著作性質之資訊 重製 第22條

傳送屬著作性質之資訊 重製 第22條

重製 第22條

將屬著作性質之資訊作檔案

改作 第28條

重製 第16、22條

將論壇或是部落格中著作

性質之資訊製作成精華區 改作 第17、28條

在部落格中超連結顯示方式 跳過他人首頁

重製 第16條

重製 第16、22條

影音連結的方式將他人作品

合併到部落格中 公開傳輸 第26條

(36)

由此可知,擅自利用他人在網路上的作品或素材,可能侵犯重製權,如轉貼 文章,除非創作者公開同意他人使用,或是有原創者的行為有「默示授權」的意 義,否則必需取得著作人的同意才有使用權利(葉茂林 2003;黃騰衛 2002)。

四、創用CC授權

依據現行的著作權法,使用著作的權利,全然保留於著作權人手中;即所謂 的「所有權利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合理使用」之外的利用,使用 者都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才可進行。至於何種利用才是「合理使用」,卻 是見仁見智,不易判斷。過去幾年也經常看到 老師、學生、甚或學校,因為採用 網路上的素材,編寫使用於教育用途,而被告上法院的情形。 數位時代中的資 源與素材,縱然隨手可得,但是這些作品如果沒有清楚的標示,告知大眾其授權 使用的方式,一般人因為害怕侵害他人權利,也不敢任意利用。這對於志在流通 其創作,歡迎別人複製、散布、甚或改作其作品的創作者,反而造成困擾。

著名法律學者 Lawrence Lessig 與具相同理念的先行者,於 2001 年在美國 成立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提出「保留部份權利」 (some rights reserved) 的 相對思考與作法。 Creative Commons 以模組化的簡易條件,透過排列組合,提 供了 6 種便利使用的公眾授權條款。創作者可以挑選出最適合自己作品的授權條 款,透過簡易的方式自行標示於其作品上,將作品釋出給大眾使用。透過這種自 願分享的方式,大家可以群力建立內容豐富、權利清楚、且便於散布的各式資源,

嘉惠自己與其它眾多的使用者。

Creative Commons 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台灣稱為「創用 CC 」授權條 款,取其授權方式便於著作的「創」作與使「用」之意。「創用 CC 」授權條款 引進於台灣,所需要的本地化工作(將授權條文由英文翻譯為華文,並切合台灣 著作權法的用語),於 2003 年起於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持續進行。

2003 年,這樣的想法在台灣有了在地化的新生命,「 Creative Commons 」 的本地譯名為「創用 CC 」, 傳達 Creative Commons (CC) 授權條款鼓勵「創作」

與「使用」的精神。創用 CC 授權條款是一種世界通用的著作權授權條款,目前 發展到 3 .0 版,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 尚在就 3.0 版進行翻譯調整, 讓 中譯後的條款內容能契合我國法律。已採用創用 CC 授權條款釋出的著作,無論

(37)

這些著作, 就不必擔心違反著作權法; 另一方面, 對著作人而言, 採用創用 CC 授權,也可以減少個別授權他人利用的成本。對著作人或利用人來說, 創用 CC 授權都是一種有效率的分享模式。

表 2-7 創用 CC 核心授權要素表格 8

圖示 名稱 說明

姓名標示 (Attribution)

您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 名;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原作者為您背書。目前 所有創用CC 授權條款都包含此項核心授權要素。

例如: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材以包含姓名標示的創用 CC 授權條款釋出,利用這些教材製作教學投影片 時,必須依照著作人的指定的方式標示名字,但不 能以任何方式暗示麻省理工學院為其教學投影片 背書。

非商業性

(Noncommercial)

您不得為商業性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

例如:山姆將手繪卡通圖樣掃瞄到個人網站上,該 網站採用包含「非商業性」要素的授權條款。曾老 師可以將網站上其中一個圖樣製作成暑假作業的 封面,因為這不是商業性使用,所以不需要再經山 姆授權。

禁止改作 (No Derivatives)

您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他人著作。

例如:香妃寫了一首歌,採用包含「禁止改作」要 素的授權條款放在音樂網站上供人試聽,其他人不 可以對這首歌進行混音、重新編曲或其他改作行 為。

相同方式分享 (Share Alike)

若您將他人著作改變、轉變或改作成衍生著作,必 須採用與原著作相同的授權條款,或採經創用CC 組織認可的相似、相容的授權方式,始得散布該衍 生著作。

例如:明昀寫了一件教案,採用包含「相同方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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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要素的授權條款放在教學網站上,其他老師若 據此創作衍生著作,也必須與明昀採用相同的授權 條款釋出。

資料來源:引自教育部創用CC資訊網 http://ccnet.moe.edu.tw/about_start.htm

五、網路言論內涵

從網路言論的論點來說明網路倫理主要在探討利用網路散佈毀謗、威脅與色 情的問題,根據我國憲法第十一條雖規定人民有言論的自由,但自由並不是毫無 界限,可以侵害他人的權利,尤其是近年來網路的發達,由於可以匿名表達自己 內心的不滿和意見,屢見以粗俗不堪的字眼侵害他人名譽,甚至詳細描寫他人隱 私,佐以不屑輕蔑或攻擊其人格,藉以貶損地位。

目前為釐定網路言論及名譽保障的界限,刑法上特別規定有公然侮辱罪及誹 謗罪,且為平衡此二基本權,亦有不罰的規定。

一、成立公然侮辱罪(刑法第三O九條)的要件 (一)須有侮辱他人的行為

侮辱是指使用概括性、籠統性的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貶損其人格價 值。例如俗稱的國罵、罵人為「妓女」、「狗」、「王八蛋」、「卑鄙小人」等。

至於輕蔑的言詞、動作是否損害他人的人格尊嚴,宜就具體情況判斷,例 如年齡、教育程度、職業、使用的方言或用詞習慣。

(二)須公然為之

乃使不特定的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例如校園、捷運站等人來 人往,因可能有多數人得以聽見此侮辱性言詞,對受辱人而言,更增添羞 辱。

近來在網路上-電子佈告欄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留言板、部落 格罵人的行為,因大部分的網路空間均屬開放空間,任何人可隨時進入瀏覽。

換言之,任何人只要電腦一開機,進入該網站,隨時可漫遊其中,不管是侮辱 的文字或圖畫,任何人均可收受、觀賞,甚至下載,此情形就像便利商店或報 攤上所販售的報紙般,任何人可以購買、閱讀,無時間、空間的限制。當然,

符合此所稱「公然」的要件。

(39)

二、成立誹謗罪(刑法第三一O條)的要件 (一)須有散布於眾的目的

例如學生希望讓學校其他同學均得知悉其批評某老師的內容,上網痛述 某老師變態,連當其二次,不但沒學問,考卷也亂改;或抱怨、發牢騷 某女同學濫交的情形等。又廣發e-mail 傳述詆毀、批評他人者,亦屬之。

(二)須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

即必須具體地描述或指出有關貶損被害人名譽的情事,且須屬足以貶損 被害人在社會上聲望或地位的評價,例如之前有位國立大學學生即因為 在網路上散布該校校長論文抄襲而吃上官司。如果欠缺具體性,應屬前 揭「侮辱」的性質。

(三)方法並無限制

原則上誹謗罪並不須具備公然的要件,故其方法並未設限;但如以散布 文字或圖畫的方法為之者,則構成刑法第三一O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

目前許多人以為躲在網路的世界中,隱藏真實的姓名,即使對他人大加 韃伐,應該沒有什麼責任。其實不然,鑑於網路四通八達的性質,侮辱、

誹謗的內容散播地更廣,損害的結果更嚴重,為保護及尊重每個人的人 格尊嚴,不論在現實社會,還是在網路世界,網路言論均有其界限。

另一個在網路上所涉及的網路言論值得我們去探討是現今在網路世界中的"

網路霸凌"現象,所謂的網路霸凌指的是加害者常會藉由手機、電子郵件、BBS、

部落格、即時通和網路遊戲,來散播不實消息、辱罵或威脅…等方式傷害他人,

並進而造成受害者身心上的傷害,因手機與數位相機的普及與方便,也可將之紀 錄之數位資訊上傳至網站供大家觀賞,形成另一種網路霸凌模式(刑事警察局拒絕 網路霸凌網站,2010)。現今因為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的普及,使霸凌行為透過這 些媒介,例如電子郵件、網路貼文、手機簡訊等方式,在校園環境中蔓延。這種 透過現代網路科技而進化的霸凌行為即稱為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又稱「電子 霸凌」、「簡訊霸凌」、「數位霸凌」或「線上霸凌」。網路霸凌,不論是難以 入目或令人尷尬的影像張貼,威脅恐嚇、人身攻擊、難堪的票選、漫畫,或性暗 示的字眼,都會造成被霸凌者精神傷害,加上網路世界容易一傳十、十傳百的特 性,以及不易掌控傳播途徑的特性,更大大增強了霸凌的殺傷性。遭受霸凌的青 少年有可能對人際關係產生不滿、自我排斥、甚至出現身體及精神上的健康警訊。

數據

圖 3-1 研究模式架構.................................................................................................
表 2-2 部落格使用服務分析比較表 表格  2 表 格 部落格  天空  奇摩  Google  無名  PIXNET  相簿空間 無上限 無上限 300MB 60MB 110MB 文章空間 無上限 無上限 1024MB 無上限 無上限 硬碟空間 圖片檔案空間 無 有 無 無 留言版 有 有 無 有 有 影音空間 5G 無上限 傳到論壇 100M 相簿空間共享 無 自訂 CSS 可 可 可 要付費 無 相簿圖片轉貼 可 無 有 可 可 文章預約發表 有 無  無 無 有 好友功能 有 有 無 有 有 HT
表 2-3 部落格簡單的編年史表格  3
表 2-4 國內部落格使用行為之相關研究表 格  4  研究者與年代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與模式  研究對象  研究觀點  陳關弘  (2006)  國小六年級學童對部落格應用於學習歷程檔案系統 之科技接受度  1.科技接受使用模式2.問卷調查法  國小六年級學生  提高學習歷程檔案部落格系統的有用性  游雅婷  (2006)  BLOG 網誌對國小高年級學童寫作之影響  1.準實驗研究法  2 網誌使用態度問卷 國小五年級 學生  國小高年級學童對網誌的作文書寫,有正 向的使用態度。  黃嘉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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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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