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课题组
二〇一五年一月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定主管部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参加编制单位:
广州大学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目 录
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1
1.1 任务来源...1
1.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1
1.2.1存在的主要问题...1
1.2.2制定标准的重要意义...1
1.3 标准编制过程...2
1.4 标准制定的原则...3
1.5 标准制定的政策依据...4
2 广东省排铊行业概况...4
2.1 铊的基本理化特性...4
2.2 铊的毒性...5
2.3 广东省铊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特点...6
2.4 排铊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现状...7
3 废水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7
4 国内外铊污染物控制标准...8
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9
5.1 适用范围...9
5.2标准结构框架...9
5.3 术语和定义...9
5.4 排放限值的确定及制定依据...10
5.4.1确定本标准排放限值...10
5.4.2国内外标准比较分析...10
5.5 监测要求...11
6 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12
7 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13
7.1 达标成本...13
7.2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13
8 标准实施的建议...14
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1.1 任务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
〔2011〕48 号)以及《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完善地方重 金属污染防治标准体系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管理,减少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防范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制定
《广东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 所牵头,广州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协助,共同 负责制定。
1.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2.1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以及相关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对铊污染排 放限值做出明确规定,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3集中 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铊污染物浓度为0.1μg/L”。排放标准缺失,
难以对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地表水铊污染物超标的 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根据我省排铊行业实际情况,结合我省环境管理需求,
亟需制定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1.2.2制定标准的重要意义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排铊企业加强对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治理,推 进排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以更有效的控制铊污染物排放。本标准的制定及实 施也将为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1)完善标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工业废水中铊污染排放的相关标准。按照环境标准管理 办法的规定,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行业一律执行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但综 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也没有铊污染物控制的相关规定,仅在《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城市饮用水标准》中规定了铊的限值。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含铊 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不断加大,排铊排放行业发展迅速,原材料种类多样,倘若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城市饮用水标准》对工业企业的铊污染物排 放进行管理,工业废水中铊的排放限值过于苛刻,不利于我省排铊企业的可持 续发展。因此,为完善我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工业铊污染控制管理能力,
制定专门针对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2)防范风险隐患,保障水环境安全
我省拥有丰富的含 Tl 矿产资源,其中广东云浮硫铁矿属于亚洲超大型的黑 色金属矿,凡口铅锌矿属于国内大型有色金属狂,他们分别位于我省的西江和 北江流域,这些区域是珠三角城市群饮用水的主要集水区,事关 4000 多万人口 的生存安全。据研究资料表明,云浮硫铁矿尾矿中 Tl 含量约 50 mg/kg,各类矿 石中 Tl 的含量为 8.4~56 mg/kg,凡口铅锌矿 Tl 含量为 10 mg/kg 左右。我省大 部分排铊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江、北江等流域范围内。由于缺乏对铊污染物 的管控,大量铊污染物未经有效治理直接排向周边环境水体,是引起水环境污 染事件的重大风险隐患。2010-2013 年间,连续多次在北江、西江发生了的铊污 染事件,对珠三角城市群人群的饮水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亟需制定工业废 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3)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省排铊行业主要以中小企业居多,规模小,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能力与投入有限,加之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没有制定工业 铊染物排放标准,对铊污染物控制力度不够,不能有效促进排铊行业企业提升 环保技术和治理水平。通过制定专门的工业铊污染物排放标准,既可以淘汰部 分规模小、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下的排铊行业中小企业,又有利于推动整个 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3 标准编制过程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接到任务后,会同广州大学、广东省环境科 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组成了标准编制组,制订详细的标准编 制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与目标,确定标准制订的方法与技术路线,经 过大量的实地调研、现场监测、资料收集和文献查阅等工作,完成标准及标准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主要工作过程如下:
1.3.1 文献查阅
编制组查阅了国内外涉重金属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以及典
型工艺技术、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征、污染物控制技术措施等环境管理和技术 相关资料。
1.3.2 资料收集整理
2006年-2014年,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大学等单位对重 金属的采选冶炼、废旧金属再生、硫酸工业等有代表性工业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广东韶关、云浮、梅州、清远等,以及湖南、广西、贵州、云南、
江西的采选冶炼企业,深入了解企业产排污工艺节点、排放状况等,掌握了大 量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的有关监测数据,编制组对相关监测数据进行了全 面的汇总、分析和整理。
1.3.3 与行业技术专家交流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先后多次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湖 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南大学 等单位技术专家进行了技术交流。2014年11月份,完成了标准的初稿,并会同 环监局,组织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大学、华 南理工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多次对标准初稿进行交流研讨。
1.3.4 完成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在多次交流研讨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专家意见,编制组完成了对标准初稿 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排铊相关行业工业的环境管理 要求及国家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工业废水铊污 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4 标准制定的原则
1、技术经济可行性原则。标准应以国内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为依托,采用 成熟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控制水平要选在技术和经济的最佳结合 点。
2、时段分类原则。标准区别对待新源与现有源,现有源的标准宽于新源,
但经过若干年的技术革新与改造,应在要求年限达到新源的排放标准。
3、与国际接轨原则。借鉴国外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经验,指导 本标准工作。
4、实际可操原则。标准制定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为实现排铊行 业铊污染物排放控制服务。
1.5 标准制定的政策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有色等 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提高冶金、有色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评 价指标,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有色金属矿(含伴生 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等行业为重点,加大防控力度,加快重金属相关 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2、《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严格限制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国家和广东省相继出台了《重金属污染 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将铅(Pb)、汞(Hg)、镉(Cd)、铬(Cr)
和类金属砷(As)等元素作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兼顾镍(Ni)、铜
( Cu) 、 锌 ( Zn )、 银( Ag ) 、 钒 ( V )、 锰( Mn) 、 钴 ( Co) 、铊
(Tl)、锑(Sb)等其它重金属污染物。在规划中提出,“要完善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地方标准”。为健全地方环境标准体系,更好地加强工业铊污染物排放控制 , 防范环境风险隐患,亟需制定并出台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行业产业政策
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其中要求:现有矿产资源开 采利用要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限制新建、扩建黑色 金属、有色金属开采和冶炼项目;淘汰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2 广东省排铊行业概况
2.1 铊的基本理化特性
铊位于元素周期表中第六周期的第三主族,原子序数: 81;原子量:
204.383;元素符号:Tl;常见化合价:+1、+3。金属铊呈蓝白色到银白色,像 铅一样柔软且具有延展性,它的断面具有强烈的金属光泽,易溶于稀的氢氟酸、
浓硫酸和浓硝酸等无机酸中形成铊的一价化合物(HCl 除外,因为 TlCl 溶解度 较低),不溶于碱溶液和液氨。铊在空气中很不稳定,常温下能够被空气和水
缓慢氧化,在空气中放置日久,即在表面生成相当厚的氧化层,使颜色变暗。
铊(Tl)是最毒的稀有金属元素之一,毒性次于甲基汞,是美国 EPA 选定的 13 种优先考虑的金属污染物之一。
表 1 铊的基本理化性质
特性 数值 特性 数值
原子序数 81 原子量 204.37
价电子层构型 [Xe]6s26p1 离子价态 +1,+3
溶点(℃) 303.5 沸点(℃) 1457
原子体积
(cm3/mol) 17.2 原子密度
(g/cm3) 11.85
共价半径(nm) 0.148 原子半径(nm) 0.17
离子半径(nm) 0.147(+1);
0.95(+3)
氧化还原电位
(V)
Tl++ e-→Tl (s), -0.336 电离势(eV) 6.106 (+1),29.63
(+3) Tl3+ + 3e-→Tl+(s), +0.741 Ek值 0.42(+1),3.45(
+3) Tl++ 2e-→Tl+, +1.28 电负性 1.4(+1),1.9(+3
) 电阻率(Ωm) 1.8×10-8
铊在地壳中是典型的分散元素,主要以同价类质同象、异价类质同象存在 于一些矿物中,还以胶体吸附状态和独立铊矿物形式存在。铊在结晶化学及地 球化学性质上具有亲石和亲硫的两重性,其亲石性主要表现为铊以类质同象主 要作为次配位的 1 价离子进入云母和钾长石中,在氧化物及氢氧化物中,铊较 广泛分布在沉积成因或矿床氧化带的锰矿物中;而对硫酸盐矿床,铊则通常存 在于明矾石、黄钾铁矾等之中。铊作为亲硫元素,主要以微量元素形式进入方 铅矿、硫铁矿、闪锌矿、黄铜矿、辰砂、雌黄、雄黄和硫盐类矿物中。
2.2 铊的毒性
铊具有很高的毒性,其毒性为氧化砷的 3 倍多,毒性近似于汞,比镉、铅、
锌、铜高。铊的硫酸盐对老鼠的最小致死量大约为 25mg/kg,而铊的硫酸盐对 雌性野鸭的最小致死量与老鼠相近。铊的醋酸盐和氧化物对老鼠的半数致死量 分别为 32 mg/kg 和 39 mg/kg,当水中铊的浓度为 1~60mg/L 时,可以使水体中 的鱼死亡。人食物中对铊的摄入允许量为 0.0015mg/d,致死量为 600 mg/d。动 物实验中的铊致死量详见表 2。
表 2 动物实验中铊化合物的致死性剂量
动物种类/性别 实验方式 化合物 LD50a(mg/kg)
老鼠/雄性 口服 TlCl 20
老鼠/雄性 口服 Tl2CO3 18
老鼠/雄性 口服 Tl2SO4 19
老鼠/雄性 口服 TlNO3 25
大老鼠/雌性 口服 Tl2O3 39
大老鼠/雌性 口服 Tl2SO4 16
大老鼠/雌性 口服 TlCH3CO2 32
天竺鼠 口服 TlCH3CO2 12
兔子/雌性 口服 TlCH3CO2 19
兔子/雄性 口服 Tl2O3 30
狗/雄性 口服 Tl2O3 30
2.3 广东省铊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特点
由于铊具有亲石、亲硫两重性,铊通常以稀有分散元素的形式伴生于方铅 矿、硫铁矿、闪锌矿、黄铜矿、辰砂(HgS)、雌黄(三硫化二砷)、雄黄
(四硫化四砷)和明矾等硫盐类矿物以及云母、钾长石等矿物中,铊的污染来 源主要来自于人类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排铊企业调查结果,截至 2014 年 7 月,全省约有各 类排铊企业 102 家,主要集中分布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无机酸制造、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和黑色金属矿采选等 4 个行业,共 81 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 78.6%;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 29 家,占企业总数量的 28.2%;无机酸制造 企业 20 家,占企业总数量的 19.4%;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企业 19 家,占企业总 数量的 18.4%;黑色金属矿采选企业 13 家,占企业总数量的 12.6%(图 1)。
图 1 排铊企业的行业分布概况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省排铊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韶关市,共 53 家,占企业
总数量的 51.5%;其次是梅州市,共 10 家,占企业总数量的 9.7%;企业数量分 布排在第三位的是河源市,共 9 家,占企业总数量的 8.7%;潮州、茂名、江门、
清远和肇庆瞪各地区的企业数量分别为 2 家,各占企业总数量的 1.9%(图 2)。
图 2 排铊企业的地区分布概况
2.4 排铊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现状
对目前广东省 103家排铊企业的调研发现,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浓度为 0.00002~2.60 mg/L,平均值为0.059mg/L;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浓度超过0.01mg/L 的企业,共有11家;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浓度超过0.005mg/L的企业,共有18家,
多分布于韶关、清远、河源等地。
3 废水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废水中铊的去除方法主要有化学法和生物法。化学法(主要包括化学沉淀 法、离子交换、电化学等)由于技术上容易实现,已广泛运用于含铊废水的处 理;生物法由于目前技术上尚不适于工业应用。
排铊工业企业外排的废水水质复杂,水质多呈酸性,含有毒物质较多,除 铊外对环境污染重。其处理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使污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铊 转变为不溶的重金属化合物,经沉淀和浮上法从污水中除去。具体方法有中和 法、硫化法、还原法、氧化法、离子交换法、离子浮上法、活性炭法、铁氧体 法、电解法和隔膜电解法等。第二类,将污水中的铊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
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具体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浓缩法等,这 种处理方法成本较高,对于一价铊基本上没有效果。目前国内外污水处理铊的 技术以新型纳米材料氧化法为主,但也采用其它一些处理方法。
美国环境保护署指出,含铊废水最好的处理技术(BDAT)是将一价铊化 合物氧化成三价后用一些氢氧化物进行化学沉淀。美国环境保护署规定含铊废 水的处理必须将水中铊的浓度降至0.14mg/L以下。
4 国内外铊污染物控制标准
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在 1993 年制订了饮水中铊的最高允许值 MCL 为 2μg/L,最安全阀值 MCLG 为 0.5 μg/L,俄罗斯(前苏联)和我国制订的地表 水、饮水中 Tl 的标准限值均为 0.l μg/L,加拿大饮用水中标准限值为 0.8μg/L。
目前世界上仅美国制定了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为 140μg/L。对环 境空气和室内空气中铊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也仅仅极个别的国家制订了相应的排 放标准,如瑞士、德国清洁空气法规定铊的排放标准是 2 μg/m3/d,国际职业安 全健康委员会(OSHA)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铊的最大容许浓度为 0.1mg/m3, 俄罗斯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铊的最大允许浓度是 0.01 mg/m3。目前尚未见到日 本、澳大利亚和欧盟制定饮用水、地表水等环境介质中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世界各国铊的环境标准如表 3 所示。
表 3 世界各国有关铊的标准制定情况
标准项目 标准限值
一、环境质量标准
中国饮用水和地表水中最高允许值 0.1μg/L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规定饮用水中最高允许值 2.0μg/L
加拿大饮用水最高允许值 0.8μg/L
俄罗斯饮用水最高允许值 0.1μg/L
美国海水中最高允许值 4.0μg/L
加拿大农业、住宅、公园、商业以及工业用地土壤 1.0 mg/kg 德国农业(粮食、蔬菜)土壤中的最高允许值 1.0 mg/kg
瑞士清洁空气规定的浓度 2 g/m3/d
二、职业健康标准
美国、德国、瑞士工作场所空气中最大容许浓度 0.1mg/m3 俄罗斯工作场所空气中最大容许浓度 0.01mg/m3
中国 车间空气中铊的卫生标准 0.01mg/m3 三、污染物排放放标准
德国烟道排放气体最高允许值 0.2 mg/m3 美国 EPA BADT 含铊废水的最高允许值 140μg/L
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 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 法定边界外排放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行为。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批 复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文件执行。
5.2 标准结构框架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共七个部 分,其中废水中铊的排放控制要求是标准的主体部分。
本标准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分别提出控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分阶段实 施目标。对于新建企业,制定了较严格的标准,自标准颁布之日起执行该标准;
对于现有企业,根据目前污染物控制水平,设立一个相对合理的标准,自标准 颁布之日起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执行现有企业对应的排放限值,自 2018 年 1月 1 日起执行新建企业的标准要求。另外,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环境 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区等,容易发生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 施的地区,严格控制企业的铊的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本标准规定 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5.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定义了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直接排放、间接
排放、企业边界等6个术语和定义。
5.4 排放限值的确定及制定依据
5.4.1确定本标准排放限值
铊具有很高的毒性,其毒性为氧化砷的3倍多,次于甲基汞,毒性近似于汞,
比镉、铅、锌、铜高。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标准参照汞的标准来制定。
标准的排放限值可以借鉴国内外制定的汞的排放限值。德国工业行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中总汞排放限值一般为0.05mg/L,严格的控制在0.03 mg/L;欧盟BREF 文件要求,废水中汞<0.01 mg/L;日本《工场、制定作业场的有害物质》中对 废水中汞的要求为:汞0.005 mg/L;世界银行工业行业废水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中汞一般为0.01 mg/L;目前我省现行的《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DB44/26-2001)中总汞标准值为0.05mg/L,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的总汞的排 放限值为0.005mg/L。
综合省内行业现有排放水平,结合国内外相关排放标准以及生物安全阈值,
美国环保署(EPA)制定的废水最佳可行示范(BADT)铊的最大允许浓度为 0.14 mg/L,美国EPA确定了饮用水水体中铊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002mg/L。有鉴 于此,本标准确定我省的总铊排放限值为:现有企业 0.005mg/L;新建企业 0.002mg/L;特别排放限值0.001mg/L。工业企业废水中的铊可以通过化学沉降、
吸附或离子交换、新型纳米材料等方式除去,现有技术已经能够使废水中的铊 降到0.005mg/L 以下。
5.4.2 国内外标准比较分析
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水质标准。美国环保局只是负责建立各类水质标准,
各州根据联邦环保局提供的水质基准并结合水体具体功能制定各州和流域的水 质标准,即水环境质量标准。
美国排放限制准则是以技术为依据的,它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工艺技术、
污染物产生量水平、处理技术等因素确定各种污染物排放限值,截止到1994 年 美国环保局共制定了52个行业的出水限值准则和标准。排放标准可分为三大类:
直接排放源执行的排放限值;公共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源 (排入 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的预处理标准。
按照不同控制技术及污染物的特性对现有污染源、新污染源分别规定了排
放限值。BPT—最佳现有实用控制技术,是一种照顾到污染者的经济利益的排 放标准。它一方面要求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另一方面考虑到这种削减对企业 的经济影响。美国环保局以“现有最佳工厂平均表现水平”来决定BPT 技术,可 以说BPT 技术是现有工厂在经济上能承受的最低控制水平。BPT 排放限值是针 对现有污染源而言的,给出的达标期限较短。如1972 年的(清洁水法)要求1972 年存在的现有点源(除公共污水处理厂),在1977 年7 月1 日前达到该排放限值。
BCT——常规污染物的最佳控制技术。所谓常规污染物指的是如生化需氧 量(BOD)、悬浮固体物(SS)、大肠杆菌(fecal coli-form),酸碱度(pH)、油和油脂 (oil and grease)。BCT 排放限值是针对现有污染源的常规污染物要求的控制技术。
对常规污染物来讲,BCT 与BPT 相比,更多地强调了经济代价和环境效益二者 之间的“合理性”。BCT 排放限值比BPT 排放限值要严一些,给出的达标时间相 对长一些,也可以说,BCT 捧放限值是BPT 排放限值(对常规污染物)在第二时 间段的替代标准。
BADT—经济上可实现的最佳可行控制技术(也就是最佳可行示范技术),
是针对现有污染源有毒物质和非常规污染物,和BPT 排放限值比较,BADT 排 放限值要严得多。
目前仅美国环保署(EPA)制定了工业废水中铊的 BADT(最佳可行控制 技术)排放限值为 0.14mg/L,我国尚未制定出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DB44/26-2001)尚未将铊纳入进来。本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限值为 0.005mg/L,远远严于美国的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5.5 监测要求
1、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设在企业废水总排放口,并设置永久性 排污口标志。
2、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样品的保存等要求,
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3、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 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4、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监测要求
监测主要根据国家环保标准《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法》(HJ700-2014)。
5、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铊污泥或废渣应做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6 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废水中铊的去除方法主要有化学法和生物法。化学法(主要包括化学沉淀 法、离子交换、电化学等)由于技术上容易实现,已广泛运用于含铊废水的处 理。比如 Mueller (2001)研究表明碱性还原条件下(pH>7.4,Eh<-200mv),
通过添加硫化物,并有硫酸还原菌存在,Tl+可有效地形成 Tl2S沉淀,废水中铊 浓度可降到 2.5 μg/L 水平。Kikuchi et al(1990)研究表明在 pH 为 3~4 条件下,
采用 DOWA 铁粉和 H2O2可将废水中的铊有效地去除。Vink et al(1998)研究 表明利用饱和 NaCl 溶液可促使废水中的 Tl(I)以 TlCl 形式有效沉淀,废水中 铊 的 浓 度 可 降 到 2 μg/L 水 平 , 但 同 时 会 增 加 地 下 水 的 盐 度 。 Rauws and Canton(1976)研究发现,采用普鲁士蓝可以有效地去除矿山开采排放废水中 的铊。MWTP(1999)报告表明,采用锌电解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锰污泥可以 有效地去除锌冶炼厂排放废水中的铊,废水处理后铊的浓度可以从 12.5mg/L 降 到低于 100μg/L 水平。Kajitvichyankul et al(2003)研究发现在酸性介质条件下,
钛颗粒表面可以有效地对 Tl+ 进行富集。Zhang et al(2008)采用纳米二氧化钛 颗粒对废水中的三价铊离子进行吸附,结果表明在 pH 为 4.5 的条件下,纳米二 氧化钛颗粒其吸附量可达到 4.09mg/g,可对废水中的三价铊离子完全去除。美 国环保署(U.S.EPA,2002)推荐的处理含铊废水的方法主要是利用活性氧化 铝和离子交换法进行吸附分离,从而将水中铊很好地去除。此外,Geselbracht (1996)采用超滤和反渗透法,Sengupta et al(1986)采用电渗析法,Twidwell et al(2002)采用水铁矿吸附方法分别对含铊废水进行处理研究,结果表明采用 上述方法均可将废水中的铊降到 2μg/L 以下的水平。陈永亨带领的研究团队,
采用氧化还原-沉淀的方法对硫酸生产、钢铁生产废水进行处理,研究结果表明,
采用该方法可将废水中的铊降到 1μg/L 的水平。Memon et al(2008)根据以废 治废的概念,研究了锯屑作为吸附材料用于含铊废水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不同 的 pH 条件下,锯屑对铊(+1)离子的吸附能力不同,其吸附量可达到 2.7~
13.2mg/g的水平。但由于化学方法,尤其是沉淀方法,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消耗
大量资源,相应会产生大量含铊污泥,处理不当会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给后 期污泥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近 年 来 也 有 报 道 采 用 生 化 法 进 行 处 理 含 铊 废 水 , Peter and Viraraghavan(2008)采用真菌黑曲酶对废水中的铊进行吸附研究,结果表明,
在 pH 为 4~5 条件下,黑曲酶对铊的吸附量为 0.2mg/g。尽管生物法处理含铊废 水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大都是局限于实验室规模。
目前国内采用传统的氧化-沉淀法、絮凝中和法,并辅以共沉淀或新型纳米 材料吸附氧化等可达到本标准现有企业的控制要求;在从传统处理工艺基础上,
增加二级沉淀吸附、树脂吸附分离技术、生物处理技术等方法,可达到本标准 新建企业的控制要求;采用深度处理技术、螯合树脂吸附分离技术等,可达到 本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控制要求。随着企业环保技术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
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据了解,现在有些大型企业就已经 可以做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但全行业做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7 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
7.1 达标成本
排铊工业企业废水的环保投资主要是厂内废水处理站、各循环水处理系统 的投入完善。目前全省仅有18家大中型企业的铊排放量超过0.005mg/L的标准限 值,即全省80%以上的现有企业的环保设施设备、工艺能够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基本上不需要大的投资,尽可能的利用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大于18家大中型 企业废水排放量大,排放的废水中铊含量高,需要严加监管。在现有的水处理 基础上,仅需适当的技术改造即可达到标准要求,不要大规模的投资。
7.2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本标准根据我省重金属减排的任务要求,考虑广东省排铊工业企业的实际 现状,提出了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提出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 标以控制排污总量,通过严格要求,充分体现技术进步,引导企业发展。
据不完统计,对广东省工业企业约为 103 家进行了排铊情况的摸底监测,
由此统计,新标准实施后,不但个体排放源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大幅度削减,全 省范围内排铊金属工业的排污总量也将大大减少,环境应急事件大幅减少。以
粤北某厂为例,目前日产生含铊废水 2000 吨,废水中铊的浓度为 2~3mg/L,
日排放铊为 6kg,如果按照标准中工业废水中铊的排放浓度最大为 5μg/L 计算,
日排放铊仅为 0.01kg,仅为原来的排放量的 0.17%,重金属污染物铊排放总量 削减幅度达到 99.83%以上,尤其是当环境敏感地区执行更为严格的先进控制技 术限值后,其削减量更为显著。到 2017 年,现有企业改执行本标准中新建企业 的排放限值之后,减排控制效果会更加突出,环境效益非常显著。
8 标准实施的建议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加强对本标准的跟踪评估,及时提出修订方案和建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