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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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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年手足規範態度與其手足互動,依據研究目的與 研究問題,本章分三節加以呈現:第一節為手足互動;第二節為手足規 範態度;第三節為手足互動的影響因素。

第一節 手足互動

本節就手足的意義、不同生命週期之手足關係發展任務與中年手足 互動層面加以探討,以瞭解中年人手足互動情形。

壹、 手足的意義

手足關係的形成,可由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而產生。若以血緣關係 而言,可分為生物性手足與半手足,分別是指相同父母所生及同母異父 或同父異母的手足;此外,若因著婚姻關係而成為手足的係指繼手足 (Ihinger-Tallman,1995)。然而不同的手足關係類型,所帶來的手足意義不 盡相同,且半手足與繼手足的組成變異性大於生物性手足,故本研究以 下皆以生物性手足討論之。

手足關係可能是家中最久且是被賦予的一組家人關係,手足之間提 供著正負向特質,使得手足關係有著多樣的面貌,手足分享一個共同的 文化遺業,且有相同的血緣關係(林如萍,2001),使得手足關係可提供人 們相互依賴、親近與歸屬;而手足關係對人們的意義究竟為何?以下就 其相同血緣、共享生活成長經驗、社會化學習、互依與互助來源分別述 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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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同血緣

親生的兄弟姊妹間有著相同的血緣關係,而被賦予角色及建立關係 連結。White 和 Riedmann(1992)分析 1987-1988 年美國家戶調查(National Survey of Families and Households,以下簡稱 NSFH)之手足互動情形,比較 親手足、半手足與繼手足的接觸狀況,發現親手足之間的關係,往往比 半手足或繼手足來得親近或有較強的連結。在中國社會中,是以血緣關 係劃分彼此的親疏遠近,即家人關係、熟人關係與生人關係的界定,而 手足即是隸屬於家人關係,有著重要的社會與心理意義(楊國樞,2005)。

俗諺云:「打虎捉賊親兄弟」,指出手足因有相同血緣關係,即使打虎與 捉賊,都是危及身家性命的事,但也只有情同手足的兄弟才能夠不怕犧 牲,一起出生入死,表示血緣關係是認定對方的原則之一,亦是決定家 人角色規範的重要依據,使得手足間珍惜彼此的連結。

二、 共享生活經驗與社會化學習

在兒童、青少年時期,手足因共同經歷早期生活經驗,而有更多互 動的機會,且可能為彼此的支持來源(Goetting,1986)。除此之外,若以傳 統家族的「共產」概念,兄弟之間更於成年後,一同經營生活、管理家 族,生活緊密連結(楊國樞,2005)。多數手足在同一個文化環境下成長、

有共同的生物遺傳、共有的生活經驗或文化期許,所以易有相似的價值 觀。

黃朗文(1999)從社會學習的觀點來看,手足關係為銜接親子關係與同 儕關係之間的人際關係發展的學習,是親子關係模式之延續現象,亦是 垂直的長輩-晚輩關係首度轉移到平行的同輩關係上,表示手足關係既是 有上下之別又有平等之情,即莊耀嘉與楊國樞(1997)研究家族主義時指 出,手足關係是有別於上下之分的家人關係,但也不被認為是平權相待 的關係,無法完全等同於上下關係或平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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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足 間 會 提 供 適 當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行 為 楷 模 , 彼 此 學 習 與 再 製 (Hsiao,2003;Ihinger-Tallman,1995);Connidis(2001)比喻手足像是試金石,

提供手足間基本的社會比較。

三、 互依與互助來源

在西方社會裡,因著曾經有或持續的共同生活經驗,使得不論處於 哪一個生命發展階段,手足均可提供情感支持和實質協助,尤其在老年 期,手足更能發揮相互陪伴的功能(Cicirelli,1995)。

家庭是一個提供支持的可靠來源,因為在社會規範中被教導對家人 有義務,所以既然手足為家中的一員,理當被期望,尤其是財務危機的 時刻,兄弟姊妹的協助(Connidis,2001);同樣的,華人社會中,手足確實 在彼此需要時,提供相互協助,且視彼此為相互的支持來源,此一關係 成為慰藉及安全感的重要來源(林如萍,2001)。楊中芳與彭泗清(2005)整 理過往有關關係與人情的研究,認為手足彼此應有良、悌的情感,使得 手足之間應有應盡義務、互惠、互助與主動助人、自我犧牲的行為指標。

此外,當手足網絡的情感越緊密,則有越有可能性與其他手足共同分擔、

支持與照護父母(Matthews,1987)。

綜言之,手足被賦予的意義,起自於生物基因的界定、爾後彼此互 動與學習下,對彼此是重要且具獨特性的。手足之間受到基因與環境的 相互影響,使得彼此有相近與相異的特質,進而有著豐富多元的互動,

並且在人們的一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影響人們的生命經驗與社會化 過程;此外,隨著年齡增長,工作、再組生殖家庭等帶來的多元性、多 向度發展,使得手足連結有著不同的變化,更加凸顯出不同時期手足關 係的變動,值得被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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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不同生命週期之手足關係發展任務

隨著家庭生命週期的演進,兄弟姊妹會離開家、結婚、生子。生殖 家庭與工作,會成為彼此的重要目標,可能使手足聯繫下降。Cicirelli(1991) 說明手足連結有一曲線關係;兒童早期或中期關係較親密,在青春期與 中年期間較輕緩減少,於個人接近生命週期的末端增加;而林如萍(2001) 針對老年人訪問其與手足互動狀況,發現老年期手足關係植基於生命前 期的互動歷程,換言之,雖然中年期後手足的互動會增加,但是若生命 前期感情不佳,要在後期產生情感反轉則不易發生,且可能以選擇降低 互動聯繫次數,藉以降低衝突。

Goetting(1986)回顧過往有關手足的研究,針對不同生命週期階段,

整理出手足關係之發展任務,並發現不同的階段會有持續相同的任務,

以及不同的任務,如同 Ihinger-Tallman(1995)說明手足彼此互動關係會因 而持續或改變,表示每一階段會影響下一階段的互動,以及手足關係是 動態且隨著不同生命發展階段改變。以下則參考 Goetting 提出的不同生 命週期發展任務為架構,整理過往手足關係之研究:

一、 兒童期、青少年期

(一)友誼與情感支持

兒童與青少年是一個獨特的時期,提供手足社會支持,尤其是共同 生活的歲月,使他們變得像是親密的朋友與知己。較年幼手足指出對較 年長手足感覺有較多的感情、親密感和敬意(Hsiao,2003)。

手足之間存著親密與競爭,彼此既是相互學習、遊戲的伙伴,另一 方 面 也 同 時 競 爭 父 母 所 有 的 資 源 (Furman, Jones, Buhrmester, &

Alder,1989),除了是父母的注意、認同、愛以外,還有手足間廣泛的權力 與地位判斷(王釗文,2001)。黃朗文(1999)研究青少年與手足互動關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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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發現同性手足確實有助於提高手足之間的親密關係,然而手足之間的 親密與衝突並非對立的,是有並存的可能

(二)相互照顧與學習

許多家庭中,尤其是單親家庭、低收入戶,年齡較長的姊姊有照顧 弟妹的責任。Hsiao(2003)指出,年紀較長手足可以替代父母照顧年幼的 弟妹;同樣的,父母也可能將部分照顧責任,分給較成熟的孩子。

Ihinger-Tallman(1995)指出手足是彼此於情緒、認知發展等社會化的一個 重要角色。年幼者容易將兄姊視為楷模,進而仿效、學習(Zukow,1989);

此外,手足間亦提供保護的功用,較年幼的手足有新行為或想法時,較 容易被父母親或同儕接受。

(三)提供協助

受到成熟階段的影響,兒童與青少年提供大量的服務給手足,如:

手足結盟對抗父母、成為替代親職的角色,表現手足忠誠、以及借錢、

課業指導、相互認識彼此的朋友、教導一些技能……等各式各樣的協助。

王釗文(2001)指出兄姊會提供課業上的協助給弟妹;此外,手足互動像是 試驗的機會(testing ground),使得孩子可以早於父母或同儕之前,進行新 行為或想法的測試,並且練習協商技巧、學習合作與衝突的後果、瞭解 承諾與忠誠的利益(Hsiao,2003)。

二、 成年初期、中年期

成年初期與中年期,即是是成年後至中年的階段,此年齡階段的人,

多數人不再與父母或手足同住,而會活躍或涉入更多於自己的生殖家 庭,並且為經濟而努力。因為受到婚姻、成為父母的角色或是距離的影 響,此時手足接觸成為一種自願性的選擇,連結會較為鬆散。但兒童期 與青少年期時的部分支持還是會持續,只是強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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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友誼與情感支持

手足還是像朋友、知己一般,只是互動的頻率下降;手足間的親密,

往往呈現在信任的支持、有距離的陪伴以及適時關懷的默契上,使得個 體在不帶有壓力的狀況下,感受到手足時如親人、時如朋友般,既親密 亦平等的互動關係(宋博鳳,2002)。對於個人來說,生命週期對手足支持 會有影響,但是手足情感才是關鍵的因素(謝孟娟,2007),尤其在生命事 件發生時,更可能強化手足間的連結,如結婚、離婚、家中成員過世、

生小孩等(Connidis & Davides ,1992)。過往研究顯示出此時期的手足關 係,在行為的互動頻率也許不似年幼時頻繁,然而情感的連結仍保持著,

亦會在手足生活的轉變時,提供適時的安慰。

(二)照顧年老父母

成年期手足的重要任務之一,即是面對父母老化與合作照顧年老父 母(Goetting,1986;Stocker et al.,1997),雖然依據行政院主計處(2003)統計調 查顯示:我國老年人口與子女同住比率呈現逐年遞減之趨勢,但至民國 91 年,與子女同住比率尚有 54.9%、僅老年父母同住佔 21.6%、老人獨 居者佔 9.0%、其他佔 14.5%,表示老年父母與子女同住仍是主要的居住 安排。尤其在中年階段,面對老年父母可能生病或失能,更是身為子女 必須思考的議題,因此更促進手足之間因父母而使彼此有較多的聯繫,

並分擔照顧老年父母的責任(Cicirelli,1995)。

對華人而言,處理父母的遺產是牽涉至華人的家庭關係與家中地 位,李亦園(1978)指出中國家族是父系家庭,家系的傳承是依父傳子的男 性一線承沿而下,故父母對於不同性別的子女有不同的差異與不同的對 待,尤其是過去臺灣生育率較高,家中子女數較多,使得兒子被期望要 負起傳宗接代的主要責任,以及父母年老時養育父母的責任;同樣的,

在分家產的時,「兒子」、「長子」與女兒的地位是不同的,然而因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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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親子關係與習俗,進而影響手足之間情感、競爭、衝突的可能(黃美玲、

謝雨生,2005)。

(三)提供協助

如同前述,成年後的手足,支持與協助還是會持續,但是強度降低。

華人重視血緣關係,手足與自己有親近的血緣關係,即使是離家的成年 人,手足間仍有相互支持的責任與義務,協助日常事務與成為對方的後 盾(宋博鳳,2002;楊國樞,2005),如生病期間的協助,代為照顧小孩、

共創事業及金錢借貸(呂寶靜,2004)。然而謝孟娟(2007)利用 2001 年臺灣 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之第四期第二次調查資料,進行分析成年後 之手足支持,發現手足支持呈現一種互惠的行為,手足接受與提供的支 持內容是相同的。

三、 老年期

(一) 友誼與情感支持

雖然成年期後手足接觸變少,但是隨著退休後,手足支持的連結會 增強,尤其在晚年,手足間可能有更深的情誼。友誼與情感支持對於未 婚、無子女的手足期連結在老年期時更為顯著(Campbell, Connidis, &

Davies 1999; White,2001)。Schulman(1999)指出老年期手足間有較多的親 密情感,老年期手足間情感連帶是兒童期手足情感的延伸,但若相較於 生命前期而言,完全反轉的關係似乎不可能(林如萍,2001)。Lee 和 Ihinger-Tallman (1980)調查老年期手足關係時發現,老年期手足會增加彼 此士氣,且讓彼此如同朋友、提供情緒支持、與分享往事。

(二) 分享回憶與感覺統合

Goetting(1986)整理分析手足關係研究時,歸納老年期手足因曾有共 同的生長經驗,故老年期手足間可以分享許多連配偶也不知道的生活經 歷或特殊回憶。並且老年人會以成熟的觀點,重新詮釋早期的事件與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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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這過程可能會使老年人持續與手足互動,而晚年提供一個舒適的生 活且具福祉的來源。

到了生命的最後一階段,任何未解決的競爭會趨於平息且手足關係 會變得較為正向。隨著個體成長獨立性增加,成年後手足衝突相較於兒 童期、青少年期不明顯。成年後手足選擇降低聯繫次數,藉以降低衝突,

彼此僅維持特性聚會的聯繫(林如萍,2001);但是 Gold(1989)則指出對老 人而言,低於 10%的老人,會與手足彼此競爭比較,表示老人與手足衝 突與競爭的頻率很低。此外,Schulman(1999)認為人到晚年,手足間可能 有機會解決以往的衝突;表示老年期手足可能會化解之前的不愉快,使 手足關係有轉佳的可能。

(三) 提供協助

老年期手足會延續早期成人階段的協助情形,主要是實際狀況上的 需要,如生病協助、經濟援助、重大決定、料理家務、及購物…等。

Cicirelli(1995)即指出成人手足關係是彼此老年時的財務、生理、情緒、心 理支持和協助的可能來源,並且在彼此需要時,提供相互協助,且視彼 此為相互的支持來源(Hsiao,2003;Ihinger-Tallman,1995),這些協助攸關老 年期生活之福祉。呂寶靜(2004)指出老人生病需要交通接送等的服務,在 子女不在身邊時,手足的角色則是個重要的替代角色,可以提供重要的 協助。然而手足間亦有「親兄弟明算帳」的認同,係指手足之相互協助,

除借出、亦有歸還,並非不斷的付出。老年期手足間的相互支持,事實 上是結合了情感、責任與交換等複雜歷程(林如萍,2001)。

由上可知,Goetting(1986)認為「友誼與情感支持」持續一生,手足 情感是從生命前期至後期中,最為關鍵的連結。每個時期都有其重要任 務且前期階段手足間的相處影響後期階段的發展,但是型式是多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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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生命階段中是有特殊性任務的,例如;成年初期的離家,使手足 關係更自主、中年期面臨父母照顧與分產的議題及到了老年期有可能促 發手足消弭競爭、認知整合。但是,相較於兒童期、青少年期,成年期 的手足較有決定權主導彼此的關係與互動(Stocker et al.,1997)。由成年初 期後,多數人不再與手足同住,尤其是建立自己的生殖家庭後,對於手 足的關注力開始降低,即使保有友誼與情感支持,其強度是降低的。即 使手足互動會隨著成年後逐下降,然而中年期手足可能因照顧父母而重 新被連結,成為手足互動增加轉捩點,並且影響老年期手足是否可以持 續保有友誼與情感、共享回憶與消弭競爭,故瞭解中年期手足互動情形,

可以為老年期預備及保持一個重要的人際網絡來源。

參、 中年期手足互動面向

由不同生命週期的手足互動探討可知:中年期手足互動是一個特殊 且值得瞭解的議題,故以下分別討論中年期的定義與手足互動面向。

一、 中年期的定義

成人發展除受到年齡與生理發展影響,更受到社會與生命事件影 響。在美國社會,中年可泛指三十歲至六十歲,而 Gonyea(1995)在探討 個人轉換邁入中年時期的認定,認為除了取決於個人年齡此一客觀因 素,個人主觀的心理認同也很重要,提出 40 歲至 45 歲是步入中年的轉 換期;同樣的,國內李良哲(1997)在探討中年人關心的生活課題時,也指 出中年期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中年過渡期,年齡約介於 40 歲至 45 歲之間;另一階段為中年期,年齡約介於 45 歲至 64 歲。此外,心理 學所定義之中年期,為年齡約介於 40 歲至 64 歲(黃慧真譯,1984)。

美 國 二 個 針 對 中 年 人 的 大 型 調 查 中 , 一 為 美 國 退 休 人 員 協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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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於 2001 年進行中年世代家庭生活 的調查時,則將中年人年齡定位為介於 45 歲至 55 歲者;二為美國麥克 阿瑟基金會(MacArthur Foundation,1995)進行的中年人生活狀況調查 ( National Survey of Midlife Develop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受訪者的年 齡卻是介於以 25 歲至 74 歲(Brim, Ryff & Kessler, 2004)。

由以上可知,「中年」所指的年齡範圍仍無統一的且明確的界定,一 般來說,40 歲至 45 歲是國內外皆認為進入中年的轉換階段,而 45 歲至 64 歲則是常被認為已經進入中年的年齡。「中年」的定義不清,主要是當 年齡愈大,彼此變異性愈大,故以下所談及「成年」、及「中老年」皆含 括本研究欲討論之中年人的範圍。

二、 手足互動面向

關於手足的研究,有研究直接關注手足互動情形(章英華、傅仰止,

2002 ; Lee et al.,1990) ; 有 研 究 同 時 觀 察 手 足 情 感 與 互動 (Stocker et al.,1997);或是將手足的認知、情意與行為三者皆討論(Riggio,2000),但 是在國內對於中年人手足的實際互動情形尚未有詳細的描述下,本研究 著力於瞭解手足互動現況,以描繪中年期手足互動的輪廓,故以手足互 動行為為觀察目標。

在手足互動的研究上,Lee 等人(1990)測量成年手足接觸模式與動 機,則以手足接觸為依變項,找出影響手足接觸的因素;Milevsky、Smoot、

Leh 和 Ruppe(2005)利用一般手足接觸問項(General sibling communication) 測量成年期的受訪者與整體手足聯絡情形;而 Stocker 等人(1997)提出成 人 手 足 關 係 量 表 (Adult Sibling Relationship Questionnaire , 以 下 簡 稱 ASRQ),包含溫暖(warmth)、衝突(conflict)與競爭(rivalry)三個分量表,其 中衝突與競爭問項是詢問受訪者與手足之間的實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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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國內對手足互動的研究,臺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劃第四期第 二次家庭組研究問卷則是針對成年手足彼此相互支持情形為調查重點(章 英華、傅仰止,2002)。

由以上可知,當過往研究成年後手足互動時,主要聚焦於手足接觸、

支持、衝突與競爭的討論,而接觸與支持的互動行為亦是較常被探討的,

可能的原因有二,一為成年後的手足,可藉由疏離而降低(林如萍,2001);

二為接觸與支持比衝突與競爭較容易使受訪者填答。然而,在國內中年 人手足的互動情形尚無被詳細的呈現下,且期望清楚瞭解中年人手足互 動的全面性,本研究綜合過往研究對手足互動行為的測量,將手足互動 分為接觸、支持、衝突與競爭四面向,分項進行討論:

(一) 接觸面向

Stewart 等人(2001)將受試對象分為青少年期、成人前期、中年期與老 年期,比較不同生命階段的手足聯繫,研究發現中年人的手足聯繫相較 於老年期、成年初期是最少的,而老年人手足中至少有七成會與一名手 足在一個月內最少接觸一次(Connidis,2001)。Cicirelli 在 1982 年進行有關 中年期手足的研究,發現有 19%的手足每週至少見面一次、41%的手足 每月至少見面一次、36%的手足一年見面數次,但少於一月一次、而只 有 3%的手足是因住在不同國家而近兩年沒有見面(引自 Goetting,1986);

同樣的 White 和 Riedmann(1992)指出有半數的成年人,至少每月與手足聯 絡一次,且有三分之二的人會認為手足是他最親近的朋友。

對於成年人而言,退休是提供手足接觸的機會(Gold,1987),且當手足 有健康上的問題,其彼此的聯繫也會上升。然而地理上的接近性是增進 手足互動的關鍵因素,當手足們彼此住的較近,較能保持聯絡,其他方 面的支持也會較多(Hsiao,2003)。同樣的,根據 Lee 等人(1990)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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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接近性是提供手足間接觸的良好機會,使得手足較有機會一同參與 活動。對於美國而言,黑人往往是被認為親屬接觸較高頻率的種族,然 而根據 Miner 和 Uhlenberg(1997)的研究指出,並非是種族因素,是因彼 此居住較近,所以手足間可以提供較多的協助。

(二) 支持面向

Stewart 等人(2001)發現手足隨著年齡增長,其情感上的倚靠是逐漸增 加;超過 77%的老人,認為至少與一名手足彼此很親近(Connidis,2001)。

對於許多成人而言,幼時一同歷經遊戲、玩耍、面臨家庭危機等其他特 殊事件的手足,是彼此重要的情感支柱(Gold,1987);手足間會彼此信任、

說悄悄話,提供彼此情感上的支持(Gold,1986)。

Crispell(1996)研究指出以過去一年為例,45-54 歲的人有可能借錢給 手足至少美金 1000 元,而當配偶或子女無法協助時,成年人會尋找其手 足協助,表示手足有替代的效果,成為協助的後援部隊。但是 Stewart 等 人(2001)研究發現中年人的手足提供工具性支持是其他年齡階段中明顯 最少的。

(三) 衝突面向

因 成 人 的 手 足 關 係 其 自 主 性 大 , 衝 突 是 較 少 被 納 入 研 究 中 (Cicirelli,1995),因為可藉由距離或其他因素避免衝突。Bedford、Volling, 及 Avioli,(2000)指出成年期的手足衝突相較於兒童期較不明顯。可能是由 於成年手足往往可選擇降低聯繫次數、保持疏離,藉以降低衝突,僅維 持特定聚會的聯繫(Stocker et al.,1997)。Stewart 等人(2001)研究發現青少 年期無論在手足間爭吵、對手足充滿敵意或是手足間的相互支配衝突方 面都是在後期生命各階段中,明顯最高的,隨著年齡提升,手足間的衝 突會明顯減少,到老年期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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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tting(1986)指出此階段奉養父母與分家產是主要發展任務,林如 萍(2001)探討成年後雙親的奉養與老病照護對於手足關係的影響為何?

發現照護雙親的過程可能是衝突的來源,此外在分配家產時,父母還是 握有支配與處分家產的權力,且受到傳統規範上的約束,傾向分產給長 子或諸子均分,女性不能分產(楊國樞,1993),然而,隨社會變遷、教育 普及、思想漸開的情況下,女性在分產時不見得都是被動角色,因此也 可能引發手足間衝突與競爭。

(四) 競爭面向

生命早期手足競爭,主要是競爭父母的資源(Furman et al.,1989),而 幼年的競爭,也會轉化成手足間的互相扶持與父母照料分擔(朱瑞玲、章 英華,2001)。到了中年,手足競爭的狀況較少被討論,但仍會在意或是 否能感受到父母公平對待每一兄弟姊妹(Hsiao,2003)。Stewart 等人(2001) 的研究中發現,手足間對於父母比較偏袒哪一位手足的競爭在老年期降 到最低,而青少年期與成年早期都是相對較高的,但是也在中年期開始 也出現明顯下降。除在意父母的關愛外,手足之間也會在意彼此子女間 成就與自己的經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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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手足規範態度

手足是家中成員之一,因著手足此角色而衍生出的角色期待,即為 一套符合社會期望並接受的行為標準,稱為手足規範態度。故本節就手 足規範態度內涵與造成手足規範態度差異之因素加以探討。

壹、 手足規範態度內涵

Shaw 和 Costanzo 在 1970 年提出「角色期望」是他人對某一特定角 色應該表現的行為所持的期望(引自陳亦盈,2006)。社會因為「手足」的 角色,而給予一定的角色期望,故手足規範態度,則是對於手足的角色,

應具有之行為模式所持有的一種認知。

相 較於朋友 ,一般人 認為對家 庭成員的 福祉更有 責任 (Streib &

Beck,1980),Pollak 在 1967 年對成年手足的研究中,亦指出手足會期望彼 此情感的親近(引自 Lee et al.,1990),同樣的,Cicirelli(1994)討論手足關係 時,以依附理論解釋手足相互牽絆關係的起源與持續性,表示手足之情 會影響日後互動的持續;而且 White 和 Riedmann(1992)研究發現近 3 成的 人,會在緊急時刻打電話給手足,更表示手足在個人網絡中,佔有重要 的份量。

對華人而言,費孝通(1991)提出「差序格局」來形容華人如何對待與

「自己」有不同親疏關係的對方、黃光國(1988)以情感性的關係、混合性 的關係及工具性關係解釋中國社會中三種人際關係的性質及其相關的社 會行為法則及楊中芳與彭泗清(2005)整理過往有關關係與人情的研究,並 將關係與人情重新構念化,提出人際關係的成分與預期表達之情感及行 為(表 2-2-1),都揭示因為手足是親近的家人,而有義務、互助、互惠及 助人犧牲上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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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 兩人關係之三個成分所預期表達之情感及行為 預期情感表達

關係成分

情感種類(仁、情) 行為指標(禮、理)

既定成分(關係基礎) 既定人情 應盡義務

工具成分 義務性人情(狹義) 互惠、互助

感情成分 自發性感情 助人、犧牲

資料來源:出自楊中芳、彭泗清(2005:505)。

此外,葉明華和楊國樞(1997)提出家族主義是視個人作為家族的一份 子,對自己的家族、家人及其相關事物所持有的一套複雜的態度系統,

華人尊崇幾乎凡事以家為重的家族主義(李亦園,1990),手足為家中角色 的一環,必然受到家族主義的薰陶,再者,華人親子關係、代間關係都 深受孝道的影響,父母對於子女的期待與教導、子女對於父母的回應與 反哺,影響手足之間對彼此的看法與行為,而發展出手足之間應有的合 宜規範,可見家族主義與孝道皆規範及影響手足之間應有的互動原則,

以下則分別敘說之:

一、 家族主義的觀點

(一) 家族主義內涵

從 1970 年起,心理學領域的學者,企圖發展以華人社會為主的本土 心理學,並且陸續的研究都提出家族主義對研究華人家庭的重要性(楊中 芳、高尚仁,1991;楊國樞、余安邦,1993;楊國樞,2005)。而家族主 義則是以親屬關係為基礎所建立的社會組織,成員間具有的特定角色義 務與權利。

故葉明華與楊國樞(1997)根據以往相關文獻及其觀察心得與生活體 認,提出家族主義內涵及其相關因素之概念分析(圖 2-2-1),說明華人的 家族主義主要是強調五種認知內涵,即家族延續、家族和諧、家族團結、

家族富足與家族榮譽;六種情感內涵,即一體感、歸屬感、關愛感、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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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感、責任感與安全感;與七種意願內涵:繁衍子孫、相互依賴、忍耐 抑制、謙讓順同、為家奮鬥、長幼有序及內外有別。以建構華人家族主 義概念即以認知、情感與意願三層次的內涵,用來解釋家人互動時的行 為;華人的家族主義有其特殊內涵與作用,是中國社會一種複雜的本土 文化現象,且是華人社會取向的首要成分(楊國樞,1993,2005)。

圖 2-2-1 華人之家族主義的內涵及其相關因素:概念分析 資料來源:出自葉明華、楊國樞(1997:185)

(二) 家族主義影響的手足規範態度

將家族主義的概念延伸至家中手足關係的解釋,則表示在以「家族」

為前提的考量下,手足之間的規範傾向是期望兄弟姊妹的關係為和諧、

團結,如同俗諺云:「打虎捉賊親兄弟」,顯示手足之間共患難,赴湯蹈 火在所不惜之親情。葉明華與楊國樞(1997)指出家族有負擔家人生活的責

認知內涵 1. 重視家族延續 2. 重視家族和諧 3. 重視家族團結 4. 重視家族富足 5. 重視家族榮譽

感情內涵 1. 一體感 2. 歸屬感 3. 關愛感 4. 榮辱感 5. 責任感 6. 安全感

意願內涵 1. 繁衍子孫 2. 相互依賴 3. 忍耐抑制 4. 謙讓順同 5. 為家奮鬥 6. 長幼有序 7. 內外有別

(17)

任及幫助家人脫困的道義,同甘共苦的精神被延續。宋博鳳(2002)訪談成 年人與其手足互動的過程中,發現經濟借貸是義務上主要的互助行為,

並且表示家人會無條件地全力加以保護與幫助,進而形成一種無條件的 相互依賴與信任(楊國樞,1993)。

儒家倡導的五倫中,所涵蓋的是傳統華人所最重視的五種社會關 係,其中父子、夫妻、手足三者是家族以內的關係(即是家人關係),屬於 家庭倫理關係(莊耀嘉,2000)經過千百年的教化與實踐,五倫的對偶關係 (dyadic relationship)業已分別形成各自的對偶性角色基型(prototype)。然 而,除朋友一倫外,其他四倫都蘊涵有「上/下」與「尊/卑」的縱向差序 關係(黃光國,1998),因此兄弟倫即強調「兄友弟恭」、「長惠幼順」,以 期達到「兄弟有序」的境界,芮逸夫(1990)也指出「序」為家族中兄弟之 間交互關係的共同規範。對於長幼的規範,是期望可以依著忠誠與義務 展現手足間合適的互動(宋博鳳,2002)。根據莊耀嘉、楊國樞(1997)研究 角色規範的結果發現,民眾所秉持的手足角色規範,迄今大抵仍符合儒 家的理念。華人會視自己是由同一祖先所生,彼此有血濃於水的親情,

自然形成深厚的情感。所謂「兄弟一體」,兄弟之情與手足情深,基於原 生家庭的血緣關係,手足之情由角色延伸出他們種種權利與義務的互動 關係,深受家庭義務性規範的影響,並展現不同於國外的特色(葉明華、

楊國樞,1997)。

傳統中國家族,全部財產實質上係由家人所共有與共享,稱為「家 族共產」。在早期,成年後的兄弟,尚會一同經營生活、管理家族(楊國樞,

2005)。這是因為以家族利益取向思考,所以兄弟之間有通財之義,而影 響到兄弟之間較會有財務上的互動,葉明華與楊國樞(1997)探討成年後重 要的家族認知,指陳出成年後若能協助手足創業,亦是以家族利益為出 發點的行為。

(18)

對於華人而言,家族延續是重要的認知,而繁衍子孫即是實際的作 為。Lin(1988)針對華人家庭結構與華人社會指出:在傳統中國家族內,

代間相傳的資源主要是權威(家族主宰與家人敬服)與財產,他進一步強 調,權威與財產兩種資源的傳承互不一致—權威傳給長子,財產則諸子 均分,而女性沒有繼承家業的資格。造就出除了兄弟與姊妹間不同的手 足規範態度外,兄弟之間也因為排序的差別而有不同的權力與規範。此 外,宗法上尚有嫡長子與庶出的規範,雖然半手足不在本研究討論的範 圍,卻依舊可看出,因為血緣關係,若關係認定模糊,而可能造成繼承 家業時,兄弟鬩牆的局面。身為長子,被賦予家中的權威,同時也擔負 起家族之興亡,即使面臨家中分產,仍要扮演主動角色,保持家族連結 而讓手足間保持基本的互動,如關注手足間的生活狀況、急難時的協助,

以維持家族的興盛。

二、 孝道的觀點

(一)孝道內涵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中,為了維護家庭的和諧、團結及延續,晚輩必 須對長輩依順服從、必須傳宗接代、必須要奉養父母,在社會化的過程 中,要使子女養成這些觀念、意願與行為,需提倡一套兼含這些要素的 意識型態,即稱之為孝或孝道(楊國樞,1991)。從現代心理學的觀點看,

孝道是一套子女以父母為主要對象的特殊社會態度與社會行為的組合,

亦即孝道是孝道態度與孝道行為的組合(葉光輝,2005)。孝道為一套完整 的制度,規範著親子之間的行為(楊國樞、葉光輝,1991)。而楊國樞與葉 光輝將孝道態度分為三種層次,分別是孝知、孝感、孝意,其內容分別 如下:

(19)

1.

孝的認知層次(孝知):身為子或女對父或母及對其相關事物的良好認 識、瞭解及信念。

2.

孝的情感層次(孝感):身為子或女對父或母及其相關事物的良好情緒 與感受(以敬與愛為主)。

3.

孝的意志層次(孝意):身為子或女對父或母及其相關事物的良好行為 意向或反應傾向。

態度的三個層次或成份,互相之間並非獨立,而是有相當的因果關 係,大致而言,認知與情感可能相互影響,兩者皆可能影響意志(行為意 向),而意志則可能影響行為(對態度對象所做的行為或反應)。楊國樞等 人(1988)為建構孝道的概念架構,提出的孝道層次與孝道具體內涵的概 念,經探索性因素分析後,獲得「尊親懇親」、「抑己順親」、「奉養祭念」

及「護親榮親」四個孝道成份,其後,葉光輝(1998)將此四成份以驗證式 因素分析,再分為「雙元孝道模型」中兩個更高階層的成份,及「相互 性」與「權威性」

(二)孝道影響的手足規範態度

黃光國(1998)指出對方承受了他人的恩惠,也有「回報」的道德義務,

在五倫關係中,父母是個人生命的來源,對自己的恩惠最大,他回報的 道德義務也最強。父母的生育、養育之恩,致使子女欲回報父母恩情,

是故手足之間有合力照顧老年父母的生活的義務,尤其長子或兒子更是 被期待擔負老年父母的照顧之責。對於華人而言,男性為主要繼承家業、

家產的對象,也是被期待照顧老年父母的對象,使得男性手足,具有主 動照顧之責;另一方面,老年父母也多半較希望是兒子照顧老年生活(林 如萍,1998)。然而黃囇莉(2002)更認為華人的孝道本質上也是一種「男 性中心的孝道」,兄弟間對父母盡孝,被視為理所當然,但是女兒盡孝是

(20)

源於與父母的情感基礎。早期鄉村「輪伙頭」的奉養方式,也主要是在 兄弟之間輪流照顧父母的責任,促使兄弟間因為父母相關事務有更多的 互動與討論。

因此在強調男性的家庭中,「女性」在進入婚姻的當下,即產生不同 的家人對待方式。俗諺:「嫁出去的女兒已如潑出去的水」,女兒的角色,

在嫁人後成為夫家的人(宋博鳳,2002;胡幼慧,1995),同時因為「出嫁」, 切斷與原生家庭的關係,也削弱應當對原生家庭的連結的必然性,成為 別的家族的人(葉光輝,1998),但是女性因長期與手足互動所產生的情感 親密,仍會維持婚後手足間的互動,不只是義務的展現,更是情感的延 續。反觀,兄弟娶妻生子,即使兄弟間並不親近,但並未切斷其手足之 間應有的規範(莊耀嘉、楊國樞,1997)。

由家族主義與孝道的內涵可知,對於手足之間皆期望關係和諧、彼 此團結、與相互互助。同時也反映出,因為文化的不同,對於手足規範 態度的內涵會有改變,Prevatt-Goldstein(1999)研究黑人家庭的手足關係 時,即提出對於手足之間的責任,會受到不同文化的影響。如同華人對 於手足規範態度的詞句,故皆是以男性對象,相對於國外研究,手足規 範態度包含兄弟姊妹,有很大民情上的不同。而且國內由家族主義與孝 道取向觀之,並針對手足規範態度的認知探討,則可發現手足關係依舊 深受其他家人關係的影響,並且比起其他朋友關係,是較被重視且擔負 責任的關係,除了長幼有序的認知外,也注重手足之情所衍生忠誠與義 務的關係,此外,就中國家庭而言,過年、節慶與婚、喪禮皆是成年手 足主要的互動場合。而且奉養父母的責任確實是致使成年手足關係增強 的主因(朱瑞玲,1997)。主要說來,根據家族主義與孝道所衍生的手足規 範態度,是含有團結合諧、長幼有序與男女有別交織的概念。

(21)

貳、 造成手足規範態度差異之因素

造成中年手足規範態度差異之因素為何?以下分別就個人背景因素 加以探討:

一、 性別

蔡文輝(2002)歸納手足關係的特性時,提出家中男孩子往往會有一種 保護姊姊的責任。在中國家族命脈的傳承上以男性為主,對男性教導、

訓練家族的責任感較重視(葉明華、楊國樞,1997),老年父母也較傾向被 兒子奉養或與兒子同住(林如萍,1998),都可看出,華人社會對於男性的 期待遠比女性高,對於男性則有較多對於手足義務上的要求。

二、 年齡

Connidis 和 Campbel(1995)探討中老年的親密與接觸時,指出 45 歲以 後的人們對於手足連結相較於成年前期,感覺更為正向與重要。林如萍 (2001)為瞭解手足互動情形,進行深度訪談,研究發現:受訪者由於年歲 的增長,手足間體會到對彼此關係的珍惜。

三、 手足序

長幼有序的概念深植於父母從小的教導,性別與年齡交叉之下,年 齡大的哥哥被賦予支配年紀輕弟妹的權力,而年紀大的姊姊對弟弟只有 愛護而無支配權(蔡文輝,2002)。同樣的,莊耀嘉、楊國樞(1997)也指出,

排行老大者,常常有被期許負起支配或保護其他弟妹的責任或主動關心 手足近況,且兄弟之間仍有長幼有序、尊卑的規範。而手足因為排序而 有上下差序的規範,亦是葉明華與楊國樞在分析家族主義時,重要的概 念之一。

(22)

四、 婚姻狀況

個人的婚姻狀況,也是造成差異因素之一,對於單身成年人而言,

手足有時對他們特別重要,(Connidis & Davides,1992)。胡幼慧(1995)指 出,出嫁的女兒會削弱對原生家庭的連結,認為女兒成為外人,減少對 原生家庭義務上的連結。

(23)

第三節 手足互動之影響因素

影響手足互動的因素為何?本節就個人背景因素對於中年人手足互 動的影響、手足規範態度對於中年人手足互動的影響加以探討。

壹、 個人背景因素對於中年人手足互動的影響

影響中年手足互動之因素為何?以下則就中年人之個人背景因素加 以探討。

一、

性別

Goetting(1986)整理手足研究發現,成年期後的手足接觸受到性別的 影響,Connidis 和 Campbell(1995)也發現性別是影響手足互動的主要因 素,研究結果呈現出:女性傾向與手足之間有較親近的關係。對於成年 女性而言,手足往往扮演著知己、朋友的角色(Connidis & Davies,1992),

此外,女性也較易感受到手足間的溫暖與衝突(Stocker et al.,1997)。國內 研究指出即使是出嫁的女兒,仍會因為對原生家庭有情感,而有持續的 手足互動(胡幼慧,1995),換言之,成年女性常扮演手足之間的「關係聯 繫者」(謝孟娟,2007)。

二、

年齡

在年齡與親密感、聯絡、意義性上,手足連結有一曲線關係;兒童 早期或中期關係較親密,在青春期與中年期間減少,再於個人接近生命 週期的末端增加(Cicirelli,1991)。Stewart 等人(2001)的研究甚至指出中年 人的手足聯繫相較於老年期、成年初期是頻率最低的。Crispell(1996)分析 1987-1988 年與 1992-1994 年的美國家戶調查(NSFH),研究報告中顯示:

對於成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手足之間的連結由弱轉強,而中年多半

(24)

是開始互動變多的轉折點。手足之間不但有情感上的支持亦有經濟上的 連結,對於 45-54 歲的受訪者,平均每年至少 1000 美元借給兄弟姊妹。

前述 Goetting(1986)整理手足研究中之歸納方式,即以生命週期為分野,

亦展現不同年齡階段對於手足互動的形式與內涵會有不同。

三、

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會是影響成年後手足關係的因素之一,Bedford(1994)與 Ihinger-Tallman(1995)的研究報告指出,特殊生命事件,也許使手足接觸 更密切、感覺更好,如未婚、鰥寡、離婚。同樣的,Connidis & Campbell(1995) 也說明單身與喪偶者的手足關係較親近,此外,終生未婚者與離婚的手 足,退休後可能相互為伴、支持彼此。而國內研究發現不同於國外的是:

不同住的手足中,已婚的手足比未婚的手足較容易聯絡;否則除非是未 婚且教育程度大專以上的女性,才會聯絡較頻繁(朱瑞玲,1997)。

四、

教育程度

White(2001)指出高教育程度之個體,其手足聯繫程度明顯減低,但 是 White 和 Riedmann(1992)指出教育程度較低及低收入家庭較不會主動 與手足間進行交換。而國內亦有同樣的發現:教育程度愈高者,因個人 情感網絡規模愈大,網絡中親屬人數愈少,使用非親屬性情感資源愈多(熊 瑞梅,1999)。

五、

手足數

手足數有其時代性的意義,依據行政院主計處(2003)婦女婚育與就業 調查的子女出生數來推估,40-64 歲的民眾,每人至少有兩名至三名以上 的 存 活 手 足 。 當 家 中 有 較 多 手 足 , 姐 妹 會 給 予 較 多 的 情 感 協 助 (White,2001)。但是當手足人數較多時,可能稀釋掉總體接觸而造成彼此 的接觸下降(Lee et al.,1990)。

(25)

六、

手足序

排序為老大者,會主動照顧年紀小的弟妹(楊國樞,2005);並且對於 華人而言,長子的角色更為被凸顯,蔡文輝(2002)指出,在傳統家庭內長 幼有序的概念深植於父母從小的教導,年齡大的哥哥被賦予支配年紀輕 弟妹的權力,同時也是主要聯絡的發起者,但是年紀長的姊姊並沒有全 力支配年輕的弟妹(Hsiao,2003)。

七、

居住距離

Goetting(1986)指出當手足居住距離相距 100 哩內時,有 65%的聯絡 機會,當手足之間居住距離超過三個州後,聯絡機會降為 39%,另一方 面 Miner 和 Uhlenberg(1997)利用美國家戶調查(NSFH)資料庫,以 55 歲以 上的對象為樣本,瞭解住在附近的成年手足是否可能增加接觸頻率與成 為社會支持的來源,結果發現:手足的地理接近性會影響彼此接觸頻率,

距離愈近彼此接觸愈多;另外,在支持方面,當核心家庭成員不能提供 時,住在附近的手足即是提供支持的對象。

八、

父母健康需求

當父母年老時,為了照顧父母,手足間的接觸與衝突都可能再提升 (Goetting,1986)。尤其,當父母有一方生病、身體不健康、或需要人照顧 時,照顧父母的責任分擔,則成為手足之間互動頻繁的原因,也是衝突 與競爭的可能來源。

過往研究中,「性別」與「居住距離」相對於其他背景變項,是影響 手足互動的主因,但是對於男性與手足之間的互動情況,因為相較於女 性而不明顯,故較少被敘述。此外,有偶或無偶的婚姻狀況對於手足互 動而言,國內外的發現並不一致,值得進一步探討。

(26)

貳、 手足規範態度對於中年人手足互動的影響

少數研究直接探討手足規範態度與手足互動之間的關係,但卻可由 手足之間的互動行為,其背後隱含的手足規範態度加以剖析,尤其在中 國文化中團結和諧、上下差序、男女有別交織的手足規範態度概念下,

顯現的手足互動特色為何?故以下則將手足規範態度與手足互動之接 觸、支持、衝突、與競爭方面,分別討論之。

一、 手足規範態度對手足接觸的影響

Allan(1977)描述成年人會期望手足之間有終身的持續接觸,包含偶爾 的見面與瞭解手足的活動與福祉,此種期望會成為手足連結的主要因 素。Arling(1976)提出手足期待(sibling expectation)與手足支持行為之間可 能是對立的,因為缺少文獻關注手足支持行為的規範性期待,如老年期 的家族連結中,手足彼此互動是沒有酬賞的,但這可能是義務或喜歡這 樣的關係。

Mancini 在 1980 年時整理早期致力於評估手足對成人福祉貢獻的研 究,發現多半是利用接觸頻率做為主要手足連結的指標,接觸被認為是 使彼此生活更好的互動(引自 Lee et al.,1990),同樣地,Connidis 和 Campbell(1995)調查 55 歲以上的手足接觸,發現對家庭的義務與情感的 依附使手足接觸愈多。

Riggio(2000)針對成年手足測量手足關係,發現當對手足關係的正向 態度分數愈高,其手足互動愈頻繁,彼此的關係也愈正向。而 Lee 等人 (1990)針對成年人,測量手足責任期待(Sibling Responsibility Expectations) 的研究中,其內涵包括了手足應該住在附近、相互照顧、對彼此有責任、

一星期至少拜訪或聯絡一次等問項,欲瞭解手足責任期待是否會影響手 足接觸、責任性(Obligatory)接觸動機是或自發性(Discretionary)接觸動

(27)

機,結果發現,成年人對於手足有較強的責任感與期待時,會影響手足 間有較頻繁的接觸且增強責任性接觸動機與自發性接觸動機。

Goetting(1986)提出其中成年前期、成年中期的任務之一為「合作照 顧年老父母」;對於成年人手足照料父母的共同責任,使得手足因有對彼 此照顧父母的義務,進而衍生共同合作、分擔的行為,Cicirelli(1995)也指 出手足責任使彼此間也有較多的聯繫;Moyer(1992)也指出手足之間因為 要照顧父母而重視手足關係。

傳統上,華人是以家族為重,凡是過年過節、婚喪喜慶則為家人重 要團聚的日子,兄弟姊妹也應一同參與;林如萍(1998)即指出婚喪喜慶等 場合便是手足必然相聚之時。另外,對於家族意義重大的日子,亦是手 足間聚首之日。雖成年後個體認知主導了的手足互動,但是家中的重要 集會,在手足的認知中,仍視為需要或不得不出席的場所,尤其是家中 父母尚存活的情況下。

二、 手足規範態度對手足支持的影響

在國內研究而言,宋博鳳(2002)發現成年初期的受訪者,當自己能力 上許可時,無論是認為這是應做或想做的互動行為,手足之間往往是義 不容辭的相助。此外,當對於手足關係表示正向的態度,手足的情感會 更親近且認知也較正向,則手足依著文化規範的角色定義,認知自己的 角色,而評定另一方的行為表現;伴隨血緣關係的凝聚,手足間更延伸 彼此的互信與互賴的期待,提供財物或情感支持(Riggio,2000)。呂寶靜 (2004)指出手足是當孩子不在身邊的最好支持與服務對象,手足是相互協 助的好對象,而且費孝通(1991)、黃光國(1988)及楊中芳與彭泗清(2005) 對家人關係的論述中,都揭示因為手足是親近的家人,而有義務、互助、

互惠及助人犧牲上的可能。

(28)

三、 手足規範態度對手足衝突的影響

葉明華與楊國樞(1997)分析家族主義對家人互動時說明,因為父系原 則,華人視自己與家人為同一祖先所生,彼此有血濃於水的親情,自然 形成深厚的情感,換言之,這情感使彼此融合為一體,而減低對家人斤 斤計較的可能,避免衝突。另外,華人很注重家族和諧,強調「家和萬 事興」,要避免當面起衝突,儒家倫理強調「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合」

的原則,家庭成員依著此原則互動(黃光國,1988)。

陳其南(1990)探討不同學者對於分產的概念,表示家族財產的所有關 係是根據家族制度中的分房法則而來,而只有男性能成為一房,故女性 沒有家庭的財產權力,但其父親則有責任於其女兒出嫁時給予嫁妝,而 除了嫁妝外,母傳女的私房錢,也是另一種家產、土地的替代品。父母 對於兒子與女兒的期待不同,也與深植的孝道及奉養父母有密切關係(胡 幼慧,1995) ,而台灣家產繼承現象,依然有重男輕女的現象,是故分產 亦可能造成兄弟姊妹間再度聚首或鬩牆的事件。

四、 手足規範態度對手足競爭的影響

早期手足既被教導手足間友愛,另一方面又競爭父母所有的資源,

故手足競爭的行為,在兒童期、青少年期時較常被探討,並且可能帶來 彼此負向的敵意、嫉妒、爭吵與攻擊行為(陳佩妏,2002)。但是,人處中 年,對於爭奪父母的寵愛,並沒有較早期明顯;但面對分家產時,則可 能帶來衝突與競爭。

由上述手足規範態度對手足互動的影響可發現,手足之間保持相親 相愛、兄弟一體、長幼有序的規範在手足互動中,扮演重要的認知,而 且因為深受家族主義及孝道影響,不同性別與排序都展現不同的規範與

(29)

互動,尤其在照顧父母的責任與分家產的權力上,成年女性被視為原生 家庭之外的「家人」,是被排除於規範之外,使得女性與男性面對的手足 之間應有的義務時,認知會不同,彼此的互動狀況也不同。此外,兄長 的角色在華人的社會規範下,被凸顯其特色,尤其在上一代傳承交棒之 刻,兄長亦肩負起家族團結、和諧之重任。在手足規範態度的研究或討 論中,較多針對影響手足接觸與支持面向的互動狀況,對於衝突與競爭 的敘述較少,而更凸顯中年手足關係的自主權,可由減低接觸來降低衝 突與競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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