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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的消防教育──以國語、修身教科書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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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的消防教育

──以國語、修身教科書為中心

蔡秀美



摘 要

本文以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國語和修身教科書為中心,實證性地析論臺灣公 學校教科書教授消防知識、觀念之實況,並比較同一時期日本國內小學校與臺灣 公學校教科書中關於消防教材之概況,究明近代臺灣公學校消防教育之特色和意 義。指出配合臺灣近代消防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公學校各期國語和修身教科書中 消防教育之內容呈現階段性的變化。總督府並非直接且完全引用日本教科書的相 關教材,而是透過有系統的、漸進的方式將日本國內的消防教材加以改寫,或是 以西歐教科書為參考原型,甚至重新創作新教材,編寫成公學校的消防教材,顯 示臺灣公學校教科書之編寫頗具自主性和適地性。整體而言,日本國定教科書中 關於火的性質、原理,以及消防觀念、消防人員的事蹟等教材,有的較臺灣公學 校教科書豐富、完整,有的則是臺灣教科書未編入的教材,而臺灣的消防教材內 容普遍比日本簡單。

關鍵字:教科書、公學校、消防、地震、防空訓練

感謝兩位匿名審查人仔細審查,惠賜寶貴的修改意見,使本文更臻完善,特此深致謝忱。本文內容若有不當 之處,文責均由本人自負。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

(2)

壹、前言

貳、國語教科書的消防教育 參、修身教科書的消防教育 肆、結論

壹、前言

「消防」一詞係源自日本,係指「消滅火災、防止延燒、救助人命,以及防 範火災之發生,兼有水災之防禦、警戒工作。」

1

一般而言,消防大多是指火災 時從事滅火及平日預防發生火災之行為,水災僅是附帶業務。1894年,日本政府 開始整合各府縣的消防組織,從此「消防組」一詞被用來形容從事消防工作的組 織。

2

附帶一提,隨著日本和中國交流頻繁,「消防」一詞亦引進同一時期的中 國,逐漸成為近代中國稱呼傳統火政的新名詞。

1895年,日本根據馬關條約,取得臺灣,展開殖民統治,日本國內的消防制 度隨之引進臺灣。對臺灣社會而言,此一奠基於日本人的風俗文化習慣而形成的 消防制度,舉凡消防組織、消防方式、消防教育等均具有鮮明的日本文化色彩,

自不待言。消防制度如何移植入臺灣社會,進而向下紮根,成為現代臺灣社會所 認知的消防制度,委實有詳加探討之必要。

臺灣近代消防制度形成的過 程中,消防教育之推動可說相當重要。一般而 言,消防教育概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消防教育係以培養優秀的消防官 員或專業消防人員為目的,授與其消防所需之知識和技能;廣義的消防教育則以 廣泛地向一般大眾普及消防思想為目的,使其知曉消防事務。

3

前者屬於專業消防 教育和訓練之一環,而後者則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有關,其影響層面顯然大於 前者,尤其是學校教育影響最為深遠。

如所周知,日治時期臺灣近代學校乃傳播近代新知、具有啟蒙作用的機關之 一。臺灣近代教育制度建立之初,即參考日本國內的教育制度,將實學教育作為 教育的主要目標之一,向兒童傳授有用的日常普通知識和技能。影響所及,作為 日常生活知識的消防知識和觀念,漸次被編入公學校教科書之中。公學校教學科

1 財團法人日本消防協會百周年記念事業常任委員會,《日本消防百年史》第1卷(東京:財團法人日本消防 協會,1982年),頁3。

2 詳閱蔡秀美,《從水龍到消防車──日治前期臺灣消防制度之研究(1895-192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 究所專刊(34)(臺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五南,2011年),頁25-27。

3 松井茂,〈消防教育に就て〉,《大日本消防協會雜誌》第18號,1905年1月25日,頁7;松井茂,《國民消 防》(東京:松華堂書店,1926年),頁154。

(3)

目中以「國語科」和「修身科」最為重要。

4

因此,公學校教育如何教導並傳播消 防知識,建立兒童的近代消防觀念,誠是一值得探討的課題。

向來專題探討日治時期臺灣消防教育史的研究成果,仍為數不多。拙著《從 水龍到消防車-日治前期臺灣消防制度之研究(1895-1921)》一書係從制度現 代化的研究角度探討1921年以前臺灣近代消防制度建立的經緯,其中,雖分析 1913年公學校國語教科書中的消防教材,但並未詳細討論其他次相關的消防教 材,且因時代斷限僅至1921年以前,未能全面通盤地探究日治各時期公學校教科 書中消防教材之演變。

5

至於從事日治時期公學校教科書研究的研究者,亦大多關 注教科書之內容、編輯目的、各時期之演變、特色,

6

以及臺灣公學校教科書與日 本國內、朝鮮等地之比較研究等,

7

雖然目前已有一些研究者特別專題探討日治時 期臺灣公學校教科書內容與臺灣近代公民道德意識、鄉土文化、度量衡制度、觀 光之關係,

8

惟關於公學校教科書對臺灣近代社會之影響究竟為何?仍是有待繼續 深入研究的課題。

有鑑於此,本文擬以公學校國語和修身教科書為中心,探討日本國內與臺灣 初等教育教科書關於消防教材編輯之概況,藉以究明總督府如何透過公學校教科 書教授消防知識、建立近代消防觀念,使學生普遍建立具有正確的消防認識。本

4 蔡錦堂,〈日本據臺初期公學校「國語」教科書之分析〉,《中國與亞洲國家關係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臺北:淡江大學歷史系,1993年),頁247。

5 詳閱蔡秀美,《從水龍到消防車──日治前期臺灣消防制度之研究(1895-192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 究所專刊(34)。

6 例如周婉窈、許佩賢、蔡錦堂、中田敏夫、酒井惠美子、陳虹彣等人的研究,詳見臺灣教育史研究會策劃,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解說‧總目錄‧索引》(臺北:南天,2003年)。許佩賢,〈塑 造殖民地少國民:日據時期臺灣公學校教科書之分析〉,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4 年。蔡錦堂,〈日本統治初期臺湾公学校「修身」教科書の一考察〉,收入大濱徹也編,《近代日本の歴史 的位相国家・民族・文化》(日本:刀水書房,1999年),頁299-311。中田敏夫,〈臺湾総督府編纂《臺湾 教科用書国民読本》の教材編成〉,《教科書フォーラム》,2(2004年),頁41-53。猪野木伸介,〈臺湾 総督府編纂国語教科書の分析:第1期から第5期を通観して〉,《中国語中国文化》,4(2007年3月),頁 63-91。酒井惠美子,〈臺灣總督府編纂國語教科書隱含的教學課程及其特徵〉,收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

《第五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8年),頁371-396。陳虹彣,

〈日本統治下臺湾の初等国語教科書における臺湾人向け教材について:1937–1945年の教材を中心に〉,

《平安女学院大学研究年報》,9(2009年3月),頁54-62。

7 例如富田真菜、白柳弘幸、蔡錦堂、陳虹彣等人的研究,詳見富田真菜,〈臺湾公学校初期教科書及び日本 国定教科書についての一考察:教科書內容‧語彙の比較を中心に〉,(臺北: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碩士 論文,2008年)。白柳弘幸,〈戦前文部省・臺湾総督府・朝鮮総督府発行教科書の発行年比較〉,《植民 地教科書と国定教科書》,11(2009年6月),頁109-127。蔡錦堂,〈戦前期臺湾の公学校国語教科書と日 本の国定教科書との比較〉,《植民地教科書と国定教科書》,11(2009年3月),頁15-25。陳虹彣,〈日 治時期臺灣人用教科書與日本國定教科書之比較研究:以1937 - 1945年國語教科書的編輯與教材為例〉,

(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比較教育學系博士論文,2009年)。

8 例如周婉窈、林初梅、陳慧先、陳虹彣等人的研究,詳見周婉窈,〈實學教育、鄉土愛與國家認同〉、〈失 落的道德世界: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臺灣公學校修身教育之研究〉,收入氏著《海行兮的年代:日本殖民統治 末期臺灣史論集》(臺北:允晨,2003年),頁215-374。林初梅,〈臺灣鄉土教育思潮中的「日本」:鄉 土教材及教科書如何詮釋「日本統治下的臺灣」?〉,《臺灣學誌》,2(2010年10月),頁107-125。陳慧 先,〈日治時代公學校教科書中的度量衡〉,《臺北文獻》,165(2008年9月),頁149-189。陳虹彣,〈臺 湾公学校国語教科書の観光.旅行記述に関する一試論:第四期《公学校用国語読本》(1937 - 42年)を素 材として〉,《平安女学院大学研究年報》,10(2010年6月),頁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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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主要分析材料概有2003年臺北南天書局景印發行之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國語教 科書《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計5期套書、1914年至1945年 臺灣公學校修身教科書,以及各教科書之教學指引、編纂趣意書、教師用書等。

同時,爬梳近代日本國內發行之教科書《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海後宗臣 編,東京:講談社,1961-1967)中的消防教材,以便與臺灣公學校教科書進行 比較研究。藉期透過本文之研究,能有助於適切掌握日治時期近代消防觀念傳播 的概況。

貳、國語教科書的消防教育

消防教育可說長期是日本小學教育的一環,早於明治初年,不論是私人

9

或 是文部省編輯的小學國語教科書,已系統地編入關於火和消防觀念之教材。1874 年發行的國語教科書《小學讀本》係以一系列的圖文說明之方式編輯而成,其 中,卷之二第四以一個人驚訝地凝視地面一片荒蕪景象的圖片(參見圖一),說 明由於鄰家小孩玩火而釀成大火災,導致該人喪失房屋、財產及家人;接著,以 一群人操作幫浦撲滅猛烈大火的圖片(參見圖二),呈現房屋失火時眾人攜帶梯 子和幫浦奮力救火的情景。

10

此一課文內容原來係譯自美國的教科書,

11

其圖片十 分生動有趣,且內容頗具啟發性,充分傳達警戒用火的用意。

圖一 災後慘狀 圖二 救火情景

兩圖資料來源: 田中義廉,《小學讀本》卷之二(東京:文部省,1874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

9 明治初年,日本政府的學校教科書政策係採取自由放任的方式,獎勵民間出版教科書。1881年,文部省制定

「小學教則綱領」,要求各府縣小學採用教科書時必須向上呈報,開始採取逐步強化教科書之管理的制度;

1883年,對教科書採取認可制度,1887年改為檢定制度,1904年開始採用國定制度。詳見海後宗臣‧仲新,

《近代日本教科書総說》解說篇(東京:講談社,1969年),頁15-36。

10 田中義廉,《小學讀本》卷之二(東京:文部省,1774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 第四卷國語(一)(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125-126。

11 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第四卷國語(一),頁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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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書大系》近代編第四卷,國語(一)(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125-126。

1881年,文部省編輯出版的《高等小學讀本》卷之二有「火的故事」(按:

原文為「火ノ話」)之課文,內容指出火原來並不像水、土一樣具有實體,而必 須透過某一實體變成另一個實體才能呈現,例如爐中之火乃是由木柴與空氣而 產生;將火柴摩擦火柴盒邊緣亦能產生火。火能產生熱能,手和腳的皮膚接近 火爐邊時會感到灼熱,手指放進滾燙的水中亦會感到灼熱。火與人類生活密不可 分,其功能概有改變食物以適合食用、將水變成水蒸氣以便火車和汽船運行、將 黏土做成陶器和磚瓦等。儘管如此,火對人們的傷害也相當大,若不謹慎用火的 話,巨萬的財富將一夕化為烏有。

12

1900年,《尋常國語讀本甲種》卷一有一幅 因火苗燃燒而產生煙霧的圖片,圖片旁邊附加「火燃燒,風吹起,煙擴大」之文 字,

13

向學童傳授火勢因風勢而旺盛的道理。上述兩者均較先前以火災情景為主 的課文更具體強調火的性質、燃燒原理,以及其對人類造成的功用和災害。

小學教科書中,另有以火災作為譬喻之教材,例如1885年發行的《小學中 等科讀本》卷之一第十七課「小害不防,將成大害」(按:原文為「小害ヲ防カ ザレバ大害至る」)一課,旨在敘述一名工人工作時弄傷手,剛開始其以為是小 病而不在意,以致最後失去手的故事,文末提到「開始時預防較易,其後預防 則難。譬如失火,開始滅火時,以一桶水即可撲滅。然而,等到火焰黑煙瀰漫空 中,火勢旺盛時,以千桶水亦難以撲滅。」

14

由此顯示,明治初期日本國內小學 教科書中,以消防或火作為主題的課文並不多,僅有1課而已,顯然的,以消防 或火作為教材,並非當時小學教育的重點。儘管有的課文並非以消防為主題,但 仍出現以火災為例,向學生說明「星星之火,足以燎原」的消防知識。

1933年,消防人員英勇救火的義行開始被編入日本小學教材,該年日本國內 修訂的國定《小學國語讀本》教科書卷六有「火災」(按:原文為「火事」)一 課,從學童的角度敘述地方上夜間發生火災的情形,課文開頭即提到距離河對岸 稍遠的城鎮發生火災,主角的祖父正好住在該區,村落的消防隊帶著幫浦前去救 援,在村中擔任消防人員的父親聽到刺耳的警鐘後,迅速整裝完畢,前去救火。

翌日上午,祖父母前來避難,向主角提及因位居下風處,帶出來的一部分行李被

12 文部省編輯局,《高等小學讀本》卷之二,「第四課 火ノ話」(東京:文部省大臣官房圖書課,1881 年),頁10-13。

13 金港堂,《尋常國語讀本甲種》卷一(東京:文部省,1900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 代編第六卷,國語(三)(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17。引文部分之原文為:ひがもえる。かぜがふ く。けむりがひろがる。

14 內田嘉一,《小學中等科讀本》卷ノ一(東京:金港堂,1885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

近代編第四卷國語(一)(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363,引文之部分原文為:初ニ防グハ易ク。後ニ 防グハ難シ。譬ヘバ火ヲ失シ。之ヲ初ニ防グトキハ。一桶ノ水モ消スコトヲ得ベシ。然レドモ焰烟天ニ漲 リ。火力盛ナルニ及デハ。千桶ノ水モ。滅シ難キコトアルガ如シ。

(6)

燒燬。祖父讚揚主角的父親在下風處竟能撲滅火災,實在不容易。災後,聽說火 災中有人被燒死;至於引發火災者,則是某家孩子使用火柴不慎所致。最後,告 誡孩子千萬別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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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之,明治維新以降,日本的小學教科書關於消防知識和觀念的教材呈逐步 強化之發展,從告誡用火、介紹火的實用知識,以及歌頌消防人員英勇救火的事 蹟,漸次深化兒童對消防事務的認識和理解,在在顯示日本的學校教育隨時配合 火災知識和消防發展,編入適當的教材傳授消防知識和觀念。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前後共發行第一~五期的公學校及國民學校國語科 教科書,分別是1901-1902年第一期《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十二卷、1913- 1914年第二期《公學校用國民讀本》十二卷、1923-1926年第三期《公學校用 國語讀本》十二卷、1937-1942年第四期《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十二 卷、1943-1944年第五期《コクゴ、こくご》四卷及《初等科國語》八卷。各期 國語教科書中關於火或消防的課文,如表一所示。由於各期教科書中提到火或消 防的課文數量不多,因此表一之分期不沿用向來國語教科書之分期法,而是根據 編入火或消防課文的國語教科書初版發行年,分為1901-1923年、1923-1937年、

1937-1945年三階段,以便聚焦討論。

表一 日治時期國語教科書關於火或消防的課文一覽表 項別

期別

教科書名稱

(發行年)

初版發

行年 卷別 課別 課名

中譯 原文

1901- 1923

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 (1901-1903)

1903 12 7 鄰國 隣國 公學校用國民讀本

(1912-1913)

1913 6 5 水與火(一) 水ト火(一)

6 水與火(二) 水ト火(二)

1913 9 11 空氣 空氣 1914 11 13 傳染病 傳染病 1914 12 14 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 1923-

1937

公學校用國語讀本 (1923-1926)

1924 5 3 鐵匠 かぢ屋さん 24 水與火 水ト火 1923 6 9 地震 ぢしん

19 同情 同情

1924 7 8 節儉和義捐 けんやくと義 捐

1924 8 6 火災 火事

15 緒方惟一郎,〈改訂國定教科書中の火災‧消防に就て〉,《大日本消防》第9卷第10號,1935年10月,頁 2。文部省,《小學國語讀本》卷六,「十八 火事」(東京;東京書籍株式會社,1935年),收入海後宗臣 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第七卷,國語(四)(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705-706。

(7)

項別 期別

教科書名稱

(發行年)

初版發

行年 卷別 課別 課名

中譯 原文

1926 11 21 震災美談 震災美談 1926 12 16 電的世界 電氣の世界 1937-

1945

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 一種)(1937-1942)

1939 5 5 地震 ヂシン 1939 6 12 火災 火事

11 防空演習 防空演習 1941 10 24 東鄉元帥 東鄉元帥 1942 12 20 判決 裁判 コクゴ、こくご(1942) 無

初等科國語(1943-1944) 1943 1 13 地震 ぢしん 1943 3 21 防空訓練 防空訓練

22 火災 火事 1943 4 20 東鄉元帥 東鄉元帥

資料來源: 臺灣教育史研究會策劃,《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解說‧總目錄‧索引》

(臺北:南天,2003年11月),頁34、165-216。

由表一可知,1910年代以降每期的國語教科書均有關於火或消防的課文,公 學校或國民學校的學童可習得關於火的性質及其災害的科學性知識和態度。茲分 析各階段的課文如下:

一、1901-1923年的國語教科書

據研究者指出,日本取得臺灣之前,培養有用的日常普通知識技能之實學 教育已是其教育的主要目標之一。在此一背景下,臺灣總督府實施殖民教育之 初,亦將實學教育作為公學校教育的重要目標之一。

16

日治初期公學校「國語」

教科書中,「實學性」教材佔相當的比重,其內容廣泛,包含博物、物理、化學 等自然科學知識,以及農、工、商產業等實用知識,

17

1901-1903年發行之《臺 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教材中,科學(含地理、博物、物理、化學等)及實業

(含產業、工業等)兩者之內容合併計算,約佔37.2%,超過全套教科書的三分 之一。

18

例如1901-1903年公學校國語教科書《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七卷

16 周婉窈,〈實學教育、鄉土愛與國家認同〉,收入《海行兮的年代──日本殖民統治末期臺灣史論集》(臺 北:允晨,2003年),頁235。

17 蔡錦堂,〈日本據臺初期公學校「國語」教科書之分析〉,《中國與亞洲國家關係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臺北:淡江大學歷史系,1993年),頁291。

18 其中科學佔全套教材的30.6%,實業則是6.6%。參見蔡錦堂,〈日本據臺初期公學校「國語」教科書之分 析〉,頁254-255。

(8)

第十二課「蒸氣」、

19

第八卷第十三課「雨」、

20

第十二卷第六課「河流」

21

等即 是,上述教材將水的原理、變化及其引發的水災編入教材,教導學童瞭解自然現 象和災害,學習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科學知識,以維護自身安全,可說屬於實學教 育之內涵。

就整體觀之,1901-1903年國語教科書並未特別專門編入關於火或消防知識 之教材,僅於第十二卷第七課「鄰國」一課解說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時附帶提及火 災,該課提到朝鮮、中國、南洋群島、美國等國家均是日本的鄰國,尤其是朝 鮮、中國兩國自古即與日本頗為密切;接著,以「若鄰家發生火災的話,我家亦 危險」為例,說明一旦鄰國朝鮮及中國發生動亂的話,日本亦無法安然自處,因 此,日本國民必須與鄰國國民和睦相處,並瞭解其國家的情況。

22

儘管火災並非 該課之主題,惟課文中特別以「一家失火殃及四鄰」為例,讓學童在無形中知道 火災災害的可怕,瞭解一旦發生火災,鄰近住家均可能受到波及,火災對公共安 全的威脅不容忽視。

何以1901-1903年國語教科書未出現關於火及消防的教材?其原因似與當時 臺灣近代消防制度正處於萌芽階段有關,蓋迄至1910年代中期,臺灣各地方當局 成立公設消防組的城市並不多,僅有1902年臺北、1910年基隆、1915年臺中和打 狗(其後改名為高雄)等地方當局以地方經費成立公設消防組而已。顯示此一時 期消防教育尚未受到總督府當局之重視。

自1912年起,公學校國語教科書開始出現以火或火災為教學主題的課文。大 致而言,其呈現的方式有二:一是延續1901-1903年國語教科書的做法,在非以 消防教育為主旨的課文中,舉火災為例,強調火災對人們的威脅;另一則是從科 學的角度探討火的性質及其燃燒的原理,並分析火對人們的效用及其防治方法。

關於前者,例如第十一卷第十三課「傳染病」一課,內容指出由於傳染病迅 速蔓延,因此,若一人被感染,則不只是該人一家之不幸而已,「正如同自己的

19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七卷(臺北:該府,1912年),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 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一期1901-1903《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七卷(臺北:南天,2003年),無頁 碼。該課內容係敘述以火煮沸開水後,一部份的水成為水蒸氣。水蒸氣的力量很大,足以移動很重的物品,

例如蒸氣車、蒸氣船均是利用蒸氣的力量而行駛。

20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八卷(臺北:該府,1912年),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 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一期1901-1903《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八卷(臺北:南天,2003年),無頁 碼。該課內容係敘述水的循環,地面上的水變成水蒸氣後,上昇至天空。當天空變冷時,水蒸氣成為原來的 水,因水較重,因此,其再降回地面。這即是雨從天而降的原理。

21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十二卷(臺北:該府,1903年第一版發行、1913年第十版發 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一期1901-1903《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 十二卷(臺北:南天,2003年),無頁碼。該課內容係敘述河流的功用頗大,例如運輸交通、灌溉田地、運 轉水車、蘊藏魚、貝及藻類等之資源,以及成為自然景觀、穩定土地及氣候等均是。然而,河流的災害亦頗 多,其可能引發大水、沖毀田地和房屋。因此,河流周圍的人們平常若築堤、疏浚,將可以減少上述災害。

22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十二卷,無頁碼。

(9)

房屋發生火災,將對附近造成很大的困擾一樣。」

23

亦即是以火災為例,闡明傳 染病對社會公共安全之危害。

至於後者,則有第六卷第五、六課「水與火(一)」、「水與火(二)」、

第九卷第十一課「空氣」,以及第十二卷第十四課「保甲制度」等課文。其中,

第六卷第五、六課「水與火(一)」、「水與火(二)」兩課係以擬人法的表 現和有趣的問答呈現水與火的功能和特色,

24

藉著水和火相互爭辯何者較有用,

教導三年級的學童關於水和火的實用知識和觀念。

25

「水與火(一)」之內容如 下:

有一次,水的夥伴與火的夥伴聚在一起爭論,說道:「誰較為有用呢?」

自來水首先開口說:「水較為有用。洗臉、洗手腳、洗衣服都需要水。

茶、飯、菜若沒有水就不行。」爐子的火聽到後反駁說:「那是錯誤的。

茶沒有火的話就不行,飯、菜也都是用火烹煮。稍微寒冷時,不管是誰 不都是靠向我們的身邊呢?」這時候,河水以像瀑布衝下來的聲音說:

「你們引起火災,將住家、倉庫都燒成灰燼;那時,我們總是出來加以撲 滅。」

26

接著,「水與火(二)」之內容如下:

這時,電燈突然發光,說道:「你們引發大水,不是造成比火災更嚴重的 災害嗎?我與油燈、瓦斯燈先生照亮了黑夜,若沒有我們的話,夜晚完全 無法工作。」這時候,雨乘著雲而來,說道:「電燈先生,你的光沒有受 到水的幫助嗎?使草、木不枯萎,稻米、甘蔗能生長的都是我們呢!」河 水、自來水一起說道:「的確如此!的確如此!」這時,太陽露出臉來,

說道:「各位不要那麼神氣吧!水和火因互相幫助才能發揮所長。今後不

23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十一卷(臺北:該府,1914年第一版發行、1922年第十版發行),

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二期1913-1914《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十一卷(臺 北:南天,2003年),頁38-41。

24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公學校教科書編纂趣意書》第一編(臺北:該府,1913年),頁15-16。

25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公學校國語教授書》第三學年用(臺北:該府,1915年),頁87。

26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六卷(臺北:該府,1913年第一版發行、1914年第3版發行),收 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二期1913-1914《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六卷,頁12-14。

課文原文為:ある時、水のなかまと火のなかまが、「どちらがやくにたつか。」といってあらそいまし た。水道は一番に口をひらいて、「それは水の方がやくにたちます。顔や手足や着物を洗うにも、水がい ります。お茶も、ごはんも、おさいも、水がなければできません。」といいました。こんろの火はこれを 聞いて、「それはちがいます。お茶も火がなければできません。ごはんもおさいも火でたきます。少し寒 くなると誰でも私どものそばへよって来るではありませんか。すると、川の水はたきの落ちるような声 で、「あなた方は火事をおこって、家でもくらでも皆灰にしてしまいます。その時はいつも、私どもが出 てけします。」

(10)

要再爭論了,認真地做好各自分內的工作吧!」

27

上述課文內容主要說明水可以用來洗臉、洗手腳及洗衣服,並用來泡茶、

煮飯及炒菜等,而雨水則可以使草、木、稻米、甘蔗生長。另一方面,泡茶、煮 飯、炒菜必須要有火的協助;冬天時火可用來取暖,但是若用火稍有不慎,可能 會引起火災,將房屋、倉庫燒成灰燼,至於水亦可能引起大水災。此外,屬於火 的夥伴之電燈、油燈、瓦斯燈則可照亮黑夜。最後,太陽出面勸導水與火應該相 互幫助,不要再爭辯誰較有用。兩課課文旨在透過比較水與火的特色及優缺點,

教導學童在生活中妥善利用水與火,以及小心水災和火災所帶來的災害。

28

由上 顯示,總督府透過公學校教科書,具體且有系統地教導學童認識水和火生成的原 理和造成的災害,實可說是學校教育培養近代消防觀念之開端。

根據1913年發行的國語教科書《公學校用國民讀本》之編纂趣意書,可知 該期國語教科書取材自日本國定教科書、臺灣前期教科書《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 本》 、編者創作及其他著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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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同一時期日本國內的國語教科書並未有 與上述公學校教科書完全一致的課文。若進一步仔細考察上述兩課公學校教科書 課文,可知兩課內容與前述1881年日本國內《高等小學讀本》卷之二「火的故 事」一課,以及1901-1903年臺灣公學校國語教科書《臺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

第七卷第十二課「蒸氣」之課文內容有不少相似之處,可推知該兩課係臺灣總督 府參考其中相關之概念加以編寫而成。

第九卷第十一課「空氣」一課內容說明火源因空氣而助長燃燒的原理,其相 關內容如下:

火之所以會燃燒是因為有空氣。如果將燒得火紅的炭火放進悶火爐中而不 讓空氣流通的話,火馬上會熄滅。相對的,空氣一暢通的話,火勢會變 強。這也就能瞭解在廚房使用吹火竹筒、鐵匠使用風箱的原因。

30

27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六卷,頁15-18。課文原文為:その時、電燈がぱっと光って、

「あなた方は大水を出して、火事よりもひどい害をするではありませんか。私はランプさんやガスさん と、夜をてらします。もし私どもが居なかったら、夜はまっくらで、仕事を何もできません。」すると、

雨が雲にのってかけて来ました。「電燈さん、あなたの光るのは水のおかげではありませんか。草や木 のかれないのも、稲や甘蔗のできるのも、皆私どものかです。」川の水も、水道の水も一しょに「そうで す、そうです。」といいました。この時、太陽が顔を出して、「皆さん、そんなにいばるものではありま せん。水と火がたがいにたすけあっていくから、どちらもやくにたつのです。これからはもうあらそはな いで、めいめいの仕事を、まじめにしようではありませんか。」といいました。

28 臺灣總督府,《公學校教授細目》(臺北:該府,1914年),頁324-328。

29 臺灣總督府,《臺灣公學校教科書編纂趣意書》第一篇(臺北:該府,1913年),頁17。

30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民讀本》卷九(1913年第1版發行、1914年第3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 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二期1913-1914《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九卷,頁34。引文之課文原文為:

火が燃えるのは空気があるからです。真赤におこっている炭火でも、火消壺の中に入れて空気の通わない ようにすると、すぐ消えてしまいます。之と反対にどしどし空気を送ると、火の勢が強くなります。それ

(11)

就教材來源觀之,似乎與1910年發行的日本國定教科書國語科教材《尋常小 學讀本》第九卷第十九課「空氣」一課相似,該課課文如下:

火若無空氣,則不燃燒。廚房使用吹火竹筒、鐵匠使用風箱,均係流通空 氣而使火勢旺盛的緣故。悶閉火爐能滅火,是因為阻絕空氣供給。然而,

空氣過於流通而增強時,反而可滅火。燈火被風吹熄,即是如此。

31

上述兩段文字不論是行文方式或文章脈絡仍有一些差異。其原因可能在於,總督 府衡量臺灣學童的學力程度及其特殊情勢而進行改寫。

32

透過上述教材,可使學 童瞭解空氣與火的關係頗為密切,進而學習到有效撲滅火災的方法即是隔絕空氣 流通。

此外,臺灣人保甲壯丁團亦編入教材中,例如第十二卷第十四課「保甲制 度」一課除了敘述保甲制度的由來、組織方式、成立目的、保甲規約外,並指出

「在保甲挑選身體強壯、品行端正者組成壯丁團。此一壯丁團則於發生盜賊、火 災、風、水害時,接受警察官之指示,為公共從事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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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學生認識保甲 壯丁團的消防工作,此一課文乃是公學校教科書中首次介紹臺灣保甲壯丁團及其 對社會貢獻。

質而言之,1910年代公學校教材中有關消防的教學重點,已不只是教導學生 認識火災的災害,更重要的是,引導學生知曉火源產生的原理,從而學習預防火 災的方法;同時,也開始在公學校教材種編入教材,介紹臺灣人的消防組織「保 甲壯丁團」。

二、1923-1937年的國語教科書

研究者指出1923-1926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在日治時期的國語教科書 中,內容最豐富、多樣且平衡,蓋其質和量均較1912-1913年國語教科書的內容

は臺所で火吹竹を使ったり、かじ屋が鞴を用いたりするのでも分りましょう。

31 文部省,《尋常小學讀本》第九卷(東京:該省,1910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 第七卷國語(四)(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161。引文之課文原文為:火は空気なければ燃えず。臺 所にて火吹竹を使ふも、かぢ屋にてふいごを用ふるも、皆空気を送りて、火の勢を盛ならしむる為にし て、火消つばの火の消ゆるは空気の供給絶ゆるが為なり。然れども空気の流通餘りに強き時は、却って火 の消ゆることあるべし。燈の火の風に吹消さるるが如き是なり。

32 臺灣總督府學務部,《公學校用國民讀本自卷一至卷八編纂趣意書》(臺北:該部,1913年),頁17。

33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民讀本》卷十二(1914年第1版發行、1914年第2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 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二期1913-1914《公學校用國民讀本》第九卷,頁32-34。引文之課文原文 為:保甲には又体の強い、品性の正しいものを択んで、壮丁団というものを設けてあります。此の壮丁団 は盗賊や、火事や風水害などのあった時に、警察官の指図を受けて、公共の為に働くものです。

(12)

大為提高,尤以實學知識的比重最高。

34

由表一所示,在1920年代國語教科書 中,作為實學教育一環的消防教材多達8課,其數量亦居日治各階段國語教科書 之冠。其中,有的係繼續保留原來第二期的消防教材,有的則是新增編的教材。

上述8課中,有些課文仍繼續保留前一階段國語教科書的消防教材,例如第 五卷第二十四課「水與火」的課文係將1913年發行的兩課課文合併成同一課,課 文內容大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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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第五卷第三課「鐵匠」一課課文亦改編自前述1913 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九卷第十一課「空氣」,均以闡明空氣與火互相配合 以發揮燃燒作用的原理。「鐵匠」一課內容係敘述主角在放學途中,偷偷觀察鐵 匠打鐵的情形,其中,詳細敘述鐵匠利用風箱燃燒鐵塊以軟化之,使之便於塑造 的過程,略謂:「鐵匠拉動風箱後,火苗升起。火苗升起後,鐵被燒得通紅。鐵 變成鮮紅色後,被拿出並置放在鐵砧上。接著,工匠共同以大搥子用力地敲打鐵 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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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課編輯目的旨在向學童介紹鐵匠工作的情形及歌頌勞工勤奮努力的精 神,

37

藉以培養學童尊重他人職業和工作的態度。

38

同時,值得注意的,該課的教 學指引提示教師在講授本課時,必須向學童解釋課文所稱的「拉動風箱」並非是 指移動風箱,而是指壓下並拉出風箱把手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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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該課仍相當重視向學童 傳遞火源燃燒的原理。

另一方面,此一階段新增加的消防教材中,第八卷第六課「火災」一課乃是 第一次出現以消防人員出動滅火情節為主題的課文。其內容如下:

某天晚上,媽媽搖醒了熟睡中的我,說道:「火災了!火災了!」我跳了 起來一看,火災正在轉角的糕餅店,而消防人員正趕來中,手提弓形燈籠 魚貫地飛奔。爸爸指揮著店裡的年輕人,說道:「我們家在上風,所以不 用擔心,不要慌張。」火苗已經延燒到糕餅店的屋頂。雖然消防夫拼命地 以幫浦噴水,但怎麼也噴不到。捲成漩渦的煙、燃燒起來的火焰,真的很 可怕。兩位消防夫將梯子架到那裡,從二樓的窗戶跳了進去。一人抱著嬰

34 周婉窈,〈《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的內容分類介紹〉,收入臺灣教育史研究會,《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 民學校國語讀本 解說‧總目次‧索引》(臺北:南天,2003年),頁76。

35 第二十四課「水ト火」,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五卷(1924年第1版發行、

1931年第10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 讀本》(第一種)第五卷(臺北:南天,2003年),頁15-18。

36 第三課「かぢ屋さん」,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五卷(1924年第1版發行、

1931年第8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 本》(第一種)第五卷,頁7-10。引文之課文原文為:ふいごをうごかすと火が起ります。火が起ると鉄が やけてまっかになります。鉄がまっかになると引き出してかなしきの上にのせます。それから弟子を相手 に、大きなつちで力一ぱいたたきつけます。

37 周婉窈,〈《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的內容分類介紹〉,收入臺灣教育史研究會,《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 民學校國語讀本 解說‧總目次‧索引》(臺北:南天,2003年),頁75。

38 久住榮一,《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書》第一種第三學期用(臺北:臺灣子供世界社,1925年),頁9。

39 久住榮一,《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書》第一種第三學期用,頁42。

(13)

兒跑下來。另一人背著已昏厥的女人出來時,兩位跑過去的人抱下那個女 人。不久,出現驚人的聲音,那間房子被燒燬了。眼看著火勢蔓延到下 風,延燒了約四、五間,消防夫終於順利撲滅火勢。然而,似乎出現重傷 者,從醫院來了一部接送的車。後來聽說,那個傷者就是抱著那個女人的 消防夫。據說,是六歲的男孩把火柴當作玩具,引發了這場火災。

40

上述課文係以學童的觀點,敘述某夜住家附近糕餅店發生火災之際,黑煙瀰 漫和火焰高張的恐怖情景,以及消防人員受傷情況;同時,教導學童關於上風和 下風的消防知識及沈著面對火災的態度,當火災發生時,宜冷靜地分辨自己的位 置:位在火勢下風處容易招致火災,而位在上風處則可安全無虞。由上可知,該 文較之於先前「水與火」的課文,更強調培養學童在日常生活中的應變態度,尤 其是文末交代引發這場火災的原因是六歲的男孩玩火柴所致,頗有警告學童不要 隨便把玩火柴等危險物品的意味。正因為火災與一般大眾生活密切相關,因此 , 總督府將該課課文歸類於「家事的教材」

41

,希望學童能實際運用所習得的消防 觀念,隨時謹慎用火,以避免發生火災。誠如論者指出的,公學校教科書課文內 容以學童作為主角,描述可能發生於日常生活的情景,確實可發揮引發學童的共 鳴和認同,而增進學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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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之,總督府當局希望透過此一學習,強化學 童普遍具有消防之觀念和養成小心用火之習慣。

另一方面,課文中生動地描述消防人員不畏危險,架上梯子,英勇搶救傷 者的情景。其中一名消防人員更因救人而重傷送醫,其奮不顧身幫助他人的行 為,無疑的對學童具有示範作用,不僅能宣傳消防人員奮勇救火的表現,進而使 學童心中產生理想的消防人員形象,更能涵養學童勇敢與助人的德行。另,根據

40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八卷(1912年第1版發行、1931年第8版發行),收於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八卷,

頁20-23。課文原文為:ある晩よく眠っていた私は「火事だよ、火事だよ。」とおかあさんにゆり起され た。とび起きて見ると火事は角の菓子屋で、今消防がかけつけたところだ。弓張ぢょうちんが後から後か らつづいてとんで行く。おとうさんは「うちは風上だから、心配はない。あわてるな。」とおっしゃっ て、店の若い者にいろいろ指図をしていらっしゃる。菓子屋は火がもう屋根裏にまわっている。消防夫は 必死になってポンプで水をかけているが、なかなかおっつかない。うずまく煙燃え立つ焔実におそろしい 有様だ。そこへはしごがかかって、消防夫が二人二階の窓からとびこんだ。一人は赤んぼうをだいてかけ 下りる。一人は気絶しかかった女を肩にかづいで出て来ると、つづいてかけ上った二人がその女をだき下 した。間もなくすさまじい音がして、その家はやけ落ちてしまった。見る見る中に、火の手は風下へのび て、四五軒ばかりもやいたが、消防夫の目ざましい働で、やっと消し止めてしまった。ところが重いけが 人が出来たそうで、病院からむかえの車が一臺来た。あとで聞けば、そのけが人はあの女をかついだ消防 夫であった。人のうわさによると、六つになる男の子がマッチをおもちゃにして、この火事を出したとい うことである。

41 臺灣總督府,《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編纂趣意書》(臺北:臺灣總督府,1913年),頁5。

42 周婉窈,〈寫實與規範之間──公學校國語讀本插畫中的臺灣人形象〉,《臺大歷史學報》34期,2004年12 月,頁91。

(14)

《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的教學指引,可知「消防」為該課的教學補充資料之一,

內容提示教師宜向學童說明「消防」係指在市街的消防組織,發生火災時,該組 織必須立即運送幫浦前去從事消防工作;其後,解釋「消防夫」的歷史,說明日 本自德川時代建立消防制度以降,江戶消防夫的活動頗為活躍,例如江戶町消防 四十八組即是;明治以來,東京市警視廳設置消防本部,並使用蒸氣幫浦、水帶 車、救助幕等新式器械;而臺灣則在城市設置消防組、在地方上設置壯丁團,並 由兩者負責消防工作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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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課文正式將消防人員及其事蹟編入公學校教材,

在公學校的消防教育中實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上述有關消防的補充資料有助於學童對當時消防制度和歷史建立整體的認 識。蓋1921年5月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消防組規則」和「臺灣消防組規則施行 規則」,方正式建立由臺灣總督府監督管理之消防制度。由是觀之,1923-1926 年發行的國語教科書《公學校用國語讀本》對消防組之敘述,具有殖民當局宣 傳新制度之用意。就該文的教材來源觀之,可知其係參考德國小學教材改寫而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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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1910年日本國內發行的第二期國定教科書《尋常小學讀本》第八 卷第十三課亦有以「火災」(按:原文為「火事」)為題的課文,但其內容與第 三期臺灣教科書《公學校用國語讀本》並不相同,《尋常小學讀本》的「火災」

一課係以主角第一人稱的口吻鋪陳,敘述某夜警鐘大作,主角住家附近街道的木 材店失火,火勢延燒到街角的布莊,故消防人員提著弓形燈籠一個接一個地飛奔 前來救火。但因強風助長火苗,以致火勢延燒兩小時,燒燬了四、五十戶才被撲 滅。幸好主角的家因位處上風處,所以不必擔心,官廳亦未被波及,但位在災區 的叔叔家損失一棟倉庫。文末提到人類不能一日不用火,從每日的食物以迄工 業、機械等器具,均必須使用火,但一旦疏忽用火,將導致大火災。因此,必須 小心使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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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臺灣與日本教科書中「火災」一課內容的共通之處均 是主角的家因位居上風處而倖免於難,顯示兩者具有相似性。時人亦指出此二文 似乎均係改寫歐洲小學教材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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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1920年代臺灣總督府與1910年代日本國 內的做法相同,均直接參考西歐學校教科書的消防教材。有趣的是,儘管日本國 內尋常小學早於1910年已編寫關於「火災」之教材,但總督府並不直接全盤引

43 松井實,《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書》(第一種)第四學年用(臺北:臺灣子供世界社,1925年),頁 292。

44 臺灣總督府,《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自卷五至卷八編纂趣意書》(臺北:該府,1928年),頁6、9。

45 第十三火事,文部省,《尋常小學讀本》第八卷(東京:該省,1910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 大系》近代編第七卷國語(四)(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133-134。

46 松井實,《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書》(第一種)第四學年用(臺北:臺灣子供世界社,1925年),頁24。

(15)

用,而是配合臺灣的風土民情,參考德國小學教科書關於火災之內容加以改寫。

至於「地震」、「震災美談」、「電的世界」則主要介紹與火災有關之災 害,屬於次相關之消防教材(參見表一)。茲先介紹「電的世界」一課。此課文 似採自日本第三期國定教科書《尋常小學國語讀本》第十二卷第二十三課「電的 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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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兩者的內容雷同,均以一位工學博士的講演為主軸,說明當前最驚 人的科技是電力的利用,機械的動力逐漸由人力、蒸氣力進展至電力,可說是 促進工業發展的大革命。由於電力價廉,且煤炭蘊藏有限,故將來必須謀求利用 水力發電,方為上策。而利用電力的發明分別有電燈、電影、電信、電話、電 爐、電熨斗、電暖爐等器具。其中,關於電影,則提到電影的膠片容易因燈光而 過熱,以致時常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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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日治時期,劇場或電影院之失火意外時有所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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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推知,該課課文之採擇和編寫,似與當時劇場及戲院容易發生火災 一事密切相關。

1923年9月1日,東京發生強烈地震,復加上強風吹襲而產生大火,導致東 京市民被房屋壓死者或失蹤者多達6萬人、被大火燒死者約4.4萬人,全市約一半 的建築物被燒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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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此一慘痛教訓,日本中央當局乃將該次震災編入學校教 材,用以培養學童的災害意識和應變能力,並讚揚在震災中英勇救人的事蹟,

引導學童見賢思齊。影響所及,1923-1926年臺灣公學校的國語教科書亦在「地 震」和「震災美談」兩課中提及此次震災。「地震」一課係敘述當地震發生時,

主角一家人應變的態度,其妹妹害怕地抱緊母親、主角躲在餐桌下、其兄則在隔 壁的房間驚呼「地震了」;接著,透過主角父親的叮嚀:「不要緊。要是慌張的 話,將會受傷喔!」,以及學校老師的告誡:「在地震及火災時,千萬不可慌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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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學童面對災害時,應避免驚慌失措的態度,如此才能保護自己和他 人的生命安全。儘管臺灣總督府編輯該課時,臺灣尚未發生像關東大地震一樣強 烈的地震,惟由於臺灣時常發生小地震,因此,學童似乎也不難想像課文所描述

47 第二十三課 電氣の世の中,文部省,《尋常小學國語讀本》第十二卷(東京:該省,1923年),收於海後 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第七卷國語(四)(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549-550。

48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二卷(1926年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 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二卷,頁69-72。

49 例如1903年12月,日本橫濱羽衣市之劇場「羽衣座」失火,造成家屋120餘戶被燒毀之災情,參見〈橫濱の 大火〉,《臺灣日日新報》第1698號,1903年12月27日,7版;1905年1月,群馬縣前橋市「敷島座」戲劇演 出時發生火災,導致觀眾燒死者約250人、失蹤者9人,參見〈內地彙報-劇場の慘事(群馬縣)〉,《臺灣日日 新報》第2013號,1905年1月19日,4版。

50 高木太,《消防と救急の歴史に学ぶ:21世紀の幕開け》(東京:近代消防社,1999年),頁126-127。

51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1923年第1版發行、1935年第12版發行),收於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

頁32-35。

(16)

的地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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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美談」一課之內容敘述在此次震災中17歲的少年酒井宗雄 不顧自身危險,搶救會社上司的孩子,卻不幸與孩子雙雙罹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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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其編 輯目的,旨在歌頌酒井宗雄奮勇救人之義行,並隱含道德教誨之意義,自不待 言。

此一階段,火災災後之善後事宜亦被編入公學校教科書。茲分別介紹「同 情」及「節儉和義捐」兩課之內容。「同情」一課旨在教導學童同情的定義,亦 即是當聽到有人迷路、生病、痛苦、遭遇水火災,或看到失明孤兒時,內心感 到可憐,就是所謂的「同情」。然而,同情不能只是在內心感受,必須同時形 諸於外,盡可能採取援助行動;同情的對象也不只是人類,必須擴及於動物和植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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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儉和義捐」則是敘述有一個村莊發生大火,該村莊幾乎全被燒燬,鄰 村的青年們乃挺身出來募捐賑濟金。在募款的過程中,遇到一名非常節儉的富 人,該富人聽到災民的遭遇後,大方捐出許多財物和穀類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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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之教材係 採自1920年發行的日本第三期國定教科書《尋常小學國語讀本》第六卷第十七 課,兩者題目與內容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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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與「節儉和義捐」兩課係以養成學童 道德品行作為教學目的,惟不可否認的,同情精神之發揮確實有助於火災善後工 作之進行。透過上述兩課教材,教導學童對火災災民發揮同情心,效法學習節約 生活以協助災民,並期待學童從小建立慈善助人的精神。如此一來,當面臨緊急 事故之際,人與人才能互助度過危機,蓋平時預防火災固屬重要,災後協助災民 進行重建工作亦不容忽視。此即所謂消防精神的真諦。

綜上可知,1923-1937年的國語教科書中,上述「水與火」和「鐵匠」兩課 僅說明與火或火源燃燒的原理,兩課與消防教育較無直接關係,而其餘六課則與 消防教育密切相關。顯然的,1920年代國語教科書的消防教材,委實已突破之前 國語教科書僅止於闡明火源燃燒原理或附帶提及火災之內容。換言之,此一階段 國語教科書的消防教材一方面繼續前一階段國語教科書提及消防的做法,一方面

52 久住榮一,《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書》第一種第三學年用。

53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一卷(1926年第1版發行、1929年第5版發行),收 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一 卷,頁100-103。

54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1923年第1版發行、1935年第12版發行),收於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

頁67-71。

55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七卷(1924年第1版發行、1936年第13版發行),收於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三期1923-1926《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七卷,

頁25-27。

56 文部省,《尋常小學國語讀本》第六卷(東京:該省,1920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

近代編第七卷國語(四)(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365-366。松井實,《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書》

(第一種)第四學年用(臺北:臺灣子供世界社,1925年),頁9。

(17)

開始將消防人員滅火情形、與火災相關之災害、災後善後事宜等編入教材,其消 防教材呈現更加多元和豐富的特色。

三、1937-1945年的國語教科書

1937年以降,因中日戰爭爆發,臺灣漸次進入戰時體制,臺灣公學校開始使 用1937-1942年發行的國語教科書《公學校用國語讀本》。1941年,各地公學校 紛紛改稱國民學校,國語教科書亦必須隨之改版,於是出現1943-1944年發行的 國語教科書《コクゴ、こくご》及《初等科國語》。就1937-1945年國語教科書 中關於實學知識的比例觀之,1937-1942年約佔5.6%,1943-1945年約佔2.8%,

顯然的,戰爭期間國語教科書的實學教材之比例遠低於1937年以前的國語教科 書。

57

此一現象亦同樣反映在消防教育上。1937年以前國語教科書中有關火的性 質、火燃燒的原理,以及災後捐款救濟之課文,在1937-1944年發行的教科書中 悉數被刪除,僅保留「火災」一課,分別編入1939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 一種)第六卷第十二課

58

及1943年《初等科國語》卷三第二十二課。

59

兩課課文 名稱和內容與1924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八卷第六課「火災」一課亦大致 相同,僅稍作修改,例如將敘事時間改為前天晚上,而前往救火的消防人員除了 提著燈籠者外,另加入搭乘消防汽車者,並刪除原來課文中消防人員搶救嬰兒和 婦女的情節。顯示課文內容的場景和時間更加明確,使學童產生有如身歷其境之 感,而介紹消防設施和消防人員的裝備亦與時俱進,結合當時臺灣的消防實況,

增加消防汽車之敘述。

關於縱火與法律的關係,亦被編入1942年國語教科書《公學校用國語讀本》

第十二卷第二十課「判決」一課中,該課教材來源係取自日本小學國語讀本,

60

內容旨在說明判決分為民事和刑事兩種,並敘述法律判決制度的定義、過程、程 序,其最重要的目的則是維護正義和維持社會秩序。其中,關於刑事判決,係以 縱火作為例子,指出當甲的房屋失火,並疑似被乙縱火時,代表公義的官員即檢

57 許佩賢,〈戰爭時期的國語讀本解說〉,收入臺灣教育史研究會,《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 本 解說‧總目次‧索引》(臺北:南天,2003年),頁87-88。

58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卷六(1939年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 學校國語讀本》第四期1937-1942《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頁61-65。

59 臺灣總督府編,《初等科國語》三(1943年3月第1版發行,同年12月第2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 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五期1942-1944《初等科國語》三(臺北:南天,2003年),頁120-123。

60 臺北第一師範學校附屬第二國民學校光昭會讀方研究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授業細目並に教材研究》第 十二卷(臺北:神保商店,1942年),頁3。

(18)

察官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聽取檢察官的控訴及被告人乙的辯解、傳喚證人、

調查其他證據後,再宣告乙有罪、刑罰或無罪。

61

透過此文,可使學童認識縱火 在法律上的刑責,不敢輕易以身試法,從而收到嚇阻縱火之不法行為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表一可知,1937年以降的國語教科書均編入「地震」一課,

分別是1939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五卷第五課「地震」(按:原 文為「ヂシン」)和1943年《初等科國語》卷一第十三課「地震」(按:原文為

「ぢしん」),兩課課文大致與1923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六卷第九課「地 震」相同,僅稍作修改。

62

其他關於地震之公學校教材,尚有1941年《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

第十卷第二十四課「東鄉元帥」,以及1943年《初等科國語》卷四第二十課「東 鄉元帥」兩課。「東鄉元帥」一課之內容,1941年版和1943年版的表現方式略有 差異。1941年發行的第四期國語教科書係以關東大地震作為敘事背景,描寫海軍 元帥東鄉平八郎於地震發生時,先冷靜地前往赤坂離宮確認攝政殿下(按:當時 的皇太子、後來的昭和天皇)之平安;其返回家中,將御真影(天皇肖像)移至 庭院中央,並指揮眾人滅火,用心保護御真影以免受火勢波及;當其他人勸東鄉 離開避火時,東鄉仍不願離開御真影;最後,文末提到眼前一片房屋均被燒燬,

只有元帥的家平安無事。

63

顯然的,此文似強調由於東鄉在地震發生時冷靜應 變,保護御真影,故其房屋得以倖免於難之意味,較之於1923年國語教科書中關 於地震的課文,更著重強調對日本皇室效忠的精神,反映出戰爭時期國語教科書 的特色。

1943年教科書中的「東鄉元帥」課文則特別添加以下的文字:當有人勸東鄉 離開避難時,東鄉並未聽從勸言。蓋若自己的房屋失火,將對附近的房子造成困 擾,因此,東鄉認為必須撲滅火勢;最後,火苗雖波及房屋兩次,但由於東鄉的 指揮及眾人的努力,火勢被控制,東鄉的房屋終於平安無事。

64

就其內容觀之,

61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二卷(1942年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 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四期1937-1942《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二卷,頁137-143。

62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五卷(1939年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 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四期1937-1942《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五卷,頁23-26。臺灣總督府編,

《初等科國語》一(1943年3月第1版發行,同年12月第2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 國語讀本》第五期1942-1944《初等科國語》一,頁71-73。再者,時人對此一教材的來源曾做過比較,參見 辻武夫、臺北第一師範學校附屬公學校,《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細目並に教材研究》第五卷(臺北:神保 商店,1940年),頁6。

63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卷(1941年第1版發行、1942年第2版發行),收於

《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四期1937-1942《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十卷,

頁141-148。

64 臺灣總督府編,《初等科國語》四(1943年3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

第五期1942-1944《初等科國語》四,頁118-123。

(19)

此文增加「應避免火災延燒到近鄰」之情節,似有強調公德觀念之用意,較1941 年的教材更強化消防教育之內涵。事實上,日本國內早於1935年,即在第四期國 定教科書《小學國語讀本》第六卷第二十五課編入「東鄉元帥」一課,

65

該課文 後半段內容大致與1943年發行的臺灣教科書相同。考其原因,固然與戰爭期間強 調效忠皇室不無相關,但似乎更強調互助滅火、利人將有助於利己的團體公德觀 念。

要之,戰爭期間國語教科書中關於地震的教材,不僅繼續保留1923年國語 教科書「地震」之課文,同時更增加編入東京大地震期間時人之事蹟。為何戰爭 期間國語教科書中關於地震的教材反而增加呢?推其原因,一則在於為了記取東 京大地震之教訓,另一則似乎與1935年4月21日新竹、苗栗、臺中一帶發生強烈 地震有關。據資料顯示,此次地震造成死亡3,276人、受傷12,053人、房屋受損 54,688棟、災民約264,000人,損失達3,755萬餘圓,為臺灣空前的大地震。

66

正可 謂殷鑑不遠,公學校國語教科書關於地震的教材亦因而略有增加,藉以加強臺灣 兒童的危機處理和應變之能力。

戰爭時期,為了配合戰時體制之需求,消防組和壯丁團除了負責救助火災、

水災、震災的任務之外,亦必須參與警戒和救助空襲之工作。關於防空之教材,

1939年國語教科書《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及1943年《初等科國 語》第三卷分別編入「防空演習」、「防空訓練」之教材。1939年「防空演習」

一文乃是總督府新創作的教材。

67

其內容係敘述在收音機廣播實施防空演習後,

主角及其家人先使屋內的燈光變暗,在收音機和防衛團人員之指揮下進行演習,

文中提到「我們家的哥哥是防火班人員,大家討論他現在應該在做什麼呢。」接 著,當防空演習正式實施時,父親說明不用熄滅屋內的燈光,大家可繼續維持平 常作息,但必須注意不能使屋內的燈光洩漏出窗外。最後,描述屋外當飛機迫近 時,照空燈的光柱頻繁地移動,機關槍和高 射砲也隨之射擊的緊張情景。

68

文中 的防衛團係指1936年依據「國民防衛規程」成立的民間組織,在官方的指揮下,

從事防空事務和演習。

69

至於1943年「防空訓練」一文則在說明地方上奉公會員

65 文部省,《小學國語讀本》第六卷(東京:該省,1935年),收於海後宗臣編,《日本教科書大系》近代編 第七卷國語(四)(東京:講談社,1964年),頁713-715。

66 〈臺灣中部震災概況〉,《臺灣消防》第49號,1935年6月18日,頁2。

67 辻武夫、臺北第一師範學校附屬公學校,《公學校用國語讀本教授細目並に教材研究》第五卷(臺北:神保 商店,1940年),頁6。

68 臺灣總督府編,《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1939年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與國 民學校國語讀本》第四期1937-1942《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第六卷,頁55-61。

69 滿富俊美,《臺灣防空法規解說》(臺北:臺灣防空法規解說刊行所,1938年),頁33。

(20)

們同心協力搬運水桶以撲滅燒夷彈所引起的小火災之過程。

70

關於上述文章的空防背景,可追溯自1931年「九一八事件」發生後,日本 國內漸次興起「都市防空」之觀念,各地時常舉行防空演習。1932年,日本國內 公布「防空法」,正式建立防空制度;1937年,臺灣總督府亦發布「防空法臺灣 施行令」,建立由消防組和防衛團相互支援合作的防空體系。何以消防組亦必須 參與空防事務?考其原因,乃是當都市受到空襲轟炸時,往往引發都市大火而傷 亡慘重。因此,負責救助火災的消防人員遂顯得重要。迨至戰爭末期,空防事務 中的救火工作,已非消防組或壯丁團專有的職責,蓋1943年臺灣總督府以勅令 第194號發布「臺灣警防團令」,解散消防組、壯丁團及防衛團,命令各地方成 立警防團,並責成警防團從事防空,以及水、火、風、震災害等警戒防禦工作,

全面統合臺灣的災害防救體系。

71

易言之,1943年以降,消防及空防工作已不是 消防組、壯丁團及防衛團等團體之職責,而是所有地方居民的共同職責。職是之 故,上述兩文所提之「防火班」及「奉公班」,明顯的反映出消防工作在戰爭時 期的發展和背景。

綜上可知,1937年以降的國語教科書已不再編入1937年以前國語教科書中有 關火的性質、火燃燒的原理、災後捐款救濟等富實學色彩的消防教材,而只保留 敘述消防人員滅火情形、地震的課文;同時,新增防空演習之課文,在在顯示此 一時期的國語教科書深受戰爭的影響。誠如論者指出的,由於1937-1944年國語 教科書之出版和使用正值中日戰爭時期,此一時期教科書具有兩項共同的特色:

一是戰時色彩與皇國意識形態濃厚,此一特色越到戰爭後期越明顯;另一則是 繼承大正以來新教育運動的精神,強調學童本位精神,著重生活與鄉土教材。

72

戰時體制下,臺灣社會全面實施人力、物力及精神上的動員。為了有效進行各種 動員,加強訓練民眾的危機意識和互助合作之精神,乃成為戰爭時期推動消防教 育的重點。戰爭時期公學校國語教科書不僅編入與兒童生活切身相關的滅火、防 震、防空演習等之教材,並且在可能的範圍內,也致力於培養其應變態度、互助 精神,以及皇國意識。

參、修身教科書的消防教育

70 臺灣總督府編,《初等科國語》三(1943年3月第1版發行、同年12月第2版發行),收於《日治時期臺灣公 學校與國民學校國語讀本》第五期1942-1944《初等科國語》三,頁113-120。

71 臺灣總督府,《臺灣日誌》(臺北:南天,1994年復刻版),頁354。

72 許佩賢,《殖民地臺灣的近代學校》(臺北:遠流,2005年),頁12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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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國立中正大學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與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在教育部學生事 務及特殊教育司之支持下,將於 2019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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