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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壹、依據 --- 1

貳、修業年限 --- 1

參、報名方式及日期 --- 1

肆、招生碩士專班別、報考資格、招生名額、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 2

伍、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 13

陸、考試 --- 14

柒、成績核計處理及錄取規定 --- 15

捌、放榜 --- 16

玖、報到 --- 16

拾、複查成績辦法 --- 16

拾壹、附註 --- 17

拾貳、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 --- 17

拾參、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18

附錄一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 ---- 20

附錄二 94 學年度各碩士在職專班學分學雜費徵收核定標準一覽表 --- 21

附件一 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

[ w o r d 檔 案 ]

--- --- 22

附件二 切結書(持國外學歷(力)證件報考考生用)

[ w o r d 檔 案 ]

--- 23

附件三 薦送報考同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報考教育所考生填寫】

[ w o r d 檔 案 ]

--- 24

附件四 生物科學系推薦信格式

[ w o r d 檔 案 ]

--- -- 25

附件五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推薦信格式

[ w o r d 檔 案 ]

--- 2 6 附件六 資料審核表【報考文、理、工、海洋及社會科學院〈教育所除外〉考生填寫】

[ w o r d 檔 案 ] --

27

附件七 資料審核表【報考教育所考生填寫】

[ w o r d 檔 案 ]

--- 29

附件八 資料審核表【報考管理學院〈資管系除外〉考生填寫】

[ w o r d 檔 案 ]

--- 30

附件九 報名考生造字申請表

[ w o r d 檔 案 ]

--- ---- 32

附件十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

[ w o r d 檔 案 ]

--- 33

附件十一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 34

【※以上附件一∼附件 之格式均可自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下載】

※本簡章含「報名資料寄件專用信封乙個」

※考生服務:電話( 07)5252000 轉 2141~2142,2145,

傳真( 07)5252920。

Email:acad-a@mail.nsysu.edu.tw

(2)

國立中山大學 9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大學法第二十二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二、本校招生辦法。

貳、修業年限: 一年至四年。

參、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上網登錄報名資料(需先繳交報名費),並將應寄繳文件及備審資料

(參閱簡章報名手續及報名網頁說明)於規定期限內寄送本校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

詳細報名手續請參閱簡章第 13 頁「伍、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 二、報名登錄期間:95 年 3 月 1 日中午 12:00 至 9 日下午 6:00。

【至遲請於 3 月 9 日下午 5:00 前完成報名費繳交,方可順利於期限內完成登錄】

三、收件截止日期:95 年 3 月 10 日。

【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以報名資料不全,依資格不符處理】

四、收件方式:請以掛號郵寄高雄市郵政第 59 之 70 號信箱「國立中山大學碩博士班招生 委員會」 。

※自行送件者,可於收件截止日期前上班時間內,將報名資料送交本校行政大樓 6006 室教務處招生試務組(當場不予審核或檢查報名資料) ,逾期(時)不予受理。

肆、招生碩士專班別、報考資格、招生名額、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3)

班別

碩士

中國文學系(暑期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中國文學系(夜間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25 名 2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50%】

1.專業科目一(國文、中國文學史各佔 50%)

2.專業科目二(中國思想史佔 50%、

文字學與聲韻學共佔 50%)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中國文學相關著作目錄或曾獲得 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50%

+審查成績×20%。

一、筆試【佔 50%】

1.專業科目一(國文、中國文學史各佔 50%)

2.專業科目二(中國思想史佔 50%、

文字學與聲韻學共佔 50%)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中國文學相關著作目錄或曾獲得 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50%

+審查成績×2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5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專業科目一】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專業科目一】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50%+審 查成績×20%+面試成績×30%。

2.非本科系畢業之錄取者,依據本系「暑期在職專 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須於修業年限內 補修本系開設之基礎課程三門,或得以提出申請 考試,通過後抵免。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3052。

網址:http://www.chinese.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50%+審 查成績×20%+面試成績×30%。

2.非本科系畢業之錄取者,依據本系「夜間在職專 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須於修業年限內 補修本系開設之基礎課程三門,或得以提出申請 考試,通過後抵免。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3052。

網址:http://www.chinese.nsysu.edu.tw

(4)

生物科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 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兩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職 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工 作三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

(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 構,現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 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12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生物學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審查之相關資料:

推薦信二封及最高學歷成績單正本乙份

(推薦信需依本簡章第 25 頁格式)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

+審查成績×20%。

一、筆試【佔 35%】

基礎電路學

二、審查【佔 35%】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工 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

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35%

+審查成績×35%。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4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24

名(招生名額*2)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

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40%。

2.審查之相關資料必需齊全,缺項部份則以零分 計。

3.上課時間:星期一∼星期五(夜間)

4.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3626、360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biology/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35%+審查成績×

35%+面試成績×30%。

2.選修課程與本所碩士班併班上課;部分課程為日 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101。

網址:http://www.ee.nsysu.edu.tw/

(5)

班別

碩士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工程實 務工作二年以上(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則須在 公私立機構從事工程實務工作三年以上),且現 任職於工程領域,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工程實務工作二(或 三)年以上」,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

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 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 工作二年以上,且現任職於相關教學、工程或 管理等領域,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 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從事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 機構,現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 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20 名 6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30%】

工程概論【含工程數學(常微分方程式、線性代數)、

應用力學(靜力學、動力學)】

二、審查【佔 4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二封〈含 服務單位一封〉、在學成績、讀書研究計畫、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30%

+審查成績×40%。

一、筆試【佔 35%】

環境工程概論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最高學歷成績 單、推薦信、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相關著作或 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讀 書計畫或研究計畫...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35%+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5%】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至多通知前

10

名(招生名額*

1.67)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

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 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審查】、

【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30%+審查成績×

40%+面試成績×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203。

網址:http://www.mem.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35%+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35%。。

2.課程多為日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401。

(6)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資訊管理學系

電子商務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 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職 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 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 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 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五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職 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25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資管實務 二、審查【佔 30%】

請上網登錄「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專班個人審查資料 表」,網址為http://www.mis.nsysu.edu.tw,並列印 乙份隨審查資料寄繳。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

+審查成績×30%。

一、筆試【佔 40%】

電子商務實務 二、審查【佔 30%】

請上網登錄「資訊管理學系電子商務碩士專班個人 審查資料表」,網址為http://www.mis.nsysu.edu.tw, 並列印乙份隨審查資料寄繳。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

+審查成績×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50

名(招生名額*2)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30%。

2.部分課程採同步網路上課,故可在台北或高雄上 課。

3.修習學分二分之一可透過同步網路上課取得。

4.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702。

網址:http://www.mis.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30%。

2.部分課程採同步網路上課,故可在台北或高雄上 課。

3.修習學分二分之一可透過同步網路上課取得。

4.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702。

網址:http://www.mis.nsysu.edu.tw/

(7)

班別

碩士

財務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 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 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職年 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50%】

1.財經分析

(滿分 100 分,財務管理及經濟學各佔 50 分)

2.商用統計學(滿分 50 分)

二、審查【佔 25%】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財經分析成績+商用統計學成績)÷1.5×50%+審查成績×25%。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25%】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 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審查】、【財經分析】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財經分析成績+商用統計學成績)÷1.5×50%+審查成績×25%+面試成績×25%。

2.修業期間需通過新制托福 213 分或其他本所認定語文能力標準者,方可畢業。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801。

e-mail:lsg@cm.nsysu.edu.tw

網址:http://www.finance.nsysu.edu.tw/

(8)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澎湖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 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 業,得有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 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 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

(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 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 構,現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 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 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 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 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 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須在澎湖設籍或任職滿三年,並取得相關證明文 件。

4.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資證 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職年資計 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5.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名額招生

20 名 1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公共事務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工作經歷證 明、曾參加之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專業證照 證明、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足資證明 個人專業或工作成就之資料;如檢附推薦信 函,請依本簡章第 26 頁格式)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 績×30%。

一、筆試【佔 40%】

公共事務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工作經歷證明、曾參 加之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專業證照證明、著作或曾獲 得各種績優獎項等足資證明個人專業或工作成就之資 料;如檢附推薦信函,請依本簡章第 26 頁格式)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

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30

名(招生名額*

1.5)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 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 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15

名(招生名額*1.5)考 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額 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 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筆 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30%

+面試成績×30%。

2.凡為本所研究生均有機會參與本所之國外學術交 流計畫。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05。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pam/

e-mail:hmku@mail.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30%+面試 成績×30%。

2.凡為本所研究生均有機會參與本所之國外學術交流計畫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05。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pam/

e-mail:hmku@mail.nsysu.edu.tw

(9)

班別

碩士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企業家人力資源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且須 目前擔任主管或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資格或 訓練之證明。(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30 名 3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1.管理學

2.人力資源管理個案分析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①推薦信二封、

②相關工作經驗年資、③推廣教育證明(含成績單影 本)、④其他:如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相關著作或曾 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40%+

審查成績×30%。

一、筆試【佔 40%】

1.管理學

2.人力資源管理個案分析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①推薦信二封、

②管理工作經驗年資、③推廣教育證明(含成績單影 本)、④其他:如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相關著作或曾 獲得各種績優獎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40%+

審查成績×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6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管理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管理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40%+

審查成績×30%+面試成績×30%。

2.修業期間須通過本所之語文能力規定。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20 4922。

網址:http://hrm.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40%+

審查成績×30%+面試成績×30%。

2.修業期間須通過本所之語文能力規定。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20 4922。

網址:http://hrm.nsysu.edu.tw/

(10)

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合計 15 名

甲組 乙組 丙組

招生名額

24 名

5 名 5 名 5 名

一、 筆試

【佔 40%】(二選一)

流體力學 材料力學

一、 筆試

【佔 40%】

環境科學概論

一、 筆試

【佔 40%】

書報分析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傳播管理實務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30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相關代表作品、

推薦信、相關工作經驗年資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

+審查成績×30%。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工 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

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

+審查成績×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1.66)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各組前

10

名(各組招生名

額*2)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 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 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30%。

2.須通過本所之語文能力規定,方可畢業,詳細 規定請參見網址:

http://cm.nsysu.edu.tw/icm/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53。

e-mail:mmazaa@mail.nsysu.edu.tw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審查成績×

30%+面試成績×30%。

2.選修課程與本系研究所課程併班上課;部份課程 為日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061。

網址:http://www.maev.nsysu.edu.tw/

(11)

班別

碩士

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合計 20 名

甲組 乙組 丙組

招生名額

7 名 6 名 7 名

25 名

一、 筆試

【佔 50%】

政治學

一、 筆試

【佔 50%】

經濟學

一、筆試

【佔 50%】

法律學

第一階段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50%

+審查成績×20%。

一、筆試【佔 50%】

政治學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50%

+審查成績×2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各組前

12

名考生參加第二

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 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1.6)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

【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50%+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511∼5513。

e-mail:syspaa@mail.nsysu.edu.tw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sis/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50%+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30%。

2.修業期間需通過本所「多元學習護照」制度規 定,方可申請參加學位考試。

3.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552。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politics/

(12)

大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經濟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本簡章第拾 貳條。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 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 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3.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依服務年 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現 職年資計算至 95 年 9 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招生名額

20 名 2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50%】

大陸政經情勢與兩岸關係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50%

+審查成績×20%。

一、筆試【佔 50%】

1.總體經濟學 2.個體經濟學

二、審查【佔 2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7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 項...等)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50%+

審查成績×2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前

40

名(招生名額*2)

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 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大陸 政經情勢與兩岸關係】、【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 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審查】、【總體經濟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50%+審查成績×

20%+面試成績×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57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macs/

1.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之和/2)×50%+審 查成績×20%+面試成績×30%。

2.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5611。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econo/

(13)

教育研究所

教師在職進修教學及學校行政碩士學位班

班別

碩士

教學組 學校行政組

報考資格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 中等學校或國民小學編制內之合格教師,且任 教年資二年以上,並取得服務機關薦送報考同 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

3.前述「任教年資二年以上」,係自取得合格教師 證書後起算(不含代理代課、試用、實習教師 及兵役年資),計算至 95 年 7 月 31 日為止,不 限定在同一學校。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 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 學士學位者。

2.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現兼任行政主管之公立 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等學校或國民小學編制內之 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三年以上,並取得服務 機關薦送報考同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

3.前述「任教年資三年以上」,係自取得合格教師 證書後起算(不含代理代課、試用、實習教師 及兵役年資),計算至 95 年 7 月 31 日為止,不 限定在同一學校。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15 名 5 名

招生名額

合計 20 名

第一階段

一、筆試【佔 40%】

教育學 二、審查【佔 30%】

1.填寫並繳交本簡章第 24 頁之「薦送報考同意及服務年資證明書」、本簡章第 29 頁之「資料審核表」

2.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及合於報考年資等證件影本 3.自傳乙份(1000 字以內)

4.個人履歷(含學術著作及獎勵)

5.研究計畫書(5000 字以內,內容須與推動改善課程教學 兼任行政主管工作相關)

6.提供最近三年內任教科目證明或相關實務經驗證明 7.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上述審查資料請依序以 A4 大小裝訂成乙冊,並標示目錄)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教育學成績×40%+審查成績×30%。

考試方式 第二階段

面試【佔 30%】

【依第一階段成績高低通知各組前『招生名額

2

倍』之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成績相同時,則同分 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考試之資格】

標準錄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教育學】、【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1.總成績計算方式=教育學成績×40%+審查成績×30%+面試成績×30%。

2.選修課程與本所碩士班併班上課;部分課程為日間上課。

3.聯絡電話:(07)5252000轉5882。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education/

(14)

伍、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一、第一階段報名手續:

手續

說 明

⑴繳交報名費

1.報名費新台幣2300元整(內含報名費 1,500 元、審查費 800 元)。

2.持本簡章封面內頁所附之銀行代碼、報名費繳費帳號至全省銀行自動櫃員機或土地銀行各 地分行繳交報名費,繳費方式請參閱本簡章第 20 頁附錄:「網路報名作業流程」備註說明。

【所附網路報名專用碼及繳費帳號係網路報名登錄依據,限一人報考一系(所)組(班)用,

繳費後切勿再交予他人使用】

3.繳費前請審慎考量,繳交報名費後未完成報名登錄者,請於報名登錄截止後三日內,至報 名網頁登錄退費申請,並寄出繳費收據,未依規定完成退費申請者,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 退還【已完成報名登錄者,概不受理退費申請】。

4.報名考生倘屬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低收入 戶者,請填寫本簡章附件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並請於 3 月 8 日 前(逾期概不受理),將申請表連同縣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鄰里長核發 之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傳真至 07-5252920 招生試務組,俟本校招生試務組回覆審核通 過後,申請人方可於報名登錄期限內上網登錄報名資料(提出申請者,請勿先行繳納報名 費,倘已繳交報名費者,不再受理本申請)。

⑵上網報名

1.報名費繳交完成 1 小時以後,方可於系統開放時間內至報名系統上傳照片及登錄報名資 料。【考生請把握繳費時間,至遲應於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結束前一小時完成繳費,方 可順利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登錄;倘已依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至系統關閉時均未能 順利完成登錄者,請於系統關閉次日中午 12 時前與本校招生組(07)5252000-2141 連繫(需 備證明),逾期不予處理】

2.由本校教務處首頁(http:// www2.nsysu.edu.tw/academic/)點選「碩士在職專班網路報名資訊系 統」,進入系統進行報名(倘依各系所「考試方式」規定至系所網頁登錄基本資料者,亦需 至本系統登錄報名後,方視為完成報名登錄)。

3.網路登錄報名資料方式,請參閱本簡章第 20 頁附錄:「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4.報名登錄內容請仔細核對,確認送出報名資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或更改報 考碩士在職專班別、組別、選考科目等。

⑶寄繳報名資料

1.報名資料請依以下規定裝寄:

(1)專科畢業以外之同等學力報考者,需寄繳相關學、經歷(力)證件影本。

以 國內大學畢業【含應屆】或同等學力之國內專科畢業報考者免寄學歷(力)證明。

【免寄件考生報名時依報名登錄之報考資格審查,不另驗證】

(2)國外學歷資格報考者需寄繳學歷(力)證件影本(經畢業學校所在地駐外單位查證)

及本簡章第 23 頁之【切結書】正本乙份。

(3)服務年資相關證件:

各碩士在職專班規定之工作服務年資證明(含現職證明)【格式參考本簡章第 22 頁】正 本(各專班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私人機構負責人請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需寄繳之學歷(力)及在職證明資料請勿與備審資料裝釘,俾便資格審核作業】

(4)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請寄繳役畢或免役證明。

(5)各碩士在職專班規定填寫之表件及備審資料。

3.寄件資料依報名專用信封正面註明之順序編號由上而下依序排列,裝入「報名專用信封」。 4.報名專用信封上請加貼「報名條碼」(報名登錄完成後請列印寄件專用條碼),條碼上請加

貼透明膠帶,避免脫落,於寄件期限內(95.3.10 前)掛號郵寄(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 寄件者,雖已於網路登錄亦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依報考資格不符處理)。

二、第二階段報名手續:

(一)報名資格: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

(二)繳納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整【依符合第二階段應試資格通知所載繳費帳號至各 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至土地銀行臨櫃繳款】,務必於面試前完成繳 交第二階段報名費,面試現場不受理繳納報名費用;繳費前請審慎考量能否參加第 二階段考試,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及申請退費。

(三)面試時務必攜帶第二階段報名費繳費證明以備查驗;未於面試前完成繳費者,雖已

(15)

※已於第一階段報名時經核准「報名費全免申請」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第二階段報名 費。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考生寄送本校備審資料及需繳驗文件之收件、報考資格審查結果、應考證寄件日期 及寄件掛號單編號等,考生均可自行於報名登錄網頁查詢,請多加利用,若應考證 已寄件逾一週後,考生仍未收到應考證(可持網頁所列掛號單編號向當地郵局查詢 該信件) ,或收到之應考證有疑問時,請逕向本校招生試務組查詢。

※招生試務組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2141 2142,2145;傳真:(07)5252920。

※網址: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

(二)考生提供之報名資料,倘經審核因報考資格不合、資料不齊等因素,致無法受理報 名時,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所繳報名費扣除郵資及報名作業相關費用後,退還 1,800 元。傳送或郵寄資料前,請再予詳細檢查、確認。報名繳交資料請自行備份(勿 繳交重要正本資料),資料經審核後,不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

(三)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 察 …… 等,報考時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並應自行考量是否符合因其身 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

(四)肢體障礙或腦性麻痺考生如需在考場設備上給予方便時,請於報名期間檢具相關證 明文件以書面方式傳真至 07-5252920,向本校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

(五)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試及格暨考選部歷年來舉辦之各類升等升資 考試及格者,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不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六)報名考生經發現提供報考資料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消報考 資格,且不退還所繳報名費用。

陸、考試:

一、第一階段(筆試及資料審查) :

(一)筆試:

1.筆試日期:95 年 4 月 16 日(星期日)下午開始考試。

2.筆試地點:詳細地點將於考試日期前一週於本校教務處網站上公告,

網址: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

(為維護個人權益,考生應試前 務請先確認應試地點)

3.筆試注意事項:

(1)試場座位分配表及有關公告於考試前一日(4 月 15 日)在考區校門口公布。

(2)考生應試時,務請攜帶「應考證」及「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3)考生參加筆試前務請詳閱本簡章第拾參、「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

法」 ,考生如有違規或舞弊之行為,本校得依情節之輕重,予以扣分、以零分計

算、或取消考試資格處分。

(16)

4.筆試科目時間表:

日期 時間

4 月 16 日(星期日)

02:00 預 備

02:10∼03:50 科目1 下

午 04:20∼06:00 科目2

備 註

一、科目1、2即本簡章第肆條表格內所載各碩士專班之筆試科目。

二、考生所需文具,請事先自行準備。

三、試場內除應用筆墨(限用黑色或藍色鋼筆、原子筆、毛筆或鉛筆)

及橡皮、無色透明無文字墊板、尺規、修正液(帶) 、手錶(未附 計算器者)及非程式型計算機(以僅具+、-、×、÷、√、%、M、

三角函數、對數、指數基本功能,且不具儲存程式功能者為限)外,

不得攜帶任何有記憶、收發訊息功能及有礙公共安寧、考試公平之 各類器材入場;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須事先報備並經 檢查,方可使用。

(二)資料審查:資料審查將由各碩士專班組成之甄選小組審查各考生之書面資料。

二、第二階段(面試) :

(一)預定於 95 年 5 月 13、14 日(星期六、日)舉行。

(二)詳細面試時間及地點,於第一階段成績結果公布(預定 5 月 6 日)後,由各碩士專 班專函通知符合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各考生。

柒、成績核計處理及錄取規定:

一、審查及面試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後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筆試各科成 績保留至小數點後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總成績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 ,但成績核計過程小數不予去除。

二、筆試各科成績及審查、面試成績除另有規定註明者外,滿分均為一百分。

三、考生筆試應考科目或審查、面試如有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

四、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最低標準;考生成績如未達招生委員會認定之最低標準,雖有缺 額,亦不予錄取。

五、正取生名額以本簡章所訂名額為限;各碩士專班得招收備取生,其名額視考生考試成 績而訂。

六、凡招收備取生之碩士專班,如正取生有缺額時,由達到最低錄取標準之備取生,依正 取生錄取方式依次遞補。

七、達錄取最低標準之考生如總成績相同時,依各系所訂定之同分參酌標準決定錄取優先 順序,如遇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之結果仍相同,致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則超額

科目

(17)

八、同一碩士專班各組之招生名額遇有缺額時得否流用,應由該碩士專班於放榜會議時提 經招生委員會決定。

捌、放榜:

一、第一階段榜單公布日期:預定 95 年 5 月 6 日。

二、第二階段榜單公布日期:預定 95 年 5 月 17 日。

三、放榜方式:

(一)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名單、及第二階段錄取本校之考生名單,將於中 山大學網頁公告,請上網查詢,網址: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

;公告主旨為「國 立中山大學 9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錄取名單」

(二)由本校以掛號寄發通知書予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及第二階段錄取本 校之考生。

(三)未錄取考生成績通知,一律以平信寄發;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考生之成績於 第一階段放榜時先不予寄發,俟第二階段放榜後再予寄發。

玖、報到:

一、錄取之研究生,應依錄取通知規定之日期來校報到(以錄取通知單所載日期為準),

報到時應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須與報名時填寫之報考資格相符);逾期未報到 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二、報到時,應屆畢業生倘因成績結算,尚無法取得畢業證書者,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 期限內補繳;逾期未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三、錄取之考生逾期未完成報到,其缺額即依規定由備取生遞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 救措施。

四、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 取消其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 現者,除勒令撤銷其學位(畢業)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五、碩士在職專班錄取研究生(含遞補之備取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六、備取生遞補之期限最遲不得超過 95 年 9 月 30 日。

拾、複查成績辦法:

一、複查截止日期: (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第一階段成績:95 年 5 月 16 日。 (符合參加第二階段應試資格之考生,不得申請)

(二)第二階段成績:95 年 5 月 27 日。

二、複查手續: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二)請填妥本簡章第

34

頁所附「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連同成績通知單正本(影

(18)

寄 8042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國立中山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複查組 收。同一科目或項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三)各系所之「資料審查」 ,一律不得要求重審;筆試成績以複查答案卷卷面分數及核

(累)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重新閱卷或調閱、影印答案卷、亦不得複查閱卷標準 或要求試題解答。

(四)未經錄取之考生,複查後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時,即予補錄取;已錄取之考生,

如經查出其成績低於錄取標準時,即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拾壹、附註:

一、如遇不可抗力情事,無法如期舉行考試時,本校於考試當日在校門口公告延期舉行日 期。

二、錄取新生體格檢查,請依本校錄取通知之規定辦理。

三、本校碩士專班休學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簡章同一系所招生考試,錄取考生並不得利用 錄取資格謀取不當利益。

四、考生對於招生考試認有損及權益時,得於榜單公告次日起 30 日內以正式書面具名向 本校提出申訴,本校依相關規定處理後予以函復。

五、學生入學後之休學、畢業條件及應修學分數、學分抵免等學籍、成績相關規定,請至 本校教務處及相關系所網頁查詢。

六、各碩士專班得視實際需要,要求錄取新生於入學後補修基礎學科或加修國文、英文,

其補(加)修之科目學分,依學則規定不得列入碩士專班應修畢業學分數計算,學生 不得異議。

七、學雜費徵收標準,請參見本校教務處網頁,網址: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affair/index.html

。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拾貳、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三十日教育部台(84)參字第○四二七六三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教育部台(88)參字第八八○二三三○三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廿八日教育部台(89)參字第八九○三七一四六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廿一日教育部台(89)參字第八九一四八二五六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廿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九二○○五七九一九 A 號令修正

第一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略) 。

第三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

一、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退學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 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二、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未修習,經退學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 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三、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

(19)

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

四、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 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 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 二年制專科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者。

六、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第四條 (略) 。

第五條 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以 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得準用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 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六條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均以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者為原則,其相關 學科範圍由各校自訂;第三條、第四條所定須經有關專業訓練或從事與所習相 關工作,由學校自行認定。

第七條 本標準所稱離校年數之計算,自修業證明書所載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 註冊截止日為止: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 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八條 (刪除) 。

第九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拾參、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中 華 民 國 9 4 年 9 月 2 7 日 本 校 9 5 學 年 度 學士班暨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通過

一、為維護招生考試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特訂定「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

二、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每節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入場;

已入場應試者,於每節考試開始四十分鐘後,始得繳卷出場。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 算。

三、考生須攜帶應考證及身分證入場應試,並將應考證置於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未帶 應考證及身分證入場,如經監試人員核對證明文件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先准予應試,

至當節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前,應考證仍未送達,或未依規定向各考區試務辦公 室辦理補發者,則扣減各該科成績二分。

四、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應考證、座位三者之號碼

是否相同,答案卷、試題之考試科目是否與應考科目相同,如有不同,應即舉手請監

(20)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十分,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各科答案卷限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考生除前條規定之文具及橡皮、無色透明無文字墊板、尺規、修正液(帶) 、手錶(未 附計算器者)及非程式型計算機(以僅具+、-、×、÷、√、%、M、三角函數、對 數、指數基本功能,且不具儲存程式功能者為限)外,不得攜帶任何有記憶、收發訊 息功能及有礙公共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入場;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須事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並得視其使用情節加重 扣分或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七、考生在考試進行中,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 題意。

八、考生應在答案卷上規定作答之範圍內書寫答案,並保持答案卷之清潔與完整,不得撕 去或篡改答案卷上之座位號碼、拆閱答案卷彌封,亦不得污損卷面條碼或將答案卷污 損、破壞,或在答案卷內外書寫與試題解答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違者扣減其該科 成績十分,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九、考生在考試進行中,不得交談、偷看、抄襲、傳遞、夾帶、交換答案卷;亦不得以暗 號示人答案、便利他人窺視答案。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考生不得在試場內吸煙,或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違者初次予以勸告,不聽勸 告者,即請其出場,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拒不出場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十一、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鈴(鐘)聲響畢後,應即停止作答,靜候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

如仍繼續作答,扣減其該科成績十分,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再加扣其該科成績十 分;情節重大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二、考生不得將試題、答案卷攜出場外,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三、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喧譁、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 作答,經勸止不聽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四、考生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變造證件應試,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其有關人員送請有 關機關處理。

十五、考生不得有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十六、本辦法所列扣減違規考生成績之規定,均以扣減各該科之成績分別至零分為限。

十七、參加本校入學考試之考生,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將送原就讀 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十八、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當意圖之行為者,得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

提送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21)

國立中山大學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95 年 3 月 1 日 中午 12:00 起至 95 年 3 月 9 日 下午6:00 止

備註:一、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考生身分證字號輸入說明:【西元出生年月日+英文姓名第一及第二個字母】共十碼 如:1965/10/9 YAN JACK 請輸入 19651009YA。

二、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之操作程序:插入金融卡→輸入密碼→其它服務→轉帳→

持土地銀行金融卡→繳費帳號→金額→結束。

持土地銀行以外金融卡→

 005(土銀代碼) →繳費帳號→金額→結束。

※若利用郵局之自動提款機轉帳繳費,金融卡插入 ATM 後請選擇”跨行轉帳”功能,再選擇”非約定轉 帳”,之後輸入行庫代碼 005、繳費帳號及轉帳金額,即可完成轉帳繳費。

三、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並請同時注意檢查交易明細表之「訊息代號」欄,出現代號即表示轉帳 未完成,請詢問該行行員。

(22)

國立中山大學 94 學年度各碩士在職專班 學分學雜費徵收核定標準一覽表

類 別

班 別 學分費 學雜費

中國文學系(暑期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中國文學系(夜間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生物科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資訊管理學系電子商務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財務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澎湖班) $6,180 元/每學分 $20,600 元/每學期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企業家人力資源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5,450 元/每學期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大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經濟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教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4,500 元/每學分 $12,360 元/每學期 備註:95 學年度收費標準,將於教育部核定後,公告於本校網頁,網址:

http://www2.nsysu.edu.tw/academic/affair/index.html

(23)

國立中山大學 9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 報名考生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

報 考 班 別

應考證 號 碼

(考生勿填)

考 生

姓 名 性 別 身分證

字 號 服 務

機 關

地址:

電話:

服 務

部 門 職 稱

服 務

年 資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計 年 月

工作 內容 概述

說明:

一、每一份工作填寫一張,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

二、本服務機關保證上表各欄所填均屬事實,報名後如查證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本證明書僅供服務年資證明之用。

四、服務機關另有統一格式者,可依其規定,但應包括本表全部內容。

(蓋服務機關及首長〔負責人〕印信處)

(24)

※持國外學歷(力)證件報考考生用

國外學歷切結書

本人所持國外學歷證件﹝ 學校 學士 碩士 學位 證書﹞,確為教育部認可,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且取得學位規定之總 學分數中,遠距教學課程未超過二分之一,並保證於錄取報到時,繳交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歷年成績證明影本(或原校密封 之成績單)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若未如期繳交或 經查證不符合 貴校報考條件,本人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絕無異議。

此致

國立中山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

立 書 人: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報考系所別:

學校所在國及州別:

中 華 民 國 95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繳費後如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在報名截止日前可申請退

三、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求職登記 證明(或求職登記表)正本(以報名 日前 1 個月內為有效期) 。 四、

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 1.6 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 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

(一)除第二款另有規定,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文化部全球資 訊網

未具備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之教師請 e-mail 報名表格請於 109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7 時至 bonnie9598@yahoo.com.tw 報名,研習報名確定 錄取者,統一於 109 年 1 月 20

9C.於試務資訊 網站點選報名 繳費單列印功 能勾選資料及 列印繳費單 (https://skil l.tcte.edu.tw )或可至全國統 一超商以ibon

(二)報名方式:(免報名費)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

(六)訓練單位應於甄試日前二個工作日完成報名資料登錄 TIMS 系 統事宜。TI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