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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辦法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 深耕校園金融教育多元化教學方式,鼓勵教師持續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並 培訓校園金融教育種籽教師,增進學生對金融知識的興趣與正確觀念,

特訂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及國小教學團 隊。前項教學團隊,指學校聘任之正式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及實習 教師,至多三人所組成之團體(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

三、 行動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教學內容以 101 年金管會所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為 主,並結合教育部所頒訂之課程綱要。

(二) 行動方案內容以 101 年金管會所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 構」進行教學設計,或以金管會出版之金融基礎教育教材、各年 度徵選獲獎教案為主要依據進行編修。

(網址:http://krm.ib.gov.tw/files/11-1001-261.php)

(三) 課程實施內涵至少應包含以下步驟: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 念(含教學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3. 課程實施(任一主題 , 至少三節課,執行年度: 104 年 7 月之後 )、過程紀錄與學習成果 彙整(包含教學活動照片、學習單實作等成果);4. 教學省思與 建議。

四、 建議報名團隊參加下列活動:

(一) 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辦理之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暨課程教 學經驗分享。

(二) 縣市教育局(處)主辦之金融基礎教育相關研習。

五、 評選小組委員包含辦理單位代表、教師代表及學者專家等。

評選小組委員迴避之義務,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 本行動方案徵選採兩階段進行:

(一) 報名資料審查時需繳交: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 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

(二) 成果報告評選時需繳交: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 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3. 課程實施、過程紀錄與學習成果 彙整;4. 教學省思與建議。

七、 行動方案評選標準如下:

(一)內容須符合金管會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

(二)內容以 101 年金管會所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進行教 學設計,或以金管會出版之金融基礎教育教材、各年度徵選獲獎教 案為主要依據進行編修。

(三)背景敘寫與課程設計理念 (40%):內容符合學生身心發展階段,

依學生不同背景進行編修,能增進學生學習興趣,提升學生金融基 礎素養。

(四)課程實施與教學省思建議 (60%):教學實施過程安排適切,學 習過程記錄與成果彙整、教學省思與建議明確。

1

(2)

八、 參加徵選之團隊,依下列規定說明給予獎勵:

(一) 初選:

1. 參與「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 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初選獎勵依縣市徵選辦法辦理。

(縣市如下: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臺南市、

臺東縣、澎湖縣。)

2. 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未參與「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 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逕向金 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報名,參加徵選並繳交成果報告之 團隊,擇優 30 組發給稿費新臺幣 3,000 元整。

(二) 複選:

經評選優良之團隊,分高中(職)、國中、國小組,各組依下列說明 給予獎金及敘獎:

1.

金質獎(特優):一隊。得獎團隊發給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 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2.

銀質獎(優等):一隊。得獎團隊發給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 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3.

銅質獎(甲等):二隊。得獎團隊發給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 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三) 獲獎團隊得不足額錄取。主辦單位亦得依參加作品件數及作品水準情 形酌予調整獲獎件數。

(四) 複選得獎名單於 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成果發表研討會公布。

(五) 上揭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並於獎金頒發前進行扣繳。

九、 獲獎之教學團隊應協助配合下列事項:

(一) 參與 105 年度各縣市金融基礎教育研習營至少一場,就實施教學經驗 予以分享。

(二) 得獎作品將刊載於金管會、教育部網站,故得獎者須依評審委員之建 議修改行動方案內容。

十、 金管會保有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獎金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金 管會相關規定與解釋。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初選:

1. 參與「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 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逕向該縣市教育局處或承辦學 校報名初選活動。縣市如下: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 竹縣、臺南市、臺東縣、澎湖縣。相關辦法請逕洽縣市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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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成果報告繳交截止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五)

止。

(二) 複選:

1. 參與「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 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由該縣市教育局處或承辦學校 於 104 年 11 月 13 日(五)前,將複選報名資料,逕送金融 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

2. 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未參與「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 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由金融 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自初選作品中,擇優 30 件進入複選。

十四、 本辦法及相關報名表下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智慧網:

http://moneywise.fsc.gov.tw/Main/Default.aspx 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

http://erm.ib.gov.tw/bin/home.php

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

https://www.brainworks.com.tw/fbept

十五、 附件目錄:

附件一: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附件二: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附件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附件四: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場次及日程表 附件五:行動方案成果報告繳交日期及內容需求 附件六:平台維護注意事項

附件七:行動方案徵選流程及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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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件一: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學校名稱(可跨校): 所屬縣市:

教學團隊名稱:

方案名稱:

參加類組: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教學團隊成員基本資料

號 姓名 職稱 學校電話 分機 行動

/住家電話 E-mail 備註 1

2 3

主要聯絡人資料: (往後訊息通知將以 e-mail 為主,務請詳填)

姓名 學校電話 住家電話 傳真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郵寄地址

教學團隊簡介:

背景敘寫:

(5)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

 填表須知:

1. 請依報名表格式欄位確實填寫,主要聯絡人資料請務必填寫 完整,以利聯繫。

2. 主要聯絡人需為團隊成員,亦需列入基本成員資料。

3. 若不符合下述規定,將不予受理:

(1)學校名稱務請填列中文全銜(包含公私立、鄉鎮市區 及學習階段等資料)。

(2)請自行設定一個教學團隊名稱,名稱長度以中文字 10 個字為上限。

4. 經報名確定後,所有參賽資料之製作(名錄、獎狀…)皆以 此表為據,請務必再三查核。

5

(6)

附件二: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參賽作品授權書

教學團隊名稱 方 案 名 稱

茲授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校園教 學範疇內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 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 格式化、散布參賽作品,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

授權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

備  註 1. 請以正楷文字填寫資料於表格空白處。

2. 授權人請填本教案主要聯絡人。

(7)

附件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教學團隊名稱 方 案 名 稱

本團隊參加「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參與選 拔之作品保證未涉及抄襲,如有抄襲情事,得由主辦單位取消參賽 及得獎資格,並收回所頒獎座、獎狀及相關補助經費,本團隊無任 何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此致

立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

備  註 1. 請以正楷文字填寫資料於表格空白處。

2. 立書人請填本教案主要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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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場次及日程表 一、 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場次:

辦理日期 課程

時數

參與

人數 地點

104 年 8 月 14 日

(五)

3 50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

台北市羅斯福路 4 段 85 號 B1

 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二、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日程表

時間 主題內容

08:30~09:00 報 到 09:00~10:00 金融基礎教育

四大主題 教學重點

10:00~10:15 休息

10:15~11:50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分享 11:50~12:00 行動方案徵選方式說明

12:00~ 賦歸

(9)

附件五:行動方案成果報告繳交日期及內容需求

一、

繳交日期: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0 月 30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恕不接受親送及網路送件。)

二、 審查資料應附文件:

項目 內容 說明

成果 報告

封面

請務必在文件封面右上角,依序打上編 號(留白,由承辦單位填寫)、團隊名 稱、方案名稱,以利評審作業進行。

目錄 以 A4 直式橫書,字型大於 12 級字。

摘要表 以 A4 直式橫書,字型大於 12 級字。

背景敘寫 以 A4 直式橫書,字型大於 12 級字。

課程設計

理念 以 A4 直式橫書,字型大於 12 級字。

成果報告 以 A4 直式橫書,含圖片以 20 頁為上 限,字型大於 12 級字。

其他

參賽作品 使用授權

請繳交正本一份,不需裝訂成冊 智慧財產

切結書 請繳交正本一份,不需裝訂成冊

三、 備齊書面審查資料乙式三份及其他資料,以掛號郵寄至「金 融基礎教育計畫推廣小組」,地址:台北市 10679 大安區安 和路二段 211 號 B1。(請於信封註明:「104 年度金融基礎 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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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平台維護注意事項

一、 為長期利用行動方案徵選成果,金管會指定資訊平台做為入圍教案上傳、

下載及交流之固定平台。

二、 行動方案徵選獲獎之教學團隊應將其方案放置於金管會指定之資訊平台 內,自得獎日起三年內教學團隊有維護方案可正常閱覽、下載及管理留 言之責任。

三、 教學團隊於金管會指定平台上之方案維護,不影響教學團隊對其得獎方 案之其他利用。

四、 對金管會指定平台公布方案之下載與利用,不得違反方案授權範圍。尤 其必須尊重方方案創作者之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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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行動方案徵選流程及工作日程

一、 行動方案徵選工作日程:

(一)初審報名截止日期: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30 日(三)止。

(二)徵選說明會: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4 日(五)。

(三)成果報告繳交期限: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五)。

(四)參與「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 國中小教師,由該縣市教育局處或承辦學校於 104 年 11 月 13 日(五)前,

將複選報名資料,逕送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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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質獎:一隊 銀質獎:一隊 銅質獎:兩隊 複選階段審核 初選階段通過者發給稿費 申辦縣市:依各縣市訂定計畫核發

非申辦縣市:擇優30 件,核給稿費 3,000 元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 行動方案徵選

初選階段

非申辦縣市者 申辦縣市者

依申辦縣市初選辦法

審核 依金融基礎教育推廣

計畫小組所擬辦法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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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徵選結果公布與頒獎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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