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來金門教學交流作業要點
一、目的:
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縣外學校組團來金門從事學校教學交流,增進學生認識 及瞭解金門,並助益本縣教育觀光事業,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獎助期間:
自即日起至102 年 12 月 20 日止。
三、獎助對象及條件:
(一)獎助對象:
1.臺灣地區學校:由大專校院(不含在職專班)、高中(職)、國中或國小學校,以單一學校或多 所學校組團來金門從事校外教學交流。
2.大陸地區學校:由高等院校(包括大學和專門學院、成人高等學校)、高中(包括普通高中、
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及成人高中)、中學(包括普通 初中、職業初中)或小學,以單一學校或多所學校組團來金門從事校外教學交流。
(二)獎助條件:
來金團體成員應符合下列二項條件:
1.在金門停留期間住宿一夜以上者。
2.教師及學生人數合計達 20 人,學生人數達團體總人數 2 分之 1 以上。
四、獎助項目、標準及提出申請單位:
(一)臺灣地區學校來金:
1.若有需要觀光旅遊資料,由本府提供之。
2.來金受委託本縣旅行社承辦金門旅遊者,依旅行業務管理規定,旅行社應派專人隨團服務。
若自行組團來金者,得向本府申請特約解說員乙名。
3.補助經費
(1)在金門地區住宿一夜者:按來金團體成員人數,每人補助新台幣 200 元整。
(2)在金門地區住宿二夜者:按來金團體成員人數,每人補助新台幣 400 元整。
(3)由來金學校提出申請,或由本縣學校代提出申請,補助經費限用於辦理金門行程之 餐費支出。
(4)同一案件由一個以上單位提出申請者,原則以先提出者為受補助單位。
(5)來金與本縣學校交流者,接待學校得申請接待費(交流相關費用),但最高以新台 幣5000 元為限。
(二)其他地區師生來金教學交流者比照臺灣補助辦理。
五、申請程序:
(一)本縣交流學校提出申請者:應於縣外學校團體預定來金門日7 日前填妥申請表(附件一)
並檢附規定文件送本府審核;逾期申請者,本府得不予受理。
(二)臺灣地區暨其他區學校提出申請者:應於縣外學校團體預定來金門日7 日前填妥申請表
(附件二)並檢附規定文件送本府審核;逾期申請者,本府得不予受理。
(三)經本府同意獎助者,應於校外教學旅遊行程結束後二週內,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規定文件,
向本府申請核撥獎助經費。
六、經費來源及額度:
(一)獎助經費由本府相關經費支應。
(二)獎助經費之總額,以年度預算額度為限;年度預算用罄時,將視情形檢討再覓經費繼續執 行之可行性。
七、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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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金門縣政府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團體來金門教學交流」金門縣學校申請表 附件二、「金門縣政府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團體來金門教學交流」臺灣地區學校申請表 附件三、「金門縣政府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團體來金門校外教學交流」來金團體成員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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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洽詢窗口: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許能麗科長;電話:082-325630,傳真:082-324457,電子 郵件:[email protected]。江支森:電話傳真同上,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二、金門慢遊系列遊程:
(一)金門鐵馬逍遙遊(可免費預借自行車暢遊金門)
(二)金門觀光公車(A、B、C、D四條路線,每一路線為半日遊程,車上設有導覽解說人員;金 門觀光公車網址: http://www.kcbfa.gov.tw/kinmenbus/default.htm)
(三)擎天廳.明德公園戰地之旅(限台灣地區學校。須於參訪日前 7 日申請,並經軍方審核)
(四)金門後浦美麗小鎮之旅(夜間 7 點 30 分至 9 點 30 分常態導覽行程) (五)金門陽光、森林、青草地之旅
(六)風雞的故鄉-烈嶼風情(小金門之旅) (七)金門仙山古道遊(太武山登山健走)
(八)金門觀鳥遊程(夏日精靈-栗喉蜂虎、冬天黑色大軍-鸕鶿、留鳥-戴勝等)。
三、歡迎來電洽詢及索取相關遊程摺頁資訊,或上網查詢(網址:http://tour.kinmen.org.tw;
http://www.kinmen.gov.tw ->機關介紹->觀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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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月○日版)
金門縣政府 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團體來金校外教學交流 金門縣學校申請表
申請案號(收件單位填寫):
申請案性質:□提出申請 □申請核撥經費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項 目 內 容
1.申請單位 學校名稱 電 話
地 址 傳 真
2.申請單位連絡人 姓 名 職 稱 電 話 4.預定來金時間人數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人數 5.申請獎勵事項
(請勾選及填寫)
□與臺灣地區學校進行交流
□補助經費:申請補助_人次(來金人數 人、本縣學校 人),每人補助新台 幣 ,合計共 元。
□來金受委託本縣旅行社承辦金門旅遊者,依旅行業務管理規定,旅行社應派專人隨 團服務。若自行組團來金者,得向本府申請特約解說員乙名。
□代申請遊程協助事項: 。
□與大陸地區學校進行交流
□補助經費:申請補助___人次(來金人數 人、本縣學校 人),每人補助 新台幣 ,合計共 元。
□來金受委託本縣旅行社承辦金門旅遊者,依旅行業務管理規定,旅行社應派專人隨 團服務。若自行組團來金者,得向本府申請特約解說員乙名。
□代申請遊程協助事項: 。 6.應檢附文件
(檢附後請勾選)
□提出申請時,應備:
□來金團體成員名冊(附件三)
□來金團體預定行程表
□申請核撥補助經費時,應備:
□實際來金團體成員名冊(附件三)。
□實際來金團體行程表。
□原始支出憑證及學校金融機構帳號。
7.備註
本校聲明本申請案所附之文件皆與正本相符,所載資料皆與事實相符,若有造假之情事,願接受相關 法律之處分、取消獎助並返還已受領之獎助經費,並於本年度內不再申請本獎助,毫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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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印)
附件二(○月○日版)
金門縣政府 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團體來金校外教學交流 臺灣暨其他地區學校申請表
申請案號(收件單位填寫):
申請案性質:□提出申請 □申請核撥經費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項 目 內 容
1.申請單位 學校名稱 電 話
地 址 傳 真
2.申請單位連絡人 姓 名 職 稱 電 話 3.預定來金門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預定來金門人數 5.申請獎勵事項
(請勾選或填寫)
□補助經費:申請補助_人次,每人補助新台幣 ,合計共 元。
□來金受委託本縣旅行社承辦金門旅遊者,依旅行業務管理規定,旅行社應派專人隨團 服務。若自行組團來金者,得向本府申請特約解說員乙名。。
□申請遊程協助事項: 。 6.應檢附文件
(檢附後請勾選)
□提出申請時,應備:
□來金團體成員名冊(附件三)
□來金團體預定行程表
□申請核撥補助經費時,應備:
□實際來金團體成員名冊(附件三)。
□實際來金團體行程表。
□原始支出憑證及學校金融機構帳號。
7.備註
本校聲明本申請案所附之文件皆與正本相符,所載資料皆與事實相符,若有造假之情事,
願接受相關法律之處分、取消獎助並返還已受領之獎助經費,並於本年度內不再申請本 獎助,毫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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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印)
附件三(○月○日版)
金門縣政府 102 年度獎助縣外學校團體來金校外教學交流 來金團體成員名冊
學校名稱:
編號 姓名 身分證明號碼 出生年月日 年級與班別 身份 備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註: 1. 參訪人數超過 25 人時,請另頁繕打。
2. 同一申請案若由多所學校組團時,各校應分別造冊及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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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學校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