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
貨品號列 貨 名
1201.00.00.90-6 其它黃豆,不論是否破碎
8450.11.10.00-4 C02
8450.11.20.00-2 C02
8450.11.30.00-0 全自動洗衣機,包括洗衣脫水兩用機,其容量為乾衣未達6公斤者 C02
8450.12.10.00-3 其他附有離心脫水槽之洗衣機,其容量為乾衣8公斤至10公斤者 C02
8450.12.20.00-1 C02
8450.12.30.00-9 其他附有離心脫水槽之洗衣機,其容量為乾衣6公斤者 C02
輸入規定代號說明
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B01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附表2
原 列 輸入規定
改 列 輸入規定 B01
F01 MP1
B01 F01 MW0 全自動洗衣機,包括洗衣脫水兩用機,其容量為乾衣八公斤至10公
斤者
C02 MW0 全自動洗衣機,包括洗衣脫水兩用機,其容量為乾衣6公斤及以上,
但未達8公斤者
C02 MW0 C02 MW0 C02 MW0 其他附有離心脫水槽之洗衣機,其容量為乾衣6公斤及以上,但未達
8公斤者
C02 MW0 C02 MW0 號列項數: 7
(空白)
進口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編訂之「應施檢疫 動植物品目表」及有關檢疫規定辦理。
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
貨品號列 貨 名
附表2
原 列 輸入規定
改 列 輸入規定 F01
MP1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輸入商品應依照行政院衛生署發布「輸入食品查驗辦法」規定,向經 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 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 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
,應向國際貿易局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 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